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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时的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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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时的问题分析

毕业论文设计存在的问题的写法如下:

要从寻找前人研究的不足处和错误处选题,在前人已提出来的研究课题中,许多虽已有初步的研究成果,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还有待于丰富、完整和发展,这种补充性或纠正性的研究课题,也是有科学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的。

摘要表述混乱,没有掌握摘要的基本原理,主要目的没提炼出来,交代的方式含糊,结果含糊,只要和正文毫无关联。英文摘要的翻译水准不高,多数用翻译软件直接翻译出现大量语法语病问题。还有一点就是正文在老师指导下有重大修改意见后在摘要里忘记体现也是时常会出现的毛病。

文章的论证无逻辑性,毕业论文中论证缺乏逻辑,如论点不明确,与选题不符,观点是观点,材料是材料,两者不能融为一体,论据不支持论点,不能将感性认识通过判断,推理,论证上升到理性认识,论证与结论之间不能对应甚至矛盾等。

行文不严谨,文章要体现科研能力,一般错误有思路不明确,概念解释不清晰,下定义不够力。还有为了达到全文字数要求行文_嗦凑字数的,用一些材料大量引用没有自己观点。最致命的是前后没有关联性,问题提出没有解决方法阐述。

毕业设计存在的问题如下:

问题:

1、提炼不够彻底。理论性成果的提炼缺乏依据,较少涉及研究期间所发表或获奖的科研论文等材料。

2、反思不够深入。对研究中存在问题的揭示仅局限于研究进度、成果数量等方面。

3、形式不够多样。在所见的中期检查报告中,研究成果的呈现一般以理论性成果为主,理论性成果的呈现又以论文为主。

解决方法:

1、对存在问题反思的深入程度,直接关系到后续研究科学性和有效性的发挥。对存在问题的反思,不仅要关注研究进度、成果数量等表层现象,更要关注研究的深层表现,如关注方案实施的计划性,审视研究方案有无按计划实施,实施的成效怎样。

2、研究成果的形式不宜局限于理论性成果,实践性成果和技术性成果同样需要进行总结和提炼,并与理论性成果互为补充,相得益彰。

3、理论性成果中,如在科研论文以外,能呈现宏观大气的阶段性总结论著、具体而微的系列研究报告,更能凸显课题的研究价值和学术品位。

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内容:

论文中期检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选题质量、开题报告完成情况、阶段性成果、存在主要问题以及老师评语。

1、选题质量:主要填写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能否体现综合训练要求;题目难易程度;题目工作量;题目与生产、科研、经济、社会、文化及实验室建设等实际的结合程度。

2、开题报告完成情况:根据自己在各方面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写明是否完成了这次设计的选题及开题报告。

3、阶段性成果:在写论文的各个过程中,取得的实际成果。

4、存在主要问题:在写论文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法。

5、老师评语:指导教师对学生在毕业实习中,劳动、学习纪律及毕业设计进展等方面的评语。

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重复率高,现在对本科生的论文要求更严格了,不仅要写足字数,选好论题,精准叙述,最重要的就是要原创,查重率要低于百分之二十。

毕设选题难度过高,难以完成解决方案:选择合适的毕设题目很关键。可以从自己的兴趣爱好出发,选择自己熟悉的领域或者是最近比较热门的研究方向。同时,要考虑到毕设的难度和可行性,不要过于追求高难度的题目,而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和时间安排来选择。缺乏相关技能和知识解决方案:毕设往往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技能和知识,如果自己缺乏某些方面的技能和知识,可以通过学习和实践来弥补。可以通过阅读相关文献、参加培训课程、请教导师或者同学等方式来获取所需的技能和知识。数据收集和处理困难解决方案:数据是很多毕设的关键,但是数据的收集和处理往往是一项很耗时、困难的工作。可以通过收集公开数据集、使用现有的数据处理工具或者自己编写代码等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同时,要注意数据的质量和安全性,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保密性。缺乏实验和测试经验解决方案:毕设往往需要进行实验和测试,但是很多学生缺乏相关经验。可以通过参考相关文献、请教导师或者同学、参加实验室的讨论等方式来获取实验和测试方面的经验。同时,要注意实验的设计和执行,保证实验的可靠性和有效性。论文写作和排版困难解决方案:毕设的最终成果是一篇论文,但是很多学生缺乏论文写作和排版方面的经验。可以通过参考相关文献、请教导师或者同学、参加论文写作和排版的培训课程等方式来提高论文写作和排版的能力。同时,要注意论文的结构和语言,保证论文的逻辑性和表达清晰。

