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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路径建设

2015-08-14 08:4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一、引言
  资本充足率是商业银行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率,是衡量银行综合经营实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指标,贯穿于银行经营的整个过程中。作为银行监管的核心内容,资本充足率监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998年,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巴塞尔资本协议》规定,开展国际业务的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金融创新和技术进步,原有的对资本充足率的计量方法不能准确反映银行的风险水平。在这种背景下,巴塞尔委员会于2004年6月颁布《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把最低资本要求作为新协议的第一支柱,并提出新的风险度量标准与方法。1993年,中国人民银行第一次公布我国资本充足率的测算标准,并将其纳入监管范围。之后经过不断的调整和完善,2004年《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出台。自此,《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指针。
  (一)国外研究状况
  Kane(1990)、Duan(1992)、Flannery(1998)、Hellmann(2000)、Maclachlan(2001)、Jagtiani和Lemieux(2001)认为,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模式存在着较大的缺陷,要提高资本监管的有效性,必须配合相应的监管手段和制度安排,通过加强市场约束机制,才能实现银行的有效监管。Shrieve和Dahl(1992)通过对美国1800家银行1983到1987年的数据分析了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变化和风险的变化,得出资本充足率小于7%的银行,其资本充足率增加速度大于资本充足率较高的银行。Jacques和Nigro(1997)通过分析发现,银行资本充足率和风险的变化既有内生原因也有外生原因,认为资本充足性监管对银行资本充足率和风险水平都会产生影响。Agoraki等(2009)通过分析监管、竞争和风险的关系,认为资本充足率的提高可以减少银行的风险。
  (二)国内研究状况
  国内部分学者也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是否有效进行了分析。胡颖荻和章宁宁(2006)通过对工行、农行、建行和中行1990年到2004年的数据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发现银行资本充足率和资本收益率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认为资本充足率监管不能提高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价值,减少银行风险,资本充足率监管是无效的。王亚旭(2007)基于Shrieve和Dahl(1992)提出的联立方程组模型,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模型进行调整进行了2SLS分析,认为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实施》以前监管压力无效,实施以后监管压力的效力增强。钱海刚、王常雄和孔貌(2009)通过对我国14家上市银行2006~2007年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发现我国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性不明显,原因可能为银行的垄断竞争的行业特征、政府对银行的隐性担保和不完善的制度环境。刘晓星、卢菲和王金定(2011)基于Jacques和Nigro的研究方法,引入两个虚拟变量来衡量最低监管要求对银行资本充足率和风险水平的影响,对我国14家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进行实证分析,认为在现阶段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还不能有效实现银行不良贷款率的下降。黄光和吕江林(2012)通过分析资本充足率监管对银行风险管理、改革转型和强化对实体经济服务的影响,认为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还有待提高。
  二、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状况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不断改革和完善以及金融形势的不断变化,国家对银行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在2004年《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出台以后,我国银行业正式确立了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审慎监管体系。之后,银监会又发布了一系列的规章文件,使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图1显示了2003年到2010年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8%以上的银行数量,其呈现了一个不断增加的趋势。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标的银行数在不断地增加,而且在2009年以后,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达到了10%以上(表1),都超过了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数据来源:各银行年报。
  三、实证分析
  资本充足率监管的目的就是控制银行破产风险,提高银行的价值。本文在参考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分析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与银行资产规模、银行资产收益率和不良贷款率之间的相关性,来判断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
  (一)变量选取及样本选择
  一是不良贷款率(RISK),在我国,银行资产的主要来源是信贷资产,资产风险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不良贷款,最能反映银行风险概率的指标是不良贷款率,因此选用不良贷款率表示银行的风险水平。如果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率呈负相关关系,则说明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
  二是资产收益率(ROA),银行资产收益率(银行净利润/平均总资产)越高,说明银行的盈利水平越高,银行盈利水平的提高,其内部积累能力越强,就越有可能通过留存收益补充资本金或是通过留存收益核销呆坏账,这两种途径都能增加银行的价值,因此选取资产收益率作为评估银行价值的指标。如果二者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则说明资本充足率监管是有效的。
  三是资产规模(SIZE),规模越大的银行其风险分散能力越强,其投资机会和资金获取渠道越多,因此,资产规模与不良贷款率存在负相关关系,与资本充足率存在正相关关系。
