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利用出口相似性指数分别从产品和市场两个角度分析了中国与日本、韩国农产品贸易竞争关系的强弱及其变化趋势。结果表明:中国与日本、韩国农产品贸易的产品相似性指数高于市场相似性指数,农产品出口市场结构的巨大差异决定了中国与日本、韩国的农产品贸易关系不是以竞争为主;中国与日本、韩国农业领域内的合作将有利于强化产品差异、缓解农产品竞争程度。
关键词:农产品贸易;竞争关系;出口相似性指数
一、引言
对贸易关系的确定是研究双边贸易的基础,对确定双边贸易合作有无潜力具有重大的作用,因为竞争性越大的国家组成自由贸易区。所产生的利益越大。对于贸易竞争关系确定的方法和标准很多,当某国的主要出口产品类别与另一国的主要进口产品类别相吻合时,两国的互补性就大(于津平,2003);国家或地区间的贸易结构如净贸易比的皮尔逊相关系数的大小也可以用来判断贸易竞争关系。当相关系数越大时,表明两国的贸易相似程度越高,在贸易上的竞争态势越明显(闫成海,2003)。利用出口相似性指数也是特别适用的方法,已有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制造业方面的分析(许兴鹏、宋立刚,2002)。
近年来,随着中国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升温,对中国与日本、韩国双边贸易关系的研究也逐渐增多。park ji—hvun(2002)通过对中日韩三国间贸易额的比较研究,认为三国间的农产品贸易将进一步扩大,竞争也随之更加激烈,贸易依存度更强;刘鸿雁、刘小和(2005)将农产品划分为14类,并计算了1999年和2003年中日韩三国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认为中国农产品仍然是以传统自然禀赋优势参与三国间贸易,贸易方式以产业间贸易为主;张慧智(2006)利用贸易结合度指数、产业内贸易指数和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对中日韩三国农产品贸易状况进行了概括性描述,认为三国农产品贸易互补性与竞争性共存,韩日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最强,中日农产品出口竞争力最弱。WWw.133229.coM崔超,吴林海(2007)利用hs分类数据。截取了1996年、2000年和2005年的数据,研究了中日韩三国相互贸易关系。在其研究中指出中日韩三国问的农产品相似性指数高于市场相似性指数,中日韩三国在出口市场上的竞争有目趋激烈的趋势。该研究的总体判断是:中日韩三国之间的贸易关系以竞争为主。
已有的研究就贸易关系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但是这些研究还存在以下缺陷与不足: (1)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从产品或者市场一个角度来测度贸易竞争关系,不够全面和准确; (2)利用的出口相似性指数是没有经过改进的指标,此种没有经过改进的出口相似性指数存在若干局限; (3)在计算数据上主要是采用两位数(2一digit)的分类数据,这样分类的数据过于综合,汇总数据的缺陷是数据加总过程中可能掩盖实际存在的竞争关系。
笔者将利用出口相似性指数。分别从产品和市场两个角度来实证分析中国与日本、韩国农产品贸易竞争关系。并探析其变化趋势,以期为加强中国与日本、韩国农产品贸易合作提供实证依据。
二、研究方法、分析框架及数据说明
1-出口相似性指数及其适用性改进
(1)产品相似性指数
产品相似性指数用来衡量任意两国或两组国家在第三市场或世界市场上的出口产品的相似性程度,计算方法为:
上式中:sp(ij,k)表示i国和j国出口到市场k的产品相似性指数,i、j表示所要比较的任意
两个国家,k表示第三市场或者是世界市场,x表示出口,x:。/xi。代表i国出口到k市场所占份额,xlk/)(jk代表j国出口到k市场的产品中第1种商品所占份额。如果i国和j国出口场的商品的分布完全相同,则该指数为100;若完全不相似,则该指数为o。
(2)市场相似性指数
