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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于峰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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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于峰毕业论文

新冠疫情在威胁我们健康的同时,也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日常,假如让我重回新冠开始前一年,我想做的事情很多。

一、旅行。旅行是一种放空心灵的方式,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旅行中可以见到外面多彩的世界。尤其在疫情的压力下,能自由放心地去外地旅行,成为了一种奢侈。

二、学习厨艺。在封控的过程中,饭店歇业,能在外面买的机会很少,如果在之前就学会了自己做饭,那么即使自己一个人在外地,也不会食之无味了。

三、请假回家看看。如果有时间有机会,对于在外地工作的人讲,希望的莫过于能时常回家陪陪父母了,新冠疫情的阻隔,让随时出行回家成为了望月兴叹。

四、与分散各地的同学聚会。大学同学毕业之后,就分散到全国各地,很少有时间,可以聚齐,而新冠疫情更阻碍了同学朋友们的出行,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应该补一场聚会。

其实想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毕竟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时间如此之长,给人的生活的各方面带来了不便。希望疫情早日结束,生活早日恢复正常。

为打造“人文建工”理念,在人才培养中贯彻“六字”方针和“三自”模式,重视科技创新活动,近年来,我院学生多次荣获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奖项,一人次获“2009中国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荣誉称号。学院以“建筑精品质量工程,营造优良育人环境为理念,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工程技术型特点,努力为地方建设作贡献。院训:厚德博学 经世致用院风:全球理念 珍爱环境 科学发展 协力笃行人才培养理念:以建筑精品质量工程,营造优良育人环境为理念,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工程技术型特点,努力为地方建设作贡献。 党委书记:方大鸣院长:黄志甲副院长:黄伟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谢文平 办公室、工会办公室主任:钱文仲工会主席: 钟梅英团委书记: 陈云亮教学系、中心土木工程系主任:于峰土木工程系党支部书记、副主任:曹现雷市政工程系主任:张新喜市政工程系系党支部书记:胡小兵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系主任:钱付平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系党支部书记、副主任:陈德敏建筑与工程管理系主任:陈德鹏建筑与工程管理系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徐士代安全科学与工程系主任:丁厚成安全科学与工程系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刘影综合实验中心主任:钟梅英研究机构建筑节能研究所 所长 黄志甲能源与环境研究所 所长陈 光结构安全与加固研究所所长黄 伟水质工程研究所所长张新喜工业通风净化研究所所长钱付平环境流体研究所所长黄河清钢结构研究所所长贾冬云道路与交通研究所所长蒋育红绿色建材研究所所长陈德鹏固废资源化研究所所长盛广宏污水处理技术研究所所长孟冠华岩土工程研究所所长余振锡组合结构研究所 所长 于 峰 学院注重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提升,在宝钢、马钢、十七冶、市住建委、港华燃气公司、马建公司、市政管理处、市人民医院、三联泵业、安徽众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学院组建以来,承担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十九项(其中合作一项),国家级项目20余项,省级30余项,完成科研经费2500余万元,发表科研论文500余篇,专利4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安徽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江苏省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近3年,培养研究生100余名,本科毕业生1500余名;本科生考研率连续几年名列学校前茅,毕业生就业率达97%,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获得土木工程师基本训练,具备从事土木工程的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研究开发能力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本专业毕业生能到房屋建筑、公路与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咨询和科研开发机构,政府建设管理部门以及高等学校从事施工管理、设计、技术咨询和经营开发及教学科研工作。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工程力学、结构力学、结构工程和岩土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2.掌握建筑工程规划与选型、工程材料、结构分析与设计、地基处理、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方面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受到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的基本训练;3.掌握有关工程测量、地基试验和结构测试的基本技能,具有处理工程实践问题的初步能力;4.了解土木工程建设的国家政策和主要法律法规;5.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顺利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听、说、写的初步能力;6.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计算机文化素质,初步具有在本专业及相关领域中的计算机应用开发能力;7.修习人文社会学科等方面的课程,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及身体和心理素质。二、主干学科:土建类三、主要课程: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弹性力学,土力学与土质学,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学,建筑材料,钢结构、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土木施工与组织管理,土木工程概预算和招投标,工程结构抗震等。四、主要实践教学环节:认识实习、测量实习、生产实习;土工实验、建材实验、结构实验;钢筋混凝土课程设计、基础工程课程设计、施工组织课程设计、工程概预算课程设计、房屋建筑学课程设计、钢结构课程设计。五、专业方向和特色:以房屋建筑、道路、桥梁的工程设计、施工管理为主要方向,设置建筑工程、道路桥梁工程两个专业模块。六、双语教学课程:钢结构 一、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是我省较早设置给排水工程本科专业的高校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获得了较大发展。