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学校有统一的封面下发的吧,要装订的,就按照封面的样子抄一份。如果没有的话,就写姓名:XXX 这是比较正式的,最好要写专业,班级,指导教师等。
这个很多啊! 民法论文题目1、论合伙的法律地位 2、论自然人的民事责任3、论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4、论我国宣告失踪制度的完善5、论一般人格权 6、论财团法人制度的完善7、论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8、论我国的民事主体制度9、论诚实信用原则 10、论法人制度对于我国企业改革的理论与制度意义11、论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 12、论法人内部治理制度13、论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 14、论有限合伙15、论隐名合伙 16、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17、论意思表示 18、论表见代理19、论代理中的连带责任 20、论代理权的取得与行使21、论无权代理 22、论民事权利体系23、论人身权体系 24、论商法与民法的关系25、论侵害法人人格权的民事责任 26、论损害赔偿范围与因果关系27、论商法的独立性 28.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29、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30、论取得时效31、论占有 32、论善意取得33、论质权 34、论物权行为的独立性35、论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36、论我国农业土地物权制度的完善37、论地役权 38、论我国典权制度39、论抵押权的设定与效力 40、论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比较41、论共有 42、论占有制度的意义43、论物权的效力 44、论物权的支配效力45、论物权的追及效力 46、论物上请求权47、论物权法定原则 48、论一物一权原则49、论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 50、论债的相对性51、论债权的相对性 52、论债权的效力53、论债权的履行原则 54、论债的转移制度55、论债权人的代位权 56、论债权人的撤销权57、论不安抗辩权 #/ 论同时履行抗辩权#/ 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 58、论合同自由原则59、论缔约过失责任 60、论违约责任制度的特征与功能61、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62、论继续履行63、论情势变更原则 64、论合同中的第三人65、论合同的解释 66、论预期违约67、论买卖合同中的瑕疵担保责任 #/ 论违约损害赔偿范围68、从责任保险看侵权法之嬗变内 #/ 论合同履行中的诚信义务69、论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方式 70、医疗事故赔偿问题研究71、惩罚性损害赔偿与消费者保护 72、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73、论连带侵权责任与内部求偿关系 74、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75、公平原则与自愿原则 76、论特殊侵权责任77、侵权责任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78、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婚姻家庭与继承法1、 论婚姻损害赔偿制度 2、论我国婚姻法律中的经济补偿制度3、完善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构想 4、浅析我国婚姻法中的损害赔偿制度5、代位继承比较研究(转继承比较研究) 6、夫妻财产制与立法思考7、论婚姻家庭法与民法的关系 8、论当代夫妻财产制发展的趋势及原因9、论违反婚姻家庭法的法律责任 10.论保护儿童最大利益原则11、论对重婚的认定和处理 12、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评析13、人工生殖法律问题研究 14、论遗嘱自由的限制15、配偶权探析 16、大陆法系亲权制度与英美法系监护制度之比较17、建立我国亲权制度的必要性 18、关于遗产税的法律思考19、论遗赠扶养协议 20、论夫妻财产制21、人工生育方式的法律思考 22、论亲权与监护23、论公民的生育权 24、论夫妻约定财产制25、论婚姻法对家庭暴力的规制 26、论无效婚姻制度27、论探视权 28、论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知识产权法部分1、论反不正当竞争与保护知识产权的关系 2、论著作权的合理使用3、商标淡化问题研究 4、论新技术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挑战5、 论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6、 论TRIPs协议的缺陷与修正7.、论作品的构成要件 8、 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9、论我国著作权法中的法定许可制度10、论商标的显著性 11、 论申请在先原则12、论商标权的内容 13、 论商标的许可使用14、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15、 论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关系16、论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17、浅析我国专利法中的职务发明18、论专利权的内容 19、 论专利法中的先用权20、论专利权强制许可制度 21、 论域名的法律保护22、论地理标记的法律保护 23、 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24、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25、 WTO与中国知识产权法的新发展26、论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 27、 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反向工程'问题28、“域名抢注”与商标权问题 29、浅谈我国的商标代理制度30、论知识产权保护与国家创新机制31、论知识产权法上的权利穷竭原则 32、论未注册
如果要自己写,百度用资料
你签字了,他们就合法了。你不签字,他们给别人看就不合法。但是你能不签字吗。他们是学校啊。给你发毕业证的,不签字不行的。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姓名权主要包括三项权利:一、姓名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姓、名、及其组合的权利。自然人的命名权在出生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行使,但这并不影响具备命名能力后的姓名变更权。二、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护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三、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包括积极行使: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特定场合使用姓名,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消极行使:在作品上不署名;为特定行为后,拒绝透漏自己的姓名。其限制在于:在特定条件下,自然人不许使用非正式姓名,如户口登记、身份证、护照上必须使用正式姓名。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调整上述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有: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四、《户口登记条例》
目 录一、隐私权的涵义及历史沿革…… 1二、我国隐私权的保护现状……… 3三、我国隐私权的保护方式…… 5四、我国隐私权的保护体系中存在问题与完善… 8内容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自我隐私保护的观念也逐渐得到社会的认同。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程度标志着一个社会的法制和文明程度。世界各国对公民隐私权保护都有相关的立法,然而,我国法律在隐私权保护方面的立法显然不足,同其他国家相比在隐私权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法律对公民隐私权保护缺乏力度,对隐私权的保护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只是使隐私权初见于成文法律,问题在于是间接保护,而不是直接保护,往往让受害人处于尴尬的境地,故用法律手段直接保护公民隐私权就成为理论界和实践中不容忽视的问题。关键词:公民隐私权形成特征保护 立法保护隐私,又称私人生活秘密或私生活秘密,是指私人生活安定不受他人非法干扰,信息保密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等。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一并受到保护,不被他们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是公民对自己个人信息、个人宁静生活以及决定私人事务等享有一项重要民事权利,它包括个人信息的保密权,个人生活不受干扰权和私人事务决定权。作为公民的一项人格权,隐私权在性质上是绝对权,其核心内容是对自己的隐私依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其他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目前我国在人格权保护上,其制定的法律较为完善,但仍然没有形成价值趋向明确的体系。特别是隐私权法律没有明确的条款加以保护。本文旨在通过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的分析,来阐释个人观点。一、隐私权的涵义及历史沿革(一)隐私权的涵义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项人格权。隐私权是一种具体的人格权,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隐私隐瞒权。又称保密权,它首先包括公民对身体隐秘部位的保密权,这是公民一项最根本的隐私权,从上述隐私权的特征可知,隐私权是一种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人格权,故权利主体有隐瞒的权利,是维护自身人格利益的需要,最典型的例子,婚恋中的男女双方对以前的婚恋史、性生活行为史有隐瞒对方的权利。而现实生活中,作为坦诚的一方往往得不到对方的谅解从而造成婚恋关系破裂。这种隐私权专指自己对自己的隐私有不向任何他人告知的权利。(2)隐私利用权。公民对自己的隐私,不但享有消极隐瞒不用的权利,还同时享有利用的权利,这种利用权是指公民对自己个人资讯进行积极利用,以满足自己精神、物质等方面需要的权利,这种利用可以是自己利用,也可以是允许他人利用。(3)维护权。是指权利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所享有维护其不可侵犯,并在受到非法侵犯时可以寻求司法保护的权利。(4)私支配权。是指公民对于自己的隐私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二)隐私权的历史沿革 隐私权的概念和理论,最初源于美国。近现代的法制化进程中,没有隐私权的概念,《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作为大陆法系民法典的代表,也没有隐私权的概念,所以也就没有隐私权的理论。1980年,美国法学家路易斯�6�1布兰蒂斯和萨莫尔�6�1华伦在哈佛大学的《法学评论》上,发表了一篇著名的论文《隐私权》,提到“保护个人的著作以及其他智慧感情的产物之原则,是为隐私权。”当时英文里面提到隐私权的概念是这句话:“就是让我独处一种权利,让我独善其身的一种权利,不受别人打扰的一种权利。”文章特别强调上述权利是宪法规定的人所享有的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文明教养达到一定程度的人才会认识到它的价值,进而珍视它。