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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税收信息化的实证分析的有效性途径

2015-09-28 08:4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一、税收信息化研究背景
  信息技术革命带动了税务部门信息化进程,利用税收信息化建设来推动税收征管流程的改造,实现税收信息化与管理科学化的良性互动,促进两者的协调与发展,是税务征管发展的潜在方向,值得研究和探讨。
  二、国内税收信息化发展历程
  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自上世纪80年代初起步至今,经过30多年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萌芽、起步、稳步发展和全面提升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税收信息化建设萌芽的阶段(1982—1989年)
  第二阶段:税收信息化建设的起步阶段(1990年—1994年)
  第三阶段: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稳步发展阶段(1994—2000年)
  第四阶段: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全面提升阶段(2000—至今)
  三、国外税收信息化发展状况
  西方国家税收信息化始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其目的在于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税务管理,对信息资源进行有效的开发和利用。美国学者理查德·诺兰经过实证研究,总结归纳出信息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即著名的诺兰模型,大体经过六个阶段:初始阶段、普及阶段、控制阶段、整合阶段、数据管理阶段以及成熟阶段。在这一理论基础上,德国、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开始着手税收信息化的建设工作,相继建立了自己的税收信息化管理体系,并形成了各自的特点。
  (一)德国
  德国税务信息化所秉承的是实现纳税人业务的信息集成处理的理念,凭借网络的方便快捷以及在税务征管中的广泛应用,完成对纳税申报的全程监控。流程如下:
  第一,通过纳税编码和税卡对纳税申报人相关资料进行有效管理。任何单位申请登记开业后向税务局提交纳税方面的相关资料将录入税务信息管理系统,其后,这些纳税信息将被纳税单位编发纳税码。相应的,公民要向税务局填报税卡,税务局在核对该税卡信息准确无误后,将此类信息归入公民的个人所得税档案中。
  第二,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由会计师通过数据中心进行代理。会计师凭借数据处理中心与税务部门的税务信息处理中心的高效性与实时性,实现了二者之间的数据交互与共享,每月可以处理近千万件个人收入所得税纳税申报。在保障税收征纳的可信度的同时高了工作效率。
  第三,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的审核与征收由计算机网络完成,从而完成对税源的实时监控。税务信息处理中心设在德国的州一级,而州以下的市、县一级则设相应的服务信息站。二者通过网络传递、数据交换以及汇总信息,实现了从纳税申报到入库的全方面控制。
  (二)美国
  美国则更加注重的的是如何通过信息一体化加强税收单位与纳税人之间的互动,同时制定长远税收信息化规划,细分相关核心信息管理系统,在拥有强大硬件支持以及软件协调的基础上,以期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和工作效率。
  截止到目前为止,美国国内收入署现有4个广域网,1182个区域网。其下属的声讯网每年可以处理近2亿次电话业务,图像识别处理系统已具备了处理10 亿份图像、表格数据的能力。凭借现代信息技术的高效运转,电子申报率在2002已经上升到35.8%,在2007年底个人电子纳税也达到了80%。
  四、我国税收信息化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与当代欧美强国的税收信息化体系相比,我国的税收信息化虽然在最初的发展过程中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在税收实际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整体部署、信息共享程度较低、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滞后于税务信息化进程、税务信息化设备与人员不匹配、网络安全隐患从生、应用系统的数据问题严重等。
  (一) 系统繁多、数据接口不一致且共享程度低.税务总局已开发了多种应用系统,但各系统之间信息数据无法有效对接,但有一些业务需要多个系统共同完成,由于数据接口不统一,这些业务往往成为监控的盲点或者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对相关数据进行整合、应用以及分析更是无从谈起。
  (二)缺乏管理创新精神.近年来虽然我国税务部门对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增强,但信息仅仅限于纯粹的录入,在数据分析、整理和利用方面却“欠账”太多,造成了数据冗余,共享性、开放性程度低,效率管理自然大打折扣,由于存在漏洞,偷、逃、骗税的行为大量存在。
  (三) 安全问题困难重重,专业知识人才匮乏.安全问题始终伴随着信息化的建设,因此必须加以重视,其主要应对措施包括扫描漏洞、后台安全管理、入侵实时检测、例行维护、防火墙设计等,针对这些措施的实施,软件供应商们提出很多方案,但重点问题诸如应如何评估相关业务、如何评定安全等级尚不明确,物理隔离与信息实时交互的矛盾突显。另一方面,税务系统经历多年的积淀,虽然吸收和培养了不少计算机专业人才,但相对于飞速提高税务信息化发展需求,人才供给仍然显得捉襟见肘。
  五、对我国税收信息化的展望与建议
  首先,从税收信息化的发展方向上来看,纳税服务体系的构建不仅要着眼于税收征收、管理全过程的综合服务体系,而且还要兼顾纳税人上门纳税的环节。同时基于网络化的纳税服务体系,应当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规则和指标,以此来支撑体系的运作,实现有效的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其次,应该站在全国税务系统的高度来建立电子纳税服务平台,加强国税、地税的联系以及数据大集中,统一考虑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第三,内部征管控制系统信息化与外部申报系统多元化的有机结合,即通过税务征管信息化系统软件的统一与诸如电子申报、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等申报方式的有效衔接来解决申报空间过大、时间过长等问题后,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税收信息化。(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董晓岩.基于“信息管税”战略的税收管理创新[J].当代经济管理, 2010,(01).
  [2] 杨殿船.推进实施信息管税的实践与思考[J].科技信息,2010,(35). [3] 蔡鸿捷.信息管税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式[J].商场现代化, 2010,(19).
  [4] 于晓峰.关于当前信息管税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J].山东纺织经济, 2010,(10).
  [5] 曾晴.走信息管税之路[J].税收征纳,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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