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农村公共品的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对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的整体目标和要求起到了重大的影响,是从根本上缩小城乡收入分配差距,减少贫困的有效途径。[1]
公共品的最优供给水平(数量或质量)是指代表多数投票人意愿的供给水平。[2]然而,我国在不断加大农村公共品投入力度时,由于自上而下的公共品供给决策机制导致供给结构失衡、公共资源浪费、村民参与意愿不足,[3][4]存在着农村公共品有效供给不足,公共品没有按照农民意愿来进行供给,公共品的受益主体往往不是贫困的农户等问题,农村公共品投资的溢出(leakage)严重。[5][6]
综上所述,在农村公共品建设中,往往存在着政府的公共品建设决策与农户的需求意愿不一致的问题。因此,本文基于2010年8月-2011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十县百村的调研数据,试图分析两个问题:第一,通过统计分析,得出农户最需要哪些公共品。第二,基于多重行动者决策理论,判断政府与农户在公共品建设方面的偏好一致性程度,并分析影响农村公共品建设意愿一致性的因素。
二、相关文献综述
农村公共品的意愿分析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是政府的供给意愿;第二是农户的需求意愿;第三是政府供给与农户需求的一致性。
(一)政府的供给意愿
丁菊红和邓可斌提出了政府偏好的概念,政府供给偏好是指政府对公共品及服务的供给的规模和结构等的偏好意愿。与微观主体的偏好不一致的是,政府偏好更多地体现了政治决策冲突、经济利益竞争等多方面的博弈结果。丁菊红和邓可斌认为,由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偏好上的差异,会给公共品的供给带来不同效果。因此,在我国的分税制背景下,中央政府对公众的偏好改变更为敏感,而地方政府由于税收支出责任与事权不匹配,对公众偏好不敏感,或者即使知道也不愿意改变自身偏好。[7]地方政府偏好与公众偏好的错位,王朝新指出原因在于地方政府面临的利益和目标多元化:减少贫困的社会利益目标;维护组织自身的组织利益目标;执行上级下达任务的行政利益目标;创造政绩,实现个人升迁或职位稳定的个人利益目标。[5]特别是“晋升锦标赛制度”普遍存在。[8]因此,在政府偏好与公众偏好不一致的情境下,地方政府不愿提供需要更多财力却政绩更少的软公共品。[9]马晓河和方松海指出,基础公共品供给决策者的行为特征主要体现在:(1)热衷于投资一些见效快、易出政绩的短期公共项目,而不愿提供一些见效慢、期限长且具有战略性的纯公共品。(2)热衷于投资新建公共项目,而不愿投资维修存量公共项目。(3)热衷于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硬”公共品,如对需要达标的乡村道路建设、农田灌溉设施等,即使没钱也要向农民强行摊派进行建设,而不愿提供农业科技推广、农业发展的综合规划和信息系统等“软”公共品。[4]
(二)农户的需求意愿
克拉克设计出引导每一当事人显示其公共品真实需求的机制(AVG机制),并求解出作为枢纽机制的克拉克税。根据中间投票人理论,只有中间投票人偏好的那个方案才能获得最广泛的支持,因而地方政府将根据中间投票人的需求意愿来提供公共品。[2]刘小兵通过实验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对个人合作提供公共品的可能性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矛盾导致了公共品提供的市场缺陷,通过制度合理设计能够促进公共品的有效供给。[10]从农户角度对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实证也有不少学者进行过分析,学者们主要从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满意度和支付意愿等方面进行了研究。[11][12][13][14]朱玉春等人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将农民对农村公共品的满意度影响因素归为五类,进而采用logit回归模型对农民满意度进行了实证分析。[15]卫龙宝等人基于集体行动理论,利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村级调研数据,分析了村庄特征影响村民形成集体行动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因素。[3]
