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绿色建筑经济的内涵
当前社会发展中,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安全低能耗的活动场所及居住环境,即为绿色建筑,旨在实现建筑生命周期中对环境的最低层次影响,完成对相应建筑资源的充分利用,从此层面的意思来看,又可将绿色建筑视为可持续建筑、低碳建筑等,这也是未来建筑经济的发展趋势。我国在发展绿色建筑经济方面,相比于日本、美国等,在国际分工中更具优势,加之市场经济、技术创新及全球化等的助推,将有助于我国绿色建筑经济从理论走向实践,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和谐高效发展。
2、我国绿色建筑经济的发展现状
首先,作为一种新兴的发展理念,我国的绿色建筑经济在起初发展阶段并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充分重视,基于对其理念认识不到位等原因,管理方面并不完善,扶持力度不够,缺乏一套良好的绿色建筑经济发展保护机制,且没有强大的经济基础作支撑,限制了其发展,影响了其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对应作用的发挥;其次,人们对绿色建筑经济的认识不够,在可持续发展的规划之中并没有全面的树立绿色建筑经济的观念,并且很多人也并未充分重视绿色建筑经济的发展前景;最后,仅有单纯的技术理论,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实践,综合来看,建筑企业才是发展绿色建筑经济的主体,在具体的实践中,绿色建筑经济并不是先进技术的堆砌,转而应当结合实地发展的具体情况,借助科学合理的设计,让建筑的节能减排指标达到相关的要求,这样才能真真正意义上促进其发展。
3、促进建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3.1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为了真正意义上促进绿色建筑经济在我国的发展,有效地宣传工作是前提,应当确保宣传工作具有针对性,对绿色建筑经济进行有力宣传,进而促进大众绿色意识的提高。
3.2完善政府的资金补贴政策。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政府始终扮演着指导宏观经济发展的作用,基于此,为了更有效促进新时期绿色建筑经济的高速发展,应当有效地加强政府的支持力度,通过这种措施,让绿色建筑经济经济的发展更趋于稳定,此外,为助推其发展,政府应当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现状,加强对绿色经济的资金补贴水平,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更高效促进绿色建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动区域经济的繁荣。
3.3实施政策税收。我国经济发展中,所谓的政策税收可分为优惠政策税收和强制性政策税收两种,其中优惠政策税收的实施对于将外部效益的内部化具有积极意义,综合看来,补贴绿色建筑产品生产者与优惠政策税收在实施方面的目的是一样的,仅仅需要减少一部分地方或中奖的收入即可,所以,相比于补贴,这一政策形式更具执行性;除此之外,强制性政策税收在收费方面表现出高强度和高标准的特点,从长远的社会发展角度看来,非绿色建筑产品存在不经济性,结合当前的发展现状及减低产量方面来看,这种税收方式的实施具有前瞻性和必要性,具体实施方面,借助于政府的调控干预,有效强化对建筑工程的节能监管,加之合理的资源配置,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使得相应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得到完善,降低绿色建筑的外部成本,全面促进其向绿色建筑经济的可持续方向发展。
3.4建设绿色建筑示范工程。任何新事物的崛起都是受到一定抵制或排挤的,绿色建筑经济的发展亦是如此,针对此,应当建设绿色建筑示范工程,依次为基础,有效发挥其标杆作用,具体实施中,结合所在地经济的发展现状,来建设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借助其代表的榜样理论来引导市场建筑发展潮流,最大化发挥其标杆作用,明确政策导向,有效消除市场风险,以此来对绿色建筑的相关投资及建设者进行吸引,有助于全面推广绿色建筑经济,在更大的范围内为对其的有效推广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结合市场化发展的支持,全面促进绿色建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5加快培训步伐。凭借政府的支持及有效地宣传,远不足于真正意义上促进绿色建筑经济的发展,还应增加相应的培训,将绿色建筑经济的思想落到的实处,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在高等院校的教学计划中,纳入绿色建筑经济方面的内容,提高社会对其的重视度,着力培养绿色建筑经济方面的人才,增加学生的实训机会,使其能将绿色建筑经济所包含的理论能应用到实际发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