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也有大量的学者对商业银行特许权价值进行了研究。苑素静(2005)对中美银行特许权价值进行了比较[3]。贾润军(2006)从特许权价值视角分析了我国的利率自由化与金融稳定[4]。贺云龙、 谭剑伟(2006)研究了国有商业银行特许权价值与证券投资风险之间的关系[5]。马晓军、欧阳姝(2007)比较研究了中美两国商业银行特许权价值及影响因素[6]。许国新、石琴(2007)对我国商业银行特许权价值形成要素进行了实证分析[7]。
综合关于银行特许权价值内涵研究的相关文献分析,我们认为,国家在对进入银行业市场、银行业的存贷款利率定价以及银行业之间的竞争都设置了相关的限制,银行业要经过国家许可才能开始经营。银行特许权价值就是已经获得准入许可的银行,在这种受到准入及竞争限制的银行业市场上,通过银行的经营管理而获取的超额垄断收益的净现值。
二、银行特许权价值度量的方法选择
关于对银行特许权价值的度量方法,国外很多学者都是利用托宾Q方法来衡量。托宾Q是Tobin(1969)[8]在研究股票价格的波动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传导机制中提出的, Q值的具体涵义可表示为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其资本重置成本的比值。首先将托宾Q引入银行特许权价值度量的学者是Linderberg和Ross(1981)[9],他们将托宾Q定义为公司资产的市场价值超过其资本重置成本的比值,来对非银行业的垄断租金进行估算。
我国学者李艳(2006)提出了计算单位资本的银行特许权价值公式(UBFV)[10]。她认为,银行的超额利润可以表示为其会计利润减去机会成本。同时,应该消除税收造成的影响,将银行所缴纳的税收额还原到会计利润中去,充分体现出银行的经营效益状况,即用税前利润来代替税后利润,从而构造出计算银行特许权价值的另一种公式:
由此可见,银行特许权价值的存在,对银行的冒险冲动行为确实起到了弱化的作用。银行所有者会倾向于选择谨慎经营,避免采取冒险冲动行为而导致银行风险过大,从而被金融监管机构剥夺其银行特许经营权的情形。因此,银行特许权价值可以对银行的经营行为产生有效的约束,是一项强有力的确保银行稳健经营的自律手段。
四、银行特许权价值风险约束效应实证模型
(二)实证结果分析
通过分析比较四种回归情况下固定效应模型以及随机效应模型的回归结果,可以得出固定效应模型的 Rsquared、 Adjusted Rsquared 以及 DW等统计指标普遍优于随机效应模型对应的指标。从数据的性质上来看,各家银行都有自身的特点,用确定常数来反映其在模型中被遗漏的个体差异影响显得更合理。因此,采用并分析确定效应的回归结果。
在设定(1)中,单独考察了银行特许权价值对银行风险行为的影响程度。回归结果表明,银行特许权价值系数为负,同时也具有很强的显著性,与预期一致,为银行特许权价值可以有效约束银行风险行为提供了实证证据。本设定回归结果显示,银行的特许权价值每上升1%,银行的风险行为就能有效降低0.37%,表明较高的银行特许权价值的确能够有效约束商业银行的风险行为。
设定(2)的估计结果显示:在考虑公司性因素变量后,并不改变银行特许权价值的系数符号和统计的显著性,在这种情形下,银行特许权价值每上升1%,相应的银行的风险就能有效地降低0.29%,体现出了银行特许权价值对银行风险行为的制约作用并不因银行间存在个体差异而受到影响。在回归中,银行的经营杠杆每提高1%,银行的风险行为将上升5.93%;银行资本杠杆每提高1%,银行的风险行为将有效地降低0.41%,这与国外文献的相关研究结论一致,并且它们分别在1%和5%的置信度水平下显著;另外,银行资产规模每提高1%,银行的风险行为将上升0.55%,该结果表明银行风险和银行规模之间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即规模越大的银行越有可能在经营中采取过度冒险的行为。
在设定(3)中,将银行特许权价值的系数在5%的置信度水平下虽然仍然为负值,但系数已降至-0.12,即银行特许权价值每上升1%,银行的风险行为将降低0.12%,此时的银行特许权价值风险约束效应相比未引入隐性存款制度变量时已大大降低,可以说,隐性存款保险这个制度性因素对银行特许权价值风险约束效应的发挥有较强的抑制效应。
最后,在设定(4)中,将银行特许权价值、公司性因素和制度性因素这几个变量同时纳入回归方程,观察此时的回归结果可以发现:银行特许权价值仍然获得显著的正系数,此时银行特许权价值每上升1%,银行的风险行为将有效地下降0.26%。相比前面三种回归结果,可以进一步的得出这样的结论,即银行特许权价值对银行的风险行为的确有较强的约束效应。同时,在设定(4)的回归结果中,依然可以发现银行资产规模的系数为正,并且在1%的置信度水平下显著,说明在我国现行的银行体制下,想通过资产多样化来降低资产风险的做法还是缺乏足够可信的论据。