此后,这项关于隐私权的理论,开始受到广泛的重视和承认。关于隐私权,学者们对其下了许多种定语。(1)美国学者威廉�6�1荷尔在《新闻法》中认为,隐私权可以下定义为一种每个人要求个人的私人事务未得到本人的同意以前,不得公之于众的自然权利,或个人私事未经允许不得公开的权利。(2)英国学者认为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的关于个人私生活不受他人侵犯、不为他人非法公开的权利,并将侵害隐私权的形式归纳为侵扰、盗用及披露私人事务等三种。(3)日本学者前田雄二认为隐私权是保护个人私生活秘密、控制个人情报流传的权利。人,无论谁都具有不愿被他人知道的一部分私生活。这些如被窥见或者公开发表,让很多人知道,便会觉得羞耻不快。(4)我国台湾学者吕光认为:“隐私权是对个人私生活的保护,使每个人能安宁生活,不受干扰,未经本人同意,其与公众武官的私人事务,不得刊布或讨论,其个人姓名、照片、肖像等非事前获得本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刊布,尤不得做商业上的用途。”(5)我国大陆学者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如以下几种:佟柔认为:“隐私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个人私生活秘密和个人生活自由为内容,禁止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王利明认为,“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1]。”杨力新认为,“隐私权是自然人和社会组织对其秘密信息加以控制、保护的权利。”张新宝认为,“隐私权是指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私人信息保密控制私人活动、个人信息等私人领域内不为或不欲为他人所悉的秘密,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但不以危害公共利益为限,包括动态性和静态性的隐私权[2]。”我国对隐私权的保护,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但是隐私权保护在1988年《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1993年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均规定:公布、宣扬他人隐私,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侵害他人名誉权。使隐私权初见于成文法律,但是问题是间接保护,而不是直接保护。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确定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隐私权虽没有被认为是一种独立人格权,利益受司法保护,但是该解释隐含侵害隐私权保护的内容,仍不失为一种立法和法律研究的进步,但法律在隐私权保护方面的立法显然不足,由此可以看出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在隐私权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二、我国隐私权的保护现状 侵犯公民隐私权的现状在我国司空见惯,遗憾的是时至今日,隐私权在我国法律丛林中尚无一席之地,迄今仍未明确将隐私权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权利从立法上予以确认,有关隐私权保护的暧昧性规定散见于若干法律之中,就连《民法通则》也通篇不见隐私权的踪影,这不能不说是我国民事立法的一大缺憾。由于立法的缺席,因侵权的保护往往于法无据,致使公民隐私权的司法救济相当尴尬和被动。最高法院的司法结实将隐私权纳入名誉权的范畴予以保护,涉嫌侵犯隐私权的官司,通常只能牵强附会地以侵犯名誉权、肖像权或姓名权等为案由立案审理,这种张冠李戴的司法器官令人匪夷所思。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来保护个人资料不被泄露和滥用,立法上远未形成完整体系,司法审判的经验欠缺,理论研究也比较落后。因此可以说,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是社会发展给立法工作提出的迫切要求。个人资料被商家使用本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商家需要利用用户资料以获取更大的商业利润,同时消费者也需要获得更多、更周到的商业服务。而目前的问题在于,大多数商业公司收集个人资料时,没有明确告知用户将如何管理和使用这些个人资料,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用户资料作为商业用途等等。尤其是,一些单位或个人利用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将居民提供的个人资料作为商业情报,提供一些商业公司赚钱,甚至于倒买倒卖用户资料。比如将孕妇体检、生产分娩、幼儿入托、上幼儿园、小学等资料和信息出卖给相关商业公司,这些公司在从中挑选目标客户,从事商品销售等活动。在用户不需要相关商业服务的情况下,这样的销售就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给人们带来了无穷无尽的麻烦。尤其是近年来大量发生在医院的患者隐私权被侵犯的案例,实在令人触目惊心,于是,医院也被称为“最没有隐私的地方”。据报道,新疆石河子市某妇女在医院作妇科检查时,事先并未征得本人同意,医院竟将她当成教学的“活标本”,让十几个实习医生围着她观摩身体各部位。尊重并保守患者的个人医疗隐私,不仅仅是医院的义务及医生的职业道德,同时也应成为医院及医生的法律义务。我国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但医疗隐私权的保障问题却没有在现行《执业医师法》予以规定之中,立法缺憾主要是由于观念滞后所致。
一,关于公民的姓名权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二,关于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规定: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全国人大常委2014年11月1日关于姓名权的司法解释呢
撰写前,明确写出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部分。
1、目的
简明指出此项工作的目的,研究的范围。
2、方法
简要说明研究课题的基本做法,包括对象(分组及每组例数、对照例数或动物只数等)、材料和方法(包括所用药品剂量,重复次数等)。统计方法特殊者需注明。
3、结果
简要列出主要结果(需注明单位)、数据、统计学意义(P值)等,并说明其价值和局限性。
4、结论
简要说明从该项研究结果取得的正确观点、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推广前景。
中、英文摘要前需标明中、英文文题,作者姓名(至多3名)及作者单位(邮政编码)。英文摘要应隔行打字,以便修改。
作用
不阅读论文全文即能获得必要的信息。
1、让读者尽快了解论文的主要内容,以补充题名的不足。
现代科技文献信息浩如烟海,读者检索到论文题名后是否会阅读全文,主要就是通过阅读摘要来判断;所以,摘要担负着吸引读者和将文章的主要内容介绍给读者的任务。
2、为科技情报文献检索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提供方便。
论文发表后,文摘杂志或各种数据库对摘要可以直接利用,论文摘要的索引是读者检索文献的重要工具。所以论文摘要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着论文的被检索率和被引频次。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论文摘要
毕业论文答辩内容概要:
1、论文标题。向答辩小组报告论文的题目,标志着答辩的正式开始。
2、简要介绍课题背景、选择此课题的原因及课题现阶段的'发展情况。
3、详细描述有关课题的具体内容,其中包括答辩人所持的观点看法、研究过程、实验数据、结果。
4、重点讲述答辩人在此课题中的研究模块、承担的具体工作、解决方案、研究结果。
5、侧重创新的部分。这部分要作为重中之重,这是答辩教师比较感兴趣的地方。
6、结论、价值和展望。对研究结果进行分析,得出结论;新成果的理论价值、实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展望本课题的发展前景。
7、自我评价。答辩人对自己的研究工作进行评价,要求客观,实事求是,态度谦虚。经过参加毕业设计与论文的撰写,专业水平上有哪些提高、取得了哪些进步,研究的局限性、不足之处、心得体会。
论文答辩内容突出重点—PPT制作
首先,PPT代表了你要给老师展示的主题内容,所以我们选择的PPT的模板一定要简洁,尽量选择汇报类用途的模板。其次,PPT的内容应该包括你的研究背景、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以及研究结果等,必要的话加一个总结。
最后,在汇报的时候,千万不要重复已经交给老师的任务书或者答辩记录表上的内容,就算是内容一样,你讲的话也不要重复。比如你的摘要老师已经看过了,就无须再讲述了,你通过PPT陈述的重点,应该是你的研究结果,而这一部分也是老师真正想听你陈述的部分。
文科生要注意重点陈述自己论文里面在前人的基础上提出的自己的新观点,而理工科生陈述的重点是你做出的结果,比如你毕业设计的成品所实现的功能。
论文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部分。
1、目的
简明指出此项工作的目的,研究的范围。
2、方法
简要说明研究课题的基本做法,包括对象(分组及每组例数、对照例数或动物只数等)、材料和方法(包括所用药品剂量,重复次数等)。统计方法特殊者需注明。
3、结果
简要列出主要结果(需注明单位)、数据、统计学意义(P值)等,并说明其价值和局限性。
4、结论
简要说明从该项研究结果取得的正确观点、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推广前景。中、英文摘要前需标明中、英文文题,作者姓名(至多3名)及作者单位(邮政编码)。英文摘要应隔行打字,以便修改。
写论文的注意事项
1、低级错误要避开
不少同学在写论文的时候,会常常犯一些低级错误。论文中出现低级错误的话,是会拉低我们论文的水平的,所以大家在写作的时候,一些低级错误最好避开。
2、研究方法的介绍要丰富
在撰写毕业论文时,关于研究方法的介绍,一定要尽量丰富一点。研究方法的介绍过于简单的话,读者就无法通过这个方法进一步进行检验,也无法清楚了解该方法是否是科学、客观的。
3、避免随意捏造
在撰写毕业论文的时候,一定要遵循客观、真实、科学的原则来写。千万不要随意捏造一些不存在的事件或者凭空想象一些没有经过求证的事件来写。要知道这样写出来的论文不仅缺乏科学性,还缺乏客观性和真实性。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摘要怎么写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下面是我整理的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摘要怎么写,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摘要一般应说明研究工作目的、实验方法、结果和最终结论等.而重点是结果和结论。中文摘要一般不宜超过300字,外文摘要不宜超过250个实词。除了实在迫不得已,摘要中不用图、表、化学结构式、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摘要可用另页置于题名页(页上无正文)之前,学术论文的摘要一般置于题名和作者之后,论文正文之前。
论文摘要又称概要、内容提要。摘要是以提供文献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文献重要内容的短文。其基本要素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具体地讲就是研究工作的主要对象和范围,采用的手段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和重要的结论,有时也包括具有情报价值的其它重要的信息。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并且拥有与文献同等量的主要信息,即不阅读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摘要不容赘言,故需逐字推敲。内容必须完整、具体、使人一目了然。英文摘要虽以中文摘要为基础,但要考虑到不能阅读中文的读者的需求,实质性的内容不能遗漏。
根据内容的不同, 摘要可分为以下三大类: 报道性摘要、指示性摘要和报道-指示性摘要
(1) 报道性摘要: 也常称作信息性摘要或资料性摘要, 其特点是全面、简要地概括论文的目的、方法、主要数据和结论. 通常, 这种摘要可以部分地取代阅读全文.
