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对房地产行业的警告,以往疯狂借钱买地建房的套路已经行不通了。
肯定会对房地产行业造成影响,因为违约的情况在行业中是坚决不能存在的,一旦存在,那么就会影响公司的发展。
恒大集团经营管理不善、盲目多元化扩张,最终导致风险暴发,属于个案风险。当前,我国房地产行业总体保持健康发展,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坚守主业、经营稳健。
根据2021年半年报,1-6月恒大的地产业务板块居然亏损了40亿元人民币,这在以前是无法想象的。地产业务一直是恒大利润源泉,从中也可看出今年上半年恒大确实在打折卖房、甚至有些房子的售价比成本价还要低,这么做也是为了快速回笼现金偿还到期债务。
恒大的业务很多,比如汽车、养生谷、旅游、物业管理、体育产业等,不过这些业务加一起也无法和地产业务的规模相提并论。恒大的主要精力、资源、营收和负债均和地产有关,恒大一年可是能够卖出7000亿元以上地产的全国前三大开发商。
恒大所欠的债务主要也是地产板块的,如果地产出现问题则其他业务再好也没有用。现在的问题是恒大的地产业务确实出现了问题。
会造成一定的波动。第一是银行对于房地产贷款的管控。第二房地产开始进入一个低谷期。第三房地产盲目扩张的势力必定受到影响。
比较简单。偿债能力通常从短期偿债以及长期偿债能力来分析。偿债能力指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本周转率。现金比率。现金流量比率。清算价值比率。利息支付倍数。除此之外,选题的基本要求是近几年的公司,因此这类公司必须近几年的数据存在问题。很多同学在论文写到一半发现数据没有办法获得,或者近几年的数据没有问题导致论文重写也屡见不鲜。个人建议写偿债能力比较突出的企业,其实很多企业都可以去写。比如我之前帮助很多小伙伴找了很多偿债能力有问题的企业。
一、债务违约怎么处理1、债务违约处理方式如下:(1)没有违约方与违约方进行协商,确定违约赔偿事宜;(2)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没有违约的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但是需要注意,双方在确定违约金的数额时,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计算方式的,就按照合同进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债务违约的后果债务违约的后果包括:1、公司债务违约,主权债务评级被下调,债券价格下降,之后的融资成本会增加,最终无法从国际金融市场筹集到足够的资金以应对支出,可能会导致公司更加紧缩的财政政策,降低公司的经济增速和产出增长。2、个人债务违约需要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支付逾期利息等。
浅谈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2007-06-25 20:4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实际履行、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有的违约责任可以同时适用,有的违约责任只能单独使用。本期就通过一个案例对定金的性质进行详细的分析。甲制药厂与乙医药公司签订了总价款为60万元的《药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15万元的订金,若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若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对方10万元的违约金。”后因甲制药厂无货源,无法履行合同。现乙医药公司依法要求甲制药厂承担违约责任,乙医药公司要求多少才能最大化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并得到法律的支持?要想最大化的保护乙医药公司的利益,就应先把定金的性质弄清楚。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的金钱。关于定金的法律性质,在我国《合同法》和《担保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是5种担保形式之一,属于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金钱担保,交付“定金”是实施的担保行为。一、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实际生活中,有的合同中使用了“订金”这个说法,那“订金”与“定金”有什么区别呢?关于“订金”的法律性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订金”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上的概念,一般应理解为预付款,交付“订金”是先予履行债务的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交付“订金”属于先予履行债务的行为,而交付“定金”是实施的担保行为。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关于“定金”,交付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关于“订金”,交付方违约的,守约方仍可要求返还;收受方违约的,守约方仅能要求等额返还,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因此“订金”并不像“定金”具有惩罚性。 如果合同中使用的是“订金”,但又明确了其具有定金的性质时,“订金”是否又等同于“定金”呢?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18条的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法律允许没有冠以“定金”之名的定金的存在。所以对于没有冠以“定金”之名,但合同中明确约定具有定金性质的“订金”,依法仍应认定其具有定金的性质。因此本案中,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18条的规定,双方约定的“订金”其实就是“定金”,把“订金”的性质弄清楚了以后,就要分析赔偿的问题了。二、定金的限制定金是预交的违约金,但对定金的数额法律有限制的,根据《担保法》第90条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及《担保法解释》第121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一方当事人支付的定金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对超出来的部分按交易习惯可作为预付款用以抵作价款或返还给支付方。本案中,根据《担保法》第90条的规定,乙医药公司付给甲制药厂的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即60万元×20%=12万元,因此乙医药公司支付给甲制药厂的定金最多不超过12万元,而实际却支付了15万元,对于多出来的3万元由于合同并未履行,因此应根据交易习惯返还给乙方。三、定金罚则定金在双方履行合同后,可抵作货款或返还给支付方,但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定金将具有惩罚的效力,目的在于督促当事人正确、积极行使权利。根据《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案中,根据《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甲制药厂应双倍返还给乙医药公司定金,即12万×2=24万元。对于多出来的3万元,因为不是定金,仅作预付款,所以只能要求甲制药厂等额返还,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四、定金与违约金的关系违约金,是指当事人预先设定的,在一方违约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违约金作为一种预定的赔偿金,主要具有补偿性特征,在数额上可以以实际损失额作为要求增加或者减少的法定依据。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因此,违约金在守违约方未遭受损失时,仅具有补偿性;在守约方没有遭受损失时,才产生惩罚性。为了维护公平、等价的交易秩序,防止权利人得到过多的额外利益,我国《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即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与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使用,只能选择其一的做法,从法律上明确了定金与违约金竞合时不能同时使用。本案中,根据《合同法》第116条的规定,在定金与违约金竞合时只能选择其一。如果选择违约金罚则,只能要求甲制药厂支付10万元违约金,因该合同并未实际履行,所以乙医药公司还可同时要求返还15万元的定金,共计25万元;如果选择定金罚则,甲制药厂应双倍返还定金,即12万×2=24万元,同时加上多支付的3万元,共计27万元。由此可见,在本案中选择适用定金罚则,才能最大化的保护乙医药公司的利益。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一般根据具体案例来选择适用定金罚则还违约金罚则。就本案而言,如果因为甲制药厂违约,致使乙医药公司造成20万元的损失,那乙医药公司应该怎么行使自己的权利,才能最大化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呢?
浅论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论文关键词:大学生;法制教育;法制观念论文摘要:在高等学校中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大学生健康思想和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目前在校大学生中不懂法甚至违法的现象,暴露出了当前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薄弱的问题。大学生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他们在学习科学知识的同时,其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如何,将直接关系和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法制建设。特别是在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部分,高校要提高对法制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搞好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一、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 (一)道德和法律的关系 任何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行都需要社会调节机制来维持正常的秩序,道德和法律就是社会的两大调节机制,两者共同担负着调节社会关系和稳定社会秩序的功能。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把某种价值体系、价值观念、行为和观念的准则灌输到人的意识中,使其形成相应的信息、品质和习惯,达到自我调节控制和自我监督的目的。法律代表了阶级的意志,是推行国家、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强制手段。人们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还要遵守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 道德和法律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种社会规范: 首先,道德与法律联系密切,在调整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具有互补性。 其次,在调整、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法律并不是万能的,除了受到以社会为基础,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社会以及法律自身条件的约束外,还必然要受到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的制约。 最后,法律以道德为价值取向,并以道德为社会支持。“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如果法律背离了人类基本的道德精神,将失去约束人们行为的道德基础。 (二)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 1. 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关系的现状。在我国现行的高校教学大纲和教学实践中,高校的法制教育一般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的独立地位。在当前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对大学生的德育教育占据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在有些高校甚至全部是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只是德育教育的一个补充。 笔者认为,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体系已经逐步成熟,法制体系建设已经取得长足发展的情况下,虽然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有其必然的联系,但将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的认识及定位是不合理的。正是这种思想政治教育比例关系的失衡,导致了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甚至发生违法问题。综观在校大学生发生的不同方面的违法问题,一方面是其本身道德素质低下导致的;另一方面则是法律意识的不足和淡薄造成的。 2.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应当并重。基于上述对道德和法律关系的分析可以得出,道德和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是相互依存,共同发挥作用的。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固然是重要的,但是法律意识的培养仅靠德育教育还不能解决全部问题。我们说提升人的品质,应当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塑造,宜采用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相结合的形式。 加强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法律意识融入到大学生的道德观念中,将道德内化为大学生自身的观念,使法律至上的意识升华为大学生更深层次的道德义务要求。法制教育的价值在于倡导法制精神,造就大批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公民,来满足法制社会的需要。 二、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紧迫性 (一)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减少大学生违法行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的需要 (二)加强法制教育是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在前几年,犯罪大学生多出自民办大专院校,而现在来自重点大专院校甚至名牌院校的犯罪大学生较往年明显增多。据上海一项关于“校园犯罪”的调查,在犯罪的51名大学生中有16人来自重点院校,占了总数的31%.在大学生犯罪中,其中不乏博士生和硕士生。这些重点院校的大学生频频犯法说明我们不能只重视大学生的学习成绩,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已经迫在眉睫了。法制教育本身及其产生的结果对大学生的价值观、道德素质、思维方式、精神状态等各方面都有着积极而重要的影响,其有利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任务 大学生毕业后是要踏上社会,为社会做贡献的。法制意识强的毕业生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为国家的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法制意识差的毕业生可能有意或无意的违法违纪,甚至走上违法的道路,造成终身的遗憾。三、目前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虽然目前高校已经把法律基础课列入教学计划,但是对该门课程的投入却非常少。由于法律基础课的课时有限,在很短的时间内要让学生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几乎是不可能的。法制教育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还不够重视,只是将其作为一门普通的课程来对待,而没有将其看作是提高人才综合素质与修养的重要举措。 (二)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很多非政法院校的法律课师资是由社科部、学工处、德育处、团委或宣传部的工作人员担任。他们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对法律课程不重视就不难理解了。 (三)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单一 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教育。目前,在高校法制教育中,教育形式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偏重于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未能给学生提供参加有关社会实践的机会。有的高校甚至把法律基础课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唯一形式,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仅限于几部法律,缺少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的内容。 (四)法制教学考核方式不合理 目前,各高校评价法制教育效果好坏的惟一办法是阅卷考试,考核的内容主要集中于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知识,惟一的标准是考试成绩,学生追求的仅仅是该课程的分数,考完后就将法律知识放在一边了,并未真正的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加强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措施 (一)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 法律基础课有其自身的科学理论体系和教学规律,必须根据其自身的特点进行教学。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强化该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我们要重视案例教学法。在选择法律教学案例时,应选择那些既有利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又具有思想教育意义的案例。 (二)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 运用现代的多媒体手段进行直观、形象、生动的教学形式。如组织学生观看、收听法律专题的电视片或录像带等,让大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习;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模拟法庭”,开设法制宣传园地,开展法律知识咨询活动;利用假期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大学生列席旁听审判过程,增加其对法律学习的感性认识;请法律专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来高校开设大学生法制讲座等活动,营造出浓厚的校园法律文化氛围。实践证明,多种形式并用的法制教育要比单纯的法律课程教学效果更好。 (三)加强法律课教师的培养 提高教师队伍是搞好高校法制教育的关键。高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的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不同的学校要根据自身的条件,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准的精干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四)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现在,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念和思想伦理观念急剧变化。大学生进入大学后,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人际交往、自我评价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此,高校要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其消除不良的心理状况,最大程度上预防和避免因心理问题引发的违法行为,从而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五、结语 高校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涉及课程设计、教学安排、教师选拔、教学方式、考试考核等多个方面。是一个艰巨复杂的系统教育工程,特别是德育教育与法律教育的有机融合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探讨。只有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才能使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才能使大学生对法律有科学的认识、深刻的理解和全面的掌握,使得他们不仅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更能理解法的精神、法的作用,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崔长珍.关于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2006,(3). [2]陈金春,刘成荣.重视并搞好大学生的法制教育[J].盐城工业学院学报,2006,(4). [3]宁玉民.思想政制教育方法和途径的创新[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1,(5).