问卷的设计与分析毕业论文

问题一:调查问卷要放在毕业论文的什么位置 具体的看你是什么问卷调查,按照一大部分的情况是放在最后,问卷的话你可以到我要调查网上设计问卷,到时候打印也比较方便 问题二:本科毕业论文的调查问卷至少多少份呢? 本科的话随意一点就可以了,不需要太较真的,少一点100份,多一点2-300份,本来就是瞎编的 问题三:毕业论文中的调查问卷需要附在论文后面吗 (一)主题的写法[2] 毕业论文只能有一个主题(不能是几块工作拼凑在一起),这个主题要具体到问题的基层(即此问题基本再也无法向更低的层次细分为子问题),而不是问题所属的领域,更不是问题所在的学科,换言之,研究的主题切忌过大。因为涉及的问题范围太广,很难在一本硕士学位论文中完全研究透彻。通常,硕士学位论文应针对某学科领域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展开深入的研究,并得出有价值的研究结论。 (二)题目的写法 毕业论文题目应简明扼要地反映论文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忌笼统。由于别人要通过你论文题目中的关键词来检索你的论文,所以用语精确是非常重要的。论文题目应该是对研究对象的精确具体的描述,这种描述一般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研究结论,因此,我们的论文题目不仅应告诉读者这本论文研究了什么问题,更要告诉读者这个研究得出的结论。 (三)摘要的写法 毕业论文的摘要,是对论文研究内容的高度概括,其他人会根据摘要检索一篇硕士学位论文,因此摘要应包括:对问题及研究目的的描述、对使用的方法和研究过程进行的简要介绍、对研究结论的简要概括等内容。摘要应具有独立性、自明性,应是一篇完整的论文。 (四)引言的写法 一篇毕业论文的引言,大致包含如下几个部分:1、问题的提出;2、选题背景及意义;3、文献综述;4、研究方法;5、论文结构安排。 问题四:含有问卷调查的毕业论文怎么把问卷内容加进去 直接复制粘贴进去啊。然后下面就是那么调查的情况啊 问题五:是不是所有毕业论文都要有问卷调查? 这个不一定的,一般有要求让写的就写,一般没有要求的就不用写 问题六:调查问卷类的本科毕业论文,需不需要证明自己发放过问卷?比如上交那些问卷什么的? 100分 正常情况下是需要的,因为原始数据需要存档的,不懂你老师需不需要看了。 我写论文的时候直接交调查报告给老师的,你根据真实数据写得有理有据就好,老师一般不会为难你,安啦 问题七:如何将调查问卷放入毕业论文 没有强制规定,一般都是放在文章末尾的附录的。有问题可以帮你解答。 调查问卷又称调查表或询问表,是以问题的形式系统地记载调查内容的一种印件。问卷可以是表格式、卡片式或簿记式。设计问卷,是询问调查的关键。完美的问卷必须具备两个功能,即能将问题传达给被问的人和使被问者乐于回答。要完成这两个功能,问卷设计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如时间顺序、类别顺序等,回答方式可以分为量表应答式、开放式、封闭式。 问题八:大学毕业论文调查问卷有效问卷的比例 原创,没问题的!!! 问题九:毕业论 *** 的调查问卷 每道题都要分析吗? 调查问卷并非每一个调查的项目都需要分析 但是要选取很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去研究的操作的调查问卷很多的

根据问卷分析结果去整理讨论部分的内容

毕业论文问卷调查制作方法:

1、设计问卷。首先你要知道自己研究的主体,比如你研究的主体是某小学的英语课堂学习情况,那么你最低需要设计两份问卷,问卷一针对老师,问卷二针对学生。同时你也可以采用对比分析法或者访谈法,在收集其他方面的数据跟资料。

2、问卷设计一般本科10-15道题,一份问卷,硕士一般15-25道题一份问卷,题不要多,不要重复提问,可以细分。

题目设计多为单选题,多选题尽力少一点,不然论文分析不好写,此外,还需要注意分数档位的设计,像是1-10分,这样其实你统计完了就是十个表格,而且相差不大,最好可以是不满意,一般,满意,非常满意。

3、问卷设计完成后发放收集数据。第一种就是打印出来,去你需要调研的地方发放,一般本科生在这个方面难度比较大,除非是平时就有这方面经验的同学,因为这个需要时间,而且很多人不愿意给陌生人填写问卷,因此收集起来比较困难。

第二种采用网上问卷统计方式,比如:问卷星,调查派等,在网上发放,然后回收,上面会显示调查结果。回头你把彩色表格改成三线格,可以直接用于论文中。也可以找其他好用的问卷软件。

4、当你的问卷回收率高于75%,那么你这个问卷就可以作为毕业论文的问卷分析使用了,如果低于75%则不能,一般学校要求回收率不低于90%。也就是十个人中,最低有九个给你填写了问卷。

5、应用于论文中,在统计数据与分析环节、问题凸显现状环节、常规类分析环节(比如根据这个问卷调查的结果你发现了哪些影响因素很重要等)、结果分析类环节(比如根据这个问卷调查的结果,你能给出什么建议)。

今天的我总结几个毕业论文问卷分析的几点建议,希望能帮到各位看官 PS:此处的问卷分析,仅代表具有量表的问卷分析。 因为成熟量表往往经历了现实的考验,其信度和效度达标的概率比较大。 而自己设计的量表,很容易出现信度和效度检验结果惨不忍睹的情况。 这样我们在处理信度分析,探索性因子分析,甚至验证性因子分析的时候,都能游刃有余。 另外如果题目是2个,因子分析KMO值是一定等于的,而一般我们最低也得吧 为了信度和效度能出一个比较好的结果,在文字描述部分,同维度的各个题目,尽量能给一些心理暗示,或者描述上尽量相近,这样能使得维度内的题目的相关性较好,从而信度和效度也不至于太差 一般达到就可以了,以上更好。最好是把每个维度的信度都求一下,然后总体再求一个。这个一般没什么难度,也很容易通过。如果你的数据信度不行,那就进行下项目分析,将高低分样本中不具有区分度的样本删掉。 只求量表的KMO值和巴特利球形检验值。这可能是效度检验的最低要求了。除非导师认同,最好不要仅用这两个值 大部分的同学都会用到的,也是比较不容易通过的一个分析。 遇到最多的问题莫过于,假设题目的维度归属,跟实际出的结果不一致。 碰到这种情况,一般进行如下处理: ①只有少数题目不匹配 要么直接删掉,要么暂时保留 ②绝大多数题目不匹配 从新设计量表,重新收集数据,重新来过吧 若非特殊情况,不建议使用。因为实际收集的问卷数据要想探索性因子分析+验证性因子分析,各个指标均达到理想值,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如果你看到某某人的论文中用了这样的检验方法,指标非常漂亮,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其大概率是改过数据了。 特殊情况1:模型验证阶段,使用AMOS结构方程,导师要求效度检验阶段使用验证性因子分析。 特殊情况2:模型验证阶段,未使用AMOS结构方程,导师也要求效度检验使用验证性因子分析。(导师傻x) 这里特别提一点,显著性的p值代表的是两者是否相关,皮尔逊或者斯皮尔曼系数代表的是相关性程度。 显著性检验通过了,皮尔逊或者斯皮尔曼系数大小才有意义,绝对值越大相关性越大,正负代表正相关与负相关。 显著性通过了,但是系数偏小,那相关性也是显著的,只是两者是存在显著的弱相关性,而不是系数小就代表不相关。 可能是最简单的模型了,将自变量和因变量放进,直接跑就行了。 ①要不要放控制变量 这个随意。 如果放控制变量,尽量放一些层级类的变量,不要放多分类变量。 层级变量比如学历(初中,高中,大学,硕士) 多分类变量比如职业 层级变量的赋值尽量与其题项对应。 如果放了多分类的变量,尽量删掉,如果想保留最好做成虚拟变量 ②用标准系数还是标准化系数 标准化系数。 ③要不要做VIF共线性检验 若非导师要求,那就不做。 ④r方多大算好 这个指标没有非常严格的标准,而且跟导师的价值观有非常深刻的影响。 对于现实收集的数据而言,个人认为,一般大于就好了。 不过我遇到过大于,导师也认为可以接受的情况。 这是一个仁者见仁的问题 从科学的角度来看,应该与你研究的场景有密切的关系。 但是,中介效应模型要比调节效应模型容易出通过,而且解释起来也不那么绕口。 所以,如果不是想给自己挖坑,那就用中介效应模型吧。 快捷验证中介效应模型的方式(快速确定是否存在中介,非正式使用) 条件1,中介变量,自变量和因变量,相关性都显著 条件2,自变量和中介变量关于因变量的回归模型,中介变量的系数显著 如果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中介效应一定显著,如果条件2中的自变量也显著,那么就是部分中介效应,如果不显著就是完全中介效应。 另外极少数情况是用sobel来检验中介效应的 如果不是导师要求amos验证中介效应,尽量用spss回归的方式检验中介效应。 快捷验证条件效应模型的方式(快速确定是否有调节效应,非正式使用) 先将调节因子计算处理(标准化后的自变量和中介变量相乘即可) 自变量,调节变量和调节因子关于因变量的回归模型,调节因子的系数显著。 公众号:alone5400

