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0年财政金融监管工作回顾
财政金融工作是国家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有机结合点,是连接财政金融业务的重要枢纽。财政金融监管部门则是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经济发展,防范金融风险向财政风险转化的重要平台。2010年,作为履行财政金融监管职责的四川专员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财政部党组的工作部署,坚持“围绕一个中心,发挥两大优势,实现三个转变,加强四项管理”的工作原则,督促各项财政金融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国有金融资产和财务管理,促进四川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建设,财政金融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一)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支持经济社会中薄弱环节的发展
四川专员办围绕2010年经济和财政中心工作,扎实开展财政金融监督,着重推进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等有关民生问题的财政金融政策的落实,支持经济社会中薄弱环节的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四川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资金贷款情况和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的审核工作;二是继续开展对四川省原料奶收购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的审核工作;三是对80个市(州)及扩权县财政局汇总上报的2009年度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情况进行清算;四是大力宣讲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和涉农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定点指导相关单位申报,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和涉农贷款业务的积极性,促使政策落实到实处。
(二)发挥就地和耳目“两大优势”,促进财经秩序规范有效
一是发挥就地监管优势,解决财政部“鞭长莫及”的问题。突出专项检查,重点选择有代表性的金融企业(如四川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切实加大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并采取由财政部统一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披露检査结果和处理处罚情况,主流媒体全文转载,起到査处一个、规范一片的效果。二是发挥耳目优势,积极开展调査研究工作。去年,为深人了解农村金融发展以及有关财政奖补政策的落实情况,四川专员办先后到多个市州开展实地调研活动,内容涉及县域金融、农信社改革、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理规范等多个方面,力争做到“见微知著”、“知己知彼”,为财政部献策献计。
(三)转变财政金融监管思路,实现“三个转变”
面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四川专员办敏锐地认识到过去单纯的检査性金融监管模式已经不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所以从财政金融监管理念、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改进工作,探索出一个具有四川特色的财政金融监管模式:一是在监管理念上,强调将过去单一的检查型监督向融人管理型监督的转变,提高金融监管的自主性和目的性。二是在监管内容上,着重于从防范金融风险的角度出发,改变以往仅以个案方式来处理金融事件,更多地考虑宏观金融风险对财政的影响,更多地注重从个案中归纳提炼出共性问题,以点带面,促进整个金融行业的规范,实现了从偏重金融企业的财务事项到参与金融企业经营运行全过程监督的转变,监督的层次和效率不断提高。三是在监管方式上,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分类监管,并从动态上监控和防范金融风险向财政风险转化,将过去单一运用的专项检査转变为专项检査和曰常监管相结合,将侧重于事后检査、外部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内外监督相结合。金融监管的同步性和完整性也在不断增强。
(四)切实加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等"四项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向财政风险转化
一是进一步加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2010年,四川专员办对农行股改剥离的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査,摸清这部分金融国有资产的情况,促使金融企业规范管理,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进一步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继2008年之后,财政部再次对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放宽呆账核销条件,简化呆账核销程序。四川专员办及时安排人员对2008年版和2010年版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进行比对,并组织开展了对交行四川省分行和农行四川省分行呆账核销等“三项业务”的重点核査工作,督促金融企业合规合法地化解不良资产,强化日常监控。
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外国政府贷款管理。从2008年至今,四川专员办陆续开展了对四川冶勒水电站等5个外国政府贷款中央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工作采用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评价体系。从评价结果来看,项目整体优良率达到90%以上,大部分项目实现了预期目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总的来说,2010年四川专员办加大对财政金融监管人员配备,抓好工作机制建设和廉政建设,提高信息管理水平,在财政金融监管方面做出了不少“大动作”,得到了财政部肯定,同时也得到被监管单位普遍的认同和赞许。驻川中央管理金融机构的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逐步加强,内控制度不断健全,资产质量得到改善,盈利能力和经营成长内生动力明显增强,为促进国家经济增长,推动四川跨越式发展做出了贡献。
