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不懂。。不过如果是美式幽默建议你看看《生活大爆炸》
挺好,不过这个话题别人因该写过,你上网上“兽兽”应该挺多的。资料还是得自己收集,别老是想着别人。自己动手丰衣足食。O(∩_∩)O哈哈~ 希望你能做得更好....
幽默文化吧 中国知网,数据库啊什么的里可以查到很多资料啊
《老友记》是一部地地道道的美国情景喜剧片。下面是我精心为您整理的《老友记》观后感,希望您喜欢! 《老友记》观后感一 昨天终于看完了《friends》也就是《老友记》也叫《六人行》,经典就是经典,主要是剧情非常好。真正的友情并不是两个人从来不吵架,而是吵完架之后能达成谅解,友情更上一层楼。完美的爱情也不是两个人从来不吵架,而是两个三观基本一致的伴侣,在生活中不断的磨合,感情越来越深,相互欣赏,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其实友情和亲情都属感情范畴,有时候很像,真正的感情应该是经得起考验的。很多朋友或情侣因为误会而分道扬镳是很可惜的。在重大事件面前,我们应该本着宽容的态度,给对方一个解释的机会。有的时候当涉及到利益的时候,朋友就不再了,其实没有人天经地义要为你做什么,要考虑你的利益,除了父母,不要对别人要求太高,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难处。在友情或爱情中,不要为了回报去做你不愿意做的事情,如果你这么做了,当因各种原因没有回报的时候,就会产生怨恨,做你能做的,做你想做的,要有勇气说“不”。真正的朋友是不会因为一件小事就分道扬镳的,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那只能说明你们还不是真正的朋友,互相可能还不够了解,或者两个人的价值观有冲突。跟宽容大度的人做朋友,你的心胸也会变得越来越宽广。最后再点评一下friends中的人物,时尚感性的rachel,有洁癖凡事井井有条的monica,很有个性的phoebe,超喜欢恐龙的古生物学博士ross,爱讲冷笑话的chandler,和傻傻的贪吃的joey。每个都鲜活生动,各有特点,都很可爱。 《老友记》观后感二 大学里面,住在我对面床铺的女孩没事就会看各种美剧。有时候也会传来她笑的呵呵呵的声音。 生活中的我大多时候是个严肃的人,我会用我零碎的时间看看书什么的。直到我跟她一起做动车回西安的路上,她把下载到手机上的老友记给我看。后来我就对这部剧深深的不能自拔了。估计很多人也都看过《老友记》,对这部剧喜欢到不能自拔的感觉。 Rachel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面,面对自己要嫁给Berry一个高收入但是自己不深爱的人,Rachel 选择了放弃,她选择了逃婚。后来不知道在第几季中得知,Rachel的妈妈是因为她爸爸有钱才嫁给他的,后来还发生了准备离婚的争执。Rachel虽然是一个富家女,但是非常勇敢的为自己的人生做出选择,她可以在有钱的父母断了她的经济之后去咖啡馆打工。后来从服装公司的业务员做起,后来得到了在Ralph Lauren的工作,做了自己喜欢的工作。 Ross在一出场的时候已经是博士了。Ross喜欢恐龙和化石。呵呵,我曾经对博士这个职称充满了敬佩了向往。真的是我看到Ross的生活,读了知乎上面的对各种博士毕业后职业的吐槽,还有一些博士自己人生的自白之后。博士好像在我心中没有那么高大上了。但是我还是非常敬佩那些为了整个人类各种学科不断拓展的博士们,他们对自己专业的爱好与投入。(我在知乎上面看到一个研究物理的人,最后不得不去开小店。为了可以继续的有闲暇的时间研究物理。)让像我这样的凡夫俗子顿时就黯然失色了。如果你身边有这样的人,一定要好好珍惜和保护他们啊! Monica其实我不是很喜欢Monica。我觉得她说话真的很大声,有整理强迫症,虽然不至于是洁癖,但是真的也太爱打扫了。但是这也是Monica的优点啊,她有传统女性的特点在,做饭,整理家务。 Monica在工作方面应该是个幸福的人,因为她很爱做饭,当主厨也不错啊。 Chandler 是在这部剧里面最具成长性的一个角色了。刚开始的他就是一个公司的屌丝,慢慢的他被提升。其中第六季一集讲到Chandler的工作并不是他的所爱,但是他一直都在坚持做他的工作。还有一集讲到Chandler如果没有坚持他的工作,以写笑话为生的话。可能最后什么都没有得到。(人生就是一场赌博啊,面对未知做出选择,我们也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但是你知道Chandler后来做了什么工作吗?Advertiser 广告人,如果Chandler今天玩豆瓣,他绝对就是段子高手,利用你的擅长做工作一定没有错。对待Joey,他是那么好的朋友。在Joey前期演绎事业窘迫的时候,一直支持他,后来一直都在关心Joey。与Monica结婚,你还可以看到后来的Chandler的细心。他和Monica的婚姻真是令人羡慕,尤其是在领养孩子的时候。对着那个女人表扬Monica的时候,看到了Chandler对Monica真正的爱。 Joey 很色,也很爱吃,看起来像个傻瓜一样,但是又单纯的很可爱。开始让人觉得很白痴的一个角色,后来我却慢慢的喜欢上Joey了。我觉得Joey越看越好看。"How you doing..."Joey也告诉我们,关于工作,慢慢来,会好起来的。 Pheebe 我自己很喜欢Pheebe的角色,因为我自己跟她有点像。Pheebe很关心小动物,很有爱心,有点属灵,但是有时候也会有点神经质。在人生30的时候,Pheebe以为自己找不到对象的时候,遇见了Mike。喜欢Mike最后在他们结婚典礼上面的话,“Pheebe, you are weirdly beautiful. I love you.”一个人会因为你而喜欢你。 还有太多关于老友记的种种。 莎士比亚说,‘There are a thousand Hamlets in a thousand people's eyes.’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很多爱这部剧的人不仅是因为这个剧搞笑,它也很多时候反映了我们自己的性格和生活。 我们每个人都有从自恋认识自己特别到承认自己只不过是社会中的一颗钉子的过程。钉子在一部大机器里面可能没有发挥那么大的作用。但是却不能阻挡钉子存在的价值,我们需要找到承认自己价值的地方与环境。 10年时间,《老友记》书带来的成长与坚持。如果一个人可以把任何一件事情坚持10年的话,估计也会在某方面成为很伟大的人了。有的时候我们却太急躁,忘了那份坚持和细节。 用10年书写一个梦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人生还在继续。。。 《老友记》观后感三 这两天一直在看《老友记》,果然名不虚传,这是一部地地道道的美国情景喜剧片。