(2) 指示性摘要: 也常称为说明性摘要、描述性摘要或论点摘要, 一般只用二三句话概括论文的主题, 而不涉及论据和结论, 多用于综述、会议报告等. 该类摘要可用于帮助潜在的读者来决定是否需要阅读全文.
(3) 报道-指示性摘要: 以报道性摘要的形式表述一次文献中的信息价值较高的部分, 以指示性摘要的形式表述其余部分.
目前,我国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多采用报道性摘要。即包括论文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四部分内容。而毕业论文的摘要的写法多是采用指示性摘要的写法,即概括文章的主题和主要内容。在指示性摘要的写作过程中,作者首先应该对论文的写作背景做简单介绍,然后应该对文章的主要内容进行简单的介绍,主要是对文章的提纲做简要的介绍,最后要对文章的研究意义进行介绍。
(1)摘要中应排除本学科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切忌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一般也不要对论文内容作诠释和评论(尤其是自我评价)。
(2)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比如一篇文章的题名是《几种中国兰种子试管培养根状茎发生的研究》,摘要的开头就不要再写:“为了……,对几种中国兰种子试管培养根状茎的发生进行了研究”。
(3)结构严谨,表达简明,语义确切。摘要先写什么,后写什么,要按逻辑顺序来安排。句子之间要上下连贯,互相呼应。摘要慎用长句,句型应力求简单。每句话要表意明白,无空泛、笼统、含混之词,但摘要毕竟是一篇完整的短文,电报式的写法亦不足取。摘要不分段。
(4)用第三人称。建议采用“对……进行了研究”、“报告了……现状”、“进行了……调查”等记述方法标明一次文献的性质和文献主题,不必使用“本文”、“作者”等作为主语。
(5)要使用规范化的名词术语,不用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新术语或尚无合适汉文术语的.,可用原文或译出后加括号注明原文。
(6)除了实在无法变通以外,一般不用数学公式和化学结构式,不出现插图、表格。
(7)不用引文,除非该文献证实或否定了他人已出版的著作。
(8))缩略语、略称、代号,除了相邻专业的读者也能清楚理解的以外,在首次出现时必须加以说明。科技论文写作时应注意的其他事项,如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正确使用语言文字和标点符号等,也同样适用于摘要的编写。目前摘要编写中的主要问题有:要素不全,或缺目的,或缺方法;出现引文,无独立性与自明性; 繁简失当。
为此,我国的科技期刊近年来陆续采用结构式摘要,明确写出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部分。
a.目的(objective):简明指出此项工作的目的,研究的范围。
b.方法(methods):简要说明研究课题的基本做法,包括对象(分组及每组例数、对照例数或动物只数等)、材料和方法(包括所用药品剂量,重复次数等)。统计方法特殊者需注明。
c.结果(results):简要列出主要结果(需注明单位)、数据、统计学意义(p值)等,并说明其价值和局限性。
d.结论(conclusion):简要说明从该项研究结果取得的正确观点、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推广前景。
中、英文摘要前需标明中、英文文题,作者姓名(至多3名)及作者单位(邮政编码)。英文摘要应隔行打字,以便修改。
简单说,就是他人不能任意使用和修改他人姓名,使用必须得到他人允许。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姓名权主要包括三项权利:一、姓名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姓、名、及其组合的权利。自然人的命名权在出生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行使,但这并不影响具备命名能力后的姓名变更权。二、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护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三、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包括积极行使: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特定场合使用姓名,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消极行使:在作品上不署名;为特定行为后,拒绝透漏自己的姓名。其限制在于:在特定条件下,自然人不许使用非正式姓名,如户口登记、身份证、护照上必须使用正式姓名。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调整上述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有: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四、《户口登记条例》
目 录一、隐私权的涵义及历史沿革…… 1二、我国隐私权的保护现状……… 3三、我国隐私权的保护方式…… 5四、我国隐私权的保护体系中存在问题与完善… 8内容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自我隐私保护的观念也逐渐得到社会的认同。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程度标志着一个社会的法制和文明程度。世界各国对公民隐私权保护都有相关的立法,然而,我国法律在隐私权保护方面的立法显然不足,同其他国家相比在隐私权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法律对公民隐私权保护缺乏力度,对隐私权的保护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只是使隐私权初见于成文法律,问题在于是间接保护,而不是直接保护,往往让受害人处于尴尬的境地,故用法律手段直接保护公民隐私权就成为理论界和实践中不容忽视的问题。关键词:公民隐私权形成特征保护 立法保护隐私,又称私人生活秘密或私生活秘密,是指私人生活安定不受他人非法干扰,信息保密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等。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一并受到保护,不被他们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是公民对自己个人信息、个人宁静生活以及决定私人事务等享有一项重要民事权利,它包括个人信息的保密权,个人生活不受干扰权和私人事务决定权。作为公民的一项人格权,隐私权在性质上是绝对权,其核心内容是对自己的隐私依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其他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目前我国在人格权保护上,其制定的法律较为完善,但仍然没有形成价值趋向明确的体系。