专业教学、科研力量雄厚,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主要培养从事城市、工业、建筑等水工业领域水工艺与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和科学研究的高级技术人才。学生要系统学习与水工程与工艺有关的基础理论、工艺与工程规划、设计的原理、技能和方法,以及施工组织与运行管理方面的基础知识,以面向生产管理一线,具备科研开发、施工管理、工程设计三个方面的综合素质和技能。即:培养学生具有高度环境保护责任感和较强烈的水资源保护意识,在工作中能自觉宣传和贯彻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具备独立进行给排水处理工艺的工程设计能力;掌握水处理构筑物和管道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基本知识,经过工程设计、和现场施工技术方面的训练并具有相应的实践能力;熟悉工业生产水污染物的发生规律和治理技术;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国家4级英语水平,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二、主干学科工程力学、建筑学、水分析化学、工程设计、水质工程学等三、主干课程本专业的主干学科和主要学科基础课程有:工程力学、测量学、结构力学、水力学、水处理生物学、给排水工程结构、水分析化学、环境评价和系统分析等。主要学科基础课程实践环节有:测量学、工程流体力学(水力学)、水处理生物学、水分析化学等课程实验;以及 测量实习等。四、专业或专业模块本专业的专业方向及其相应的课程有水泵和泵站、水质工程学、建筑给排水工程等;实践模块有:水处理实验,给水厂、给排水管网、污水厂、水泵与泵站、给排水工程结构、建筑给排水工程的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毕业设计或论文等。五、专业特色(一)、加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的具体措施:1)加强教学实验;2)使用虚拟仪器仿真与真实实验的结合,用实验参数类比法;以简单静态实验,对应连续流动态过程;进行放大实验和参数控制,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3)课程设计7项共计10周。4)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测量实习等实习环节和毕业论文和设计的集中实践训练。(二)、实现外语和计算机不断线,并加强外语和计算机能力的具体方案:一年级计算机文化课程、计算机语言、,二年级CAD基础、,三年级计算机在专业中应用课程,在课程设计和结业中使用计算机,保证计算机不断线。使用计算机开发仿真实验,在系统分析课程中使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进行高级计算机能力培养。英语教学除公共课安排外,在科技英语教学中用英语写作训练来强化英语能力,在一些课程中,开展使用英语原版教材和双语教学的试验。(三)、选修专业和双学位(指工商管理和计算机专业)方案: 结合本专业的工艺设计和运行控制对计算机应用的要求,在选修本专业的计算机控制和仿真实验基础上,建议辅修计算机专业必要的软硬件知识和学分,取得计算机专业双学位。(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减少必修,扩大选修,提供主辅修或双学位的措施:由于给排水是一种工作任务相对限制的应用专业,课程较固定。拟根据本专业毕业生培养主要去向,分别按工程设计型、科研开发型和施工管理型等三种类型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在课程和毕业论文和设计安排和要求上提供不同选择。六、双语教学课程水处理生物学和水质工程学。 一、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有创新意识的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毕业生能够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人工环境设施(供热、采暖、通风、空调等)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管理,以及建筑环境自动化方案制定,并具有初步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能力;能在建筑、市政等工程设计、研究、安装、物业管理以及工业企业等单位从事技术与管理工作。本专业主要学习建筑环境与设备的基础理论,具有多种建筑设备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和运行管理的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电子、机械和建筑方面的知识与技能。二、主干学科:土建类三、主要课程传热学、工程热力学、流体力学、燃气工程、建筑设备自动化、供热工程、空气调节、制冷技术、建筑概论、建筑给排水工程、工程概预算及相关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语言、计算机在专业中的应用等)。四、主要实践教学环节金工实习、认识实习 、 生产实习、制图课程设计、锅炉房设计、制冷装置设计、燃气与供热工程设计、空调工程设计、工程实践、工程测量、试验及其系统的安装、运行实习、计算机上机实践、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五、专业方向与特色以工业与民用建筑行业的供热、采暖、通风、空调等环境设施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管理为主要方向;在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必需的专业基础理论基础上,强化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六、双语教学课程:传热学。 一、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本专业培养学生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基础知识扎实、知识面宽、综合能力强的高级技术人才,能从事安全管理、职业安全与卫生的监察、监测与监控,安全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安全科学理论及应用技术的研究,工矿企业地面与地下建筑工程的通风、空调与消防,安全技术设计、检测、评价、监察和管理等工作。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和外语语言综合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本专业学生掌握安全科学学科必备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重点掌握安全工程师必须具备的理论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工矿企业的通用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安全生产过程设计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安全工程领域具备安全监察、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研究开发、事故预测、安全评估、应急预案制定、事故致因分析的基本能力。二、主干课程燃烧学、 工程力学、工程流体力学、工程热力学与传热学、安全学原理、安全管理学、安全人机工程学、安全系统工程学、工业安全技术、消防工程、 计算机语言与程序设计、画法几何与制图、 火灾与爆炸灾害控制 、 建筑安全、矿山安全、工业通风与除尘、 安全检测与监控技术 、安全法规、化工安全工程、电气安全、职业卫生学、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技术、安全经济学等。