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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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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毕业论文写作要求及管理办法详解

毕业论文写作是大学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之一,也是大学生知识与能力结合提升理论水准的一项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对学生教育科学研究能力的全面训练,引导学生学会思考、学会发现、学会钻研,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为毕业后顺利开展教育工作打下扎实基础,并促进学院毕业论文写作指导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1、学院大专及其以上的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一篇毕业论文。

2、选题应是本专业范围内的问题,并尽量结合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实际,选题要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3、毕业论文应该观点鲜明,材料翔实,结构严谨,语言流畅。

4、初等教育专业专科生字数必须在6000字以上,学前教育大专生字数必须在3000字以上。

5、毕业论文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不能两人及其以上合作);不能抄袭他人成果,如有引用他人观点,须注明出处(若抄袭他人研究成果,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

6、毕业论文的形式以议论文为主,不能用文艺作品、教案等其他文体。

7、稿纸及格式:见附录一

(二)部门职责

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指导工作由各系部总体负责,各系部在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下根据工作计划和专业特点具体落实系部所辖毕业生的论文写作指导。有关责任部门在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积极支持的基础上共同完成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指导工作。

(三)指导教师:

1、担任学生毕业论文写作指导的教师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知识扎实,科研能力强,能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2、指导教师以指导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论文为主,原则上不跨专业指导。 每一位教师每届指导学生本科大专合计不超过10人。

3、指导教师应为学生的.论文写作提供全过程指导。(选题确定、查阅文献、提出假设、制订提纲、收集资料、作出结论、撰写论文等)

4、指导教师应填写“毕业论文评定意见表”;同时学院要求毕业生填写“毕业论文指导情况反馈表”。

(四)进程安排

1、9月,各系部指导教师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及辅导的相关范围;同时,各系部指导毕业班学生考虑研究方向,收集有关资料,确定论文选题,并组织以班级为单位论文选题汇总初定论文的题目。

2、10月,在师生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由系部负责协调落实指导教师,负责审核教务办统一公布。

3、11月,学生结合教育实习完成调查报告;在教师指导下收集、整理资料,确立自己的观点和主张,拟定论文提纲。

4、12月,系部审核各班汇总的论文提纲。

5、寒假,学生完成论文初稿的写作,递送指导教师,开学后立即上交指导教师,教务办和系部组织人员进行中期抽样检查。

6、4月底之前完成论文定稿,由指导教师评阅签定意见后汇总到教务办。(上交材料包括:毕业论文评定意见表)。

同时,各班班长收齐“论文打印稿”、“论文电子稿”、“毕业论文学生反馈意见表,汇总到教务办。

7、5月,系部组织审定学生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

8、6月,完成毕业论文的归档整理工作。

(五)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参考项目

(1)论点是否鲜明 (2)论据是否充足 (3)论证是否充分 (4)语言是否流畅 (5)字数是否符合要求 (6)格式是否规范。

2、成绩评定标准

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等。

(1)优良:关注教改实践,广泛收集资料信息,提出独到见解,论点鲜明,论证严密,语言流畅;并对小学(幼儿园)教育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字数符合要求;格式规范。

(2)良好:关注教改实践,广泛收集资料信息,形成自己的观点,论点鲜明,论证较严密,语言较流畅;并对小学(幼儿园)教育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字数符合要求;格式规范。

(3)及格:考评项目中的六个方面总体表现一般,或某一方面需要改进。

(4)不及格:考评项目中的某一方面有明显缺陷,或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者。

3、成绩评定原则

(1)指导教师应客观公正,根据论文质量,严格按考评标准评定成绩。

(2)优秀率一般不超过50%。

(3)毕业论文成绩在各系综合平衡基础上,由教务办会同系部最终审定。

(六)考核反馈

指导教师应在学生毕业论文完成时根据学生的科研水平、写作质量填写“毕业论文评定意见表”;同时,学生根据自己论文写作过程填写“毕业论文学生反馈意见表”。

以下是近几届学生的毕业论文题目,供同学们参考。

1、高段小学生厌写、怕写作文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2、论小学起步习作教学的几个要点

3、关于小学语文低段写话教学方法的研究

4、小学中段学生作文水平稳步提高的策略研究

5、关于小学低段学生提高"动笔"兴趣的研究

6、小学作文“生活化”探究

7、取之于生活,用之于生活

毕业论文的著作权是学生的,只是学生在提交论文时通常会给学校一个授权委托书或是声明之类的,授权学校可以经一段时间后公开,免费使用。通常而言,指导老师会对论文提一些意见,学生出于对学校的感情出发,也默认了这种行为,而且学校有后置手段,不授权通常不给办理离校手续。但从权利的角度来看,学校是无权强制学生授权的。

毕业论文有专门的论文指导老师,老师会给定题目或让你自拟题目的,然后指导你完成最终定稿,交到学校。

因为学校在毕业时都会要求授权,

严格按照法律,论文版权属于作者

但 学生不要和学校讲法律,不授权就不给毕业的比比皆是。

毕业论文归属哪个部门管理

因为毕业论文或者是期刊论文在某种程度上都是有创新性的,对于学校来说一般规定都有版权归所有的说法,学生在提交毕业论文都要提交一份版权声明的文件的,声明版权归学校所有,可以让学校使用和公开。这样的话学校首先拥有了论文的使用权,另外可以将创新成果归为本校的工作业绩,提升软实力。说白了就是学校的霸王条款,你不同意可以,可以不毕业嘛!

