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经济论文>统计学论文

分析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范畴

2015-10-14 13:3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经济法是我国调整经济规范、协调经济分配、治理经济犯罪等与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它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有重大的意义。本文对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范畴进行分析,期望对经济法理论的系统形成并逐步走向科学化做出贡献。

关键词:经济法 理念 价值范畴


    由于中西方的文化差异,对于理念的解释也就有所区别。在西方哲学中,理念是指“一种理想的、永恒的、精神性的普遍范型”,而在现代汉语中,理念被释义为“思想、观念、信念、以及认定和追求的某种目标、原则、方法等”。两者的侧重点不一样,前者注重理念的内在实质,而后者注重理念的外在形式及其产生的作用。下面就先从理念这一观点开始讨论。

一、经济法的理念范畴
(一)理念的特性
    理念兼具主观性与客观性。理念的主观性主要是由于个人的知识水平与社会经历等影响,导致不同的人在相同的文化、经济、历史条件下,也会对同一理念产生不同的看法、认知,使理念具有个体差异性、地域性和年代性,表现出其主观性。理念的客观性是因为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文化、经济、历史等发展水平的不同,导致人们对理念的理解定义也就不同,体现出理念的客观性。哲学思想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的发展水平决定着社会的意识形态,在不同的社会经济、文化历史条件下,就要对理念做出相应的调整。
(二)经济法的理念范畴
    经济法的理念是指“经济法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立法宗旨,是对经济法起长效作用的文化内涵”。
第一,“以消费者为本”是经济法理念的核心要素。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消费者,经济法是为了促进社会的整体利益发展,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而产生的。经济法的制度就是以人为本、以消费者为核心而进行设计、构建的,与现代社会的“以人为本”理念相符合。经济法贯彻实施经济民主,经济民主强调通过达成共识来解决经济纠纷或经济冲突,尊重人的个性发展与个人社会需求。
    第二,“平衡协调”是经济法理念的标志性要素。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认为:“法律的目的是平衡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实现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的结合。”而我国的专家学者认为:“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经济法的核心是以消费者为本,那就要求社会经济发展能够与人协调发展,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实现社会、文化、经济、历史之间的平衡协调发展。
    第三,“社会责任本位”是经济法理念的强制性要素。经济法的核心是以消费者为本,维护消费者的权益,那么也就产生了责任与义务。而且经济法中的经济民主原则,不仅强调消费者的权利以及经营者的自由,也要求政府以及管理者对经济主体的自主权进行尊重。另外,经济法的管理手段兼具制度化与规范化、人性化与弹性化,因此对于经济法的法定社会责任与义务,必须强制性的要求贯彻实施好。

二、经济法的价值范畴
(一)经济法的价值
    价值是指“客体能满足主体需要的某种有用性,是主体关于客体的超越的绝对指向”,价值包括三个要素:主体、客体、需要。看待经济法的价值需要从辩证统一的角度出发,它是一般价值与特殊价值的辩证统一,也是主观价值与客观价值的辩证统一。
(二)经济法的价值范畴
    第一,经济法的基本价值与一般价值是促进社会和谐。经济法的实施能够保障社会分配的公平,社会成员的社会财富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才能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经济法使社会财富的分配与再分配得到规范,使社会成员之间的财富差距逐渐减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经济法的价值中介作用,通过国家对劳动法制度、债权制度、税法制度、遗产继承法制度、预算法制度等合理调整社会财富分配,使社会成员都能够享受到自己的合法财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经济法的协调作用,经济法协调社会多元利益,通过对不同个体与不同群体利益的协调,并在一定程度上压制较强势力的利益发展,保护、扶持较弱势力的利益发展,缓和各种利益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经济法的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经济法的公平价值是体现社会总体公平,是内在实质与外在形式的统一公平,因此经济法的公平价值较之其效率价值更显重要。首先,经济法的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的体现是不同的,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注重于对社会公平的保障,而市场则注重于对效率的追求,正是“公平通过政府,效率经由市场”的体现。其次,经济法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任务的实现,需要积极采用公平合理的社会财富分配原则,矫正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公共资源分配不公、国民收入差距过大的不良现象,促进社会和谐。最后,经济法的公平分配性价值,可推动经济法的中介价值作用实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三,经济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价值。经济法的这一价值是其他价值得以实现的基础条件,只有规范了经济秩序才能确保各项价值的实现。首先,经济法的主体制度可规范、压制经济管理主体以及经济主体。经济法中对经济主体的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制定了相关的规定,保障市场经济主体的秩序,同时经济法对各种经济管理主体的权益、义务以及发法律地位的确定,有助于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与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其次,经济法的市场竞争法克维护市场的自由竞争与公平竞争秩序。市场竞争激烈,为取得竞争优势,有的市场主体可能会采取非法手段,经济法可对其进行制约,维护并促进市场竞争公平发展。再次,经济法的市场规制法可维护市场生产、市场交换的经营秩序。最后,经济法的宏观调控可维护宏观经济秩序。

三、结束语
    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必须有法律的控制与促进,经济法的理念与价值范畴不仅与国家以人为本的思想相符合,也具有规范市场秩序、宏观调控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正确分析经济法的理念与价值范畴,有助于国家对经济体制与精神文明的界定,有助于我国经济法律条款的制定。

参考文献:
[1] 吴萌琼.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范畴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1,(10):193.
[2] 徐孟洲.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范畴探讨[J].社会科学,2011,(1):96-102.
[3] 卢楠.经济法理念及价值范畴探讨[J].管理观察,2011,(22):55.

相关文章
学术参考网 · 手机版
https://m.lw881.com/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