法律毕业论文设计问题分析

刑法具有保护价值与保障价值,而刑法保障价值作为刑法保障功能之价值彰显,具体表现为刑法保障国民利益价值和刑法保障被告人特定利益价值。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刑法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在我国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及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时代背景下,各种工业和城市污染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当前,超标排水、排气、排污、重金属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给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为了及时采取有效 措施 ,打击环境犯罪,用法律途径惩治环境犯罪行为,促进我国社会生态环境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犯罪的刑罚迫在眉睫。因此,本文将在分析当前我国环境犯罪相关刑法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完善环境犯罪刑法做进一步的研究,以为打击、惩治环境犯罪提供充足的法律依据。

关键词:环境犯罪;刑法;问题完善

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保障,然而当前人类对生态环境的不断破坏已经给社会的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威胁。进一步完善环境犯罪相关刑法,既能充分发挥刑法在惩治违法犯罪行为方面的 教育 、震慑、惩治作用,又有利于帮助人们树立环保意识、规范环境保护行为。然而当前我国相关的环境刑法还不完善,其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彻底。因此,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犯罪的相关刑具有重要意义。

一、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的重要性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由于人类前期的对生态环境的不断索取和破坏,导致当前雾霾、全球变暖等环境问题严重威胁着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使得很多国家纷纷走上了通过立法来打击环境犯罪的路子。因此,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法是保护我国当前生态环境的必然选择。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也带来了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为了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来改善当前生态环境。近年来,国家提出了一些环保策略,对改善生态环境有所帮助但效果有限,导致我国的生态环境仍然在不断恶化,环境污染问题正逐步由城市向农村扩展,污染程度也在不断加大。研究表明,生态环境破坏给我国的经济带来了严重的损失,水土流失、酸雨等环境问题的不断加剧给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也带来了越来越严重的影响。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要想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控制环境犯罪行为,离不开环境犯罪刑法的不断完善。特别是针对当前我国现行环境保护环境相关法律中存在的系列问题,进一步促进我国相关刑法的完善已经迫在眉睫。

二、当前我国环境犯罪刑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保护客体、保护范围不明确

在对我国当前环境犯罪相关法律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发现当前我国法律中对环境犯罪的客体的界定十分不明确,有时甚至存在无法确定环境犯罪客体的现象。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离不开传统的立法模式,由于当前我国相关环境犯罪的刑法立法仍然采取传统的立法模式,而环境犯罪又具有一定的独特性,最终导致环境犯罪客体界定模糊的问题。此外,我国环境犯罪的保护范围也不明确,我国当前的环境犯罪刑法虽然对常规的环境违法行为做了相应的规定,然而却对水土流失、噪音污染、非建筑引发污染等新的环境问题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处理一些环境犯罪行为过中出现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问题。

(二)归责不科学

当前我国的环境犯罪刑法对环境犯罪的归责方面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现象,并缺乏有效的追责机制。虽然我国社会各界对环境犯罪行为都普遍持有一种批判的态度,然而对环境犯罪的惩治方面仍然存在低限度处罚的问题,甚至对于一些环境破坏行为就采取警告、行政处罚、经济制裁等措施一了了之,而没有严格的明确责任。这些现都,不利于保护我国当前的生态环境,反而为一些个人和企业进一步破坏生态环境带来了可乘之机,必然会导致我国的环境问题和环境犯罪行为的不断加剧。

(三)对环境危险犯规定不足

一般而言,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危害结果是当前我国现行环境犯罪法律来界定环境犯罪行为的必要条件,然而由于环境犯罪具有持续时间长、行为持久性等特点,必然导致以此来惩治环境破坏行为不但根本无法起到预防和惩治环境犯罪的刑法立法目的,而且还会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及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不可扭转的影响。当前,我国这种事后处理的环境犯罪刑法模式使得刑法预防和惩治环境犯罪方面的作用无法充分发挥。因此,进一步完善环境犯罪刑法对环境犯罪危险犯方面的规定,明确环境犯罪的范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立法不完善、可操作性差

