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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贸易政策目标下中美外贸发展的特点研究

2015-12-13 11:0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要:中国对外贸易的大半壁江山是由外资企业占据。导致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对外贸易政策目标一直存在着定位不当的问题。本文力图通过借鉴九十年代初美国政府及时调整对外贸易政策目标,重新巩固其经济霸主地位的做法,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对外贸易政策目标提出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 目标定位,贸易效应,技术创新
近几年来,尽管一方面中国对外贸易飞速发展,成为仅次于美国,德国的世界第三大贸易国。但同时,国内对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隐忧却越来越大。“中国是贸易大国,但不是贸易强国”,“中国在过去几年中得到的只是一些漂亮的数字”,“中国出口成绩单的亮色仍然主要来自独资企业……”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同时,中国政府也改变了先前“千方百计地扩大出口”的初衷,而是越来越多地强调扩大内需。笔者认为我国对外贸易之所以产生上述结果,主要原因在于中国追求的对外贸易政策目标存在着从最初的定位不当到现今的目标缺失的问题。为了便于分析这一问题,我们有必要对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目标演变历程进行一个较为客观的回顾及定性评价。
一、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目标演变及其评价
1.“互通有无,调剂余缺”目标——改革开放前
改革开放前,中国寻求的是“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经济建设方针,因而“互通有无,调剂余缺”自然成为这一方针下的对外贸易政策目标。在这一方针下,对外贸易被看作是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的补充手段,是生产的简单延伸,因而处于一种辅助的,从属的地位。wwW.133229.COM1953—1978年,中国出口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由1.23%下降到0.75%,在世界上所占位次由17位后移到第32位,从中便可窥见一斑。
“互通有无,调剂余缺”的目标从根本上摈弃了国际贸易理论的基石——比较利益原则。虽然这一时期国家通过垄断贸易及计划贸易,达到“互通有无,调剂余缺”政策目标,但成本巨大。追求这一政策目标产生以下三种主要经济损失:第一,国际贸易利益的损失。 “互通有无,调剂余缺”使中国既不能充分利用国际贸易及国际分工充分发挥本国劳动力生产力丰富这一比较优势,又不能借助于国际贸易弥补自身资本稀缺的比较劣势,从而未能实现国际贸易静态利益;第二,形成垄断造成的损失。为实现“互通有无,调剂余缺”目标,国家需要控制对外贸易活动,进而形成对贸易垄断。这使国内产业和企业处于不受外来竞争的地位。持续的保护使企业失去了技术创新和改善经营管理的动力,从而未能实现国际贸易动态利益。日本在1953年—1971年的国民收入增长中有 55.16%是技术进步贡献,而中国在1953年—1977年的 24年中,经济增长中的技术贡献率只有13.27%;第三,规模经济损失。计划贸易限制了国内企业通过对外贸易扩大生产规模,实现规模经济利益的可能性。这三种经济损失增大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成本。50年代我国国民生产总值与日本相差无几,而80年代只有日本的1/4。这虽然可以归咎于十年动乱,但与对外贸易目标定位不当,抑制对外贸易正常发展不无关系。诚然,这一目标是当时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使然,也是无奈之举。但它说明了对外贸易在一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2.“积极参与国际分工”目标——二十世纪八十年代
