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2009年增值税改革在全国开展,从此企业购置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我国增值税类型从生产型全面转化为消费型,这必然会给财政税收,企业经营活动以及其他涉及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事业单位带来很大变化。本文将重点研究这种政策变化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并结合企业现阶段实际对这种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简单分析,提出自己的一些见解。
关键词:固定资产 进项税额抵扣 纳税
一、三种不同方式的增值税类型:
增值税按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可划分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我国的这次改革主要是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
1.生产型。课税基础大体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体积口径,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这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
2.收入型。课税基础相当于国民收入部分,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只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部分。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是一种标准的增值税;
3.消费型。课税基础仅限于消费资料价值的部分,允许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有利于鼓励投资,税制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简化征纳计算,提高征管效率。
显然这三种对固定资产价值扣除的不同处理方法,使三种不同类型增值税税基所包括的范围大不一样,生产型增值税税基最大,收入型增值税次之,消费型增值税最小。
二、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首先,我们先从一个普通工业企业中拿一个相关的例子,通过税务分析和会计处理看改革前后的变化和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例:某市一工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为25%,2009年1月1日企业购入生产用固定资产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1万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该设备使用年限5年.期末无残值,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会计处理:
改革前:
借:固定资产351
贷:银行存款351
借:制造费用70.2
贷:累计折旧70.2
改革后:
借:固定资产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
贷:银行存款351
借:制造费用60
贷:累计折旧60
增值税转型改革前后对纳税影响分析 单位:万元
| 增值税改革前 | 增值税改革后 |
进项税额抵扣少交增值税 | 0 | 51 |
年折旧 | 70.2 | 60 |
少交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 0 | 5.1 |
利润增加 | 0 | 15.3 |
所得税影响 | | 多交3.825 |
总共少交的税额 | | 52.275 |
其次,我们根据上面的例子和图表对增值税转型改革前后对纳税影响进行一般性分析:
1.增值税转型改革对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影响
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此规定下,增值税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税负比较重。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实现了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2.增值税转型改革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在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之前,企业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计入固定资产原值,通过固定资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这样,将减少企业利润,从而按企业所得税法计算将减少企业应交所得税。施行新修订的增值税实施细则后,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固定资产原值不再包含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这样,若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采用与增值税转型改革前相同的折旧方法和相同的折旧率,则每期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将会减少,这时,企业的相关费用将减少,利润将增加,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将有所上升。
综上所述.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使企业应交增值税减少,与此同时,还将减少企业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应交所得税增加,但企业整体税负有较大幅度的降低。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额进行估算得出的结论是:增值税转型后,化纤、通信、电力和造纸包装四大行业会是受益最大的行业。四大行业2007年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分别为94亿元、223亿元、858亿元和119亿元.如果当年实施了增值税转型。则四大行业会带来净现金流人为6 300万元、16.35亿元、64.68亿元和26亿元.对行业的利润增厚分别为6.8%、6.1%、5.90/0和5.2%。
但是并非每个行业都能够受惠。可能是考虑到煤炭行业近年的利润率较为可观,此次税改对包括煤炭在内的矿产行业实行了增值税上调,由原来的13%上调到了17%。在大宗商品价格不断下跌的大环境下.增值税转型对于矿产生产企业却是一个利空,煤炭行业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按2007年煤炭行业主营收入2 385亿元计算,意味着煤炭板块将增加增值税支出约100亿元以上。由于煤炭板块的投资中购入设备类的占比较小、抵扣设备税项相应较少。折旧规模减少、赢利增加,这无疑加大了煤炭行业税负负担。
三、总结
综上所述,在金融风暴席卷全球、严重冲击我国实体经济的大背景下,国家及时出台增值税转型政策,在短期内缓解企业压力、扩大内需、应对金融危机、确保宏观经济稳定发展有很大效果。同时,我们还应清醒的认识到这种改革才刚刚起步,在实际中还出现很多问题,这还需要国家进一步的调节和企业的实践配合,使我国税收体制进一步完善,为建构建和谐社会、践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编《税法》 经济科学出版社;
[2] 余蓉蓉,钱春红,《增值税转型处理背景下固定资产的初步探讨》;
[3] 薛海霞,《固定资产可抵扣迸项税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