虽然有些话题过于开放,但我觉得这只是表面的内容,剧中的六个主角性格特征被描绘的十分入木,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瑞秋比较任性带点娇惯气,她在学着独立,而且做得很好,带点精灵乖巧,她对感情很投入,而一旦遭遇背叛,可以想像那种愤怒和伤痛会有多深。但是她宁愿错过,也绝不愿委屈自己。虽然有时玩得很出格,但我相信那不是她的本性。 罗斯有点较真,带着学者惯有的学究气,有时还有点小心眼,比较搞笑的是这个大个头表现委屈时候的表情。 摩妮卡是个厨师,就像她所说的一样,她在六人中总是扮演服务员的角色,比较有牺牲精神,她一直在追寻着自己的白马王子,虽然上当过、伤心过,但她一直都很坚强很乐观; 菲比,从小就没有得到父爱,养母自杀,跟自己的孪生姐姐无法相处,她渴望拥有家人,很善良,永远为朋友考虑,大概是其他两个女孩中最清醒冷静的,虽然有时思维方式过于天马行空而有些怪怪的; 比较值得一提的是乔伊和钱德,他们俩的感情很好,当然,他们不是同志,而且他们都很在乎对方,重视他们的友情。我很喜欢看他和乔伊一起搞怪的样子。乔伊没有多少文化底蕴,他对于其他人说话时谈到的典故,最经典的回答就是很吃惊很不解地:“what?”有一集,乔伊因为别人的一句话,就自动钻进大柜子里去,结果整个公寓被人洗劫一空。后来他晃着五元钱装着若无其事和钱德打招呼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有点鼻酸,很讨厌那个小偷。 相比较而言的话,钱德是这部剧里比较完美的角色,他很幽默而且反应很快,有时带点孩子气,很宽容,他不花心,也够义气。虽然在他赢走摩妮卡的公寓的时候,有些得理不饶人而没有风度,但我相信这是单纯一面的体现。 其实我看这部电视剧最初的目的就是提高听力的,不过现在,我渐渐喜欢上这个节目了,遇到比较惊奇或意外的事,我会不自觉地说:“wow”有时也会不自觉地唱起那首:“smelly cat smelly cat,what are they feed you?”OH,还有那句经典的“MY——GOD!” 他们之间的友情与默契让我感动,他们了解彼此,愿意为朋友付出,真诚地站在朋友的角度为对方考虑。从他们身上,我也学到了在生活圈中要对朋友宽容和理解,学会不再为一些小事争强好胜,也不再为别人对自己态度不好而耿耿于怀了…… 现在刚看到第三季,我突然想放慢节奏,我希望结局能如我所愿,我希望他们六人都够一直在一起,一直坐在那破旧的红沙发上互相调侃,一直……
我推荐节日风俗像感恩节,圣诞节的习俗,每季都有;或者人际交往,像婚礼,拉拉婚礼什么的,拉拉婚礼第二季有,最混乱的婚礼筹办是第四季最后和第五季开头Ross和Emily的婚礼,最美的婚礼筹办是第七季最后和第八季开头Monica和Chandler的婚礼。 希望能帮到你。
文化类或是中西差异的论文一般容易写,但难拿高分,或是导师觉得深度不够.写老友记的话,多上上关于老友记的论坛,从一个细小的切入面来分析文化差异,越细小的其实越好写
引导语:认真观看完一部影视作品以后,能够给我们不少启示,让我们好好写份观后感,把你的收获感想写下来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观后感吗?以下是我整理的《老友记》观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这两天一直在看《老友记》,果然名不虚传,这是一部地地道道的美国情景喜剧片。虽然有些话题过于开放,但我觉得这只是表面的内容,剧中的六个主角性格特征被描绘的十分入木,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瑞秋比较任性带点娇惯气,她在学着独立,而且做得很好,带点精灵乖巧,她对感情很投入,而一旦遭遇背叛,可以想像那种愤怒和伤痛会有多深。但是她宁愿错过,也绝不愿委屈自己。虽然有时玩得很出格,但我相信那不是她的本性。
罗斯有点较真,带着学者惯有的学究气,有时还有点小心眼,比较搞笑的是这个大个头表现委屈时候的表情。
摩妮卡是个厨师,就像她所说的一样,她在六人中总是扮演服务员的角色,比较有牺牲精神,她一直在追寻着自己的白马王子,虽然上当过、伤心过,但她一直都很坚强很乐观;菲比,从小就没有得到父爱,养母自杀,跟自己的孪生姐姐无法相处,她渴望拥有家人,很善良,永远为朋友考虑,大概是其他两个女孩中最清醒冷静的,虽然有时思维方式过于天马行空而有些怪怪的;
比较值得一提的是乔伊和钱德,他们俩的感情很好,当然,他们不是同志,而且他们都很在乎对方,重视他们的友情。我很喜欢看他和乔伊一起搞怪的样子。乔伊没有多少文化底蕴,他对于其他人说话时谈到的典故,最经典的回答就是很吃惊很不解地:“what?”有一集,乔伊因为别人的一句话,就自动钻进大柜子里去,结果整个公寓被人洗劫一空。后来他晃着五元钱装着若无其事和钱德打招呼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有点鼻酸,很讨厌那个小偷。
相比较而言的话,钱德是这部剧里比较完美的角色,他很幽默而且反应很快,有时带点孩子气,很宽容,他不花心,也够义气。虽然在他赢走摩妮卡的公寓的时候,有些得理不饶人而没有风度,但我相信这是单纯一面的体现。
其实我看这部电视剧最初的目的就是提高听力的,不过现在,我渐渐喜欢上这个节目了,遇到比较惊奇或意外的事,我会不自觉地说:“wow”有时也会不自觉地唱起那首:“smelly cat smelly cat,what are they feed you?”OH,还有那句经典的“MY——GOD!”他们之间的友情与默契让我感动,他们了解彼此,愿意为朋友付出,真诚地站在朋友的角度为对方考虑。从他们身上,我也学到了在生活圈中要对朋友宽容和理解,学会不再为一些小事争强好胜,也不再为别人对自己态度不好而耿耿于怀了。
现在刚看到第三季,我突然想放慢节奏,我希望结局能如我所愿,我希望他们六人都够一直在一起,一直坐在那破旧的红沙发上互相调侃。
很遗憾今年才把《老友记》这部曾经风靡全球的经典美剧,十季200多集,每天我只看个两集左右,连续3个多月把这部前后播了10年的电视剧看完了。
看第一集的前半段时感觉没有多大意思,加上语速很快,有点想放弃,可是我看完第一集后感觉有点意思。幽默风趣的六个主人公吸引了我继续把它看下。
我看的美剧很少,加上这部一共才三部,前两部分别是《越狱》和《迷失》,这两部都有极其吸引人的故事情节,所以很容易吸引观众,但《老友记》就不同了,它没有吸引人的跌宕起伏故事情节,也没有绚丽的场面,它是一部以室内为主要场景的情景喜剧,也就是说,它是一部让人看着发笑的电视剧,但它又不是单纯的搞笑,六个主人公组成的朋友圈子里发生的各种各样的生活琐碎的事,让你感受到友情是人生多么美好的一种情感,没有友情的人生恐怕是十分苍白枯燥的。
六个主人公各有特色,演技不相上下,都是经过层层选拔过来的。网上有很多人会讨论谁是你最喜欢的主人公,选谁的人数都不少,足见他们各自的优秀,评比这个是没有多大意义的,每个人都有喜欢的风格,六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幽默风格。刚开始给我印象比较深得是钱德勒,后来又觉得乔伊也很好玩,再然后发现莫妮卡这个演员也很强啊,最后觉得每个人都是那么的优秀。