免费论文网站分类很清楚有你要的
相关范文:浅议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制度〔摘 要〕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以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行为。作为民事执行的一种重要方式,民事执行和解制度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在实务过程中还存在诸多缺陷,有待进一步改进。本文试图从实务角度分析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制度中存在的弊端,并尝试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 执行和解;执行法院;当事人 民事判决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生效后,不论当事人是否满意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当事人都应当积极履行。但现实生活中,出于趋利避害的心理,败诉或者承担义务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的现象时常可见,于是出现了 “执行难”普遍存在的现象。作为民事执行的一种重要方式,民事执行和解制度,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在实务过程中还存在诸多缺陷,有待进一步改进。 一、民事执行和解制度概述 1.概念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以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行为〔1〕。执行和解具有以下几个特征:首先,执行和解发生于执行过程中,在执行开始前及执行开始后均不存在执行和解;其次,执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协议,不需要第三方的介入,这是与调解的根本区别;第三,执行和解协议具有阻却申请执行期限的功能,在执行和解协议未得到履行的情况下,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限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止,恢复执行后的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的最后日期连续计算;第四,执行和解是一种结案方式,在双方当事人完全履行和解协议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第八十七条:“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的规定及《意见》第二百六十六条:“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据此结案。 2.功能 执行和解作为一种重要的执行方式,除了具备强制执行所具有的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法院的威信、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等基本功能外〔2〕,还具有自身独特的功能和社会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执行和解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司法宗旨,执行和解协议是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它有利于增进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的稳定;二是执行和解有利于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因为执行和解协议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债务人在思想上更容易接受,也愿意自行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而不会产生强制执行般的抵触心理;三是执行和解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由于执行和解协议的达成,人民法院则不必进行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得以中止,减少了强制措施的使用,在双方当事人履行协议后,执行案件得以终结,同时缓解了人民法院执行难的压力。 3.法理基础 关于民事执行和解制度的法理基础,有学者认为执行和解是处分权主义在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的具体体现,是当事人行使处分诉讼权利的一种行为〔3〕。从表面上看,执行和解协议确实对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实体权力义务关系进行了变更,但笔者认为,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对生效文书内容享有处分权,也不能看成是当事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的处分。首先,从法理上看,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国家机关代表国家,依据法律所作出的权威性判断和认定,是对纠纷或是权利义务关系的终局裁决,就民事判决而言,任何人非经法定的程序不得变更判决的内容,必须予以执行,否则将动摇裁判的权威。从另一角度看,如果生效判决都可以任意由当事人协商变更的话,不仅法院的权威将荡然无存,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也将会没完没了,因为没有一个终结时候。因此,当事人之间不得就已生效法律文书中的内容进行再处分,也就是说当事人无权对生效法律文书所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变更;其次,从和解制度产生的原因上看,笔者认为执行难是执行和解产生的直接原因,由于强制执行将面临着各方面的阻力,而且结果未必能够得以完全执行,所以法院也乐于当事人能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自行履行。而作为债权人的一方当事人也考虑到强制执行难以将生效法律文书中的所有权利执行到位,而往往对债务人作出相应的妥协,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很明显,执行和解协议是在当前执行难的特殊背景下的特殊产物,并不是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的结果,是债权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所做的让步,是执行机构为了避免麻烦而对债务人的纵容的结果,所谓的尊重当事人处分权只是一个骗人的幌子罢了;第三、从执行和解的法律效力来看,执行和解本身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不能成为执行依据。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任意撕毁该执行和解协议,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方当事人也不能要求人民法院按照协议内容进行强制执行,而只能按照原判决内容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如果说当事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享有处分权,也就是说执行和解协议是当事人处分权的结果的话,那么该和解协议应当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事实上,如上所述,根据我国法律的现行规定该协议并不具有这种约束力。综上,执行和解协议并不能完全看成是当事人处分权的结果。 二、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缺陷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解释和规定中,关于民事执行和解部分的规定只有寥寥数语,可以说是相当的粗糙,还有许多问题没有涉及,导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法院不能参与执行和解协商过程的规定与现实需求及具体实践相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O七条的规定,法院在和解协商过程中的工作只是“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有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根据该规定,法院是不参与具体的协商过程的。而实践中,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当事人,特别是权利人主动向对方寻求和解的愿望并不高;或者在有些案件中,当事人之间存在和解的意愿,但是基于无法直接与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或者不信任对方,无法接受对方的和解方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执行法院的介入,执行和解根本无法形成。而且事实上,多数执行和解的成功案例也是和执行人员的说服教育工作分不开的,甚至有人戏称民事执行和解应当改称民事执行调解。所以民诉法中不允许法官积极参与的规定与司法实践不符,这阻碍了执行和解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 2.对执行和解协议的次数或期间无任何限制导致诸多弊端 和解协议达成后,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拒不履行该协议或者在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期满后,一方当事人仍未履约的,在执行期满前当事人是否可以再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这个问题,现行相关法律并没有任何规定,同时也没有类似于执行担保中暂缓执行期限不得超过1年的规定,根据民事行为法无禁止则可行的原则,从理论上,当事人可以不断地达成和解协议,然后又不停地反悔,而法律对此是不能加以干预的,这必然造成如下几个主要弊端:一是有些当事人往往假借和解,恶意拖讼,给对方当事人增加讼累,以达到其不法目的,因为根据《意见》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申请执行的期限得以中止,这样就可以无限延长执行期限;二是加重了人民法院的工作负担,如上所述,当事人不断地达成和解协议又不停地违反,必然也就延长了案件的结案时间,导致案件的积累,由此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三是助长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懈怠态度,不利于当事人谨慎善意地行使权利,更不利于民事纠纷的及时平息。由于执行和解协议可以中止执行申请期限,债权人在达成和解协议后,则不必担心超出执行申请期限,不利于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时效相悖,也违背了效率原则。 3.对和解协议未履行的救济手段规定不合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O七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的规定,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是和解协议未履行的唯一救济手段。该规定具有以下三点不合理性:一是致使当事人双方权利不平衡,因为根据该规定,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的只有一方,那就是“对方当事人”,从字面上看,对方当事人可以是债权人也可以债务人,但是,一个稍有生活常识的人都知道,债务人是不可能申请法院对自己进行执行的。因此,申请恢复执行的人只能是债权人,违反和解协议的人也只能是债务人了,这无形中就否定了债权人拒绝和解协议的 “权利”,而该 “权利”只有债务人享有,明显存在不平等;二是违反民事协议的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民事行为的诚实信用原则,协议双方应当善意履行协议约定,不履行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根据如上规定,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后果仅仅是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既不是责任更不是惩罚,这显然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践踏;三是不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由于不履行也不会产生超出已生效法律文书的责任范围,当事人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后,可以在履行与不履行之间任意选择,这就淡化了和解协议对当事人的约束力,使得有些当事人对执行和解的态度不严肃,不履行协议的现象时有发生,也就是和解协议失去了存在的必要,这显然不是该制度创立的初衷。这种现象的存在致使债权人的利益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强制执行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首要功能也就丧失殆尽了。 4.某些执行和解制度的具体操作规则不明确 具体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是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已经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是否因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而立即解除或停止,这个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务在立法上也未做规定;二是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对和解协议进行审查,以及如何进行审查没有明确规定。由于和解协议的实质是变更了原来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是对国家意志的改变,作为国家代表的人民法院显然不能置身事外,必然需要参与执行和解协议的审查。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O七条只规定了法院的工作只是记笔录,根本就没有涉及是否对和解协议享有审查权,更未涉及如何行使审查权的问题。 三、完善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制度的几点建议 如上所述,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制度还存在不少弊端或缺陷,针对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制度中存在各种弊端,笔者认为有必要在立法上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1.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参与民事执行和解过程中的问题,笔者认为,从当前实际出发,根据现实的需要,人民法院应当参与执行和解的协商过程,但是必须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执行法官在不干涉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前提下,可以配合或者促成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有实务中的法律工作者建议,人民法院在这一过程中的工作应该加以严格的限制,避免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侵害,他提出人民法院参与执行和解工作的两种情形:一是一方当事人提出和解方案,经执行法院交由另一方当事人接受。此时法院充当的只是和解方案的媒介,并没有介入自己的意思;二是双方当事人要求执行法院提出执行方案并自愿接受。此时,执行法院基于协调双方利益的立场,代为拟定和解方案,起到促成和解的作用,因双方当事人均自愿接受该方案,故也不违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4〕。 2.针对因多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而导致执行期限的不当延长的情况,完全可以从现行立法中寻找答案。笔者认为就执行和解的期限问题完全可以参照执行担保的有关规定。从某种角度看,执行和解与执行担保具有一致的功能或者目的,即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履行。