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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视阈下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探析

2015-07-16 09:4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一、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概述
   城镇化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管理水平与社会文明程度的核心标准。截至2013年年底,中国城镇化率达到53.73%,仅从数值比例上来看,中国已成功的步入到城市化发展的中级阶段。然而,中国城镇化比例迅速提升的背后却是东、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非均衡性和居民幸福指数的泡沫化。显然,城镇化率的增长并不等于幸福感的提升。2013年上海市城镇化率已达88.02%,除内蒙古(58.71%)外另七个民族省区(广西、西藏、宁夏、新疆、贵州、云南、青海)的城镇化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最低的西藏地区城镇化率只有22.75%。并且少数民族地区城镇由于受自然地理、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产业规划缺乏持续性,民族地区整体城镇化水平落后于东部沿海地区,甚至远低于全国城镇化的平均水平。
   而在当今中国乃至世界,民族地区的发展状况一直为人们所关注;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也是我国全方位跨越式发展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城镇化作为推动中国内涵式发展的新引擎,是扩大内需的潜在动力,也是社会经济转型的必经之路。如何在国家大的战略背景下构建适宜少数民族地区的城镇化发展模式,以新型城镇化战略作为契机,将新型城镇化发展作为民族地区情感交往、交流、交融的实现过程,是本文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选择的多维度探析
   城镇化模式的选择作为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理论和实践模式的基础,成为新型城镇化内涵式发展的重要起点;城镇化的过程不可避免的会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日益趋同,如何使民族地区以自身的资源禀赋为依托,或以特色资源模式,或以自然生态环境模式,或以产业优势模式,或以历史文化模式,或以多种资源配置复合模式,从多维视角下展开探析,对于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一)资源维视角的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选择
   依据城镇发展对资源的依赖程度,有学者把资源分为必需型资源和特色型资源。必需型资源是发展所必需的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人力资源和资本资源,民族地区大多矿产等资源丰富,应结合当地资源特色优势进行产业开发,通过共建特色鲜明的矿产资源产业集聚区,实现“以产带业、以业兴城、产城融合”,以此来促进民族地区的特色发展。
   在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的选择中,在资源维的视角下,合理开发丰富的矿产资源;依托各地区丰富的自然矿产资源,合理有序的建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矿产品深加工冶炼产业集群;加大能源的开发力度,发展特色旅游业;引进高新技术,加强生物技术的开发应用等,为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如西部资源与能源丰富的民族地区可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创立自主资源品牌,带动其他相关的产业联动,四川、重庆、贵州等矿产和化工资源丰富的地区宜选择此类城镇化模式。
   (二)环境维视角的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选择
   自然地理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城镇化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条件,一定程度而言,民族地区城镇化的发展无法摆脱自然环境的约束和影响。中国传统的城镇化路径是忽略资源有限性和环境脆弱性的非集约性粗放式发展道路;新型城镇化战略指导下,为保护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应从外延式的粗放发展转向内涵式的集约发展,走资源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包容性发展道路。
   该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可以依托当地特有的自然环境资源和民族风情,依托环境资源,大力发展具有民族风情特色的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增强城镇吸纳农牧业劳动力的能力,这就既实现了对本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又实现了本地农牧民就地城镇化的目的。如云南地区丰富的植物资源、广西地区复杂丰富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宜选择此类城镇化模式。
   (三)产业维视角的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选择
   主导产业是民族地区城镇化持续发展的生命力,只有城镇产业的不断集聚并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才能吸引更多的人口向城镇转移与集聚,为当地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以“产城融合”为动力推进民族地区城镇化的发展。民族地区城镇化的发展必须要有合适的支柱产业作为支撑,“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相伴而行的时代,工业开发创造了财富,财富又把人集合起来。但是在今天,工业化和城市化并不一定是同义词” 。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的定位一定要依据本地的资源禀赋与区位特征条件,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积极引导和培育特色主导产业的形成和发展。
   民族地区可重点发展特色鲜明的支柱产业:如以资源为导向的水电煤矿产的开发产业、以环境资源为导向的观光旅游产业、以特色民俗产品为导向的中药材采集加工产业、特色农业的小农场DIY体验产业等,逐步形成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的“一镇一业”的就地城镇化模式。同时,“特色产业主导型”城镇化模式的发展也离不开政府宏观政策环境的扶持和鼓励,如法律法规的出台、政策规划的修订、资金技术的植入,都为民族地区的特色城镇化提供了支撑条件。此外,产业维视角下的特色城镇发展,还要发挥好主导产业的示范效应,适当的延伸和拓展产业链,聚集当地的劳动力资源,形成主导产业的规模效应,促进当地经济的内生性增长。