三、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安全工程教学实习、安全工程生产实习、计算机程序课程设计、安全专业课程设计、毕业实习与设计等。四、主要专业方向1、化工、建筑、工矿企业的消防与安全工程2、工矿企业安全评价技术及安全工程设计与管理3、安全管理及职业安全五、就业方向面向工矿企业、建筑工程公司、物业管理、设计单位、公安消防部门及相关的科研、生产、教学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安全监察与管理、安全环境与检测、安全工程技术与管理、安全设计与生产、安全评价、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面工作。 一、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和土木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能在国内外工程建设领域从事项目决策和全过程管理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工程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土木工程技术知识;受到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工程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2.掌握投资经济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3.熟悉土木工程技术知识;4.熟悉工程项目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5.了解国内外工程管理的发展动态;6.具有运用计算机辅助解决管理问题的能力。二、培养基本规格要求1、品德和政治思想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熟悉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爱祖国、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同志、关心集体,政治思想素质高;热爱专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勇于开拓创新精神;品行端正、道德品质优良。2、主要知识和能力要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以及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通过四年的学习,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较系统地掌握必要的经济管理科学的基本理论、建筑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了解本专业范围内科学技术的新发展;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现代数理方法,受到必要的技术经济分析能力和决策能力的训练,以及建筑施工管理、工程概预算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独立获取新知识的意识和能力;具有初步的投资项目管理能力,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结合所学知识解决理论与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具体是:1、掌握工程管理的组织理论、计划方法和实施目标控制的基本技能;掌握建设投资经济活动的基本规律和技术经济评价分析与项目决策的原理、方法;2、熟悉建筑土木工程技术知识;熟悉工程项目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金融、投资、估价和经纪等基本业务;3、了解国内外工程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动态;4、具有运用计算机辅助解决工程管理问题的能力;具有工程造价管理(或建筑工程概预算)能力;具有从事工程项目决策与全过程管理的基本能力;具有初步的房地产投资与经营管理能力;具有准确、精练的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外语达到四级以上,具有阅读和翻译专业书刊的能力和较强的听说能力;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3、身体素质要求学生应掌握一定的体育基本知识,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胜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工作和保卫祖国的光荣任务。三、修业年限四年制,实行弹性学年制,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四、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符合《安徽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五、主干学科管理学、土木工程、经济学六、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会计学、统计学、运筹学、财务管理、工程经济学、经济法与建设法规、工程项目管理、画法几何与建筑制图、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测量学、房屋建筑学、施工组织与管理、土力学与基础工程、工程监理、工程概预算与招投标、工程力学、混凝土结构与砌体结构设计等。七、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主要专业实验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金工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计算机应用及上机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一般安排30周。主要专业实验:测量学实验、土木工程材料实验、施工技术及管理实验、计算机应用基础上机实验、专业软件上机实验(概预算、工程管理系统等软件)等。 一、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建筑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秉承安徽工业大学办学宗旨,提出“注重基础、增强实践、完善技能”的主要目标。建筑学专业人才培养既要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还要掌握建筑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的设计方法,获得建筑师业务基本训练,具备基本的设计能力和初步的研究开发能力。培养成为具有创新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建筑设计人才,毕业后可从事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中外建筑历史、建筑设计方法和理论、建筑技术、建筑设备和建筑规范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建筑设计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从事建筑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绘制的基本能力。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及身体和心理素质。二、主干学科建筑类三、主要课程画法几何与阴影透视、美术、建筑结构、建筑构造、建筑物理、计算机辅助设计、中国建筑史、外国建筑史、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原理、城规设计原理、建筑设计、城规设计、建筑造型设计。四、主要实践教学环节认识实习、素描实习、色彩实习、建筑画训练、古建测绘实习、建筑师业务实践、建筑实践调研、设计周、建筑表现。 (略)

