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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营城市的思考

2015-07-02 14:4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我国的一些城市在市场经济下,在探讨自身的发展、加速城市化的进程时,提出了如何以城市为单位,主要运用经济手段,操作或运作城市整体国有资产的问题。目前,经营城市的实践活动已在一些城市展开并取得成效,由此引起了人们对经营城市的关注和研究。
  那么,什么是经营城市?为什么要进行经营城市?经营城市主要有哪些方式?本文将对此做一些粗浅的思考。
  一、经营城市的概念和意义
  一般而言,经营城市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政府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市场规律和市场化的方法解决城市建设、发展和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从而满足居民对城市环境的各种需求的行为。具体来说,就是城市政府通过运作城市内的土地、房产、市政设施及其延伸的无形资产等各种资源,使城市获得迅速发展。这些运作包括城市发展的各种谋划、规划、开发、建设及至管理等等。
  经营城市包括三个要点:一是谁来经营城市?二是经营什么?三是如何经营城市?关于经营城市的主体是谁?现阶段在我国经营城市的主体是各级城市的政府,因而经营城市是政府行为;关于经营什么?即经营城市的客体是什么?这个客体其实就是“城市资产”,它包括城市中的土地、房产、环境、市政设施等有形资产和依附于其上的名称、形象等无形资产;有学者把城市资产归纳为自然生成资产(土地等)、人工资产(如道路、桥梁、地下管网等)和延伸资产(如城市建筑和构筑物的冠名等)三大方面。关于如何经营城市?经营城市是城市政府依据有关法律,主要运用经济手段,通过对所掌握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名义权、冠名权等相关权益进行市场运作。wwW.133229.COm
  当然,还需要明确一点,就是为什么经营?简单地说,就是加速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从实际运营的效果看,经营城市的确解决了城市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资金缺乏、建设效率不高等问题,对当今中国城市建设来说不乏是一种新的思路与行为。
  经营城市不是人们心血来潮、随心所欲的炒作,它的产生有着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原因。也就是说,市场经济要求进行经营城市。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完善,城市建设的形式也越来越丰富多样,经营城市也就被提出来并加以实践。
  从目前看,经营城市至少有以下四方面的意义:
  第一,经营城市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
  政府转变职能、政企分开一直是较难的问题,然而,经营城市这一方式却给城市政府带来了新的、具体的、可操作的途径。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它要求城市政府采用以法律法规为基础的经济杠杆管理模式。我国是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体制,城市政府拥有大量的国有资产,如何把这些资产的效用最大化的发挥,成为城市政府在市场经济下面临的重大课题。经营城市就是城市政府运用一些经济手段,解决城市建设发展问题的新探索。
  经营城市要求政府必须从过去对企事业直接插手的微观管理转向对城市整体资源的开发、利用、经营,转向对城市设施、生态环境的整体化的经营管理;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实现城市整体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经营城市是城市经济由僵化的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政府行为方式由微观模式转向宏观模式的具体表现。
  第二,经营城市有利于建立集约经济
  从社会进步的角度上讲,城市发展追求的目标不仅是单纯的生产生活便利、经济化,而且还包括全社会降低交易成本、居民精神物质环境质量全面提高等方面内容,并以城市发展带动其所在地区的整体经济的发展,促进整个社会的进步,使城市真正成为其所在区域的经济增长极。这也是城市经济由粗放经营转向集约经营的必然趋势。
  这就要求经营城市的方式必须从资金、实物等要素的单方面经营转向物质资本与知识、信息、人才、文化、生态相结合的多方面、多角度、全方位的经营上来。从发展上看,人力资本、知识信息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将会逐步超越传统的实物资本和货币资本,所以经营模式、经营的方向、广度、深度也必然发生很大变化,城市政府必须从单一的物质资本经营转向人力知识资本与物质资本经营并重的方向上来。
  “入世”之后,在经营城市的范围上,城市政府也要从城市内部为主转向城市所在地区、全国及至全世界寻求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经营城市是塑造城市竞争力的快速、有效手段。
