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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府视角谈农产品绿色壁垒的突破

2015-07-07 09:1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要:随着wto过渡期的结束,发达国家对中国农产品设置的关税壁垒日益削减,非关税贸易壁垒的制约作用更加明显,特别是发达国家的“绿色壁垒”严重影响了中国农产品的出口。绿色壁垒的突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从政府视角,提出了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推动农产品突破绿色壁垒。
  关键词:绿色壁垒;农产品;政府
  
  绿色壁垒是指一个国家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以及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借口,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制定烦琐的检验、审批程序等方式对外国商品进口所专门设置的带有歧视性的或对正常环保本无必要的贸易障碍[1]。
  
  一、当前农产品遭遇的绿色壁垒的主要形式
  
  1.以技术性措施和动植物检疫措施为主的绿色壁垒是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日本、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是中国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也是产品技术标准和动植物检验检疫要求最高的地区,并且技术标准越来越严苛。以欧盟为例,自2000年7月开始,欧盟要求对进口茶叶农药残留量检测的标准经过了十多次修改,仅2008年就修改了两次,要求越来越严格。日本、美国、澳大利亚等国也随之效仿,纷纷提高茶叶农药残留的控制标准,增加对进口茶叶中非茶类杂物、重金属、放射性物质、黄曲霉素和微生物等项目的检验。日本2006年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影响了中国大部分农产品的出口,造成出口成本的增加,甚至会波及出口农产品的上游企业。
  由于中国现行的农业标准在数量和技术水平上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致使中国农产品质量难以达到发达国家要求。www.133229.coM同时,由于环保工作的滞后,农产品还受到大气、河水中有害物质的再度污染[2]。
  2.名目繁多的国际认证影响了农产品的出口。中国农产品标准的落后使得进口方往往要求产品进行多种国际认证。国外不同国家或地区不仅有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认证,更有对企业管理、环境影响、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认证要求,且认证程序不透明、手续烦琐、认证费用高,极大地影响了中国农产品的出口。除了一般验厂,很多国家2008年还新增了反恐验厂,增加了企业负担。
  国外客商大多不承认中国国内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常常指定验证机构进行产品或企业的资格认证,通过后方肯签约。很多企业只好舍近求远地到其他国家进行相关认证,不仅延长了认证时间而且给企业增加了额外费用,削减了利润。同时,特殊检验、标签标志、出口厂商注册、检验检疫处理、风险分析、病虫害、细菌等指标的要求都给相关农产品的出口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另外,国际上一些国家仍然对中国实行“非市场经济国家”待遇,这既是贸易保护主义的表现,也是一种个别发达国家的思想偏见,国外普遍认为中国产品是低质量的代名词。一旦中国的农产品发生问题,国外媒体通常会大肆报道,事件造成的负面效应便会无限扩散,甚至会影响到中国其他产品。但实际上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计,中国2005、2006年出口美国的食品合格率(99%)略高于美国出口中国食品的合格率。2007年9月,日本朝日新闻时事周刊《aera》对各国出口日本的食品超标率进行的排名显示,美国、荷兰、意大利、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超标率均在中国(只包括大陆)之前,中国(只包括大陆)以0.58%的超标率排在所列37个国家和地区的第二十三位,远低于美国第十一位的排名和1.31%的超标率[3]。
  3.国际贸易摩擦日趋激烈。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加剧,其中以“两反两保”措施为主。中国是世界上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最大受害国。而美国是世界上对中国产品发起反倾销诉讼最多、力度最大的国家之一。当今国际贸易摩擦总体形势正在趋于复杂化,花样也不断翻新。美国2006年对中国发起了首例反补贴调查。欧盟近年来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居高不下,2006年达到12起,高于往年。
  贸易摩擦开始涉及到中国的体制和制度,最突出的是美国对人民币汇率的攻击。这既反映了市场竞争引起的贸易摩擦升级,更说明中国外贸增长方式受外部环境制约的程度逐渐加深。对此,中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应有足够的思想认识和应对准备。
  中国出口的农产品多为附加值较低的初级产品,价格低廉,且出口市场较为集中。某一类或几类产品如果在某个出口市场过度集中,一旦出现出口数量增长过快或者价格暴跌,很容易招致对方国家引用反倾销、保障条款来保护其国内市场,导致出口风险增大。随着wto过渡期的结束,“两反两保”措施的使用日益频繁,这对农产品出口构成了潜在威胁。
  
