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学院招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有三种类型: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学制为5年、高中起点升专科学制为年、专科起点升本科学制为年。对于衡水学院成人高考本科学历学位证的获取,一般需要达到以下要求:1.英语成绩达标(本科在读期间通过学位英语考试),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要求,学位英语目前大部分省份都是统一考试,个别省份取消学位英语,由报考院校单独组织考试。2.课程达标,学位课程一般每个专业都是三门课程,学位课程的成绩一般要求是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平均分达到80分,不过学位课程相对来说都是比较简单的。3.论文(普通本科院校其实对论文要求不是很严格,只要字数达标、格式正确即可)通过上述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学位证书有了一定的了解,总体而言,学位的申请有一定的难度,但是只要努力还是可以拿到的,拿到之后对你的职业发展有一定的帮助。另外,2023年衡水学院成人高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衡水学院自考成考社会报名入口: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和河北省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 (一)衡水学院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衡水学院 2.学校代码:10101 3.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二)衡水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基本信息 衡水学院柴可夫斯基国际音乐艺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隶属衡水学院。衡水学院柴可夫斯基国际音乐艺术学院开展本科学历教育,开设音乐表演、音乐学两个本科专业。以下称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第三条衡水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衡水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衡水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 第七条衡水学院设立招生录取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学校根据河北省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并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和教育部备案。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不预留计划。 第九条学校对符合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依据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在提档和分专业时均承认政策性加分,但承认的加分值不超过20分。学校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学校依据“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 第十条 对文史、理工类或综合改革类进档考生,遵循该生源省份相关投档原则。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省份公布为准。依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档。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时,学校将专业服从调剂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内蒙古考生录取时,对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要求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健康体检合格,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达到生源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 1.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以及美术类各专业使用河北省相应类别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河北省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各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分档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专业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专业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其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以及美术类各专业,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统考(联考、校际联考)专业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政策性加分)×30%。 3.同分考生处理办法: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体育类各专业承认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统考)专业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该省控制线,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四条 英语、翻译、商务英语、应用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审慎填报。 第十五条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和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两个本科专业。音乐学专业教学侧重音乐理论研究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教学侧重“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声乐演唱”三个表演专业方向,非西洋乐器请审慎填报。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该专业以英语教学为主,非英语语种考生请审慎填报。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器乐包括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长笛、小提琴、手风琴、钢琴、古筝、琵琶、二胡、笛子、笙。非以上乐器种类请审慎填报。 第十六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非外语专业,请审慎填报。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以上录取原则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不符的,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执行。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九条 按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分选具体专业。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期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由衡水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衡水学院柴可夫斯基国际音乐艺术学院采用“4+0”培养模式,引入乌克兰国立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师资、核心课程与教材。在中方完成四年本科学业,修业期满成绩符合毕业及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将获得衡水学院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对符合乌克兰国立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由乌方授予学位证书。学生获得乌方学位不以赴乌方学习为必要条件。 第二十三条收费标准 (一)学费说明:经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我校为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各专业学费总额按该专业学年收费标准换算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学生正常(不含重新学习)完成规定主修专业毕业最低学分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我校学分制收费采用按年度预收学年制学费的模式收取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毕业前按照实际所修学分进行核算调整,多退少补。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二)按照河北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每学年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1.优势专业: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060元;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翻译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390元。 2.