在充分调查和研究当前我国现行环境犯罪刑法的基础上,发现当前我国现行的环境犯罪刑法将环境犯罪行为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同等对待处理,这根本无法满足打击和惩治环境犯罪的实际需求。从本质上而言,环境犯罪行为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环境犯罪对社会带来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而言要比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对社会带来的影响更大、更深远。因此,当前我国现行环境犯罪刑法中这一规定根本无法体现对环境犯罪的惩治决心和重要威慑力,导致对环境犯罪的处理可操作性差。此外,当前我国环境犯罪刑法对一些环境犯罪行为的相关罪状存在描述迷糊、界定不明确等一些纰漏和问题。

三、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的相关思路

(一)进一步明确界定保护客体及保护范围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国当前环境犯罪刑法中存在保护客体、保护范围界定模糊的现象,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法首先要明确界定犯罪客体和保护对象,才能充分发挥我国环境犯罪刑法在保护当前生态环境方面的重要职能和有效作用。其次,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法还要进一步扩大对环境保护的范围,特别是针对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出现的新的破坏环境的问题。环境犯罪刑法只有,不断的从保护生态环境的层面寻找新的突破口,才能够真正的发挥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和有效性。

(二)明确环境犯罪的相关责任

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环境问题不断突出,一些个人和企业环境破坏行为和环境犯罪屡教不改,部分社会个人和群体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这些现象的存在与环境犯罪刑法打击力度不够、归责不明确之间存在直接的关系,导致我国环境犯罪刑法根本无法充分的起到预防和惩治环境犯罪的作用。因此,我国环境犯罪刑法必须进一步明确对环境犯罪的相关责任,加大对环境犯罪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的起到预防和惩治环境犯罪行为的效果。

(三)增设危险犯的规定

危险犯,即“以行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险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当前,我国现行环境犯罪刑法中没有对危险犯的相关规定,而增设对危险犯的规定可以有效地预防以破坏结果来规定犯罪而带来得对环境破坏不可扭转的损失。在我国环境犯罪刑法中增设危险犯的规定,能充分发挥刑法对环境犯罪的预防作用,可以在环境破坏最终结果发生前采取有效的措施对环境破坏行为进行遏制,以达到达到惩治环境犯罪的目的。

(四)设置独立立法体例

通过对当前我国环境犯罪刑法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发现当前我国并没有对环境犯罪设置独立的犯罪类型,而将环境犯罪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混为一体,这必将会影响环境犯罪刑法对环境犯罪的打击和惩治力度。因此,我国必须采取对环境犯罪独立立法的相关措施,基于环境犯罪的本质及特点出发,通过独立立法来加大环境犯罪刑法的威慑力和法律效力,以充分发挥其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总而言之,环境犯罪刑法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针对当前我国现行环境犯罪刑法中存在的系列问题,我们必须不断的完善环境犯罪刑法才能够应对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而出现的环境问题,才能真正的起到提高人们环保意识,打击、惩治环境犯罪行为的重要目的。

[参考文献]

[1]李立明.目前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的现状及其研究对策[J].上海 财经 学院,2013,13(09):116-126.

[2]张文丽.分析我国环境犯罪立法完善的重要性[J].江苏经济管理学院,2011,13(05):118-125.

[3]王关媛.我国环境犯罪的几个基本问题[J].吉林财经学院,2012(07):120-126.

[4]徐梅玉.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的着力点论析[J].湖北工商学院,2012,13(11):119-124.

[5]李立旺.我国环境犯罪刑法完善的有效途径探讨[J].浙江经济学院,2011,11(15):132-136.

一、将食品安全犯罪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食品安全犯罪既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也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食品安全犯罪则主要侵害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无论从质上还是量上考察,对不特定多数人的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对公共安全的破坏显然重于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因此,将食品安全犯罪归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更符合其罪质,符合刑法对于食品安全保护的目的,实践中能更有效的对食品安全犯罪进行打击。

二、扩大食品安全犯罪规制的行为

《食品安全法》在食品的包装、加工、运输、销售等一系列环节设立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对有可能会对食品安全产生影响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规定。而目前刑法中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刑事责任只体现在生产、销售环节,其他方面在刑法中并没有体现。实际上在食品流通的其他环节同样可能发生严重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应扩大食品安全犯罪的客观行为,从单一的生产、销售行为扩大到包括包装、运输、贮藏等一系列行为上,从而更好的全方位对食品安全进行刑法保护。扩大刑法关于食品安全犯罪本罪的打击范围。

三、食品安全犯罪的主观形态包括过失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刑法立法中,都不同程度地对社会公共安全犯罪规定了过失危险犯。美国食品安全犯罪普遍遵循这个原则。这种责任原则不要求原告明确证明缺陷的存在,并且原告不需要证明产品缺陷是造成损害的原因。在我国,故意犯罪占较大比例,因为绝大多数食品安全事件是由不法生产经营者为谋取暴利而人为造成的。但是因过失行为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事实应引起我们的关注。食品安全犯罪不能只惩罚故意犯罪。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中,除了食品监管渎职罪外,因重大过失引起的严重食品安全事件,只能间接适用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食品犯罪的主观罪过包括过失,那么,我们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将更加全面有力。

四、细化罚金适用标准

《食品安全法》中罚款标准是根据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的不同而确定不同幅度的罚款。采取特定数额制和倍比制两种立法模式,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的罚金也可考虑采取同样的立法模式加以规定。

(1)设置食品安全犯罪罚金的最低数额。原则上罚金的数额应高于食品违法行为所要承担的罚款数额。(2)对罚金刑量刑幅度细化,对食品安全犯罪的主观、客观行为、危害后果以及犯罪人是否为累犯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防止出现量刑的畸轻畸重,实现食品安全罪责刑一致。(3)针对自然人犯罪与法人犯罪设置不同的罚金刑体系。法人食品安全犯罪的罚金数额要高于自然人犯罪的罚金数额,以区别对待,实现不同的惩治效果。

