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从2011年开始招生,其培养模式处在探索阶段,相关研究成果很少,现有文献主要有彭建刚、周鸿卫、周行建(2006)[1],黄方亮、宿玉海(2009)[2],刘瑞波、马冉(2010)[3],曹伟(2011)[4],黄晓勇、张菀洺(2012)[5],吴晓求(2012)[6]等学者的研究,主要就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实践性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论述不够全面。
研究生培养模式由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学习方式、教学方式和质量评价方法组成。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应与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相区别,否则,单独设置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就失去了意义。一般而言,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突出“实践性”,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突出“理论性”。本文试从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学习方式、教学方式和质量评价方法等方面系统地探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与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差异,以利于人才培养单位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分类培养的教育目标。
二、在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方面的差异
根据《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意见,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而《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对培养目标的表述更为具体详细:“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两个文件表述虽有差异,但是基本思想是一致的,即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该具备金融理论基础,同时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毕业去向主要是中央银行、银行监管部门、财政部门内部的金融管理部门等具有管理职能的机构,证券交易所、金融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所、银行业协会、证券业协会、保险业协会、信托业协会、保险业协会等金融业自律性组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财务公司等金融业经营机构。金融硕士专业学位与保险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研究生均可以去保险公司,但是保险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研究生学更多的保险类课程,在保险业就业的范围更广。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如果不读博士学位,而是选择就业,那么其就业选择范围与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就业选择的范围总体上是一致的。但是,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能够从事发展战略研究,能够申报和完成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理论研究课题,能够对本单位所处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趋势以及影响因素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则主要具有对具体工作问题进行分析和提出具体解决方案的能力。两种类型的研究生可以同在一个团队内,各自发挥自己的专长。例如,对于同一家银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侧重研究国内外银行业的发展趋势和银行竞争环境变化趋势,而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侧重研究银行如何根据形势变化制定自己的竞争策略,扩大本银行的市场份额。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规格由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组成。其知识结构应该包括:国家有关金融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国内外金融业发展动态;国际金融规则;国内和中国主要贸易国的金融制度;银行、证券、保险、投资的前沿理论与实务知识。能力结构应该包括:统计分析软件运用能力;金融市场调查与分析能力;金融产品开发能力;金融业务开拓能力;金融机构内部业务部门管理能力;与客户沟通能力;业务分析报告撰写能力。
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知识结构要求与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该基本相同,因为两者均属金融学科,也都是硕士研究生层次,两者的差别是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应该掌握国内外金融理论研究动态,而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要掌握国内外公认的成熟的金融理论即可。在能力结构上两者应该有较大差别。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应该具有熟练阅读和查阅外文文献的能力以及进行理论研究的能力,而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该具有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在学习方式与教学方式方面的差异
1.学习方式。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的学习方式是在学校集中学习,学制3年即6个学期,其中,听教师课堂授课3个学期,跟导师进行项目研究1学期,撰写毕业论文2个学期。在撰写毕业论文期间,继续与导师一起进行科研1学期,同时进行调查与实习1个月左右,最后一个学期集中精力和时间完成毕业论文终稿和论文答辩。学生撰写和发表学术论文的时间大约在第4和第5学期之内。非全日制的学习方式为在职自学与业余集中上课相结合,其中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部分课程由学位授予单位安排上课与考试。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也有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的学习方式在校集中学习,学制为2年即4个学期,其中,听教师课堂授课2个学期,专业调查和实习1个学期,撰写毕业论文并进行毕业论文答辩1个学期。已经就业的在职人员攻读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可根据本人条件辞职学习,或者经所在工作单位批准在职脱产上课,实习与撰写毕业论文时间可选择在本单位进行。在职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可以在两种学习方式中选择一种。