(三)农户需求与政府供给一致性
农村公共品的建设意愿可视为农户和政府对农村公共品建设的决策。马奇(March)基于多重行动者决策理论认为,由于不同人身份不同,追求不同,因此他们对适当行为的定义也不同。①这种不一致的程度随偏好和身份的融合、资源可获得水平和对资源需求度的变化而变化。马奇进而指出,解决决策不一致的方式是通过联盟或者团队的方式整合偏好和身份,使其趋于一致。他还从合约、动机、选择、社会化和注意力方面阐述了消除或缓解不一致的途径。[16]由于多重行动者的决策不一致,导致利益归宿的偏误,②斯蒂格勒(Stigler)发表“领导人法则”,认为中高收入集团是公共支出计划的主要受益者,而低收入者从中收益甚微。[17]刘穷志通过公共服务归宿评测模型得出以下结论:归宿于富人的公共安全服务相对不足;文教科卫和社会救济更多地惠及了贫困人口,但社会保障则供应不足;贫困人口较多地得到了见效快的经济服务,但着眼于长远利益的经济服务相对较少;补贴给了富人,专项服务和支援更多地给了贫困人口。公共服务归宿差异的原因主要有经济实力、经济缺陷、公民偏好显示以及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体制。[6]
综上所述,现有文献中单独研究政府对公共品的供给行为和农户对公共品的需求意愿较多,但是结合两者的实证研究较少,从政府供给意愿与农户需求意愿的一致性角度研究农村公共品建设的也很少。因此,本文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三、理论框架与模型变量
本文基于马奇(March)提出的多重行动者决策理论,将农村公共品建设意愿视为由政府和农户形成的二元决策主体对公共品建设的决策。马奇认为,决策的产生涉及三个主要影响因素:所处决策环境、身份、规则(在确定的环境中应如何行动)。[16]决策是一个确立身份,并使规则与已识别的情境相符合的过程。本文对马奇提出的假设做出一定修改,提出本文的假设:
(1)各决策主体都是单独的参与者,并且每个参与者具有一致的偏好和身份,是独立的参与主体,在决策过程中不受其他主体的信息、权利等影响。
(2)各决策主体的偏好和身份不同。
(3)各决策主体的偏好和身份是同时不一致的,即不可能在现有环境约束下同时实现他们的身份和偏好。
(4)处在同一村的各决策主体在决策时,面临的外部环境相同。
在假设前提下,政府和农户形成的二元决策主体的决策过程主要分为
两个阶段:
(1)形成协议,缓解或消除不一致性(通过讨价还价、补偿支付、政策制定、政治等)。
(2)各决策主体产生的决策是基于自身身份与所处环境的匹配后,根据自己的规则作出的决策行为。
根据上述理论思考,本文的因变量为农村公共品建设意愿一致性程度,③将影响农村公共品建设意愿一致性的主要因素整合归纳为身份变量、规则变量(包括制度、协议等)和环境变量,并将它们作为实证分析模型中的解释变量。具体解释变量见表1。
进而,本文采取有序logit方法进行计量分析。建立模型如下:
是发生比,它是某件事情发生和不发生的概率之比。
四、数据来源及统计描述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国家重点项目“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研究(项目编号07AJY019)”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编号08&ZD013)”于2010年7月—2011年7月对全国的“十县百村”调研。