   (四)文化维视角的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选择
   文化是一个民族特有的气质符号,是民族多样化发展的灵魂和精髓所在,也是维系民族精神传承的纽带和桥梁。然而,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文化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致使具有民族特色及代表性的传统文化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自然流失与被迫废弃;如民族语言、民族文字、传统民居、民族服饰、民族饮食、民族工艺、民族歌舞、民族礼仪、民族医药、民族习俗等。
  文化维视角的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可以通过努力开发、利用和提升多元化的民族文化资源,以民族地区特色文化为依托,推进传统文化特色的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从民族地区文化的保护到开发到利用,都要与民族地区的城镇化进程形成良性互动,推动环境友好型和资源可持续型的城镇化模式构建;这也是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顶层规划的有机组成部 分。我们可以将民族地区的语言文化、艺术文化、节庆文化、民族信仰文化等元素吸纳到新型城镇化文化建构中来,将民族地区传统文化精华与现代化文化元素结合起来,推进以文化维度为导向的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
   (五)多维资源配置视角的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选择
   结合民族地区的发展定位及本地区的资源禀赋情况,本地区城镇化模式选择可以根据文化、环境、产业、资源多维综合考虑。针对民族地区的特点,许多学者提出了颇具特色的城镇化战略模式,如“小规模、多层次、多中心、适当集中”的城镇化模式、边贸带动型模式、候鸟型“飞地”性旅游推进型城镇化模式等。根据上述已有研究,可以看出强调资源禀赋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已基本达成共识,如何在这个大前提下探索多维化城镇化动力结构成为未来努力的方向。
   三、基于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选择的创新思考
   城镇化建设是我国经济水平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必经之路,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加快实施城镇化战略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真正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
   (一)依据区位条件,选择恰当的城镇化模式
   民族地区通常都具有其独特的发展条件与资源禀赋,民族地区的城镇规划不能只从“率”上着眼,而要根据本地的比较优势找到自身的定位:或以文化定位、或以产业定位、或以环境定位、或以资源定位、或以几种资源复合配置,总之要结合自身的区位禀赋选择适宜的发展模式。
   根据城市地理学家诺瑟姆(Ray.M.Northam,1979)对城市化过程的论断:0~30%为城市化发展较慢的初期阶段;30%~70%为中期加速阶段;70%以后为成熟阶段。如若从2013年中国城镇化率达53.73%这一数值标准来看,中国已步入城市化发展的中期加速阶段。然而,中国快速城镇化的背后却是人口和地区发展的不均衡。我们目前也不应该一味的为追求均衡型城市化的发展而贪多求快,为了“城镇化”而城镇化;而应该允许少数民族地区的城镇化实行局部非均衡性发展战略,走有民族地区特色的差异化城镇化道路,先特色发展,后均衡发展。
   (二) 利用“慢城”效应,注入民族地区城镇化的新动力
   慢城一词肇始于意大利语和英语的合成词。cittaslow,它源于20世纪80年代意大利发起的“慢食”运动,意思是慢节奏城市运动。而慢城作为一种国际潮流成为城镇化的指导理念,更多展现的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模式和全新的幸福理念,一个更加优质和惬意的生活气息,在保护地方文化和民族传统的基础上创造出可持续增长的内驱力。
   在“城市病”日益突出的城市化浪潮中,大城市正面临内涵式转型发展进程;民族地区城镇化要对已有的发展模式进行反思,即刻采取“慢城”理念起到预防演化城镇化病症的作用,寻找一种可持续化健康生活模式是基于“慢城”效应的理性思考,同时也是为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注入的一剂新动力。
   (三) 传承民族特质,建立个性民族城镇
   城镇化不可避免的伴随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之间的冲突,民族地区的文化也会随着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变迁而发生变化;但我们要摒弃在城镇化推进中的盖高楼、建广场的“千城一面”的毫无特色的同一化建设误区。
   我国民族地区的城镇化发展,必须要依据本地实际,在突出民族特质上努力下功夫。民族地区虽然社会经济落后,但其独特的历史文化、民族宗教、价值观念、民族建筑都构成了民族的独特文化记忆和民族特质。民族特质就是竞争力,要充分利用这一比较优势,高度重视保护和发扬民族地区原有的文化、宗教、地方和民族特质,将民族特质与现代化内涵有机结合;建设独具风情、体现民族特质的个性民族城镇成为民族地区城镇化未来发展的新趋势。
   (四)给予民族尊重度,促进民族融合的包容性发展
   城镇化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是一把“双刃剑”,城镇化加剧了现代文明对民族文化的冲击,而城镇化促进了民族文化的普同化。
   如何在城镇化建设的潮流中给予各民族以足够的尊重程度与对当地民族文化予以有效保护,促进民族融合的包容性发展,使民族文化在城镇化进程中大放异彩是民族地区城镇化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民族尊重度是指他族对本族民族情感、民族文化、宗教信仰、生活习惯、价值观念等的认同与接纳,具体而言,就是在物质层面、制度层面和精神层面三个方面,给予充分的民族尊重和保护民族情感,这也是少数民族地区城镇化的精髓和灵魂所在。
   参考文献:
   国家统计局.2013中国统计年鉴.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
   范文国,熊宁.我国小城镇不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因素探讨.经济地理,2003(01).
   金逸民,乔忠.关于小城镇产业发展的思考.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4(01).
   山田浩之.城市经济学.魏浩光等,译.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1.
   王先锋.“飞地”型城镇研究:一个新的理论框架.农业经济问题,2003(12).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型城镇化的包容性发展及其空间效应研究” (项目编号:14BJY052 )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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