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市场基金最早诞生在美国,世界上第一只货币市场基金由华尔街的布鲁斯·本特和亨利·布朗于1971年创立。当时,美国的利率随着通货膨胀率大幅飙升,利率风险骤然加剧。为了规避存款利率限制和法定准备要求,货币市场基金应运而生并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聂名华,杨飞虎(2007年)提出作为我国基金制度的创新,货币市场基金曾经引起很大的市场反响。当前由于制度变迁及市场因素的影响,货币市场基金发展面临严重的危机。当前制约我国货币市场基金发展的因素主要包括:汇率制度改革、利率市场化、货币市场基金国际化、货币市场基金优质投资品种以及股票市场行情。针对上述因素的现实症结,中国应坚决推进汇率制度、利率制度的市场化改革,鼓励和扶植货币市场基金的国际化运营,大力发展优质的货币市场投资品种,同时货币市场基金也要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
当前制约我国货币市场基金发展的因素既有体制性因素,也有市场因素:1、汇率制度改革艰难前进。2、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展缓慢。3、货币市场基金未能实现国际化运营。4、货币市场基金优质投资品种稀缺。5、股票市场行情严重影响着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
一、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产生
我国对发展货币市场基金的理论探讨始于1999年,而在实际操作中的萌芽则始于2003年两只准货币基金的成立。2003年5月,南京商行与江苏省内其他10家商业银行共同发起成立了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联合投资项目,运作资金总额3.8亿元,年收益率达3.5%,7月南京市商业银行、杭州市商业银行、大连市商业银行、贵阳市商业银行、武汉市商业银行和深圳市商业银行等6家银行共同发起设立的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联合投资项目运作资金8个亿,年收益率达到2.88%。wWW.133229.cOm作为我国金融市场的创新工具——货币市场基金的正式成立是以2003年12月10日三只货币市场基金分别获得央行和证监会批文为标志的。2003年12月10日华安现金富利基金、招商现金增值基金、博时现金收益基金经历了艰难险阻最终获批,其中华安现金富利基金于2003年12月30日正式成立。
货币市场基金的特点分析
(一)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专门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组合对象的追加型投资基金。鉴于货币市场工具的短期性与较高流动性,投资者可以随时追加投资额,也可随时通过签发支票的形式退出基金。
(二)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较为稳定。该类基金对那些风险偏好较小、流动性偏好较大的小额投资者或非盈利性资产机构投资比较有吸引力。
(三)一般为开放型基金。由于收益不像股权投资基金变动幅度大,所以为了增加吸引力,货币市场基金也必须采取较为开放的组织形式,给予投资者灵活变现和随时进出的方便,即允许基金凭证持有者据其持有的金额签发支票变现,犹如活期储蓄,当然,投资者也可按基金资产净值认购新的凭证单位,增加投资。
(四)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目的多元化。比如,规避利率管制,减少交存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产生的相对机会损失;避税之需:作为一种现金性资产的管理渠道。
(五)货币市场基金的清算要求较高。开放式的组织方式、允许投资者随时据以签发支票用于转帐或支付以及组合工具期限较短的特点,需要资产与资金的评估与清算工作必须跟上,并设置一定量的窗口,方便投资者进出。
(六)风险较小,管理成本较低。
二、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现状:
我国mmf近两年来发展迅速,由于最初对这一金融创新没有明文规定,业界对商业银行是否可开办基金公司也无定论,故我国最初的mmf主要是由基金公司设立的。2005年可以说是货币市场基金发展的一个转折年,全年共新增货币基金21只,同时金融监管当局允许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交行、工行和建行三家银行为首批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三家试点银行于2005年9月底全部完成基金管理公司的组建工作,分别成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和建信基金管理公司,交银货币、工银货币、建信货币三只货币基金已分别于2006年1月20日、2006年3月24日和2006年4月25日设立发行,这也意味着我国商业银行可以正式入主基金领域,是我国商业银行尝试混业经营的又一新举措。
三、目前货币市场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05年12月31日,我国城乡居民储蓄达到14万亿元,货币市场基金作为货币市场最重要的子市场之一,在我国是一项业务创新,对分散我国银行体系风险、货币市场的建设、解决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分割问题等均有积极的作用。但是,目前在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探讨。
1、法律滞后问题
由于货币市场基金是我国的一项创新金融工具,是自下而上进行的自然制度变迁。成立之初主要是因为法律没有禁止及管理当局的支持,因此存在法律滞后的必然现象。这也是金融创新的典型特征之一。自2003年我国第一只货币市场基金成立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相关规定与办法,关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正式规定是于2004年8月16日出台的,而早在2003年12月我国就已出现了货币市场基金,关于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方面的规定则是于2005年4月出台的。
2、混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