改革开放后,中国将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当时中国理论界对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是借助外部资源发展得快些,还是封闭起来发展得快些,是充分利用自己的比较优势更有利于经济的发展,还是逆比较优势发展等一系列问题展开过热烈而又充分的讨论。中国计划经济多年实践证明,开放比封闭好,顺应比较优势比逆比较优势好,利用本国比较优势参与国际分工比消极地将对外贸易看作是“调剂余缺”更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因而中国经济建设方针由“独立自主, 自力更生”转变为“利用两个市场(国内市场,国外市场),两种资源(国内资源,国外资源)发展经济”。对外贸易目标亦相应调整为“积极参与国际分工目标”。80年代中期“两头在外,大进大出”, “以进养出”, “三来一补”等一系列提法,就是政府充分利用中国劳动力比较优势积极参与国际分工思想的具体体现。
“积极参与国际分工”贸易目标较之先前的“互通有无,调剂余缺”目标有了很大的改善,因为它顺应了比较优势原则。在追求这一目标过程中,我国通过国际分工充分发挥了本国劳动力比较优势,大大推动了对外贸易发展。我国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迅速提高,由1978年的32位上升为1

990年的15位。中国出口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不断上升, 由1978年 0.75上升到1990年1.8%。同时我国对外贸易依存度不断提高,由1978年的12%左右上升到90年的40%左右,对外贸易在本国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增强。但“积极参与国际分工”贸易政策目标定位仍有不妥之处,在于它重视的只是国际贸易资源配置的静态利益,而忽视了对外贸易能够通过引入适当国际竞争,促进国内产业升级等的动态利益。整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初,我国执行着严厉的限制进口和国家管制有限对外开放的贸易政策,1991年中国关税总水平达 44.05%,高于一般发展中国家的42%平均关税水平。“积极参与国际分工”目标下的垄断损失及规模经济损失依然十分巨大。国内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缓慢。日本进入80年代国民收入增长中技术进步贡献率高达80%,而我国只有25%-28%。这也是九十年代初我国提出“以市场换技术”的发展战略的缘由之一。
3.“推动经济增长目标”—二十世纪九十年代
中国理论界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将90年代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目标调整为“推动经济增长”。然而认识到这一点是一个问题,如何实现目标却是另一个问题。在如何实现对外贸易推动经济增长目标的问题上,我国认识似乎进入一个误区,认为对外贸易推动经济增长是单纯通过扩大出口实现的。为此,进入90年代,中国加大鼓励出口政策力度,如提高出口退税率,提高外汇留成,人民币大幅度贬值等。这些政策确实见效很快,在这些政策的刺激下,中国出口规模迅速扩张。
然而以后出现的情况是政策制定者事先没有想到的也是不愿看到的,那便是出口量增加了,外汇收入相比之下却减少了。有资料表明,直至90年代底,中国单位商品的价格平均每年递减1%。这是因为政府为达到迅速扩大出口的目的,其鼓励措施都是直接针对产品的价格而进行的财政性支持,它使企业能够在不侵蚀自身利益的前提下,通过不断降低价格达到扩大出口的目的,许多出口产品创汇能力连年下降。现今我国有相当一部分出口企业利润微薄,惨境经营,更有甚者有的企业出口只是赚取出口退税。
客观地说,中国对外贸易目标从改革前摈弃国际贸易利益演变为80年代追求贸易资源配置的静态利益再演变为90年代追求贸易推动经济增长的动态利益,表明其演变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但“推动经济增长”定位仍有不妥之处。诚然,对外贸易推动经济增长是通过其终极形式——出口来实现的。但出口增长应是通过产品的高价格实现的,产品的高价格是通过产品的竞争力实现的,产品竞争力可以通过对外贸易促进技术创新实现。 “推动经济增长”贸易政策目标过于宽泛,在如何通过贸易提升企业竞争力方面缺乏指导性。而忽视贸易促进技术创新的效应,使我国贸易条件不断恶化,我国对外贸易的静态利益不断被蚕食,加大了我国从事对外贸易的成本。有关当局认为我国已进入高成本的外贸时代。
4.对外贸易政策目标的缺失——20世纪九十年代底至今
早在中国加入wto之前,中国经济学界曾对中国未来对外贸易发展战略模式进行过激烈的辩论,辩论焦点主要集中在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对外贸易是采取比较优势发展战略好一些,还是竞争优势发展战略好一些。经济学家们见仁见智。一些经济学家认为中国应培育国家竞争优势,而一些经济学家则认为中国尚属于发展中国家,其国情不适应竞争优势发展战略,中国仍应沿着比较优势发展战略发展。虽经过几年的大讨论,学者们始终未能就这一关键问题达成共识,最终这一大讨论还是归于沉寂。因而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目标处于一种缺失的状态。