特别是隐私权法律没有明确的条款加以保护。本文旨在通过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的分析,来阐释个人观点。一、隐私权的涵义及历史沿革(一)隐私权的涵义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项人格权。隐私权是一种具体的人格权,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隐私隐瞒权。又称保密权,它首先包括公民对身体隐秘部位的保密权,这是公民一项最根本的隐私权,从上述隐私权的特征可知,隐私权是一种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人格权,故权利主体有隐瞒的权利,是维护自身人格利益的需要,最典型的例子,婚恋中的男女双方对以前的婚恋史、性生活行为史有隐瞒对方的权利。而现实生活中,作为坦诚的一方往往得不到对方的谅解从而造成婚恋关系破裂。这种隐私权专指自己对自己的隐私有不向任何他人告知的权利。(2)隐私利用权。公民对自己的隐私,不但享有消极隐瞒不用的权利,还同时享有利用的权利,这种利用权是指公民对自己个人资讯进行积极利用,以满足自己精神、物质等方面需要的权利,这种利用可以是自己利用,也可以是允许他人利用。(3)维护权。是指权利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所享有维护其不可侵犯,并在受到非法侵犯时可以寻求司法保护的权利。(4)私支配权。是指公民对于自己的隐私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二)隐私权的历史沿革 隐私权的概念和理论,最初源于美国。近现代的法制化进程中,没有隐私权的概念,《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作为大陆法系民法典的代表,也没有隐私权的概念,所以也就没有隐私权的理论。1980年,美国法学家路易斯�6�1布兰蒂斯和萨莫尔�6�1华伦在哈佛大学的《法学评论》上,发表了一篇著名的论文《隐私权》,提到“保护个人的著作以及其他智慧感情的产物之原则,是为隐私权。”当时英文里面提到隐私权的概念是这句话:“就是让我独处一种权利,让我独善其身的一种权利,不受别人打扰的一种权利。”文章特别强调上述权利是宪法规定的人所享有的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文明教养达到一定程度的人才会认识到它的价值,进而珍视它。此后,这项关于隐私权的理论,开始受到广泛的重视和承认。关于隐私权,学者们对其下了许多种定语。(1)美国学者威廉�6�1荷尔在《新闻法》中认为,隐私权可以下定义为一种每个人要求个人的私人事务未得到本人的同意以前,不得公之于众的自然权利,或个人私事未经允许不得公开的权利。(2)英国学者认为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的关于个人私生活不受他人侵犯、不为他人非法公开的权利,并将侵害隐私权的形式归纳为侵扰、盗用及披露私人事务等三种。(3)日本学者前田雄二认为隐私权是保护个人私生活秘密、控制个人情报流传的权利。人,无论谁都具有不愿被他人知道的一部分私生活。这些如被窥见或者公开发表,让很多人知道,便会觉得羞耻不快。(4)我国台湾学者吕光认为:“隐私权是对个人私生活的保护,使每个人能安宁生活,不受干扰,未经本人同意,其与公众武官的私人事务,不得刊布或讨论,其个人姓名、照片、肖像等非事前获得本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刊布,尤不得做商业上的用途。”(5)我国大陆学者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如以下几种:佟柔认为:“隐私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个人私生活秘密和个人生活自由为内容,禁止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王利明认为,“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1]。”杨力新认为,“隐私权是自然人和社会组织对其秘密信息加以控制、保护的权利。”张新宝认为,“隐私权是指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私人信息保密控制私人活动、个人信息等私人领域内不为或不欲为他人所悉的秘密,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但不以危害公共利益为限,包括动态性和静态性的隐私权[2]。”我国对隐私权的保护,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但是隐私权保护在1988年《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1993年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均规定:公布、宣扬他人隐私,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侵害他人名誉权。使隐私权初见于成文法律,但是问题是间接保护,而不是直接保护。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确定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隐私权虽没有被认为是一种独立人格权,利益受司法保护,但是该解释隐含侵害隐私权保护的内容,仍不失为一种立法和法律研究的进步,但法律在隐私权保护方面的立法显然不足,由此可以看出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在隐私权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二、我国隐私权的保护现状 侵犯公民隐私权的现状在我国司空见惯,遗憾的是时至今日,隐私权在我国法律丛林中尚无一席之地,迄今仍未明确将隐私权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权利从立法上予以确认,有关隐私权保护的暧昧性规定散见于若干法律之中,就连《民法通则》也通篇不见隐私权的踪影,这不能不说是我国民事立法的一大缺憾。由于立法的缺席,因侵权的保护往往于法无据,致使公民隐私权的司法救济相当尴尬和被动。最高法院的司法结实将隐私权纳入名誉权的范畴予以保护,涉嫌侵犯隐私权的官司,通常只能牵强附会地以侵犯名誉权、肖像权或姓名权等为案由立案审理,这种张冠李戴的司法器官令人匪夷所思。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来保护个人资料不被泄露和滥用,立法上远未形成完整体系,司法审判的经验欠缺,理论研究也比较落后。因此可以说,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是社会发展给立法工作提出的迫切要求。个人资料被商家使用本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商家需要利用用户资料以获取更大的商业利润,同时消费者也需要获得更多、更周到的商业服务。