市场相似性指数用来衡量任意两国或两组国家出口市场分布的相似程度,计算方法是:式中:s“(ij,1)表示i国和j国产品1的市场相似性指数,x:。/x:表示i国对于产品l出场所占比重,x:l/×表示j国的l产品出口到k市场占总l产品的出口比重。为了调整国家规模相差过大带来的问题,glick and rose(1998)用出口份额代替了出口额,对这个指数进行了修正,修正后的市场相似性指数为:sm(¨卜∑[(器).( 该指数是从i国和i国出口到k市场的贸易额的加权平均数。如果i国和i国出口商品的市场分布完全相同,则该指数为100;如果i国和;国出口商品的市场完全不相似,则该指数为0。
无论是对于产品相似性指数还是市场相似性指数都只是出口相似性指数在产品和市场上的两种表现形式。如果这个指数随着时间上升,则表明两国的出口结构趋于收敛,同时也意味着这两个国家在第三市场上的竞争会更加激烈;另一方面,指数下降意味着两圉在第三市场上的专业化分工程度正在上升,两国的商品贸易关系是互补的。
2.分析框架及思路
两个国家或地区间贸易关系既体现在产品上,同时也体现在市场上。单独的从某个部分或角度分析。并依此为依据来判断农产品贸易竞争关系强弱是失之偏颇的。对贸易关系的分析必须把产品和市场两个角度结合起来,综合考虑才够全面和深入。笔者对贸易关系的分析是基于以下两个框架和判定标准: (1)如果两个国家出口的农产品同时集中于某个市场,但是在出口的产品结构上具有很大的差异性,那么两者的贸易关系将不是以竞争性为主; (2)如果两个国家都同时出口同一种产品,并且都具有比较优势,但是两个国家的出口市场具有明显的划分,出口市场截然不同,那么此国家间的贸易关系也不是竞争的,可能存在互补关系。
笔者将分别从产品和市场角度来综合测定两个国家问的贸易竞争关系。主要利用产品的出口相似性指数来定量测算两个国家的产品市场的差异程度:另外利用市场的相似性指数来测定农产品贸易的市场相似性程度.从而综合度量中国与日本、韩国的农产品贸易关系中所体现的竞争程度的大小。
3.数据来源及说明
农产品是一大宗商品,对其范围的规定和理解没有统一的标准。世界粮农组织(fao)编制的粮农组织年鉴中对农业产品的定义为: “农产品贸易总值”是指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ltc)第0条(不包括第03款和081.42项),第l条以及第21、22、26款(不包括第266、267和269组)和29款、第232分组以及第4条(不包括411.1)的总和; “鱼类和渔产品”是指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第03类、第411.1分组合第081.42项的总和。 “林产品”是指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第246、247、248、251分组(不包括第251.1分组)、634分组(不包括第634.9分组)和641组的总和。
笔者对本研究中的农产品范围界定在粮农组织的农产品、鱼类和渔产品的总和,而不包括其定义的林产品。笔者计算所使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联合国统计署创立的贸易数据库(comtrade)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rev.2的四位数(4一digit)数据①。
三、中国与日本、韩国农产品贸易竞争关系的实证分析
1.从产品角度分析
表1列举了中国与日本、韩国在世界市场的产品相似性指数。在世界市场上,2005—2006年中国与日本农产品的产品相似性指数都在65%以上,中国与韩国该指标数值则都在70%以上。产品相似性水平很高。另外,在世界市场上,中国与日本、韩国农产品产品相似性指数的上升趋势非常明显。1985年,中国与日本、韩国的产品相似性指数仅为19.35%和26.80%,此后一直上升,2005年,达到最高水平的【7】.05%和77.65%。所以,从农产品总体出口来看,中国与日本、韩国农产品出口在产品上的相似性表现得越来越明显。
为了更好地说明中国与日本、韩国农产品出口的产品相似性。笔者选择了对三国农产品出口都至关重要的美国市场进行了分析(见表1)。计算结果显示:在美国市场上,2005—2006年中国与日本的产品相似性指数在55%以上,而与韩国则在45%以上,产品相似性指数依然很高,但是,2005—2006年中国与日本的农产品出口产品相似性指数开始超过韩国。它改变了1990以来,无论在世界市场还是美国市场.中国与韩国农产品的产品相似性指数都大于日本的态势。