根据《意见》第二百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修改后的二百O八条)的规定决定暂缓执行的,如果担保是有期限的,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执行和解制度完全可以参照该规定,限定执行和解协议的时间或者协议履行期间,当然时间未必一定为一年,具体时间可以参考现实状况而定。 3.关于如何防止当事人任意违反和解协议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立法明确规定违反执行和解协议的违约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已经明确规定了被执行人在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支付迟延履行金,并且在《意见》第二百九十三、二百九十四、二百九十五条规定了计算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的具体办法。但是该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是否适用于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二是通过协议约定违反和解协议的违约责任。但是这似乎与现行法律规定是相矛盾的,因为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一方在拒绝履行和解协议的情况下,对方当事人唯一的救济手段就是申请法院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这就意味着该执行协议自然无效,既然如此,和解协议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自然也就无效了。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在立法中明确规定执行和解协议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不因和解协议的无效而丧失。 4.在执行工作中,债务人往往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其财产之后才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那么在和解协议的履行期限内,法院是否应解除对债权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呢?若不解除,似与执行和解的性质不符;若解除,而债务人借和解协议拖延时间、转移财产,又如何能保证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财产保全的目的在于保障债务的履行,在债务未履行前,财产保全不应解除,直到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或者原生效法律文书内容强制执行完毕,案件终结后才可解除;而且笔者认为不解除财产保全与执行和解并不冲突,因为二者的目的具有一致性,即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因此不能认为财产保全是对执行和解的否定。 〔参考文献〕 〔1〕 江 伟.民事诉讼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438. 〔2〕 李 浩.强制执行法〔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1-4. 〔3〕 应礼奕.浅析执行和解所面临的问题〔J〕.中国科技信息,2007,(8):144. 〔4〕 丁文华.执行和解中若干问题研究〔J〕.人民司法,2006,(12):92.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浅谈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2007-06-25 20:4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实际履行、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有的违约责任可以同时适用,有的违约责任只能单独使用。本期就通过一个案例对定金的性质进行详细的分析。甲制药厂与乙医药公司签订了总价款为60万元的《药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15万元的订金,若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若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对方10万元的违约金。”后因甲制药厂无货源,无法履行合同。现乙医药公司依法要求甲制药厂承担违约责任,乙医药公司要求多少才能最大化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并得到法律的支持?要想最大化的保护乙医药公司的利益,就应先把定金的性质弄清楚。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的金钱。关于定金的法律性质,在我国《合同法》和《担保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是5种担保形式之一,属于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金钱担保,交付“定金”是实施的担保行为。一、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实际生活中,有的合同中使用了“订金”这个说法,那“订金”与“定金”有什么区别呢?关于“订金”的法律性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订金”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上的概念,一般应理解为预付款,交付“订金”是先予履行债务的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交付“订金”属于先予履行债务的行为,而交付“定金”是实施的担保行为。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关于“定金”,交付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关于“订金”,交付方违约的,守约方仍可要求返还;收受方违约的,守约方仅能要求等额返还,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因此“订金”并不像“定金”具有惩罚性。 如果合同中使用的是“订金”,但又明确了其具有定金的性质时,“订金”是否又等同于“定金”呢?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18条的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法律允许没有冠以“定金”之名的定金的存在。所以对于没有冠以“定金”之名,但合同中明确约定具有定金性质的“订金”,依法仍应认定其具有定金的性质。因此本案中,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18条的规定,双方约定的“订金”其实就是“定金”,把“订金”的性质弄清楚了以后,就要分析赔偿的问题了。二、定金的限制定金是预交的违约金,但对定金的数额法律有限制的,根据《担保法》第90条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及《担保法解释》第121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一方当事人支付的定金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对超出来的部分按交易习惯可作为预付款用以抵作价款或返还给支付方。本案中,根据《担保法》第90条的规定,乙医药公司付给甲制药厂的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即60万元×20%=12万元,因此乙医药公司支付给甲制药厂的定金最多不超过12万元,而实际却支付了15万元,对于多出来的3万元由于合同并未履行,因此应根据交易习惯返还给乙方。三、定金罚则定金在双方履行合同后,可抵作货款或返还给支付方,但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定金将具有惩罚的效力,目的在于督促当事人正确、积极行使权利。根据《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案中,根据《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甲制药厂应双倍返还给乙医药公司定金,即12万×2=24万元。对于多出来的3万元,因为不是定金,仅作预付款,所以只能要求甲制药厂等额返还,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四、定金与违约金的关系违约金,是指当事人预先设定的,在一方违约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违约金作为一种预定的赔偿金,主要具有补偿性特征,在数额上可以以实际损失额作为要求增加或者减少的法定依据。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因此,违约金在守违约方未遭受损失时,仅具有补偿性;在守约方没有遭受损失时,才产生惩罚性。为了维护公平、等价的交易秩序,防止权利人得到过多的额外利益,我国《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即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与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使用,只能选择其一的做法,从法律上明确了定金与违约金竞合时不能同时使用。本案中,根据《合同法》第116条的规定,在定金与违约金竞合时只能选择其一。如果选择违约金罚则,只能要求甲制药厂支付10万元违约金,因该合同并未实际履行,所以乙医药公司还可同时要求返还15万元的定金,共计25万元;如果选择定金罚则,甲制药厂应双倍返还定金,即12万×2=24万元,同时加上多支付的3万元,共计27万元。由此可见,在本案中选择适用定金罚则,才能最大化的保护乙医药公司的利益。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一般根据具体案例来选择适用定金罚则还违约金罚则。就本案而言,如果因为甲制药厂违约,致使乙医药公司造成20万元的损失,那乙医药公司应该怎么行使自己的权利,才能最大化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呢?
浅谈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2007-06-25 20:4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实际履行、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有的违约责任可以同时适用,有的违约责任只能单独使用。本期就通过一个案例对定金的性质进行详细的分析。甲制药厂与乙医药公司签订了总价款为60万元的《药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15万元的订金,若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若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对方10万元的违约金。”后因甲制药厂无货源,无法履行合同。现乙医药公司依法要求甲制药厂承担违约责任,乙医药公司要求多少才能最大化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并得到法律的支持?要想最大化的保护乙医药公司的利益,就应先把定金的性质弄清楚。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的金钱。关于定金的法律性质,在我国《合同法》和《担保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是5种担保形式之一,属于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金钱担保,交付“定金”是实施的担保行为。一、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实际生活中,有的合同中使用了“订金”这个说法,那“订金”与“定金”有什么区别呢?关于“订金”的法律性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订金”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上的概念,一般应理解为预付款,交付“订金”是先予履行债务的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交付“订金”属于先予履行债务的行为,而交付“定金”是实施的担保行为。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关于“定金”,交付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关于“订金”,交付方违约的,守约方仍可要求返还;收受方违约的,守约方仅能要求等额返还,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因此“订金”并不像“定金”具有惩罚性。 如果合同中使用的是“订金”,但又明确了其具有定金的性质时,“订金”是否又等同于“定金”呢?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18条的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法律允许没有冠以“定金”之名的定金的存在。所以对于没有冠以“定金”之名,但合同中明确约定具有定金性质的“订金”,依法仍应认定其具有定金的性质。因此本案中,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18条的规定,双方约定的“订金”其实就是“定金”,把“订金”的性质弄清楚了以后,就要分析赔偿的问题了。二、定金的限制定金是预交的违约金,但对定金的数额法律有限制的,根据《担保法》第90条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及《担保法解释》第121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一方当事人支付的定金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对超出来的部分按交易习惯可作为预付款用以抵作价款或返还给支付方。本案中,根据《担保法》第90条的规定,乙医药公司付给甲制药厂的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即60万元×20%=12万元,因此乙医药公司支付给甲制药厂的定金最多不超过12万元,而实际却支付了15万元,对于多出来的3万元由于合同并未履行,因此应根据交易习惯返还给乙方。三、定金罚则定金在双方履行合同后,可抵作货款或返还给支付方,但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定金将具有惩罚的效力,目的在于督促当事人正确、积极行使权利。根据《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案中,根据《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甲制药厂应双倍返还给乙医药公司定金,即12万×2=24万元。对于多出来的3万元,因为不是定金,仅作预付款,所以只能要求甲制药厂等额返还,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四、定金与违约金的关系违约金,是指当事人预先设定的,在一方违约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违约金作为一种预定的赔偿金,主要具有补偿性特征,在数额上可以以实际损失额作为要求增加或者减少的法定依据。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因此,违约金在守违约方未遭受损失时,仅具有补偿性;在守约方没有遭受损失时,才产生惩罚性。为了维护公平、等价的交易秩序,防止权利人得到过多的额外利益,我国《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即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与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使用,只能选择其一的做法,从法律上明确了定金与违约金竞合时不能同时使用。本案中,根据《合同法》第116条的规定,在定金与违约金竞合时只能选择其一。如果选择违约金罚则,只能要求甲制药厂支付10万元违约金,因该合同并未实际履行,所以乙医药公司还可同时要求返还15万元的定金,共计25万元;如果选择定金罚则,甲制药厂应双倍返还定金,即12万×2=24万元,同时加上多支付的3万元,共计27万元。由此可见,在本案中选择适用定金罚则,才能最大化的保护乙医药公司的利益。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一般根据具体案例来选择适用定金罚则还违约金罚则。就本案而言,如果因为甲制药厂违约,致使乙医药公司造成20万元的损失,那乙医药公司应该怎么行使自己的权利,才能最大化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呢?