调查依据分层随机抽样原则,选取了全国东、中、西部和东北的10个省,每个省抽取了一个区或县(陕西长安、山东寿光、内蒙古武川、四川沿滩、安徽淮南、海南琼海、黑龙江齐齐哈尔、浙江吴兴、江西瑞安、贵州湄潭),在该区或县随机抽取了10个村,对每个村进行了20户左右的农户问卷调研和一份由村干部完成的村级问卷调研,调查样本具有很好的全国代表性。调研前先对调研员进行了专业培训,调研采用随机抽样、一对一访谈、入户式调研的方式,为了保证问卷的质量,在正式调研之前在浙江省泰顺县进行了50份预调研。正式调研时共发放问卷2001份,得到有效问卷1981份,问卷有效率为99%。另外,每个村完成一份村级问卷,用于了解整个村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概况,由村干部填写,共发放问卷100份,得到有效问卷99份。
(一)农户对农村公共品建设意愿的统计分析
通过表2可见,如果不考虑优先序情况,将多选题的3个选项加总得出表的第5列,可见,农户认为资金最需要的方向是乡村交通设施,其次是医疗卫生及社会保障,再次是水利灌溉设施。在考虑优先序情况下,农户第一选择的最需要方向也是水利灌溉设施、乡村交通道路和医疗社会保障。例如,在内蒙古调查中发现,每户人家都将一个大缸子放在自来水管下面,自来水龙头一直不关,因为每天只有早上6点到6点半这半个小时自来水管里有水。对道路的需求主要是基于传统的“要致富、先修路”,在调查中也发现,乡级以上道路已经修得较好了,但是村级道路、田间道路尚需改善,例如在某省调查时,正好碰上下雨天,没有汽车司机愿意冒险从县城搭乘调研人员去村庄调研,因为道路太窄、太泥泞,如果要开车去村庄里非常危险。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加入新农合人多,使用新农合人少。虽然调查地区几乎都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但是往往医疗保险指定的可报销的诊所药价比非指定点的药价高,调查到好些农户如果不是碰上大病,都会选择去非指定点的药店买药治疗。(2)养老保险覆盖率和保障力度有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在试点,调查的地区中有40%左右的村尚未试点养老保险。另一方面,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户认为,养老保险对老人的保障力度有限,大多实行养老保险的地区是60岁以上的老人,每个月返还55元,也有较富裕的地区或者有的乡村有富裕的村民捐资,60岁以上的老人每个月可以获得90元。但是这个额度对于老年人维持基本的生活的确较少,并且如果某户老年人要获得养老金,需要该户的所有成员加入养老保险,由于宣传不当,部分农户认为这是变相用自家的钱供养老人,参加养老保险没有意义。(3)低保金在每个村的名额较少,对大多数农户并没有直接影响,当然也有反映低保的给付偏误情况,有的农户是开着轿车领低保。
(二)公共品建设意愿一致性统计分析
如表3,从不考虑排序的一致性上看,完全不一致的占了25%左右,而完全一致的仅为3%左右。在考虑排序情况下,仅有20人次完全一致,而完全不一致的占了64%左右。可见农户与村级的建设意愿一致性程度较低。
五、模型估计结果
(一)模型处理
本文首先在不考虑选择相对排序的情况下,采用多元logit对影响农村公共品建设意愿一致性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得到模型一。
另外,由于考虑优先序后,加入了对选项的权重,因此,因变量并不是离散型变量,因此采用多元线性回归的方法进行分析,得到模型二。本文在对一致性赋值时,涉及9个对应的一致性④,在设定权重时,本文采用了层次分析法过程中的判断矩阵方法。具体步骤如下:
1.构造判断矩阵。判断矩阵用于确定各准则的权重。在缺少确定的统一标度的情况下,对权重的判断是通过两两比较来实现的,而比较的衡量通过表4建立一个判断尺度。
当CR<0.1时,认为判断矩阵的一致性可以接受;当CR>0.1时,应对判断矩阵作适当的修正。
4.判断矩阵、一致性检验和权重结果。本文利用YAAHP软件,得出判断矩阵一致性比例:0.007 7<0.1,一致性可以接受,判断矩阵及权重结果见表6。
(二)模型估计结果