第一种方式是业余集中授课方式,适合于那些工作单位不允许其脱产,但离硕士授权学校较近,或者离集中授课地点较近的在职人员。这类人员利用双休日和夜晚时间到办学高校集中上课,或者由办学高校派老师在双休日到学员居住地集中授课。这种方式的学制延长到3年,学员毕业后可以获得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这种方式的研究生需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读硕期间的学习课程和内容也与2年制相同。第二种方式是自学考试单证(即只有学位证而没有毕业证)学习方式,适合于那些既不能按照全日制学习又不能按照业余集中学习完成学业的人员。这种培养方式的学员不必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但应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自学考试,全部合格者,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可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可以考虑给在职学员增加一个这样的机会,即在没有通过全国统一入学考试之前,可以先选择第二种培养方式中集中学习的途径,但只能获得学位证;也可以先选择第三种培养方式即自考途径,也只能获得学位证,以后,再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如果考试通过了,被金融专业硕士授权点录取,则其以前各课程学习成绩和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依然有效,可以与入学年级学生一起获得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
2.教学方式。在教学方式上,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有七点不同。
一是对教师、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要求。给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授课的教师应该具有较深的理论造诣,教学内容突出理论性,也有实务性,教学方法注重理论专题讨论、案例讨论等。给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授课的教师应该熟悉实际业务,教学内容以实务为主,教学方法注重案例分析和实地调研或者实践。但需要指出的是,研究生层次的实务不是指业务流程的操作,而是针对某一专业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二是在实践学时上,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该有更多的时间到实业部门进行专题调查和实习,而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用于实业调查的时间大大少于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查和实习时间。
三是在开放办学方面。两种学位的研究生培养均应注重聘请校外专家来校参与研究生人才培养,但要求聘请实业部门的专家为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作有关金融实务方面的讲座,而培养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要求聘请学者和实业家来校做学术报告。特别是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该配备“双导师”,其中校内1名导师,校外实业部门1名导师,而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只要配备1名校内导师即可。
四是在平时论文要求上。各高校一般要求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公开发表2篇学术论文。既然是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就应该通过发表论文来证明其是否具备了学术研究能力。但是对于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而言,不应要求其必须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过,既然是研究生,也应该通过一定的研究成果证明其已经具备了研究能力,而这种成果应该能够带有专业硕士的特点。例如,可以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在报刊杂志发表1篇专题研究文章,文章在一千字以上即可;或者参加某一专题研讨会,其撰写的研究论文纳入公开出版论文集;或者提交一份某一方面的调查分析报告。
五是在考评方式上。学术型金融学研究生的学习成绩考评一般采用期末一次性笔试或者交一篇论文。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习成绩考评方式可以更加灵活,体现“实践性”的特点,例如面试、编写专题分析报告、做作业等。
六是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在毕业论文的类型上应该有明显区别。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应具有较强的学术性,其选题具有理论性;在体例上要求有国内外研究现状的评述,有支撑论文的理论阐述,有数学模型分析。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应该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其选题具有实务性,可以写某一具体金融机构某一业务专题;在体例上可以是一大的案例分析,或者是调研报告,不必写国内外研究现状,而是写国内外或者国内或者某金融机构的某业务开展状况,也不必阐述支撑论文的理论,而是将理论渗透于专业问题的分析之中。在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毕业论文中,应该揭示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如果学生能够开发设计出一种新的金融产品,也可以将金融产品设计视同毕业论文。
七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不同。对学术型金融学研究生也要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但是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力度应该更大。
四、课程体系的差异
目前我国各高校之间的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并不一致。从层次上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211”高校的课程体系偏重于基础理论课程,因为这些高校的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大多进入博士研究生层次继续深造,而其他高校特别是地方院校的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偏重于应用性课程,因为这些高校的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大多进入实业领域,需要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从类型看,在理工科类院校和综合类院校的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中,金融学科的课程占得比重不大,而在财经类院校、商科类院校的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中,金融学科的课程占得比重较大。
