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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风险防范

2015-10-19 09:4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建筑施工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不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最后由于这些不规范行为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损失。这些行为有些是由于施工企业故意造成的,有些则是施工企业法律意识的淡漠和法律知识的匮乏造成的。如何使建筑施工企业熟悉招投标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规范招投标行为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依法、策略、风险
经过几年的招投标工作,使我感受到相当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不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最后由于这些不规范行为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损失。这些行为有些是由于施工企业故意造成的,有些则是施工企业法律意识的淡漠和法律知识的匮乏造成的。如何使建筑施工企业熟悉招投标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规范招投标行为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是我一直在思索的问题,现结合法律规定和操作实践发表一些认识,以求在该论文的探讨上起到抛砖引玉之功效。
1.建筑施工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1.1低价投标
  实践中不少建筑施工企业为了能够中标、为了“抢标”,为了能够博得招标人的“良好印象”,在投标时便怀着“低中标、勤签证、高结算”的思路,对工程量重视不够,对招标文件研究不透,盲目编制投标文件,压低投标价,先中上标再说。结果往往事与愿违,不但没有高结算,反而收益低于付出。特别对于本地区最低标中标的方法,这种现场尤其严重。
  1.2串通投标
  更有一些企业为了能够承接到一个大项目,而不惜重金投入,与招标人串通,事先获得标底等内容,已达到准确投标,或者是“明招暗定”;还有的将精力不是放在对项目的综合衡量上,而是把主要精力投入在其他兄弟单位上,相互串通后,以一个单位为主投标人,而其他单位为“陪标人”,在相差不是过于悬殊或者项目急于开工建设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一般亦不会废除所有投标,让招标人重新招标。这样的情况,后来往往由于内部的泄漏一经被查处,将会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严厉处罚。
  1.3贿赂投标
  有些企业在操作招投标过程中,采取的方式是既不与招标人串通、也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而是采用贿赂评标委员会委员的办法进行。表面上给人的感觉是很有实力,公平获取项目建设资格,看似十拿九稳,但实质上,这样的方式也是比较可怕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这样的行为不仅是一种商业贿赂行为,而且依此所获取的中标资格是无效的。
2.建筑施工企业违法投标防范策略
  2.1树立和增强法治意识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应当切实树立法治观念,走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护企、依法强企之路。近年来,随着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的前进步伐,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国家为了遏制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保证工程质量而推行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具有重要意义,颁布施行的《招标投标法》在建筑工程等领域规范化建设上具有很强的严肃性。违反法律获取的中标可能只是鲜花下的陷阱,只有依法获取的中标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同时,只要是依法获取的中标就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2.2重视投标活动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尤其是《工程量清单》,依据《工程量清单》确定总体工程量,这样可以得出总体的支出情况,然后,在考虑相关的其他情况,采用保证质量、综合调整、合理计价的方式,确定出投标价。建筑企业应当知悉的是低报价并不是决定中标与否的唯一标准,质量等级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总体工程量是有相应工期、成本限制的。而且,建筑工程如果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不仅影响到施工企业的声誉和形象,遭到相应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而且,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还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因而,建筑企业对招投标活动应当高度重视,从实际出发,合理取费和报价,而不单单以拿下工程项目为目的。
  2.3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尤其是关于中标无效的规定
  建筑企业应当首先知悉法律法规关于招投标、中标效力的规定,这样可以做到有备无患。 所谓中标无效是指招标人最终作出的中标决定因违反法定情形而没有法律约束力。
  导致中标无效的情况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中标无效,如《招标投标法》第53条、第54条、第57条规定的情形;另一类是在违法行为影响了中标结果时,中标无效,如《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第55条规定的情形。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中标无效的情况具体有:(1)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2)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的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6)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一旦宣布当次中标无效,则其引起的法律后果有:在招标人尚未与中标人签定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失去法律约束力,招标人没有与中标人签定合同的义务,中标人失去了与招标人签定合同的权利;已经依据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的,所签订的合同亦无效。承包人不能依据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不能依据合同约定享有相关权利。
  2.4及时依法
  建筑企业作为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即要做好权利防范,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指导,注重收集和保管相关证据材料,一旦发现招标人、其他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违法行为、有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即可启动程序,及时向相应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反映,同时有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及时的原因是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侵权行为进行追诉、处罚有时效的规定, 而且,及时反映和介入,利于调查取证,最终利于合法权益的维护
3. 承包商的风险防范
  3.1招标文件分析
  承包商取得招标文件后,应首先检查招标文件的完备性,然后对招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分析。
  (1)、招标条件分析。
  主要分析的内容是投标人须知,通过分析不仅掌握工程项目的情况、招标活动的安排和各项要求,对投标活动做出相应的安排,而且承包商应了解投标风险,综合分析企业目标、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建筑市场的形势等多方面的因素,确定是否投标及投标的策略。
  (2)、技术文件分析。
  即进行图纸会审,工程量复核,从而了解具体的工程范围、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在此基础上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劳动力,做好各种材料、构件的供应采购计划。
  (3)、合同文本分析。
  分析的内容主要是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件。合同文本的最基本要求是内容完整、定义清楚、平等互利。合同的文本分析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进行:①合法性分析。主要分析的内容是当事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发包人是否具有发包工程、签订合同的资质和权能;工程项目是否具备招标投标的条件;工程承包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②完备性分析。承包合同的完备性包括相关的合同文件的完备性和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合同文件的完备性主要指各种合同文件齐全。合同条款的完备性指合同条款齐全、完整。③合同双方责权利平衡性分析。合同应公平合理的分配双方的责任和权益,使它们达到总体平衡。在承包合同中要注意合同双方责任和权利的制约关系。业主的一项合同权益,必是承包商的一项责任,反之亦然。对于合同的任一方,他有一项权益,他必然有与此相关的一项责任;同时,他有一项责任,则必然又有与此相关的一项权益。
  3.2认真编制投标文件,确定投标报价策略
  承包商在详细分析招标文件的基础上,应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确定项目经理人选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构成,编制高水平的施工组织设计,增加业主的信任度和对业主的说服力。在投标报价方面,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灵活采取各种报价策略。在报送投标文件前,应指派专人检查投标文件,避免一些细节上的失误。
  3.3合同风险防范
  承包商应选拔熟悉国家法律、法规的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充分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不利因素,为以后的合同索赔创造机会。同时,承包商应广泛收集与项目有关的各种资料,制定合同谈判策略,为合同谈判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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