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通过对中外银行民营企业信贷风险管理的比较分析,分析在组织结构、风险计量管理方法、风险防范和控制手段、人员制约手段、财务管理制度、不良贷款处置等方面的主要差异,由此提出如何借鉴国外银行先进管理方法的为我国的银行对民营企业信贷进行风险管理。
关键词:民营企业,信贷风险,商业银行,国外银行
1.引言
民营企业的迅速崛起,在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为商业银行带来巨大商机,但一些民营企业在迅速崛起之后又突然倒塌的情况造成国内商业银行“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格局,最近的温州借贷危机给银行业的管理者敲响了警钟。本文通过对中外银行民营企业信贷风险管理的比较分析,提示在组织结构、风险计量管理方法、风险防范和控制手段、人员制约手段、财务管理制度、不良贷款处置等方面的主要差异,由此提出了如何借鉴国外银行先进管理方法的相关启示。
2.中外银行民营企业信贷风险管理的主要差异
国外银行已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贷款原则、贷款程序、贷款审批、贷款风险分析,风险评定、风险控制体系等有规范而严格的要求,有效控制信贷风险。相比之下,国内银行的经营体制和信贷管理机制目前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主要差异如下:
2.1组织结构上的差异
国外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国外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实现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较好结合。国外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
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国外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一统”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
2.2风险计量管理方法上的差异
国外银行风险计量管理技术趋于成熟,国内银行刚刚起步。
(1)国际银行开发采用了先进的、成熟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模型存在如下的发展趋势:
①从过去的定性分析转化为定量分析的趋势;
②从指标化形式向模型化形式的转化或二者结合的趋势;
③从对单个资产分析转化为从组合角度进行分析的趋势;
④从盯住账面价值方法转向盯住市场方法的趋势;
⑤对描述风险的变量从离散形式向连续形式的转化趋势;
⑥既考虑单个贷款人的微观特征,也考虑整个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的趋势,从单一的风险度量模式向多样化的风险度量模式的转化;
⑦运用现代金融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的趋势,比如对期权定价理论,资本资产定价理论,资产组合理论的运用;
⑧VaR技术将构成现代主流信贷资产风险管理模型的主要组成部分的趋势;
⑨汲取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的趋势,比如计量经济学方法、保险精算方法、最优化理论、仿真技术等等;
⑩运用现代计算机大容量处理信息和网络化技术的趋势。
(2)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不论是在度量方法、数据的采集、数据的加工,还是在对信用风险管理结果的检验、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社会环境建设等方面都存在着相当的差距:
①管理方法过于简单,风险揭示不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普遍采用的仍然是传统的信用评分法,虽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但事实表明这一管理方法存在以下缺陷:以过去财务数据为依据而不是对未来偿债能力预测进行管理从而降低了可靠性,指标和权重的确定缺乏客观依据,缺乏现金流量的分析和预测,行业分析和研究明显不足等;
②基础数据库有待充实,管理结果有待检验。中国大多数银行开展信用管理的时间不长,相关数据积累不足,这方面的工作明显落后,由于在信息披露、管理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尚有很大的差距,不少企业的财务资料无从搜集,已公开的一些大企业的财务数据存在失真现象;
③缺乏信用文化基础,企业信用情况难以真实反映。由于我国整个社会的信用文化缺乏,企业的财务数据真实性较小,加上信用评级未完全在贷款决策、贷款定价中起到核心作用,而且基层信贷人员对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积极去核对企业财务数据,导致信用管理中的财务数据不准确、不全面,风险得不到真实反映,以至于信用评级的结果与企业的实际风险等级并不匹配,不能真正反映企业目前的真实经营状况。
2.3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制手段上的差异
国外银行重视事前防范,国内银行重视事后化解。国外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早期防范,将防范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风险。主要有:通过确定目标市场、制定详细的风险资产接受标准来筛选客户;通过现代计量方法和借助各种专用软件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并将评级结果广泛运用于信贷管理的各环节;建立大客户专管制度;通过动态评估资产组合,尽可能地选择多种彼此互不相关或者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便分散风险;通过不定期的风险测试,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设立独立机构评估风险与绩效,定期考核,督促改进。
与国外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由于历史包袱较重,把工作重心放在存量贷款风险的化解上,风险的早期防范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开展市场细分工作,大多是在审查借款企业的合规性,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对外
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对如何科学搭配、合理运用信贷资产,将资产风险降到最低缺乏全盘考虑。这造成了近几年商业银行无论国有民营、无论规模大小盲目“抢大户”的情况,新增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而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在风险控制的其他环节,国内银行虽然借鉴国外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能在新客户申请贷款时和每年年初进行,不能即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设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评级结果的普遍运用也与国外银行有一定差距。
2.4人员制约手段的差异
国外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国外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主权。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每年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行政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国外银行,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一是实行科学评价,动态管理;二是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采用财务激励措施,如股票期权制度、内部持股制度,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信贷人员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殖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离所有者目标的现象;三是通过设计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通过权力的分工和制衡实现人员间的时时制约和事先制约,有效制止内部人控制行为。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控制。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一方面,贷款审批权基本按行政职务层层下放,基层以及中层信贷管理人员自主决策的空间有限,积极性受到挫伤。另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措施仍然单调,主要的财务激励措施——按照绩效考核进行的奖励变成了固定奖金,实质上成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
2.5财务管理制度上的差异