从我国对外贸易政策目标演变历程可以看出,贸易政策目标始终存在定位不当的问题,它使我国对外贸易发展一开始就偏离了正确方向——贸易促进技术创新。而现今的目标缺失更使贸易发展无的放矢。其结果是我国贸易条件不断恶化,国民福利流失,技术水平落后。2005年我国国民收入增长中技术贡献率仅为33%,而日本在80年代就达到80%的水平。目前我国企业竞争力普遍低下,参与国际贸易水平低,外资企业占据我国对外贸易大半壁江山,这与贸易忽视技术创新效应有着密切的关系。贸易-[飞诺网feno.cn]
二、九十年代美国对外贸易政策目标调整评价
1.九十年代美国对外贸易目标政策调整
80年代中期,美国经济霸主地位在日益强盛的日本经济冲击下岌岌可危。90年代初克林顿执

政后,及时调整了美国对外贸易政策目标,提出了对外经贸政策的四项基本目标:即打开外国市场;坚持公平竞争;实行激进的贸易促进战略(即战略性贸易政策);将贸易政策与全球经济战略相结合。为了达到这些目标,克林顿政府推出了有史以来美国第一个系统的贸易综合改革措施,又称“国家出口战略”,确定半导体、电脑、通讯、环境保护、咨询软件工业及服务业等高科技产业和知识密集型产业为6大重点出口产业,目的是强化美国企业的对外竞争能力,通过扩大出口带动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并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美国的外贸政策是要保证投资源源不断地流向新兴科技领域,创造21世纪的高工资就业机会,从而使美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位居世界首位,在一些关键技术的出口方面有着绝对的优势。美国政府通过实施”国家出口战略”,增强了美国企业在激烈竞争中的竞争实力,带动了美国出口的迅速发展,重新确立了美国经济霸主地位。
2.美国对外贸易目标调整评价
从调整后的美国对外贸易政策目标可以看出:首先,其对外贸易政策目标具有系统性、全面性、长远性、战略性。美国是将对外贸易发展纳入其全球经济战略的宏图之中,为其全球经济战略服务,而不是让贸易游离于其外,追求贸易单独发展;其次,美国对外贸易政策目标具有准确性,具体性。准确性体现在目标是必须打开国外市场。贸易强国是近代历史以来铁的定律。从几个世纪前的西班牙、葡萄牙,英国到上一世纪日本的崛起都是这一原则的应用。因而要保持世界第一经济大国的地位,必须打开国外市场。具体性体现在确定半导体,电脑,通讯,环境保护等高科技产业和知识密集型产业为6大重点出口产品,而不是对所有出口盲目鼓励;最后,美国对外贸易政策目标到位,有的放矢。到位不仅体现在国家通过实行战略性贸易政策,保证投资资源不断流向新兴科技领域,使新兴科技领域具有竞争力。也体现在美国政府施展外交手段,促进公平竞争的努力上。因为政府很清楚若没有公平竞争,美国在高科技产品上的优势会被大大削弱;有的放矢体现在要使美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位居世界首位,在一些关键技术的出口方面有着绝对的优势,从而强化美国企业对外竞争能力,带动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并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如果用一句话高度概括美国对外贸易政策目标:那便通过提高新兴科技领域里的产品竞争力打开国外市场。
美国鼓励企业的出口政策主要有:
(1)政府开展积极的经济外交,为企业排除各种贸易和非贸易壁垒。美国政府官员忙碌的身影常年穿梭于各国之间,或劝诱,或威胁,其目的是为美国企业产品的畅通无阻地进入他国铺平道路。
(2)金融上大力扶持。美国通过美国进出口银行、农业部、海外私人投资公司、加尼福尼亚亚洲出口贷款办公室直接为企业出口商提供出口贸易信用担保、出口流动资金担保和出口信用担保。2000年有2, 176家企业从进出口银行中获出口贷款23亿美元,比 1999年增长土3%;2000年美国又推出“企业快速贷款”,申请到批准时间仅36小时。
(3)技术上支持。美国联邦贸易部、美国进出口银行一起建立了19个美国出口推动中心;美国国内有30个国际贸易中心、企业发展中心专门从事企业出口准备工作;进出口银行,国际贸易贷款计划处联合开办出口风险分析热线网站,免费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国际市场信息。
可见美国鼓励企业的出口政策也与我国有很大不同。一是多渠道地帮助企业出口,二是主要通过金融和技术方面的帮助,不似我国一味诉诸财政性补贴。调整后的美国贸易政策目标的结果是显着的:美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提高了,不仅促使九十年代美国出口快速增长,而且使美国相关产业的出口价格指数稳步提高。据统计,如以1990年为基数,美国商品的出口价格指数1992年为101%,1993年和1994年分别为101.4%和103.6%,1995年和1996年进一步提高为 108.8%和109.4%。尽管1997年和1998年略有下降,分别为107.7%和104.4%,但1998年与1990年相比,出口单位价格仍提高了4.4个百分点。横向比较,美国同期出口价格指数也明显高于加拿大、英国、德国和法国。这表明,这些贸易促进措施既使美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不断提高,也增加了美国的国民福利。这和我国出口价格指数不断下降,国民福利流失形成鲜明对比。