本科生毕业论文表格及论文格式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对学生专业知识综合运用能力的全面检验,为确保我院的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依据我院本科教学的培养方案,特修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专业

1.毕业论文

经济、管理、文史、法、艺术、体育、理科类专业。

2.毕业设计

工科专业。

二、时间及进度安排

详见附件: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计划。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一)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注重发挥专业的优势和特长,有利于巩固、拓展和深化所学的知识。

(二)选题应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尽量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现代文化、经济建设的任务,有利于学生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

(三)选题的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题目内容不宜过大,既要体现综合运用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原则,又要有利于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题目难度和份量要适当,应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都能完成。

(四)选题要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在保证培养目标的前提下,根据学生不同的特点,可选内容不同的题目,使基础和能力等方面有差距的学生均能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达到教学要求。对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在选题时可提出较高要求,以充分发挥其才能。

(五)如果课题内容过大,需若干学生共同完成的,可分成若干个子题目,分别由每个学生负责,但不得超过4人,要明确每个学生的具体任务,并应保证每个学生经历该课题的全过程,不能仅孤立地完成局部任务。坚决杜绝同一课题有内容相同的论文(设计)出现。

(六)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可分为理论研究、实验研究、计算机软件设计、工程设计(实践)和综合类型。各专业应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在选题时有所侧重。

1、文科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要有新颖性,要多反映社会、经济、文化和基础教育的实际问题和热点问题,论文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2、理科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要结合当前的科技、经济发展,让学生走向学科前沿。

3、工科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结合工程实践类课题的比例应不少于80%。首先保证基本工程训练,在此基础上做一些提高性的、拓展性的研究专题;结合实际任务进行的毕业设计,选择能满足教学要求,并有实际意义的'课题。

(七)学生除了在指导教师提出的题目中选择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外,也可以根据本专业特点和本人兴趣自己提出课题,但学生必须就课题的研究目的、意义、内容、方法和计划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并报系(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确定。

(八)选题一旦确定后,未经系(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撰写前,要填写《信阳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四、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由学校教务处、系(院)、教研室三级分工负责:

(一)教务处的管理职责

教务处为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总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本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计划;

2、对各系(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3、审核各系(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名单;

4、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的分配;

5、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考核、总结、评估等;

6、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二)各系(院)的管理职责

各系(院)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的管理。各系(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系(院)主任(院长)或副主任(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和教师代表5—7人组成。各系(院)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本系(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

2、编制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

3、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中期检查;

4、确定本系(院)毕业论文(设计 )答辩委员会名单并报教务处;

5、组织本系(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6、负责本系(院)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管理、档案管理和经费管理。

7、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三)各教研室的管理职责

教研室作为直接指导和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基层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本教研室教师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2、审定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

3、确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

4、负责组织学生的选题工作;

5、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度、质量和纪律,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

6、提出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

7、收集、整理、保存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资料及毕业论文(设计)、图纸等。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一)指导教师的条件

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一般具有讲师(含实验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教学能力较强的助教亦可担任适量的辅助指导工作。指导教师一般不跨系,但个别涉及公共课的选题,经系(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批准,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作为指导教师。对于来自外单位且部分或全部工作需在外单位进行的课题,可由各系(院)聘请外单位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本系(院)教师共同担任指导工作,本系(院)指导教师必须掌握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及要求,并协调有关工作。

(二)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坚持教书育人,对学生既要在业务上严格要求,认真指导,又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思想。

2、指导教师应尽量培养学生独立设计、实验、写作的能力,以启发诱导为主,在选题和论文(设计)构思方面尽可能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能包办代替。

3、指导教师应安排充足的时间与学生进行交流,对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和检查每周应不少于4小时。在指导期间,指导教师一般不应离校出差,确因有事经批准出差时,应安排好代理指导教师。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

1、帮助学生确定选题,审查学生拟定的写作提纲或设计方案;

2、介绍有关文献资料,指导研究方法;

3、对初稿提出修改意见;

4、写出毕业论文(设计)评语,确定初评成绩;

5、做好指导工作日志。

六、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一)成立系(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

1、各系(院)在系(院)主任(院长)领导下,按专业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各一名,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委员会成员5—7人,委员必须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各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负责会议记录,并协助答辩委员会处理日常工作。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由系(院)主任(院长)确定后,最迟于答辩前一个月送教务处审核,经批准后生效。

2、毕业班班数或人数较多时,在专业答辩委员会下面可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设组长1名,组员不少于2人。组长应是答辩委员会成员。每答辩小组设一个答辩固定场所,答辩小组设秘书1人,负责答辩记录。

3、在校外进行的毕业论文(设计),可以聘请校外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或答辩小组成员,但均须符合相应职称条件。

(二)答辩程序及要求

1、答辩委员会应要求各答辩小组组长指定若干名答辩小组成员作为评阅人,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真评审,写出评阅意见及提出问题,交答辩委员会。评阅人一般作为答辩的主提问人。答辩委员会应在学生答辩前3天将评阅人意见及所提问题(一般不少于三个问题)交给学生。

2、答辩前,答辩委员会要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审核,指导教师及评阅人给出的意见、成绩符合答辩要求的论文(设计),才能参加答辩,并于答辩一周前公布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学生姓名一览表。

3、答辩进程:答辩委员会(或小组)秘书宣布答辩人姓名及题目——学生报告(8-10分钟)——答辩小组提问——学生回答——答辩小组评分。

4、每位学生答辩时间控制在30—35分钟。

5、指导教师不得对被指导学生提示。

七、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办法及评定标准

(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办法

1、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必须通过答辩委员会(或小组)的答辩,方可获得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和学分。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采用五级划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环节成绩、评阅教师评定的论文(设计)成绩和答辩成绩三部分构成,再折算为五级评定,指导性比例为:优秀(90-100分)占15—20%;良好(80-89分)占25—30%;中等(70-79分)占25—30%;及格(60-69分)占15—30%。不及格(60分以下)根据论文质量定。