五、增设资格刑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犯罪分子从事食品安全犯罪的可能性,必须增设相应的资格刑。《食品安全法》中虽规定了资格处罚措施,如吊销卫生许可证、停止生产经营等。这种打击和威慑效果明显不足:行政处罚措施力度小,且没有具体禁止从事生产经营期限的限制。

鉴于食品安全犯罪往往是滥用自身的某些资格和优势实施,因此,对食品安全犯罪资格刑进行设置时,从业禁止等资格刑可适用于生产经营者;强制破产可适用于单位。根据犯罪的情节不同和危害后果严重程度,对食品安全犯罪人处以禁止从事食品生产和经营的不同期限的刑罚。在具体设置资格刑时,要针对不同种类的犯罪,选择相适应的资格刑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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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汉语言文学论文开题报告

物业管理中的法律热点问题研究 物业管理是现代化城市和房地产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作为一个新兴的专业行业,对于我国法律而言,它还是一个崭新的领域,我国还没有关于物业管理的国家立法,只存在一些立法技术高低不一、立法权限各不相同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规章。目前我国房地产业加速发展,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亟需探讨研究,物业管理立法亟待完善健全。现就青岛市或全国物业管理事务中出现的几个热点问题加以分析,以供立法或实务操作中参考。 一、物业管理中的基本法律关系和法律调节原则。 物业管理中涉及的法律关系相当复杂,主要有以下三种基本的法律关系。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关系。即物业管理公司接受业主委员会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委托,对物业进行管理而相互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它是物业管理中最基本的一种法律关系。2、物业管理中的行政管理法律关系。指行政机关对物业管理活动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等主体相互间的法律关系进行的法律控制或调节。如对前期物业管理活动、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物业管理收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的法律调节。3、业主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指业主之间根据有关规定,通过民主协商,制定本物业的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物业管理基本制度等,共同遵守,实现物业小区的自治管理。 笔者认为,鉴于物业管理具有维护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双重特性,对于其中纷纭复杂的法律关系,法律调节应坚持以业主自治为基础,同时适当加强政府调节和监管。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法律关系中,对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方式、收费等,应坚持以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一致为原则。目前,我国地方规定均对物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或政府定价,这只是我国物业管理发展初期的过渡性产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应逐步交由市场进行调节,以提高物业管理的水平与效率。而对于前期物业管理活动、业主大会的召开、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以及物业管理公司资质审定等行为,基于对业主利益的维护和上述行为的特殊性,应适当加强政府管理和立法调节。至于业主间的法律关系,应坚持以业主协商自治为原则,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允许业主通过制定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以及物业管理基本规则等,协议约定增加或放弃有关权利与义务,以实现对物业积极有效的管理。 二、业主委员会的诉讼地位。 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权力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它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这种制度设计实现和保障了众多业主对公共事务的民主高效的管理。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有权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部事务进行自治决定,但对外能否直接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呢?在此,有必要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加以探讨。 实践中,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已非常普遍,其主要源于地方法规的认可。而业主委员会对侵犯业主利益的当事人能否代表业主直接提起诉讼呢?要解决这个问题,应分几个层面加以分析。首先,业主委员会以何身份参与诉讼呢?个人认为,业主委员会并非企业或社团法人。部分地方法规直接将业主委员会界定为社团法人,笔者以为不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社会团体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而业主委员会本身是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维修基金等皆属于全体业主。那么,业主委员会应作为何种身份参加诉讼呢?笔者以为,立法上可将其界定为其他组织,以实现其参与诉讼保护业主利益的目的。其次,业主委员会是直接作为原告还是做为业主的代理人进行诉讼呢?业主委员会起诉之目的并非为了其本身权益,主要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因此,不论全体业主共有财产或部分业主共有权益受到侵犯,业主委员会只有经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授权,才能参与诉讼。最后,业主如何授权业主委员会代理诉讼呢?对于全体业主的共有权益,可按照业主公约或业主委员章程有关诉讼的规定,或直接进行诉讼或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诉讼,其判决结果对全体业主有约束力。对于部分业主共有权益受到侵害时,则必须另行具体授权。不论属于上述何种情况,均应向法院提交上述有关授权文件,或业主公约或业主委员会章程或业主授权委托书。 有鉴于此,未来立法应直接明确规定以下内容。1、或立法规定: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依照业主大会的规定,可以对外行使以下权利:代表全体业主参加诉讼,以及办理为参加诉讼而委托律师。当然,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则要相应制定有关程序,如决定诉讼或选择律师的表决权比例。2或立法规定:全体业主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业主委员会有权直接提起诉讼,全体业主承担后果或责任。惟有如此,才能避免业主逐一授权诉讼的繁琐程序,节省诉讼成本,并实现物业公共管理的高效运转。 三、承租人在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关系。 我们知道,业主指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其基于产权所有人的身份,通过业主管理委员会,聘用物业管理公司和接受物业管理服务。承租人作为非产权使用人,其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呢?其行使权利与义务的根据又是什么呢? 部分地方法规规定,非业主使用人与业主享有同等权利与义务,并一起参加业主大会;或列席业主大会,并享有建议权、知情权。但各地规定均不完善或具体。 本人认为,承租人租赁的物业并非简单的物理性质的房屋。现代意义上的物业,应为附有各种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要求居住者接受物业管理制度制约的物业,即物业含义已向人文化发展。因此,承租人使用物业时,应有权享受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并必须接受物业管理制度的制约。 但我们必须知道,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既存在共同利益,也存在利益冲突,因此二者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应该是不一致的。非业主使用人一般不关心物业的长期利益,不愿过多注意养护物业公用部分,作为业主也可能不关心在出租期间的物业管理质量。因此,应采取一定的权利架构互相制约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以达到对物业的精心养护。 笔者认为,应区分不同的权利与义务,有些可由法律直接规定由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享有和承担,有的则应根据非业主使用人与业主间的约定来确定。对于一些非业主使用人生活必不可少的权利和保持物业小区生活环境所必需的义务,应由法律直接规定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同样享有和承担。比如,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而对于其他的权利与义务,应尊重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间的约定,以使民事交易更为灵活,充分发挥物业价值。另外,业主与承租人间的关于物业管理费用交纳的约定,毕竟属于双方间的合同关系,在未得到物业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若承租人欠交物业管理费用,物业公司应有权向物业所有人催交。 四、关于前期物业管理 广义的前期物业管理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对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即物业公司在项目建设前期接管物业之前,参与物业的规划、设计及建设,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建成后的物业能满足业主或使用人的需求。另一方面,则指物业公司对物业实际接管后,按照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对物业进行实际管理。狭义的前期物业管理,只包括后一项内容。我们目前常谈的物业管理,也是指狭义的物业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我国目前房地产开发实践中出现不多。