六个人身份迥异,他们之间的关系有高中同学,大学同学,租房的室友以及兄妹,大家都租着房子,住得很近,几乎每天都见面,主要场景以中央咖啡馆和莫妮卡的住处及乔伊的住处为主,间或有一些室外场景,围绕着几个朴实无华的地方,展开了六人之间的友情故事,并插播了一些爱情元素,虽然爱情不是这部作品强调的,但这些爱情元素让这部作品增色不少,是必不可少的修饰。
故事是那么的琐碎,甚至有些在常人看来很无聊,比如有一次没有事情干得时候,几个人在屋里互相抛球不让球落地。再比如,三个男的有一次在乔伊屋里用纸箱子围起一个“城堡”玩,尽管如此,观众还是那么的喜欢看,这些现实中只有小孩子会玩的活动他们玩的时那么的投入,而且很较真,会因一次失败大吵大闹,甚至大打出手,拌嘴的时候更是不计其数。但所有这些“纠纷”都无法摧毁他们的纯真的友情。他们都有一颗童心,身边的很小的事情都能让他们发现乐子,还有那种经得起折腾的,坚固的友情,乐观的生活态度,幽默风趣的个人特质,所有这些都深深吸引着观众。这是一种有点理想化的生活和友情,现实中,有多少人会这么的乐观又风趣同时又不为现实生活所绑架,有多少友情能经得起无数次的大吵大闹,有多少人能始终以一颗童心看待周围一切,明知这些都有点理想化,明知这只是一部艺术化的作品,但仍然挡不住我们是那么爱它,不能因为一个目标有点不现实就不追逐它,这个追逐的过程就是人生。
瑞秋,一个富家女子,却减掉信用卡选择了独立生存,在中央咖啡馆做服务员,这个咖啡馆也是他们演绎友情的主要舞台之一。瑞秋身上有那种富家女的娇气,家庭环境的熏陶,让她有种没有后顾之忧的敢作敢当,骨子里那种乐观和冲劲丝毫不受靠在咖啡馆打工养活自己的影响。她和罗斯之间的爱情纠葛让她的大小姐脾气表现得淋漓尽致。但你又发现,虽然瑞秋有时有点自我和无理取闹,但她都控制在了一个可接受的'范围内,她那美丽的外表加上内心深处善良和坚强的一面,让你觉得她又是那么的可爱。
莫妮卡,瑞秋的高中同学,罗斯的妹妹,刚开始我对莫妮卡的感觉是没有太大吸引人的地方,开始几季的外表也很普通,没有太多的女性魅力,但后来我对她的印象有了非常大的改观,主要不是因为后来她的外表更有女人味了,而是因为我觉得这个人真的很有意思,各种场景下的表情和肢体行为都非常丰富得体,幽默天分也展漏无疑。
菲比,身材窈窕但并不淑女,经常一惊一乍的,爆发起来比瑞秋和莫妮卡还要生猛,菲比这个角色似乎是这三个女的里面最“色”的一个,呵呵,当然,没有贬义啦,菲比还是很可爱的,六个人都有点小“色”,但人都不坏,谁都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
罗斯,我觉得是长相最丑的一个,刚开始看,那张大长脸实在是看着不舒服,可是看着看着,发现也挺耐看的,最起码身材还算魁梧。他和瑞秋分分合合的故事里,时而让人捧腹大笑,时而让人感动流泪,时而又让人默默叹息。我对罗斯印象最深的有两处,第一个:罗斯和瑞秋第一次分手期间,罗斯和另一个女的(忘了名字了)上了床,当时正好瑞秋要打算和他和好,结果让瑞秋发现了罗斯的“出轨”,再然后用了大约一集的时间来描写罗斯向瑞秋解释道歉的过程,这一集,没有任何观众的笑声,此刻情景喜剧变成了情感大片。另一个让我印象很深的场景:第十季快结束时,瑞秋坐飞机要巴黎,罗斯在机场没有挽留住,一个人回到家开门那一幕 ,罗斯的表情让我对他的演技所折服,那一刻,作为一个男人的我都有点想哭了。
乔伊,和其他两个男主人公相比,似乎生活更窘迫,但也是最乐天派的一个,单纯又有点花心,感觉这两个词是矛盾的,但在乔伊身上就是有这种感觉。乔伊经常是大家的活宝,作为一个小演员,收入不稳定,学历又欠缺,有种社会下层人员的感觉,但你绝对不会轻蔑他,他身上那种给人带来快乐的能力就已经能折服你。我对乔伊刚开始的感觉也一般,从他爱上瑞秋那几集,我开始觉得这哥们不只会演搞笑角色,演起一个有情有义的性情中人也是非常棒的,最后罗斯和瑞秋好了,钱德勒和莫妮卡早已结婚,菲比也和迈克结了婚,只有乔伊的个人问题没有结局,不免让我们觉得有那么点遗憾。
钱德勒,也是极受欢迎的一个男主角,如果非要我选一个我最喜欢的主人公的话,钱德勒会以微弱的优势胜出。同样的话,他能以一种更幽默的方式说出来,加上丰富的表情和肢体语言,赏心悦目。钱德勒有时候会表现出淡淡的娘娘腔,当然不是演员本身,是这个角色,而莫妮卡又有点霸气,组成一对互补的夫妻。钱德勒中间几季突然变瘦了,看着怪可怜的,好在后来又恢复了,这么幽默风趣的人不应该那么消瘦虚弱。
三个月的时间,我经历了他们的十年,看着他们一点点在变老,也有点淡淡的忧伤,100多个夜晚,每晚两集,他们给我带来太多的欢笑和记忆,也感谢他们让我的英语听力有所提升。开始逐渐习惯了地道的美式英语。今年看了他们十年后在荧屏上再次相聚时,真的戳痛了我的泪点。他们如今都已经50岁左右的人了。感觉昨天他们还是2,30岁的一帮年轻人呢,我真的已经被他们带入了《老友记》的世界里了,也因此很非常渴望有他们那样一个朋友圈子,每天都由那么多的欢声笑语。
先写到此吧,以后也许我还会再看一遍的。
《老友记》这部美剧我从大学开始看,一直到现在已经不知道看了多少遍了,但是每次看,内心的感慨越发丰富。
真正的友情并不是两个人从来不吵架,而是吵完架之后能达成凉解,友情更上一层楼。完美的爱情也不是两个人从来不吵架,而是两个三观基本一致的伴侣,在生活中不断的磨合,感情越来越深,相互欣赏,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其实友情和亲情都属感情范畴,有时候很像,真正的感情应该是经得起考验的。很多朋友或情侣因为误会而分道扬镳是很可惜的。在重大事件面前,我们应该本着宽容的态度,给对方一个解释的机会。有的时候当涉及到利益的时候,朋友就不再了,其实没有人天经地义要为你做什么,要考虑你的利益,除了父母,不要对别人要求太高,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难处。
在友情或爱情中,不要为了回报去做你不愿意做的事情,如果你这么做了,当因各种原因没有回报的时候,就会产生恨,做你能做的,做你想做的,要有勇气说“不”。真正的朋友是不会因为ー件小事就分道扬镳的,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那只能说明你们还不是真正的朋友,互相可能还不够了解,或者两个人的价值观有冲突。跟宽容大度的人做朋友,你的心胸也会越来越宽广。
今天看完了老友记的结局,当Rachel打算乘机离开Ross的时候,我感觉心里舒畅极了。之所以没有替二人没有完美结局感到遗憾,实在是因为对Ross的固执、偏激感到失望,两个人深切的感情总被一些小事割裂,从高中9年级到工作,从第一季第一集到最后一季最后一集。但是,当Rachel在Ross家门口说,I get off the plane的时候,泪水忍不住流了下来,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俗套的剧情永不俗套的主题,。
