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以公示制度为主要监督手段。农场实行土地发包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各级干部、管理人员和有工资性收入的干部配偶、子女以及场直单位的从业人员承包土地,严格禁止与民争利;无工资性收入的干部配偶、子女承包土地需严格按照农场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或变相扩大承包面积,基本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
(一)新型城镇化建设
1.科学规划生态立城
按照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的要求,坚持“生态城镇、绿色家园”的规划建设理念,确立了“东兴园、西拓城、南强工、北商贸、中兴文化”的小城镇发展思路,精心打造场部中心城和第二、十一、十二管理区卫星城,将农场的建筑风格与北大荒文化有机融合,探索出一条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小城镇化道路。2008年以来,农场共搬迁居民点27个,搬迁居民3672户,转移安置8078人,城镇化率达到87%。
2.城镇功能完善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
农场加强社区管理,注重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城镇功能,设置了街道办和居委会,配备了卫生管理员和专用卫生清扫车,加强道路、环境卫生、垃圾、草坪、公园、城镇6个方面管理,做到场区网格化管理全方位覆盖。逐年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将乡村住宅的功用性与都市住宅区服务的完善性相结合,力求体现乡村住宅的舒适和都市住宅区服务的完善。关注城镇建设发展中的弱势群体,新建廉租房小区户均面积44平方米。
3.产业兴城吸纳农业富余劳动力就业
近年来,农场在城镇基础设施、工业园区、物流仓储等规划建设中预留发展空间,注重工业园区的建设。先后投资4525万元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现已完成172万平方米的园区建设,逐步构建了以稻米加工、生物肥生产、生物质能源开发、粮食精深加工为主的工业园区,现已入驻企业达19家,粮食安全储存能力达到15.2万吨,解决就业1200人。通过与中铁集装箱、中海集团、信风海运集团、锦州港务局、营口港务局合作,实施陆港多式联运项目建设,2013年新建的第三条铁路专用线即将投入使用,为农场获得部级粮食物流示范单位、省级稻米加工园区荣誉称号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境外农业开发
1.政策与资金扶持职工境外开发
对境外农业开发的职工,农场给予相应政策和资金扶持,并帮助种植户解决在国外的粮食仓储和销售难题。2013年,选派了2户优秀种植户赴朝鲜罗先市耕种水田980亩,投入农业机械及生产资料近百万元,建造了标准化育秧大棚和高标准农田,取得了较好的收益。2014年,农场在俄罗斯滨海边疆区租种水田24300亩,遴选10户共45名种植经验丰富的科技示范户,委派4个管理团队负责服务协调和技术指导。
2.项目合作加大境外农业开发力度
2011年,农场与北大荒丰缘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澳洲建立示范农牧场及控股港口建设项目,建立示范农牧场52万亩,控股港口年货物进出量300万吨,已完成产权交割,当年完成播种面积22.6万亩;2013年,农场与北大荒丰缘麦业集团合作,在澳大利亚西澳洲购买耕地52万亩,并租种耕地70万亩,种植的油菜、小麦、大麦等作物均取得了较好的收益。
(三)产业发展
1.牢牢抓住农业立场根本
10年来农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累计完成投资达107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6375万元,农场自筹资金4386万元,开发改造中低产田10.4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2万亩,投资近400万元实施了农业信息化项目,完成建设标准化奶牛小区2座和蔬菜大棚基地1处,建设了云山南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目前,全场实现统一标准化统供芽种率100%,建立了标准化集中育秧基地39处,标准大棚5942栋,航化作业面积约43万亩,旱田综合防病健身促早熟10万亩;水利设施、农机更新投资达9624万元;落实完善规模展示田及新优特品种展示田20处。
2.稳步调优结构推进产业升级
近年来,农场不断调整产业结构,注重以产业拉动的方式促进农场经济健康发展,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了近6年的最高水平(如图1、2所示),呈现出第一产业比重逐年下降,第二产业比重逐年增高,第三产业相对保持稳定的发展趋势。2013年,农场实现生产总值170081.6万元,第一产业增加值81211.7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53873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4996.9万元,人均纯收入2.6万元,全年实现粮食总产29.46万吨。
二、主要经验
(一)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双层经营体制机制
农场重点扶持中型家庭农场、种植联合体和合作社,稳步推动土地流转,控制土地流转规模,避免土地过度集中,以多占有资源者多承担地租的方式,平衡职工利益,并进一步规范旱田种植联合体、种植合作社的运作,鼓励以多户联合方式经营土地,避免和减少少数人种多数田所带来的利益分配不均等问题,实现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巩固和完善了“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形成了“以国有农场为优秀、以家庭农场为主体、以种植联合体和合作社为辅助”的新型双层经营体制机制,为垦区全面深化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提供了范例。
(二)“产业城镇化”助推农场“四化融合”发展
农场适度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注重把握好资金保障与建设速度、城镇发展与产业升级、城镇规模与人口就业、城镇建设与城镇经营管理等4个方面的“平衡点”,依托管理局省级经济开发区建设区域性工业园区和仓储物流中心,大力招商引资和引导入驻企业开展粮食精深加工项目建设,培育了多个绿色食品标识产品,积极开展多式联运商务推介活动,增强了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集聚,提升了二、三产业比重,推动了小城镇的产业转型升级和农业富余劳动人员就业,2008年以来农场实现年平均净利润4353万元,年平均净资产增长率251.88%,整体资产负债率呈下降趋势,逐步形成“以城养城”和“以业兴城”的良性循环,探索出一条垦区“产业城镇化”助推“四化融合”的发展路径。
(三)境外农业开发“两翼多元”发展
