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我国自建国起即一直实施营业税,沿袭至今。而增值税则是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逐渐引入,初期仅应用国内少数行业,而目前也已成为我国的主要税种之一。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二者分立并行[1]。但随着国家社会经济事业的不断发展,营业税和增值税并立已经逐渐显现出其内在的不合理。这种营增并立的税制阻碍了我国经济结构的优化。首先是在税收征管的实践过程中,造成了重复征税的困境。其次这种重复征税造成了增值税链条的中断[2]。由于营业税是针对企业总营业金额进行征税,且无抵扣行为存在。而增值税在征收过程中,虽然有可抵扣项目,但是必须是针对企业出现购进服务项目且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前提下。这样在实践过程中就会导致企业对于未增值部分也必须缴纳相应的增值税,从而与增值税的本身含义相左。此外,重复征税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服务行业的发展。从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角度来看,将我国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3]。这即表示服务行业的增值税费实际上是高于其他行业的。譬如,一般企业在外购服务产品的过程中无法获得抵扣,那么从成本角度而言,企业会更愿意自行提供服务,从而导致服务行业的外部市场需求狭窄,且不利于一般企业的产业细分。
目前国家已在全国各地各行业广泛地进行营改增试点,其中运输行业营改增有其特殊性。本文结合笔者自身工作实际,以一般纳税人的角度主要探讨了营改增对于交通运输企业财务工作的影响,并提出了对策与思考。
二、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企业财务的影响
(一)企业应交税金的变化
营改增后,运输企业最关心的就是应交税金的增减。总体来说,笔者认为企业的应交税金是增加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税率提高。运输企业属服务行业,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并非运输企业的主要税费支出项。而营改增之前,运输企业的营业税率为3%。但实施营改增后,企业的增值税率为11%,税率显著提高。二是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目前交通运输企业的桥路通行费、车辆维养费占企业成本的很大一部分,但是在实际的税金抵扣中可行性较低。譬如,桥路通行费、车辆人员保险、场地租借代理等费用均不在可抵扣项目中;车辆燃油、维养费用发生的随机性大,支出较为零散。企业的这些费用支出虽属于可抵扣进项,但是逐一取得增值税法发票的几率极低。运输设备采购虽也属可抵扣项目,但企业购置频率较低。因此运输企业实际获得国家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优惠较低。三是在实施营改增之前,成本费用中即包含了当期应缴营业税;但在改革之后,增值税属价外税,不在成本费用之列,因此企业的成本费用降低,导致所得税费用实际上是增加了。综合上述原因,实际上运输企业的应交税金是较原来增加的。
(二)企业收入的变化
道路运输行业提供的运输服务是含税收入,营改增后企业在确认收入时需将取得的收入计算出不含税收入[4]。由于上述分析营改增后应交税金是增加的,因此运输企业的不含税收入是减少的。根据笔者所在运输管理企业实际,X企业2010年(营改增前)财务报表中实际运输收入为4000万,实行营改增后实际运输收入为4000/(1+11%)=3603.6万元,收入明显减少。
(三)企业利润的变化
通过上述亦有分析,实施营改增后企业利润无疑是明显减少的。具体来说,营改增对于运输企业利润的影响有:一是所得税前扣除额发生了变化。营改增使得价内税变价外税,企业营业税原本可在所得税前进行扣除,但事实增值税后则不可扣除。二是企业收入的确认发生了变化。营改增后,企业的收入成为了不含税的收入,企业的营业收入会较改革前的收入计算值降低。假如运输企业提供的运输劳务中营业税价格不变的话,营改增后,企业的税负就会上升,税后的利润就会下降。由于运输企业的可抵扣进项税减少,因此实际进项税费的支出会增加,而销项税基本无变化,从而导致企业运输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目前全国的交通运输业整体利润空间狭窄。由于现代科技的发展,铁路、飞机等多种交通运输行业成本不断降低,私人车辆不断增加,都为运输市场提供了更加多样化的选择。虽然这有助于运输市场的良性发展,但是对于传统交通运输来说,今后的发展无疑将面临更多的挑战。
三、对策
目前我国增值税取代营业税也是不可逆的态势,运输行业在营改增的税费改革大环境下面临着较大的劣势,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营改增对于行业运营的影响,就需要行业积极探索对策,在挑战中谋求机遇,实现运输企业的新发展。
(一)加强企业成本管理
加强企业成本管理能够有效地降低企业成本支出,减少企业不必要的支出浪费,另外还能进一步推动企业的规范化运作,提高管理成效。从财务角度来讲,运输企业应当进一步规范各类企业成本支出项目,特别是车辆在运行途中所发生的维修、油耗管理,对于司机在该类费用的报销中应当进一步进行规范化管理,避免制度漏洞导致公司财产外流。如在燃料费用的管理上,一定要结合运输路线实际考察燃料费用报销是否合理。
(二)优化财务核算
营改增税费改革中,最关键的一点是,3%的营业税改革为了11%的增值税。由于企业进项成本控制的部规划,导致大量的可抵扣项目无法获得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从而税费成本明显升高。据相关资料显示,大多数企业近70%的成本并没有获得进项税发票。车辆在购置、维养等大型支出时,企业应当制定严格科学的购置计划与维养服务,控制费用成本支出。另一方面,科学的财务核算,合理设置税费计算项目,也能够有效地降低企业应交税金。有数据显示,燃料和车辆维养费用约占运输企业的45%,桥路通信费、车辆人员保险等约占25%。针对这一情况下,企业财务核算中应当尽量将该类费用纳入可抵扣进项税中。此外,营改增中对于物流业设置了“交通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两项应税,税率分别为11%和6%。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税项,尽量选择低税率(物流服务服务项),从而减少税费支出。
(三)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
对于运输企业来说,企业成本主要来自于油耗、过路过桥费、人工工资和场地租金。但是在现行的增值税制度中,仅油料和设备(车辆)修理费用属可抵扣项目,其
他成本费用均属不可抵扣项目。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运输人员发生油料、维修费用较为随机,几乎可能是运输道路的任意一段,且单次支出通常不大,因此难以获得增值税发票。另外,桥路通行费、仓储租借费用、人工劳务、运输保险等项目均属于增值税中不可抵扣项目。总的加起来,运输企业不可抵扣项目占到了企业总成本的八成以上。增值税发票的获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可抵扣项目税费,特别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零星费用。运输企业应当要求司机在桥路通行费、燃料购置、维修费用缴纳中务必索取发票。在车辆定期维养上,企业可选择长期合作伙伴,以便于取得增值税发票。另一方面,营改增在纳税分期上更加灵活。企业在大型设备(如车辆)购置等大额支出时,应当合理选择抵扣实际,避免某期税费出现较大波动。
总之,交通运输企业应当进一步加强企业成本管理,优化财务核算,积极应对营改增所带来的短期冲击。
参考文献
[1]厉征.财会通讯《营业税改增值税探析》[J].2011,02(12):126-127.
[2]赵富明,上官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质及改征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J].财会月刊,2012,08(05):205-206.
[3]肖兴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影响[J].财会月刊.2012,07(06):226-227.
[4]贾康.我国营业税要改征增值税的原因[J].财会研究,2012,07(01):21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