假如时光能够倒流,我最想带着家人来一次国内的长途旅行。

我的父母都是典型的北方人,辛劳一辈子工作挣钱把我养大成人,基本没有怎么享受过自己的生活。

每过一年,他们就会衰老一点,每每看到这样的他们,内心总是感到隐隐作痛。

想趁着他们身体状况尚可,活动还算灵便的时候,带他们去他们从未涉足的地方走走看看,一方面可以舒缓他们的身心,一方面可以给彼此的回忆留下更多美好的瞬间。

因为过惯了大城市的生活,所以想带着父母去祖国的南方走一走。虽然都是南方,但是景色和文化上也有着天差地别。想让父母看看亭台楼阁的精致,让他们感受一下富含浓郁文化气息的文人墨客的生活环境;想让父母欣赏高山流水的壮丽,让他们体验一下山中散人生活的洒脱。

当然带他们品尝各地特色的美食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毕竟那也是各地特色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以上分享的就是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最想做的一件事情。

黄山十大名松迎客松 挺立于玉屏峰东侧文殊洞上,寿逾八百年。树高10米左右,中部伸出长达7.6米的两大侧枝展向前方,恰似一位好客的主人,挥展双臂,热情欢迎海内外宾客来黄山游览。此松被称为黄山松的代表蜚声中外 ,成为中华民族热情好客的象征。迎客松作为国之瑰宝,是当之无愧的。黑虎松 在北海至始信峰岔道口,此松主干粗壮,针叶苍翠,气势雄伟,一派虎气,且冠盖浓绿近于黑, 酷似一只黑虎卧于坡下,故称“黑虎松”。探海松 在天都峰顶,经过天桥,可望见一棵古松悬在危崖上,即为探海松。它有一侧枝很长,倾伸前海 ,犹如苍龙探取海中之物。蒲团松 在玉屏楼至莲花沟道中,老鹰石下。树身高3米,侧枝密集在2米高度,盘曲于四周,然后平伸,向北面倾斜,针叶簇集顶部,树冠铺展平整,状如用蒲草编成的供僧、道打坐、跪拜之用的蒲团,故名。冠幅 直径10米,投影面达78平方米。卧龙松 横生于卧云峰东侧悬崖石壁中。在树干20厘米处,分两枝盘屈生长,顶枝反侧融为一体,作伏卧 状,昂首挺立,颇有苍龙凌波之势!凤凰松 在海心亭东200米处。此松地径30厘米,主干低矮,在树高40厘米处,分为两条核干,一枝昂然斜 伸,宛若凤凰引颈;一枝平展四射,恰似凤凰开屏。龙爪松 位于去始信峰道中,从连理松前行,过一小拱形石桥,上坡约百步即到。这是一株约400年树龄的古松 其根系粗大,主根深扎岩中,另外5根粗壮的支根,全部裸露在外,状若龙爪,故名。游人过此,无不赞 叹。连理松 在自黑虎松去始信峰途中左侧。此奇松拔地而起,在离地2米处树分两干,并蒂齐肩,亭亭直上,直至顶端,且粗细、高低几乎一模一样,至今生机盎然,神采不衰。携手同游黄山的青年恋人和中、老年夫妇 ,都乐意在此松下摄影留念,感受这株古松的神韵,为自己美满幸福的爱情生活作证。辕门松 在卧云峰东隅。奇松主干挺直,顶如伞状,另伸一千,形作倒“U”状,宛如古时官署中的辕门, 故名“辕门松”。孔雀松 在白鹅岭去七O一电视台转折的途中。松状如绿色孔雀昂首挺立,一松枝向白鹅岭方向屈伸,犹如 孔雀翘首,后有几枝似孔雀的翅膀和尾羽。它正欲展羽翼,似要向南飞,故名“孔雀松”。

毕业论文湖南大学

是的,如果学生真的有弄虚作假的行为那么是会被取消学位的。

在湖南大学一名硕士毕业生陈杰因涉嫌的论文的抄袭被撤销了硕士学位证,同时,取消了导师的指导资格,我们都知道论文抄袭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学校以及教育部门不止一次的强调过不可以进行学术造假,你去抄袭别人的东西,将他占为己有,作为自己的劳动成果,你就没有去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同时,你的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也应当受到一定的惩罚,论文其实就是展现在学习过程当中的最终成果。

本来就是检验你的学习成果,结果你投机取巧选择用这样的方式去结束你的硕士生活,我们都知道,在大学或者说你获取更高的学位赠书的时候,都需要去通过你的毕业论文,才能够将你的学位学士证拿到,像毕业论文,一旦不通过或者时候,你的便论文涉嫌抄袭或作家的行为的话,你的学士学位证都是会被取消的,同时殃及池鱼鱼的还有导师,导师没有发现你的错误,那么,导师的指导资格也将一起被取消掉。而且在我看来的话,毕业论文并不是一个可以让你去投机取巧的事情,你应该去重视它,而不是说通过抄袭的这种方式潦草的将自己的成果展示给导师。

你去为了追求更高的教育水平,获得更高的学位,这是能够让你的脑袋里面多装一些知识,能够将自己的这些成果展现给大家,结果你现在脑袋里面装了一一脑袋的豆腐渣,你让别人怎么相信你?你在这学习过程当中,用了心在这学习过程当中切切实实的领会到了这些知识,巩固这些知识灵活的运用这些知识。在辩论我在家大事上,你都可以选择去造假,那么你以后参加工作,在对待那些事情的时候,是不是也可以造假?这就是一个态度不端正的问题。

如果真的是抄袭学位当然会被取消,因为硕士这方面的管理真的是特别的严格,硕士专业的人才不允许有污点。

会被取消,因为他的行为不仅造成了不良社会风气,而且还违反了校规,所以会被取消。

南京大学朱雪峰毕业论文

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导师介绍

湖南大学法学毕业论文

法学是一门严谨的学科,各位法学本科毕业生们,大家知道怎么书写一份毕业论文吗?以下是法学本科论文范文,请参考!

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1】

论文关键词:违约责任归责原则 严格责任

论文摘要: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则是该制度的核心内容。

目前,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到底是采用严格责任还是过错责任,无论是在法学理论界还是在司法实务界都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文章从违约责任及其归责原则的概述、两大法系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比较研究出发,结合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进行论述。

一、违约责任及其归责原则的概述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当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凭由何种依据来使其负责。

这种依据实际上就反映了法律的价值判断标准。

从各国的民事立法来看,有关合同责任的归责方面,主要采纳了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两种归责原则。

确定不同的归责原则,对违约责任的承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主要表现在:

1 归责原则直接决定着违约责任之构成要件。

采纳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就意味着过错乃是构成违约责任的一般要件。

而采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则表明其责任的构成不以过错为要件,违约方是否存在过错并不影响其对违约责任的承担。

2 归责原则决定了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下,非违约方仅就违约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史务的不符合约定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而同时采纳过错推定的方式,要求违约方承担反证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的举证责任。

而在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下,则一般不要求违约方负上述之举证责任,也即一般不考虑其违约方的主观过错。

3 归责原则决定了免责事由。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中,不可抗力是主要的免责事由。

但债务人因遭受意外事件且不存在个人过错时也可以免责。

而在严格责任原则的适用中。

法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是不可抗力。

4 归责原则对违约责任的大小也有一定之影响。

由于过错责任原则要以过错为违约责任的一般要件。

因而对于违约后损失的承担上也必然要参照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大小。

而采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则一般不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