其他经济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除外)、文学类(外国语文学类除外)、管理学类学科门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600元。 3.其他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学科门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900元。 4.艺术类和体育类学科门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 (三)住宿费: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 (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每生每年50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 以上收费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如遇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收费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衡水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并对品学兼优、学有专长的学生予以奖励;设有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邮政编码:053000 招办电话:,6016910 E-mail: 学校网址: 招办网址: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衡水学院202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学校招生咨询工作人员的建议不作为录取依据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矛盾,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相冲突,以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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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分。根据查询衡水学院官网资料显示,毕业论文答辩需要达到七十五分能通过。衡水学院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衡水学院只是个二本加专科一批的大学,既没那么好,也没那么差。在这里专升本去省会深造的也不少,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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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衡水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普通 高考 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和 河北 省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一)衡水学院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衡水学院
2.学校代码:10101
3.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二)衡水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基本信息
衡水学院柴可夫斯基国际音乐 艺术 学院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隶属衡水学院。衡水学院柴可夫斯基国际音乐艺术学院开展本科学历教育,开设音乐表演、音乐学两个本科专业。以下称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衡水学院与美国中央密苏里大学(University of Central Missouri,简称UCM)合作举办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于 2021 年经教育部批准,2022 年开始招生,具有独立招生代码,学制 4 年,中美联合培养,中外教师共同授课,采用国内 3 年,国外 1 年“双校园 3+1 双学位”的培养模式,即项目学生在衡水学院完成前三学年全部课程,达到美国中央密苏里大学入学条件可在第四学年自愿选择赴美国中央密苏里 大学学习 ;未达到美国中央密苏里大学入学条件的学生可继续在衡水学院修读第四学年课程。符合条件的学生第五学年可继续在美国中央密苏里大学完成数学、数据科学、统计、精算、 计算机 等专业硕士学位 学习 。
第三条 衡水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衡水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衡水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
第七条衡水学院设立招生录取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学校根据河北省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并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和教育部备案。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不预留计划。
第九条 学校对符合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依据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在提档和分专业时均承认政策性加分,但承认的最高加分值不超过20分。学校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学校依据“专业 志愿 清”的录取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
第十条 普通类各专业录取规则
(一)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录取规则。
1.按照“专业+学校”模式投档的批次。学校对进档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因体检等原因不能录取的做退档处理。
2.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的批次。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组内“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即在专业组内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无法满足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体检情况等,将其调剂到同专业组相应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投档分数相同处理办法:投档成绩 (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未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不含 内蒙古 自治区)执行各省投档录取规则。
对进档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即:首先根据计划按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对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择优录取;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后计划有缺额时,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安排完所有专业志愿;若计划仍有缺额,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对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分数相同时,比较高考文化成绩录取(不含政策性加分);若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一条 内蒙古考生录取时,对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艺术、 体育 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要求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健康体检合格,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达到生源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
1.河北省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不含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舞蹈表演[面向体育舞蹈培养]专业)、体育类各专业使用河北省相应类别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照河北省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遇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①美术类、音乐类(含声乐类和器乐类)、舞蹈类、体育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 ×750×,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 ×750×,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在投档范围内,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3)舞蹈表演[面向体育舞蹈培养]专业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专业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河北省以外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开展录取工作。对进档考生遵循“专业志愿清”原则。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遇到多名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四章专业特殊要求及体检要求