国外银行重视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国内银行缺乏提取准备的自主性。对贷款的会计处理和计提呆帐准备金的实践是银行业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基本要素。国外银行基于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健的考虑,十分注重按照审慎会计原则,在贷款的会计处理上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真实反映贷款的实际价值。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保持信贷资产账面数字不变时,在资产方设立对冲项目——呆账准备金用于备抵贷款资产项目的损失,使其按照实际价值得到反映,在负债方相应核减资本金。国外银行对呆账准备金什么时候提取、提取多少有充分的自主权,不受财务、税收部门限制,常常会在有计划地预提普通风险准备金的基础上,针对具体贷款风险提取专项呆账准备金,以便在实际风险损失发生时有能力自担风险。
国内银行对贷款的会计处理主要按照1993年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已设立了呆账准备金科目用于抵减资产价值。但呆账准备严格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计提标准——年末贷款余额的1%提取,损失发生后由财政部门审批核销,存在呆账准备提取水平过低、提取方式单一、提取范围过窄和银行对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缺乏自主权的问题。与国外银行相比,我国的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既不利于及时揭示银行贷款风险,也不利于促进管理人员自觉控制风险。首先,资产存量按历史成本计算原则而制定,贷款风险不能及时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其次,贷款损失与经营利润不挂钩;最后,由于种种原因,贷款发生损失很难追究到个人责任,但清收贷款时若能收回贷款反而能得到奖励,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良贷款的产生。
2.6不良贷款处理策略上的差异
国外银行重视转化,国内银行重视清收。国外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若贷款发生风险,银行会成立专门小组,利用银行网络优势,协助客户分析、研究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等详细情况,针对客户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咨询指导意见,帮助借款企业渡过难关,争取实现双赢目标。
国内银行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又急于收回贷款,手段单一,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使困境企业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
3.国外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对我们的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上与国外银行有较大差距,对我们的启示主要有:
(1)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权限,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线区别开来,改变当前由于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门意见、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部门的弊端。
(2)采用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方法,科学合理计量、分析
和控制风险
在贷款决策、资产质量管理、风险准备金管理、金融产品组合、贷款定价、授权管理以及成本利润核算等方面尝试使用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一是建立有效的组织结构,保证信用风险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全面的风险管理要求银行对整个机构内各层次、各业务单位的各种风险实行通盘管理,既需要有领导支持,也要求有各部门通力合作,有效的组织架构是很重要的;二是学习和借鉴现代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充分揭示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应结合自身特点,在采用信用评分方法等传统模型计量信用风险、强化贷款五级分类管理的同时,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运用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方法来度量和监控信用风险,提高信贷风险控制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切实降低不良贷款率。结合自身特点,对有关的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模型结合中国实际进行改进,或“量体裁衣式”地开发新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使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度量和控制工作适应金融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三是加强行业研究,建立和完善信用风险管理基础数据库,为信用风险评估的顺利开展和信用管理结果的检验打下良好的基础;四是设计与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相匹配的新的信贷流程和信贷组织架构。信用风险管理不仅取决于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体系建立完善与否,而且还要求改革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流程和组织架构,否则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就不会发挥应有的效果;五是建立规范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推动社会信用文化建设。为商业银行实现运用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模型计量、跟踪信用风险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
(3)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分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应该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4)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我国银行业在信贷管理中往往陷入两个极端:一是灵活性过强。对上市公司、垄断性企业等客户群体,在信贷管理中放松条件,不顾企业负债总规模和偿债能力,为企业多头开户、盲目授信,甚至于违反国家账户管理、现金管理等有关制度,依赖“垒大户”带来的短期效益;二是过于教条。在商业银行贷款企业结构中,中小企业仍然是绝对主体,但在信贷管理中,过份强调形式上的风险防范,一味要求提供抵押担保,不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品种,消极逃避承担适当信贷风险的责任。灵活性过强实际上是没有原则性,过于教条则制约正常发展。银行本质上就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不可能消除信贷风险,只能通过制度的完善适度规避信贷风险,对风险的过度约束必然制约商业银行的正常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在重新树立正确的信贷风险观念,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经营效益水平。
(5)改革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符合谨慎经营和审慎会计原则的呆账准备金计提和冲销制度目前商业银行的贷款收益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的,而贷款损失则要到损失实际发生后才予于确认甚至仍不能确认,其结果必然是高估利润,累积风险。因此,必须尽快改革我国银行业呆账准备金制度。首先,可适当提高普通呆账准备金水平。由各银行根据经济发展、贷款总量、构成以及预计损失情况等,自主决定提多提少;其次,分类提取专项呆账准备金。可参照国际标准,对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分别计提25%、50%和100%的呆账准备;第三,放宽呆账核销条件,简化呆账核销程序,逐步建立呆账准备自主使用机制。将呆账认定核销权力还给银行,同时对已核销呆账的管理作出严格规定,对银行贷款核销可由其信贷部门或风险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条件提出,内审部门审核认定,董事会批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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