因此,从以上来看,弄清楚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二、两大法系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比较

1 大陆法系国家关于过错归责原则的规定。

罗马法是在《阿奎利亚法》的基础上,通过后来的判例和学术解释加以补充、诠释和发展,形成了自己系统的成熟的以过错为基准的民事归责原则;这一原则又在查士丁尼《国法大全》中得到了进一步的确立和完善。

随着社会发展。

仅有过错责任原则还不足以维护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因此又有了无过错责任原则。

这在罗马法当然是作为例外。

大陆法系各国,秉承罗马法的传统,均以过错责任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

《法国民法典》第1147条规定:“凡债务人不能证明其不履行债务系由于有不能归究于其本人的外来原因时,即使在其本人方面并无任何恶意,如有必要,均因其债务不履行,或者迟延履行而受判支付损害赔偿。

”这个条文在规定违约责任的条件时,并未提到当事人的“过错”。

对此,可以理解为该条文所规定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中,已当然地包含了当事人的过错。

因为债务人尽管不能期待每一个合同都能够得到完好的履行。

在某些情形下甚至不能期待合同能够得到履行,但有权期待债务人将竭力做到使之能履行。

如果因债务人的过错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则债务人应当对其过错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国现代合同理论对合同责任进行了限制,即对债务人责任的追究。

须根据其过错的严重程度。

为此,过错被分为欺诈性过错、不可原谅的过错、重过错以及一般过错。

《德国民法典》第276条规定:“(1)除另有其他规定外,债务人应对其故意或者过失负责。

在交易中未尽必要注意的,为过失行为。

(2)债务人因故意行为而应负责任,不得事先免除。

”德国学者认为,债务人承担责任的条件是,违反履行义务必须是由债务人的行为造成的。

而其行为必须具有过失性。

2002年1月1日施行的《德国债法现代化法》对第276条未作大修订,仍坚持过错责任原则。

大陆法系各国,在坚持过错责任原则的同时,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的例外适用。

例如。

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能交付种类物的责任、瑕疵担保责任、债权人受领迟延责任、迟延履行后的责任等,均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债务人不论其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英美法系国家关于过错归责原则的规定。

与大陆法系国家不同。

英美法系国家以严格责任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

在英国法上,许多合同义务是严格的。

确定当事人是否绝对地受有拘束去做约定的事情或者他们只是受有拘束尽可能地保障合同的履行,也就是合同当事人是否对非因自己的过错发生的违约负责,在英国合同法上,被认为是一个合同解释问题,即解释当事人合同义务的范围。

在一般意义上,此问题的答案是,合同债务是绝对的,而过错的欠缺不成其为抗辩。

因违约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的请求不考虑过错。

一般来说,未能履行其注意义务是无关紧要的,被告亦不能以其尽到注意义务作为其抗辩理由。

在美国法上,强调违约损害赔偿不具有惩罚性,合同法在总体的设计上是严格责任法,相应的救济体系是不过问过错的。

美国《合同法重述》(第2版)第260(2)条规定:“如果合同的履行义务已经到期,任何不履行都构成违约。

”当然,英美法系国家在坚持严格责任原则的同时,也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的例外适用。

3 两大法系国家对过错归责原则不同规定的法理分析。

两大法系国家将过错责任原则或者严格责任原则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

但并不否认其他归责原则的适用。

也就是说,在违约责任的归责体系上,两大法系国家均采用了二元制的归责体系。

这是由交易关系的多样性、违约发生的原因和所致的后果的复杂性所致。

一元制的归责体系有其无法避免的缺点,即法官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中,难以根据具体需要而灵活运用法律来处理归责问题,从而不利于平等地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采用:元制归责体系,可以弥补一元制归责体系的不足,从而实现违约责任的基本目的。

正如学者所指出的:“合同法归根到底是要规范市民的生活,作为一种国家的上层建筑,固然可以通过设定不同的构成要件。

经由法上的因果关系,达到一定的法律效果;然彼此类似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条件既为不同的法律规则、原则提供了相似的调整基础,又为之提出了相同的调整要求,也正因为如此,才出现了众多殊逢同归的结局。

三、我国合同法中的归责原则

我国违约责任到底来何种归责原则。

学者

间存在争论,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亦是主流观点)主张为严格责任原则。

《合同法》第107条中并没有出现“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的字样,被认为是采取了严格责任原则。

第二种观点主张为过错责任原则。

我国《合同法》所有规则制度和条款,乃至合同法之全文都自始至终地贯穿着过错责任的原则。

因此,只能而且必须得出“我国《合同法》体系是建立在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的唯一结论。

第三种观,最主张以严格责任原则为主,以过错责任原则为辅。

这有利于促使合同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有利于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也符合国际上的一般做法。

笔者认为。

第一种观点较为合理和可取。

1 在现行的合同法律中,《涉外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都已经确立了无过错责任。

前者第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

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受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后者第17条有基本上相同的规定。

看来,将违约责任定义为无过错责任在我国的合同法上是有先例的,并非新合同法的首创。

对《合同法》的制定极具价值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及《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均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新近制定的《欧洲合同法原则》亦肯定了该原则,这“应该被认为是两大法系的权威学者在经过充分的斟酌权衡之后所速成的共识,反映了合同法发展的共同趋势”。