我一直在想Ross注重了太多的细节,两个人重要的是在一起,互相包容和理解,但是我仔细站在他的角度再想,爱情的点滴又是两个人生活的细节,你的每一个选择,每一个承诺都是爱,如果有哪一次你想离开,我都会慌张不已,我都充满不安全感,想放手,又不甘心。但是我们都知道,我们心底里都装满了彼此。
最后一幕,6个人离开莫妮卡的家,原来欢声笑语的房间变的空荡荡的,象征着结束与离散。2个人离开,却是交出了6把钥匙。每个人都把这个房间当成了自己的家,Joey在向莫妮卡要吃的时候,她却早早的准备好了3份意面放在他的冰箱里,他们不是家人,但是早已像家人一样熟悉彼此,互相照顾相互支持。人人生而孤独,心底里向往着在一起,生怕被遗忘,友情是我们永远感到温暖的珍品。
Chanler M Bing, Joey Tribioni, Monica Galler, Rachel, Ross Galler, Phebi他们就是我们性格各异的朋友,我们包容彼此,珍惜和彼此在一起的时光,呵护彼此的感情。
幸好人生不是电视剧,只要我们还勇敢的踏出一步,任何友情都有机会挽回。生命只有一次,珍惜陪伴在路上的每一位。
去年本着学口语心态,下载了第一季的老友记,看着看着就上瘾了,一路追着看完了整整十季,被剧里的友友们的幽默诙谐的相处模式打动了。
莫妮卡是友友们公认的他们当中的灵魂人物,没有她就不是完整的。高中时是大胖子,后来决心减肥,参加了痛苦的减肥训练营,成功变成年轻苗条美少女。是一名厨师,会做很多好吃的,她家就是经常聚会的点。生活上很洁癖,菲比就是因为受不了她的洁癖而搬出去住,而且不喜欢别人动她的东西。从厨师到主厨,也算是事业上的成功吧。恋人找了一大圈,最后发现适合自己的其实就是住对门的钱勒德,俩人果然是绝配。两个人的恋情火速上温,恋爱到一步到位。至此莫妮卡和钱勒德住到了一起,瑞秋需要搬家,在考虑搬到对门的乔伊还是罗斯,因为那时和罗斯刚分手,相处的不是很自然,所以和乔伊成了室友。友友们还是与往常般,每天见面,聚会,聊天。
瑞秋从一个不懂事的逃婚女孩,只知道这婚姻不是自己要的幸福,到后来的女强人,是多么大的蜕变。再到当了妈妈,生活工作顺心,就连爱情也在逐步的回归身边,可谓事业爱情双丰收。
罗斯,古生物学家,超级爱恐龙,只要一涉及恐龙的话题,可以不停歇的一直讲,词汇很专业,内容很乏味,让各位友友们敬而远之。从高中开始就暗恋着瑞秋,瑞秋逃婚到他们那,感觉机会来了,又苦于没有适当的机会表白,眼看着瑞秋交了一个又一个的恋人,直到友友们的撮合,加之意外曝光暗恋的事情,瑞秋被感动到,进而俩人走到了一起。这段感情一路跌跌撞撞,最后一集,俩人发现彼此仍深爱着对方,才最终走到了一起。
乔伊,一名三流的演员,前期是靠着好舍友钱勒德帮交房租度过,对演戏很热衷,认为自己的演技很好,为了一个角色很拼命去争取,工作少时,不入流的广告也会接。很会泡妞,他有他泡妞的绝招。
钱勒德是一名精算师,友友们在他辞职后才知道他之前是精算师,有工作能力,但是不喜欢这份工作,在一年的感恩节,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和友友以及老婆团聚过节,毅然果断的辞职回来,而后找工作时也迷茫过,通过莫妮卡的协助,使之转行成功,进到广告行业。平时喜欢给友友们讲笑话,用他的话是说,讲笑话是为了掩饰自己孤独的内心。公认是最会讲笑话的人,可是笑话常常讲的不合时宜,容易变成冷笑话。
菲比十足的怪女孩,会弹吉他,热爱创作音乐,是位专业的按摩师。谈过很多男朋友,没想过要结婚,最后在遇到迈克之后坠入爱河,进入婚姻的殿堂。
从他们六个人身上感受到,他们对生活的热爱,以及对人生充满憧憬与期待,在他们身上看到了勇敢、幽默、沟通的魅力,以及他们之间相亲相爱的相处。结局也验证了“天下没有不散之宴席”,且行且珍惜,珍惜当下的为数不多的与朋友见面的机会,之后,可谓见一面少一面啊!
“但是我外婆死了,但是没关系,她一生都过的很精彩,我也不是永远都见不到她了。”“怎么回事,她是怎么过世的?””我们在超市,她弯腰去拿酸奶,就再也没起来了。其实蛮甜蜜的,她的遗言是:亲爱的,你去拿鸡蛋,我去拿酸奶,我们收银台见。“”知道吗,我们绝对会在人生的收银台见。“这是菲比在剧中的一段对白。
《老友记》可以说是我追的第一部美剧,喜欢看,原因无他,就是因为好玩,没有剧情的压迫,二十几分钟一集,可以在任何闲暇的时间拿来消遣一下。
剧中的三个女主,我最喜欢瑞秋,其次是莫妮卡,最后,或者说最不喜欢的就是菲比。最喜欢瑞秋的原因很简单,她很漂亮,眼睛迷人,头发迷人,总之长的好看哪里都迷人。不喜欢菲比的原因正好相反,她丑,或者说穿衣风格很奇怪,总给我一种拉丁裔出身的贫民窟女孩的感觉,事实上,菲比的出身确实不好,剧中菲比的身世和也一直是一条主线,相比于娇生惯养的瑞秋和家境富裕的莫妮卡而言,菲比看上去更像是她们两个的衬托,红花总是需要绿叶来衬托的。
我讨厌非比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她不会说话。我当时就在想啊,她这种不会说话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怎么办啊,会不会被人打死,一张不怎么性感的嘴巴总会冒出来一些奇奇怪怪的,让你完全呆若木鸡的话来,我心想,也就是其他五个人脾气好,要是我早就不跟菲比玩耍了,什么人啊,永远不知道给人留点面子,永远不停的戳中别人的痛处,永远用自己无辜的话语让别人活得无比清醒。
她让别人清醒着,自己却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她坚持自己的音乐底线,不肯改变臭臭猫的风格,她因找到了亲生母亲而对已去世的养母心怀愧疚,将一直走失的猫当做了母亲转世,她为了客服电话中的一句“稍后为您服务”,拿着电话等了三天都不肯挂掉……
可是,看多了之后,我渐渐觉得,编剧设置菲比这个角色并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
坚持自我,坚守底线,是多么可贵的一种品质啊,我并不是想为菲比唱赞歌,我只是很羡慕菲比,羡慕她的勇气,很羡慕……
昨天终于看完了《Friends》也就是《老友记》也叫《六人行》,经典就是经典,主要是剧情非常好。真正的友情并不是两个人从来不吵架,而是吵完架之后能达成谅解,友情更上一层楼。完美的爱情也不是两个人从来不吵架,而是两个三观基本一致的伴侣,在生活中不断的磨合,感情越来越深,相互欣赏,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其实友情和亲情都属感情范畴,有时候很像,真正的感情应该是经得起考验的。很多朋友或情侣因为误会而分道扬镳是很可惜的。在重大事件面前,我们应该本着宽容的态度,给对方一个解释的机会。
有的时候当涉及到利益的时候,朋友就不再了,其实没有人天经地义要为你做什么,要考虑你的利益,除了父母,不要对别人要求太高,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难处。在友情或爱情中,不要为了回报去做你不愿意做的事情,如果你这么做了,当因各种原因没有回报的时候,就会产生怨恨,做你能做的,做你想做的,要有勇气说“不”。
