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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改革与电子银行的整合体系的构建分析

2015-08-19 13:3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一、引言
  随着新经济时代来临,信息科技不断创新,以及电子商务应用的普及,使得经济活动型态逐渐改变。诚如Kobrin所言,网络是一个市场,其无实体商品跨境交易、买卖双方也无现金往来、更无实体交易纪录。网络的兴起不仅开创一个无形的交易市场,同时也造就另一个提供服务的渠道。金融服务业在结合科技与创新力量后,不断地开发新金融商品与服务,服务渠道也顺应信息科技时代的来临,呈多样化的面貌供消费者选择。而国际金融市场也可经过交易商间的电子连线,可以在各国的外汇市场、债券市场、衍生性金融商品市场、证券市场等进行交易,促进各地金融市场的交易与整合,并朝向全球化迈进。
  正当金融市场迈向全球化之际,各国政府也为应对金融市场的剧变,逐步进行金融法规的改革。国际金融监理机构为减少各地金融机构危机出现,防范金融危机蔓延,金融监理标准也应运而生,严格要求各国金融机构执行良好的内部风险控管。而我国在顺应金融市场变化所进行金融改革,以及从业者巧妙地与电子银行结合之际,更应小心整合该过程中所面临的种种风险。因此,本文重点分析了电子银行及其整合型态。
  二、国际电子银行风险揭露
  金融改革与整合已使跨业合作成为风潮,而利用网络做为经营渠道的电子银行,却是金融从业者拓展市场的主要利器,借助网络的无边界特性,使得金融服务不再受疆域限制。金融从业者如何把握好电子网络市场,发展多元化服务,以及如何防范电子银行发展所带来的新风险?一般而言,现阶段电子银行仍在初步发展阶段,为降低不当管理限制银行服务电子化,以及建立良好创新及竞争环境,巴赛尔委员会成立电子银行小组(Electronic Banking Group, EBG),专责电子银行业务的管理架构,现阶段工作则专注于分析、以及管理者间的对话,借以引导出电子银行业务的审慎管理架构。下文将以巴赛尔银行所揭露的风险信息为基础,揭示电子银行经营风险。
  (一)策略与商业风险(Strategic and Business Risk)
  策略风险是银行组织从事电子银行业务最显著的风险,它不同于其他风险,其涉及层面较广,主要策略都由董事与管理执行者决定,使得策略风险隐含与所有其他风险之中。从提升客户接受度及对电子银行需求乃至于效率,大多数银行都需发展一套策略,指导如何利用网络渠道提供客户信息与交易服务。在科技快速变迁,以及银行与非银行间的竞争中,假如策略规划与执行失败,将使得银行本身暴露在真实的风险中。
  有些电子银行的策略风险牵涉到时间因素,尤其当系统无法应对科技快速变迁时,经营方针是否是科技先驱者(technology pioneer)。此外,即使作为科技追随者也会发现很难在饱和市场或是快速变迁的市场上保有定位。在网络兴起之前,银行组织与其合作公司所使用的专属网络,仅与其他银行做有限的连接。像这样专属的网络提供一项防止新进者进入的保护措施,同时也保障个人特权。然而,网络系一开放空间,它准予银行与非银行从业者自由进入,并扩展其商业不受实际限制,这样的结果将造成金融服务业持续竞争。多数银行相信电子银行会降低其营运成本,然而,多数银行的客户会希望维持传统银行的关系,这使得银行很难放弃现有的经营方式。这意味着在可见的未来,银行仍旧需维持多样的服务渠道,目前经营电子银行仅是额外的支出,要长久后才会节省营运成本。银行业面临到维持市场佔有率的挑战,一些新企业经由网络提供个人金融服务,吸取银行现有的客户。此外,银行与非银行从业者的整合,虽然让银行产品与服务便利化,但为维持传统经营方式,同时也要提供网络服务,难以降低营运成本,从而导致利润降低。另外,这样的整合也增加安全与法律上的新风险。银行管理者需小心运用网络经营策略,以维持其竞争力及获利,并避免增加风险,而管理者更应小心评估电子银行经营策略的优劣。
  (二)经营风险(Operational Risk)
  由于电子银行全面性的仰赖科技,因此经营风险也是显著风险之一。如何缩小经营风险,银行组织可能需考虑全面性企业整合架构,以及便利内部营运的科技架构,以确保安全、资料的保全与便利、以及确保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管理关系。甚至,由于科技显著了改变商业模式与经营型态,银行需确认能适切地控制整个转变过程与监督的责任。
