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对农业发展的指挥部署,结合鹤岗市农业实际情况,组建现代化农业试点,经过近几年的实践,终于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效促进了土地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经营,提升了示范带头作用,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积极推进了全市现代农业建设的发展进程。
1 现代农业建设情况
全市2009年共组建6个现代化农业试点,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416.67hm2,每个试点规模经营面积均在133.33hm2以上,拉动全市规模面积3333.33hm2以上。6个试点拥有大型拖拉机11台,中型拖拉机22台,配套农具65台,联合收割机28台。有268户农民参加了土地规模经营,实现劳动力转移580人,占原有规模经营劳动力1356人的42.8%.现代农业试点主要采取股份制、联合体等形式参与经营。广泛应用保护性耕作、旱作农业、秸秆综合利用、等离子种子处理等农机农艺新技术,机耕、机播、机收等主要生产作业环节机械化率均达97% 以上,基本实现了全程机械化。
2 现代农业经营模式
2.1 依托农机作业合作社进行规模经营模式
包括绥滨县联合村、永发村;萝北县勤俭村、黎明村;东山区长胜村。主要是通过农机作业合作社,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农户以土地入股,与合作社共同经营土地、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如萝北县团结镇勤俭村有23户农民参加了规模经营,规模经营面积500hm2.秋季测产对比,玉米规模经营比散户经营平均增产13.2%;大豆规模经营比散户经营平均增产12.67%.每公顷玉米、大豆规模经营比散户经营分别增产、增收1330元和1274元。
2.2 依托粮食加工龙头企业进行规模经营模式
主要是利用粮食加工龙头企业承包租赁农民土地,根据企业对市场把握的能力,对自身产品品质提升的内在需求,进行规模经营,实行企业加基地。如佳木斯粮食加工企业老板张明久,租赁桦春村32户农民133.33hm2土地,建设集中水稻育秧大棚50栋,实行“七统一”管理,达到企业和农户实现双赢的目的。秋季测产对比,水稻规模经营比散户经营平均增产11.4%,每公顷增收1792元。
3 现代农业试点取得的效益
通过对6个试点进行调研,就大豆经济效益综合看,可得出两比帐。一是节本账:旱田零星整地现行价是每hm2300元,而统一连片整地价格降到240 元,整地每hm2节约成本60元;零购300kg化肥需1140元,而统一批发价为984元,统一购肥每hm2节约成本156元;零购农药每hm2需80 元,而统一批发价为65元,每hm2节约成本15元;分散播种每hm2为100元,而统一播种价为70元,每hm2节约成本30元;分散购种每hm2需 100元,而统一批发购种价为70元,每hm2节约成本30元,分散打药每hm230元,而统一打药每hm225元,节约成本5元;分散中耕每hm280 元,而统一中耕每hm260元,节约成本20元;分散收割每hm2220元,而统一收割每hm2180元,节约成本40元。合计每hm2降低投入成本 358元。二是增效账:由于采用大型农机具作业,提高了管理水平,增加了科技含量。经收割测产,规模经营地块大豆产量平均每hm22.5t,比非规模经营地块每hm2多产0.5t,按每kg现行价3.4元计算,每hm2增产增收1700元。综合两笔账,土地规模经营每hm2旱田净增效达2058元,达到节本增效的目的。
4 现代农业试点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1 流转行为不规范,土地承包纠纷隐患较多
从调查情况看,土地流转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较明显,许多流转都没有建立稳定的流转关系,流转期限很短,除农户之间的互换和少数业主租赁开发为长期外,其它流转形式一般为1~3年。租赁期短了租赁者不划算,配套设施完善,田地整治等需要较大的投入,短时难以收回,不投或少投资收成无保障,预期效益难以达到,租赁期长了,出租者难以放心,怕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
4.2 土地流转范围较小,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
我市去年组建六个现代化农业试点,试点经营面积达到1333.33hm2,占全市总耕地面积1%.大多数农户还没有通过土地流转而获得更多的收益,还没有从根本上实现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不能很好地适应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新要求。
4.3 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
我市规模经营还处于自发阶段,缺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流转信息不畅,农民咨询没有门路,土地流转对象与范围选择余地小,流转形式比较单一,往往出现农户有转出土地意向,却找不到合适的受让方,而需要土地的人又找不到有承包地的出让者。乡村两级对土地流转合同进行指导和管理不够,土地流转政策宣传面不广,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效益。
5 发展现代农业的几点意见
5.1 突出发展现代农业的工作重点
一是积极推进归方连片规模种植。引导科技示范户、种田能手以及各类能人连片通过承包、反租倒包等方式承租农户、村集体或农林牧场的土地,发展规模经营,并带动农民群众从事规模生产;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和各类协会,整合农民土地资源,实行规模经营;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承租农户土地,建立自营基地,发展规模经营。二是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农机技术。引导群众大力发展大豆、玉米、水稻等企业原料型作物,集成应用农机农艺新技术,进行归方连片规模种植。要全面推广选用良种,针对不同温带、土壤条件和年降水量,推广适宜的优良品种,推广种子包衣、等离子体种子处理等先进技术。三是积极发展场县共建跨区作业。
协调县(区)乡(镇)村政府组织与周边农垦各农场及农业作业区对接,进行整村、整乡跨区作业推进,实现区域互补、互赢共利、协调发展,把农场先进的耕种理念及先进农机装备引进到农村。四是加强农民技能素质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对示范区农民开展科技培训,深入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提高其对农业新技术的认知度,对不宜转移外地务工的农民,因地制宜培训棚室种植、小规模养殖和手工艺品制作等方面技术。协调地方龙头企业签订用工协议,针对本地工业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实现劳动力就地转移。
5.2 制定有效的扶持政策
一是加大对现代化农机规模经营试点重点投放。对于试点村组建合作社自筹资金不足,需贷款的试点,财政部门将给予贴息补贴,建立农机作业合作社试点,场库棚建设给予政府补贴,对规模经营农户及水田建大棚给予政策补贴,激发农民规模化经营热情,促进现代化农业发展。二是加强示范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三是加强农村金融信贷扶持和推进农业保险。进一步加大农业政策性保险推进力度,扩大农业保险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促进农业保险业快速发展,降低农业经营风险。
5.3 加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管理及服务
一是创新农机“六统一”机务管理。强化对大马力机械的管理,对录用的农机管理人员要求必须是从事农机作业10年以上的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技术人员。农机管理人员和驾驶操作人员实行年薪制,多劳多得,合同化管理。二是创新农机“七统一”经营管理。即统一购置农用生产资料、统一轮作、统一整地、统一播种、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统一销售或加工。相关部门成立组织,在生产指导、经营方式、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给予技术服务,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三是创新开拓农机服务领域。实现农机服务产业化,完善和发展农机技术培训、推广、农机维修、农机等配件经销,农机代耕等服务体系。通过农机服务体系完善和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标准化作业水平,逐步使土地向连片种植、规模化方向发展,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发展其他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