真正的朋友是不会因为一件小事就分道扬镳的,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那只能说明你们还不是真正的朋友,互相可能还不够了解,或者两个人的价值观有冲突。跟宽容大度的人做朋友,你的心胸也会变得越来越宽广。最后再点评一下Friends中的人物,时尚感性的Rachel,有洁癖凡事井井有条的Monica,很有个性的Phoebe,超喜欢恐龙的古生物学博士Ross,爱讲冷笑话的Chandler,和傻傻的贪吃的Joey。每个都鲜活生动,各有特点,都很可爱。
想写一篇《老友记》的观后感已经太久了,可每次想写时,又觉得我仍然没能更加深入的看透每一个情节,没能有资格写下我对它的深厚的感情。可每一次看完一遍又一遍,总是涌出太多的感慨想说。寒假把十季从头到尾的看完,然后又反复的看喜欢的剧集,看到这六个各俱性格特点的老友聚在一起,看他们搞笑的对话和动作,他们之间感人的友情,爱情,都增加一分我对这部情景喜剧的热爱。距离老友记第一季开播已经十九年,他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让它自然变成了一部难以超越的经典。
情景喜剧,顾名思义,是喜剧,可在这十季里,不止一次的情景想让我流泪,虽然带给观众的更多是笑声,但似乎更多深厚的感情和道理也深深刻印在观众的心里。关于对这部情景剧的感情,我想分别从个人,友情,爱情,和一个总结感想来叙述。
Rechel这个富家女出场的方式,一定是让每一个爱老友记的粉丝们难忘的。当她穿着婚纱逃到中央咖啡厅的时候,我想大概很多男生都被她吸引了吧。她漂亮,性感,最开始的她娇惯,没有上进心,但是在遇到这些朋友之后,她一点点的改变了,从在咖啡厅当服务员开始,到最终有巴黎时装界闯荡的机会,她证明了自己有独立,坚强,独当一面的能力。在面对与Ross这段爱情时,尽管最开始她很享受她和Ross的这段感情,但是由于她对完美爱情的追求,和她较真,坚定的性格,让她做出了与她真实感情相反的决定,与Ross分手,尽管如此,她对Ross也丝毫没有埋怨和怨恨,她仍然希望Ross能幸福。最感人的莫过于最后几集,巴黎前,一一和老友们道别,每个人都哭成泪人,当她和Monica告别时,联想到即将完结的十季的老友记,以及显示中这两位演员的友谊,她说的那几句话更不禁让人想落泪:"我不知道没有你我怎么办,我想每天都看见你......."
老友记中每一个人的性格都非常鲜明,如果说性格最迸放,永远都充满热情的大概要数Monica了。有严重强迫症的她,收拾屋子是她最喜欢做的事,永远都充满斗志,永远不服输,即时是自己也要不断超越。这也许也是我们应该像她学习的地方吧。她和Chandler的感情最先稳定下来,在感情中,我们又看到她细腻柔软的一面,尤其是当他和Chandler决定要孩子的时候,似乎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她想到母亲的欲望。从事业方面来说,她更是追求完美,也是不断的上进,从一个小小的厨师,到一个高档餐厅的主厨,甚至从她减肥成功的这件事来说,都能看出来她的性格有多么刚烈。我想做的事,谁也没办法阻拦我,我会为之努力,我一定能成功。
要说性格最古灵精怪的肯定要数Pheebe了,虽然她的想法很多时候大家都难以理解,但是我们又不难看出她非常非常善良的性格。从小就吃尽了苦头的她对每一个人都如此友好,如此包容。从我自己的角度来说,我特别喜欢菲比那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比如那些有灵魂的物件和植物,尤其是她为了那些衰败的圣诞树做的努力。尽管她有些神经兮兮,但她值得得到真爱。编剧也非常有爱的给她安排了一个最佳人选,Mike。菲比结婚的那集我看了好几遍,每一次看,都深深的为她感到高兴,尤其是当她对Mike说的那句誓词”这么多年,我都没能像其他人一样有个家,我一直都缺了点什么,今天我站在这,我知道我得到了所有我需要的,你就是我的家人,you are my family。“当时心里就觉得热浪滚滚,尽管他们在冰天雪地里举行婚礼。这对于菲比来说,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这个对恐龙情有独钟的Doctor,对爱情却总是呆呆的。Ross的感情路在整部老友记中是一波三折,而且每一折都是一波巨浪。虽然他和Rchcle的感情在整部戏中都是主线,但是中间和Emily的婚礼还是让粉丝们十分揪心,直到他在婚礼中叫错名字,我们才放松了一口气,原来潜意识里他还是最爱Rchcle。但是后来直到最后两个人的感情还是一直难以稳定,Ross也是付出型的,为了爱的人默默付出,却一直不表达,倒数第二集他为了挽留Rechcle不断的找Rechcle以前的老板,但最终最让人感动的还是,当他发现Rechcle最期望的还是巴黎,尽管他心中有万般不舍,他还是希望她能追随自己心中的意愿。这才是真爱吧,希望自己爱的人完成自己期待事。
虽然每一个人物我都喜欢的不行,但是Chandler还是最搞怪的一个,最让人又讨厌又喜欢的一个。他讲的笑话总是那么冷,却又让人欲罢不能。童年的阴影的确影响了他,但又不影响他爱别人。看前几季的时候,我们没有想到他最终会和Monica修成正果,或者我们没能想到一个经常开玩笑,恐惧对爱情负责的人最终会如此深爱着Monica。当他在婚礼的前一天逃婚的时候,我们都为他和Monica的婚事捏了一把汗,但最终,他没让我们失望,他克服了心中的恐惧,迎娶了他心中最美的新娘。开始我以为看Monica跟Chandler求婚就已经是最感动我的桥段,但当看到Chandler说服Erica选他们做孩子的父母时,他的那番话深深的让人感动。大概每个人心中都想,这样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吧。
老友记里最幼稚的就应该属Joey了。他最喜欢的两样东西就是美女和美食。他最擅长的也是勾引美女和吃掉很多美食,是不是这种人思想都比较单纯,每天的开开心心的。但是Joey又是一个非常仗义的朋友,只要朋友遇到不公平的事或者麻烦,Joey绝对第一个挺身而出,印象最深的就是Chandler骗Joey没回纽约,想和Monica共度良宵,Joey以为Monica出轨,拿上一根大棒球棒蹲在门口等Monica的“奸夫”。他虽然花心,但当他遇到他真心喜欢的人事,也会真心的付出,真心的希望他好。非常爱Joey,爱他的可爱,他的单纯,他的仗义,他的呆呆傻傻。
爱这部剧,爱这里面的所有可爱的人物。他给了我们太多欢笑和眼泪,教会了我们太多生活的的道理,自我的,爱情的,友情的。永远爱friends。
你好!xy如有疑问,请追问。
1.先列提纲不列提纲,上来就写,是坏习惯。几百字没问题,几千字勉强,几万字就难了。必须列出写作提纲,再充实完善,以保证思路的连贯和字数的均衡。2.平时多写及时总结阶段性的工作,多写文章多投稿。到最后阶段,把这些文字有机地组合起来,就是一篇很好的毕业论文。3.不要罗列所有数据为了保证毕业论文的分量,研究生往往会观测较多的指标。但毕业论文并非数据越多越好。一定要舍弃那些与主旨关系不大的数据。否则,要么显得累赘松散,要么成为破绽。4.打印修改在电脑上直接修改,会遗漏很多错误。要尽可能地减少任何错误,一定要打印出来修改。5.让别人指出错误自己修改,仍然受个人习惯的局限。错误摆在那里,却熟视无睹。让别人给你指出错误吧,不管他与你是不是同一专业。我有参考文章,可以发你。
