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县域金融为县城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但当前县域金融体系存在的制度问题制约了社会资金更多、更快、更有效地投入到县城经济建设之中。本文就当前县域金融的现状入手,探讨县域金融制度创新的途径。
关键词:县域金融制度创新
1当前县域金融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在体制变革和金融创新的强有力推动下,我国金融的市场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金融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从县域金融发展的角度看,一些体制因素制约着金融业在县域范围内更大的作用。
1.1商业银行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作用减弱
1.1.1商业银行自身加强管理与县域金融需求之间的矛盾。1988年以来,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从降低管理成本、增强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质量的角度出发,较大规模地收缩基层网点,上收管理和审贷权限,实行扁平化管理,这在客观上带来了县域金融服务的消弱。wWW.133229.cOM
1.1.2商业银行管理模式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矛盾。县域中小企业虽然规模小,但转型快、效益好,因此发展趋势较好,对整个县域地区的经济作出了不小的贡献。但是,这些中小企业所在地大部分在农村乡镇,并采用租用土地和厂房的方式进行生产。这些土地和厂房有的属当地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制,无法办理两证抵押,而中小企业的设备抵押则存在按年限折旧后抵押率低的问题,无法达到商业银行提供流动资金需要抵押的要求,虽然现行信贷政策允许由专业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担保,但需要企业支付担保费,综合计算后的贷款费用达到10%的年息,企业负担过重。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实行了比较集中的管理模式,对基层支行采取授权授信的经营方式,对信贷客户有着严格的客户评定条件和抵押担保条件,从目前情况看,商业银行信贷在县域范围的投放比较集中在大项目、规模企业、非生产性基础建设项目上,限制了部分中小企业的正常融资需求,同时,商业银行在信贷方式上比较单一,主要采取抵押和票据贴现两种方式贷款,而中小企业又无法满足抵押条件,以上原因造成一方面中小企业融资难,一方面商业银行放贷难的局面。
1.1.3商业银行经营方针与新农村建设的矛盾。从三农经济的特点来看,这是一个受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两种风险影响的生产过程。也必然造成影响农业收入的不确定因素较多,众多小农户或种植户的生产相对分散,地域分布广,收益性又较低,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多属长期性投资,风险高,收回时间较长,这些特点导致了农村经济的交易成本和资金的使用都较高,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看,遵循的原则只能是商业银行原则,为了应对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带来的更激烈的竞争,为了降低管理和监督成本,控制信贷风险,商业银行对支持“三农”经济只能是避而远之。
1.2农发行、农信社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心有余而力不足
作为政策性银行的
1.3配套金融服务跟不上县域经济发展的需求
县域金融的发展还迫切需要担保、抵押、保险等配套金融服务,在抵押方面,一些中小企业、农户所能提供的抵押物品(没有房地产证的房屋,小企业厂房设施等),商业银行普遍不愿接受。而且双方在估价上差别很大,即使银行能够接受这些抵押品,到时也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抵押品拍卖市场去处理,在担保方面,目前县域经济的担保公司存在商业化趋势,他们从商业角度出发,更愿意为一些有规模的企业进行担保,县域内欠缺为中小企业、农产品生产等提供小额担保的机构,在保险方面,我国的农业保险经过20世纪90年代初期短暂的快速发展后,一直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目前全国仅有几家成立不久的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尚不足全国财险保费收入的1%,远远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2县域金融制度创新研究
县域金融的发展既需要政府的有效引导和支持,还需要着力打造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合作性金融机构和民营金融机构等多种形式金融机构并存,进一步深化县域金融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才能不断满足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城乡统筹建设提供必须的金融组织保证和金融制度保证。
2.1人民银行应发挥“窗口指导”作用
一是积极协调和督促指导基层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引导基层银行、农发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增加对县域经济的有效信贷投入,切实改进县域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二是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好政、银、企之间的关系,帮助银行和企业构筑信贷、项目交流平台,推动银企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三是强化政策引导,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各市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向县域提供以增加信贷投入为主的金融服务,适当扩大农村利率市场化改革试点范围,逐步放松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控制,调动银行支持县域经济的积极性。四是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县域企业的信贷投入。五是实施信用工程。完善银行登记咨询系统,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结合创建金融安全区,广泛开展创建信用企业、信用乡镇活动,加大对守信企业、村镇和个人的信贷倾斜,以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在县域努力营造诚信观念和信用文化。
2.2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合作金融、民间金融机构应发挥应有的支撑作用
县域金融新体系应该是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民营金融机构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并存、合理分工、功能互补、有序竞争的多层次体系。①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带动作用。农业发展银行要重新确定其性质和定位,其信贷支持的重点应从流通领域转移扩大对农业生产环节、科技开发和推广的贷款,一是支持大型农副产品加工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以“万村千乡”工程为重点,支持新型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二是支持农田水利建设,支持农业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三是支持农业科技重点开发和推广。支持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延长产业链。四是开发中间业务,代理国家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结算。为县域经济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②进一步发挥商业银行的示范作用。国有商业银行要改变经营方针,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担负起支持县域经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任,并把有发展潜力、诚实守信、盈利能力强的企业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同时,要重新构建信贷管理机制。在贷款方式、抵押担保要求、风险控制等方面有所突破,特别是要建立对基层银行和信贷人员的正向激励机制,制定对县域信贷业务特别是小企业贷款的鼓励、促进业绩考核和奖惩机制,鼓励其充分发挥贷前调查和贷后监督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县域信贷业务。商业银行重点支持方向是:一是支持一批辐射面广、带动性强、发展前景好的上规模、有特色、科技型的产业化龙头企业,促使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辐射带动功能,实现市场带企业,企业拓基地的有效传动作用,二是以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三是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积极支持当地的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培育农产品知名品牌,四是大力支持县域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再就业。五是对日益富裕起来的城乡居民提供各类消费信贷业务,满足人们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此外。商业银行在支持农村建设小康社会工作中,除了加强信贷支持外,还应在金融服务手段及其他业务功能上提供安全、快捷的现代化金融服务,做好金融法规与知识宣传,信息咨询工作、完善结算服务功能,积极开展中间业务和延伸性业务,为客户提供一个优美的金融服务环境。③进一步发挥合作金融组织的生力军作用。农信社与邮政储蓄银行应该担负起支持新农村建设生力军的作用,要进一步深化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抓住政策机遇,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这一政策将使土地真正成为农民的财产,撬动了农村金融的杠杆,也给农信社的发展带来了新一轮的历史性机遇,农信社应抓住农村土地流转的契机,积极探索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收益权抵押等符合土地流转的贷款品种,更好地解决农村贷款难问题。全会公报中明确“支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农信社助推新农村建设的关健在于加快农村产业化结构调整。一是注重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将信贷政策与新村镇规划有机结合,支持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基础设施贷款,支持符合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农村住房和有还贷能力的公共设施等方面基础建设,积极配合政府和各部门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服务,二是对新兴发展的加工、物流、商贸等“公司十农户”、“公司十基地”的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等优势产业重点支持,扶持一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字号企业做强做大,三是要倡导农民创业的有利时机,开发新的信贷品种,扩大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积极发放农民创业贷款和再就业贷款,解决他们自主创业中的融资难问题,全力支持农户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守住农村金融服务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