八、毕业论文(设计)的评优、存档和检查评估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优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由各系(院)要填报《××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并按学生总数的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凡被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于6月1日前,以系(院)为单位报教务处,经学校审核后收入《××学院××××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集》。学校将对入选的“校级优秀论文(设计)的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对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存档

毕业论文(设计)的存档分电子和纸质档案两种类型。电子档案由各系(院)和教务处实验实习科保存。纸质档案毕业论文(设计)应一式两份,一份由学生档案保存,一份由学生所在系(院)的资料室保存,保存期为5年。相关材料放置顺序:按论文封面、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目录、论文正文、附录、指导教师评语表、评阅人评议表、答辩记录表、成绩评审表顺序每生一袋;教师指导记录等相关辅助材料另装一袋。

(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评估

学校于6月底,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系(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检查评估的项目包括:

1、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及选题分析;

3、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报告;

4、指导教师一览表;

5、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及质量分析;

6、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7、教师指导日志。

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1、第七学期的第15周(可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安排做适当调整),各系(院)应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的选题指南、题目和指导教师,第18周(可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安排做适当调整)以前学生必须确定选题并和指导教师共同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进度表。

2、按我校教学计划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统一在第八学期第5—12周集中进行,第14、15周为答辩时间(可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安排做适当调整)。

十、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内容组成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论文目录;论文题目;摘要;关键词;摘要(英文);关键词(英文);正文;注释(当前页面下端,采用页脚注);参考文献;附录(可选)。要求观点正确,论据充分,数据准确,文字通顺,条理清楚。

(二)、毕业论文(设计)各部分撰写要求

1、论文目录

对应到二级标题页码(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

2、论文题目

论文题目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字数要适当,一般在20个汉字。如有特殊要求,可加注副标题(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

3、论文摘要

论文摘要以浓缩的形式概括研究课题的内容,中文摘要200-400汉字,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相对应(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

4、关键词

关键词是表述论文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关键词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一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用标点符号,英文关键词应与中文关键词相对应(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

5、正文

正文一般包括序言、正文主体两部分。序言应说明本课题的意义、目的、主要研究内容、范围及应解决的问题。正文主体是论文的核心部分,占主要篇幅,正文内容应该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准确完备、合乎逻辑、层次分明、语言流畅、结构严谨、格式规范,符合学科、专业的有关要求,论文中的用语、图纸绘制、表格、插图应规范准确,符合各专业国家标准,正文中出现的符号和缩略语应采用本专业学科的权威性机构或学术团体所公布的规定。本科学生论文字数理、工科专业要求4000字以上;经管、文史、法、艺术、体育类专业要求7000字以上;英语专业用英文书写论文,要求6000字以上(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

5、注释

正文中引用他人的观点及原话、主要数据等必须注明出处,有需要解释的内容,可以加注说明(注释采用页末注,当前页面下端,每页的注释单独排序号,脚注用宋体小五号不加黑)。

6、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毕业论文(设计)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是作者对他人知识成果的承认和尊重。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引用出现的顺序列全,附于文末,书写格式参照《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参考文献书写格式(专著[M],论文集[C],学位论文[D],报告[R],新闻文献[N],专刊文献[P])。毕业论文(设计)的参考文献要求10篇以上。

7、附录

根据论文(设计)的内容要求,确定是否需要附录。包括放在正文内过分冗长的公式推导、以备他人阅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重复性的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符号意义、缩写、程序全文、计算程序、框图、结构图、零件图、装配图及有关说明等。

(三)、毕业论文(设计)格式

1、毕业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输出,一式两份;论文(设计)结束后提交毕业论文Word电子文档一份,文档名称为学生学号+姓名,以系(院)为单位汇总制盘;于6月30日交教务处实验实习科。

2、学生运用Word编辑、排版论文正文。页面设置按上、下、左、右页边距厘米,左侧预留1 cm装订线,每页38行;字体、字型“见格式要求”;字间距“标准”;标题编号顺序(文科)“一”、“(一)”、“1”;(理科)“1”、“”、“”;页码在页面底端居中(数字格式半角1、2、3)。

3、封面“系(院)”、“专业”、“年级”、“姓名”、“学号”、“论文(设计)题目”、“指导教师”、“职称”均用四号宋体字,填写内容须加下划线。日期200×年×月×日为小2号宋体字居中。

4、毕业论文(设计)正文格式

①标题:

一级标题用宋体四号字加黑。

二级标题用仿宋体小四号字加黑。

三级标题用宋体小四号字不加黑。

②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字打印。

③图:正文中所有图示须列明标题,并通篇统一编制序号,如全文篇幅较长,亦可按章编制。正文中与相关图示对应文字处须在括弧中注明“见图n”字样,图序及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图说明用宋体小五号字不加黑。

④表格:正文中所有表格须列明标题,并通篇统一编制序号,如全文篇幅较长,可按章编制。正文中与相关表格对应文字处须在括弧中注明“见表n”字样,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上方。表内必须按规定的符号注明单位,表说明用宋体五号字不加黑。

⑤公式:公式书写应在文中另起一行。公式后应注明该公式按章顺序编排。

⑥标点符号:标点符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

⑦数字:数字使用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十一、毕业论文材料整理要求

系(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毕业论文答辩领导小组名单、选题指南、毕业论文选题一览表、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一览表、中期检查总结、选题分析、论文质量分析、毕业论文工作总结、教师指导记录表整理装袋备查。

论文封面、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语表、评阅人评议表、答辩记录表、成绩评审表均使用计算机打印。其中,指导教师评语表中的“指导教师评语栏、评阅人评议表中的评阅人评语、成绩评审表中的答辩小组成员名单栏”三项需要手工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其它所有需要签名的位置由相应人员用黑色碳素笔签名。