在国际商业交往规则中,大多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

2 在诉讼中原告只需向法庭证明被告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不需证明被告对于不履行有过错,也不要求被告证明自己无过错。

这里的逻辑是有违约及有责任,违约责任的构成仅以不履行为要件,被告对于不履行有无过错与责任无关。

免责的唯一可能性在于证明存在免责事由。

不履行与免责事由属于客观事实,其存在与否的证明和认识判断相对容易,而过错属于主观心理状态,其存在与否的证明和判断相对困难。

因此。

实现严格责任原则可以方便裁判,有利于诉讼经济,有利于合同的严肃性,有利于增强当事人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

3 违约责任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基础,合同是双方自由协商签订的,当然完全符合双方的意愿和利益,违约责任是由合同义务转化而来,本质上出于双方约定。

不是法律强加的,此与侵权责任不同。

因此,违约责任应比侵权责任严格。

侵权责任发生在预先不存在密切联系的当事人之间,权利冲突的广泛存在使损害的发展难以完全避免,因此,法律要求除损害事实之外还要有过错要件,过错等同于可归责性,它使侵权责任具有合理性和说服力。

而违约责任本质上出于当事人自己的约定,这就足够使违约责任具有了充分的合理性和说服力,无须再要求使违约责任具有合理性和说服力的其他理由。

有的学者认为在意外事故情形下,严格责任对债务人是不公平的。

笔者认为由于客观原因违约,违约一方当然在主观上并无过错,但受害方更无过错,况且。

债权人基于对债务人承诺的信赖,往往改变了他的处境,如果一味主张债务人无过错而免除其违约责任,则无异于让债权人自行承担风险。

这显然更不合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

归责原则与归责事由及免费事由有不同的涵义,归责原则是贯穿于整个违约责任制度并对责任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

同一法律领域不能同时存在两个相互矛盾的归责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是我国合同法领域的唯一归责原则。

尽管《合同法》的相应条款规定了过错归责事由和免责条款,但是这些条款只是一般原则的例外,并不能改变严格责任原则在合同法领域的唯一性和主导地位。

论侵权法中的可救济性损害理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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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本着强制性、广覆盖性和公益性的原则,我国自2006年7月1日以来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自实施以来,由于在制度设计上存在诸多缺陷以及相配套的措施没有到位,致使交强险在实施过程中遇到许多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交强险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然后提出了完善交强险的相应对策。

论文关键词: 交强险,问题,对策

一、前言

2006年7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这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实行交强险制度,其首要目标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手段,提高机动车第三方责任险的覆盖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从而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可见,交强险是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保障的一个特殊险种。作为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责任保险,其人道主义立场和保护交通事故弱势参与者利益的制度价值不容怀疑。交强险实施两年以来,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也发挥了巨大作用,充分发挥了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但交强险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了很多问题。笔者通过实习,认识到保险人越来越多的介入到因交通事故纠纷引起的民事、刑事关系中。本文结合实习中看到的关于交强险纠纷的案例,首先分析了我国交强险实施中的问题,然后给出了完善交强险的建议。

二、交强险制度实施结果证明一盈四亏

交强险制度的实施会对相关主体产生极大的影响,经过2年多的实施,仅仅有保险公司可以从交强险中的受益,而交强险的实施却无法在其它主体上产生同样的效果。甚至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也未受益。

(一)受害人问题总结

我国交强险实行的是每一事故责任限额制,死亡伤残的责任限额低,并不能使受害人得到及时赔偿。对每一限额分项,进一步降低了受害人的保障程度。由于交强险针对的是每一起交通事故,而不是事故中的每一个受害人,在多人多车的交通事故中,所有受害人在责任限额中分摊,使得受害人的保障程度进一步降低。我国交强险的制度设计是其不足部分由投保人购买商业三者险为补充,但是很多的因车主或汽车驾驶人,一方面因为缺乏风险意识,另一方面因为没有经济能力购买商业三者险,使得发生交通事故时,并没有经济赔偿能力使受害人得到充分赔偿。

(二)被保险人的问题总结

被保险人普遍反映相对于交强险提供的保障,交强险的保费过高,即车主或驾驶人承担了较高保费,而得到了低保障,被保险人的风险并没有全部转移。从交强险的实施情况看,目前交强险限额低引发的一个严峻的问题是,受害人的实际索赔额与交强险限额的差额由谁负担?高收入者自身有经济赔偿能力、风险意识较高,一般通过买商业三者险,转移自己的风险,而低收入者,如摩托车,二手车所有者,他们自身经济赔偿能力低,更需要买商业三者险转移自己的风险,但因为自身风险意识不高加上承担不起高保费,使得这些人中买商业三者险的比例并不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就可能得不到赔偿。

(三)保险监管机构的问题总结

《交强险条例》确定了交强险费率不盈利不亏损的费率厘定模式和交强险业务的独立核算模式,保监会主要对这两方面实施监管。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支付代理人的交强险的手续费不超过4%,但因保险公司左手做交强险右手做商业车险使得保监会难于分清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这就决定了保险监管部门需要投入极大的精力监管费率的厘定,监督交强险业务经营成本和利益是否与其他保险业务混同。保监会疲于监管但效果不佳。