而目前的问题在于,大多数商业公司收集个人资料时,没有明确告知用户将如何管理和使用这些个人资料,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用户资料作为商业用途等等。尤其是,一些单位或个人利用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将居民提供的个人资料作为商业情报,提供一些商业公司赚钱,甚至于倒买倒卖用户资料。比如将孕妇体检、生产分娩、幼儿入托、上幼儿园、小学等资料和信息出卖给相关商业公司,这些公司在从中挑选目标客户,从事商品销售等活动。在用户不需要相关商业服务的情况下,这样的销售就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给人们带来了无穷无尽的麻烦。尤其是近年来大量发生在医院的患者隐私权被侵犯的案例,实在令人触目惊心,于是,医院也被称为“最没有隐私的地方”。据报道,新疆石河子市某妇女在医院作妇科检查时,事先并未征得本人同意,医院竟将她当成教学的“活标本”,让十几个实习医生围着她观摩身体各部位。尊重并保守患者的个人医疗隐私,不仅仅是医院的义务及医生的职业道德,同时也应成为医院及医生的法律义务。我国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但医疗隐私权的保障问题却没有在现行《执业医师法》予以规定之中,立法缺憾主要是由于观念滞后所致。
1.关于王姓的研究报告五年级下册作文
书上有一篇关于李姓的研究报告,让我明白了姓氏也是一种文化,想起了我的姓--王,便想出了调查王姓历史的题目。
二、调查方法
查阅有关书籍、报纸,上网浏览,问家长,了解古今王姓名人及王姓人口数量。
三、调查情况和资料整理
历史、现代的名人:战国时“鬼谷先生”王诩、书法家王羲之及王献之,文学家王维、王勃、王昌龄,政治家王安石等。
王姓人口数量:据统计,王姓人口数量为万人,有人统计,王姓不仅人口居全国第一,而且历史名人也居全国第一位。
王姓的历史由来:1.为周文王第十五子毕公高的后裔;2.源于太子晋的王氏;3.为周平王太孙赤之后;4.出自妫姓;5.出自子姓;6.他族改姓或赐姓;7.少数民族改姓王氏。
四、结论
1.王姓历史久远,加之支系众多,世族繁盛,代代名人层出不穷。
如战国时期授苏秦、张仪纵横术的“鬼谷先生”王诩。
西汉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王昭君,琅琊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书法千古留名。
唐代,有著《滕王阁序》的“初唐四杰”之一的王勃;有“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大诗人王维、王昌龄。
的文学家王安石。
元曲的代表作家王实甫,所著《西厢记》堪称经典。
明、清之际的大思想家,著《日知论》的王夫之。
清末有大文学家王国维。
现代的名人有:科学家王选、中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王亚南、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王稼祥、被授予共和国上将军衔王震……我们为王姓祖先创造的辉煌感到自豪。
2.王氏的众多分支中数来仍以源自周文王姬姓子孙的那一支名气。
这一支王姓源自原来的周朝,也即今天的甘肃、陕西西安一带,其后来的主要分封之地在今山东省境。
根据考证,福州王氏发源于山东琅琊王氏,以王审之为福州王氏的祖先代表。
3.据2007年最新统计,王姓是当代中国人口最多的姓氏,王姓人口数量达万人。
2.关于王姓的研究报告五年级下册作文
语文书本上有一篇关于李姓的研究报告,让我明白了姓氏也是一种文化,想起了我的姓——王,便想出了调查王姓历史的题目。
二、调查方法
1、查阅有关中华姓氏的书籍,阅读报刊,上网浏览,询问长辈,了解王姓的来源和古今王姓名人。
2、通过网络,了解王姓的人口数量。
3、通过多种途径,搜集王姓的名人故事。
三、调查情况和资料整理
信息渠道:书籍、报刊、网络
王姓的来源:传说有出自周朝姬姓,有出自虞舜妫姓,有出自商朝子姓,还有少数民族中的王姓及赐姓、冒姓王氏。它们的共同点在于多数是以爵为氏的。
古今王姓名人:王羲之、王维、王昭君、王安石、王诩、王昌龄、王选、王亚南、王稼祥、王震……
王姓人口数量:据统计,王姓人口数量为万人
四、结论
1、王氏的众多分支中数以来仍以源自周文王姬姓子孙的那一支名气。这一支王姓源自原来的周朝,也即今天的甘肃、陕西西安一带,其后来的主要分封之地在今山东省境。根据考证,福州王氏发源于山东琅琊王氏,以王审之为福州王氏的祖先代表。
2、王姓历史久远,加之支系众多,世族繁盛,代代名人层出不穷。如战国时期授苏秦、张仪纵横术的“鬼谷先生”王诩。西汉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王昭君,琅琊的王羲之的书法千古留名。有“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大诗人王维、王昌龄。着名的文学家、王安石。现代的名人有:科学家王选、中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王亚南、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王稼祥、被授予共和国上将军衔王震……我们为王姓祖先创造的辉煌感到自豪。
3.关于王姓的研究报告五年级下册作文
我们班很多同学姓王,有一次听老师讲每一个姓氏代表着与众不同的意思,我为了弄明白,就对王姓的历史做了一次调查。
二、调查方法
1、上网查阅资料。
2、通过书籍报刊等图书查资料。
三、调查情况
王姓的来源:王姓是中国第一大姓,人口将近一亿,自汉代以来,王姓有至少21个望族,其中如琅玡王氏、太原王氏、三槐王氏、开闽王氏等,王姓是中华民族众多姓氏中文化最为渊深的姓氏。
历的王姓名人:王安石、王昌龄、王昭君、王羲之、王之涣等。
王氏家谱:现存的王姓家谱、族谱中,基本上都是一宗一族、一房一支所修的,属于私修谱牒,私修谱牒行于宋代,至清代以后的家谱族谱中,基本上都是私家修撰的天下。
四、结论
1、我国的王姓,是一个源头重多、族派纷繁的姓氏。出自妫姓,为齐王田和的后代,以王族称谓所氏,有出自了姓,为殷商王子比干之后,以爵号为氏。有出自姬姓,为周文王以后,以王族爵号为氏,得姓始祖是太子晋,其名晋,字子乔,系周灵王太子,在山西太原有“子乔祠”,就是对王姓始祖子乔的纪念。王姓是当今排名第一位的大姓,拥有人口近一亿,约占全国汉族人口的百分之七点四。
2、在历史长河中王姓人才济济。有唐代诗人王之涣、王昌龄、王维,河南农民领袖王琼,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王安石,清文学家王士禛,新朝开国皇帝王莽。王昭君,西汉元帝时宫女,她自请嫁匈奴,在匈奴几十年,结束了长期以来汉同匈奴之间的战争局面,起到安定边疆,增进民族团结的进步作用,她的故事成为后来的诗词、戏曲、小说、说唱等的流行题材……我为许多王姓中的名人感到骄傲和自豪。
4.关于王姓的研究报告五年级下册作文
我们学校有很多同学姓王,王姓是怎么来的?历姓王的名人有哪些?现在的王姓是不是我国人口最多的姓氏!带着这些问题,我对王姓的历史和现状做了一个研究。
二.研究方法
1.查阅书籍(字典、百家姓、报刊)
2.网络搜集
3.电话联系或者询问家人
三.资料整理
1.王姓的由来
王姓的来源有姬姓、子姓、妫姓以及少数民族改姓等等,但主要是源自姬姓,据说,周灵王之子太子晋因值谏而被废为平民,但人们因为其是王族的后代,因此将他们称为“王家”,后来这支族人也都用王来作为姓氏。王姓在全国各地都有所分布,并且根据官方统计山东、河南、河北三省分布比较多。
