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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施工合同对工程结算的重要作用

2015-11-17 09:4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性文件,也是双方必须履行的技术经济文件,它是最终确定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

关键词:施工合同 工程结算 预算 管理
  施工合同内容一定要具体化,不能模棱两可,含糊不清,否则到了工程结算时全是问题,严重影响工程结算的进展,给承包人带来很大的损失。在签订合同时应考虑得全面、细致、周到,减少不确定因素,使得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可以按照施工合同有条不紊地进行。因此,在建设领域重视施工合同签订、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结算的确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建筑市场逐步规范,合同主体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但部分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够详细、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以致影响工程结算工作不能顺利进行。由于建设项目的特性,工程结算工作在实际操作中还可能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为此承包发包双方都必须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给予足够的重视,为此,本人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谈一点施工合同对工程结算重要作用的粗浅认识。
1.确定合理的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是工程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合理的合同价款,是合同得到充分执行的前提和必要条件。目前在确定合同价款的过程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随意性强,采用合同示范文本的,往往不认真去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特别是施工单位往往为了得到工程项目,不对合同文字进行仔细推敲,为合同纠纷埋下伏笔;其次是合同规定不严谨,不能满足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对合同的理解成为纠纷的焦点;再有就是合同条款过于苛刻,不能保障承包人的最低利益要求,为合同的正常履行带来了不确定因素。合同价款的确定,目前在招标工程中为中标价,非招标工程中为工程预算造价。
2.选择合适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目前,我国惯用的施工合同方式为固定单价合同、可调单价合同两种。固定单价合同要求承包方承担施工期间全部风险并需要为不可预见因素付出代价,因而一般报价较高,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的项目;可调单价合同则可规定调整的范畴,以便风险得到合理的分摊,因而适用范围比较宽;在选择合适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综合考虑项目规模、工期长短、竞争情况、复杂程度、外部环境等因素、权衡利弊,慎重选择双方都能认可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保证合同的可执行性、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一旦选定,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时要严格按照选定合同价款调整方式执行。如某中高层住宅工程,约定的合同价款结算为固定单价方式,由于承包人缺乏预见性,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材料大幅涨价导致该工程资金运作发生困难,差点不能如期完成。而在竣工结算审计时,承包人就以种种理由增补签证,试图弥补在建材上多支出的费用。然后根据合同价款的签订原则,固定单价合同签订前应当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并且应当承担合同签订的后果,故结算时必须严格遵循合同精神办理。本人认为对于工期较长、工程量较大的工程,一般以6个月为分界,工期大于6个月以上的工程,施工合同方式最好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即结算时主材采用信息价的平均值进行调整,这样对发包人和承包人都没有风险,比较公平。
3.完善合同条款
  由于受原计划经济时代的残余思想、以及部分企业的管理水平低下的影响,在合同签定时以为采用了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对文本内容不去认真理解,随意性比较强,没有法制观念,往往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造成被动,增加了工程结算的难度。签定合同时,除了要注意工程量及价格调整方法外,还应注意下列内容的完善:
  a合同条款的内容要与招标文件一致,对于中标单位,发包人不能随意增加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苛刻条件,也不能随意增加各种形式的奖金及优惠条件。对于合同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不符的,在合同中应有明确的解释并重点说明解释顺序。
  b对于不可抗力,要有符合实际的定量标准,同时应该明确不可抗力的取证方法。无法取证,发生费用的处理就会造成纠纷。
  c对于招标文件或图纸没有明确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地材料设备,在合同应予明确,特别是针对图纸包干的项目要注意。材料设备占据了工程造价的60%左右,对工程造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同种材料品牌从多,质量良莠不齐,价格更是相差遥远。
  d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可以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目前的合同文本对此已有收益分成条款,但对收益的具体评估没有详细条款,合同应予完善。
  e采用合同示范文本的,要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逐条进行分析,详细填写,对不适合的条款要删除,责任不明、表达不清是引起争议的主要原因,而争议的最终结果是涉及费用的调整。
4.合同的全面履行
  有了完善的合同条款,还要有全面的履行,才能使工程结算得到有效的进行。许多单位对合同的管理还处于松散状态,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更没有专人负责合同的执行情况检查;有些取得质量管理认证的企业,情况会好一点,但总的还是流于形式。在合同履行中要注意:
  a熟悉合同内容。要让所有参与管理人员都熟悉合同内容,并对合同认真理解,领会合同精神,这是我们利用合同进行工程结算的基础。
  b自觉按合同要求去做。合同对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提出了标准,需要去贯彻执行,对所有的行为要严格要求,不存侥幸心理,不随意发挥,充分履行义务,全力维护权利。
  c对合同违约要及时处理。按照合同规定的索赔时间及时索赔,不拖延,以免索赔证据的消亡而丧失索赔权利。
5.自觉遵守和执行合同法规的观念,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约束合同双方的最严格的法律文件,合同中的每一条都与双方利害相关。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如对其中合同条款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即草率签订,则容易导致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另外,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问题都应明确具体地以书面形式规定,不要进行口头承诺和保证。合同中应体现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措施的具体条款。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主体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以及工程结算的顺利开展。
6.施工合同哪些主要内容与工程结算密切相关
  第一、 工程承包范围内容要明确并且具体化;
  第二、 开竣日日期要写明,实际施工时开竣工日期以及主体封顶日期一定要有发包人现场代表签字确认;
  第三、 合同价款内容对合同价款的方式进行了约定,但对造价的计算未进行约定,所以在合同补充条款内容内一定要进行约定,如套用哪个地方什么时间定额,信息价使用什么时间的,人工、材料、机械是否按施工期间平均值进行按实调整,总造价是否要下浮,发包人认价是否要下浮等在合同中都要有明确的约定;
  第四、 工程变更的内容计价如何进行在合同中也要有明确约定;
  第五、 违约、索赔和争议条款在合同中也要有明确约定如工期、质量、安全等;
以上几点合同中的约定对工程结算影响止关重大。
7.结语:
  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行为标准,是一切索赔的依据,离开了合同,工程结算必然处于无序状态,而缺少了合理的价格基础,合同亦得不到有效的执行,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结算的基础和前提,同时工程结算对合同的制订和履行起着制约作用,因此施工合同的规范与严密有利于工程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工程结算起着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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