(四)保险公司的问题总结

保险公司可以从交强险经营中获益。如保险公司可以获得现金流,保证资金链的平稳运转,可以吸引投保交强险的客户继续在自己的公司投保商业三者险或其它车险,扩大市场份额,并借以盈利。但是不盈不亏原则使得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的积极性不高,没有动力去创新。经营交强险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计算机系统更新,财务方面单独核算等,要投入大量成本。同时各保险公司还面临经营交强险的法律环境恶劣,保险责任被法院随意扩大,保险公司经营三者险的风险加大等问题。

(五)法院的问题总结

法院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交强险诉讼案件多,判决执行难。法院大多是保障受害人的利益,减少保险公司的豁免权,实际判决中,很多法院都将诉讼费用,出租车司机的承包金、误工费等间接费用,受害人伤残鉴定费等也判由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条例》规定了保险公司的四种垫付情形,但实际判决中很多法院也将四种情形下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损失,判由保险人承担的。而保险人根据《交强险条例》并不想承担上述费用,一方面使得法院的判决执行难,另一方面加重了保险公司对交强险的不满。受车主赔偿能力限制,很多时候由于加害人经济赔偿能力不足,或者加害人在受到刑罚时不愿进行经济赔偿使得受害人的损害得不到补偿,不利于社会安定,也不利于法院判决的`执行。

三、完善交强险的对策建议

(一)扩大受害人范围

我国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障范围是被保险机动车所致道路交通事故中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将乘客的伤害排除在外。理论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专门为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利益维护而设立的,其着眼点在于保障受害人能够取得及时有效的补偿, 在法院判决中很多法院也将车上乘客或正在上车或下车的人视为第三者。因此笔者认为应将受害人的范围扩大至含有本车上的乘客,这能更好的转嫁车主或驾驶员的风险,提高他们的赔偿能力,使受害人得到保障。

(二)提高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大幅度提高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可以实现对人身伤亡损害赔偿最充分的救济,符合《交强险条例》的立法宗旨,也符合当下以人为本的国家政策和法制理念。虽然我国交强险把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从6万元提高至12万元,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额在40万左右,加上医疗费用也飞速增涨,我国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而且我国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实行分项原则,死亡限额为11万医疗费用限额为1万,降低了保障程度,而且责任限额是对每一事故中所有受害人的赔偿限额,若事故中涉及多个受害人则各受害人要对本来就低的限额分摊,使得的受害人获得的赔偿更低,因此笔者认为应进一步提高人身伤害赔偿限额,或者考虑取消分项限额制度,改变目前交强险在多车事故、多人死亡的情况下保障不足的局面。

(三)规定受害人对保险公司享有直接索赔权

目前,除英国外,各发达国家和地区一般都已赋予了受害人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请求权。我国交强险应借鉴国外交强险做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受害人对保险人享有直接请求权,从而可以简化法律关系,节省诉讼成本,强化受害人的权利,保障受害人的权益。如果受害人不得直接请求保险人给付,仅向被保险人请求损害赔偿,被保险人赔偿后,再向保险人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在此情形下,受害人的求偿辗转费时,经常遭到被保险人的故意推托,特别是被保险人被判刑服刑时,即使有赔偿能力,也不愿再承担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对受害人极为不利,不利于实现交强险的初衷。在交通事故人身索赔纠纷案件中,保险人大都是作为共同被告,而不是第三人,可见法院认可受害人对保险人享有直接索赔权,为了避免保险人的不满,益在交强险条例中直接规定受害人对保险公司的享有直接索赔权。

(四)实行费率厘定自由化

我国交强险实行的是不盈利不亏损的费率厘定模式,实践表明它仅不能降低交强险费率,反而使保险费率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这对投保人意味着保险费的提高(如果考虑到保险责任的减少,则保险费将显得更高),对受害人(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中的受害人)意味着交强险不能为其提供充分的保障,对保险公司意味着没有利润可以分配,对保险监管部门来说意味着疲于监管。因此有必要修改交强险不盈不亏的费率厘定模式。笔者建议可以引入英国交强险费率厘定的自由竞争机制,通过竞争使交强险费率合理化。竞争性的交强险费率不仅可以降低费率减轻投保人负担,而且因为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会降低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保障程度,保险公司也可以获得合理的经营利润,同时保险监管机构也会避免疲于监管交强险的行为。

(五)完善相关法律,保证交强险的顺利实施

由于法律适用性的不明确、各方利益出发点的不同以及对条款理解的差异等,交强险的实施过程中面临许多争议。如保险公司认为该赔法院却判决不赔的;公司认为该拒赔,法院判决赔付的;一审判赔或不赔,二审改判的;不同法院对同类情况作出不同判决的(鉴定费与出租车的份儿钱等各法院存在较大差异);法院超限额判赔的(不顾交强险限额分项和针对的是每一事故)等等。各法院判决的不统一对于保险人和事故当事人来说都是极其不合理的。有的判决中法院认为道交法的法律位阶高于交强险条例,且现行法律并未对两者的适用规则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优先适用道交法。但笔者认为交强险条例和条款的出台晚于道交法,是对我国立法体系的完善,且其规定也更全面、更细化、更专业。因此,我国亟待出台相关法律,完善交强险的法律,明确道交法与交强险条例的适用规则。对于交强险条款中一些界定模糊的问题(垫付与追偿情形是否适用),保险业应尽力和司法部门进行沟通,达成一致的见解,以维护交强险执行的明确性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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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毕业论文学硕