其实,它有着重要的意义:物业管理企业在规划设计和建筑阶段就介入,可以利用其专业知识对规划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一方面使规划设计和建筑满足国家在物业管理方面的技术标准,一方面使其考虑到建成交付使用后的管理要求,更好的衔接规划设计和物业管理,满足业主和使用人的需求。对于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我国立法上没有规定,但在《建设部房地业司关于贯彻建设部第33号〈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第二点指出:“对在建的住宅小区,要按《办法》要求,提前做出物业管理规划和实施方案”。个人认为,在以后的立法中,应当将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进行规定,以更有利于物业管理事业的发展。国家主要应该从保障业主权利和物业管理市场的秩序出发,制定一些基本的程序和最低的标准,至于实际如何介入和介入到何种程度,可以给予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进行选择的自由。 下面主要说一下狭义的物业管理。 1、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的签订主体 1999年10月14日,建设部下发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中,指出该协议的主体甲方为:“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为“购房者(业主)”。该协议对主体的定位有所不妥。笔者认为,首先,在业主未入住物业之前,让物业管理企业逐个与每位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程序上复杂,缺乏可操作性,每位业主是否皆愿意委托该企业进行管理,也有待商榷。同时,它也意味着还存在着另一个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合同,这个合同也应该称为《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其次,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住宅小区房屋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理,并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既然要求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写明物业管理方式,则意味着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应当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因此,将签订与落实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以法定的形式确定为开发商的强制义务,比以逐一与业主签订协议的形式确定为合同义务,更为现实和具备操作性。 因此,个人认为,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应当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购房者只需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对物业管理的方式、物业公司的选聘等事项进行约定即可。但笔者另外不得不指出,建设部《商品房购销合同》95年示范文本第二十条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甲方指定 公司负责业管理,乙方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物业管理规定。”但在2000年合同示范文本中却无此项约定,操作中应引起注意。 2、前期物业管理的期限和费用承担。 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开始时间,各地立法分歧不大。一般皆规定为在业主入住前开始,即在物业出售前就应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以便迎接业主入住和方便业主生活,至于具体的开始时间,可由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协定。 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结束时间,一般规定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后。该项内容一般由各地立法直接规定,主要基于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时对业主使用物业的保障。 重要的问题是,前期物业管理费用应由谁承担?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承担。如《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新建物业投入使用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聘用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前的前期物业管理,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这里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若因各种原因导致业主委员会不能按规定及时成立或成立后未选定委托物业公司,此时仍由开发商无限期承担,未免有失公平。 另一个问题是,从实际使用的角度。应坚持谁使用谁付费谁受益的原则,即业主入住后,不管业主委员会是否成立,皆应由业主按其物业建筑面积交付费用,至于未售出部分,则理应由开发商承担。关于此,《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有可借鉴之处,其第四十六条规定:“自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承担;自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和买受人按照住宅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该条规定比较合理,但尚有以下问题不能解决。即若“自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和买受人按照住宅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但住宅转让合同无约定,该费用应由谁承担呢?笔者认为,根据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则应由入住者承担。 五、关于物业管理费用的追缴问题 催交物业管理费用,是令物业管理公司头疼的问题。物业管理欠费,已严重影响到某些物业公司的经营。有些物业公司采取停水停电等激烈措施,以达到收费目的。甚至某些地方立法亦有此规定,如《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住宅区物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拖欠费用的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交者,可以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措施,但应当提前5天书面通知当事人。”该行为是否适当或合法,有待商榷。笔者以为,供水、供电、供气是业主与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之间有偿使用水电气的合同法律关系,业主欠交水电气费,上述公司可以依法予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而物业公司似乎无权利用该手段追缴物业管理费用,最多可以停止对该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对此,我国未来立法上,可借鉴香港或其他国家的做法。香港大厦管理条例规定:只要公共契约有规定,倘若业主不遵守公共契约缴纳物业管理费用,业主立案法团可以将该物业在大厦的权益出售,或者将所欠款向呈报田土注册处登记备案,将该业主在大厦的权益作为抵押,或者扣收住客交给业主的租金,业主立案法团可以要求住客从其应交纳给业主的租金中,扣除业主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用,转交给业主立案法团,凡住客以此扣除的款项视为已交纳给业主。法国住宅分层所有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共有所有权人对所分担的公共费用和负担,以于其享益部分上所设定的法定抵押权予以担保。瑞士民法第七十一二条第九款和第十款确定了保障债务履行的法定质权和留质权制度,关于法定质权,其规定:“分摊给楼层所有人最近三年的费用,楼层所有人未支付时,全体楼层所有人有请求对其应有份额建立质权的权利。”关于留质权,其规定:“分摊给楼层所有人最近三年的费用,楼层所有人未支付该费用时,全体楼层所有人对其房屋内及附属于房屋的设备或供房屋利用的动产,与出租人相同,享有留质权。”美国法律规定住宅所有人在未能履行其费用分担义务时,管理人或实施管理、修理行为之人就该住宅所有人的财产有优先受偿权,此优先受偿权除捐税及登记在前之抵押权外,优先于其他债权。 六、关于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问题。 住宅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对其均有详细的规定。 《办法》规定:“商品住宅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同时规定:“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筑比例向业主续筹。”(笔者在此仅谈及商品房。) 在此,笔者仅提出几个问题,以供实践中或立法中注意。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分别不同情形,对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进行了规定,如对地基和主体工程规定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为5年等。同时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也要求开发商在不同期限内实施住宅质量保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又对此进一步规定 因此,可以肯定,住宅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应该按照上述规定处理,即由开发商或施工单位保修,而不应动用维修基金。因此,有必要对维修基金的使用制订比较详细的管理办法。同时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和业户委员会在动用维修基金时注意审查有关事项。 2、目前青岛市并未严格执行上述《办法》中的规定,开发商销售房屋时,并未代为收取购房款的2—3%的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实践中,继续沿用青岛市物价局、市建委等部门联合颁发的青价房[1998]115号《关于制定青岛市普遍住宅小区房屋共用部位维修费标准的通知》,即按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收取。应注意的是,青岛市《通知》自1998年7月1日起执行,而建设部《办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可见,青岛市地方规定或实践应尽快与建设部《办法》相统一。