法学 毕业 论文的选题至关重要,题目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毕业论文的质量。那关于法学的毕业论文的题目有哪些呢?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法学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法学论文题目(一) 1. 权利质权的客体范围研究 2. 权利质权公示问题研究 3. 留置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制度比较 论留置权的取得 4. 论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规则 5. 我国民法对占有保护的完善 6. 占有效力研究 7. 论房屋与土地一体处分原则 8. 论债的特征 9. 论债的发生原因 10. 论附随义务 11. 论不真正义务 12. 论先合同义务 13. 论后合同义务 14. 论债的客体 15. 论单独行为 16. 论情势变更原则 17. 论债的适当履行原则 18. 连带之债基本理论研究 19.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研究 法学论文题目(二) 1. 论定金合同 2. 论反担保 3. 论债权让与的成立条件 4. 论债权让与的法律效力 5. 应收帐款转让的法律问题研究 6. 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7. 债权让与中的第三人保护问题探讨 8. 论债的清偿 9. 论债的抵销 10. 论我国债的提存制度之立法完善 11. 论债的免除 12. 民法中的混同问题探究 13. 对要式合同书面形式法律效力的探讨 14. 论第三人利益合同 15. 非典型合同理论初探 16. 论要约(相关其他选题:论承诺、约因理论借鉴问题之思考) 17. 合同缔结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18. 合同条款的理论问题探究 19. 合同格式条款的法律问题研究 20. 论合同解释的原则 法学论文题目(三) 1. 论继续性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 2. 论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 3. 论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与法律效果 4. 完善我国合同解除制度的思考 5. 论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6. 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差别辨析 7. 论缔约过失责任 8. 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9. 违约行为的类型化研究 10. 论合同免责条款 11. 论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12. 论强制实际履行与其他违约责任的并用和排斥 13.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思考 14. 论违约损害赔偿中的合理预见规则 15. 论减损规则适用中的法律问题 16. 论损益相抵规则的适用 猜你喜欢: 1. 法学毕业论文标题 2.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3.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4. 有关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5.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6. 法学论文参考题目
这个我之前坐过
浅析我国的金融体制及其改革 摘要:我国金融体制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但是金融体制与金融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深层次的问题与矛盾,需要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与调整。文章分析了我国当前金融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并对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出一些看法与建议。 关键词: 金融体制改革;资主体多元化;率市场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及金融体制对国民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并在发挥其财政供给、资金筹措功能上,对经济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市场发育却日显滞后,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与我国经济步入国际经济轨道的发展趋势极不相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全球金融市场正在形成,资本全球流动加快。因此,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所要求的健全的金融体制,并对当前金融体制进行更深入的改革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我国金融体制概述 金融体制,是指一个国家通过立法确立或认可的金融形态所形成的体系或系统。它包括一国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调控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的地位、职责分工、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机制。金融体制是一个国家经济体制的核心部分,对经济稳定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程度、社会制度和经济体制不同,形成了各种类型的金融体制模式。目前,在西方发达工业化国家中,基本上都形成了在法制基础上以国家金融主管部门为监管调控中心,以商业银行和证券机构为主题,与信托、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并存,以货币、资本、保险等金融市场为枢纽的金融体制。而我国现在采取的是以中央银行为领导,以国有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的金融体制。 二、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20多年来,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本身的要求,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金融国际化步伐加快的背景下,中国现有金融体制的弊端逐渐暴露,金融宏观调控与监管、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等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归纳而言,国内金融体制改革进展到现在,主要有以下问题需要解决: (一) 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问题 所有制方面的限制,导致了中国国有银行垄断的局面。由于银行业之间缺乏必要的竞争,一方面导致了国有银行改革动力的不足,效率低下;另一方面,非国有银行发展滞后,难以满足非国有经济的融资要求。因此,首先要打破所有制方面的限制,发展新的体制。金融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发展非国有银行和非国有金融机构。因此,必须大力发展针对非国有产业融资的非国有银行、非国有金融机构,放宽市场进入和退出“壁垒”,让那些效益良好的经济实体进入金融市场交易,让那些经营亏损、资不抵债甚至是违规经营的经济实体从金融市场上有序地退出。 (二) 利率市场化的问题 从中国整个价格体系来看,由于市场经济的有效导入,所有价格基本上都放开了,而惟独作为金融产品价格之源的利率没有放开,没有市场化,还是由国家指令性调整。利率制定的非市场化,不仅直接影响到基础货币的调整,使得判断宏观货币供应量的多少和货币政策效果好坏缺少了最准确的标准,还影响到其他货币政策工具的实施。所以,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和中国宏观经济改革都要求建立一个在市场条件下比较有效的利率调整机制。 (三) 分业与混业经营的问题 我国是在 1995年通过《商业银行法》后才正式确立了分业经营制度,然而,在全球金融自由化和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在加入WTO的新形势下,势必面对国外金融业强有力的挑战。同样,引起国内银行的业内竞争加剧,造成银行利润率下降、业务风险增大,迫使许多银行不得不考虑从证券市场的发展上寻求自身的业务发展,于是各种取向混业经营的金融创新已经悄然涌现。这几年,我国银行的中间业务已经开始扩张,包括代收水电费、电话费、财务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等,混业经营成为国内金融企业的必然选择。但是在法律体系尚不十分健全、金融市场监管和内部控制能力较弱的状况下,要稳妥地做好混业经营的各项准备工作。 除此之外,还存在银行的不良资产率较高,资本充足率依然较低;内控机制和经营业绩依然不甚理想,内部治理结构方面还存在较严重的缺陷,竞争力依然较差;非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还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等等问题。如何能够更快更好的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已成为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三、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对策 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进一步规划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目的就是要建立健全我国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调控监管体系和金融法律制度体系。围绕这些目标,在此就对如何深化改革提出一些对策和看法。(一) 加强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与金融监管 为了加强央行的宏观调控与监管职能,中央政府已提出两项重大举措:一是改革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人行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的状况,保留或适当合并现有地、市分行,加强分行或支行的金融监管,二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切实加强金融监管和金融企业内部管理。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进一步完善央行的金融监管制度,制定金融企业各项业务并改善管理办法,(2)健全金融监管责任制,(3)对金融机构高层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二)进一步深化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重点应放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深化股份制改造改革。由于所有制结构单一,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还依然存在着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弊端,如产权模糊、所有者缺位、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等。因此,国有商业银行最终的现实选择是实行股份制,同时还要加强公司治理。第二,强化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管理。比如国有商业银行要有法定的资本金,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健全国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监事会和董事会监督下的行长负责制;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第三,加强业务流程监管。在促进银行各项业务流程不断规范化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其的监督与管理,使各项业务依法进行。 (三)大力发展非国有商业银行 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金融改革方针下,必须从体制外新建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注意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如在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城市商业银行,一批外资银行获准从事人民币业务,这一切都为体制内的不足做了必要的补充。在对外开放前,必须对内开放。重点是大力发展非国有金融机构。大力发展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地方商业银行,使地方性商业银行彻底摆脱政银不分、银企不分的局面。这不仅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更将有助于我国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强国民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 除此之外,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同时还应注意发展多种金融工具,改革和完善外汇问题等,尽快实现建立以中央银行为核心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完备科学的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完备的金融机构体系等目标和任务,以适应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参考文献 [1] 刘少军著:《金融法原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第1版. [2] 刘定华著:《金融法专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 [3] 王晓芳著:《中国金融发展问题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 [4] 强力著:《金融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1版. [5] 朱大旗著:《金融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风险是现代财务管理的基本概念之一,是贯穿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范畴。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财务管理专业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在近几年的国家发展中,事业单位的运行体制进行了修改,随着改革体制的逐步深入,单位中各个部门的管理制度也开始进行改变,财务管理是事业单位中的重要部门,财务部门原有的核算方式与事业单位的相关制度有所出入,因此,事业单位中财务管理制度不适应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
一、事业单位财务的特征
事业单位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在我国的事业单位中大部分单位都是不能自给的单位,在单位开展各项活动和处理事件时都需要财政部门的拨款,并且财政部门的经费几乎都是每年的纳税收入,由于这样的特殊性,事业单位中的财政部门的工作与大型私营企业的工作方式,与在单位中发挥的作用也有不同之处,由此可以看出事业单位中的财政管理制度,区别于私营单位财政管理。
二、事业单位中的财务管理
1.事业单位中的财政管理作用
在我国的管理体制下,事业单位的工作有着其特殊性,在单位中贯穿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抱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心态开展工作,主要展开公益性的活动为主。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工作任务为管理与科学化的分配各种资源,将部分资源合理化分于单位中各个执行部门,协调各个部门有效的开展工作。在实际的工作中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的主要作用包括,在年初根据实际情况预算今年的整体开资;管理整合单位每年没能及时回笼的资金;其次管理与计算出单位的资产;计算单位每年进行实际业务的支出资金;还要管理事业单位中为每个项目申请的基金;
2.财务管理的弊端
事业单位中的财务管理,由于收入的特殊性,加之我国现代对于事业单位的工作的改革,单位的财务管理在实际的操作中容易出现多种问题,其中问题有工作中的内部问题,也存在外部造成的不可调控的问题,在本文中主要将造成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单位内部问题简单阐述与分析,在外部由于国家宏观调控所造成财务管理的问题还有待国家进行相应的制度调控解决。
(1)外部环境造成现代制度的不健全
随着我国对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改革逐渐深入,各省份事业单位的各个部门的改革还在进行的同时,相当一部分成员抓住财务管理与控制的漏洞而造成不良的影响,其中主要体现在执行力上,由于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对于单位经费的管理缺乏严格的把关,在单位对上级申请项目资金时,项目缺乏必要的论证实行,导致实际资金与项目脱节,资金没有或很少的部分用到相应的项目上,由此导致财务管理对资金的使用记录出现含糊不清现象。
(2)财务管理的实行力度不足
由于在事业单位部门使用资金时缺乏计划,给单位财政部门的管理造成困难,并且财务部门都是在后期结算总账,部门在前期的时候时没有做好严格计划,每次结算时各个部门都在向财务部进行汇报,很可能导致超出今年的总预算情况,并且在这样的模式下进行工作,使部分成员钻了空子,造成资金流向不明现象或出现死账,造成资金的使用率降低。
(3)财务管理预算的松散
在事业单位中部分财务管理部门的自身出现松散现象,其中造成影响和资金流失不明的环节主要在于部门预算上,在实际的预算当中做出不合理的规划,导致资金没有用到实处,如在预算中出现浪费现象,部门人员使用公款旅游,单位公用车辆超标,公款吃喝,招待费用谎报等现象,严重导致事业单位的经费不足,也对自身的公众形象造成严重影响。在财务管理中没有对于单位经费做出详细的规划,如:根据今年的实际情况,对全年的重要项目保留足够资金,导出项目在实际的实行中出现资金不足后又用其它资金继续进行项目实行,长期出现这样的情况将导致部门资金使用不明确,造成后期工作的困难。
(4)财务管理中个人的违纪行为
由于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进行改革,财务管理出现变化,财务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很少有学习的时间,因此财务管理工作人员会出现后备知识存储不足,长期的工作中员工出现由于自身工作技术的匮乏,造成差错性工作,加之单位财务制度章程的不重视以及操作流程建设的不完整,或者只重视其工作制度的完整假设,在工作的监督不完善,导致员工在工作中出现错误的时候有空可钻,为弥补自己错误,从而引发出会计事故的发生。因此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素养及专业技术的不标准导致了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中出现问题。
三、改善财务管理的方式
1.改善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财务管理部门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核心部门,在工作中起到很大的作用,是部门开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门,因此有效的使财务管理部门的适应目前的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是促进我国事业单位发展的重要环节,将财务管理的作用发挥能促进各个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将资金最大化的利用,使得我国的社会经济与群众获得更多福利措施。
2.改善财务管理方法方式