十二、其他

英语专业毕业论文要用英文书写,排版格式应用英文排版格式。

专业技术论文发表是新闻出版总署然管理。普通专业技术岗位论文再只要在新闻出版总署备案,有合法刊号的期刊上发表都可以。但有些级别高的专业技术岗,如高级工程师、高级研究员等岗位,只有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三大检索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才可以算作绩效,也才有相关奖励。

因为学校在毕业时都会要求授权,

严格按照法律,论文版权属于作者

但 学生不要和学校讲法律,不授权就不给毕业的比比皆是。

学校哪个部门管理毕业论文

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2009年12月制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和主要内容,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技能和方法等进行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是实现教学、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是检验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考察学校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反映学生全面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标志,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本科各专业学生必须参加。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要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与要求。论文可结合专业特点,在体裁方面体现多样性,采取学术论文、毕业设计、调研报告等形式进行。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在教师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论文撰写工作。 第三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工作的管理,保证和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指导下,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进行,教务处、二级学院分级管理、层层负责。 第五条 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检查和评价全校毕业论文工作。二级学院负责本院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指导、检查和实施。 第六条 教务处作为学校职能部门负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宏 观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学科发展及其特点,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文件,明确学校的整体管理目标。 2、进行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和协调。 3、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评阅答辩及评分等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和检查评估。 4、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考核、总结、经验交流和质量评估,为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提供参考信息。 5、负责对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和奖励。 6、受理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异议及复查工作。 第七条 二级学院作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其主要职责是: 1、成立以主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实施。 2、向学生宣传并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要求与规范。 3、遴选安排指导教师、审定和落实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4、检查、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5、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组织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6、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优秀论文推荐、质量分析、 工作总结 、文档资料的整理与保存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 选题 第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是确保毕业论文课程效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关键。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体现教学、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注意选题的性质、难度、分量、综合训练等情况, 要符合培养目标。各二级学院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论文选题工作,做好选题指导。毕业论文的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专业性。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要求,使学生在专业知识应用方面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理工科学生要尽量选择实验类、工程实践类的毕业论文题目,人文社科类学生应根据专业特点,结合社会实践设立题目。拟题要有明确的针对性,切忌题目立意过大,内容空泛。 2、创新性。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在难度适中的情况下,尽可能反映本学科领域的知识创新、方法创新、技术创新和理论思想创新。 3、实践性。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尽可能结合生产实践、社会实践和科研实践,体现专业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现实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4、可行性。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要具有可行性,符合本科学生知识、能力、水平和工作条件的实际,切实满足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量的要求,避免过多和过少两个极端。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够完成任务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5、个性化。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要体现因材施教的教育方针,避免千篇一律,鼓励学生根据兴趣在教师指导下自拟题目,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鼓励学生根据兴趣参与教师的科研课题,使不同能力和水平的学生都能得到较大的提高。 第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可以选择的体裁和基本要求如下: 1、学术论文。选题要体现学生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综合运用和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工作量饱满,能对选题进行充分研究论证。 2、毕业设计。选题反映社会生产的实际需要,有突出的实用价值,符合本学科专业的要求;设计应有明确的思路、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和 实际成果预期,避免凭空想象的、纯理论的内容。 3、调研报告。选题能反映一种或者若干种社会问题,能反映调研对象的实际状况和客观问题;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并明确调研思路、方法、地点、相应实施条件,以及本人能直接参加并经努力能完成的调研任务。 第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程序。 1、二级学院应组织专业教师编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由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学生公布。并根据专业发展和实际需要及时更新。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保持较高的更新率,改进题目或新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2、选题工作应坚持学生自愿和二级学院分配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师生双向选择,二级学院适当调整方式,确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3、二级学院应通过召开选题指导会等形式,向学生简述毕业论文选题的体裁、题目内容、具体要求、难易程度等,与学生充分沟通,指导学生选题。二级学院根据学生的题目,指定指导教师。 4、学生可以根据《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选题,也可以根据兴趣自选题目。学生自选题目须提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说明(题目、已具备的条件及预期达到的目标要求等),经所在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执行。 5、学校鼓励学生结合大学生科研创新课题和大学生创新性实验等前期项目成果,拟定毕业论文题目。 6、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填写正式的《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在毕业论文课程开始时发给学生。任务书应包括毕业论文题目的来源、应完成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成果形式、进度安排、 参考文献等。 第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原则上应一人一题。确需团队合作方能完成的题目,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在题目上加以区别。 第十二条 选题确定后一般不能更改,确有更改必要时,应由学生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送二级学院办公室备案。选题结束后,应将选题汇总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章 开题 第十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应撰写开题报告。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拟定的任务书,在查阅相关资料后遵照教师要求填写《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二级学院可根据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题报告会。 开题报告包括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现状和文献综述、研究方法、论文提纲、主要参考文献等内容。 第十四条 参考文献应选择能体现该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比较具有影响力的专著和论文。参考文献须至少包含两本专著(以国家重点出版社为主要参照系)和两篇核心期刊论文(以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版)和《CSSCI来源期刊》(南京大学版)为参照系)。 二级学院还可根据专业特点和论文体裁自行拟定外文文献的数量要求。 第十五条 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同意即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开题未通过的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重新开题。 第五章 指导 第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本校讲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科研工作背景和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聘请外单 位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科技人员担任。助教可以协助中、高级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不超过8篇。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时,必须经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鼓励有科研力量的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七条 指导教师应加强对选题、开题、撰写等各个环节的论文指导和检查工作,以身作则,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严肃、严密、严谨和勇于创新的科学作风。每次指导和检查结果应填写在《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答辩、成绩评定过程控制表》的相应栏目,对毕业论文的初稿、修改稿、定稿至少进行三次指导,最后写出论文评语,给出论文成绩。 第十八条 指导教师和学生应相互主动加强联系。指导教师与学生约定每周指导的具体时间(每周不少于一次),及时跟踪学生的工作进度,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学生要主动加强与指导教师的联系,在教师指导下制定详细的 工作计划 并严格执行,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学生无故缺席毕业论文时间累计达到毕业论文总时数1/3,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学生继续做毕业论文的资格,并向二级学院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报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备案。 第十九条 二级学院负责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并记载工作量。对不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教师,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暂停或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撰写 第二十条 各种体裁的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可参考如下标准: 1、学术论文:论点鲜明,论证充分,论据确凿;方法适当,逻辑性 强,对问题有较深入的分析;论文注释和写作体例符合规范;参考文献具有适合性、准确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原始文献使用比例高;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表达准确。 2、毕业设计:立论正确,结论合理,专业结合度高;设计新颖,方法独特,完成的软硬件达到相关规定的性能指标且文档齐全;设计分析专业语言表述运用准确、符合行业规范,符号统一、编号齐全、图纸完备、图表精确清晰,信息和数据丰富,计算准确。多人合作的应明确具体分工和贡献。 3、调研报告:必须是本人直接参加的调研成果;调研重点反映调研对象的实际状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客观,数据真实,资料翔实;调研报告交代调研的整个过程,写作格式规范,层次清晰,结构科学,建议合理。