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区域经济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由此对区域经济理论研究产生了巨大的需求。面对来自经济实践的巨大需求,学术界加强了对区域经济发展中一些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观点,并展开了激烈争论。这些不同观点和争论对于繁荣和发展中国区域经济学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至今为止,学术界对当前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一些理论问题还缺乏一致的看法,许多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深化研究。这里,我着重对当前区域经济发展中若干重大理论问题进行讨论,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以引起学术界的争鸣和深入探讨。
一、关于中央区域政策的目标选择
中央的区域政策究竟是注重效率还是公平目标,这是我国学术界长期争论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效率优先论,即强调中央区域政策应注重效率目标,优先支持有条件的优势地区尤其是发达地区加快发展;二是公平优先论,即强调中央区域政策应注重公平目标,优先支持那些关键问题区域尤其是落后地区和衰退地区加快发展;三是效率与公平兼顾论,即中央区域政策要同时兼顾效率目标和公平目标。也有一些学者强调公平与效率的协调和兼容,或者寻求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事实上,这种观点与兼顾论大体相同,只是表述不同而已。在优先论中,过去学术界着重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近些年又提出“公平优先、兼顾效率”。这两种观点可以看成是优先论的修正和改良。
由于在理论上的不同观点,导致建国以来我国中央区域政策的目标选择长期举棋不定,在效率与公平目标之间出现多次较大的变动。WwW.133229.CoM从东西关系来看,当中央注重效率目标时,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受到较多的优待;当注重公平目标时,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或者过去的“三线地区”受到重视;其结果,处于中间地带的中部地区长期受到“挤压”。在改革开放后的较长时期内,中央区域政策更多的是注重效率目标,条件较好的东部地区在投资和政策方面享受了较多的优惠。这种情况直到最近几年才有一定的改变。在这种政策倾向的影响下,直至今日西部地区工业平均税负仍要远高于东部地区。2004年,若以东部地区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中各项税金所占的比重为100,则中部地区为172,西部地区为218,东北地区为160。这说明,目前西部地区工业平均税负是东部地区的2.18倍。再从城乡关系来看,由于过分强调注重效率目标,政府大量的资源投向了中心城市,尤其是条件较好的大中城市,小城镇和农村地区长期受到“忽视”。前些年实施的市管县体制,进一步加剧了这种“集中化”趋势。其结果,在政府政策和市场力量的合力作用下,中心城市单纯成为了从农村吸纳资源和要素的“载体”,由此对农村和县域经济发展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同时,受行政配置资源的影响,各地在“效率优先”原则的支配下,把大量的政府资源不对称地投向了各级行政中心,尤其是省会和首府城市。在这种情况下,绝大部分省会和首府城市都成为了当地人口和经济规模最大的城市。这种现象已成为当前中国经济的一大特色。
当然,考察中央区域政策的目标,必须联系到其体制背景和发展阶段。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政府掌握和控制着绝大部分资源,中央的区域政策更多的是一种布局政策,所以中央在配置资源时,既要考虑效率目标,又要考虑公平目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出现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在这种转轨的初期阶段,由于市场机制很不完善,中央仍掌握着相当部分的资源,加上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为加快全国经济发展,尽快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中央区域政策更多地注重效率目标是可以理解的。然而,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实践,目前中国已经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研究表明,2003年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已经达到了73.8%。虽然学术界对能否这么精确地度量市场化程度还存在异议,但可以肯定的是,目前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已经有了很大提高,而且中国的综合国力也在显著增强,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在这种情况下,过去计划经济时期完全由政府统筹考虑的效率与公平问题,将分别由市场和政府来共同完成。资源的空间配置问题需要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政府则主要是发挥调控、监管和积极引导作用。