2.王姓的历史名人
(1)王羲之(321-379,一作303-361),东晋书法家。字逸少。琅邪临沂(今山东临沂)人。官至右军将军、会稽内史,人称“王右军”。自幼学习书法,曾师从卫铄,后遍学众家,在汉魏质朴淳厚书风的基础上,博采众长,创造出一种妍美流便、雄逸俊雅的新书风
(2)王维(701-761年,一说699-761年),字摩诘,号摩诘居士。河东蒲州(今山西运城)人,祖籍山西祁县。唐朝诗人、画家。
(3)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北宋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3.王姓书写图片及解释
王(拼音:wáng、wàng)是汉语常用字[1],最早见于商代甲骨文。王是指事字,甲骨文像斧钺之形,“王”便是以斧钺象征王权。本意是古代的统治者。秦汉以后,帝王改称为皇帝,“王”就成为封建皇族或功臣封爵的项,如:诸候王、亲王、郡王等。也指在某个领域、某一方面取得成就的人,如:故事大王等。以上义读wáng。“王”一般作为名词,但有时也作为动词使用,指称王,多用于古代汉语中,读wàng。
4.王姓的现状
王姓为中国第一大姓氏,有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是我国人口最多的。
四.研究结论
1.传说王姓来源于上古时代,大量姓氏改为王姓,这可能和后来王姓的增长奠定了基础。
2.历王姓的名人辈出:有书法家王羲之;还有诗人王维,王安石,王之涣......;他们在各个领域都闪耀着光芒!
5.关于王姓的研究报告五年级下册作文
我曾了解到许多人姓王,这引起了我追溯其源头的兴趣。它的历史是怎样的?为什么会逐渐壮大?现在王姓的'数量占人口的比例是多少?针对这些问题,我要展开调查和研究。
二、拟定计划。
1、王姓人口数量。
2、王姓的先祖。
3、王姓的名人。
4、王姓的名人故事。
三、资料整理。
王姓数量资料:王姓是中国的大姓之一,排列第二,约占全国汉族人口的百分之七点四一,分布很广。
王姓先祖和发展:王姓先祖都是商代、周代国君的后裔,都是王族,当时称“王家”,后世子孙就以王为姓。
王姓历史名人:王充、王羲之、王勃、王维、王安石、王夫之等。
名人故事:王羲之书法笔势雄健、潇洒,从小勤学苦练,最终取得成就,风格自成一派,作品一直为后代临摹。“入木三分”这个成语就是赞颂王羲之的书法的。
四、结论。
1、王姓最初源自商周时代名门望族。先祖有好几支,如商代王子比干,周文王第十五子毕公高,战国时魏国的信陵君,都是王族,被称为“王家”,其子孙就以王为姓。
2、王姓在我国汉族人口占很大比例,是我国第二大姓氏,百家姓中排列第八位,占汉族人口约百分之七点四一。
3、王姓历代涌现出许多名人。如东汉的哲学家、思想家王充,晋代“书圣”王羲之,唐代诗人王勃、王维,北宋的政治家、改革家曾主持变法的诗人王安石,清代思想家王夫之。他们都是后人瞻仰的榜样。
汪大渊了世界.始祖太子晋,约生于公元前565,是周灵王太子,本姓姬,名晋,字子乔,为黄帝42世的后代,已逃往太原.当人们称其为皇家,王室的人那一周.它的标题来自于姓,意为“皇家后”,“帝王血统”或.太原启动,因为,它说,王太原.王太子晋后人尊为“系姓始祖,”尊重太原王氏金晶王子建立姓始祖.国王后的情况下被安葬在晋阳北五里.它的存在他们的后代,人才,如王建(秦将军),王云(韩明辰),王僧辩(南将军)和Sun忘归(唐朝大臣),王博,王(唐代诗人画家),王审知(之五王),王虎(宋兵部),等等,她已经成为该地区最显赫的家族在太原,太原王氏也成为祖地的家.。
1、出自姬姓。周灵王太子姬晋,因直言进谏,使王上大怒,被废为庶民,迁居到琅琊(今山东省胶南一带),世代繁衍生息。因其本为王族,世人称其“王家”,就延用成姓。还有周文王的第十五子毕公高,其后代子孙因故散居京兆、河间一带,以本
为王族之故,自称为王姓。后世沿袭未改,渐成大姓。
2、出自妫姓,为古帝王虞舜之后,居于北海、陈留一带,因源出古君王后裔,世为王姓。
3、出自子姓,是成汤的后人。殷末,王子比干,为纣王的兄长,因劝谏纣王被杀,葬于汲郡,其子孙居其地以守陵墓。因源出王族之,改姓王氏。
4、出自田姓。公元前368年,田和取代姜姓为齐国君主,史称“田氏代齐”,传八王,被秦所灭,其子孙被废为庶民,其中一支自认为齐国王族,遂以王为姓。
5、出自春秋时魏献子之后。韩、赵、魏三家分晋,各自为王。后业魏亡于秦,其王族避难于各地。因其中有不少支庶子孙为魏国王族,故改姓王。如信陵君魏无忌,避难于泰山,至西汉入朝,被封为兰陵君。其后自谓出自王公显贵之家,易姓王氏。
6、出自燕太子丹之后。西汉末年,王莽篡汉自立,建立新朝称帝。燕太子丹玄孙名嘉,上献符命,为王莽所宠,赐姓王氏,与帝王同姓。历史上因封赐姓王的人还多,其子孙也以王为氏。
7、出自少数民族。据《通志.氏族略》称:王姓“出河南者,为可频氏;出冯诩者,为钳耳族;出营州者,本高丽;出安东者,本柯史布。此皆虏姓之王,大抵子以王者之后,号曰王氏。”
8、出于自改姓为王氏的。举如南朝梁将王僧辩,本为鲜卑族,姓乌丸氏,后自改姓王;隋代有个王世充,本为西域胡支姓,入中原后,也自改姓王;五代时人刘去非,自己改名换姓叫王保义,其子孙延袭姓王;满族完颜氏,有的改为王姓;蒙古族耶律氏,也改为王姓。
1、出自姬姓。
周灵王太子姬晋,因直言进谏,使王上大怒,被废为庶民,迁居到琅琊(今山东省胶南一带),世代繁衍生息。因其本为王族,世人称其“王家”,就延用成姓。
还有周文王的第十五子毕公高,其后代子孙因故散居京兆、河间一带,以本为王族之故,自称为王姓。后世沿袭未改,渐成大姓。
2、出自妫姓,为古帝王虞舜之后,居于北海、陈留一带,因源出古君王后裔,世为王姓。 3、出自子姓,是成汤的后人。
殷末,王子比干,为纣王的兄长,因劝谏纣王被杀,葬于汲郡,其子孙居其地以守陵墓。因源出王族之,改姓王氏。
4、出自田姓。公元前368年,田和取代姜姓为齐国君主,史称“田氏代齐”,传八王,被秦所灭,其子孙被废为庶民,其中一支自认为齐国王族,遂以王为姓。
5、出自春秋时魏献子之后。韩、赵、魏三家分晋,各自为王。
后业魏亡于秦,其王族避难于各地。因其中有不少支庶子孙为魏国王族,故改姓王。
如信陵君魏无忌,避难于泰山,至西汉入朝,被封为兰陵君。其后自谓出自王公显贵之家,易姓王氏。
6、出自燕太子丹之后。西汉末年,王莽篡汉自立,建立新朝称帝。
燕太子丹玄孙名嘉,上献符命,为王莽所宠,赐姓王氏,与帝王同姓。历史上因封赐姓王的人还多,其子孙也以王为氏。
7、出自少数民族。据《通志.氏族略》称:王姓“出河南者,为可频氏;出冯诩者,为钳耳族;出营州者,本高丽;出安东者,本柯史布。
此皆虏姓之王,大抵子以王者之后,号曰王氏。” 8、出于自改姓为王氏的。
举如南朝梁将王僧辩,本为鲜卑族,姓乌丸氏,后自改姓王;隋代有个王世充,本为西域胡支姓,入中原后,也自改姓王;五代时人刘去非,自己改名换姓叫王保义,其子孙延袭姓王;满族完颜氏,有的改为王姓;蒙古族耶律氏,也改为王姓。
今天秋高气爽,凉风习习,一看就是个郊游的好时机,我们怀着高兴与几分急切的心情参加了学校举行的采风活动。