由表7可见,性别、党员、从事农业、人均土地、新农村、选举、在多元有序logit里面显著;在多元回归中,性别、年龄、党员、人均土地、选举、公共开支显著。可见,在两个模型中,性别、党员、人均土地、选举都是显著的,说明估计结果是稳定的。从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从性别上看,农户中男性较女性在公共品建设意愿上,更容易与村级意愿达成一致。
从是否党员上看,党员的身份使农户在进行公共品选择决策中,更容易与村级意愿达成一致,在村级建设中,党员是最容易与村干部相接触的人群,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村里大多数党员都是村干部,⑤因此,在不断的接触和多次的会议沟通过程中,相互之间能够达成一定的默契,实现建设意愿的一致。
从人均土地上看,个人土地面积越多,越容易与村级意愿达成一致。
从选举上看,采取选举的方式确定村长的村,更能够在公共品建设上达成一致,因为由于有了选举人约束,村干部将会更加多地实施对村民生产生活有利的公共项目。[18]
新农村建设在第一个模型中负向显著,这似乎难以解释,但是,从新农村建设与公共品选择上看,由于新农村建设往往首先解决了道路、社会保障、水利的问题,因此,反而在公共品选择上,由于其他方面并不集中,所以呈现出新农村建设的村
庄反而一致性较低。这在公共开支的负向显著中也能够得到印证。
六、结论及政策含义
本文通过对农村公共品建设意愿一致性的实证分析,得出农户最需要的公共品前三位是:乡村道路、灌溉设施和农村社会保障。即使在不考虑公共品需求意愿排序前提下,公共品建设的一致性仍然很低。影响一致性的因素主要有:性别、是否是党员、是否从事农业生产、人均土地面积、是否是新农村示范村、村长是否选举、村级公共开支。
本文的研究有以下政策含义:
第一,瞄准农户需求,进行农村公共品的规划与建设。这是从根本上破解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有效性不足的重要路径。另外,瞄准农户需求能够真正发挥公共品的重要作用,从根本上使公共品惠及贫困人口,缩小城乡差距,减少贫困。
第二,赋予农户权利,加强乡村民主体系建设与完善。在政治上赋予农户更多的决策参与权力,有助于农村公共品建设项目的实施,进而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环境的提高及改善,实现农村发展的良性循环。[18]
第三,注重各村均衡,权衡公共品建设的效率与公平。在强调效率的同时,注重各个村的均衡发展,使各个村的公共品建设得到相对公平的待遇。进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惠及更多的村庄。
感谢匿名评审人提出的修改建议,笔者已做了相应修改,本文文责自负。
注释:
①马奇(March)认为,决策的产生其中一个观点是,决策者作为规则遵循者在不同的情景下采取不同的适当行为,并努力实现其身份。[16]
②在反贫困文献中,主要提出了扶贫瞄准的两个偏误。第一是E偏误(excessive coverage),这是扶贫资源的溢出,指非贫困的人群享用了扶贫政策带来的利益。第二是F偏误(failure to cover),这是本应该扶贫的对象没有享用扶贫政策带来的利益。在公共品建设过程中,也往往会出现受益偏误的现象。
③由于本文在村级问卷和农户问卷中,都有一道多选题“假如政府有一笔较大的资金,您认为应该主要用于下列哪些方面?”,限选三项,并按重要程度从高到低排序。本文首先在不考虑选择三个选项的相对排序条件下,将被解释变量定义为农村公共品建设意愿的一致性,采取在同一个村中,如果村级问卷中选取的三个选项中有一个与所在村农户的三个选项中一个相同,对一致性赋值为1;以此类推,没有相同、两个相同、完全相同赋值分别为0,2,3。
④本文分别将定义为村级第一个选项与农户第一个选项一致,村级第一个选项与农户第二个选项一致,村级第一个选项与农户第二个选项一致,村级第二个选项与农户第一个选项一致,村级第二个选项与农户第二个选项一致,村级第二个选项与农户第三个选项一致,村级第三个选项与农户第一个选项一致,村级第三个选项与农户第二个选项一致,村级第三个选项与农户第三个选项一致。
⑤既是党员也是村干部的调查对象,占党员总人数的53%,占村干部总人数的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