你可以去 老友记的帖吧看看,又很多有趣有用的资料.关于其中笑话,典故的解释肯定对你的论文有帮助.呵呵
这个题目挺好的~~挺有研究价值的。应该多举些例子,比如说一些经典电影的字幕什么的。老友记也是比较经典的,祝你成功哦~~
文化类或是中西差异的论文一般容易写,但难拿高分,或是导师觉得深度不够.写老友记的话,多上上关于老友记的论坛,从一个细小的切入面来分析文化差异,越细小的其实越好写
美国文化,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欧洲文化的延伸,因为美国人的语言、她的人口构成,以及她的立国精神都源于欧洲。另一方面,美国文化又与欧洲不同,因为欧洲移民在北美大陆上驱赶走印第安人后,在一片荒芜旷野之地创造了令人赞叹不已的灿烂文明。所以,在谈论美国文化习俗与社交礼义时,既要顾及欧美文化的相同性,又要注意两者的相异性。文化习俗是个范围广泛、内容复杂的题目,涉及人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的方方面面。笔者拟定以杂谈的形式,就美国人的文化习俗作一粗浅概述。 宽容性。美国是个移民之国,它的祖先来自于全球各地。人们移居美国时,不仅仅在地理位置上挪动一下,而且还把他们所在国的评议和风俗习惯带到了新的居住地。因为杂,人们各自的差异十分突出;因为差异十分普遍,人们就不特别注重统一性。久而久之,美国人的文化习俗中形成了较高程度的宽容性(tolerance),对异质文化和不同评议持容忍、可接受的态度。在这一点上,美国社会里可行的习俗要比世界上其他国家来得宽泛。(informality)的习性。从文化角度上讲,美国人不拘礼节的习性与他们的民主平等观念相关。我们知道,美国历史发展进程中,投有封建社会这一阶段。贵族、贱民、等级、王室等欧洲大陆盛行的一套东西,在美国没有或者有实际意义。人们对家庭、地位、身份不十分看重:更主要的是当事人本身的实际成就。这种产生于美国早期开发阶段的观念很大程度上已成了美国文化传统中的“沉淀物”。因为大家珍视平等的权利,人们互相交往中就没有必要过份讲究各种各样的繁缛礼节了。上级与下级之间,家长与子女之间,老板与工人之间,教授与学生之间,都是如此。 关于这一点,人们只要注意一下美国人与人见面时的打招方式即可一清二楚了。不管是下属见到上司,还是学生见到师长,美国人一般只需笑一笑,说声“嗨”(Hi)或者“哈罗”(Hello)即可,而不必加上各种头街。还有,美国人在社交场合散席或者业务会议散会时,较少与人一个个地道别,而是向大家挥手说一声“好啦,我们再见吧”(Well, so long everybody)。这样做并不表示人们相互间缺少敬意,而是人们长年累月的习惯使然。不拘礼节是为了使人们在交往中更轻松、自在一些,从而更快地缩短人们之间的距离。这也许是美国人性格开朗的一个原因。头衔与称呼:由于美国人强调平等,他们的社会等级观念相对而言比较淡薄,所以他们没有家庭世袭的头衔。相反,美国人喜欢用职业的名衔作为称呼,因为它靠自己“挣得”的,而不是世袭相传的。譬如,法官、军官、政府官员、教授和宗教领袖等。试举例如下:哈利法官(Judge Harley)、史密斯参议员(Senator Smith)、克拉克将军(General Clark)、布朗医生(Dr. Brown)、格林教授(Professor Green)、怀特神父(Father White)、科恩老师(Rabbi Cohen,对犹太人的尊敬用语)、格雷主教(Bishop Gray)等。从事其他行业的人,美国人以“先生”、“小姐”、“太太”相称。美国人首次见面,若不晓得对方的头衔,但又要表示对他尊敬,他们常用“先生”(sir)或者“夫人”(madam)称呼。被你这样称呼的人将立刻明白,你不清楚该如何称呼他,于是,他会把合适的称呼告诉你。一般而言,除非一个人从事于某种专业性工作,如医生、教授等,美国人不常用正式名衔。这是因为美国人强调友好、不拘礼节的关系,而不重视名衔地位。美国人认为,即使直接称呼一个人的名字,人们同样可以对他表示尊敬。 事实上,大多数美国人不愿意自己因年龄或社会地位的关系而要他人特别尊敬他。这样会叫他们觉得不自在,觉得互相的距离过于分开拉大。许多美国人甚至觉得“先生”、“太太”、“小姐”的称呼也太一本正经,所以,他们倾向于直呼名字。譬如,“别叫我史密斯太太,叫我萨莉好了”。美国人认为,直呼其名,往往更容易表示友善和喜爱。当然,作介绍时,人们须连名带姓,如“玛丽 史密斯,这位是约翰 琼斯。”刚开头时,被介绍认识的人可能仍用对方的姓作称呼,如“史密斯小姐”,“琼斯先生”等。但没过多久,待对方开始熟悉、谈得投机之后,其中一人会问对方,“你介意我用你的名称呼你吗?”一般情况下,没人会介意。于是,双方便直呼名字,继续他们的交谈。因此,美国人聚在一起聊天时,很少使用头衔或者“先生”之类的词。生活节奏:美利坚民族是个年轻、天真、自信、富有生气的民族。像个血气方刚的青年人,美国人生性好动,不甘寂寞。像个精力充沛的年轻人,美国人不停地干这忙那,似乎有永远也使不完的精力。城市里的人似乎永远赶着去什么地方;乡村里的人总是在农田、养鸡场、谷仓、奶牛场之间奔跑不停;办公室里的人有着堆成山似的文字工作(paper work)要做;公司里的秘书手脚不停地接电话、送文件。你在街上走逛,后面的人会大步流星地超赶到你的前面;你去餐馆就餐,难得寻觅到能与你说笑寒喧的伴侣。生活的节奏像一根上足了的发条一样,有条不紊地不停运转,构成了一幅繁忙、近乎于疯狂的现代人生活画面。 美国人的快节奏生活方式,除了止述美利坚民族好动不好静的秉性之外,很大程度上与他们社会的激烈竞争息息相关。美国是个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法则是它的运转规律,不进则退,不胜则败。为了生存和成功,美国人必须拼搏和奋斗,而拼搏与奋斗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与他人抢时间、争速度,使自己始终处于依靠地位。由此可见,美国人的快节奏生活方式是被他们紧张激烈的社会竞争所“逼迫”出来的。因为这种“逼迫”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美国人对快节奏生活方式也就习惯成自然了。 个人进步。批判精神:在东方文化体系中,批判精神是一个薄弱环节。或出于尊敬,或出于礼貌,或出于惧怕,或出于敬畏,人们对权威很少提出质疑,更遑论挑战。事实上,这些国家里的等级制度大多比较森严,人们长期以来受等级观念熏陶,早已把它们内化于心,落实于行。从孩提时代起,牙牙学语的儿童被告知,“大人的话总是对的”。年青学子有新发现时,往往因乳臭未干而不敢理直气壮地与权威理论一争高低。长此以往,人们的“棱角”被磨平,好奇心受压抑,批判精神被消蚀,一个个变成唯唯诺诺、人云亦云的“应声”“附和”者。 