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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城镇规划设计中地质灾害风险规避策略浅析

2015-12-15 11:5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重视地质灾害风险规避策略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介绍山地城镇规划设计中地质灾害风险规避策略的有关内容。

关键词:规划 设计 地质 灾害 规避 风险
引言
  地质灾害作为山地城镇建设中突出的地质现象,对城镇建设发展存在着极大的危险性。在多种内外因素综合作用中,内因是自然地质因素,外因则是不当的人为建设因素,因此,在城镇规划设计中对地质灾害进行有效合理地规避与防治,就显得十分重要。
1.地质灾害的概念
  所谓地质灾害是指各种(天然的和人为的)地质作用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建设事业(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造成的危害。
  地质灾害的形成是致灾地质作用与受灾对象(人、物、设施)相遭遇的结果。没有致灾的作用,灾害无法发生;而若作用遇不到有价值的受灾对象,造不成损失,也不能称为灾害。致灾作用是主导因素,受灾对象是被动客体。地质灾害的类型常按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和其它特点进行划分,而灾害的大小则以受灾对象的损失大小(规模、价值)加以评估。
  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进程,有的是逐渐完成的,有的则具有很强的突然性。据此,又可将地质灾害概分为渐变性地质灾害和突发性地质灾害两大类。前者如地面沉降、水土流失、水土污染等;后者如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下工程灾害等。渐变性地质灾害常有明显前兆,对其防治有较从容的时间,可有预见地进行,其成灾后果一般只造成经济损失,不会出现人员伤亡。突发性地质灾害突然,可预见性差,其防治工作常是被动式的应急进行。其成灾后果,不光是经济损失,也常造成人员伤亡。故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对象。
2、某山区地质灾害概况
(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地质灾害概况
  长阳县城位于清江两岸,沿岸为河谷地貌,城区沿清江南、北两面狭长地带分布。特定的地理条件及人类工程活动导致滑坡、陡崖崩塌、落石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影响了长阳县的经济建设并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威胁和损失,因此,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已成为十分重要的问题。
  长阳县地质构造复杂,高山险峻,危岩耸峙,沟壑纵横,断层裂隙发育程度高,地质环境相当脆弱,加之地处亚热带大陆性潮湿区,雨量充沛,降水集中,是地质灾害多发区和易发区。特别是近几年来,川气东输、宜万铁路、沪蓉高速等国家重点工程穿越长阳县境,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其原有地貌特征,打破了原有地质构造平衡,可能诱使地质灾害进一步加剧。长阳县城规划区内的地质灾害主要有泥石流、滑坡、危岩崩塌等,主要分布在清江沿岸、北部花坪山一带、公路沿线和其它由于人为不合理工程活动而引发的地区。其中滑坡、崩塌60余处,总方量4亿余立方米,其中不稳定滑坡59处。一直处于监测中的隔河岩水库茅坪滑坡体、白岩危岩体、杨家槽滑坡,近年来有明显活动的迹象。地质灾害的发生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期基本与洪水期一致,5—6月间地质灾害发生频率随降雨量的增高而增高;二是地质灾害的发生与大型工程建设密切相关,大规模人为建设诱发了多处地质灾害。
(二)防治原则
  在长阳县城镇规划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宜昌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规,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的防治坚持“以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和“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对治理难度过大、治理效果不理想的灾害点,城镇建设应采取主动避让的原则。
3、城镇规划中对地质灾害的对策
(一)规划布局结构针对地质灾害的防治