  第三,经营城市有利于人们重新认识城市资产,开发城市资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中的各种有形与无形资产会发出新的价值光芒。对这些资产进行聚集、重组与运营,以城建城,以城兴城,发展城市,来实现城市的自我滚动,自我积累,自我增值,自我发展,不失为一个良策。可见,经营城市的理念,不仅可以使人们的资产观念发生深刻的转变,而且使人们对城市发展和管理的观念产生深刻的转变。
  第四,经营城市有利于城市摆脱建设资金的困境
  城市建设由于它的投资大、周期长、公益性强的特点,长期以来都是政府的一大包袱。而且,随着人们对城市品位和城市功能完善要求的提高,城市建设所需资金更加庞大,而单纯依靠城市财政的老路子搞城市建设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发展的需要。因此,要改变这种局面,就必须抛弃城市建设只有政府投入、居民无偿使用的旧模式,走经营城市的新路子。城市政府依据掌握的可控资源,对城市资产进行运营,开辟城市建设资金的来源。城市建设既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企业、个人投资;既可以运用内资,也可以引进外资。总之,就是要改“一方投资”为“多方聚资”,改政府“一方包建”为“全民共建”,进行多元化开发建设。
  对于城市资产的运营,实践已经证明:只要是依据经济规律和有关规定进行运作,就可产生良好的、巨大的效益,为城市发展带来急需的资金和财力支持,加速城市化进程。
  二、经营城市的主要方式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城市化发展战略在我国的展开,每个城市都在探索城市建设、发展及其资金来源问题,而经营城市就是探索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模式。
  经营城市的具体运作方式有:
  1.利用城市规划指导开发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总体安排,它全面地、科学地展示了城市空间各个层次的发展前景及其分工与作用,由此勾勒和塑造出不同区域、不同区位、不同地区的预期增值,直至构造出其各自的宜人居住、宜人工作、宜人娱乐休憩的自然与人文协调景观。在此基础上进行经营城市,如实行土地利用的招标竞争,即可以为城市发展建设置换一笔可观的资金。利用城市规划这一有力手段,这可以说是经营城市最根本、最有效、最富吸引力的方式、方法。
  2.利用招投标方法
  招投标方法常用于工程建设中,而经营城市运用这种方法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资产的价值。具体说来就是对拟开发地段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权、房产开发建设权、基础设施(道路、桥梁、水、电等)运营权、广告设立权、公共服务经营权和公共设施(公交站点)冠名权等资源进行公开出售,从而使资源、资产变现,置换出投资开发建设资金。
  3.利用外资形式
  将外资导入城市建设的领域,是经营城市的一个重要手段。比如山东省济南市采用这种方法,同以色列的泽威集团就建设城市中的现代化主体停车场及经营、管理达成协议。外方投入资金、设备,中方提供停车场地,停车位置空间和其他相关用地,从而最终对城市交通做出统一开发建设与系统经营管理。这在全国是第一个范例,该工程项目建议书和相关文件已报送国家计委立项待审批。另外,该市还与外商联合开发“阳光花园”,此项目由香港新世纪有限公司、香港舜兴实业有限公司同济南市阳光置业有限公司三方合资,成立了“济南新世界阳光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该项目启动顺利,已于2000年11月19日奠基,列入国家建设部首批“国家康居示范工程”。
  4.利用内资形式
  除了利用外资形式外,国内资本市场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渠道。尤其是随着我国整体经济实力的提高,国内资本市场日益雄厚,市场机制日见完善,国内资本(游资)市场已成为一块亟待开发利用的领域。一些城市已注意到了这一点,如山东省济南市对当地的内资加以利用,该市与鲁能集团联合开发建设南苑小区。总投资达100亿元,成为济南市城市建设史上一次投资最大的开发建设项目。这是大企业集团参与城建,进行连片土地整体开发的大胆尝试,将对未来的城市建设模式产生重大的影响。
  5.利用公开拍卖方式
  这种方法是对城市中若干设施的经营权、使用权等进行公开拍卖,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置换(筹集)新项目的建设资金。例如山东省泰安市为吸引城市公用设施建设资金,打破政府垄断,放宽市场准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拍卖和出让城市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营权。2000年该市城区沿街改造,建设公厕,政府决定采用土地无偿使用30年,免收一切行政收费,各种入网费、增容费减半征收,并允许同步建设1-3倍面积的商业用房等优惠政策,鼓励外资、个体私营经济成份参与,经过不长时间即吸引1亿多元社会资金,建设、改造公厕2196个,彻底改变了该城市反映极为强烈的公厕脏、乱、差的面貌。再如,2001年3月开发建设的泰安市东岳大街西路综合改造工程,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先行把规划区内,道路两侧土地全部征为国有,做出先期土地储备,待经过一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使土地增值后,再通过整片划拨、出让给市国资公司,市国资公司对其进行综合开发,立体建设。通过此项开发,市政府即收缴市政配套费4亿元,土地出让金1亿元,不仅获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2亿元,还获得3.8亿元的利润。莱州市仅在近几年的拍卖城市公用设施广告发布权、城市公交线路使用权方面,就实际增加财政性收益6000多万元。其他地方还有拍卖公路收费站等做法。
