摘 要:本文就我国电子支付业务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着重探讨规范电子支付业务的建议和观点。
关键词:电子支付 风险问题 对策建议
一、电子支付的概念、特征、形式及发展现状
(一)电子支付的概念
电子支付(electronic payment),是指以电子计算机及其网络为手段,将负载有特定信息的电子数据取代传统的支付工具用于资金流转,并具有实时支付效力的一种支付方式。它是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电子计算机的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在经济贸易领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后,才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
(二)电子支付的特征
1、电子支付是采用先进的电子技术通过数字流转来完成信息传输的,其各种支付方式都是通过数字化的方式进行款项支付的;而传统的支付方式则是通过现金的流转、票据的转让及银行的汇兑等物理实体来完成款项支付的。
2、电子支付的工作环境基于一个开放的系统平台(即互联网);而传统支付则是在较为封闭的系统中运作。
3、电子支付使用的是最先进的通信手段,如Internet、Extranet,而传统支付使用的则是传统的通信媒介;电子支付对软、硬件设施的要求很高,一般要求有联网的微机及其他一些配套设施,而传统支付则没有这么高的要求。
4、电子支付具有方便、快捷、高效、经济的优势。用户只要拥有一台上网的PC机,便可足不出户,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整个支付过程。支付费用仅相当于传统支付的几十分之一,甚至几百分之一。
(三)电子支付的形式
电子支付的业务类型按电子支付指令发起方式分为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销售点终端交易、自动柜员机交易和其他电子支付。
电子支付按支付方式可分为智能卡、电子现金和电子支票三大类。
(四)电子支付的发展现状
根据易观国际发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前三季度,中国互联网支付市场(即线上交易)总规模达到7255亿元,到2010年底,国内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为10858亿元,而预计今年交易额将突破1.2万亿元。在过去两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速度保持在50%至60%左右,相信在未来几年内仍将会以较快的速度发展。而现在中国的网民数已突破2亿,中国电子商务基础已相对成熟,这对我国电子支付业务的发展具有长远意义。
二、电子支付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国电子支付业务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与美欧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起步较晚、网上支付硬件设施相对落后、电子支付业务的支撑系统存在安全隐患、“虚拟”商务所蕴含的信用风险时时威胁着银行安全等等,使得我国电子支付业务发展中存在诸多风险亟待解决。
(一)法律制度不健全,控制约束力不足。
随着电子支付业务发展迅速,现行的支付业务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实用性矛盾日渐凸显。一是管理法规不完善。二是行业规章制度不系统。三是规章制度不能协调统一。
(二)业务操作管理不规范,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
一是风险提示作用不强。二是协议管理不全面。银行与客户、中介等部门电子支付协议不全面,对各方的权力、义务不明晰,随意性较大。三是资料审查不严格。四是档案管理不严密。有的金融机构对客户的身份信息、交易资料档案管理有漏洞,造成客户信息外传或被利用,出现失、泄密问题。
(三)技术应用专业化,增加了运营管理风险。
在网络技术高度知识化、专业化的今天,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借助外部市场的服务支持解决内部的技术和管理难题,在此情况下,会出现一些新的运行管理风险。一是研发中的风险。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的支付网络技术是由上级部门指定的技术部门研制、开发的,在设计、开发的过程中,由于缺乏基层工作实践经验,在交易制度、技术路线和技术安全等方面可能存在缺陷,导致业务交易的风险。如经常会出现一些不知名的系统连接不畅、信息传输接收较慢的情况。二是软硬件系统的风险。由于信息系统缺陷或问题,在与客户的信息传导中,如果与客户终端软件互不相容或出现故障,就会有传输中断或信息丢失的可能,进而造成各种不同的损失,这种情况在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时常出现。如,基层金融机构经常对系统进行升级或多次打补丁,以弥补系统在实际运行中的缺憾。三是技术支持上的风险。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电子支付业务开展,特别需要外部电力、通讯和技术部门的全方位支持,保证系统连续工作和信息的持续传递。如果出现技术断接,或者问题不能及时化解,则往往会造成损失或形成风险。据调查,南阳市辖内65%的乡镇所在地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出现这种问题的情况较为严重。
(四)信息处理网络化,加大风险防范难度。
一是各种电脑病毒的侵扰。在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电子支付信息的处理中,受到严重电脑黑客攻击的机会并不多,但存在着接触面较大、传染源多等因素。如,南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处理电子支付业务的微机设备2500余台,每年都会出现感染病毒的机会,少则2-3次,多则5-6次,且有时感染的病毒会在行业、区域迅速传播,需要科技部门下达力气杀毒,才能消除。二是各种网上诈骗较多。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手段,获取客户信息,进行诈骗活动。三是电子扒手频繁出现。一些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在ATM机上安装微型照相、摄像设备,或提供虚假的操作方法,俟机获取客户身份信息,盗用客户资金。
(五)监督管理不到位,制约手段落后。
一是监督职责不明晰。如《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各级人民银行具有“维护支付、清算系统运行”的职责,但在其它的相关规定中,并没有明细的职能界定,即使基层人民银行及有关监管部门愿意承担监管责任,也由于政策依据不具体而不知道如何履职。二是监管内容不确定。面对新的业务,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监管部门该监管什么?如何监管?三是监督管理手段落后。电子支付业务是高科技的现代化支付业务,而一些基层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手段仍停留在手工或半手工状态,不能适应现代化业务监管需要。
三、防范电子支付业务风险的意见及建议
(一)结合业务实际,完善法规制度。
一是相关金融法规要根据支付结算和电子支付业务发展的具体状况迅速进行改进、完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