三、完善我国对外贸易政策目标几点建议
美国情况与中国有很大的不同。美国是市场经济成熟的发达国家,我国是正在转型

的发展中国家。美国国内一些条件我国并不具备,比如国家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因而不能完全照搬美国经验。但它还是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借鉴意义。借鉴美国对外贸易政策目标的调整经验,我国今后对外贸易政策目标应准确,具体,具有针对性。
1.树立“谋求国家竞争优势”对外贸易政策目标
关于我国对外贸易是采取比较优势发展战略还是竞争优势发展战略问题,笔者认为在当今追求创新的世界里,具有创新产品才具有竞争优势,而创新产品并非局限于高科技产品。2002美国商业周刊评选出来全球十大创新产品,传统产品,如橄榄公司的to tal牙膏,吉列公司的马赫3型刮胡刀同仁天堂电子游戏被评为全球十大创新产品。可见传统产品进行创新后,同样具有竞争优势。此外,笔者认为竞争优势发展战略和比较优势发展战略并非是相互对立,非此即彼的,二者可以并行不悖,相辅相成。出口产品成千上万种,有些产品可以遵循比较优势发展战略,有些则可遵循竞争优势发展战略。例如,有些产品短时期内都难以改变其劳动技能密集型产品的特点,如珍贵的药采,稀缺的水产品,精美的艺术晶等,这些产品获利都很丰富,但它们占中国出口额的份额很低,中国在这方面还有很大的潜力可以挖掘,这便是遵循比较优势发展战略的情况。但我们也不应固守比较优势,而应用高科技对其进行不断创新。私营企业青岛金王集团推出的一系列以高分子聚合物为原料的蜡烛,克服了蜡烛燃烧时冒烟的弊端。由于采用了新技术对蜡烛进行了创新,产品大受国外消费者欢迎,三根蜡烛的出口平均利润等于一台冰箱。一个国家的竞争优势正是通过这林林总总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的综合构筑的。
2.将出口同提升企业竞争力联系起来
在出口方面应建立一个有利于创新的环境。首先政府应建立高新产品和创新产品的鉴定及认定机构,对高新产品或具有创新产品给予认可。据一些高科技企业反映,他们的一些产品问世后,由于国内缺乏权威性的机构给与认可,他们的产品难以得到社会的承认及推广,因而难以扩大生产规模降低产品成本;其次,对高新产品或创新产品的出口采取倾向性鼓励措施,这一点上我们可以效仿美国做法;再次,政府建立一套使企业受制于要求创新或提高质量的制度。政府可以通过制定行业技术标准,使达不到标准的企业逐步退出市场,减少无效供给。
3.注重进口创新效应
许多先进技术及创新作为商品可以引进,从而节省了发展中国家在这些产品上的研发及创新过程和费用,实现技术进步,降低成本,加速本国经济发展。因而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发展中国家最大的优势就是学习。为充分利用这一优势,政府应在进口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如政府可在最新技术、知识等方面的收集、传播及技术援助等方面加大力度,引导企业更多地进口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的先进技术和创新产品。这些技术还可以“外溢”到国内其它行业。政府同时还应引导企业走上进口技术一消化吸收一再创新的轨道上,使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进入一个良性循环中。
4.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当今形成日益强大竞争优势的国家都是创新型国家,而目前世界上公认的20来个创新型国家,几乎全部是民主法治制度高度成熟的国家。制度经济学认为如果没有可靠的产权与合约权益保护制度,人们就无法预期从事市场交易的结果及其归属,交易结果及其归属的不确定性将迫使人们停止交易。如果没有可靠的产权与合约权益保护制度保护创新人的收益,其创新收益的不确定性将迫使其停止创新。目前,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已达3200万人,研发人员达105万人年,分居世界第一位和第二位,这是我国走创新型国家发展道路独具的最大优势。但当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还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我国要用15年时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是首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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