(1)加强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各个事业的单位的实际情况从新建立更加健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建立制度时要注意对于事业单位的项目工作流程进行改变,如:实际项目在开展前由所属部门做出详细的项目预算,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考察项目所需要的资金并且做好专项基金,避免出现项目在开展前出现问题,也可以要求部门提前一年做好工作安排,并向财务管理部门申请资金,这样更能防止出现资金不足现象,并且在建立制度的时候注意制度与制度之间不能出现矛盾等情况,规范部门的消费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等。
(2)实行制度时严格把关
在相应的管理制度推出后,财务管理部门在适应制度的时候要严格把关,对于单位的主要重要支出要做出相应的计划。在监管部门财务支出是要详细的记录部门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并且在每年的实际资金使用的数据进行分析,在年终做出相应的总结,在工作中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对当前的形势做出分析,并将信息整理后给上级部门,快速根据事实情况当事业单位的工作做出最新的安排。
(3)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
由于工作中,财务管理工作者自身对于事业单位的财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不管国家的宏观调控,还是内部管理制度对于会计工作者造成的因素,其中主要还是财务管理工作者自身知识存储不足造成的,通过对工作者自身素质和知识储备的提升将会克服外部的因素,同时提升财务管理在事业单位的作用,因此在工作中不断充实工作人的知识存储能有效的解决单位中的问题,在社会的发展同时,要求他们不断的巩固自己所学习的内容,在自身技术问题解决的同时,让会计工作者感受到单位对其的重视程度,一方面起到监督会计工作者的工作监督作用,另一方面让会计工作者感受到部门对其自身发展的重视,感受到部门的关爱,提高工作者的忠诚度,避免个人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
四、结束语
财务管理部门是事业单位的重要组成部门,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不断成熟,若想我国的社会经济得到可持续发展,重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这是发展中的主要内容,也是最根本的因素。在工作中,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关注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对现在制度作出正确的理解,把握住事业单位工作的性质,在实际的项目发展中,一定要对施工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控制,以期在实际的单位工作中,能够有效地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为国民经济做出自身的贡献,促进我国整体经济的持续发展。
我国一些县市区采取乡政财政所管理的财务制度,在一定程度方面强化了对基层财政资金之监管力度。可对一部分乡镇实施审计时发觉依旧在财务方面存有一部分问题。通过审计调查状况来看,一部分乡镇政府在财力较为困难的状况下,尽力完成预算支出,保证了诸项事业的发展,可是存于财政财务管理当中一部分具备普遍与倾向特点的问题,严重影响着乡镇之政权、财权、事权的建立与正常行使,给乡镇各项经济与社会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
1乡镇财政所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预决算管理流于形式,漏缴税金使税款流失
乡镇预算编制较为粗化,没有全面具体地体现乡镇本级的收支状况,只是依据市级财政规定核对同上级来往的科目,决算编制时,也没有对本级的收入与专项资金编制。[1]并且变动随意,少数人决定,没有履行程序予以批复调整。乡镇政府在兑付员工个人借款利息,下发各类员工个人奖金、补助款时,一般不会代扣代征个人所得税,抑或在支付建设工程款项时,在对方单位出具了一般收款收据的状况下,乡镇政府没有代扣代征营业税金以及附加税,及至凭借白条收据支付抑或垫付工程款,不知不觉中致使国家税款流失。
国有资产管理未到位,会计资料稽核审查不严瑾
个别乡镇没有完善本乡镇国有资产管理机制。资产收益收支不进账,譬如承包款与租金直接抵扣其他经费支出。[2]购置资产不予以资产登记,资产明细不明确,个人利用资产不办理交接手续及至不归还。国有资产处置没有通过集体决策,不执行批准程序。会计稽核制度属于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关键性工作,可在乡镇政府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的稽核同审查工作者、稽核工作者岗位责任制的构建往往是财务管理当中极易忽略的问题。
资金管理混乱,财务监督职能未发挥
乡镇本级财力同其他专项资金模糊不清,混淆应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十分普遍。拨发的专款跟踪管理未落实,资金成效未能体现。应用专款尤其是建设项目资金不规范,许多项目不具备工程预决算,未采取招、投标,结算不具备正规税务发票。一些领导法制观念淡薄,乡镇财务监督力度不够。目前乡镇采取任期制,一部分领导重视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目标任务,忽略乡政内部的财政财务管理,随意安排账务、变更会计工作者和运用专项资金,一些乡镇会计集中核算独立性很低,监督职能没有有效发挥。
债权债务结算不及时,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在总预算帐与机关帐中存有许多笔借出款项,大多数是外出差、学习培训、项目等的借支。若当事人调动,几年及至十几年不结清账目,则长时期挂着账,有部分乡镇的白条积累达几十万元。有些乡镇在小城镇建设活动中、新农村建设活动中、招商引资活动中等举债导致直接负债抑或挤挪专项资金致使隐形负债。
2强化和改进乡镇财政所财务管理工作的措施
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
建立起切实可行的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应当对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要求不断细化。主要应注重如下几个方面:
1).政府要统一完善乡镇内控制度,确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构建资金、票据领用、财产物资、政府采购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等。形成切实可行的监督机制,规避风险。并且,强化对财务工作的监管,督促各乡镇切实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2).严格履行建账监管制度,依据财政部门的规定,乡镇运用的各项帐薄,均应采取建账监管,会计、出纳得到的原始发票一定要符合规定且严格履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并且强化往来账目的管理制度,构建往来款定期审核与清理制度。建立起组织机构,确立专门人员负责,针对呆账、死账、坏账实施清理调整,严格防范利用往来款调理财政收支;
3).进一步强化对票证的管理。构建起一系列严瑾的票据领取上缴内控监督制度,进而规范收入管理;
4).财政要强化对乡镇平时办公费用的监督管理,杜绝铺张浪费现象,让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加速步入规范的、制度的、法制的轨道。
落实责任审计,加强预算监督
主要应注重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应当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应用,不断健全完善乡镇主管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把关口往前移,广泛推行主管领导任中审计,借助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使得乡镇主管领导不断确立正确的政绩观,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工作;
2).利用审计廉政成绩,促使乡镇主管领导加强严格要求自己的观念。应当增大对违法违纪案的惩处。针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人要及时给予处理,进而起到警醒的作用;
3).借助财务审计效果,使得乡镇主管领导加强勤俭节约理念,对审计环节体现出来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而使得各单位强化内部控制与管理;
4).借助政绩审查成绩,使得乡镇主管领导加强务实理念,将政绩审查同干部考察有机融合,将审计体现出的统计数据状况、经济效益状况、个人廉洁状况写入审查报告,当成领导干部任免奖惩的关键性依据,将领导行使权力与担负的责任联结起来,加强权力应用的约束监督力。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核算水平
乡镇政府应当依据《会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财会工作者持证上岗制度,确保财务工作者队伍的相对稳定,不可随意变更,定期不定期对财会工作者实施业务培训,借助考试考核等进一步提升财会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与核算水平。
注重乡镇债务,消除财政风险
主要应注重做好如下几个方面:
1).构建债务责任追究机制,由乡镇财政所与债务产生的相关单位一同对债权债务实施清理,同时对将来产生的债权、债务于其业务出现时实施审核,严瑾把关,构建债权债务及呆账死账坏账之责任追查制度,使得乡镇转变新官不管陈旧账目的做法,进而降低不必要的损失;
2).理清债务性质,按年逐渐偿还,针对那些共公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构成的债务,可列进乡镇预算与上级补助等规划,逐渐消化,对于新办企业与实体构成的债务,要拍卖其资产予以偿还,对于财政担保方面的债务,要核实用款对象,落实偿还计划,建立起偿还责任等。
结束语
这个,我研究下,再告诉你,我能帮你搞定
财务管理 是处理企业同各方面的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下面我给大家分享一些财务管理论文2000字 范文 ,大家快来跟我一起欣赏吧。财务管理论文2000字范文篇一 《试谈电网企业财务管理》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不管是企业还是居民对电力的需求量都有增无减,这无形中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电力企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电力企业发展,提升我国电力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我国政府加快了电力行业的改革力度。伴随着电力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现代企业制度在电力企业中的不断确立,使得电网企业迫切建立现代化的财务体系,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我国很多电网企业都难以达到这个要求,这就制约了我国电网企业的发展。 文章 就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进行了一些浅显的探讨,并提出一些有建设性的改进意见。 [关键词]电网企业;财务管理;风险预警 1 引 言 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不断增加,这就使得电网企业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日渐突出。由于历史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很多电网企业的管理方式还是遵循着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模式,这使得我国电网企业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为此,我国政府加快了对电力企业的改革力度,希望可以帮助我国电力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财务管理部门作为企业的核心部门之一,我国电力企业要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就必须要重视财务管理,对企业财务管理进行创新与改革,使其可以为我国电网企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但是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我国电网企业由于体制、观念等因素的制约,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与不足。因此,加强对电网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与迫切了。 2 电网企业财务管理发展趋势 外界监督力度不断提升 电力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发展不仅仅关系到电力行业的利益,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为了更好地促进电网企业的发展,在电力体制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社会对电网企业的监督力量也不断提升。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消费者对电网企业的监督意识不断增强。随着电力改革的不断深化,广大消费者为了可以获得更好的电力服务,对电网企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无形中就会增加广大消费者对电力企业的监督力度,使其可以提供更好的电力服务;二是国家对电网企业的监督不断成熟。在我国,电网企业基本都是国有企业,其财务状况不仅关系到电力企业的发展,更关系到国有资产的安全。因此,除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审计署、国税局等部门对电网企业进行监管以外,我国政府还设置了电监会与国资会对其进行监督,以便可以全面强化对电网企业的监管。 我国财务管理法律不断完善 目前,我党正在大力倡导建设法治社会。财务管理作为企业一项极为重要的管理活动,其正常开展也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我国政府在2007年颁布《企业财务通则》以后,又在2008年颁布了新的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这两部有关企业财务管理法律法规的颁布对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我国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面临着新的形势与挑战。此外,为了确保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体制能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先后出台了诸如《 公司法 》《企业所得税》等多部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都提升了财务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也对企业财务管理活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不断提高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确立,财务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也日渐突出。要想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企业就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才队伍。尤其是在我国,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与财务管理有关的各项政策也不断完善,这就无形中对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者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其具有扎实的财会知识,更需要其具有一定的金融、法律、税务、经济等多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此外,财务管理工作者还需要进一步明确自身定位,不能将自身仅仅局限为一名纯粹的财务工作者。这些既是现阶段我国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的挑战,也是其未来发展的趋势。 3 我国电网企业财务管理创新途径分析 创新电网企业财务管理观念 对于我国电网企业而言,建立现代化的财务体系势在必行。但是要想构建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现代化财务体系,首先就需要电网企业创新企业财务管理管理。只有树立正确的财务管理理念,才能更好地帮助我国电网企业构建现代化的财务体系。现阶段,我国电网企业可以从几个方面来对财务管理理念进行创新:一是树立人本化的财务管理理念。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在各行各业中,人始终都是最重要的资源。所以,在我国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过程中,要始终将对员工的激励与约束放在重点位置上,以便可以建立与我国电网企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本化财务运行体系;二是树立知识化财务管理观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电网企业财务管理活动面临的问题日趋复杂多变,同时加上电网企业多为技术密集型与资金密集型企业,树立知识化的财务管理观念是电网企业财务管理创新的必然方向;三是树立信息化的财务管理观念。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其在各行各业中都得到了极为广泛的运用。信息技术的运用,不仅可以提高 企业管理 活动的质量,更可以提高企业管理活动的效率。因此,我国电网企业要构建信息化的财务管理系统,实现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全面信息化。 进行风险预警与控制,实现风险管理创新 风险具有客观性。在一个企业发展过程中,企业势必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尤其是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的今天,企业面临的风险不仅数量增多,而且变得更加复杂多变。如果企业不能合理有效地控制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风险,势必会严重制约企业的健康、快速、稳定发展。最近几年,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对电力需求不断增加,使得我国电网企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虽然我国电网企业发展迅速,但是电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风险,尤其是财务风险在不断增加。因此,我国电网企业要想取得进一步发展,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具体而言:一是提高对财务风险的认识。现阶段我国电网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但是不能因此就忽视风险的存在,而是要切实提高对财务风险的认识,积极主动地做好风险预警与控制工作,将其视为财务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二是建立风险识别体系。风险具有多样性与隐藏性,这就需要电网企业建立风险识别系统,可以更好地识别各种风险;三是建设风险控制系统,以便企业可以及时采取各种 措施 来化解风险。 财务工作人员能力创新 对于电网企业来说,电网企业财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了企业现代化财务体系的构建与执行。因此,现阶段,我国电网企业要重视财务工作人员能力的创新,使其可以更好地适应电网企业未来发展需求。在2008年,新的会计准则颁布以后,对财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所以,我国电网企业应该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能力的创新。具体而言:一是要加强对电网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可以严格执行财务与经济法规,灵活贯彻和运用会计准则,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经济预测和投资决策能力,从而可以为企业的战略管理和资本运营提供较高的财务咨询建议;二是做好财务人员的选拔机制,使企业优秀的财务管理人员可以脱颖而出,从而可以不断调整与优化企业财务队伍结构,使企业财务队伍始终保持活力,同时也有助于财务管理队伍更好地满足企业未来发展需求。 参考文献: [1]李庆艳.