在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国家里,人们从小就训练孩子发问,培养他们求知和的习惯。孩子提出问题后,美国家长和老师们不是马上给个答案,而是循循善诱地启发、诱导、帮助孩子们一起思考。有时,大人们会嘱咐孩子们自己去图书馆寻找答案,很少为孩子们“包办”解答。生活在这种文化氛围下的孩子于是司出了这样一个道理:任何问题的答案都不是现成的,它得靠人的寻找和思考。美国人的这种质疑、探究性精神自然地引导他们对权威或权威性观点持批评式(critical)态度。年青人与长者会因意见相左而互相争辩;学生与教师会因看法不一致而“唇枪舌战”一番;新手与权威会因观点相异而互不相让。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美国人对权威质疑江不是不尊敬权威,而是认为只有通过自由讲座才能辨析真伪,从而逐步接近趔。此外,在美国人看来,人的尊严之要素是要有独立的人格,而独立的人格的前提是独立思考能力。要独立思考,批判精神是必不可少的。再者,质疑和批判时,针对的不是人,而是这个人的意见和观点。真话重于客气:在不少国家,人们互相交谈时,喜欢拣对方高兴听的知说,而不愿指出事实真相,以免伤了和气。这多半是出于客气(courtesy)和礼貌(politeness)。但在美国人的眼光里,这种心地善良的客气和礼貌不及真话重要。美国人的伦理价值观中有一条箴言:“诚实为上策”(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换句话说,在比较诚实、客气、礼貌、家族声誉孰轻孰重时,美国人把诚实放在首位。因此,在美国如果要说某人的坏话,最厉害的一句是“你不能相信他”(You cannot trust him)。试举例说明。一个美国人驾车赶路,途中,他问一路人:“这里距离下一个市镇还有多远?”在一些把客气礼貌放在高于真实位置的国家里,路边这位先生也许马上想到赶路者已疲倦不堪,急欲抵达目的地,于是便客客气气地说,“顺着这条路走就到了”(Just down the road)。他以为这样回答能使赶路者心里宽慰从而更振足精神。然而,当这美国人开了好半天的车才到达要去的市镇时他会心情不畅,甚至气愤,觉得自己受骗了(feeling tricked)。在他看来,那位路边人明知路程很远,却存心欺骗他。同样的问题,美国人会怎样回答呢?美国人认为,假如他知道下一个市镇还有24英里的路程,回答说“Just down the road”是不诚实的表现。因此,尽管对那疲倦的寻路人极富同情,但他还是实话相告:“有好一段路呢,至少24英里”。(You have a long way to go ; at least 24 miles more)。问路者听了也许会失望,但他明白了自己的处境,所以也不会产生误解。不懂就问,有问必答。美国人讲究直率,又珍视真实,所以,无论在课堂上,还是平时闲聊,碰到不懂的问题,或没听清楚的句子,他们爱刨根问底,弄懂弄通。所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也。在他们看来,不懂并不可怕,也不足以使人感到羞耻。可怕的和令人羞耻的是不懂装懂,蒙混过关。基于这条原则,美国教师讲课时,如果学生不提问题,他便认为学生都懂了。他决不会主动去问学生需要解答些什么问题,因为他认为那是学生一方的事情:对学生来说,没有必要考虑面子问题,不懂就问是做学生的基本准则。一旦被问,美国人一般必须给予一个比较明确的答复,在社交场合,在朋友间交谈中,在工作场所,都是如此。东方人在与美国人交谈时,有时,对美国人提的问题笑而不答,常使美国人感到莫名其妙,不知所措。这在某种程度上会被美国人看作是种失礼之举。因此,在与美国人聊天或谈正经事时,有问必答为基本礼貌。如果实在不知,或者难以回答时,可明确说明,如I don’t know, I am afraid I cannot answer your question。切不可默不作声,置之不理。数量观念:美国文明中,物质文明占很大的比重。在美国人看来,生活作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为此,他们常常怀着一种优越感看待那些生活水准低于他们的人。从相当程度上讲,美国人倾向于以数量来评价几乎所有一切事物。当问及一个人的价值时,美国人通常指的是可以用数字来计量的价值,譬如此人受了几年教育,有了几年的工作经验,几次受过奖励,以及年薪多少等,似乎由这些数字累积起来的量足以反映出包括性格、个性、道德、习性等在内的一切问题。当问及一个企业的成功与否,美国人喜欢罗列出一长串数据,如日产值、市场占有量、年出口数、受雇工人数、厂房占地面积等,似乎这些数据本身代表了该企业的生命力量。 由于美国人热衷于从数量角度证券事物,他们在解决问题时也乐于用数量来表示。譬如,政府喜欢说下拔了多少钱款用于扶贫计划;党校喜欢说花了多大劲招收了多少少数民族学生;企业喜欢说投资了多少资金用于开发新项目;劳动部喜欢说一年内又创造了多少就业机会,等等。在这些擅长于数字表述的人看来,好像一旦拨了款,扶贫计划就落实了;一旦招收进了少数民族学生,种族平等问题就可以解决了;一旦资金用于新项目开发,社会就可受益了;一旦新就业机会创造了,民众就心满意足了。这显然有以数字代替问题得到实际解决之嫌。 美国人思想观念中的数量观念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他们的务实精神。我们知道,美国人不同于德国、法国、英国、等欧洲人,他们讨厌深奥的理论和抽象的思辨。讲究实际、务实有效的本杰明、富兰克林是美国人心目当中的榜样和英雄,而精于神学、擅长于形而上学思辨的乔纳生、爱德华兹则使大多数美国人对他敬而远之,难以恭维。一般说来,任何一种超越常识的哲学难以引美国人的兴趣,许多抽象的形而上学东西必须演绎成最简单的日常伦理方有可能为美国普通民众接受。 实用主人哲学――不折不扣的美国货,是这方面的最好例证。从这一角度反观美国人对数量观念的偏爱,我们不难理解了:数字给人一个明确的概念,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掷地有声,因而它为美国人判断事物和人提供了一定的依据。爱搞实验:美利坚民族性格中,爱搞实验是她的一个重要特点。从大的范围讲,美国本身就是一个最大的实验场。自哥伦布“发现”北美新大陆后,一批又一批移民涌入美国,根据他们各自理想蓝图,在美国进行不同类型的实验。清教徒要在那里建立一个“天府之国”,共和主义者想在那里建立一个“大同世界”,注重经济发展的人要把那块广阔富饶的土地变成“强盛之邦”。从小的范围看,一代又一代来自世界各地的开拓者,不断地利用一切机会进行各种各样的尝试。有的试图在政治上发迹,有的设法在经济上发财,也有的为了自己的理想之梦而孜孜以求。不管是大范围着眼,还是小范围角度,美国都被看作是“机遇之地”(land of opportunity),因而可以在那里展开实验。由于美国人生性爱搞实验,美利坚民族性格中滋生出了强烈的事业开拓精神。