  本文选取的样本数据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2008年第一季度到2013年第三季度的季度数据,数据主要来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统计数据。
  (二)序列平稳性检验
  本文选择的数据是时间序列,要对其进行平稳性检验。在Eviews中对不同资产规模、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和资产收益率做单位根检验,得出以下结论:
  从表2可以看出:RISK序列是平稳的,而CAR、SIZE和ROA序列是不平稳的,但是在经过一阶差分之后,这三个序列都是平稳的。
  (三)格兰杰因果检验
  在经过了序列相关性检验之后,对资本充足率、资产规模、不良贷款率和资产收益率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看它们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得出的结果如下:
  从表3可以看出,在滞后一期的时候,资产收益率会对资本充足率产生影响,资产规模会对资产收益率产生影响;在滞后两期的时候,不良贷款率和资产收益率会对资本充足率产生影响;在滞后 三期的时候,不良贷款率和资本充足率之间有相互影响的关系,资产收益率会对资本充足率产生影响,资产规模会影响不良贷款率和资产收益率,资产收益率会对不良贷款率产生影响。
  (四)相关性检验
  从上文的格兰杰因果检验中可以看出变量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相关性,现在对资本充足率、资产规模、不良贷款率和资产收益率进行相关性检验,得出以下结果:资本充足率与资产规模、不良贷款率和资产收益率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3996、-0.1265和0.6157。说明资本充足率与不良贷款率存在负相关关系,与资产规模和资产收益率存在正相关关系。
  (五)回归分析
  为了判断相关性检验的准确性,再对其进行回归分析,回归模型如下:
  其中,а1、а2、а3、β1、β2和β3是系数,μ和δ是残差。回归结果如下:
  R由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两个模型的可决系数分别为0.6972和0.6035,模型的拟合优度较好,变量之间存在相关性,资本充足率与资产收益率存在正相关关系,与相关性检验结果一致;资本充足率与不良贷款率存在正相关关系,与相关性检验结果相反。
  四、结论与建议
  由以上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和资本充足率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与预期结果相反;资产收益率和资本充足率存在正相关关系,与预期结果一致。这说明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是有一定效率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提高了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增加了银行的盈利能力,但是在降银行的风险方面效果不明显,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还需要进一步的提高。
  在当前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银行业也处在金融开放和自由化的进程中,随之而来,银行业也将会面临更大的风险,加强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就显得更重要了。下面就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几点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性的建议。
  一是完善我国银行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性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银行与政府的复杂关系导致的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提高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就要不断调整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等多个委员会,逐步健全公司治理的组织架构;提高银行风险经营中的决策和管理透明度,控制机会主义和关联交易,形成内在激励和降低风险的约束机制,促使商业银行建立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业务增长模式,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协调统一。
  二是完善市场约束功能。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需要一个健康有效的市场环境,要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就要进一步加大我国市场化改革的力度,不断完善市场的功能,规范政府职能,为银行业经营打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宏观制度环境。在一个健康有效的市场环境下,还需要完善市场的约束功能。要增强市场约束功能,首先,要完善银行信息披露制度,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以保护存款者的利益;其次,要加强银行的信用评级,增强市场信心;再次,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与监管当局共同发挥维护银行稳定和安全的作用;最后,要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增加存款人对银行运营的责任,消除存款人的道德风险,更好地约束银行的运营。
  三是提高金融监管水平。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性的提高离不开监管水平的不断调整和完善,监管部门应不断探索,将资本充足率监管与法人治理、内部控制和分类监管等一系列监管手段和方式相结合,不断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注释
  {1}图片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参考文献
  [1]李裕坤,贺潇颖.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研究[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
  [2]黄光,吕江林.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研究[J].江西社会科学,2012(11).
  [3]钱海刚,王常雄,孔貌.我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监管有效性分析——以上市银行为例[J].金融观察,2009.
  [4]刘晓星,卢菲,王金定.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研究[J].广东商学院学报,2011(2).
  [5]齐广娟.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性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2011.
  [6]汪冬梅,王爱国,刘廷伟.基于风险视角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监管有效性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2(3).
  作者简介:赵蕊(1987-),女,白族,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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