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财政部于2013年12月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于进一步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增强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提升会计职业道德,提高会计核算水平,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遏制会计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本文试从分析新昌县小微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现状入手,探索提升小微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途径和措施,以促进基层会计工作规范的发展。
关键词:小微企业 会计信息质量
据对X县2014年正常纳税的6726家企业分析,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为403家,故X县绝大部分企业属于小微企业。从小微企业会计人员配备情况看,通过代理记账的有1609家,其余约三分之二以上(4200多家)企业配备了会计人员或聘请了兼职会计。从会计人员职称情况看,全县7879名持证会计人员中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共92人,具有中级会计职称约480余人,但小微企业很少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会计人员,基本上都是初级会计或无会计职称人员。因此,X县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会计人员配备方式多样,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影响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一、小微企业在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会计工作不重视
小微企业大多属于私营、个人独资性质,投资者又是经营者,实行高度集权的家族式管理,财务人员缺乏归属感,势必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负面影响,财务管理难以制度化、规范化,造成企业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监控失灵、会计信息失真。同时,限于小微企业投资者的管理素质和能力,财务管理并没有真正纳入到企业管理机制中,甚至将家庭财务和企业财务管理混为一谈,缺乏现代财务管理观念。因此,小微企业普遍对财务会计工作不重视,财会人员地位不高,会计工作仅仅是记记账和算算账,而没有把财务会计作为一种管理工具,使财务会计的管理作用无从发挥。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
由于小微企业存在大量低素质的财会人员,导致企业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主要体现在:一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不到位,大量小微企业仅仅是在会计科目名称和会计报表栏目与准则一致,具体核算上仍沿用老制度;二是基本上未制定具体的会计政策,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随意性较大;三是会计凭证缺乏必要的审批审核程序,内控机制得不到体现;四是记账凭证多借多贷现象较多,科目之间缺乏对应关系,会计科目难以正确反映相应的经济业务,错账明显;五是实施会计电算化后,账务处理简单化现象比较普遍,如摘要栏不清楚是什么经济业务,账簿也不按规定打印;六是会计报告只有财务软件生成的会计报表,没有会计报表附表及附注;七是会计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八是做假账、二套账的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三)代理记账质量不高
许多小微企业委托代理记账仅仅是为了税务管理上的需要,因此,代理记账存在质量不高、不利于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问题。一是被动式的记账易造成财务信息失真。会计凭证的不及时传递或集中传递人为造成采购、销售、成本、利润的畸高畸低,若记账人员单纯依收到凭证的时间记账,则不能真实反映委托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二是委托企业的出纳人员与受托记账人员缺乏配合。不少企业的出纳是投资者家属或投资者本人,规范意识不强,现金收付和银行存款收付相混淆,现金和银行存款经常账实不符。三是成本核算成为所有代理记账机构的薄弱环节。主要原因在于委托企业缺乏完整的存货收发凭据和成本核算资料,受托记账人员只履行部分会计职能,对委托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也不清楚,在核算过程中往往将采购成本和人员工资直接计入生产成本,有的甚至直接转入销售成本,完全抛弃了成本核算的基本规则。四是不合法的凭证不入账。因不合法凭证不允许税前列支,业主或记账人员会将这些凭证剔除不入账,会计工作就不能反映生产经营活动全貌和真实会计信息。
(四)会计质量监管不到位
民营企业的大量发展和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给会计监管工作带来了难题,原来的经济主管部门都已不再履行会计管理职能,而财政部门面对众多的小微企业也显得力不从心。财政部门主要是通过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执法检查和会计继续教育等措施实施会计管理监督工作,虽然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涉及到行政许可,政策性强,易于从源头管理,为会计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但信息变更及时性有待提高;尽管会计执法检查也一直比较重视,但涉及小微企业的检查较少,即使发现问题也因考虑到会计人员的就业问题直接处罚会计人员较少,未形成较强的威慑力。同时,使用会计报表的相关部门、机构,只是从自身的管理职能出发,对会计报表进行数据调整,不涉及企业的会计质量状况,也很少与会计管理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如税务部门在税务检查、税收征管中发现的偷税等违法行为一般不处罚财会人员,也不与会计管理部门形成互动;提供经济服务的中介机构为留住客户也不会向会计管理部门报告企业在会计法律法规方面的违规行为。更有某些经济业务部门要求企业按业务考核需要填报相关数据,给企业会计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二、提高小微企业会计质量的途径和措施
小微企业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既有企业自身原因,也与部门监管各自为政互通不够有关,更与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不到位以及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存在较大问题相关。因此,财政部门应按财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树立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理念,以管理、检查、服务为基本手段,从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入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小微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使其成为活跃地方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主力军。