实施财务集约化管理对电网企业经营管理带来的影响[J]. 财经 界:学术版,2010(2):116-117. [2]梁国栋,王楠.电网企业财务管理流程优化思路与 方法 研究[J].商业会计,2013(11):75-76. [3]周磊.电网企业基建财务管理模式改革探索[J].东方 企业 文化 ,2015(15):281. [4]叶霞.现阶段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创新[J].现代经济信息,2013(21):239-244. 财务管理论文2000字范文篇二 《试论财务管理及财务管理方法》 【摘 要】企业财务管理是根据资金运动的规律,随着经济体制的转换要求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思想和观念也随之更新,尤其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巨大作用后,企业界逐渐形成了这样一个共识,那就是现代企业必须重视管理,企业管理应以财务管理为中心。 【关键词】企业财务管理;市场经济 1.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管理是基于企业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是组织企业资金活动、处理企业同各方面的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就是资金运动增值的过程,财务管理深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复杂性,决定了企业管理必须包括许多方面的内容,如技术管理、生产管理、设备管理、物资供应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他们是相互联系密切配合的,具有各自的特点:有的侧重于使用价值的管理,有的侧重于价值的管理,有的侧重于信息的管理,有的侧重于劳动因素的管理。鉴于在企业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地存在着奖金活动,于是对企业资金活动的管理就逐渐独立化,形成了企业的财务管理。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分析、财务预测、决策、计划、奖金筹集管理、投资产品成本管理、收入与利润分配等。此外,还包括企业设立、合并、分立、改组、解散、破产的财务处理。所以财务管理区别于其他管理的特点,在于它是一种价值管理,是对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运动所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管理是综合性的企业管理 财务管理又是企业管理中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企业各方面生产经营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大都可以资金运动中综合反映出来,而通过合理地组织资金运动,又可以对企业各方面的生产经营活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财务管理的各项价值指标,是企业经济决策的主要依据,将企业生产情况与财务情况及时、客观地反映出来,并深入分析,寻找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措施,堵塞漏洞,提高效益,加强成本管理,以更低的耗费获取同样或更高的收益。 在我国财务管理从国家对企业高度集中管理到成为企业综合管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计划经济体制占主导地位时,企业缺乏经营自主权,企业经营和管理始终是围绕着国家统一计划来进行的。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成为竞争的主体,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使社会资源流向那些利用效率高、效益好的企业,而最终达到合理配置使投入的资本不断运动和增值,这就迫使企业注重运用资金控制成本和增加赢利。现代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以赢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企业一旦成立,便面临着激烈的竞争,企业只有在发展中求生存,取得利润才能实现其存在的价值。企业为实现其生存发展的目的而实施各种各样的如生产、质量、销售等管理工作,而这些管理工作的轴心是财务管理,它们的最终结果都会反映到企业的财务成果上来。可见,如果缺乏财务管理的观念,其他工作做得再好,产品的价值不能得以实现或不能补偿支出费用,企业也就不能得到生存和发展的保障。 总之企业财务管理贯穿企业经营全过程,覆盖经营全方位。搞好财务管理对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企业财务管理的方法 要做好资金的运作 资金是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前提,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血液,资金管理是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合理筹集资金,确保资金占用和资金成本最低。集团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除少部分经营资金由各子公司筹集外,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安排。集团公司根据集团预算编制筹资计划。集团公司筹资时,应充分考虑各个子公司之间的资金余缺,充分利用集团的闲置资金;另外还要考虑银行贷款利率的变动趋势,合理安排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之间的结构,以确保资金占用和资金成本最低。 合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的控制。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最好的办法是实行集权式管理,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出现资金使用散乱的现象,而且可以利用闲散资金进行研究开发、对外投产等工作,谋求资金的短期效益。 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 财务管理是一个循环过程,一般来说它应与本企业生产周期相吻合,它应包括财务预测,财务计划,财务控制,财务分析,财务检查五个环节。这些管理环节,互相配合,紧密联系,形成周而复始的财务管理循环过程,构成完整的财务管理工作体系。 通过科学的财务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从预测、目标的发布、监控、考核、信息的反馈与分析,到目标的下一次修正、发布、往复循环,使整个企业管理得以强化,充分发挥了财务管理的中心作用。 实施全面的预算管理 实现利润最大化,必须对整个集团实施全面的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宜在集团公司总会计师的领导下进行,在对市场进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以目标利润为前提,编制全面的销售预算、采购预算、费用预算、成本预算、现金收支预算和损益表预算,使企业生产经营能沿着预算管理轨道科学合理地进行。 3.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财务管理贯穿企业经营全过程、覆盖经营全方位,处于企业管理的核心地位。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现代管理的核心,以社会效益为生命线;不仅要重视有形资产和投入资本的配置,更要重视知识资本的有效配置;要调动企业人才的积极性、开拓性,防范抵御各种风险,使企业更好的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真正确立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充分认识和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 [科] 【参考文献】 [1]裴慧丽,张晓冬.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关系探析[J].科技创新导报,2007(26):149. [2]王晓洁,周艳平.内、外资企业合并中的几个理论问题探讨[J].经济与管理,2005(10). [3]哈特维尔·亨利三世.企业并购和国际会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财务管理论文2000字范文篇三 《浅析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呈现一种快速发展态势。但随着企业发展,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与企业扩大再发展之间的矛盾也开始突显出来。一些企业为了追求产品的产销量以及市场份额的占有比例而忽略了财务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作用,生产经营管理胜过了财务管理,使得企业管理局限于生产经营型管理格局之中,企业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重要作用被忽略,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经济体制也使其财务管理的加强变得困难重重。例如:融资政策、行政干预等,使中小企业在谋求企业生存面前,无暇顾及财务管理问题。 二、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一)财务管理模式固化,管理观念落后 中小型企业典型的管理模式是企业领导高度集权,采用家族式管理。一些企业领导者由于对财务管理的理论方法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研究,致使其职责不分,越权行事,造成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监控不严,会计信息失真等。企业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也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再者,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思想一定程度上存在局限性。企业管理者基于其自身的原因,没有将财务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有效机制中,缺乏现代财务管理观念,同时对外来人员又缺乏一定的信任,对先进的管理理念及方式不能敞开胸怀接纳,使财务管理失去了它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二)企业融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融资方面有很大的困难,一方面,资本实力有限。由于中小企业原始资本少,经营规模较小,难以扩大生产规模,效益不稳定,而且经营粗放、技术装备落后,产品竞争力较弱,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足,因此难以形成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 另一方面,信用度低。由于中小企业信息的不透明,一些企业中存在财务信息虚假、财务管理水平低、报表账册不全等现象,贷后不能及时偿还,甚至没有能力还款,让金融机构不得不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保持谨慎的态度,同时中小企业没有可靠的担保体系,使得中小企业很难贷到款。 再者,融资 渠道 少,缺乏有效的抵押资产。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可供抵押的有效资产少,因此要想通过贷款的渠道来扩大融资并不容易 ,而且国家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优惠政策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政策性强、手续复杂,门槛高等,这些都是中小企业在融资难的因素。 以上三方面原因使得金融机构在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审查发放更加严格、慎重,商业银行出现“惜贷”现象也在情理之中,从而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 (三)财务风险意识淡薄,企业面临较高的财务风险 中小企业一方面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另一方面融资后又存在着较高的财务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资金成本高。中小企业因其本身条件存在的局限性,使其难以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但是为了生存、发展和应对竞争,中小企业不得不考虑 其它 的资金来源渠道,例如从投资担保公司借款,企业间拆借,个人借款。这些资金来源和从银行筹资相比,利率高,风险大。使得中小企业在增加了资金的使用成本的同时也使面临着严重的财务风险。二是过度负债。一部分中小企业为追求销售,大量进行赊销,造成资金周转慢,资金使用效率低,影响到扩大再生产,不得不从企业外部进行融资,从而进入靠贷款维持经营的恶性循环。三是短融长投。一些中小企业为扩大再生产,先融来资再说,不考虑资金偿还周期的长短,将一些流动资金借款用于投资回收周期较长的项目,使企业存大较大的支付风险,同时也极易产生资金链断裂的情况。 (四)机构不建全,财务管理水平比较低 多数中小企业因规模小,业务简单,一般不设置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常常一人兼多职,包括一些不相容职务,造成职责不清,财务管理基础薄弱。同时由于中小企业考虑到工资成本问题,不愿以较高的工资水平引进专业人员,一般中小企业的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低下,在进行会计相关工作时有很大的随意性,由于会计的理论知识比较薄弱,很多时候都不会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方法进行操作。在工作中会还受企业所有者的制约,财务处理、税款缴纳、资金管理等很难按照规范来进行。 (五)企业财务控制力薄弱,忽视资金管理 中小企业规模较小、资信不足,在进行市场经济活动中, 一般以现金或银行存款来支付货款,很难进行短期融资,对货币资金的需求往往较大。同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增加利润而不得不采用赊销这种方式, 但是,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没有有效的催收措施,高额的应收账款也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入,造成资金回笼困难,导致了资金运用效益上的损失。另外很多中小企业在原材料的采购管理上也没有计划,库存物资的收、发、结存缺乏严格的控制, 使得会计期末存货占用资金较大,存货周转率低,也会造成流动资金短缺。 三、解决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方案与对策 由于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是由企业自身因素和宏观经济环境造成的,要想解决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各种问题,还需多措并举,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改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企业要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政府充分发挥其调控作用,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要有好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还要靠外部环境和有利的政策支持。近几年来政府通过 财税 、金融政策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如提高小型微利企业税收起征点,发行小微企业债等,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政府还需进一步发挥其宏观调控作用,制定并完善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发展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方式,尽快构建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机构体系,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搭建民间资本与中小企业对接的平台和载体,积极探索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长效机制,破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引导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改善银企关系,获得资金支持。 (二)强化资金管理 要保证企业健康发展,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强化资金管理尤为重要。一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情况下,合理规划现有的资金,提高资金高效率的使用,降低现金流动过程中的风险。二是加强应收账款和存货管理,制定完善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权衡收益和成本,严格控制账龄,减少呆坏账,提高资金周转率。合理确定企业库存,减少库存积压,以销定产,以确保存货资金的最佳结构,提高存货周转率。 (三)树立财务风险观念 企业要充分利用财务杠杆的积极作用,确定合理的负债率,充分考虑企业的偿还能力和资金的使用效益,规避高负债和不能到期支付的风险,降低经营成本和财务费用。同时要充分考虑借款的周期,对借款的用途加强控制,避免将短期融资用于投资回收周期较长的项目。 (四)树立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 财务管理涉及到企业经营中的方方面面,对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大意义,公司管理者应切实树立企业管理的关键是财务管理的观念,要把强化财务管理作为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贯彻落实到企业内部各个职能部门,使财务管理充分发挥它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五)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中小企业要从自身健全治理结构,规范管理制度,建立严谨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 2.责权利结合,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3.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会计工作秩序。 4.加强内部审计控制。 5.企业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内控制度并自觉接受监督。 四、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将会变得越来越突出,并呈现出多样化趋势。在政府积极推出各项政策进行扶持和引导同时,中小企业要以国家政策为依托,积极利用好外部环境资源,不断强化自身资金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树立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只有如此中小企业才能在社会的激烈竞争中长期生存、健康发展,为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猜你喜欢: 1. 财务管理论文的范文 2. 关于财务管理论文精选 3. 财务管理专业论文范文 4. 财务管理专业论文优秀范文 5. 财务管理论文精选范文
财务管理 涉及到 企业管理 的所有重要方面,正是其在整个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才使得它们成为财务管理的重点的研究对象,而财务管理反过来又为企业管理者提供了从定量方面进行决策的依据。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财务管理教学专业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 高职财务管理实践教学构建思考 》
摘要:当前经济发展的形势和职业 教育 的现状,给高职教育提出了深化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实践教学必要性和迫切性.针对财务管理的理论框架和教学的特征,以及职业能力的要求,构建了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实践教学模式,并分析实际运用中应注意的问题和今后需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的方向.