经过了“漫长”的半个小时,我们终于到了长桥“五里桥”(又称安平桥)。我们一下车,便像一窝蜜蜂似的拥了过去。我一望,像一条长龙一样,不愧是首屈一指的长桥!一开始,我们朝气蓬勃,信心十足,还取了个“阳光小队”的名字。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大家不是脚酸,就是腿痛。我也心想:妈呀,这哪是游桥,分明是二万五千里长征!这时,指导员见大伙纪律涣散,便要“振我军气”。他对大伙说:“你们是不敢走了吗?”我们马上冲向前方,还说:“那是不可能的事!”终于,经过百米冲刺,来到了一座亭子里休息。一到亭子里,映入眼帘的是一副对联:天下无桥长此桥,世间有佛宗斯佛。这是什么意思?谁立的?我把这一肚子的疑问抛给了指导员。指导员说:“以前,有个和尚去应考,可是没钱,一个富人便借了他三百六十两银子,待他考中,富人已经得病死了,他便修了三百六十口井,还富人那三百六十两之恩,还立了一座桥,也就是五里桥,又写了“天下无桥长此桥”。而富人的儿子十分感动,便对了“世间有佛宗斯佛”。这副对联的上联意思是世界上没有桥比五里桥更长的了。下联意思是大家要多拜拜佛。”我点了点头。等我们娱乐之后,又继续向前前进。正当我们有气无力的走着时,忽然一个人大叫:“看,对岸!”我们一听,好似望了疲劳,欢呼雀跃地向前跑。
啊!这次不但玩得高兴,还学习了不少知识。
的来源 (1)出自妫姓,相传为古帝虞舜之后;(2)出自姬姓,为周文王第十五子毕公高之后;(3)出自子姓,为商朝王子比干之后;(4)历史上的外族姓氏,。(5)王者之子孙多号王氏,常以为姓。(6)赐姓,被赐;(7)冒姓,(8)历史原因,为避仇、逃命而改姓王氏等等。
书籍,上网 历史上的王姓名人 王昭君、王莽、王充、王羲之、王献之、王勃、王维、王安石、王昌龄、王之涣等。
上网 王姓的人口数量 王姓为中国第一大姓,有万人
上网 王氏的族谱 豫章王氏宗谱•湾里分谱》《东沙王氏支谱•家规》……
关于王姓的历史和现状的研究报告一、问题的提出我们班有很多个姓王的同学,我们有时开玩笑说:“我们两千年前是一家。”
前几天,听老师说姓氏的问题很值得研究。我就对王姓的历史和现状进行一次调查。
二、调查方法1、上网查找资料2、查阅书籍3、问爸爸三、调查情况和资料整理信息渠道 涉及的方面 具体内容上网王姓的来源 (1)出自妫姓,相传为古帝虞舜之后;(2)出自姬姓,为周文王第十五子毕公高之后;(3)出自子姓,为商朝王子比干之后;(4)历史上的外族姓氏,。(5)王者之子孙多号王氏,常以为姓。
(6)赐姓,被赐;(7)冒姓,(8)历史原因,为避仇、逃命而改姓王氏等等。书籍,上网 历史上的王姓名人 王昭君、王莽、王充、王羲之、王献之、王勃、王维、王安石、王昌龄、王之涣等。
上网 王姓的人口数量 王姓为中国第一大姓,有万人上网 王氏的族谱 豫章王氏宗谱•;湾里分谱》《东沙王氏支谱•;家规》……四、结论1、将近一亿人口的王氏除了著名的琅?氏,山西太原王氏,名相辈出的三槐王氏,还有山东昌乐的北海王氏、山东郡城的东海王氏、山东巨野的高平王氏,陕西的京兆王氏、甘肃天水的天水王氏、山东东平的东平王氏,山东滕州的山阳王氏,河南新蔡的新蔡王氏、河北省定县的中山王氏、河北省行唐县章武王氏,山东掖县的东莱王氏,四川的广汉王氏,陕西的金城王氏、山西的河东王氏、湖南的长沙王氏以及江苏的六合王氏,河南的南郡王氏等等亦是名望家族。有的书籍记录,王氏著名望族全国多达三十八望,比二十一望多出十七望来,可见王氏在全国分布之广,家族之兴盛,名人将相的功绩,教育、著述、书画、艺术等,对社会影响者是不可低估的。
2、王姓从史传上可知,中华王姓大多是“王者之后”,即为帝王的后代。东周时期,周灵王太子姬晋,因直言进谏而被贬为庶人,由贵族的忠心为国,而造贬为平民百姓,一口冤恨之气在胸,不久即郁郁而终。
其子宗敬一家便以“王“为氏了。到了秦汉时期,太子晋的后裔在社会进展的新形式下形成姓与氏合一的文化背景,由“王”氏转化为“王”姓。
除太原王姓之外,周文王、周考王的后裔,在改朝换代后或出逃流亡,或夺爵失国,为了让后世子孙牢记他们的高贵的出身,于是也以王为姓。此外,帝王赐姓,少数民族在汉化过程中改王姓,也是王姓由来的途径。
在山东的十几支王姓中,有几支是在元朝由蒙古人改姓王而流传至今3、经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对全国户籍人口的统计,王姓为中国第一大姓,有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
王 姓
姓氏起源:
1、出自姬姓。周灵王的太子姬晋,因直言进谏,被废为庶民,迁居到琅琊(今山东省胶南一带),世代繁衍生息。因其本为王族,世人称其为“王家”,延用成姓。还有周文王的第十五子毕公高,其后代子孙因故散居京兆、河间一带,以本为王族之故,自称为王姓。后世沿袭未改,渐成大姓。还有周平王太孙赤出奔晋国,其子孙为纪念其身份改姓王。另战国末年西周桓公揭之后人,为纪念被秦灭后的原居住地王城,分别改姓王。
2、出自妫姓,为古帝王虞舜之后,居于北海、陈留一带,因出古君王后裔,世为王姓。
3、出自子姓,是成汤的后人。殷末,王子比干,为纣王的兄长,因劝谏纣王被杀,葬于汲郡,其子孙居其地以守陵墓。因源出王族之故,改姓王氏。
4、出自田姓。公元前368年,田和取代姜姓为齐国君主,史称“田氏代齐”,传八王,被秦所灭,其子孙被废为庶民,其中一支自认为齐国王族,遂以王为姓。
5、出自春秋时魏献子之后。韩、赵、魏三家分晋,各自为王。后业魏亡于秦,其王族避难于各地。因其中有不少支庶子孙为魏国王族,故改姓王。如信陵君魏无忌,避难于泰山,至西汉入朝,被封为兰陵君。其后自谓出自王公显贵之家,易姓王氏。
6、出自燕太子丹之后。西汉末年,王莽篡汉自立,建立新朝称帝。燕太子丹玄孙名嘉,上献符命,为王莽所宠,赐姓王氏,与帝王同姓。历史上因封赐姓王的人还多,其子孙也以王为氏。
7、出自少数民族。据《通志.氏族略》称:王姓“出河南者,为可频氏;出冯诩者,为钳耳族;出营州者,本高丽;出安东者,本柯史布。此皆虏姓之王,大抵子以王者之后,号曰王氏。”
8、出于自改姓为王氏的。举如南朝梁将王僧辩,本为鲜卑族,姓乌丸氏,后自改姓王;隋代有个王世充,本为西域胡支姓,入中原后,也自改姓王;五代时人刘去非,自己改名换姓叫王保义,其子孙延袭姓王;满族完颜氏,有的改为王姓;蒙古族耶律氏,也改为王姓。
9、由复姓简化而来。这种情况的王姓较多,据统计至少有14个,即王子、王父、王官、王人、王史、王叔、王孙、王周、成王、威王、五王、西王、小王、乐王。
10、出自元朝王室。成吉思汗六子为逃避因夺位引起的迫害、追杀,逃往中原。因身为王爷,为显示身份改姓王。
王氏源自古君王(三代),因王得其姓氏,秦以前因王者缘故才有此氏,汉代全国姓氏才统一。一个姓氏(王姓)非个人所为,乃是单个群体或多群体(三代)演变而来!王亥像
顾亭林在他的《日知录》卷二十三:《唐书》表王氏则云:“周灵王太子晋,以直谏废为庶人。”传、己亦无此事。王氏定著三房,一日琅邪,二日太原,皆出灵王太子晋,三日京兆,出魏信陵君。是凡王皆姬姓矣,乃王莽自为舜后,莽败,其族尚全,未必无后裔。而春秋吴有王犯,晋有王良,范氏这臣王生。战国齐有王斗、王?、王?,费有五顺,魏有王错,赵有王登,秦有王稽、王?、王剪、王绾、王戊,亦未必同出于灵王也。韩文公作《王仲舒神道碑》,文云:“王氏皆王者之后,在太原者为姬姓,春秋时,王子成父败狄有功,因赐氏。”此语却有斟酌。
王目前比较早的可考之祖为“王亥”商朝尊其为“高祖王亥”。王亥在夏朝时期地位非常高(如同亲王)王亥后人以王姓!亥为较早的王氏先公之一!
一:出自姬姓
由此又衍生出构成王氏主体的几支姬姓族派:
1:出自周文王第十五子毕公高后代,子孙多为居住在京兆、河间一带。毕公高是周武王的弟弟,周初时,他被封于毕(今陕西咸阳西北),为公爵,故史称为毕公高。春秋时,其裔孙毕万自毕国出奔晋,为司徒,并被分封于魏,传至魏文侯斯,与赵、韩三国瓜分晋国。公元前225年为秦所灭,其子孙四散,因是王者之后,也都被称为王家。
2:为周平王太孙赤之后,河东猗氏有王姓,为周平王太孙赤之后,平王在位五十多年,他的太子浊父先他而死,浊父子名赤,是周桓王的胞兄。平王去逝后,赤继承王位,但因势力不如胞弟强大,不久便被推翻,他不得已出奔晋国。其子孙也因是王者之族,改姓王姓,是为山西王氏。
3:出自王子成父,王子成父是周桓王(林)第二王子;生于周桓王三年甲子,原为东周都城洛邑王城的城父,故尊称为“王子城父”。王子成父因避王室之乱奔齐,后被齐相管仲(公元前724~前665)举荐为大夫,累迁大司马,遂定居齐国都城临淄。其子被周天子赐姓王氏,其子孙便以王为姓。
