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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农业土地私有化问题研究

2016-06-12 17:5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世界经济发展的步伐日益加快,世界各国为了更好、更快地发展本国经济,纷纷寻求坚实多样的发展平台。

 

俄罗斯农业土地私有化问题经过十年发展仍存在不均衡现象,供需矛盾突出。

 

文章在研究俄罗斯农地私有化进程当中,针对目前俄罗斯土地改革现状进行分析,阐述了俄罗斯农业土地私有化规模、形式和效果。并对产生的问题进行逐一分析,最后提出针对俄罗斯农业土地私有化问题的对策。

 

  俄罗斯农用土地私有化进程当中一刀切的进行土地流转改革,形成农用土地流失、实际效果大打折扣的后果。可以看出不管一个国家农地私有化改革如何进行,都需要遵循一定市场规律,农业经济土地改革固然重要,但是并不是照搬西方国家成熟的模式就完全适合俄罗斯自身的状况。针对俄罗斯农业土地私有化问题的研究比较多,下面从俄罗斯农民角度及国家角度分别分析农业土地私有化改革问题。

 

  1 相关概念界定

 

  1.1 农业土地

 

  农业用地又称农用地,指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捕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农业用地利用的合理性标准为:要求达到环境、社会、经济、生态等方面效益的统一,以保持良性循环,永续利用。农业用地利用的合理性标准为:要求达到环境、社会、经济、生态等方面效益的统一,以保持良性循环,永续利用。

 

  1.2 土地私有化

 

  土地私有化是指将土地的产权由国家或集体所有转为个人或团体所有的一种土地所有制关系的改革。土地私有化是在俄罗斯整个私有化的大环境下展开的,它的理论依据属于整体私有化理论的范畴。

 

  2 俄罗斯农业土地私有化存在的问题

 

  2.1 中央与地方农业用地矛盾

 

  俄罗斯中央政府一直以来与农民在农业用地方面矛盾较多,首先就是农民种地积极性并不高,而中央政府对于农业的发展经济改革政策一直没有效果,特别是在苏联解体之后,叶利钦政府着急给俄罗斯联邦政府农业进行改革,强行推行农地私有化,实现农业用地全面私有化,但是这个过程当中,处于最底层的农民依然没有土地流通权和土地所有权,只是名义上的农产主。

 

  2.2 农业土地私有化法律不健全

 俄罗斯农业土地私有化问题研究

  俄罗斯进行农业用地私有化改革,在法律上与物权法及土地法改革犯冲突,也就是说农业用地改革法律还不够健全。俄罗斯进行土地改革之前是一个高福利保障的国家,农民与城镇居民一样,享受着免费医疗和教育。所以,农民本身没有对制度变迁的需求。而当时的叶利钦政府则认为只有农业改革及土地私有制才能够改变俄罗斯农业落后的现状,所以其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必然是强制性的。

 

  2.3 农民土地所有权与改革起冲突

 

  在俄罗斯不同的地区,由于地方的政策差异,农用土地所有权的情况有很大不同。在农业发达、农业生产比较优势大的南部联邦区、伏尔加联邦区和土地价格较高的中央联邦区,农用土地的私人所有权以及法人所有权的比例比较高。

 

  3 完善俄罗斯农业土地私有化的对策建议

 

  3.1 中央政府减少对地方农地的过多干预

 

  为了增加俄罗斯农业用地的改革进程,就需要解决这个过程当中一些矛盾,而存在这矛盾当中,中央政府对地方农地的过多干预就是矛盾之一。要减少中央政府对地方农业用地的过程干预,就要实时向农民传达中央政府用地的或者改革的明确信息,让农民有一个心里意识,更多时候让地方政府去和当地农民协调改革。

 

  3.2 扩大农地流通范围

 

  俄罗斯之所以要放开农地流转,是欲图解开严重束缚其生产力发展的这一矛盾:在大量农地抛荒的同时迫切需要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对于广大居民来说,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可以有效增加建设用地供给,平抑土地市场价格,推动虚高的房价回归理性。

 

  3.3 支持地方开展耕地保护补偿

 

  俄罗斯土地出现问题的根源在于俄罗斯土地补偿机制严重落后,在国家发展经济同时要兼顾农民土地情节,尤其是在私有化改革以来俄罗斯农民被赋予更多的土地权利,要尊重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保证俄罗斯土地改革法的权威性。

 

  4 结 论

 

  俄罗斯中央政府一直以来与农民在农业用地方面矛盾较多,农民种地积极性并不高。针对农业用地土地私有化改革提出对策,具体做法就是让中央政府减少对地方农地的过多干预、扩大农地流通范围、建立健全的保护农地私有化的法律、高度重视农地私有化过程法律保障作用。

 

  作者:Kunts Alina 来源: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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