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当前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问题却相当严重,如何分析其中原因,找出解决办法,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成为了当前社会迫切关注的现实问题。本文对此作出了一些分析。
关键词:社会保险关系 转移 接续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也在不断健全,而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动性对我国经济体制的完善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它能够提高要素的配置效率,减少交易的费用,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但在现实情况中,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动明显受到了很多因素的制约,比如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险关系,这些因素都直接束缚了劳动力区域间的自由流动,这也就说明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在当前积极推动发展建设的背景下,数以亿万计的农民工与各种职业的职工,因为社会保险关系的缘故,区域流动性受到了严重的阻碍。
一、社会保险关系的界定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而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等。它主要起着稳定社会生活,实现社会再分配,促进经济持续繁荣的作用。
二、解决我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的解决,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继续深入和发展,就要求劳动力的各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人力资源需要不断优化配置。虽然我国也形成了社会保险的保障基础,但这种社会保险普遍是地区性的,地区间社会保险难以接轨,使得社会保险关系难以跨地区进行转移接续,从而妨碍了劳动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限制了人员的自由流动半径与规模,大大阻碍了人力资源的重新配置与优化组合。但若是研究并制定出解决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的转移接续办法并能早日施行,就能够减轻流动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障碍,大大提升劳动力生产各要素的流动程度与人力资源配置以及优化组合的灵活度,从而有效的促进经济的发展。
(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的解决,有利于人才的自由流动。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才才是最重要的生产力。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面对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的障碍,很难促进人才的流动。因此,只有解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才能营造一个良好的人才流动环境,促进人才的自由流动。
(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的解决,有利于维护以农民工为主的社会权益。我国各地区间的经济差异很大,以农民工为主的庞大就业群体极大的解决了当前用工难的问题,而且这种局面将维持很长一段时间。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难的问题,极大的影响了他们的权益,使得劳动力流动处于一种混乱的地步。因此只有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妥善解决,才能促进人员的有序流动,维护流动人员的社会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从而共同分享经济建设的成果。
(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的解决,有利于推进城市化的进程和“三农”的建设。近些年,国家相继制定了城市化发展战略与“三农“发展战略,以及城乡共同发展的目标。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的缺陷,极大的制约了城乡间的人员流动,影响了战略目标的建设。只有妥善解决这些缺陷,才能使城乡发展有序和理性,促进战略目标的发展和有效衔接。
(五)、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的解决,有利于推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制约,导致了人员的频繁退保,使得流动人员参保率相当低。只有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妥善处理和解决,将会直接促进社会参保人员的增长和社会福利覆盖面的扩展,从而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
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社会养老保险的统筹管理。
我国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环境的建立,需要各级政府共同建立一个公平、统一的法制环境。减少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局面,实现全国社会保险的一体化建设。解决养老保险不同地区责任认定与落实问题,实现全国社会保险的统筹管理。
(二)、实行分段计算养老保险权益的措施。
解决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续接,还需要引入分段计算养老金权益的办法,加强各地间的激励与约束性机制,从而实现区域间的社会保险互认互通。将社会养老保险权益的结算机制,纳入财政体制的一部分。同时还要综合考虑各地保险待遇不同的问题。
(三)、加快社会保险立法的步伐。
当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统一的社会保障法,因此国家应当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为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续接提供法律保障,打击违法行为,提高社会保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明确中央、地方和个人的养老责任,落实养老金权益。
要解决现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问题,就需要对现有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明确中央、地方和个人的养老责任,维护社会公平,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落实养老金权益和责任机制,解决责任模糊带来的利益冲突。坐实个人账户,实现个人账户实账运行与基金的部分累积,加大转移的基金量。
(五)、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险制度。
加强对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尤其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步伐,为农民工回乡转移保险关系与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提供条件,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同时,加强对城镇社会保险的衔接力度,从而减少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障碍。
(六)、其他。
对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的用工制度,加强政府的立法与监管职能等等。
参考文献:
[1] 杨风寿.我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问题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20(1):50-54.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0.01.009.
[2] 李顺明,杨清源.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社会保险关系接续转移问题研究[J].社会保障研究,2008,(1):29-35.
[3] 王振华.中国社会保险关系转接问题探析[J].科学与财富,2010,(8):112.
[4] 陈锋,李文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困难探析[J].开发研究,2008,(5):13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