关键词:高职;职业能力;财务管理;实践教学模式
1引言
随着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实践教学”日益成为我国职业教育教学领域关注的重点问题.梳理近十几年来教育部及相关部委发布的一系列相关文件可以看出,对职业教育的办学目标始终围绕职业技能培养,要求加强实践育人.2006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高职院校的优势所在是培养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培养,满足新时期用人单位对人才规格的要求,是当今职业教育改革的当务之急.2014年6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中也提到“培养兼具较高 文化 素质和专业技术技能的专门人才”,“实现优秀人才在职业领域与教育领域的顺畅转换.”«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ISCED,2011)对职业教育(VocationaleduGcation)的最新定位是:“职业技术教育是主要为学习者掌握在某一特定的职业或行业中从业所需的实际技能、知识而设计的教育课程.这样的课程可能有基于工作的成分(即实习).完成这类课程之后可以获得所在国的主管当局(如教育部、雇主协会等)和(或)劳务市场以从业为目的而认可的与劳务市场相关的职业资格”.而从高职教育100多年的发展历程来看,实践教学是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实现职教目标的重要手段.虽然不同的学者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针对实践教学提出并采用了不同的实践教学模式,但对“实践教学”的理解却形成一个共识:即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的一种教学形式,在职业院校实施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是职教本质的必然选择.目前的高职财务管理实践教学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整个教学过程中对实践教学仍重视不够,实践教学始终处于从属位置;(2)缺乏完善的实践教学计划和相应的实践教学大纲,使实践教学无据可依,导致实践教学随意性增大,有时难以得到保证;(3)实践教学内容较陈旧,绝大部分实践教学仅针对会计核算过程,很少涉及财务预测与决策、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等财务管理方面的内容,没有体现财务管理的实践教学特色;(4)教学过程中缺乏统一、规范的操作标准和考核 方法 ,实践教学的质量难以保证;(5)进 入职 业教育的学生素质相对较差,学习目的不明确,缺乏学习动力,造成实践教学效果不佳;(6)实践教学场地和设备与学生规模不相适应,无法满足实践教学需求.上述问题导致财务管理教学难以满足用人单位对人才规格的要求.本文通过构建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财务管理教学模式,把实践教学视为一种教学思想,融入到教学过程中,从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实践教学”及其“职业能力”的内涵界定
“实践教学”的内涵界定
实践教学是指在实验室或生产现场,根据实验、设计和生产任务要求,在教师指导下,通过学做结合,以学生自我学习和操作为主,从而获得感性知识和技能,提高综合实践能力的一种教学形式(汤百智等2006).高职教育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互联系,但它并非完全依附于理论教学内容,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实践教学组织建立在专业能力与方法能力基础之上,着力培养学生在职业世界和生活世界的社会能力.在实践教学组织方面,多数学者仍遵循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逻辑,把理论教学视为整个教学体系的核心,实践教学只不过是充当学习理论知识的手段而已.当然也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职业教育的教学框架是一个由实践情境构成的、以过程逻辑为中心的框架,强调的是整体的教学行动与典型的职业行动的整合.”(蔡则祥2007).职业教育教学组织应从传统“学科体系”向“行动体系”转变.实践教学的目的和功能不仅仅定位于学生的技能操作训练上.长期以来,我们对实践教学的内涵理解是线性化,偏重于“硬实践”,即动手能力、操作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的内涵不仅包括“硬实践”,还包括“软实践”,即理论知识的运用、心智技能的形成以及实践 经验 的积累等实践教学活动(蔡则祥2007).对实践教学的理解应突破单纯的技能训练层面,而是要从综合职业能力培养的视角去理解.
“职业能力”的内涵界定
“职业能力”所指的“职业”具有特定的含义,它直接对应的是与生产、技术、管理或服务密切相关的“职业”.这些“职业”对职业能力的要求是能够胜任一定的职业任务,并能直接影响职业活动的效率.职业教育中的“职业能力”可定义为:个体将所学的知识、技能和态度在特定的职业活动或情境中,进行类化迁移与整合所形成的能完成一定职业任务的能力.根据“职业能力”的定义,我们就可以认为学生的职业能力,必须在参与特定的职业活动或模拟的职业情景之中,通过对已有的知识、技能、态度(包括敬业、创业的职业精神和职业信念、职业道德)等的类化迁移,并得到发展与整合以后,才能真正形成和发展.能力本位教育(CompetenceBsedEaducation,又称CBE)理论于20世纪70年代开始在国外运用到职业教育与培训中来,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能力本位的教育和培训理念逐步成为职业教育和培训改革的主导理论,并深入到职业教育的教学领域.CBE理论下的教学模式正是以胜任岗位工作要求作为出发点、以能力为基础的模式.本文构建的职业能力为本位实践教学模式正是借鉴CBE理论,以职业能力为目标,在确定目标时最大程度地反映职业对培养对象的要求,自始至终强调与职业有关的各种能力的培养,让学生的技能训练及其考核评价在模拟的职业情景中完成,从而能够体现CBE理论的精粹,使学生真正获得职业能力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就业的需要并为谋生作好准备.
3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财务管理实践教学模式构建
构建原理
根据现代职业教育的要求和能力本位教育(CBE)理论的思想,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财务管理实践教学模式出发点是以就业为导向,根据职业能力分析表制定专业教学计划,以专项能力确定教学模块(教学单元),以模拟职业情景创造学生训练、演习的环境,以职业能力分析表中对应某一“职责”的综合能力为模块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也就是说,职业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模式是以就业 市场调查 为前提,以“职业能力分析表”为总目标,以对应职责的综合能力作为设置模拟职业情景和确定现场考核标准的依据并进行演习考核,以专项能力中的各技能或技术指标为教学着力点,从而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和实施模块式教学.在这一教学模式中,摈弃原有的“把理论教学视为整个教学体系的核心,实践教学作为理论教学的辅助教学方式”的理念.同时,也并非把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割裂开来,而是将实践教学作为教学的核心,理论教学贯穿其中,围绕实践教学中职业能力的培养服务.
基本框架
企业在经营中会遇到四大财务问题:投资问题、筹资问题、日常经营与管理问题、利润分配问题.围绕着这几个主要的财务问题进行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就构成了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财务管理因具有广泛适用性和实务性,处于企业管理的核心地位,其作用越来越突出,由此成为各高职财会类相关专业最重要的核心课程之一.其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既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基本理论知识又能够进行实践操作能力.本文仅对财务管理这一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模式作探讨,作为一门 财经 类专业核心课程,其实践教学应作为教学的主导部分,而不是理论教学的依附.其基本框架如图1所示.图中流程描述如下:根据市场调研设置专业后,要组织专业工作分析会,分析专业领域内都做哪些工作,形成“职业能力分析表”,确立实践专业针对就业的若干职责,对应每一职责就有一个综合能力目标;以“职业能力分析表”为基础制定专业教学计划,确定综合能力包括哪些专项能力,对应每一综合能力就有一个组成此综合能力的各专项能力,由专业工作职责对应综合职业能力开发课程;专项能力再划分典型工作任务,典型工作任务友包含具体的技能或技术指标,确定专项能力有哪些具体的技能或技术指标组成,对应每一专项能力就有一个组成此专项能力的技能或技术指标.财务管理职责(课程)的综合能力中的专项能力(实践教学模块)包括:(1)投资管理;(2)筹资管理;(3)日常资金营运管理;(4)利润分配管理.需要说明的是图中虚线部分非本文探讨的主要问题.
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
(1)根据实践教学模块所需完成的工作划分典型工作任务,再分析完成这些任务所需具备的具体职业能力.以此确定教学目标.财务管理的四大教学模块中,投资管理包括项目投资与证券投资,其典型工作任务包括“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证券股价”和“证券投资收益率计算”等;筹资管理典型工作任务包括“筹资需求量预测”,“筹资 渠道 的选择”,“筹资方式的选择”,“资金成本计算”,“筹资风险的衡量”,“最佳资本结构的确定”等;日常资金营运管理典型工作任务包括“现金持有量控制”,“信用政策的制定”,“存货控制”等;利润分配管理典型工作任务包括“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等.每一模块贯穿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等财务管理的基本职能.
(2)按各实践教学任务设置模拟的职业情景.模拟的职业情景是实践教学的载体.本文提出的实践教学模式要求在整个教学过程都以实践教学为主导,理想的教学环境是真实的职业情景,很显然,现阶段达不到这个要求.因此,设置特定的职业活动或模拟的职业情景,让学生训练.创设模拟职业情景可参照ERP企业管理沙盘,借鉴企业实际经营案例,多媒体虚拟现实,或教师根据教学内容设计等.教师可通过具体的实物、图片、幻灯片、录音、录像、投影仪、投影片、VCD等手段进行情景模拟,为学生提供真实自然的财务管理职业情景,让学生置身于财务管理环境中,体验财务管理的实际运用.
(3)实践教学中技能演练与理论知识的安排.要完成每一典型工作任务都需要具备一些具体的职业能力,而财务管理的这些职业能力与许多专业尤其是工科专业相比较而言,更需要理论知识的支撑,因此,实践教学中穿插必要理论知识的讲授.理论知识的安排过程中涉及到把握度的问题,高职特点强调以理论“够用”为度.以“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教学为例,在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内容是财务可行性分析,其技能要求与理论支撑内容见表1.教学过程中不要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人为划分其比例,目前大多教学模式都把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比例写进教学计划中,这种做法是不恰当的.应该把理论知识的讲授看成是实践教学的一部分,是为了保证高职学生更好的掌握职业技能,整个实践教学过程都需要理论知识的支撑.
