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由于财政体制不完善,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报表设计和上级部门考核指标不完善,对往来款项疏于管理和考核,各主管部门和财政监督不力,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往来账核算中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如:利用往来账户弄虚作假,将应作收支处理的款项列入往来科目核算,转移隐瞒收入、虚列支出;往来账不及时清理,形成呆账、死账;借用往来账转移资金;利用往来账虚列支出,强行平衡超预算专项事业收支,调整结余,将支出长期挂往来账等。为此,建议: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金尤其是专项资金和个单位收入资金的监督,合理设置会计报表,增设往来明细财务会计报表,规范会计科目的使用,加强单位财务内控制度的建设,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往来帐的核算。
关键词:往来账 问题 原因及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户是指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款项。按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往来结算应通过“暂付款”和“暂存款”科目进行核算。本人在近几年的审计、查账过程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往来账核算中存在一些普遍问题,且其涉及的内容多、项目杂、发生频繁,科目运用欠规范,更重要的是一些重大违纪问题,往往都与往来资金有关,应引起高度重视。
现就其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谈谈个人的认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利用往来账户弄虚作假,将应作收支处理的款项不作当期收益核算,而是列入往来科目核算,从而达到转移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肆意调节财务收支,造成了会计资料核算不真实,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如:有的单位将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计入“暂存款”科目长期挂账,并在往来账中列收列支各种费用,扩大支出范围;有的单位将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拨入资金、上级有关部门拨入资金、非经营性收入等记入往来款,而后用于招待费和职工福利等方面的消费支出。有的单位虽然在往来账上未体现支出,但将专项资金长期挂在“暂存款”科目,造成专项资金被挤占或挪用;有的单位将出租房屋租金收入、代收代征税费劳务费或违规收费等在往来款中挂账,逃避纳税和监督检查;有的单位将应缴预算款或应缴财政专户款长期挂在“暂存款”科目,列收列支,隐瞒应缴财政收入。这种将应做收益核算的收支款项纳入往来账核算的行为,容易造成单位资金体外循环,脱离财政监督,甚至形成“小金库”,导致正常账账面资金十分紧张假象。这种情况一旦被检查机关发现、查出,将直接导致该单位资金严重短缺,危及正常业务活动。
2.往来账不及时清理,形成呆账、死账。不少单位对于往来账项是“只挂不结”,甚至旧账未清又挂新账,长期不予清理,致使有些往来款项的债权、债务人或单位已经逃亡或倒闭,剩下无法收回的暂付款和无法支付的暂存款,形成呆死坏账;或者真要清理时由于往来账户挂账时间长,熟悉情况的经办人、审批人因为调动、退休、解聘等原因已经不在原单位,后来人对那些历史遗留问题不了解,不敢轻易清理;也有的单位由于往来款项笔数多、时间长懒得清理,从而成为坏账、死账。往来长期不清不结,致使财政资金就这样糊里糊涂地被占用或流失了。
3.借用往来账转移资金。有的单位将本单位不方便支出的费用通过往来账转入本单位职工食堂或下属单位列支;有的单位通过“暂付款”科目将单位公款出借给个人,作为成立私企公司的注册资本,还有的单位将本单位的账户出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通过往来账的形式为对方结算收支业务。
4.利用往来账虚列支出,强行平衡超预算专项事业收支,调整结余,从而给外部造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收支完全平衡的假象,以达到平衡预算或调节收支结余等目的。如:有些单位年终为了平衡预算,虚列预算支出转入“暂存款”科目挂账,使当年会计报表体现收支平衡;有的单位虚列支出,将经费转入“暂存款”科目挂账,使单位上报主管部门的会计报表中体现当年年末经费余额减少或赤字的现象,于次年年初再按原路转回,还有的单位将应付给其他单位的款项,虚列支出计入“暂存款”科目挂账,长期占用应付款项。
5.将支出长期挂往来账,费用列支不及时,如:有的单位将职工预借的差旅费,医药费等长期挂在“暂付款”科目,不及时催促结算;有的单位发生的周转金、押金、保证金等也常年挂在往来账上,不及时进行清理。上述费用实际已经发生,但均未在费用中列支,单位支出不实。
上述问题不仅违反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而且置收入支出于财政监管之外,直接影响了财政决算结果的真实性,甚至导致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紧张,国有资产流失,会计资料失真,给宏观管理带来错误信息。
二、原因及对策
主要原因:
一是财政体制不完善。我国现行财政体制主要是中央、省、市(州)、县、乡(街道)五级预算管理体制,个级财政在结报预决算报告时,仅对本级的收支进行平衡处理。而随着经济发展和国家行政事业成本的骤增,许多专项性资金往往是通过不同的主管部门、单位及社会资金直接进入各级财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机制度对这部分资金的核算、拨付、列帐都缺少应有的账户反映,基层单位受拨款后,往往均列入“暂存款”,而支出则在“暂付款”科目反映,具体资金的使用效能及安全监督和制约,因为各级财政部门只关心对自己拨付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列帐、平衡情况,致使一些单位不得不考虑同级财政部门工作方便而出现随意改变记账方法、不合理使用会计科目等行为。这实际上是制度上的缺陷和体制上的错位形成了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出现问题。
二是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报表设计和上级部门考核指标不完善,对往来款项疏于管理和考核,各主管部门和财政监督不力。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以及各项收支都都做了严格的规定,如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二十二条“暂付款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所属单位或本单位职工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款项,···行政单位对暂付款业务要严格控制,健全手续,及时清理。属于临时往来借欠款要及时结算,不得长期挂账”、第二十九条“暂存款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各种应缴款及暂存款项应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单位并没有严格执行,错用、乱用会计科目,而财政等监管部门也疏于管理,听之任之,财务报表制度流于形式,会计制度形同虚设,往来账款长期不能清理也无人问津。
三是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不健全,单位领导不重视财务,未能全面要求本单位财务工作细化管理,新官不理旧帐,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仅对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对往来资金的结算情况,只记账不理账,特别是在财务人员更换频繁的情况下造成财务管理工作脱节,导致清理核算工作不及时或无法清理、核销。
三、对策
1.合理设置会计报表,增设往来明细财务会计报表。在单位上报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的会计报表中增设往来明细报表,以便于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加强对往来款项的考核和监督。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检查往来账务的真实性,凡财政性资金均应纳入监督管理范围之内。
2.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增强其责任感,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约束和规范会计核算行为,特别是要严禁将往来账科目作为收支核算科目的行为,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3.增强单位负责人的财经法纪意识,重视对往来款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往来款管理制度,定期对往来款进行清理、催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4.规范会计科目的使用,严禁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加强单位财务内控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债权债务追究制度等。可采取对往来款项定期公布、加强群众监督等措施。
5.加强外部监督。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部门等要加强对各单位往来款项的监督检查。对一些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督促其及时清理,对利用往来账户隐瞒、截留收入,偷逃税金,转移、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
6.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金尤其是专项资金和个单位收入资金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