同学你好,毕业了就需要面临写论文,对于法学方面的论文不知道你是否确定选题,确定选题了接下来你需要根据选题去查阅前辈们的相关论文,看看人家是怎么规划论文整体框架的;其次就是需要自己动手收集资料了,进而整理和分析资料得出自己的论文框架;最后就是按照框架去组织论文了。需要参考资料我提供给你。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可以直接问我,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毕业论文的问题分析

毕业论文答辩是展示学生研究成果和学术水平的最重要环节之一,考官通常会对学生的论文内容和研究方法提出各种问题和质疑。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问题及应对策略:1. 问题:你的论文研究的问题、目的和意义是什么?对策:在展示你的研究前,重新阐述你的研究问题、研究目的和在研究领域的意义。重点强调你的问题在当今的学术界和实践中的重要性。2. 问题:研究方法是什么?所选择的方法是否正确?对策:分清你的研究方法和方法论。注意解释你所选择的方法的逻辑和理论根据。不要使用错误的方法术语或滥用统计学和数学。3. 问题:你的结论是基于哪些依据得出的?对策:要确保所引用的数据和实例的来源可靠和有效。要清晰说明你收集数据和信息的方法、样本的筛选和分析过程以及做出结论的过程。注意反驳可能出现的质疑。4. 问题:你的论文中的局限性是什么?如何解决这些局限性?对策:不要否认论文中存在的局限性,也不要对有限范围和有限数据抱有不切实际的期望。应该说明为什么认为这些局限性是合理和必要的,并提出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5. 问题:你的未来研究方向是什么?对策:对未来研究方向的提问可能预示对你论文的重要性。要清楚地表达你的研究未来方向,并解释这些方向的逻辑和理论根据。6. 问题:你的论文中的主要贡献是什么?对策:要澄清你的论文内容能够带来什么样的贡献,这对于解决学术问题或者实践应用都有何种重要意义,需要清晰表达。7. 问题:你在写论文的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困难有哪些?如何克服?对策:可以用你的个人经验来回答这个问题并提供具体的实例,以表明你在研究过程中遇到了困难,并详细描述了你如何克服这些困难。8. 问题:你如何证明你的研究结果是正确的?对策:展示你的研究方法和理论逻辑,讲述你如何验证假设并达成结论。同时,也要在结果展示中考虑统计学、方法论和数据分析等因素。9. 问题:你在研究论文的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限制?如何克服这些限制?对策:要说明论文研究的限制,比如数据来源、样本数量和时间限制等,然后解释你是如何克服这些限制的。10. 问题:你的研究仍然存在哪些问题?你如何解决或探索这些问题?对策:这个问题稍微有些类似于5中提到的问题,但更加具体化,研究的问题、范围以及研究未来方向都是需要关注的点。同样需要表现出你的学术兴趣,对于未来的研究有清晰的规划和想法。除了上述常见问题外,还有可能会出现一些更具体、更高水平、更有挑战性的问题,因此,对于论文答辩学生成功的关键在于充分准备,预想到可能会出现哪些问题,并学会在有限的时间内进行精准的回答。总之,在毕业论文答辩中,学生应当有自信、清晰地表达、准备充分、思路严密,如果不确定应如何回答,可以适度表达自己的不确定性,而不是猜测或推测答案。

经过本次论文写作,本人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但由于才疏学浅,能力不足,加之时间和精力有限,我感觉还是有一些不足之处:在许多内容表述、论证上存在着不当之处,与老师的期望还相差甚远。我的论文指导老师是一位治学严谨,要求严格的良师益友,在我的论文形成过程中,他从内容、结构、文字表达甚至标点符号上都严格,只不过在某些方面我还做的不够。许多问题还有待进行一步思考和探究,借此答辩机会,万分肯切的希望各位老师能够提出宝贵的意见,多指出我的错误和不足之处,本人将虚心接受,从而不断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使该论文得到完善和提高。以上是我对自己的论文简单陈述,请各位老师提问,谢谢!