  长阳县由于地质条件复杂,人多地少,土地资源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县域地形、地貌复杂,陡坡地多,城镇建设难度增大。县城用地按建筑适宜性划分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以指导城镇建设的实施,保障城镇建设的安全。长阳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充分考虑到了地质灾害所带来的影响,在整体结构布局中采用了县城结合原有城镇山水格局,以清江为主线进行布局,形成清江城中穿越、山水会聚,绿水青山环抱,六大组团有机疏散的带状组团式城镇结构。县城中心区规划结构可概括为:“双轴、环水、重山”的组团式布局。双轴:沿清江滨水景观轴和沿清江路城镇高层建筑景观轴,自然山水与城镇建设相结合;环水:规划结合环城北路和环城东路的截洪沟培育生态绿地,从而与清江形成环水生态景观轴;重山:自然山体的天际线与规划清江路高层建筑的天际线形成自然与人工的双重天际线,在清江路两侧形成高层建筑组群,提高了土地的高效集约性,同时注意立面高度的设计,以尽量不破坏山体天际线为原则,形成良好的视觉感受,提出一种新的山地城镇建设模式。截洪沟与生态绿地结合,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同时改善环境。以城镇现状基础设施及用地条件、坡度、高程分析为依据,考虑城镇建设和运行的经济性,城镇建设用地原则上坡度应在不大于25度的范围以内,同时城镇用地发展要强调生态补偿和美化城镇环境,使建设过程与总体环境改善过程相辅相成,共同进行。城区内清江两侧各设置30米的生态防护绿地,结合城镇不可建设用地和部分公园绿地作为组团隔离用地。
(二)道路交通线路的对策
  道路工程的实施会对山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而山地环境的恶化也必将加大地质灾害的发生频率。为此,在道路选线和修建过程中应重视工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通过加大水土保持的工作力度,加强植被保护,改善局部的生态环境,使其向良性发展。本着环境保护和利于生态平衡的原则,长阳县城镇交通以城镇主次干道为骨架,依托G318国道和清江两条大动脉,沪蓉高速、宜万铁路、西气东输国家“三大通道”构成一个完善的交通系统。结合城镇自然生态格局,规划建设环形城镇干路网。道路横断面宽度为25—30米,未来结合城镇主环线,与城镇内环共同构成城镇交通网络。公路、高压线和城镇主干道两侧,根据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设置相应不同宽度的防护绿带。
(三)科学合理的竖向规划
  在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工程建设中尽量以规划区内的地形地貌情况作为开发建设的依据,从山地及城区的地质、地 形出发,根据不同地质的承受能力和地形的陡、缓选择合适的用地布局形式,尽量减少高填方、边切坡等严重破坏地质环境的工程措施,并且对可能失稳的高切坡和自然边坡采取合理有效的支挡或锚固措施,从而确保边坡的稳定性。在滑坡边界修建截水沟,在滑坡区内坡面处选择修筑排水沟。地质灾害点和现状边坡点等则严格按照宜昌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规定的防治方案及措施进行治理。
(四)利用原有地形地貌,塑造良好城镇景观
  长阳县地质条件差,有多处滑坡、危岩,城镇在向外拓展建设中挖山、开路,建设成本过高,对城镇生态破坏严重。环城北路花坪山片区、永和坪片区的平地都是以破坏山体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城镇景观缺乏特色,沿江大部分建筑形式和空间与其他城镇雷同,布局较为混乱,不能体现山水城镇环境特点。在长阳县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强化原有山水城镇格局,保护城区水体两岸山体不受开发破坏;沿清江两岸建设生态景观轴,两侧各留出50米和30米宽的生态绿廊,结合清江防洪堤建设滨江广场,组织活动项目,形成既有整体感,又有节奏感的城镇滨河生态景观轴。
(五)地质灾害的技术支撑
  在规划中利用了现代技术,例如地理信息系统(GIS),并根据不同地区地质灾害发育情况来确定城镇发展方向和土地使用性质。GIS工作系统作为一种被广泛应用于城镇规划和环境评价等学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在对现状复杂的城镇地区进行数字地面模型构件和空间分析以及相关扩展模块的分析功能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对地质灾害的评估能够起到更加科学有效的作用。
结束语
  城镇集人口、社会、经济、自然生态于一体,是人们生产生活重要的载体。对于处于自然灾害多发区的城镇,人们生命财产经常受到灾害的危胁。同时,人们的生产生活极易造成生态环境的恶化,城镇生态系统遭到破坏。因此,在城镇规划与设计中,应充分了解和掌握城镇地质灾害的发生规律,通过对灾害的规避与防治,从最大程度上减少自然灾害带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镇建设的损失。
参考文献
[1]黄光宇.山地城镇规划建设与环境生态.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
[2]黄光宇.山地城市学.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3]卢济威,王海松.山地建筑设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4]万艳华.城市防灾学.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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