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准确评价地方政府财政金融经济综合实力可以说是完善市场经济制度下公共财政的题中之义,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目前地方政府在评价财政实力的过程当中,主要使用财政规模或者是某一财政指标的增幅等方法,这样的评价方法虽然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体现出地方财政实力,不过存在着比较大的局限性,无法根据公共财政的相关要求,客观全面地评价地方财政的综合实力。
本文简要介绍地方财政经济综合实力评价的影响因素以及评价的原则,最后具体探讨相应的评价方法实施步骤。
准确衡量并评价地方经济财政实力,能够引导地方财政转变单纯追求规模扩大以及高速增长的误区,从而实现财政规模、增长速度以及收支质量之间的均衡,并协调当前财政收入同今后财政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最终通过财政支持地区的经济发展,同时推动地区内部社会事业的繁荣。
一、地方财政经济综合实力评价的影响因素
影响地方财政经济实力的因素比较多,并且各个因素间关系较为复杂,无法单纯凭借某个指标衡量地区的财政实力。要想公正准确地评估地区的财政实力,需要明确这些因素如何影响到财政实力。在比较评估各个地区财政实力的过程当中,应当在相同或者类似的技术程度、物价水平以及分配制度的前提下展开。尤其是分配制度方面的不同,也就是财政体制的不同,需要做好分类评价[1]。
首先,财政收支规模可以说是衡量地区经济财政实力最为重要的一个指标。不过这一指标比较粗略,无法完全准确真实地反映地方财政实力的强弱。要是不进一步区分地方的规模、发展状况以及上级政府扶持与政策性因素还有地方部门税收的征管水平等影响因素,使用这一指标评价地方财政实力,无法反映出地方财政实力强弱及其影响因素,并且在评价地方财政部门工作水平的过程中也不够公允。
其次,一次性的财政收支规模降低或者扩大,无法说明地方财政实力的下降或者提供啊,因此财政实力综合评价过程当中还需要引入规模以及增幅稳定性方面的因素。最后,从发展角度而言,过去成就并不意味着后续的运行状况会保持良好,当前财政实力较差的地方,要是未来的发展潜力比较强,那么仅仅用当前的财政状况评价,就会低估其财政实力。因此要准确评价地方财政实力,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
二、地方财政经济综合实力评价的原则
第一,适用性原则。在选择地方财政经济综合实力评价指标的过程当中,应当尽可能选择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就能够完成数据获取的那些指标,并且构成地方财政实力评价指标的体系需要尽可能同地方财政活动当中所需数量的指标相契合,从而便于计量评价[2]。对于那些无法量化的相关指标,也应当可以通过简便的方法来得到合理的评价结果,从而保证评价结果真实可靠。
第二,可比性原则。在评价地方财政实力的过程当中,应当注意评价指标在不同空间以及不同时间使用过程当中的可比性。尤其是在比较地方财政实力的时候,要是出于特定目的使用某一种指标,从而影响到综合评价的公正性,就应当将这一指标从评价的体系当中剔除出去。
第三,统筹性原则。综合评价一方面要能够从宏观角度体现出地方财政的整体实力,另一方面也应当从微观脚底体现出地方财政实力强弱的原因,从而为地方政府下个财政的年度工作提供改进的参考依据。
第四,科学性原则。在地方财政经济实力的综合评价过程当中,评价指标体系需要整体结构较为合理,可以从不同的侧面设计选择反映地方财政实力的那些指标,同时要保证这些指标有着比较理想的独立性、可靠性、统计性以及代表性。除此之外,在计算指标数值、选择权重以及确定评价的级别与综合分值的过程当中,应当尽可能选择数学方法,从而防止出现随意性。各个指标对于地方财政实力的影响以及作用往往是各不相同的,因此重要指标需要单独反映,同时给予较高权重,不重要指标则忽略或者给予较小权重。
第五,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所谓定量分析指的是财政人员收集以及整理相关资料的前提下,使用数学以及数理统计相关技术,来分析并揭示地区财政的状况,从而反映潜在的问题,预测后续发展的态势。不过财政活动当中的一些数据难以用具体的数据精确反映,因此需要使用定性方法进行揭示。
三、地方财政经济综合实力的评价方法
为了能够综合评价地区的财政实力,需要从经济、财政、人力资源以及公共服务等方面选取评价指标。为了确保所选指标符合上述原则,需要认真分析各个评价指标,从而剔除那些影响并不明显的评价指标,并且在测算的过程当中,如果个别评价指标无法影响权重确定,也应当将其剔除。
经过两个环节的筛选,剩下的指标可以组成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因为影响地方财政经济综合实力的因素多种多样,并且各个因素影响的程也各不相同,所以在确定基本的评价指标之后,后续的工作就是给各个评价指标提供相应的权重,这样能够保证各个评价指标加权平均得到的结果更加合理科学,可以充分反映出评价对象的合实力,通过使用回归分析,借助于计量经济学技术为每个评价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能够合理地反映出评价指标对于财政经济综合实力的影响程度,之后进行具体的评价,主要包括三个步骤。
第一,分析主成分。在经济实证的分析过程当中,为了能够系统全面地研究问题,需要考虑众多对于研究问题产生影响的那些因素。在对地方的财政经济综合实力评价的过程当中,也需要尽量将影响地方实力的那些因素包含到评价指标体系当中,但是这样在回归的过程中,就会出现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选择指标反映信息在某种程度上存在重叠,并且一些重要指标容易出现高度失真,这样一来就无法反映各个指标对于评价结果的影响:另一个方面的问题是参加回归变量的数量太多,超过观测值数量,从而无法进行直接回归,而是用主成分法能够合理地解决这两个方面的问题。
简而言之,主成分法通过使用数量较少的新变量,也就是主成分来代表之前的变量,新变量作为之前变量线性组合,尽可能多地捕捉之前变量的变差,从而包含之前变量的大多数信息,并且消除多重共线性,控制变量系数,从而解决两大问题。
第二,确定初始排名以及初始得分。通过在回归分析当中使用主成分法,可以得到主成分当作自变量,而因变量则是地区综合实力得分。因为这一阶段还未能得到综合实力的得分数值,所以指定初始得分,并且将初始得分当作因变量观测值。为了降低评价的主观性,选择将地区指标数值进行算术平均,得到的结果当作地区综合实力得分观测值。也就是初始得分。
第三,回归求得权重。使用第一步当中得到的主成分当作自变量,同时对第二部当中得到的初始得分完成回归,并将各个主成分回归系数,亦即各主成分的变量对因变量贡献率以及回归系数和的比值作为主成分变量大权重Wi(i=1,2.…,n),n为主成分变量数目。
第四,计算得分。为了得到评价指标的数值,需要使用各个指标标准化之后的指标数值,根据第三步当中得到的权重加权平均,就能够得到地区财政经济综合实力评价的最后得分。在此基础上,为了方便查看以及比较,可以选择将得到的分数乘以10,然后加上100,最终得到的数值就是地区财政经济综合实力的评价数值。
综上所述,通过对地方财政经济综合实力进行评价,能够清楚地发现地方财政实力的劣势以及支柱,从而推动政府改进工作,保护并发展支柱性财源,并且努力转变劣势,保证政府可以充分根据自身的财政实力,来实现地方财政的合理运用,通过准确衡量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来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尤其是为薄弱环节的转移支付提供可靠的根据,确保区域内的居民享受公平的公共服务,最终为区域经济的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作者:王俊霞 来源:成长·读写月刊 2015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