  (三)声誉风险(Reputational Risk)
  银行声誉可能因电子银行服务渠道出错而受到波及。银行业务乃基于其信誉,电子银行网络服务施行不良,或者疏离客户及大众,都是对银行声誉有所损害,这将使消费者对该行以网络提供电子银行的信用能力受到质疑。银行如无法以安全、无误及即时提供电子银行服务将危及银行声誉。假如银行未经许可,不当揭露或是侵犯客户隐私权,银行声誉也是会受到负面影响。银行与第三方网站或是到外部资源服务提供者间的超文件连结(hypertext links),也可能造成客户对产品及服务提供者感到存疑。客户也许会感到困惑,是否认同其产品与服务,如果遇到问题可能希望银行能出面解决。另外,银行或非银行竞争者网站安全的破坏,也可能危及所有消费者及市场对银行管理网络交易能力的信心。任何银行如遭受到资料及隐私权保护不当进而危及到声誉者,其也可能牵累参与合作的其他银行。为防止任何危机造成银行声誉受损,银行组织应发展对电子银行业务的监理标准。保护银行声誉的工作包括定期检测其业务、对临时事件的回应及恢復计画、沟通策略。
 (四)法律风险(Legal Risk)
  电子银行增加法律风险的起因多为目前管理者可能不清楚现存法律及规范是否符合电子银行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银行通过网络发展与客户间业务关系,如果跨越司法管辖权,银行如对他国银行与客户保护法、和他国特别法规不熟悉,可能引发非常高的法律风险。即使银行无意愿提供国外客户服务,但因网络关系所承接的国外业务。举例而言,如果该银行网站有提供其他语言,他国法规制订者会认为该银行对其本国国民提供业务,认为该银行应遵循当地法律及规范,因此容易引发法律问题。经由网络未经授权或误用资料为另一法律风险,未经授权个人入侵或渗透银行和第三方服务提供者资料库。例如,黑客入侵银行或服务提供者的资料库,或由自建资料库使用客户资料犯罪, 授权员工也有可能误用资料。上述议题执行的相关法律尚未确定,但这些法律牵涉到电子合约的法律执行权,以及正在发展的电子签章等。
  (五)其他传统银行风险
  一是信用风险(Credit Risk)。信用风险将影响银行执行电子银行业务,利用网络提供服务管道会让银行,尤其小银行快速扩张,将引发资产品质与内部控管风险。二是流动风险(Liquidity Risk)。网络上信息或错误信息的流窜可能危及银行的流动风险,关于银行的负面信息,不论是否为真,很容易散布在网络上留言版或新闻群中,它有可能造成短期内存款户大量提存,在新旧客户交替中徒增网络银行存款变动。三是市场风险(Market Risk)。网络上证券交易与发行增加,对银行市场风险有复杂的影响。从市场观点来看,经由网络增加证券交易量,一方面增加市场变动因素,另一方面增加流动性。但从个别银行观点来看,银行如在电子银行业务上增加证券存款(deposit brokering)、债权销售(loan sales)、以及资产证券化(securitization)等业务,将增加其市场风险。
  三、小结
  不论是信息科技所带来金融服务型态的转变,还是全球化所导致金融服务整合及金融监理标准化,电子银行无疑是金融业提供服务的另一渠道。而电子银行能否经营成功、吸引众多客户,除了关系到消费者使用之习惯外,最重要的是银行如何建立消费者使用信心,防范任何潜在因素酿成危机。然而,电子银行能否经营良好,牵涉到的范围相当广泛,再加上多数金融从业者对信息科技的知识与能力有待提升,多依赖其他信息科技公司提供技术支援,彼此之间的配合与控管关系到电子银行能否营运良好。而巴赛尔委员会所揭露的电子银行白皮书除了告知经营电子银行的风险外,也呈现出目前电子银行经营型态与策略合作方式,及目前主要国家电子银行从业者应对与防范策略,可为我国从业者在规划电子银行业务时重要的参考。
  参考文献:
  [1]张蕾.电子银行的风险分析及对策[J].电子设计工程,2009(06).
  [2]刘超,付金梅.电子银行风险管理过程:中国与欧美国家比较分析的视角[J].生产力研究,2009(22).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河南总审计室财会业务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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