第十三条 非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器乐包括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长笛、小提琴、手风琴、钢琴、古筝、琵琶、二胡、笛子、笙。非以上乐器种类考生请审慎填报。
第十四条 英语、翻译、商务英语、应用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原则上采用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该专业以英语教学为主,非英语语种考生请审慎填报。
第十五条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和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两个本科专业。音乐学专业教学侧重音乐理论研究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教学侧重“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声乐演唱”三个表演专业方向,非西洋乐器考生请审慎填报。
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该专业以英语教学为主,非英语语种考生请审慎填报。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以上录取原则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不符的,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九条 新生 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期限内达到所学专业 毕业 要求,由衡水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 证书 (证 书 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 毕业生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衡水学院柴可夫斯基国际音乐艺术学院采用“4+0”培养模式,引入乌克兰国立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师资、核心课程与教材。在中方完成四年本科学业,修业期满成绩符合毕业及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将获得衡水学院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对符合乌克兰国立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由乌方授予学位证书。学生获得乌方学位不以赴乌方学习为必要条件。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用“双校园 3+1 双学位”的培养模式, 项目学生完成衡水学院和美国中央密苏里大学指定的课程且 考试 合格,符合中美两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将获得衡水学院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及美国中央密苏里大学授予的学位证书。未赴美国中央密苏里大学学习,仅在衡水学院就读的项目学生,完成衡水学院指定的课程且考试合格,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将获得衡水学院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
(一) 学费 说明:经河北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批准,我校为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各专业学费总额按该专业学年收费标准换算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学生正常(不含重新学习)完成规定主修专业毕业最低学分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我校学分制收费采用按年度预收学年制学费的模式收取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毕业前按照实际所修学分进行核算调整,多退少补。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二)按照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每学年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1.本科 优势专业 :学前教育、汉 语言 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060元;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翻译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390元。
2.本科其他经济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除外)、文学类(外国语文学类除外)、管理学类学科门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600元。
3. 本科其他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学科门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900元。
4. 本科艺术类(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和体育类学科门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2000元。
5. 专科建筑工程技术、应用英语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000元;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500元;休闲体育专业学费每生每年6100元。
(三)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住宿收费: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
(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每生每年500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每生每年国内 29000 元、国外每生每年 美元,按元/美元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元(项目学生在前三学年满分的GPA须达到及以上者享受本学费标准,本学费标准以美国中央密苏里大学当年收费标准为准);中外合作办学所有专业国内住宿费每生每年 1200 元;国外住宿费(美国):5904美元/年/生(双人间,按元/美元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元/年/生,具体以美国中央密苏里大学当年收费标准为准)。
以上收费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如遇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收费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衡水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并对品学兼优、学有专长的学生予以奖励;设有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邮政编码:053000
招办电话:,6016910
E-mail:
学校网址:
招办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衡水学院202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咨询工作人员的建议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矛盾,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相冲突,以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这几所学校中,衡水学院要更好一点。衡水学院,坐落在有“北方湖城”美誉的河北省衡水市市区,校园占地面积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亿元。校园风景优美,环境宜人。
衡水学院现有15个二级学院,2个公共教学部,54个本科专业,分属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农学等9个学科门类。有全日制在校生万人,函授生达到9000人,生源来自全国除港澳台和西藏之外的30个省、市、自治区。
学校简介
学校有专任教师914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466人,博士硕士学历(学位)教师882名,拥有一批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模范教师、曾宪梓奖获得者、省级突出贡献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中青年社科专家、省“三三三”人才、省级优秀教师、省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的教师。
学校是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河北省董仲舒研究会会长单位,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衡水湖湿地保护研究所等一批科研机构,编辑出版面向国内外发行的《衡水学院学报》。
学校教学文化设施齐全,馆藏纸质图书125万册,电子图书633万册,有各类文献数据库供师生免费使用。
以上内容参考:衡水学院官网——学校简介
一般般吧,早餐可以在外面解决,很多的。
七十五分。根据查询衡水学院官网资料显示,毕业论文答辩需要达到七十五分能通过。衡水学院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廊坊师院好点,我是廊坊师院的、 我们楼层有几个从邢台学院接本过来的。 他们当初的选择比较结果是廊坊师院好点。 他们辛辛苦苦上完专科再接本,一定会选择最有前途发展的学校吧?所以,我认为他们的选择已经代表了这个问题的最终的结果。 (他们说的也详细,参考一下无妨) 以后廊坊开发区或者北京,发展的机会太多了。