二、认清形势,围绕中心,确保中央宏观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世界经济有望得到恢复增长,但经济复苏基础比较脆弱,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很严峻:美国“量化宽松”政策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轮番”冲击全球经济,全球经济复苏步履维艰;我国经济自身存在结构性和体制性矛盾导致国内通胀压力明显加大,“稳增长”、“调结构”、“抑通胀”成为今年甚至以后几年全国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具体到金融领域,防范和化解潜在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金融风险向财政风险转嫁的压力还很大。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面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提出了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主要任务,明确了“积极稳健,审慎灵活”的宏观政策取向。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明确了“十二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并对2011年财政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强调“五个坚持”,即“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改善民生、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科学管理、坚持队伍建设”。
按照以上会议精神,2011年,四川专员办财政金融监管工作将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坚持一个理念,即融监督于管理,以服务促改革;树立两个意识,即精品意识和服务意识;注重三个效应,即规模效应、轰动效应和示范效应;把握四项原则,8卩“稳增长、调结构与抑通胀相结合”的原则、“深化金融改革与预防金融风险相结合”的原则、“健全体制机制与加强基础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国内与统筹国外相结合”的原则;抓住五个要点,即明确重点、体现特点、扭住亮点、紧抓热点、攻克难点。以防范金融风险为导向,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中央宏观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更加注重财政金融监管工作“保民生和促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监督落实,本着“民生为先、民生为重”的原则,促进金融对民生领域和经济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通过“授之以渔”的金融服务,激发民生领域的生产潜力,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今年要进一步完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资金贷款定向费用补贴、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金融审核工作机制;推动涉农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研究完善财政促进金融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政策。
二要更加注重财政金融监管的导向作用,实现“激励与约束”并重。根据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总体要求,四川专员办既要采取有效激励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也要采取必要的约束手段,促使金融机构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减少对“两高一资”产业的信贷投人,切实体现“有保有压”、“有促有控”的宏观调控要求。2011年应采取问询、走访、约谈等工作方式,事前、事中掌握金融企业信贷资金投人的重点领域,提高监督检査的针对性,并通过与相关监管机构开展联合检査,形成监管合力,査处信贷业务方面的违规问题。做到“从源头人手”督促金融机构加强风险内控,真正从“事后被动的风险处置”转变到“事前主动的风险管理”上来。
三要更加注重财政金融监管促使金融改革从“形似”向“神似”转变。一是通过开展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三项业务”重点核查等多种形式,继续推动国有金融企业建立更加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真正建立起“形神兼备”的公司治理机制,切实提高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二是深化对金融企业资产、财务、内部控-制等有关信息的研究分析和利用,将对金融企业年度经营财务、内部治理等情况的分析评价工作从国有商业银行推广到股份制银行,通过分析评价,及时发现和反映金融企业经营、财务管理中的异常问题,不断完善国有金融机构企业绩效评价和薪酬制度,合理调整收人分配格局。
三、加强监管,强化服务,切实为四川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财政金融监管工作既要维护中央利益,又要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两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运行不!悖。下一步,四川专员办要坚持“心热手稳”,围绕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和四川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结合国情、部情、省情,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提升监管层次,提高监管成效。
一是坚持推动“金融支农”,把支持农业生产作为“抑制通胀”和“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政策结合点。发挥财政金融监管工作的优势,找准积极财政与商业金融的紧密结合点,利用财政杠杆作用,优化财政补贴手段,引导社会资源支农惠农。
二是坚持推动“金融惠民”,把扶持弱势群体发展作为“保障民生”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政策结合点。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财政中心工作任务,鼓励金融机构促进就业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三是坚持推动“金融改革”,把促进金融机构改革作为“维护金融稳定”和“推进收人分配改革”的政策结合点。通过财政金融监管,促进国有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结构和委托代理关系,促使国有金融机构尽快转变成具备现代企业制度、拥有核心竞争力,并能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髙质量金融服务的经济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