问题:选题脱离实际把握不准。摘要表述混乱。格式不符合规范。文章的论证无逻辑性。行文不严谨。文献使用不规范。抄袭现象比较严重。改进:毕业论文重要性认识的增强。引导学生与指导教师的双向选择。明确毕业论文质量标准。设立学生科研课题。问题。1、选题脱离实际把握不准,指定一个论文题目,是一篇毕业论文的关键点。学校里一般都是指导教师从本专业下达选题计划,根据教学内容和专业定制范文。这样的选题方向一般都能达到教学要求,不会出现较大偏差。但通常的情况是有部分学生在毕业论文写作任务下达之前,就已无社会实践和工作了,导致了毕业论文从选题开始,就几乎成了学生的个人行为。题目自拟,部分同学从始至终都是忽视与指导教师沟通,那么最终导致论文题太宽泛,不符合实际,脱离专业方向等重大问题出现。2、摘要表述混乱,没有掌握摘要的基本原理,主要目的没提炼出来,交代的方式含糊,结果含糊,只要和正文毫无关联。英文摘要的翻译水准不高,多数用翻译软件直接翻译出现大量语法语病问题。还有一点就是正文在老师指导下有重大修改意见后在摘要里忘记体现也是时常会出现的毛病。3、格式不符合规范,有些同学写作时候都比较认真可是全文写完后却不像真正的学术论文,标点不好使用的不得当,错别字连篇,参考文献标注不符合学校标准。整个框架和学术类论文的规范相差较远,论文格式就是文章的一件外衣,但往往上交的文章格式都是五花八门。典型的有标题序号不一致,图表编号不一致,数据不一致,全角半角混用等等。4、文章的论证无逻辑性,毕业论文中论证缺乏逻辑,如论点不明确,与选题不符,观点是观点,材料是材料,两者不能融为一体,论据不支持论点,不能将感性认识通过判断,推理,论证上升到理性认识,论证与结论之间不能对应甚至矛盾等。5、行文不严谨,文章要体现科研能力,一般错误有思路不明确,概念解释不清晰,下定义不够力。还有为了达到全文字数要求行文_嗦凑字数的,用一些材料大量引用没有自己观点。最致命的是前后没有关联性,问题提出没有解决方法阐述。6、文献使用不规范,参考文献是要检索的,在文中没有注明来源,数据资料来自网络没有不明。参考文献每个学校也有特定的格式要求,不了解对网站,书籍,报纸杂志等的标注格式。在不熟悉参考资料引用要求时出现了正文标注于后文参考文献的无法对应。文章不易太年代太久远,引用文献过程。7、抄袭现象比较严重,近两年毕业论文的抄袭现象比较严重,主要途径是都是从网络中截取,拼凑,从学术刊物上摘抄,也有的同学是互相抄袭。直接从互联网下载他人的文章当然是严令禁止的,但拼凑却是屡禁不止。抄袭特别容易出现论文题目略有不同但内容雷同,有的只是顺序安排上略有差异毫无没有创新。

审计毕业论文时政分析题目

1 审计与盈余管理研究 王静 上海交通大学 2008-01-01 硕士 0 159 2 论非审计服务与审计同时开展的可行性 唐爱军 山东工商学院学报 2008-12-15 期刊 0 0 3 绩效审计与中国特色绩效审计模式刍议 管怀鎏 学术探索 2005-10-25 期刊 7 183 4 重要性在网络审计和传统审计中的应用 徐炜; 吴艳 软件导刊 2005-10-23 期刊 0 38 5 审计信息不对称与诚信审计 裘伟廷 贵州财经学院学报 2004-07-15 期刊 1 48 6 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相互关系问题的思考 杨雪峰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07-15 期刊 1 49 7 审计取证模式的发展及我国审计的现实选择 赵丽芳; 李东升 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2-05-15 期刊 1 24 8 计算机审计的理论及其在内部审计中的应用 徐隽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05-03-01 硕士 1 465 9 绩效审计视野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施向阳 厦门大学 2006-08-01 硕士 0 218 10 法务会计、舞弊审计与审计责任的历史演进 刘明辉; 胡波 审计与经济研究 2005-12-30 期刊 9 310 11 试论审计重要性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中的运用 刘安兵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2008-11-15 期刊 0 0 12 借鉴国外税务审计经验 完善我国税务审计制度 付树林 涉外税务 2007-12-09 期刊 1 82 13 审计服务与非审计服务知识溢动效应研究 乔瑞; 余捷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08-04-20 期刊 0 8 14 审计聘约权 审计独立性与公司治理 王兵 广东经济管理学院学报 2006-02-25 期刊 1 75 15 会计审计和质量审核的差异探析 李纪元; 李云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 2006-11-16 期刊 0 14 16 网络环境对军队审计的影响及审计创新 马辉; 马昱 军事经济研究 2003-01-15 期刊 0 4 17 会计审计和质量审核的差异探析 李纪元; 李云 第三届中国质量学术论坛 2008-04-01 会议 0 39 18 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实践与探讨——以广东海洋大学为例 林国高 广东海洋大学学报 2007-10-15 期刊 0 38 19 论加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审计与监督 朱恒金 审计与经济研究 2003-03-30 期刊 5 48 20 内部审计与企业风险管理的协调和整合 黄园园

1,注册会计师审计信用危机治理2,我国内部审计对企业风险管理的作用3,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这类我好多哦,都是最新的.

1.论受托责任与审计发展

2.关于中小企业筹资问题的研究

3.关于企业内部审计与职能的认识

4.我国审计如何应对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

5.论非财务审计范围与体系

6.我国开展管理审计的讨论

7.上市公司筹资渠道与经济效益关联性分析

8.论审计的现代化

9.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比较与分析

10.关于我国企业推广管理会计的状况探索

11. 关于最佳资本结构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

12. 论审计的作用及其发挥

13. 论审计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14. 论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完善

15. 论我国审计体系的完善

16. 投资决策的分析方法

17. 关于敏感性分析

18. 审计学科体系的构建

19. 关于成本差异分析的研究

20. 大学审计学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1.上市公司审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2. 我国政府审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3. 会计事务所管理的若干问题探索

24. 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25. 论注册会计师的知识体系

26. 论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方向

27.对非财务审计发展趋势分析

28.论企业环境审计

29. 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

30.论环境审计的理论基础

31.论环境审计的发展趋势

会计是研究如何对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活动进行计量、记录和预测;在取得以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基础上,监督、控制价值活动,促进再生产过程,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门经济管理学科。审计是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的机构和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检查,评价,公证的一种监督活动。

实践教学

经济学基础、经济法、税法、会计学原理、企业财务会计、企业财务管理、审计学原理、企业财务审计、建筑工程概论、会计电算化、建筑项目预决算编制与审计、审计电算化、会计实训、审计实训、社会调查与社会实习、毕业实习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培养目标

会计与审计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会计专业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及电算化知识,熟悉工商企业、金融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与管理,能熟练地应用各种财务软件处理经济业务,有较强的综合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高级应用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

专业能力

综合运用会计、审计专业知识,承担企、事业机关单位会计、审计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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