衡水学院好一些,三个地方里消费最低的就是这里了。学校住宿很好,图书馆很大很好,都是新盖的房子。我去过,这三个学校毕业后在当地发展还行,要是去北京就很难就业了。
分院简介数学与计算机学院衡水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始建于1977年,是我院建院最早、规模最大的基础专业之一。二十多年来,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始终把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在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创新型数学专业人才。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数学与计算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拓宽办学渠道,广开就业门路。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现设有两个本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三个专科专业(数学教育、计算机科学教育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现有教职工53人,其中博士生2人,硕士生23人,教授7人,副教授13 人,拥有全日制在校生1416名。其中,全日制在校生本科生(含专接本)823人,全日制在校专科生593人。作为首批升本的数学教育和计算机专业正在以豪迈的步伐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衡水学院分院衡水学院分院 (原衡水师范学校) 位于衡水市中心——市休闲广场南侧,一所集普通中专、普通大专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层次的全日制国办学校。建校88年来为国家培养了数以万计的各类专业人才。近年来,学校以严谨的治学态度、规范的内部管理、优异的教学质量,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学校先后被评为“河北省卫生先进单位”、“河北省五四红旗团委”、“河北省红十字模范校”、“河北省高校安全保卫先进单位”、“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衡水市文明单位”、“教学管理先进学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学校规模与优势:学校现有文学系、机械电子系、艺术教育系、外语系、信息技术教育系、体育教育系、公共课教研室六系一室、21个专业,其中计算机类、电子类、机电、数控技术、装潢艺术设计专业是我院重点特色专业,师范类是我院的传统优势专业。学校拥有先进的微机室、语音室、电子电工电拖实验室、电子钢琴室、多媒体教室、体育馆、英语广播调频电台,并设有数控技术、电子工艺、网络技术、焊接技术、美术设计等实训室。图书馆藏书18万余册,报刊500余种,为学生提高实践技能、扩展知识范围提供了有力保障。学校现有教职工230人,其中高级职称87人,硕士研究生30人,在校生3725人。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已经没有一本二本的概念了。衡水学院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前身为始建于1923年的直隶第六师范,1949年改建为河北冀县师范学校,1960年迁至衡水并更名为河北衡水师范学校。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在衡水师范学校的基础上建立衡水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5月17日,升格为衡水学院。2016年,学校成为河北省省级硕士立项建设单位。
据2021年11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占地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5794人。
师资力量截至2021年11月,学校现有教职工1246人,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112人,副高级职称359人,中级职称633人。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模范教师、曾宪梓奖获得者、省级突出贡献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中青年社科专家、省“三三三”人才、省级优秀教师、省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的教师等71人次。2020-2021学年,学校有专任教师878人,外聘教师105人,生师比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331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具有硕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711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
办学特色
学校立足于应用型本科大学的办学定位,围绕市场对人才的需求,注重实践教学与实训技能,培养既有扎实理论基础,又有较强专业技能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与众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广泛合作,建立了一百九十多个实践实训教学基地
专业学科建设
据2021年6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设有14个二级学院,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个公共教学部。有60个本科专业,分属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农学等9个学科门类。
截至2016年3月,学校建有3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
教学建设
截至2016年3月,学校建有省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精品课程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学校被命名为衡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示范基地、河北省少数民族体育项目训练基地、衡水市体育指导员培训中心、河北省少数民族体育项目训练基地、河北省桥牌教学基地、衡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示范基地、衡水市体育指导员培训中心。
教学成果2004年至2015年7月,学生获得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奖300余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76个、二等奖66个、三等奖71个,省级特等奖5个、一等奖16个、二等奖38个、三等奖53个。2013年,获得第六届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2015年,在河北省第一届高校微课教学比赛中,有《OSI参考模型》、《悬浮聚合》等13部作品分别在该届高校微课教学比赛、河北省首届高校数学微课程教学设计竞赛、河北省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中获一、二、三等奖。2016年5月,在河北省2016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中或三等奖1项。 6月,学校学生在2016年“创青春”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中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
特色专业及学科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生物科学
2019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省级):生物科学、化学、美术学、学前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体育教育、人力资源管理
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微生物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分析化学
学术科研据2016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建有3个省级科研机构,15个校级科研机构。省级科研机构: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研究基地、河北省董仲舒研究会校级科研机构:衡水湖湿地保护研究所、莎士比亚研究所、大学生就业与创业研究所、董仲舒研究所、应用化学研究所、电机及其控制研究所、中小企业管理与发展研究所、民间文化研究所、SID(服务革新设计)研究所、资源昆虫研究所、应用翻译研究所、动漫研究所、软件开发研究所、应用数学研究所、年画研究所2010年度,学校教师共有76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142篇文章,其中一类期刊1篇、二类期刊16篇,三类期刊125篇。2011年11月至2014年11月,学校发表论著27部、学术论文2130篇,其中,三大索引收录文章92篇,中文核心文章387篇,共承担市厅级以上纵向项目达800余项。2014年12月,学校获得衡水市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5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15项。截至2015年7月,学校对衡水市如衡水冀派内画、武强木版年画、老白干传统酿造技艺、侯店毛笔制作技艺等20余项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研究;相继承担了部、省、市级科研项目100余项,并取得相关论著成果300余项。
学术资源
据2021年11月学校官网显示,衡水学院图书馆现有馆舍面积平方米。有各类阅览室9个,阅览座位3300多个,其中,图书阅览室6个,期刊阅览室1个,电子阅览室1个,自习室1个,另有基础书库1个,各阅览室均实行开架阅览。本馆馆藏纸质图书万册,生均册,电子图书438万册。拥有CNKI系列数据库、超星电子图书、读秀知识库、百链云图书馆、MyET英语多媒体资源库、职业数字图书馆、移动图书馆、歌德电子书借阅系统、中华数字书苑、ProQuest学术图书馆期刊数据库等数据库。订购报纸40份,期刊774种。
七十五分。根据查询衡水学院官网资料显示,毕业论文答辩需要达到七十五分能通过。衡水学院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