(一)积极推进部门联动,切实提高小微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互动,营造全社会注重小微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氛围,使其不敢做、不想做、不能做假账,让虚假会计信息没有市场。一是与税务机关的互动。国、地税部门在日常税收征管、检查中经常发现的税收违法违规行为,一般都与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密切相关,税务部门应将税务违法处罚、处理案件及时向会计管理部门通报或移送,为会计处罚提供依据。二是与统计、工商和项目申报(审批)部门的互动。会计管理部门要与之建立信息沟通制度,信息共享,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这些职能部门也要担负起维护会计信息质量的责任,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小微企业不能姑息,及时向会计管理部门通报。三是与金融部门的互动。银行是目前小微企业虚假报表的重要市场,因贷款授信审批系统需要一系列的硬性指标,否则审批软件无法通过,银行为完成放贷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此金融部门已成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瓶颈;要破解这一难题,需要财政部门花大力气,多方协作,也需金融部门转变观念,面对现实,为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牺牲部门利益。
(二)积极宣传会计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计管理部门应丰富会计法律法规宣传形式,如通过印发宣传读本、剖析典型案例、开展“宣传月”活动、举办知识竞赛、组织征文等有效方式和方法,积极宣传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普及会计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各类小微企业和会计人员依法开展会计工作。应把提高法人代表的会计法制观念作为宣传的重点,通过利用有关会议、专题培训、面对面交流、违法处罚等途径宣传会计法律法规,使小微企业法人代表重视会计工作,明确会计法律法规是企业的生命线,是诚信经营的主要内容,只有诚信守法,才是企业健康发展的根本途径。
(三)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善会计人才培养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分类管理、分层培训的继续教育培训制度。采取以网络远程教育和面授培训相结合的教育方式,丰富培训课程和培训内容,安排接地气的小微企业会计税收知识培训,继续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培训作为重点。二是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和指导。通过评估、考核、备案、公示等措施对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监督,规范培训市场,严肃培训纪律,确保培训质量,杜绝继续教育走过场的情况发生。三是建立健全会计人才培养工作机制。会计人才的培养要特别注重小微企业会计人才队伍的建设,制定小微企业会计人才成长的激励政策和会计人才培养实施办法。四是建立健全会计人才培养财政适当投入机制。每年安排适量的资金专门用于小微企业会计的专题培训,如建立并逐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包括成本核算)、内控制度等,积极鼓励小微企业会计人员开展业务研讨活动,以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业能力。五是建立会计人员信息变更申报制度。每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作为信息采集时点,每个有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都要申报,没有变更的,实行零报告制度。
(四)加强会计执法检查监督,提高小微企业会计信息公信度
建立健全会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制度,不断探索推进会计法律法规实施的新举措和新方式。为避免检查形式化、走过场,应在会计监督部门的主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会计监督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与会计执法机构重点检查等多种形式有效结合,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作用,依法查处会计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现阶段仍应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作为检查的重点,以检查促规范,把会计执法检查作为规范小微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手段之一,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通报,也可对相关法人代表或投资者(以下简称法人代表)及会计人员采取指定式培训会计法律法规,情节严重应依法处罚。
在加强会计执法检查监督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法人代表、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建立不良信用后果惩戒制度,强化对法人代表、会计人员的约束和管理,促使法人代表诚信守法,会计人员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诚信为本的职业道德。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严厉打击假账行为,不断完善诚信档案。使会计诚信档案成为违法法人代表、会计人员的“紧箍咒”,自觉依法履行会计职责,以提高小微企业会计信息公信度。
(五)规范代理记账行业发展,为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对于规模较小或财务人员不合格的小微企业,会计管理部门要引导其委托代理记账,并落实相关措施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一是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和优化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流程,加强审核力度,着重审查从业人员资格,防止出现从业人员挂名、兼职等现象。二是公布代理记账机构信息。做好代理记账机构相关信息的变更、备案工作,定期公布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和按时备案的代理记账机构名称等相关信息,利于小微企业择优选择代理记账机构。三是完善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检查,实施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考核,健全代理记账机构退出机制,对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应严格查处并予以公告,督促其依法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或加入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业务。四是加大代理记账机构的政策扶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代理记账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打击行业不正当竞争,推动各类小型经济组织选择代理记账服务。五是重视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针对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开展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小企业会计准则、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不断更新业务知 [h: 0px" />
(作者单位:浙江省新昌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