(4)评价考核.日常教学以专项能力为目标,以组成各专项能力的各技能或技术指标为教学着力点.而评价考核则是在模拟职业情景中,针对综合能力按量化方式进行,次序为单项技能指标(三级指标)的评价考核⇒工作任务(二级指标)的评价考核⇒专项能力(一级指标)的评价考核⇒综合能力的评价考核.在各综合能力评价考核完成以后,再对学生的 学习态度 、创新精神、钻研精神、务实精神等诸方面跟踪.然后综合评定学生的职业能力,得出学生职业能力的成绩档次及其总体描述,最后记入学生档案(见表2).以筹资管理模块为例说明,见表3.
4实际应用中尚需解决和完善的几个问题
实践教学的载体问题———校企合作?校办企业?行业办学?
前文提到,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实践教学模式要求在整个教学过程都以实践教学为主导,理想的教学环境是真实的职业情景,这实际上就是对实践教学理想的载体的要求.目前普遍的做法是建实训室,购置实训设备和实训软件,力求营造出仿真的模拟职业情景.但是无论如何仿真,和真实的职业情景终究存在差距.2014年6月发布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可以看出,国家鼓励社会办学,行业办学,企业办学,促进产教融和,努力发展工学交替、双元制、学徒制、半工半读等方式的职业教育,在制度层面上,真实的职业情景的实践教学将成为可能.解决实践教学的载体问题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建立校企深度合作新机制.建立根据企业用人“订单”进行教育与培训的模式.行业、企业要深入地参与高职院校的教学活动,在市场需求调研、人才规格、知识技能结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学习成果评估等各方面发挥主导作用.高职院校则要主动关注企业用人需求变化,根据需求变化,调整专业方向和知识技能结构,确定培养规模.只要校企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深度合作,合作企业就能够提供场所承担更多的实践教学任务.二是设立校办实体企业以满足实训教学的要求.这需要政策层面的支持.三是行业办学的院校,可以要求所处行业提供实践教学的真实的职业情景.
师资队伍建设是实施以职业能力为本位实践教学模式的保证
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实践教学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作为职业教育的专业教师首先是一个职业实践者,传统意义的教师将面临新的挑战.首先,传统意义上的教师学科单一,实践能力较欠缺,难以应对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模式对教师跨学科的综合知识结构以及综合应用能力的要求.导致教师对学生进行以职业能力本位的教学在指导上的困难,如果教师的知识结构与思维模式无法达到综合化与实践化,对学生的指导则会显得苍白无力.其次,现在处于知识更新较快的时代,一项职业能力不断有新的内容补充,如果教师的教学方式与教学思维还停留在原有的知识传授上,对于如何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往往会感到力不从心.因此,教师要改变传统的知识授受模式,形成以实践促认知的新思维,又要求教师走出校门去参与 社会实践 获得实践体验,重新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在具体做法上,学院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培养“双师型”教师,鼓励在校教师定期到企业挂职实习.再次,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实践教学更强调教师之间合作意识.一种职业能力往往有多项具体技能综合构成,甚至一项技能又拆分更多细微的技能,例如商业银行柜面业务技能,可拆分为点钞、小键盘录入、翻打传票、客户存取款业务处理,还包括礼仪,顾客沟通等,这就要求同一课程的教学需要多位教师的合作.师资队伍的建设的另一个途径是聘请企业的能工巧匠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生产技术人员到高职院校担任兼职教师.许多高职院校都采用了这一途径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质量.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高水平的能工巧匠作为行业的佼佼者,因自身工作原因不愿到高职院校担任兼职教师;其次是薪酬没有吸引力.
完善与实践教学模式配套的教学质量控制体系,加强管理和评价工作
实践教学质量控制体系大致包括:实践教学模式的规划与论证,实施过程中的动态控制,后期对实践教学效果进行评价三方面.
(1)实践教学模式的规划与论证.首先根据本校实际教学情况,教学资源以及财务管理教学实践活动的运行情况,对实践教学现状做出有效的评价,作为实践教学模式的规划与论证的依据;其次,从实践教学目标出发,论证实践教学模式是否能确保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让学生掌握其从业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即要保证实践教学内容与将来职业工作相适应;再次,要制定详细的实践教学计划以及建立各项 规章制度 .
(2)实施过程中的动态控制.加强过程控制是保证实践环节教学效果的关键环节,主要涉及的问题是实践教学所需资源的是否保证;实践教学环境的设计;实践教学过程是否能有效地监督管理.
(3)实践教学效果评价.主要涉及的问题是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中评价指标的确定,各指标权重的赋值以及评价主体与客体选择等.
实践教学模式本身需要不断地更新完善
许多传统职业的内涵和外延正快速变化,不少技术更新加快,更新周期缩短,作为实践教学基础的职业能力分析不是一成不变,而要反复进行,对已经制定的职业能力分析表也要经常修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在内容上,要根据知识经济和信息化社会对综合职业能力、个人素质的新需求,扩大职业能力分析的范围.不仅分析专业能力还要分析非专业能力,例如分析社会能力、方法能力等.不仅分析职业能力还要分析个人素质.在分析方法上,在单一职业、单一专业的能力分析完成后,要向职业群的分析、相关专业群的能力分析转化;从静态分析向动态分析转化.社会在发展,知识在更新,实践教学模式本身需要在应用中不断地更新完善.
参考文献
[1]教育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Z].2014,(6).
[2]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Z].2012.
[3]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关于“实施职业教育与培训创新工程”部分[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4,(19).
[4]陈素琴,卢新国.财务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研究[J].财会通讯,2015,(25).
[5]蔡则祥,刘海燕.实践教学理论研究的几个角度[C].中国大学教学年会,2007,(3).
[6]张惠忠.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设计构想[J].会计之友,2013,(11).
[7]汤百智,蒋满英.高职“综合实践课程”校本开发的研究[J].职教论坛,2006,(22).
[8]杨定安,丁伟雄.多层次、开放性电工电子实践教学中心探索与实践[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06,(14).
《 高职财务管理教学改革分析 》
摘要:本文提出高职财务管理教学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分析,最后结合笔者学习和教学实践经验,就高职财务管理教学的改革对策提出几点个人看法,以供参考。
关键词:高职院校;财务管理教学;改革
一、高职财务管理教学存在的问题
1.教学模式单一,实践教学环节缺乏。财务管理作为应用型学科,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对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高职院校财会专业中,财务管理课程一直以来都占据着核心地位,课程设置必须为财务管理的实践活动提供积极的指导意义。然而,传统财务管理教学存在诸多不足,很多教师将更多的精力与时间放在了理论知识的讲授上,旨在学生能够快速系统的获取专业知识,在实践教学活动的安排上并不合理,进而难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传统的财务教学活动忽略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完全围绕教师开展教学,学生在教学中过于被动,学习积极性难以得到提高,学生的财务管理操作能力也无法得到有效培养。
2.教学内容单一,缺乏创新性。大部分高职院校财务管理教学仍然沿用传统模式,教学内容不够丰富,教材中的经典案例也有所缺失,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得到有效培养。传统的财务管理教学主要是以课堂教学中的理论学习为主,教师通过对财务管理教材中的知识点进行讲解来让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内容,学生更多的只有生搬硬套,在学习中难以培养其创新能力,无法在实践中灵活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在面对比较复杂的现实案例时,学生往往无法通过对所学财务管理理论知识的综合运用使实际问题得到解决。
3.教师队伍建设不理想。目前,很多高职院校的教师都属于本科或者研究生毕业后直接到学校任教的,这些教师相对年轻,缺乏教学经验,难以充分把握财务管理教学的特点开展教学。再加上这些教师更注重理论教学,缺乏实践经验,在教学过程中通常只能按照教材上的内容进行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安排,教学案例相对呆板,在知识点的讲解中又缺乏趣味性,不仅使学生难以理解,又无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最终导致高职财务管理教学的质量得不到保障。
二、高职财务管理教学的改革对策
1.积极转变教学理念。为了解决高职传统财务管理教学存在的问题,首先,就要积极转变教学理念,加强财务管理教学模式的创新。在传统财务管理教学中,教师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导致教学质量难以得到提升。因此,必须对教学中以教师为主的局面进行改变,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并围绕学生开展教学活动,教师更多的是扮演组织者与引导者的角色,为学生在知识学习过程中提供帮助与引导,掌握 学习方法 ,使其创新能力与学习能力得到培养。
2.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高职财务管理教学中,应围绕实性知识的讲授开展教学,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知识的传授中贯穿理论知识,这并不是说不重视理论知识的学习,而是要使传统教学中单纯的理论知识的讲授的局面得到改变,使教学的趣味性得到提升,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如此还可以使琐碎的理论探索得到减少,为实践教学提供更多的空间。
3.加强与企业的交流与沟通。高职院校财务管理教学应以就业为导向,培养适应企业相应岗位的人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高职院校就要与企业保持积极的交流与沟通,做好毕业生回访工作,这样才能够充分认识到时代发展形势,并以此培养企业需要的人才,同时可以充分了解学生的特点与劣势,据此不断改进教学,使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培养出更多适应社会发展的专业人才。
4.不断创新教学模式。在高职财务管理教学中,为了有效提高教学效率与教学质量,就要不断创新教学模式,采用科学的 教学方法 ,例如,ERP沙盘模拟教学、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法以及情境教学法。本文对前三者进行介绍:
第一,ERP沙盘模拟教学。这是一种将学生的管理意识寓于游戏当中的教学模式,该教学模式能够有效考察学生的经营、运作能力,通过沙盘来体现学生的经营管理成果,使复杂、抽象的财务管理理论变得直观形象,不仅使学生的企业运作与资金能力得到培养,同时,学生更加接受这种在游戏中获取知识的教学,能够使教学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第二,启发式教学。与传统理论教学相比,启发式教学是通过教师的引导与帮助,促使学生对所学的知识内容进行 总结 与归纳,学生的成就感得到增强,使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得以激发。由于财务管理具有管理课程的特点,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启发式教学具有一定的适用性,能够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案例教学法。财务管理的本质就是对企业日常财务活动与生产活动进行总结与归纳,由于学生缺乏实践经验,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不甚了解,因此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开展教学。在理论学习中,教师可以将生活中一些实际案例引入教学当中,并结合理论知识进行讲授,让学生通过所学的理论知识来解决问题,如此就可以使学生的实际问题的处理能力得到培养。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目前高职院校财务管理教学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我们必须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并围绕此展开深入的研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细致的分析,并据此提出有效的改进对策,使财务管理教学得到进一步完善,如此才能够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人才,为推动高职院校教学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张卫华.高职财务管理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J].新经济,2014
[2]王晓凤.关于高职《财务管理》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J].华章,2009
[3]刘琳.高职院校财务管理教学改革的探索与研究[J].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
有关财务管理教学专业毕业论文推荐:
1. 财务管理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2. 浅谈财务管理毕业论文范文
3. 财务管理毕业论文范文精选
4. 财务管理毕业论文范文
5. 个人财务管理毕业论文
6. 有关财务管理毕业论文范文
7. 财务管理专业论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