2.从市场角度分析
表2呈现了中国与日本、韩国分别在蔬菜和水果两种产品上的市场相似性指数。从蔬菜产品来看,2004—2006年中国与日本的市场相似性指数都在15%一20%之间,与韩国的市场相似性指数在2005—2006年略高于日本,但是仍然在20%以下。与65%以上产品相似性指数相比较(世界市场2005—2006年),市场相似性水平总体水平不高。另外,中国与日本蔬菜产品的市场相似性指数下降趋势明显,从1990年的29.04%一直下降到2006年的10.74%。而中国与韩国蔬菜产品的市场相似性指数上升趋势明显,市场相似性指数已经从1990年的10.1l%上升到2006年的19.65%。
从水果产品的市场相似性指数来看,中国与日本、韩国都分别高于蔬菜产品。从而在国际市场上。水果产品的竞争激烈程度要高于蔬菜产品。另外。中国与日本在水果产品市场相似性指数的下降趋势依旧,从2000年的43.43%下降到2006年的16.73%,而中国与韩国水果产品的市场相似性指数的上升趋势却并不明显。虽然市场相似性指数从1990年的20.1l%上升到2()04年的41.90%.但此后两年却出现了下降趋势,到2006年已经降到28.72%。
四、简短结论
1.从未来发展中日韩三国农产品贸易来看,政策上关注和解决产品层藏相似性过高的问题至关重要。中国与日本、韩国农产品的产品相似性指数的上升趋势能说明问题的紧迫性。
2.中国与日本、韩国农产品贸易的产品相似性大于市场相似性。虽然欧盟、美国等国家或地区同为中日韩三国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但是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市场相似性指数小于产品相似性指数。日本、韩国同为亚洲发达国家,而且国土面积较小,与中国农产品出口在产品上表现出较大的雷同,这与经典国际贸易理论的常识不符,形成这种贸易格局可能与日本和韩国农业高保护带来的生产及贸易扭曲有关。 ’
3.中国与日本、韩国由于出口市场上的差别决定了其农产品贸易关系仍然不会以竞争为主。也就是说,中日韩三个国家出口产品存在非常大的雷同,但是由于矗j口市场的较大差别,两者的贸易关系也不会是竞争的,而且还可能存在很强的互补关系。
中国与日本、韩国的农产品贸易关系还受双方农产品贸易政策的影响。如果未来中日韩三方都注重出口产品专业化的话,那么这种竞争在主要市场上将有下降的趋势。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中国与日本、韩国在东亚区域经济合作框架下正在积极谈判,试图加强在农业领域的合作。可以预测,在自由贸易区框架下,随着农产品关税的逐步削减、农业生产分工的进一步深人,三国农产品在产品上的差别都将得到强化。在双方合作情况下市场开拓会进一步条理化,竞争也将更加有序,从而表现在产品上的竞争也将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注释:
①国际贸易标准分类自1988年也有了第三次修订本——sitc rev.3的商品分类方法,它与s17rc re;.2商品分类方法并行使用,为了研究在此以前的年份的贸易并为了使前后标准分类的数据保持一致,所以本研究所用的农产品贸易数据是sitc rev.2的商品分类方法得h{的数据。
【参考文献】
1崔超、吴林海, (2007)“中日韩=三国农产品贸易竞争关系的研究,”《国际贸易问题》第7期。
2刘鸿雁、刘小和, (2005)“巾日韩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研究.”《农业经济问题》增刊。
3孙林、赵慧娥. (2004) “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波动的实证分析,”《中国农村经济》第7期。
4许心鹏、宋立刚, (20d2)“出口相似性与东亚发展模式,”《世界经济文汇》第5期。
5闾成海, (2003) “从贸易结构看中国与印度经济问的竞争关系,”《世界经济》第l期。
6张慧智, (2006)“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巾的农产品贸易问题分析,”《现代日本经济》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