六、结论
以上基于1998~2007年中国12家商业银行的面板数据,结合公司性因素和制度性因素等控制变量,检验了银行特许权价值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行为的约束效应,从中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1)以全部样本银行作为整体,对银行特许权价值和银行风险行为之间的关系进行计量分析,结果表明二者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银行特许权价值在约束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行为方面有很强的效应,这个结果和已有的国外文献的研究结果一致[8],表明银行特许权价值确实对商业银行风险行为具有很强的约束效应。
(2)引入隐性存款保险这一制度性变量后,明显加强了银行对政府会为其经营失败埋单的预期,从而降低了银行特许权价值对银行风险的约束性,助长了银行冒险冲动行为的产生。
(3)分析四种不同的回归结果,同样发现银行的杠杆类指标与银行风险行为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其中银行资本杠杆与银行风险行为呈现较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这一结论与以强调资本充足比率为监管手段之一的巴塞尔协议有着理论上的一致性。
总的来说,我国银行业的特许权价值仍处于较低的水平,目前的监管体制抑制了银行特许权价值风险约束效应的发挥,目前的主要任务是要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力,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的特许权价值,完善现有的监管制度确保我国银行市场正常运行。
注释:
①样本商业银行包括中
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和招商银行,总共为12家中国商业银行。
参考文献:
[1]Chen, Buser S.A., and E.J. Kane. 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regulatory policy, and optimal bank capital[J]. Journal of Finance, 1981,(36): 51-60.
[2]Marcus, A. J. Deregulation and bank financial policy[J]. 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 1984,(8): 557-565.
[3]苑素静. 中美银行特许权价值比较[J]. 农村金融研究, 2005,(5): 23-28.
[4]贾润军. 利率自由化与金融稳定: 基于特许权价值视角的分析[J]. 农村金融研究, 2006,(11): 19-22.
[5]贺云龙, 谭剑伟. 国有商业银行特许权价值与证券投资风险[J].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6): 24-27.
[6]马晓军, 欧阳姝. 中美两国商业银行特许权价值及影响因素的比较研究[J]. 金融研究, 2007,(4): 24-35.
[7]许国新, 石琴. 对我国商业银行特许权价值形成要素的实证分析[J]. 海南金融, 2007,(3): 16-20.
[8]Tobin, James. A general equilibrium approach to monetary theory[J]. Journal of Money, Credit, and Banking, 1969,(1): 15-29.
[9]Linderberg, E.B., Ross, S.A. Tobin's Q ratio and industrial organization[J]. Journal of Business, 1981,(54): 1-32.
[10]李艳. 中国商业银行特许权价值:1994-2003[J]. 上海金融, 2006,(2): 18-22.
.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s, 1990,(80): 1183-1200.
[12]张正平, 何广文. 我国银行业市场约束力的实证研究(1994-2003)[J]. 金融研究, 2005,(10):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