我们知道,效率或趋利原则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基本原则。这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空间配置的效率目标将主要依靠市场机制来实现。然而,国际经验表明,单纯的市场力量一般会扩大而不是缩小地区差距。这是因为,在市场趋利原则的作用下,将促使资金、人才等要素从增长缓慢的落后地区流向繁荣的发达地区,由此加剧地区差距的扩大趋势。事实上,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力量的不断加强,我国资金、人才等要素由中西部落后地区向东部发达地区、由农村地区向大中城市地区的大规模流动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尤其是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改革,更加起到了在中西部吸纳资金投向东部,在农村吸纳资金投向城市的“中介”作用。中西部落后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流失现象也十分突出,从最初的“孔雀东南飞”发展到后来的“麻雀东南飞”。这种要素集聚和流动趋势必然会加大城乡和地区差距的扩大趋势,进一步加剧社会不和谐的程度。因此,对中央政府来说,中央区域政策将需要更多地或者主要是注重公平目标,对那些问题严重且自身无法解决、确实需要国家给予援助和扶持的关键问题区域,实行“雪中送炭”,而不是对那些发达的繁荣地区“锦上添花”。这些关键问题区域包括发展落后的贫困地区、处于衰退中的老工业基地、转型困难的资源型城市、财政包袱沉重的粮食主产区以及各种问题交融的边境地区等。
由此可见,从宏观战略层面看,效率与公平原则是市场与政府调节所遵循的不同原则。前者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所遵循的原则,它只能是嫌贫爱富、锦上添花,而后者则是政府干预所遵循的原则,它强调的是雪中送炭、公正和谐。从收入分配过程来看,前者是对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而后者则是对国民收入的再次分配。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区域政策应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的基础上,突出和强调公平目标,实行“逆市场调节”,对各种关键问题区域给予更多的帮助和扶持;而不是像过去那样注重效率目标,实行“顺市场调节”,对经济繁荣的发达地区给予重点支持。在市场机制日趋完善的情况下,中央实行“顺市场调节”的区域政策将是多余的,也是没有必要的。因为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将可以达到同样的目的。更重要的是,这种“顺市场调节”的做法将会进一步加剧地区差距的扩大趋势,增加社会不和谐的因素,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而且还有可能造成对市场机制的扭曲,影响市场机制正常作用的发挥。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看,几乎很少有国家把扩大地区差距作为中央区域政策的目标。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我强调中央区域政策应更多地注重公平目标,是指中央政府应把区域援助和支持的重点放在那些需要国家扶持的关键问题区域,这是就国家宏观战略层面而言的。当然,这并非意味着中央在具体援助方式的选择上不需要考虑效率问题。事实上,在政策实施层面,中央对关键问题区域实行援助和扶持的方式,将需要兼顾公平和效率问题,尤其是在发展初期阶段,适当强调效率原则是十分必要的。这就意味着,中央对关键问题区域的援助和扶持,一方面要注重公平目标,对问题区域中那些最困难和最需要扶持的对象或群体给予支持;另一方面,要适当强调效率目标,对问题区域中那些最具发展潜力的对象或群体给予支持。从中央援助的性质看,前者相当于一种捐助,而后者则带有一定的投资性质。这种带有投资或刺激投资性质的援助,可以增强问题区域的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其持续竞争力。
二、关于梯度理论和梯度推移战略
梯度理论和梯度推移战略是我国学术界近20多年来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之所以长期争论不休,是因为在各种观点的背后,大都隐含或代表着不同地区的利益。其结果,学术理论之争成为了各地区之间的利益之争。就“梯度理论”概念来说,它最早是由来自东部的学者夏禹龙、冯之浚提出来的。后来,何钟秀进一步将该理论概括为“国内技术转移的梯度推移规律”。他们认为: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已经在国内形成了一种技术梯度,有的地区是“先进技术”,有的地区是“中间技术”,有的地区还是“传统技术”。因此,自觉地利用技术梯度,让一些有条件的地区首先掌握世界先进技术,然后逐步向“中间技术”地带、“传统技术”地带转移。随着经济的发展,通过技术转移的加速,将逐步缩小地区的差距。显然,这里所指的是一种技术梯度推移战略。但在概念使用上,却采用了一个含义十分广泛的名字“梯度理论”。这就为后来学术界把梯度理论和梯度推移战略混为一谈,并长期争论不休埋下了伏笔。
