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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刍议

2015-12-15 12:5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我国目前高等教育事业无论是在数量、质量、结构等方面,还是在科技发展的规模和水平方面,都无法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只有进一步发展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发展就要有投入,但现实情况是高教经费紧张,无法提供发展的需要,只能维持现有教育活动。全文希望通过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策略,希望对当前高校财务紧张局面缓解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高校;会计核算;策略
  一、前言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资、集资和设立教育基金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新教育投资体制。可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改革,高等学校经费的来源由单一走向多元。这对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全文希望通过对当前高校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做出分析,找出完善策略,以缓解高校资金紧张局面,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
  二、高校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等教育尽管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财务问题,特别是在会计核算方面,主要有以下这些弊端:
  1、会计主体多元
  目前我国高校会计主体多元局面的形成是有客观背景的。从1999年开始,高校因大幅度扩招面教育教学资源严重不足,开始向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据一位全国政协委员提供的一份在2009年的调查材料显示,我国高校贷款规模超过2500亿元,其中,近2000亿元是地方高校的贷款。按照目前我国高校贷款规模和一年期的贷款利率计算,每年(全国)高校要负担银行利息130多亿元1。而贷款主要用于新校区的建设及大量教学设备的购置与更换。正是在这种情况下,高等学校内部形成两个会计主体,一个是核算教学科研经费的会计主体,一个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主体。而根据高等学校会计核算的基础即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这项规定造成一个高校形成两个会计主体,而任何一个会计主体都只是反映了高校经济活动的一方面,违背了会计制度要求会计核算反映会计主体的整体经济活动这一基本前提。教育经费的主体与基建经费的主体分别核算不利于全面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
  2、成本收入不实
  (1)高校财务支出不能反映事业活动中的应付未付债务,如借入资金的利息等,这部分“隐性债务”,在实际支付时才反映为支出。此外,高校的应收款项中除基建借款外,有相当大的都分为垫付款未核销数,实际上已形成了事业支出。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虚增了高校可支配财务资金,导致高校的财务状况失实,掩盖了高校潜在的财务危机,对学校领导的决策产生错误导向,不利于防范和化解高校财务风险。 (2)收付实现制不能正确进行成本和费用核算,不能准确提供生均教育成本信息,也不能客观地反映高校运行成本和运行绩效。
  3、净资产不实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将净资产分为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结余分配等。由于高校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事业结余实际上是一个收与支的结余,没有实际反映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关系,当期的收支结余并不能准确的反映净资产。专用基金是提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备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以及其他基金。对于职工福利基金和医疗基金还有修购基金,这些基金中的资金今后是要支付的,明显属于负债性质,将其列入净资产核算,是不合适的。固定基金由于固定资产没有计提折旧也导致固定基金金额比实际固定资产变现金额要高,这也导致了净资产的不真实。
  三、完善高校会计核算的策略
  针对上面存在的三个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策略,以完善高校会计核算能力和水平。具体有:
  1、合并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服务的特定单位,会计主体假定会计核算单位独立于任何经济关系人之外,旨在确定会计核算空间范围。从美国高校会计变化的趋势来看,目前的高校会计趋向于反映整个主体的经济资源。因此将两个会计核算主体合并为一个主体,在资产负债表中设立在建工程科目,能较为全面地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具体策略有:
  首先,进行合并会计科目设置。这是高校基建财务与事业财务统一核算的基础,它不仅关系到高校基建项目财务管理的关键,而且也涉及到合并后的会计核算方法与会计报表编制设计。设置思路是在保持现行事业会计科目的基础上,根据基建财务管理的现实要求增删有关核算基本建设活动的会计科目。
  其次,会计科目合并后的账务处理措施就是高校将自有资金投入基本建设时才列为支出,将完工后的基建工程视为净资产;用借入资金及其他需偿还资金投入基本建设的,只有偿还其实际代价时才列为支出,计入固定基金。
  2、调整收入支出
  高校收入与支出改革是整个会计核算改革内容的重中之重。收入与支出改革的具体内容应包括:
  (1)增设“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用以核算学校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
  (2)增设“待摊费用”科目,用以核算已支付但应以后分摊的各种费用,以适应成本核算的需要。
  (3)增设“预提费用”科目,用以核算学校到期应付而未支付的各种费用,如到期应付而未付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障费用、公积金等,全面真实地核算事业单位成本。
  3、改革净资产分类
  由于高校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事业结余实际上是一个收与支的结余,而没有实际反映当期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关系,当期的收支结余并不准确的反映净资产。固定基金由于固定资产没有计提折旧也导致了固定基金虚高。专用基金中修购基金的提取并未引起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的任何变化,但却使净资产中既包含了固定基金,又包含了固定资产的修购基金,无疑不适当地夸大了学校净资产。所以笔者建义改革的内容对净资产进行重新分类,以真正反映净资产的本质。远期可以考虑建立资本金制度。
  四、结束语
  高校不是企业,不是以盈利为目标,所以很多普通高校很大一部份是由政府单方面的投资,这种情况下往往造成高校经费紧张,无法提供学校发展的实质需要。希望全文研究能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效果,为其他高校财务人员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李影. 关于改进高校会计制度的几点思考[J]. 当代经济(下半月), 2008,(07) .
[2]赵小敏. 高等院校会计核算探析[J]. 中国科教创新导刊, 20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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