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年来在国际经济一体化,金融自由化发展的背景下,人们对商业银行服务产品需求越来越高,因而关于其服务产品定价问题也日益凸显。本文旨在从对商业银行服务产品进行合理定价的必要性出发,阐述目前定价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此提出了一定的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服务产品;定价问题
一、引言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利率市场化进程稳步推进,我国商业银行的产品定价权逐步放开,中间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尚无成熟的定价机制,缺乏对定价机制的思考和研究。价格的变动常常只是单纯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或提高顾客满意度。而这并不能实现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要做好对中间业务的定价,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对其服务产品的定价。
纵观市场经济发展的情况来看,对商业银行服务产品定价是有其必要性的。首先,市场需求,银行服务产品的多样化为银行服务产品定价提供了可能性。其次,商业银行服务产品收费的办法和规定已经出台。2003年6月26日,银监会和发改委联合发布了2003年第三号令《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分别就银行服务定价结构、定价行为监管、储蓄收费管理以及价格的监督处罚做出原则性规定。《办法》规定,根据服务的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再次,银行改革深化,追求经济效益。
二、商业银行服务产品定价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银行服务收费已浮出水面,但由于商业银行习惯于按计划价格办事的历史渊源,以及商业银行习惯于观望和等待竞争对手的情况等因素影响,各商业银行对于自己的定价权还基本上未予行使。从现状来看,商业银行在服务产品的价格制定和行使中,还存在以下的问题:
(一)缺乏统一的收费标准、定价原则和价格战略
目前我国中间业务还处于粗放定价阶段,特别是由于近几年来各家银行间激烈的市场竞争,对一些高技术含量、为客户量身订做的银行服务类型手续费收费标准过低。无论是对已有的产品还是新推出的产品,定价的随意性很大,执行的随意性也很大,上至总行下至分行缺乏或根本就没有统一的定价原则或定价的战略,价格与抵减成本增加收益的原则之间缺乏必要的联系。
(二)缺乏完善的价格管理机制
银行内部价格的制定和管理机构还没有集中归口,多个部门研发产品,多个部门多个标准制定价格,缺乏专业和科学的研究,缺乏广泛的市场调研,缺乏统一规划,缺乏综合协调,缺乏反馈机制,缺乏价格制定、审批和浮动的授权管理。
(三)收费标准制定的权属不明确
各商业银行目前对价格的作用认识不足,定价与成本相脱节,多数经营管理人员和营销人员对价格对利润的影响作用还没有明确的认识,甚至思想还停留在计划经济免费服务时代,缺乏成本意识、效益意识。
(四)缺乏相应的定价与议价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服务产品定价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对人才的要求也特别高,要熟悉定价理论、熟悉市场、熟悉产品定位、熟悉商业银行的各个业务流程,熟悉客户需求,熟悉营销,熟悉竞争对手。由于银行对服务产品的定价发展历史还不长,因此对人才的缺乏问题正日益凸显。
三. 商业银行在服务产品定价策略上应采取的对策
(一)从银行长期的战略发展高度,重视服务定价策略
随着《商业银行法》的颁布和实施,我国的银行正不断向建立真正的现代商业银行努力。提供市场需要的产品和服务,是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同时,要使全行员工迅速转变观念,充分认识价格在追求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利润最大化中的重要作用。银行服务定价的策略制定应成为银行各项策略的重要内容,商业银行必须高度重视。
(二)机构和机制要创新
应尽快确定全行价格和收益统一管理的部门,由该部门制定本系统内统一的定价管理制度,明确定价的产品、定价范围、定价原则、定价方法以及总行和分行的管理职责,确定明确的价格政策;内部确定产品开发、产品定价的审批程序,对价格的管理根据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客户确定不同分支行价格的浮动权,下发与公布价格表,及时修订价格战略;严格审批价格折扣、促销价格、差别定价和产品组合定价等。
(三)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体系
实际工作中,银行单个产品的成本估算及其全部的成本目前基本上还很难能够算出来,定价议价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反映了商业银行的成本意识还不强,计算的方法还欠缺,因此要订出合理的价格,就必须先解决科学地核算成本问题。各个商业银行应该建立起完善的成本核算体系,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每项业务成本是多少,在此基础上,才能在成本和利润中间寻求契合点,从而做到收费合理,同时也有利于业务开展。
(四)健全的数据库位定价提供支持
成本核算,离不开银行数据的集中。我国银行业长期以来组织结构层级多,普遍实行以分行为业务考核单位的管理体制。银行的会计核算体系也与之相配套,是以块为主,而未以业务为条线进行核算。特别是在中间业务界定和核算上,收入和成本只能综合统计,难以细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建立健全的数据库,为服务产品的定价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和成本分析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
(五)提高服务水平
商业银行服务产品的收费必须要与银行提供的服务水平相适应。服务产品的收费应当符合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银行必须在完善价格体系的基础上,同时提供相匹配的服务品质和方便性。因而,努力提升服务质量,让消费者认识和了解银行服务产品价值的所在,也是银行经营者需要思考的另一问题。当然,好的服务水平,也就需要一批高素质的人才,因此,必须加强对对人才的吸收和培养。
参考文献:
[1]陈春年、熊普文.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定价策略研究[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6(3).
[2]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Z].中国银监会、国家发改委、银监会(2003)第3号,2003-06-26.
[3]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Z].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5号,2001-07-04. [2]林伯强.中国能源问题与能源政策研究[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