多人合作的应明确具体分工和贡献。 第二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遵照《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印制规范》执行。指导教师要严格把关。外语专业由外国语学院根据《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教务处出台的有关新规定和学院学科特点,自行制定外语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要求,经教务处审议通过后执行并备案。 第二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发现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应及时要求改正。 二级学院应在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提交之后组织检查,发现存在抄袭、雷同、伪造数据、请人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须责令学生重写,并视情节轻重按考试违纪处理,并追究指导教师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 学生应独立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毕业论文(设计)的字数人文社科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1万字,理工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5000字,毕业论文对于部分专业毕业设计成果由毕业设计图 纸和毕业论文两部分组成者,其毕业论文字数原则上应不低于5000字。查阅参考文献不少于20篇,并有一定数量的外文文献。具体要求参照开题部分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后,学生向指导教师及其所在二级学院提交论文。进入评阅程序。 第七章 评阅 第二十五条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完成后,首先交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评阅后,填写《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答辩、成绩评定过程控制表》、《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设计)质量等做出评价,并给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在指导教师同意答辩的前提下,学生在答辩前一周向答辩委员会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指定评阅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评阅教师填写《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答辩、成绩评定过程控制表》、《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对于评阅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应根据评阅教师给出的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做出修改后再次提交答辩委员会。 第八章 答辩及成绩评定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向二级学院提出答辩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后应提前公布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以及具体的答辩时间安排。答辩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下旬。 第二十八条 二级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二级学院院长或负责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应由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也可以聘请校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 任。答辩委员会可根据需要,组成若干个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每组成员不少于3人,设组长(应有副高以上职称)1人,设秘书1人。 论文答辩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第二十九条 二级学院在答辩前一天公布各答辩小组成员名单和参加答辩学生名单。 第三十条 答辩小组组长严格按照时间安排主持答辩并组织答辩成员打分和写 评语 。 第三十一条 答辩小组答辩前应根据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意见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和论文(设计)形式,当指导教师与评阅人意见不一致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阅,根据评阅意见决定是否同意答辩。答辩小组不同意答辩的学生,须向二级学院申请重修并参加下一年度答辩,通过后方能毕业。 第三十二条 答辩前,答辩小组成员应详细审阅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报告,为答辩提问作好准备。答辩中,学生必须报告自己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并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 第三十三条 答辩包括论文陈述和提问答辩两个环节,答辩时间15—30分钟,其中学生报告时间不少于10分钟。各二级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提出具体答辩要求。 第三十四条 答辩过程中,答辩小组秘书应做好记录,供评定成绩时参考。 第三十五条 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小组按学校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确定每个学生的成绩,并经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后,向学生公布,做出书面报告与总结。 第三十六条 单项成绩评定和总成绩评定一律按照百分制记载。总 成绩评定时,一般应包含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三个部分,各部分所占比例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同一专业的成绩计算方法必须统一。其中答辩评分占总成绩比例不应低于30%,各部分成绩单项评分一般不得超过95分。 毕业论文(设计)的总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时,折合成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记分制。 学校每年开展优秀毕业论文遴选工作,并对优秀论文指导教师予以奖励。被评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数量不超过答辩学生人数的15%,良好的不超过45%。 第三十七条 成绩评定应坚持标准,从严要求。学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记为不合格。 1、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规定任务者; 2、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际时间少于规定时间三分之二者; 3、有严重抄袭行为者; 4、试验、设计、立论或计算方法有严重错误,不符合科研工作基本要求者; 5、论文(设计)质量未达到基本要求者; 6、答辩未通过者; 7、无正当原因未参加答辩者; 8、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 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者,可申请重修并参加下一年度答辩,重修通过后方能毕业。 第三十八条 学生对答辩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向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第九章 质量监控 第三十九条 毕业论文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学校和各二级学院对毕业论文各环节工作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各环节应符合本环节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才可开展下一环节工作。 第四十条 各二级学院在第7学期第7周至第8周对学生进行一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动员,并公布选题。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于第七学期的第9周至第11周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应于第12周至15周期间完成,并将学生选题汇总上报教务处。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时间为第16周起至第八学期第11周止,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并交指导教师评阅。第8学期第12至13周,由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给出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定成绩,并录入成绩管理系统。第8学期结束前,评选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将毕业论文(设计)样本原件和电子稿送交教务处。 第四十一条 二级学院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定期检查毕业论文的有关工作,并于学期末将检查结果报学校教务处。 第四十二条 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各个环节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给指导教师。检查内容包括:毕业论文是否符合学术规范;论文是否含有抄袭、剽窃内容;指导教师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存在评语过分简单或与论文不相符的情况等。 第四十三条 学校定期组织专家对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向二级学院反馈。 第四十四条 学校在二级学院自查基础上于答辩开始前组织全校毕业论文原创性抽查,对发现抄袭、剽窃等行为的,视情节性质,可作出 责令修改论文一周后答辩、责令修改论文延期一学期答辩、责令修改论文延期一学年答辩等不同的处理。 学生对抽查结果认定有异议的,可申请复议。 第四十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学校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进行质量抽查。抽查结果向二级学院反馈,并作为评定各种优秀教学奖的参考依据之一。 第十章 毕业论文(设计)资料保存 第四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是学校教学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二级学院必须认真做好归档保存工作,根据学校电子档案归档规定,应将毕业论文(设计)制作成电子档案并刻录成光盘进行保存,存期十年。 第四十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图纸、文档资料、实验记载、原始数据、计算数据、调研记录、程序、音像磁带、磁盘、图片、设计手稿、打印本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等)学生均不得自行带走,由指导教师负责收回,统一交二级学院保管或处臵。 第四十八条 答辩结束后,学生应结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及答辩小组提出的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修改,按照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进行装订。 第四十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其知识产权归属学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转让须征得二级学院和学校主管部门同意,按有关法规执行,学生不得私自转让。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不得将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寄出校外发表。 需要保密的毕业论文(设计),须由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按学校有关保密规定处理。 第五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将学生毕 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成绩评定表、指导教师评分表、论文评阅表、答辩评分表、答辩表决票、毕业论文信息汇总表等归类整理存档。 第五十一条 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学校要求和安排,积极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与教学管理专项评估工作,认真做好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遴选和推荐评奖工作,积极报送参加各种大学生优秀毕业论文和大学生科研成果评奖。 第五十二条 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按实际毕业年份归档。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在本管理办法指导下,各二级学院可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制定更加具体的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定后执行。外国语学院、美术学院等二级学院的个别专业对毕业论文形式和内容有特殊要求,不能适用本管理办法的规范者,应及时制定相关专业毕业论文管理细则,报教务处审定后执行。 第五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 附件1:《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印制规范》 附件2: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汇总表 附件3: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校外毕业论文(设计)安排情况汇总表 附件4: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一览表 附件5: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附件6: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附件7: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度检查表 附件8: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选题、开题情况汇总表 附件9: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答辩、成绩评定过程控制表 附件10: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供指导教师、评阅人用) 附件11: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 附件12: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13: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4: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表(答辩委员用) 附件15: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成绩报表