4:出自周灵王太子晋,又名王子乔,王子乔是为太原王氏始祖。现今王姓大半出自姬姓王氏,因此周文王子孙这一支名气最大人数最多,传太子晋为王氏授姓始祖。太子晋
二:出自妫姓
出自妫姓,为古帝王虞舜之后,居于北海、陈留一带,因出古君王后裔,世为王姓。
三:出自子姓
出自子姓,是王亥七世孙成汤的后人。商代末年,王子比干,为纣王的叔父,因劝谏纣王被杀,葬于汲郡,其子孙在此生息繁衍。因源出王族之故,改姓王氏。
王姓是中国五大姓之一,现为中国第一大姓,在台湾排名第六。全世界姓王的人大约有一亿。上古时期,东周灵王有太子名叫晋,因为从小就很聪明,还没成年,就已经很出名了。但后来因为在治水的时候,与灵王的意见不和,被灵王废掉了太子的名位。而晋的家人,也一下子从王室成员变成了普通百姓。但为了纪念他们以前的王族身份,便以“王”作为自己家族的姓氏。当然,王姓也不都是晋的后代。但王姓的大多数支派,都是由王族后代改姓形成的。王姓大致是由几个王族姓氏转化来的,包括姬,妫,子,夷等。发展和演变:具体的说,王的起源有周朝的姬姓,商朝的子姓,虞舜的妫姓,以及少数民族的夷姓。姬姓的起源又分为三支,一是周文王姬昌第十五子毕高公的后裔,主要居住在京兆,河间;二就是最著名的太子晋的后裔,主要居住在太原,琅邪;三是战国时著名的“战国四公子”之一的魏国公子无忌之孙卑子的后代,主要居住在泰山。子姓之王,是指商王太丁之子,王子比干的后代,主要居住在汲郡,天水,东平,新蔡,新野,山阳,中山,章武,河东等地。姒姓之王,是指舜的后裔妫满的后代,主要居住在北海,陈留。王氏的早期,主要在北方发展,直到西晋末年,才开始向南方发展。并于明末开始,有王姓迁往台湾。
先秦时帝王子孙称王子、王孙,他们的后人便有以王为氏的。周灵王(姬泄心,公元前571~545年在位)太子晋早逝,子敬宗袭爵位,周景王(姬贵,公元前544~520年在位)时为司徒,敬宗也是景王的侄儿。时周室日微,为了避乱,干脆改姬姓王了,以后子孙繁衍各地。现在闽、粤、台各地王姓,多来自“琅琊衍派”和“太原衍派”。 琅琊为古地名,今山东省东南部的诸罗县一带。敬宗之后十一代孙王错的儿子王为战国时魏国大夫,其孙王谕、曾孙王息,先后任齐国大将和司寇,琅琊王氏发展成名门望族。太子晋四十九代孙王潮、王审、王审知入闽开基,奉为王姓开闽始祖,属琅琊衍派。王潮墓在福建惠安县螺阳镇盘龙村凤旗山东麓,具有“东龙(盘龙山)、西虎(王虎山)、后旗(凤旗山)、前鼓(鼓山)”胜概,为惠安县文物保护单位。 太原即山西太原,惠安洛阳街王氏祠堂对联一曰:“岐山太原衍固始,闽疆鲤城定玉沟”;一曰:“南山沐阳地灵人杰,玉沟汇洛源远流长”。说明洛阳街王姓始祖来自山西太原,属太原衍派。两派均有后裔由此移居省内外并播迁台湾。 沙格与凤山的王忠孝宗亲 《惠安县志·卓绩》(嘉庆版)载:“王忠孝,字文儒,一字愧两,仙塘铺沙格人,崇祯戊辰进士,户部主事”。《台湾府志》云:“隆武建号于闽,(王忠孝)又转总督,赐上方剑,便宜行事,闽之士女皆识其名。至甲辰年同卢若腾来台……丁未冬十一月卒。”郑成功屯兵厦门、金门,王忠孝随郑军抗清。王氏族亲为避免清廷迫害,纷纷迁居台湾,王忠孝也定居台湾,为王姓最早台湾的移民。王忠孝侄孙王璋,字昂伯,长住台湾凤山,清康熙廿三年(1684年),王璋以台湾(时属福建的府建制)生员的身份来福州应试,中选第六名举人,为台湾府第一个举人,后为官清正,名闻天下。《台湾府志》、《福建通志》均载其事迹,子孙繁衍甚多。沙格原属惠安,今划归泉港区。沙格王姓与凤山王姓同属“琅琊衍派”,同为王忠孝族亲。村里沙格宫又名灵慈宫,祀海神妈祖。1985年台湾族亲捐献巨资全面重修,既保持清代建筑特色,宫貌又焕然一新,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洛阳镇和高雄市王姓的南山衍派 福建省惠安县洛阳镇街上万口人丁,王姓人口占7000多人,属“太原衍派”,在洛阳街繁衍后又分两个支派:一曰“南山衍派”,一曰“仕旦衍派”。街上有南山衍派王氏祠堂,祠前高悬“开闽世胄”匾额,中厅奉闽王塑像,殿上挂着“南山衍派”横匾。20世纪80年代修缮一新。清中叶南山衍派大房王清池渡海台湾,先在高雄定居,随着家业发展,子孙兴旺,扩展到台南各地,人口众多,两地宗亲时有来往,并捐资修祠堂。 诏安和宜兰、桃源奉龙潭家庙 龙潭家庙在福建诏安县秀篆乡,它不仅是秀篆乡王、游二姓共同家庙,而且也是台湾宜兰县、桃源县各地王、游二姓宗亲祖籍地共奉的家庙。怎么会有两姓共祀的家庙祖祠?说来有趣。 琅琊王懿忠之后王前溪,于明永乐十二年(1414年)从宁化县石壁村移来秀篆村定居,成为王姓始祖,其子王先益,过嗣当地游家,改姓游,铸铁为生。过继后游姓子孙繁衍散居秀篆的龙潭、溪、北坑、拱涯洋、安美等村。其中五代孙有人跟随俞大猷抗倭,立下战功。俞大猷赐他“四勇奇勋”匾额,遂建龙潭家庙,八代孙游廷院跟随郑经居台,其子游一涵也居台湾繁衍子孙。而原来王姓自先益出嗣后,人丁衰微,所以居台十三代孙游祖送又回继王姓为嗣,使王姓人丁再度兴旺。这样,龙潭家庙便成了王、游二姓共同家庙,家庙大门灯笼两面分别写着“王”和“游”。 龙潭家庙占地五亩多,规模宏大,飞檐高耸,主祠三进,层列有序,护屋两立,屋宇相联。三大厅,八个天井,大小房72间,碑刻记述历次重修情况,台湾都出资参与。游祖送还从台湾带回茶树、柳树和罗汉松,种在龙潭家庙附近,至今生长茂盛。每逢春节、元宵和端午,王、游两姓乡亲家家户户门口都插上柳枝和罗汉松枝,婚庆喜事也在嫁妆上插上柳枝松枝,成了表示怀念对岸亲人的民俗了。 坑北与田中央王姓一脉相承 坑北村在福建省东山县,明朝初年,漳浦王姓来东山石坛村开基。明中期石坛村王姓有人徙居中部建村,村址建在一条大坑的北面,因称坑北村之名,传至今已廿三代了。清康熙年间,坑北村九代孙王养仔考中武举人当官,带领一批族人跟随官员福康安到台湾,在淡水开基立世,子孙繁衍至嘉义等地。乾隆年间,十三代孙王冠仔又随带一批族亲往台湾建业。同治年间王马体也同王姓乡亲在台北开辟一个村庄,称作田中央。两岸族亲昭穆相同,即辈序均用“原礼私仁衙,太宗百岁齐;公阳开天地,状元宰相家”。两岸族亲保持相同民俗,每年二月初二日和八月初二日举行春秋二祭。王马体在台北发家后,寄回六百枚银元,在坑北村建造一幢房子,坐北向南,落成后王马体携带太太回来祭祖扫墓,探望乡亲,并在屋后手植一棵榕树。至今,这座房子保护完好,人称“台湾厝”,厝后榕树盘根错节,枝叶繁茂,成为坑北村和田中央渊源关系的见证。 卦山村与台湾宗亲来往 卦山村位于福建省南靖县梅林乡天岭山中,是南靖通往龙岩、永定必经之路。村里王姓种德堂,属琅琊衍派,奉一世祖王维岳,与台湾王氏族亲有亲密的渊源关系。 王维岳福建平和县人,独生女王三娘,招赘陈荣甫为嗣,约于明末清初徙居卦山村,至今全村王姓120多户500多人。历代逃荒外出谋生很多,族谱记载到台湾开族有九代孙王仕政、十一代孙王天佑、十二代王成生、十三代王位和王养、王使、王回、王锦四兄弟、十四代王定子、十七代王秀坤等人,居台主要分布台北市的仕林、板桥、大稻埕,台南的牛埔仔庄,嘉义的小梅村等地,按祖籍地不同房头,分为伯戎派和法嵩派。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两岸宗亲常来常往。道光年间,卦山村宗亲王宜信往台湾探亲,王仕政裔孙家业发展,带头并发动捐献许多大洋为种德堂购买田地产业,收租作每年清明祭祖费用。同治己巳年(1869年),牛埔仔庄光裕堂三房派嗣孙捐148元银洋重修祖祠。族谱记载台湾捐银还有王朝辉、王阿赐、王基山等18人。卦山村十九代王新若,1927年11月赴台探访宗亲,留下《旅台日记》,至今由其孙子王幸德、王文德兄弟保存,是关于两岸宗亲关系的珍贵资料。 (题图:惠安县王潮墓) 福建王姓迁台录 郑金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