  6.利用资产置换方式
  这种方法是指用现有的城市资产的产权(实际上还有巨大潜在的价值),置换出投资资金,用以加速城市建设或城市新兴产业发展。这种方法对于盘活许多闲置的国有资产存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的运转效率,都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上海市利用这种方法,在老市区内,对部分产业实行了“置地换业”,使原来拥挤在狭小市区内的一些企业,由此获得了新生,产业得到了调整和优化,城市的资产尤其是土地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和增值,原来依靠行政手段也难以办成的事,如今凭着资产置换得到了解决。
  以上经营城市的几种方法,只是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角度做出归纳,不仅难以概全,而且这些不同的经营城市方法在有些方面可能会出现重叠和交叉。随着对经营城市认识和实践的深入,相信会有更多的经营城市的方法出现,会有更科学的归纳和总结。

  三、经营城市的主要矛盾与问题
  目前,经营城市正方兴未艾,但在其积极地向前推进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矛盾有:
  1.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同城市化加速发展之间的矛盾
  许多城市包括大量的小城镇都在大力推进自身城市的现代化,不断提升城市的品位,不断完善城市的设施,由此经营城市的范围日渐扩大、手段也日见丰富;相对于此,城市政府职能的转变则表现的相对缓慢,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发展的要求,制约了经营城市的发展。
  2.经营城市的扩展性与城市资产的不确定性之间的矛盾
  随着经营城市理念越来越受人关注,不断加大的市政建设为经营城市提供了用武之地;但城市资产的划分、分割及其价值不清,甚至权属不清,影响了经营城市手段的发挥。
  3.经营城市的收益性与城市消费者的承受力之间的矛盾
  我们知道,许多城市的各类基础设施亟待完善和提高,需要加大投入。经营城市是一种能够利用现有资源、较快见效的方式,当然采用方式不可避免会引起部分市政设施由于提高服务水平和档次而提高收费标准,也就是不再会“无偿使用”,从而产生城市消费者的购买力与城市设施舒适度之间的矛盾。
  主要问题有:
  在经营思想上,政府是经营城市的主体,这一观念尚未确立起来;在经营体制上,城市中的“管养合一”体制尚未破除;在经营对象上,比较严重地存在着重视物质性资源利用,轻视社会性资源(文化、品牌等)经营的情况与现象;在资源经营上,存在资源开发利用过度与闲置浪费并有的现象。
  四、开展经营城市的思考
  1.开展经营城市需要转变观念、转变政府职能
  经营城市需要一定的氛围和环境,这不仅是经营上的需要,更是拓展城市建设方式的需要。观念可以使人增强信心、激发创造力。因此,转变观念不可忽视。对于经营城市来说,一是改变城市基础设施“无偿使用”的观念,形成“有偿使用”的观念,视市政基础设施为“特殊商品”;江西兴国县就抛弃了城市建设“从属地位”、“非产业化”的旧意识模式,确立了城市建设“产业化”、“商品化”的经营新观念,把城市建设推向市场,将路、桥、土地、绿化、供水等变成商品,鼓励外资、民资参与城市建设,并把城市管理权、保洁权推向市场,既减轻了财政压力,又安排了就业,取得了多赢的效果。山东省莱州市把城市资产视为宝贵的国有资产,改变了过去一提国有资产就习惯于把眼光盯在国有工商企业上,而忽视城市这一特殊资产观念,把城市发展的着眼点由单纯投入型向经营投入型转变,结果使城市的有形、无形资产得到升值,城市的品位得到提升,城市建设的路子越走越宽。二是改变城市资产由政府“独家管理”的观念,形成“多家管理、开发、发展”的观念;三是改变“等钱开发建设”的观念,形成“借力开发”的观念,开放某些收益前景好的市政设施项目,允许国内外投资者进行开发、建设;四是改变城市规划属于纯“技术规划”的观念,变成为“社会经济规划”的观念。长时期以来城市规划总是以工程技术、建筑艺术为出发点,对规划的社会化、经济化以及可持续发展缺乏足够的重视与体现。国内外实践证明,一个真正科学的总体规划本身就是一个“金矿”,就是财富!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在继续重视工程技术规划、建筑艺术规划的同时,必须树立三个效益——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生态效益的观念,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掘富、致富功能!