一般学生的就业管理办公室这个部门是管理学生毕业证或者办理毕业证的。

一般的保存在学校的,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学校都存档的,你要查可以到毕业的学校问

毕业论文哪个部门管

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2009年12月制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和主要内容,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技能和方法等进行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是实现教学、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是检验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考察学校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反映学生全面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标志,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本科各专业学生必须参加。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要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与要求。论文可结合专业特点,在体裁方面体现多样性,采取学术论文、毕业设计、调研报告等形式进行。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在教师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论文撰写工作。 第三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工作的管理,保证和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指导下,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进行,教务处、二级学院分级管理、层层负责。 第五条 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检查和评价全校毕业论文工作。二级学院负责本院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指导、检查和实施。 第六条 教务处作为学校职能部门负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宏 观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学科发展及其特点,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文件,明确学校的整体管理目标。 2、进行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和协调。 3、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评阅答辩及评分等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和检查评估。 4、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考核、总结、经验交流和质量评估,为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提供参考信息。 5、负责对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和奖励。 6、受理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异议及复查工作。 第七条 二级学院作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其主要职责是: 1、成立以主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实施。 2、向学生宣传并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要求与规范。 3、遴选安排指导教师、审定和落实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4、检查、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5、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组织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6、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优秀论文推荐、质量分析、 工作总结 、文档资料的整理与保存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 选题 第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是确保毕业论文课程效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关键。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体现教学、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注意选题的性质、难度、分量、综合训练等情况, 要符合培养目标。各二级学院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论文选题工作,做好选题指导。毕业论文的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专业性。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要求,使学生在专业知识应用方面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理工科学生要尽量选择实验类、工程实践类的毕业论文题目,人文社科类学生应根据专业特点,结合社会实践设立题目。拟题要有明确的针对性,切忌题目立意过大,内容空泛。 2、创新性。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在难度适中的情况下,尽可能反映本学科领域的知识创新、方法创新、技术创新和理论思想创新。 3、实践性。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尽可能结合生产实践、社会实践和科研实践,体现专业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现实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4、可行性。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要具有可行性,符合本科学生知识、能力、水平和工作条件的实际,切实满足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量的要求,避免过多和过少两个极端。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够完成任务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5、个性化。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要体现因材施教的教育方针,避免千篇一律,鼓励学生根据兴趣在教师指导下自拟题目,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鼓励学生根据兴趣参与教师的科研课题,使不同能力和水平的学生都能得到较大的提高。 第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可以选择的体裁和基本要求如下: 1、学术论文。选题要体现学生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综合运用和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工作量饱满,能对选题进行充分研究论证。 2、毕业设计。选题反映社会生产的实际需要,有突出的实用价值,符合本学科专业的要求;设计应有明确的思路、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和 实际成果预期,避免凭空想象的、纯理论的内容。 3、调研报告。选题能反映一种或者若干种社会问题,能反映调研对象的实际状况和客观问题;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并明确调研思路、方法、地点、相应实施条件,以及本人能直接参加并经努力能完成的调研任务。 第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程序。 1、二级学院应组织专业教师编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由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学生公布。并根据专业发展和实际需要及时更新。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保持较高的更新率,改进题目或新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2、选题工作应坚持学生自愿和二级学院分配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师生双向选择,二级学院适当调整方式,确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3、二级学院应通过召开选题指导会等形式,向学生简述毕业论文选题的体裁、题目内容、具体要求、难易程度等,与学生充分沟通,指导学生选题。二级学院根据学生的题目,指定指导教师。 4、学生可以根据《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选题,也可以根据兴趣自选题目。学生自选题目须提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说明(题目、已具备的条件及预期达到的目标要求等),经所在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执行。 5、学校鼓励学生结合大学生科研创新课题和大学生创新性实验等前期项目成果,拟定毕业论文题目。 6、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填写正式的《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在毕业论文课程开始时发给学生。任务书应包括毕业论文题目的来源、应完成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成果形式、进度安排、 参考文献等。 第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原则上应一人一题。确需团队合作方能完成的题目,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在题目上加以区别。 第十二条 选题确定后一般不能更改,确有更改必要时,应由学生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送二级学院办公室备案。选题结束后,应将选题汇总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章 开题 第十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应撰写开题报告。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拟定的任务书,在查阅相关资料后遵照教师要求填写《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二级学院可根据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题报告会。 