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当前会计信息出现很多失真的情况,会计监督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要加强和完善会计监督职能,必须从要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和加强法律体系建设、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加强单位负责人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其次,通过对大量资料的分析研究,揭示了我国现行会计监督体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漏洞;最后,针对以上问题和漏洞,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会计监督;问题;对策
一、会计监督的重要性 会计监督是指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享有经济监督检查职权的政府有关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经批准成立的社会中介组织和执业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各单位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以及单位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和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进行监督,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提高经济效益。
现代企业制度下如何加强会计监督己成会计界热衷讨论的焦点。为了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会计监督己成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一项重要内容。
二、现行会计监督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1.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难以行使有效的会计监督
目前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全,使得会计不能有效的行使其监督职能,导致企业会计监督不力。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企业的经营机制、经营方式也在不断更新。在整个经济工作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以前没有的新情况、新问题,而与之配套的机制还未能建立和健全。针对所出现的经济活动,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办法。就国有企业来说,在企业的所有权尚未分离之前,会计人员兼有双重身份、他既代表国家利益监督企业的财务收支和经济业务,同时又是企业管理者,随着国有企业的两权分离,会计隶属于企业,从而对企业的监督权自然就削弱了。另外,新的《会计法》虽已颁布,但是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却没有跟上。比如说会计监督、审计监督概念模糊,执法机构职责、权限有待明确。因此随着我国经济多元化的发展,如果有针对性的会计制度和核算体系还不健全,也就难以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活动。
2.内部控制制度混乱,内部监督形同虚设
企业单位负责人的约束机制不全,阻碍了会计的有效监督。目前,在一些单位中企业管理者为了追求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指使、授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帐,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得会计工作受制于管理当局,不能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破坏了正常的会计工作。
3.社会会计监督不力
(1)由于利益的原因,注册会计师很难保证事实上的独立。在激烈的生存竞争压力面前,一方面有些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单位进行利益交换,根据委托单位的授意,出具不当甚至虚假的验资、审计报告,难以真正发挥其作为“经济警察”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有些会计师事务所为抢拉业务,纷纷压低审计收费。而一旦审计收费过低,由于资金原因,注册会计师必然无法执行全部审计程序,导致审计结论不正确。
(2)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还比较薄弱。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国媒体以及社会公众舆论监督的地位还不是十分突出,鼓励检举财务造假、保护检举者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以及对积极揭露、曝光财务造假的媒体、社会公众的鼓励和奖励没有统一的规定和标准,这些都妨碍了媒体及社会公众监督力量的发挥。
4.政府会计监督部门职能有待加强
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协同差。根据《会计法》的相关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都有权力和义务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检查结论应当相互利用,“避免重复检查”,但在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下是很难实现的。另外目前在我国执法部门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理往往存在着不具体、不透明、不严厉的现象。政府监督部门在执行会计监督工作时,对很多会计舞弊行为只是调账或进行轻微的行政处罚。这种以罚代法、以罚代刑的现象,严重影响了会计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5、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薄弱
一般来说,企业虚假的会计信息也是出自于会计之手,因此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职业道德观念在会计监督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的改革开放加快了会计与国际接轨的进程,虽解决了量方面的问题,但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偏低,多数没有经过专业培训,而且有的还是无证上岗。再者,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职业判断能力弱,自我管制能力差,惟命是从,在权大于法的思想支配下,有意造假,使得会计信息失真在所难免。
三、加强会计监督的对策
1.健全和完善现行的会计法规体系
要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会计法》强调内部会计监督的目的在于:要使违法违纪行为首先遏制在会计工作初始阶段;不能将不法行为放纵到发生并铸成事实后,再寄希望于社会中介机构去审计、财政等执法部门去查办、社会和政府的监督上。这样做,将减少大量社会成本。由此证明,会计立法的精髓在于强化会计工作内部自身法律监督,即用权力制约权力。如果不承认会计监督的法律地位这个客观事实,则无异于否定《会计法》。只有正视会计监督的法律地位,单位负责人才能严格自律,遵守会计法,维护会计法,杜绝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干其随心所欲的事;与会计工作相关的责任人员才能时时、处处把《会计法》奉为圭臬;所有会计人员才无后顾之忧,才能说真话,依法办实事。只有如此,才能确保贯彻实施;才能有利于宏观经济决策,维护公有经济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廉正建设,做到弊绝风清
2.重视内部会计监督的作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健全单位负责人约束机制。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还不十分健全,往往对单位负责人没有有效的监管约束机制,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企业负责人的权力无限扩大,未依法行政。所以要保证内部会计监督制度顺利执行,必须首先建立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单位负责人的约束机制。
(2)要事实上重视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把内部控制制度落到实处
(3)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由于会计人员出具的会计信息反映单位经
营活动的整个过程,他的素质的高低直接会影响会计信息的输出结果,所以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强化会计监督的根本要求。
3.实行会计委派制
实行会计委派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下加强所有者监督,维护所有者权益的需要,与现代企业制度并不矛盾。委派制的目的是执行会计监督的会计人员与被监督企业分离,不存在人事及经济利益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才能真正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以便具有公正性。因此,实行会计委派制、借助企业外部会计专业力量进行财务监督是必要的和可行的。并且政府实行会计委派制消除了会计人员与企业管理当局在经济利益上的共同关系,再冠以新的会计法确定的法律责任,相信长期困扰的会计信息失真的顽疾将得到彻底根治
6、严厉制裁,建立对会计违法行为的约束机制
要用法律、行政、市场、经济等手段,规范约束会计主体的行为,推进财务会计诚信体系建设。建议尽快完善会计法规,明确执法依据,以利于执法机关对违法造假行为的制裁;引入民事赔偿制度,明确造假者经济上的赔偿责任,通过诉讼程序迫使造假者退出非法所得,增加违法人员的追假成本。财政部门要在《会计法》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加大对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的查处力度,将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改变以往对违法违规部门对事不对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局面。对一些典型的案例在媒体公开曝光,营造会计工作法制氛围。要逐步建立健全包括企业、负责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会计信用评价系统,通过制定会计信用评价规则,协调税务、审计等部门搜集整理会计信用信息,建立会计信用档案,加强信用轨迹跟踪,并开设会计信用网站。随着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信用信息的搜集、评价、发布可交由信用中介机构承担,财政部门着重做好监督工作。可通过报刊、电视、公共网站等媒体进行定期公示,并实行红、黑榜制度,增加对会计造假者的舆论压力,促进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建设。
参考文献:
[1]宋凤柱;论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会计职能与会计监督[J];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年04期
[2]黄学全;会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科技经济市场;2006年01期
[3]王希江;陈鹏哲;浅谈会计监督的问题及对策[J];农业与技术;2006年03期
[4]姚庆;论我国企业会计监督机制的完善[J];企业经济;2007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