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阳朔乡村旅游开发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良好的发展机遇。但产品休闲度假功能不足、利益分配矛盾日渐突出、整体规划和行业管理有待加强、环境卫生丞待改善。应加强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促销、建立多元化投资体制、保护生态环境、规范乡村旅游的服务质量、正确处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以推动阳朔旅游业有效发展。
关键词:乡村旅游;开发;阳朔
阳朔乡村旅游开发条件分析
阳朔处于广西东北部,东南临经济发达的粤港澳,南接东南亚。阳朔距离桂林仅64公里,陆路和水路交通便利,能有效地接收桂林的旅游辐射,客源市场潜力巨大。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一直是阳朔重要的客源市场。国家向西部旅游开发投入国债资金的支持,使旅游基础设施得以改善。道路、水路、饮食等配套设施不断完善,环境不断优化。
阳朔是世界上喀斯特地貌发育最成熟的区域之一。阳朔遇龙河、金宝河、田家河等河流两岸翠竹依依、稻谷飘香、炊烟袅袅。田园上耕作的农民、牛群、骑在牛背上吹箫的牧童等乡村特有的人文活动与优美的自然风景相映成趣,漓江、金宝河、田家河两岸都可以找到大面积的农田带、蔬菜区、果园区及一定规模的天然或人工水面,这些是发展乡村旅游的极好资源条件。乡村文化在阳朔独特的民间节庆活动中得到集中展示。
阳朔乡村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旅游产品休闲度假功能不足
当前主要有山水田园风光游、自行车旅游、 徒步旅游、攀岩、漂流、溶洞探奇等观光休闲形式,还没有真正集观光、休闲、娱乐、健身功能于一体的度假型旅游产品。旅游产品的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不足。旅游者“吃在农家、玩在农家、乐在农家”的“农”味体验不足。一些开办农家旅馆的农户盲目花大本钱改善硬件设施,大规模建多层住宿楼房、房屋过分装修,接待设施建设陷入了城市化的误区。
利益分配矛盾日渐突出
村民与政府、村民与旅游企业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大多数旅游从业者没有受到过任何专门的旅游行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素质还有待提高。
整体规划和行业管理有待加强
当前阳朔乡村旅游产品特别是家庭旅馆呈现出盲目追求高投入的不良倾向,致使市场进入门槛提高,增加村民从事旅游业的难度。由于缺乏成熟的理论指导和管理力度不够等原因,许多旅游项目纷纷上马,粗制滥造,结果既污染环境、浪费资源,又引起无序的竞争。
环境卫生丞待改善
乡村旅馆或饭店的卫生不容乐观。餐具消毒设施欠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没有得到合理的处理,如厕依旧是老大难问题。开发过程中,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阳朔乡村旅游开发的措施
加强人才培养力度
可以定期举办相关的旅游知识培训班。也可以与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工学院、广西师范大学等旅游人才教育部门合作,通过学校教育与上岗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建立旅游专业人才信息库,为阳朔乡村旅游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乡村旅游发展需要,加大外语、粤语等紧缺语种人才的培训。
加强促销
一般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形成合力,整体促销,联合促销,努力形成阳朔乡村旅游形象,提高知名度。可以利用旅游推介会,将乡村旅游作为阳朔旅游重点宣传的内容。建立阳朔乡村旅游网站,全方位介绍阳朔乡村旅游,实行网上预订等服务。运用庆典活动,如周年纪念、重要仪式、赞助活动等,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给予优惠政策,鼓励著名的影视生产单位前来取景拍摄;精细制作阳朔乡村风光的音像制品或书画等等。
建立多元化投资体制
建立以国家投资为导向、信贷投资为驱动、集体与农民个人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体制。政府的投入应主要用于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重点景区的开发。对农民的投资,应该给予适当的政策优惠,如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简化经营办理手续等。采取承包、委托、租赁等经营方式,在土地使用、财税、金融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吸引国内外私人资本的投入,并鼓励个人、集体、企业、部门等利用多种形式投资乡村旅游。
保护生态环境
乡村旅游地的建设要尽量保持原汁原味。在季节性较强的观光园区,要防止因旅游者过多而导致果树采摘过度、草地枯死、土壤板结等现象的产生。减少乡村旅游景点周围工厂生产造成的噪声和对水源、空气的污染。对进入旅游区的所有人员,用标本、图片、图书资料、影视、录像、宣传手册等介绍景区概况、宣传生态环境知识。建立环境监测、预报制度。监测和预报的项目包括旅游区大气指标、水污染指标、噪声指标、废弃物指标以及农林草病虫害指标等。
规范乡村旅游的服务质量
可出台乡村旅游地方性法规——《乡村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地方标准,对乡村旅游点从硬件的接待、餐饮、卫生、安全、交通、住宿设施和软件的登记注册、管理制度、接待制度、安全制度以及年接待人数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制定详尽的评分标准。由旅游局、文化局、农业局、卫生局成立专家组对乡村旅游点定期进行了环境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综合评定。
正确处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政府要专心营造和培育适合乡村旅游企业运作的市场环境;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和交换体系;对阳朔乡村旅游资源价值进行全面评估,建立旅游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行股份制改革,实行资源入股,实施旅游线路专营权拍卖制度;规范乡村旅游企业行为,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税收征管。乡村旅游投资商和经营商要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处理好与村民、村集体及其他旅游企业之间的关系;尽量使用当地劳动力,实现服务人员本地化。
参考文献
韦杰,邓惠君.浅谈阳朔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J].特区经济.2010,(1).
李咏梅,陈伍香.乡村旅游现状及对策研究——以桂林阳朔历村为例[J].贺州学院学报.2010,(3)
文军, 李星群. 广西乡村旅游经济实体现状调查研究[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