开题报告包括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现状和文献综述、研究方法、论文提纲、主要参考文献等内容。 第十四条 参考文献应选择能体现该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比较具有影响力的专著和论文。参考文献须至少包含两本专著(以国家重点出版社为主要参照系)和两篇核心期刊论文(以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版)和《CSSCI来源期刊》(南京大学版)为参照系)。 二级学院还可根据专业特点和论文体裁自行拟定外文文献的数量要求。 第十五条 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同意即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开题未通过的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重新开题。 第五章 指导 第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本校讲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科研工作背景和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聘请外单 位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科技人员担任。助教可以协助中、高级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不超过8篇。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时,必须经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鼓励有科研力量的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七条 指导教师应加强对选题、开题、撰写等各个环节的论文指导和检查工作,以身作则,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严肃、严密、严谨和勇于创新的科学作风。每次指导和检查结果应填写在《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答辩、成绩评定过程控制表》的相应栏目,对毕业论文的初稿、修改稿、定稿至少进行三次指导,最后写出论文评语,给出论文成绩。 第十八条 指导教师和学生应相互主动加强联系。指导教师与学生约定每周指导的具体时间(每周不少于一次),及时跟踪学生的工作进度,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学生要主动加强与指导教师的联系,在教师指导下制定详细的 工作计划 并严格执行,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学生无故缺席毕业论文时间累计达到毕业论文总时数1/3,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学生继续做毕业论文的资格,并向二级学院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报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备案。 第十九条 二级学院负责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并记载工作量。对不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教师,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暂停或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撰写 第二十条 各种体裁的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可参考如下标准: 1、学术论文:论点鲜明,论证充分,论据确凿;方法适当,逻辑性 强,对问题有较深入的分析;论文注释和写作体例符合规范;参考文献具有适合性、准确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原始文献使用比例高;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表达准确。 2、毕业设计:立论正确,结论合理,专业结合度高;设计新颖,方法独特,完成的软硬件达到相关规定的性能指标且文档齐全;设计分析专业语言表述运用准确、符合行业规范,符号统一、编号齐全、图纸完备、图表精确清晰,信息和数据丰富,计算准确。多人合作的应明确具体分工和贡献。 3、调研报告:必须是本人直接参加的调研成果;调研重点反映调研对象的实际状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客观,数据真实,资料翔实;调研报告交代调研的整个过程,写作格式规范,层次清晰,结构科学,建议合理。多人合作的应明确具体分工和贡献。 第二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遵照《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印制规范》执行。指导教师要严格把关。外语专业由外国语学院根据《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教务处出台的有关新规定和学院学科特点,自行制定外语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要求,经教务处审议通过后执行并备案。 第二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发现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应及时要求改正。 二级学院应在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提交之后组织检查,发现存在抄袭、雷同、伪造数据、请人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须责令学生重写,并视情节轻重按考试违纪处理,并追究指导教师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 学生应独立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毕业论文(设计)的字数人文社科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1万字,理工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5000字,毕业论文对于部分专业毕业设计成果由毕业设计图 纸和毕业论文两部分组成者,其毕业论文字数原则上应不低于5000字。查阅参考文献不少于20篇,并有一定数量的外文文献。具体要求参照开题部分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后,学生向指导教师及其所在二级学院提交论文。进入评阅程序。 第七章 评阅 第二十五条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完成后,首先交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评阅后,填写《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答辩、成绩评定过程控制表》、《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设计)质量等做出评价,并给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在指导教师同意答辩的前提下,学生在答辩前一周向答辩委员会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指定评阅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评阅教师填写《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答辩、成绩评定过程控制表》、《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对于评阅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应根据评阅教师给出的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做出修改后再次提交答辩委员会。 第八章 答辩及成绩评定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向二级学院提出答辩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后应提前公布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以及具体的答辩时间安排。答辩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下旬。 第二十八条 二级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二级学院院长或负责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应由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也可以聘请校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 任。答辩委员会可根据需要,组成若干个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每组成员不少于3人,设组长(应有副高以上职称)1人,设秘书1人。 论文答辩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第二十九条 二级学院在答辩前一天公布各答辩小组成员名单和参加答辩学生名单。 第三十条 答辩小组组长严格按照时间安排主持答辩并组织答辩成员打分和写 评语 。 第三十一条 答辩小组答辩前应根据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意见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和论文(设计)形式,当指导教师与评阅人意见不一致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阅,根据评阅意见决定是否同意答辩。答辩小组不同意答辩的学生,须向二级学院申请重修并参加下一年度答辩,通过后方能毕业。 第三十二条 答辩前,答辩小组成员应详细审阅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报告,为答辩提问作好准备。答辩中,学生必须报告自己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并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 第三十三条 答辩包括论文陈述和提问答辩两个环节,答辩时间15—30分钟,其中学生报告时间不少于10分钟。各二级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提出具体答辩要求。 第三十四条 答辩过程中,答辩小组秘书应做好记录,供评定成绩时参考。 第三十五条 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小组按学校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确定每个学生的成绩,并经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后,向学生公布,做出书面报告与总结。 第三十六条 单项成绩评定和总成绩评定一律按照百分制记载。总 成绩评定时,一般应包含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三个部分,各部分所占比例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同一专业的成绩计算方法必须统一。