  二、政府发挥积极作用,突破绿色壁垒
  
  1.加强对绿色生态农业的引导和扶持。发展生态农业、可持续农业是打破绿色壁垒的有效途径。生态农业是公益性强产业,政府应在发展生态农业中发挥更大作用。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绿色生态茶叶产业项目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如加强生态宣传、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增加投入,加强水土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出台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参与生态农业开发;改革土地等产权制度,调动农民积极性;加强生态规划,严禁有污染的项目在农业主产区上马;建立生态保护区,保护珍稀动植物资源等[4]。
  2.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化建设。政府作为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行政职能,促进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共同进行农产品标准的科学研究;采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农产品标准化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提高广大农户和农产品出口企业的标准化意识;积极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对农户进行培训,引导农民按照标准化组织生产;广泛收集国际、国内的技术标准信息,学习先进的技术检测方法,实现检测手段的现代化。
  3.鼓励企业积极进行农产品国际认证。推广和使用国际标准是减少国际贸易摩擦,突破技术壁垒,扩大商品出口的根本途径。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是各国公认的标准,是国际上最有效应对绿色壁垒的武器。国际上目前针对农产品的认证模式包括:gap体系认证、gmp体系认证、haccp体系认证、sqf体系和on-farm体系。
  各级政府应积极鼓励、支持地方性龙头企业进行农产品国际认证;各市县级政府应立足地方实际,时时关注国际农产品认证的发展动向,认真研究各种农产品出口主要市场的认证要求,及时对出口企业和农户进行相关知识的传达、培训,号召出口企业和农户严格按照认证体系的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并鼓励企业积极进行认证,以促进农产品的顺利出口。
  4.建立农产品绿色壁垒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鉴于绿色壁垒影响大、涉及面广,各国都非常重视信息的收集工作。例如,美国国家标准学会向主要贸易国派出代表,调查研究驻在国的绿色法规情况,同时还派人常驻布鲁塞尔,专门收集欧洲标准化和认证的情况。
  中国政府应成立专门的机构,收集、研究主要贸易国可能采取的绿色壁垒措施,深入了解进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不断跟踪、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建立农产品绿色壁垒的信息和数据库,并及时地将信息反馈给政府有关部门和出口企业。然后,针对我省农产品的弱点,提出应对措施,做好事先防范工作,并采取积极措施,突破绿色壁垒,以尽快改变被动局面。美国、日本、欧盟等是中国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要重点抓主要出口行业和产品,研究主要贸易伙伴的有关技术法规、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主动与其接轨。

  5.积极引导农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当前中国农业合作组织特别是专业合作社,总体上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地区之间与产业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各类农业合作组织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的作用还很小。从合作社内部来看,成员覆盖面还不够广,带动农户的能力比较弱,经营规模不大,经营水平有待提高;从外部环境看,存在着配套政策措施不完善,金融支持政策缺失等问题。
  今后,各级政府应加快职能转变,保证各类农业合作组织的独立性,并鼓励广大农户积极参加各类农业合作组织。同时,给发展较好的省市级农业合作组织以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支持,保证其更好地为农服务,鼓励农业合作组织在农产品对外贸易中发挥更大的作用。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必将极大推动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
  6.利用wto机制解决贸易争端。wto争端解决机制统一适用于wto体制下除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以外的所有协议,从而避免了各成员国在适用解决争端方面的法律时出现分歧。利用这一机制突破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对保护中国农产品的出口极具建设性。
  要积极利用wto针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原则,扭转在国际贸易中的被动局面。同时,认真研究、熟悉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与步骤,掌握应诉或提起请求的技巧,为农产品出口“破冰之履”做好基础性的法律应战准备。
  近年来,中国在对待贸易争端问题上取得了很大成果,但多起反倾销案件证明中国在对待反倾销问题上仍不够成熟和理智。中国政府和企业在面对反倾销时或者不知所措、毫无作为,或者以牙还牙、不够理智。这说明我们仍然需要认真研读wto规则,灵活运用规则理智、专业、有技巧地应对贸易争端。
  另外,还应加快培养熟悉掌握wto规则的国际型专门人才,通过他们对贸易与环境保护的交叉研究,对贸易伙伴国环保法规、技术标准信息的搜集、分析,扫描“绿色壁垒”,能及时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政策导向,提出技术改进方案,促进农产品的出口。
  
  参考文献:
  [1]黄立新.绿色壁垒及中国的应对策略[j].外向经济,2000,(1).
  [2]王轶南.国外技术壁垒对中国出口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4,(5).
  [3]原国锋.日本对进口食品排名 中国食品超标率远低于美国[eb/ol]./jrzg/2007-09/14/content_748582.htm,2007-09-14.
  [4]王万山,陈卫平,廖卫东.中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与农村发展[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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