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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对华钢铁产品反倾销动因的解决策略

2015-07-24 09:4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钢铁产业是基础性工业,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中国和东盟国家的钢铁贸易日趋重要。我国的钢铁产品对于东盟国家非常具有潜力,而东盟也是中国钢铁产品的重要出口地。截至2012年,东盟已经超过韩国成为我国钢铁产品第一大出口市场,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随着东盟国家对我国钢铁产品进口量的日益增长,反倾销的问题开始出现,分别有印度尼西亚、泰国、马来西亚、越南等对我国钢铁产品发起了数起反倾销调查,使得我国钢铁出口企业遭受了经济损失。
  一、东盟对我国钢铁产品反倾销的现状
  早在2006年,我国的钢铁就受到了许多国家的反倾销调查,包括热轧板卷、钢铁管接头等,涉及的总金额高达9.3亿美元。其中,反倾销的东盟国家包括越南、印度尼西亚和泰国。中国钢铁遭受反倾销逐增发生在近两年,2011年,分别有印度尼西亚对我国的冷轧板卷、泰国对产于我国的热卷涂硼钢材进行了反倾销调查;2012年,东盟国家成了对我国钢材产品进行贸易救济调查的主要发起国,9宗贸易救济调查案件中,有4宗由泰国、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发起的。进入2013年后,东盟主要国家对我国钢铁产品的反倾销得更加频繁。该年1月至8月,泰国发起5起;印度尼西亚发起1起,对执行到期的1起反倾销案裁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马来西亚和越南分别发起3起和1起反倾销案件,对我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东盟国家对我国钢铁产品反倾销的动因分析
  (一)中国钢铁产品遭遇东盟反倾销的内部原因——钢铁产品出口的集中及快速增长
  东盟是我国重要的钢铁贸易伙伴,尤其是自贸区开始以来,我国向东盟国家出口钢铁产品的数量越来越多,截止2012年东盟已经超越韩国,成为我国钢铁产品第一大出口市场。东盟国家进口的钢铁产品中,中国的产品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2010年占17%,2011年占18%,而2012年仅上半年就占到了23%之高。从出口来看,2012年,我国钢材出口量同比增14%,出口额同比增0.5%,对东盟出口量已超过我国钢材出口总量的20%。本文按国别选取东盟主要的钢铁进口国从我国进口钢铁的数量来进行趋势分析,具体数据见表1。
  表1显示,除了受2009年金融危机的影响东盟各国进口我国钢铁产品量下降之外,其他年份基本处于上升的态势。最为显著的是泰国、菲律宾和马来西亚,2012年与2008年相比,进口总量上升50%左右,只有越南较2008年有轻微的下降,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也保持了进口逐年上升的趋势。最后一列数据显示,2008年东盟国家进口我国钢铁产品的数量占我国钢铁产品总出口量的比重较低,随着时间的推进,东盟钢铁需求增加,2009年、2010年和2011年所占的比例均比2008年有所提高,并且这三年比例基本持平,波动不大。尤其是2009年,尽管金融危机威力强劲,但却未能影响东盟与我国钢铁的贸易关系,当年对东盟出口占比较2008年非降反升。
  这种快速而集中的钢铁出口模式,不可避免的给东盟国家带来一定的压力,成为向中国采取反倾销的动因之一。
  (二)东盟对我国钢铁产品的恶性抵制
  虽然,我国钢铁企业存在倾销的现象,但是绝不是所有被调查的企业都有倾销行为,很多企业的钢铁出口是公平竞争的,并且凭借雄厚的实力夺得了很大的市场。
  图1显示,东盟国家本身的钢铁产品消费量是日渐上升的,在东盟自身钢铁产能不足的情况下,从国外进口是满足国内需求的必然方式,而我国钢铁产品以强大的竞争力进入东盟市场是正常公平、符合市场需求的。但是,东盟国家担心我国的钢铁产品日渐占据其主要市场,从而影响国内钢铁行业的发展,所以选择采取此种贸易保护政策来抵制我国正常出口的钢铁产品,对我国的钢铁行业是极度不公平的。
  三、我国钢铁出口企业应当采取的对策
  (一)放慢向东盟钢铁产品的出口步伐
  随着东盟国家对我国钢材出口不断发起的贸易保护措施,放慢钢材出口步伐迫在眉睫。尽量减少贸易摩擦品种,努力增加出口渠道和区域,以多渠道、多方式出口,分散出口的集中度,避免贸易摩擦。同时创新出口模式,加快海外市场拓展,有针对性地做好出口产品的市场规划和布局。拓展我国钢铁的国际市场,避免出口过于集中的状况,减轻对东盟国内企业的压力。针对这一点,我国政府要改变出口模式,限制钢铁的出口量,刺激国内钢铁需求;另外,钢铁出口企业要建立新的海外贸易伙伴关系,减小对东盟出口的依赖性。
  (二)建立规范的外贸竞争体系
  充分发挥钢铁行业协会的协调、沟通作用。通过行业协会,可以加强企业自律,维持出口秩序。行业协会将各个单独的钢铁企业联合在一起,构成一个整体,在反倾销调查中具有政府和企业无法替代的规范和协调的作用。我国的钢铁企业多而杂,如果通过行业协会来统一监督,不但能够加强企业自律,降低遭遇反倾销的风险,还可以在企业真正遭到反倾销调查时提供信息、技术和对策,从而提高企业应诉能力。
  (三)加强钢铁出口企业对反倾销的应诉和抗辩能力
  出口企业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规范企业财务,健全财务基础数据。要证明钢铁产品在制造、贸易和流通过程中的成本合理性,不构成对东盟国家企业的实质性损害,就需要运用精确全面的财务数据来说明;被列入反倾销调查黑名单的企业要有策略积极应对,收集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充分准备应诉的各种材料,填好调查问卷,充分落实“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对不积极应诉的企业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
  针对我国钢铁产品遭遇东盟反倾销的现状,要积极应对绝不消极等待。在规范我国企业自身,努力提升钢铁产品质量,不搞低价倾销的基础上,面对东盟对中国钢铁的反倾销要采取积极的态度,不可消极被动,努力扭转我国钢铁连连遭遇反倾销调查的尴尬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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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玲,1991年生,山东省东阿县人,天津财经大学。研究方向:区域经济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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