事实上,梯度理论和梯度推移战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任何国家和地区,经济技术梯度都是客观存在的。经济技术的梯度转移也是经常出现的,如产业和技术由发达地区转移到落后地区,或者由城市中心区转移到郊区和农村地区。因此,从广义角度理解,我们可以把揭示和解释经济技术梯度形成变化的各种理论观点称之为梯度理论。而梯度推移战略则是一种战略构想,最初主张让发达的东部地区首先掌握世界先进技术,等东部地区消化吸收了以后,再逐步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扩散。后来,其他一些学者又把这种技术梯度推移战略思想延伸到国家投资布局、开发重点和对外开放上来,主张国家应率先重点开放开发东部地区,等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把开放开发重点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由于这种战略思路涉及到各个地区的利益,因而在学术界和政界引起了广泛的争论。最明显的是来自中西部学者和政界的观点,这些观点包括“反梯度理论”、跳跃战略论、东西结合论、‘中心开花”或中部崛起论等。事实上,这种发展战略之争不单纯是学术理论之争,还涉及到各地区优先发展权和国家支持重点之争,因而它也是一种经济利益之争。
显然,梯度推移战略主要是针对国家在技术引进、对外开放、体制改革和投资布局上的战略决策提出来的,主张国家的资源配置应采取顺应梯度的方式逐步推移。这是一种典型的计划经济思维定势。其隐含的理论前提是:(1)这种经济技术梯度是客观合理的;(2)中央对区域的援助和支持实行效率优先;(3)梯度转移的粘性或阻力较小。现在看来,这些前提条件并非是完全成立的。首先,目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存在的经济技术梯度虽然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它并非是完全合理的。我们不能以现有的不合理的客观存在作为未来政府战略决策的依据。事实上,当前我国十分悬殊的东西差距已经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严重障碍。其次,如果说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市场的力量较为薄弱,中央出于加快经济增长的需要而较多地注重效率目标的话,那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中央区域政策应更多地注重公平目标,而不是实行效率优先。第三,国内外的经验表明,经济技术的梯度转移存在着较大的粘性或阻力,需要政府在政策上进行积极引导。即使如此,有时也并非能取得较好的效果。日本北海道的开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从国内的情况来看,虽然近年来中央政府一直在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尤其是2005年,外商在华直接投资在进一步向东部地区集中,东部10省市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占各地区总额的比重比上年提高了7.9个百分点,比2001年提高了3.4个百分点。
除此以外,就最初的技术梯度推移战略而言,还具有以下几个缺陷:首先,这种战略以三大地带作为地域单元,并以综合技术水平为指标来划分技术梯度。显然,这种划分技术梯度的方法是十分粗略的。事实上,在中西部许多大城市,如西安、武汉、重庆、成都等,其科技教育力量都是十分雄厚的,也远非是东部一些城市可比的。其次,技术梯度推移只是技术空间转移(扩散)的一种形式,而并非是一条规律。技术空间转移具有多种形式,若从技术梯度的角度看,既有纵向的梯度推移和反梯度转移或跨梯度转移,也有横向的水平转移。若从技术转移(扩散)的空间形式看,则有等级扩散、辐射扩散和邻里扩散等主要形式。第三,梯度推移战略把技术梯度作为决定国家投资的区域倾斜和重点开发区域的时序选择的惟一标准,而实际上,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重点开发区域的时序选择都受着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这表明,未来我国的重点开发区域将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三个标准而不是技术梯度来确定。第四,梯度推移战略设想通过技术转移的加速来缩小地区差距的论点,无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缺乏有力的证据。大量实证研究表明,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转移将会加速,但这种转移更多的是水平转移即技术水平接近的地区间的技术转移,而不是垂直的梯度转移。
由此可见,如果不加分析地把最初的技术梯度推移观点简单地类推到国家投资布局、对外开放乃至体制改革等梯度推移上来,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国家投资布局、对外开放、体制改革等方面所采取的某些梯度推移做法,已经成为加剧地区差距尤其是东西差距扩大、造成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原因之一。比如,从对外开放来看,在1979-2005年间,我国各地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81.2%集中在东部10省市,而中部6省、西部12省市区和东北3省则分别只占7.6%、4.5%和6.7%。2005年,中国对外出口的88.5%集中在东部10省市,而中部6省、西部12省市区和东北3省则分别只占3.6%、3.5%和4.4%。很明显,外商直接投资和外贸出口高度集中在沿海少数地区,对扩大地区差距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国家对外资企业实行“超国民待遇”的情况下,外资企业高度集中在沿海地区,也是造成当前中西部工业平均税负偏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可以认为,自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中国经济的全球化在不断加快,但这种全球化还主要是沿海少数地区的全球化,中西部广大地区在这种全球化推进中所享受的好处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