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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农产品物流与农业经济协调性研究

2016-04-06 17:0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农产品物流作为农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有降低农业成本、増加农产品价值的功能,农产品物流是农业高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农业的高速发展也会带动农产品物流的进一步发展[1][2]。农产品物流与农业经济的协调问题是研究农业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正确认识两者的协调程度,是促进两者良性互动发展的前提条件,对促进农产品物流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内有关农产品物流与农业经济之间关系的研究大多属于理论研究,且所有理论研究均具有一致的结论:农产品物流与农业经济之间具有相互促进的关系实证方面的研究较少,主要代表有:田雯等利用1991-2010年农业GDP与农产品物流总额的年度数据对中国农产品物流与农业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两者存在长期均衡的关系[6];王桂花等利用1985-2008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和货运周转量年度数据分析江苏农业和物流的协调关系,得出两者之间具有格兰杰因果关系的结论[7];孙良涛在阐述农产品物流与农业经济的理论关系的基础上,利用客运量和农业总产值1978-2011的数据对云南省农产品物流与农业经济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云南省农产品物流不是农业经济格兰杰原因,而农业经济是农产品物流格兰杰原因的结论[8]

 

  笔者认为,在实证分析方面,学者普遍选择农产品物流总额、货运周转量、客运量、GDP代表农产品物流与农业经济发展的指标,难免有些片面;且对农产品物流与农业经济相关性的研究较多,对两者协调性的研究较少。本文在利用因子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建立省域农产品物流与农业经济发展综合实力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省域农产品与农业经济发展的综合实力准确测度,并对两者的相关性和协调性进行深入研究,力求创新。

 

  一、省域农产品物流与农业经济发展综合实力测度

 

  ()基本思想

 

  农产品物流与农业经济发展水平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它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影响农产品物流与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因素众多,关系复杂。因子分析法能把这些错综复杂关系的因素通过降维的方法,概括为少数几个相关性较弱的综合性变量,称为公因子,这些公因子能囊括原始变量的绝大多数信息,并可以进行一定的命名解释。也就是说,因子分析可以分解原始变量,从中归纳出潜在的类别”[9]。本文整合使用因子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通过因子分析法从反映农产品物流或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众多变量中提取若干公共因子作为准则层,各公共因子支配的相关指标作为子准则层,农产品物流发展综合实力或农业经济发展综合实力作为目标层,并通过一定的方法确定不同层的权重,进而建立省域农产品物流与农业经济发展综合实力的评价指标体系,以期对二者准确测度的基础上,分析其协调性

 

  面客观地反映它们的发展水平必须多维度地选取指标。在遵循指标具有代表性、可操作性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査阅大量文献、应用德尔菲法与相关领域专家沟通的基础上,笔者选取反映农产品物流发展水平的指标,包括农产品固定资产投资、农林牧渔总产值、农产品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国际互联网用户、地区GDP、货运周转量、公路里程、农产品物流从业人员、民用汽车拥有量、农村投递路线、农村宽带用户;选取的反映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包括人均GDP、人均耕地面积、第三产业占GDP比重、教育财政支出、单位耕地面积农机总动力、单位耕地面积化肥施用量、人均纯收入、土地生产率、人均猪肉出售量、城镇化率、农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

 

  二、省域农产品物流与农业经济发展协调性分析

 

  ()农产品物流发展水平与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等级差

 

  对各省农产品物流与农业经济发展综合实力得分,按高低排序并计算等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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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表3知: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水平落后于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有10个,分别为北京、天津、辽宁、吉林、上海、浙江、福建、海南、重庆和宁夏,这些省的农产品物流发展水平未跟上农业经济发展水平;领先的有19个,分别为河北、山西、内蒙、黑龙江、江苏等,这些地方农产品物流发展水平并没有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一致的,只有江西和西藏。整体来讲,我国省域农产品物流与农业经济发展的协调性较差。

 

  ()农产品物流与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相关性分析

 

  对农产品物流发展水平和农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SpearmanKendall相关分析,反映等级相关程度的Spearman系数为0.521,反映匹配性的Kendall系数分为0.382。较低的相关系数得分,仍反映出我国省域农产品物流与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协调性整体较差。

 

  ()等级差分类分析

 

  依照相关经验,把等级差绝对值为零的协调度评价为好,绝对值介于12之间(包含12)评价为较好,绝对值介于35之间(包含35)评价为一般,绝对值介于69(包含69)之间评价为较差,绝对值高于10(包含10)评价为差[12]。准此,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农产品物流与农业经济发展协调性好的有2个,分别为江西和西藏;协调性较好的3个,分别为黑龙江、青海、新疆;协调性一般的12个,分别为内蒙、辽宁、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和甘肃;协调性较差的6个,分别为山西、安徽、山东、河南、云南、宁夏;协调性差的8个,分别为陕西、四川、海南、上海、吉林、河北、天津、北京(见表4)。协调性好的占总数量的6.45%,较好的占总数量的9.68%。结果依然如此,协调性整体较差。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是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推动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农产品物流是以常温物流或自然物流 形式为主,农产品往物流过程中损失很大,尤其是对物流 时间和技术要求较高的生鲜农产品来说,这种损失更为明 显。因此,对生鲜农产品物流问题的研究已经成为学者们普遍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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