在湖南大学一名硕士毕业生陈杰因涉嫌的论文的抄袭被撤销了硕士学位证,同时,取消了导师的指导资格,我们都知道论文抄袭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学校以及教育部门不止一次的强调过不可以进行学术造假,你去抄袭别人的东西,将他占为己有,作为自己的劳动成果,你就没有去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同时,你的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也应当受到一定的惩罚,论文其实就是展现在学习过程当中的最终成果。

本来就是检验你的学习成果,结果你投机取巧选择用这样的方式去结束你的硕士生活,我们都知道,在大学或者说你获取更高的学位赠书的时候,都需要去通过你的毕业论文,才能够将你的学位学士证拿到,像毕业论文,一旦不通过或者时候,你的便论文涉嫌抄袭或作家的行为的话,你的学士学位证都是会被取消的,同时殃及池鱼鱼的还有导师,导师没有发现你的错误,那么,导师的指导资格也将一起被取消掉。而且在我看来的话,毕业论文并不是一个可以让你去投机取巧的事情,你应该去重视它,而不是说通过抄袭的这种方式潦草的将自己的成果展示给导师。

你去为了追求更高的教育水平,获得更高的学位,这是能够让你的脑袋里面多装一些知识,能够将自己的这些成果展现给大家,结果你现在脑袋里面装了一一脑袋的豆腐渣,你让别人怎么相信你?你在这学习过程当中,用了心在这学习过程当中切切实实的领会到了这些知识,巩固这些知识灵活的运用这些知识。在辩论我在家大事上,你都可以选择去造假,那么你以后参加工作,在对待那些事情的时候,是不是也可以造假?这就是一个态度不端正的问题。

我认为这个处分特别合理。任何一所高校都不应容忍学术造假的行为,而且也不应该宽容这一行为。因为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十分不诚信的行为,而且也有违道德素养。任何一个学生都应该脚踏实地并且诚实守信,这样的学生才能够在社会上立足。

硕士生应该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而且也应该从实际出发。因为他们具有更高的学历,而且也能够学习更多的专业知识。他们应该成为道德与学历相一致的人,而不应该德不配位。湖南大学一硕士被举报涉嫌论文抄袭,校方撤销其硕士学位,这个处分合理,之所以合理的原因有三个:

一、这个处分并未侵犯这名学生的合法权益。

我认为这一处分的确是比较合理的,因为一个学生就应该踏实学习,而且不应该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欺骗学校。这名硕士生因为自己的抄袭行为而被撤销其硕士学位,这是特别合理的,因为这并未侵犯他的合法权益,而且他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二、这个处分有法可依。

我之所以认为这个处分合理,就是因为这个处分的确有法可依,而且也并不是盲目的处分。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能够规定抄袭论文应受到的处罚,并且不会因为学生的认错而减轻对学生的处罚。这处分既符合学校的规定,而且也是合法的。

三、这个处分能够产生震慑的作用。

我认为这个处分的确很合理,因为我国一直在严厉打击抄袭论文的行为,而且也能够对这样的行为施以更加严厉的惩罚。这名硕士生处于风口浪尖上,仍然不能够提高自觉性,并且不能够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因此应该承担不利的后果,这个处分能够震慑其他学生。

因此我认为合理。

湖南大学硕士论文,不得少于三万字。《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十六条 学位论文要求硕士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表明达到了硕士学位学术水平。硕士学位论文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论文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三万字。学位论文的导师署名最多不得超过两位。硕士生在论文工作开始前应在系(教研室)作开题报告。硕士生用于论文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一年。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促进学术诚信,研究生院引进使用万方数据"相似性检测"系统。一、检测范围(二)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由各学院负责,含研究生秘书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再由导师签名(复制比在5%以下的可不签名)确认的万方数据学位论文检测报告单首页(纯外文撰写的学位论文可不检测)作为附件放入学位申请材料袋中。文字复制比较高的硕士学位论文将列入校硕士学位论文抽检重点抽查范围。检测硕士学位论文的具体程序、规范、处理及使用管理办法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研究生院的使用管理办法制订。二、用户及检测管理(一)研究生院学位办具有“相似性检测”管理员账号,由管理员统一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分配子账号及论文检测篇数。(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对该系统使用的过程中,须对系统用户名、密码、相关检测过程、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泄露有关情况,并严禁使用该系统对本学院以外或其他不相关的论文进行检测。(三)每个子账号均不具备删除上传文献权限,请各位秘书在检测完论文后将检测报告详细版电子版下载到本机上备用。管理员可查阅所有子账号的检测文献及使用日志,严格监管子帐号使用情况。管理员可停用、删除违规操作的子账号。(四)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和判断,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不仅要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该系统,同时要组成相应学科专家评议组,对检测系统所得出的超过规定值的论文检测结果进行进一步分析和审议,而不能完全依赖检测结果。(五)研究生院学位办对各单位试用检测系统阶段的工作进行统一培训、指导与管理。各单位应在学位论文检测中注意积累经验,认真总结和分析研究生学位论文问题产生的原因,加强对在校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方面的教育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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