其中答辩评分占总成绩比例不应低于30%,各部分成绩单项评分一般不得超过95分。 毕业论文(设计)的总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时,折合成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记分制。 学校每年开展优秀毕业论文遴选工作,并对优秀论文指导教师予以奖励。被评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数量不超过答辩学生人数的15%,良好的不超过45%。 第三十七条 成绩评定应坚持标准,从严要求。学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记为不合格。 1、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规定任务者; 2、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际时间少于规定时间三分之二者; 3、有严重抄袭行为者; 4、试验、设计、立论或计算方法有严重错误,不符合科研工作基本要求者; 5、论文(设计)质量未达到基本要求者; 6、答辩未通过者; 7、无正当原因未参加答辩者; 8、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 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者,可申请重修并参加下一年度答辩,重修通过后方能毕业。 第三十八条 学生对答辩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向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第九章 质量监控 第三十九条 毕业论文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学校和各二级学院对毕业论文各环节工作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各环节应符合本环节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才可开展下一环节工作。 第四十条 各二级学院在第7学期第7周至第8周对学生进行一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动员,并公布选题。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于第七学期的第9周至第11周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应于第12周至15周期间完成,并将学生选题汇总上报教务处。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时间为第16周起至第八学期第11周止,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并交指导教师评阅。第8学期第12至13周,由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给出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定成绩,并录入成绩管理系统。第8学期结束前,评选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将毕业论文(设计)样本原件和电子稿送交教务处。 第四十一条 二级学院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定期检查毕业论文的有关工作,并于学期末将检查结果报学校教务处。 第四十二条 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各个环节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给指导教师。检查内容包括:毕业论文是否符合学术规范;论文是否含有抄袭、剽窃内容;指导教师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存在评语过分简单或与论文不相符的情况等。 第四十三条 学校定期组织专家对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向二级学院反馈。 第四十四条 学校在二级学院自查基础上于答辩开始前组织全校毕业论文原创性抽查,对发现抄袭、剽窃等行为的,视情节性质,可作出 责令修改论文一周后答辩、责令修改论文延期一学期答辩、责令修改论文延期一学年答辩等不同的处理。 学生对抽查结果认定有异议的,可申请复议。 第四十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学校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进行质量抽查。抽查结果向二级学院反馈,并作为评定各种优秀教学奖的参考依据之一。 第十章 毕业论文(设计)资料保存 第四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是学校教学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二级学院必须认真做好归档保存工作,根据学校电子档案归档规定,应将毕业论文(设计)制作成电子档案并刻录成光盘进行保存,存期十年。 第四十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图纸、文档资料、实验记载、原始数据、计算数据、调研记录、程序、音像磁带、磁盘、图片、设计手稿、打印本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等)学生均不得自行带走,由指导教师负责收回,统一交二级学院保管或处臵。 第四十八条 答辩结束后,学生应结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及答辩小组提出的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修改,按照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进行装订。 第四十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其知识产权归属学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转让须征得二级学院和学校主管部门同意,按有关法规执行,学生不得私自转让。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不得将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寄出校外发表。 需要保密的毕业论文(设计),须由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按学校有关保密规定处理。 第五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将学生毕 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成绩评定表、指导教师评分表、论文评阅表、答辩评分表、答辩表决票、毕业论文信息汇总表等归类整理存档。 第五十一条 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学校要求和安排,积极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与教学管理专项评估工作,认真做好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遴选和推荐评奖工作,积极报送参加各种大学生优秀毕业论文和大学生科研成果评奖。 第五十二条 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按实际毕业年份归档。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在本管理办法指导下,各二级学院可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制定更加具体的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定后执行。外国语学院、美术学院等二级学院的个别专业对毕业论文形式和内容有特殊要求,不能适用本管理办法的规范者,应及时制定相关专业毕业论文管理细则,报教务处审定后执行。 第五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 附件1:《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印制规范》 附件2: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汇总表 附件3: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校外毕业论文(设计)安排情况汇总表 附件4: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一览表 附件5: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附件6: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附件7: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度检查表 附件8: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选题、开题情况汇总表 附件9: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答辩、成绩评定过程控制表 附件10: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供指导教师、评阅人用) 附件11: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 附件12: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13: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4: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表(答辩委员用) 附件15: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成绩报表

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执法部门管论文投稿机构投稿,论文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lùn wén,古典文学常见论文一词,谓交谈辞章或交流思想。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

专业技术论文发表是新闻出版总署然管理。普通专业技术岗位论文再只要在新闻出版总署备案,有合法刊号的期刊上发表都可以。但有些级别高的专业技术岗,如高级工程师、高级研究员等岗位,只有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三大检索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才可以算作绩效,也才有相关奖励。

毕业论文归哪个部门管

毕业论文有专门的论文指导老师,老师会给定题目或让你自拟题目的,然后指导你完成最终定稿,交到学校。

专业技术论文发表是新闻出版总署然管理。普通专业技术岗位论文再只要在新闻出版总署备案,有合法刊号的期刊上发表都可以。但有些级别高的专业技术岗,如高级工程师、高级研究员等岗位,只有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三大检索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才可以算作绩效,也才有相关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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