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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新常态下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现状及路径

2016-11-03 10:2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逐渐深入,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外贸领域一支重要的力量,但资金短缺问题一直是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尤其是在贸易融资中,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随着经济发展增长速度放缓,这个问题越来越突出。新经济环境下,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模式也在逐步变化。本文通过分析目前中小企业的国际贸易融资的现状和原因,提出解决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的创新策略和途径,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据统计,国际贸易融资仅占中国外贸企业所使用的各种融资方式的20%,其中又以大企业居多,中小企业所占比例很小。我国的进出口总额虽然逐年增长,但企业在国际贸易融资的需求上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支持,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尤其困难。

 

  ()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供需失衡

 

  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供应的90%以上来自银行贷款;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对中小企业发展较好、信用担保机构较多的省份调查,中小企业因无法落实担保而被拒贷的比例为23.8%,再加上32.3%因不能落实抵押而被拒贷的,拒贷率高达56%。虽经各方努力,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融资问题,但多数中小企业融资仍十分困难。社会对中小企业的资金供给和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严重失衡。

 

  ()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困难

 

  我国中小企业多数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企业制度,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资金更多的依靠自身积累或者个人借款,如果要扩到生产经营规模则需要通过银行贷款,但是,由于企业资产负债率偏高,加之一些中小企业为了满足资金的迫切需求,通过押汇或者打包放款等方式套取银行资金,银行提供的短期借款往往很难及时收回,致使银行不敢放贷或者放贷限额较低,很难满足中小企业国际贸易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难的原因

 

  ()中国的贸易融资法规不完善

 

  中国的金融立法缺失问题严重,明显滞后于金融业务的发展。国际贸易融资的相关法律还没有将业务当中涉及到的,包括抵押、信托等行为的权利与责任给出明确的法律界定。现有的法律法规还存在着与国际惯例不符情况。例如,银行在押汇业务中当客户违约时如何有取得货物的所有权,信托收据在进口押汇中是否有效,法院对银行已承兑的远期信用证汇票是否有支付的权利等。金融立法的缺失,使银行和企业在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中面临更大的风险,阻碍了中国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

 

  ()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状况较差

 

  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能否从银行获得贸易融资。据调查,中国中小企业一半以上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绝大多数信用等级都很低。中小企业的信用较低体现在商业信用不足,企业信用档案记录缺乏等多个方面。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有:中小企业制度不规范、缺乏资本等。

 

  ()银行对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存在信用歧视

 

  首先,中国的金融政策、融资制度,主要是针对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设计的,缺乏为中小企业设计的信贷评价体系。其次,当前中国银行业对贸易融资业务的授信管理未与其它信贷业务的授信管理相区别。由于缺少专门的审查标准,仍使用传统的5C(品德、资本、担保、能力、环境)。例如,银行将打包贷款视同于流动资金贷款进行管理,除了要求企业提供有效的担保外,还需要有其它银行为企业开立的信用证原件。

 

讨论新常态下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现状及路径


  ()银行融资方式单一缺乏创新

 

  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的业务仍然集中在传统的本币业务,国际业务相对较弱,在人员、技术等方面都不具备优势,导致银行提供的贸易融资产品,仍以传统信用证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方式为主,如打包放款、贴现、进出口押汇等。虽然这些业务风险较低,但是品种少,且功能单一。国际保理、福费廷、结构性贸易融资等新型的贸易融资方式开展较少,且发展缓慢,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限制了其发展。

 

  ()专业人才匮乏

 

  贸易融资业务具有高度的专业性,需要精通法律、国际贸易、金融、外语的复合型人才。在日常操作中对成本、收益和风险的控制也取决于从业人员个人能力的高低。中国银行业缺少贸易融资方面专业人才的现象严重,高素质人才的缺乏限制了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对金融工具、贸易手段、结算方式的不了解加大了银行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另一方面高素质人才的缺乏还限制了银行国际贸易融资方式的创新。例如,福费廷、国际保理、结构性贸易融资等方式虽然早已在中国得以开展,但因为业务人员水平不高的限制,使得这些业务发展缓慢。

 

  三、完善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的对策和路径

 

  ()健全国际贸易融资的相关法律

 

  我国立法部门应该加强对国际贸易融资的政策法律的研究,立足国情又与国际接轨,尽快建立健全贸易融资法律法规体系。例如,对国际贸易融资常见的做法,如押汇业中银行对单据与货物的权利如何,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债务关系如何等,尽快在法律上给以相应的规范。银行和中小企业则应认真研究现有的法律法规,分析国际惯例和我国现行的法律环境之间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建立产品化的业务操作程序,以经过仔细研究的标准合同文本凭证格式等规避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银行要积极创新

 

  银行在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时,要针对企业的需求开展金融产品创新。现阶段国内商业银行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仍然以传统产品为主,采用非信用证结算方式的融资产品较少,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需要,金融产品创新势在必行。银行除了发展福费廷、国际保理等新型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外,还可以发展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通过将不同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搭配组合,满足企业不同的融资需求,如打包放款和出口押汇的组合、退税质押贷款与授信开证的组合、福费廷加出口信贷与远期外汇业务的组合等。

 

  ()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估体系

 

  针对大多数中小企业规模小、成立时间短、融资需求旺、频率高、额度小的特点,银行应制订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估办法,使信用评级科学合理地反映中小企业的状况和偿债能力。在贸易融资业务中,客户正常贸易产生的现金流量是还款的第一来源,而客户的自身赢利能力是第二来源,贸易融资业务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应该有别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客户的评级标准,应该根据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制订专门的信用评级制度。银行应该为客户建立业务往来档案,根据客户的业务能力、交易对手资源及客户履约的信用记录评定其信用等级。

 

  ()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培训机制

 

  越来越灵活和多样化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要求中小企业的操作人员有较高的操作技能,熟练掌握结算及融资业务技能。与企业一样,银行也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培训机制,通过培训提高银行工作人员国际金融、国际贸易、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水平,使其能更好的运用专业知识处理各种结算业务、评价客户的信用、了解国际市场行情,达到向更多的客户推销自己的金融服务、有效控制风险的目的。

 

  ()借鉴发达国家国际贸易融资的经验

 

  审贷分离。对出口信贷及担保项目严格审查,力求保证贷款的偿还。美国要求逐笔对贷款进行审查和决定,审查国外进口商的财产状况及资信情况。在日本,政府官员详细审查了解项目参与企业的情况,以保证其清偿能力。一旦贷款被批准,银行密切跟踪,保证对贷款人的执行进行持续监督,在出现拖欠贷款时及时采取行动。

 

  总之,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对提高中国的经济实力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结构的改善和国际贸易融资困境的解除,需要政府、银行、企业相互协作。

 

  作者:董萌筱 来源:商情 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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