农场按照总局和管理局战略部署,以国际视野谋划对俄、对朝、对澳开发。特别是提出“一路一带”战略以来,农场进一步抢抓历史发展机遇,超前抢占国外农业资源,与北大荒丰缘麦业集团在澳大利亚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基地,与新友谊农场联手进行俄罗斯农业开发,在扩大境外农场耕种规模、完善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拓展农场经济发展空间,实现了“两翼多元”发展,为垦区各农场积极推进境外农业开发,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三、问题挑战
(一)土地承包企业所得税征收亟待规范
2013年,鸡西国税局按照省局的统一布置,对农场的非职工土地承包费收入自2009年起要征缴25%企业所得税,农场及时与当地国税局进行沟通协调,截止到目前仅开展了摸底调查工作,并未征缴企业所得税。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2009年和2010年的非职工土地承包费收入免税没有政策支撑,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存在一定的困难;二是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口头上认可农场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可享受国家税务总局第48号公告第八十六条委托经营方式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农场的承包经营方式实际上并不属于委托经营方式,如不规范处理,将会为日后的企业所得税缴纳问题留下极大的隐患。
(二)境外农业开发急需国家扶持政策
目前,农场在俄罗斯租种的土地,都是从二包、三包等渠道获得,租金高、土地条件差,相关服务没有保障,一定程度上缺乏总局和管理局层面的统一协调和沟通机制,在生产资料筹备、技术服务、产品处理、加工、销售以及信息、法律等方面与境外合作方的合作存在一定困难;域外开发的农户资金能力有限,仍需农场垫付资金维系生产和购置机械,存在资金运行风险。因此,亟需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对垦区境外农业开发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特别是在土地、农机购置等方面亟需相关政策和项目支持。
(三)资金流动性问题制约农场经济发展
近年来,农场在危房改造及整体搬迁上投入大量的资金,城镇后续管理维护成本上升、物业管理、城镇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套资金缺口较大,加上职工工资、“五险一金”和办社会支出的叠加效应,农场资金周转较为困难,目前农场资金的流动性及偿债能力达到了2008年以来的最低水平(如图3所示)。而农场收入来源中40%来自于土地承包费收入,由于土地地租不能上调,作为农场重要经济来源的农业承包收入长期保持同一水平,难以满足逐年递增的“五险一金”、城镇维护费用、工资正常增长等方面支出,资金紧张的局面难以缓解。如何实现保证农场经济发展与职工减负的利益平衡是当前农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四、对策建议
(一)以深化农业经营体制改革为突破口
建立与农场先进生产力相适应的农业生产关系。进一步规范土地承包制度,继续推行土地适度规模、集约化经营,合理确定承包条件、年限、金额等事项,禁止变相增加职工负担;继续巩固和完善家庭农场这一农场基本经营主体,着力培育专业种(养)大户、种植联合体、农工合作社等新型市场经营主体,积极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构建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发展模式,鼓励和扶持各类金融性合作组织参与产业分工和产业升级,最大化激发职工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带动产业化、市场化,带动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加工物流,努力创建农场自有农产品品牌,努力提高电子营销水平,切实提升市场竞争力,为农场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涵养后劲。
(二)以区域性仓储、加工、物流中心为载体
着力构建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农场以“部级粮食物流中心”为平台,整合产业发展要素,积极引导现有稻米加工企业,通过组建稻米加工协会或联合体,实现产前、产中、产后的资源、信息、市场共享,不断完善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积极建设农产品从种植到销售的全程质量追溯,持续推进粮食仓储、烘干和物流体系建设,积极做好内陆港业务的拓展开发,提高货场和港口发运量,有效降低产品运输成本,增加产品附加值。同时,加大域外开发力度,继续扩大在澳合作种植面积,积极组织落实种植户赴俄开发种植耕地,为农场可持续发展涵养后劲,努力打造以全产业链为优秀的农业物联网。
(三)以处理好各方利益链接为切入点
掌握好境外农业开发速度与质量的平衡点。在符合国家域外开发大政策的前提下,结合农场实际情况,应积极与国家农业部、农垦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争取给予垦区农场在对俄、对澳等国家农业项目开发方面的政策扶持,建立总局、管理局、农场三级统一协调机制,畅通政策落实渠道,把握好境外农业开发的速度和质量的平衡点,注意保护境外农业开发家庭农场利益,处理好国有农场、境外合作伙伴和境外家庭农场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五、结论
(一)探索出一条以农业现代化带动新型城镇化
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发展路径,对于垦区各农(牧)场推进“四化同步”具有引领作用。多年来,八五〇农场科学准确把握总局统筹发展方针,在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城镇经营管理、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域外农业开发等方面秉持了“稳中求进、开拓创新、富民强场”的发展思路,走出了一条“区域性加工物流中心带动农牧业发展”的产加销一条龙产业化发展模式,探索出了一条以农业现代化带动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四化同步”发展路径,初步实现了“四化同步”融合发展。
(二)农场除了积极发展农业以外
积极涵养出粮食加工和仓储、物流营销及境外农业综合开发2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对于垦区各农(牧)场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八五〇农场通过打造区域性粮食加工物流中心和推进境外农业综合开发涵养了2个经济增长点,涵养和增加了农场农业收益以外的新财源,农场整体资产负债率呈现小幅下降的趋势,在当前垦区农场整体资金链趋紧的环境下,为其他农场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逐步降低资产负债率启发了思路,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