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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对黑龙江省农业发展的几个方

2015-07-16 09:5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20世纪90年代,随着中国进入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我国农业也已经进入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阶段,中国农村集体土地开始自发进入市场进行流转。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既包括农村建设用地的流转,又包括农村农用承包地的流转。对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对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影响学者们有着不同的看法和观点。下面,笔者就以黑龙江省为例从三方面分析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影响。
  一、从全局看,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流转会推动和促进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
  黑龙江省土地辽阔,全省土地面积45.48万平方公里,耕地相对集中连片,有利于相对集约化生产。黑龙江省有发展现代农业的强烈要求,并有条件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现代农业之路是走集约化、规模化的道路,农业的集约化、规模化和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客观上要求农村土地实行市场配置。众所周知,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基本上是“均田制”,农民小块土地使用权的小农业与现代农业的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的要求不符合。它既难以形成规模经营,经济效益与劳动生产率又极低,更无力投入资本进行土地改良。因此,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对农村土地实行市场配置,而农村集体土地直接入市流转是实现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途径。通过农村规划和建设用地流转可以将农村部分建设用地转变为农用耕地,并实现更大规模的土地集中连片,有利于使用大型农用机械进行规模化生产和作业。同时通过农村农用承包地的流转,可以考虑资源配置效率和土地收益性,实现土地从土地收益率低的使用者手中集中向土地收益率高的使用者手中流转,即通过市场的流转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推动黑龙江现代农业发展。
  因此,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可以使农村集体土地通过市场实现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农业的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进而实现农业现代化。为此,从全局上说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可以为黑龙江省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必要条件,进而对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起到了促进和推动作用。
  二、从局部看,农村集体土地自发入市流转中存有的不合理问题会制约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
  农村集体土地自发入市流转使农村集体土地市场具有自发性、盲目性的特点,市场处于自发、盲目、缺少管理的状态。同时,立法工作落后,导致有关法律概念模糊,如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不明确、使用权内容不健全,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无法律依据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无保障,交易不安全,土地流转可操作性差。而且,由于农村集体土地市场缺乏管理,使得很多地方盲目的私拆乱占,即破坏城市规划,也使耕地保护收到冲击,出现严重的耕地占补不平衡。“据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有关负责人介绍,1999年全国耕地面积减少126215万亩,同期增加耕地60716万亩,增加相抵全国净耕地65419万亩。在南方沿海地区和西南地区,有四个省市已连续三年未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农地资源减少的最主要原因是农地用途转换增值所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从而导致用地责任失度,用地行为失序。
  并且,一些地方出现游离于国家管理之外的土地隐性交易,隐性土地市场中,市场主体很多都是没有合法资格的,交易对象不仅有国有土地,还有大量集体土地等;交易价格也不公开,大量偷逃国家税费。集体土地自发入市导致了隐性土地市场产生,土地隐性市场的负面效应是十分明显的。土地隐性市场的最大危害性在于它使政府对市场控制无效率或低效率,显著的表现就是价格调控失灵。在农地非法入市流转过程中,真正受益的是代表集体经济组织的小部分“内部人”和廉价受让土地的用地单位。国家不仅失去了对土地的处置权和收益权,而且原来对土地的投资也收不回来。土地收益分配关系混乱,严重不公,不利于土地市场的发展。
  通过以上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不合理问题的分析笔者认为,由于我国土地立法滞后、相关社会服务不配套、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自发性和利益驱动等原因,导致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不成熟、不完善、不公平,使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和市场缺陷,并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流转对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三、应建立完善的良性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进而实现黑龙江省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
  土地市场只有处于国家强有力的监督和管理之下,才谈得上健康、有序地稳步发展;尽管集体土地具有特殊性质,有它的特定地位,但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离开国家的管理。
  为此,我们需要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进行管理和规范,好的方面加以推动和保护,不好的方面加以调整、改正和规范。因此,我们应以黑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现状为考察对象,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前提,在实践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出现的不同情况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影响做出总体判断,并针对不同的流转情况和影响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和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通过调整和完善后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新制度和法律体系保护和加快我省农村集体土地合理、有序、快速流转,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农业生产率,增强农业核心竞争力,进而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实现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快速稳定发展。同时,也为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规范化提供新的管理制度模式,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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