与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各校差异较大的特点不同,各类高校的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课程体系应大同小异,因为培养目标一致,都是为了培养具有较强就业能力的人才,毕业生的目标工作岗位均在金融领域,而金融业务在地域间的差异并不大,更何况毕业生往往跨区选择就业岗位,因此地方院校的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地方特色不明显。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总学分不低于37学分,比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总学分最低32学分高一点,因为专业课程门数较多。
参考《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可以设计课程体系如下:
先修课程(限于本科就读于非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包括会计学原理、经济学原理两门课程,不计学分,可以采取学生跟本科生听课的方式补修。
公共基础课程,即经济学科硕士学位共同课程,设3门,5学分:外语(3学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专业必修课程,设4门,12学分:金融理论与政策、公司金融与财务报表分析、高级投资学、复杂金融衍生工具。有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学习过公司金融、投资学、衍生金融工具,有的学生则未学习过这些知识。教师授课时可以根据学生基础调整教学内容,重点讲授实务、案例、前沿理论。
专业选修课程,选8门,16学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案例、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管理案例、金融企业战略管理、行为金融学、金融史、财富管理、私募股权投资与风险投资、企业并购与重组案例、固定收益证券、财富管理、金融法、个人金融实务、政府金融实务、金融监管实务、金融应用文写作。这些课程一般在本科阶段不开设,不存在与本科课程重复问题,只有固定收益证券课程存在与本科重复的可能,教师在讲授该课程时应注重案例教学。
另外安排专业实习,计4学分。
五、培养质量评价方法的差异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评价方法应该与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评价方法相区别,其中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评价方法以学术水平的测评为特点,而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评价方法以能力强弱的测评为特点。这种区别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个区别是课程学习成绩评定方法不同。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考核主要采用试卷答题(闭卷或开卷)和写小论文的方法,其中试卷题以理论题为主,而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考核主要采用以案例分析题为主的试卷答题考试和写案例分析报告的方法。
第二个区别是实践成绩考核方法不同。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实践成绩可以分为文献综述(1学分)和学术活动(1学分)。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即开始阅读本领域国内外有关理论研究文献资料,总数不少于100篇,其中近三年文献和外文文献均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并于第三学期完成不少于6000字的文献综述报告。文献综述由导师评审,通过后给予相应学分。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学术活动,听取3~5次学术报告,并提交总结报告,经导师签字后交学院科研秘上报研究生学院给予相应学分。学术活动及其考核在论文答辩前完成。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成绩应包括三项内容:一是有效的金融法律法规、政策与业务规则等文献综述,于第二学期末完成6000字的文献综述报告,由导师评审通过后给予1学分;二是实习与调研,于第三学期末完成实习与调研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由校外导师评审通过后,给予2学分;三是在校内听3~5次由校外实业专家所做的业务讲座,由校内导师根据记录给予1学分。
第三个区别是对毕业论文成绩的评价标准不同。对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应该主要评价其理论深度和理论创新能力,而对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应主要评价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进行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时,应邀请校外学者参加答辩委员会。在进行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答辩时,应邀请实业部门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
六、结论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应突出“重视就业能力培养,发挥实践环节作用”的特色,通过“实务课程培训、实业专家讲座、实习调研锻炼、案例分析论文、校内校外双导师制”的方法,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素养,较强的金融问题分析能力和解决能力,具有金融实业开拓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学术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应突出“重视理论基础的拓宽和加深,同时重视实践能力培养”的特色,通过“理论讨论、思维训练、课题研究、论文写作、学术活动、实践活动”的方法,培养具有宽厚理论基础、较强科研能力和一定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彭建刚,周鸿卫,周行建.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探索[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6,(2):26-28.
[2]黄方亮,宿玉海.美国金融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分析[J].当代教育科学,2009,(23):51-53.
[3]刘瑞波,马冉.我国金融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分析[J].金融教学与研究,2010,(6):64-68.
[4]曹伟.高校如何培养高素质金融专业硕士[J].人力资源管理,2011,(4):144.
[5]黄晓勇,张菀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与培养模式研究——以金融专业硕士为例[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2,(6):11-15.
[6]吴晓求.关于发展我国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若干思考[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2,(1):48-51.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15年6期
作者:李国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