  总之,开展经营城市需要强化经营城市理念,实现把城市资产视为公益财产到可经营化资产的转变,把城镇建设作为社会公益事业到资本经营的转变。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城市资产中的无形资产部分应格外关注和开发,如莱州市仅就拍卖一专项资金的“存款权”上获得680万元的收入。
  城市政府职能的转变对于塑造良好的经营环境至关重要。这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实行“政企分开”,按照中央的要求,政府从企业经营的所有领域退让出来;二是引入竞争机制,以切实提高政府的管理运作能力,真正“精兵、简政”,实行组织领导机构的少层次和权力下放,“小政府,大服务”;三是改造和提高政府信息化能力;深化城市规划的变革,为经营城市提供依据。
  2.开展经营城市需要深化改革
  首先,改革市政设施的经营机制。在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与运行方面,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合理的产品价格体系;其次,改革城市建设的投资体制。开放市场,允许国内外投资者公平进入城市市政建设领域;三是挖掘盘活存量资产,以资产换资金,以资金建设施;四是扩大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有偿使用、有偿服务范围,使其在使用过程中得到合理补偿;同时改进行业管理,引入竞争机制,促使公用事业的健康发展。
  3.开展经营城市需要掌握资本运营
  经营城市,即从市场经济思路考虑并运作城市资产,使其货币化、资本化,以获得合理的收益。这就要求遵从市场经济规律,按经营的意识、机制、主体与方式,对资产进行资本化、货币化,进而进行集聚、重组、营运,使其得到重新配置与优化组合,这就是国外惯常采用的资本运营。资本运营的方式主要有:变基础设施无偿投入为有偿投入,变政府独家投资为社会多方投资,成立城市建设发展基金和投资公司,实行路、水、电、气、房地产综合成龙配套开发,吸引内外商投资于城市建设与发展。
  4.开展经营城市需要做好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既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建设的全面部署和安排,又是社会经济发展空间上的制高点。因此,它就成为经营城市最重要的依托。城市规划描绘了城市发展的前景,经营城市则是实现城市规划目标的一种手段。如果城市总体规划的质量较高,科学合理,它就为城市建设的顺畅发展奠定了基础,经营城市也就有了可靠的依托;否则,一旦其规划质量不高,或出现重大失误,不仅会使经营城市陷入无序状态,无法顺利进行,轻则造成人、财、物的浪费,重则使城市发展遭到不应有的破坏,多走弯路。
  从经营城市角度看,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中蕴藏着许多商机,可以说是城市的“聚宝盆”,而质量不高的城市规划则暗藏着许多危机,可以说是城市的“风险洞”。城市总体规划,不仅要达到其应有的技术规划、艺术规划要求,而且要体现其经济与社会规划要求。因此,对城市规划科学性、指导性、战略性及其重大作用和价值,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城市新区的开发建设是经营城市的重点,因此在城市规划中对新区的规划应尤为关注。
  5.开展经营城市应当做到“三个要求”和“四个化”
  “三个要求”是:一是要有科学的总体规划,所有建设都要成为精品;二是严格对土地和资金的管理;三是不要好高鹜远,不求最高最大,必须求最好。
  “四个化”就是城市资产商品化;经营活动资本化;经营手段市场化;经营目的效益化。只有这样,政府的投入和累积的资产才会有回报、有增值,就能在增加经营效益的同时创造社会效益。
  为了加大市场化筹资力度,还可成立一个综合性的(法人)单位,其作用是负责城市资产(主要是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和运行,并进行城市内部的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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