当年西部开发,许多人冒着危险,忍受着各种艰难,去那里开荒种地。工业革命兴起时,许多人冒着风险,在钢铁、石油、汽车等行业大量投资,品尝激烈竞争中的甜酸苦辣。因为机会多,且少有传统和先例制约,美国人乐意向新事物进行挑战。他们厌恶因袭守旧的观念,不喜欢老一套的东西,而总爱翻新花样,去试干别人未曾做过的事情。因为爱搞实验,且精神执著,大胆开放,美国人不想念专家权威,对条条框框等束缚性戒律较少理会,而更乐意想念自己――自己的能力和自己的好运气。美国人的发明专利占世界首位,这与他们文化习俗中不畏权威、大胆实验的精神是有密切联系的。从深层意义上讲,美国人爱搞实验的秉性和由之衍生的开拓精神都源于美国人的乐观主义思想。综观整个世界历史,没有一个国家像美国那样发展得顺利。她的优越自然条件,她的稳定政治秩序,她的源源不断的人才来源,以及她的顺应事物发展规律的一系列政策,使许许多多富有进取心、勤奋肯干的美国人在这“机遇之地”受益获利,而这个国家也因此不断变得富有和强大。于是,美国人从这些简单而又实在的事实中悟出了这么个道理:既然荒野可以变成良田,村庄可以变成城市,那么,在这个世界上,只要人们坚持不懈地奋斗,就没有什么事情不可以办到,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乐观主义精神。乐观主义的精髓是事在人为,对将来充满信心,而爱搞实验的要旨是努力创新,追求胜利。可见,两者在成功信念和积极奋斗上是一脉相承、互为转换的。随便与约束:欧洲人比较死板,喜欢拘泥于细节,德国人和英国人在这方面表现得特别突出。美国人则不然,待人处事上表现得灵活随便。几乎每个英国绅士都知道他们应该怎样做才不失绅士风度;而美国人,尽管有关礼仪的书充斥于市,却很少在礼节和习俗上统一起来。除了在上层社交场合,美国的普通民众在社会交往中大多摆脱了种种不利于人们接近的等级性清规戒律。美国人的这种待人接物态度反映了他们的思想观念。在美国人看来,礼貌规范是由人制订出来的,它们不应该成为限制人的僵硬模式。因此,在美国,没有法庭制订社会礼节,也没有上层阶级强行规定执行这类礼节。各种社会礼节主要按照人们的生性习惯去落实在行动上。由于美国人在行为举止上较少约束自己,他们在许多方面都表现得很随便。他们说话随便,衣着随便,吃东西随便,对人的态度也随便。不了解他们的人以为美国人放纵粗鲁,不成体统,上,这是美国人的随便习性。反映在英语语言使用上,美国人对它的“为我所用”态度,常地些墨守成规的老派文人痛心疾首;而那些广泛地浒于民间的不规则表达法,更使不少语法学家徒叹无奈。至于语言中含蓄地表现社会等级观念的词语,美国人常常不屑一顾,置之不理。 也可能由于美国人对清规戒律缺乏重视,他们的纪律观念比较淡薄,这常使行政官员和执行纪律的人感到头痛。有一种说法,说是英国人认为遵守规章是种乐趣,而美国人则把强硬要求他遵守某种规定看作是对他的不敬、甚至侮辱。美国党校里,学生纪律松散;美国家庭里,父母管教孩子不严;美国军队里,士兵自由散漫更是远近闻名。令人惊讶的是,美国的教育还算成功,美国的孩子长大后大多成为好父母、好公民,美国的军队也偶尔能打些胜仗。这种看似矛盾的现象也许可以这样解释:美国人热爱自由,不愿被人强行控制,然而在真正行使自由权利时,他们仍受法律观念约束,有分寸地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自由潇洒”。 事实上,尽管美国人表面上办事满不在乎,不尊重法律,但实际上,美国人是极其崇尚法治的。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象美国那样下功夫研究法律,也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律师象美国那样在政治和日常生活中起如此重要的作用。美国人可以无所顾忌地用粗话批评总统和国会,但对最高法院却以敬畏的精神相待。这也许是美国人在随便与约束上保持平衡、弛张相宜的最好例证。 个人主义与合作精神。说起个人主义,人们很容易想到利欲薰心、唯利是图的资产阶级伦理价值观,尤其是像美国这种典型的资本主义国爱。其实,英文里的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在美国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它的积极意义,指的是个人自我独立、自我奋斗、自己掌握自己命运的执著精神。这层意义上的个人主义常与这样的美国人形象相联系:他是一个勇敢坚强的拓荒者,向荒野迁移,与蛮夷作伴,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独辟蹊径,铺设成功之路,他所做的一切充满着创业精神和独特活力。第二层是它的消极意义,指的是个人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置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于不顾,疯狂索取,贪得无厌。这层意义上的个人主义常与这样的美国人形象相联系:他是一个自私自利的投机分子,为了满足个人的种种欲望,不择手段、不顾一切地从社会和大自然中攫取有用之物,对社会福利和自然环境冷谈麻木,漠不关心。可以这么讲,个人主义的这两层意思是该词内涵所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如同一枚硬币有其正反两面一样。从好的角度说,个人主义有利于创业精神的弘扬,它给人以机会,赋予自由,鼓励多样性,从而推动和促进了美国的工业、农业、科技、教育、娱乐和体育的发展。从坏的角度来讲,个人主义的无节制膨胀给大自然造成了很大的破坏,也给社会中的人际关系抹上了一层厚厚的冷霜。许多人在冷酷的个人主义的竞争、挤压下,或生活潦倒、心灰意懒,或人性扭曲、愤世嫉俗。因此,从个人主义的积极、消极两方面因素来看,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抑恶扬善,而这也是美国文化中始终没有妥善解决的“难结”。不过,令人值得我味的是,美国人虽然个人主义强盛,但他们也很愿意合作。可以这么讲,除英国之外,西文国家中没有哪个国家象美国人那样愿意为某种共同的目的而自愿联合起来;没有哪个国家私人的联合会有美国那样多和那样卓有成效。在欧洲大陆,建立一个教会、一所学院、一座医院、一个慈善机关,往往费时费劲,困难重重。但在美国,只要个人或团体有兴趣就可以轻易地建立这类机构。于是,各种各样的纷纷成立――乐施行善的、繁荣商业的组织、影响政治的组织、收集历史资料的组织、规划未来的组织、研究文化的组织、拥有枪支的组织等等,不一而足。几乎社会上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组织:学校里的男女孩子,商人和学者,朋友和领居,老移民和新移民,素食者和戒酒者,集邮爱好者,心脏病患者等,统统都有自己的组织。这种现象说明,人们在追求个性发展的同时,仍注重团体组织的建设,以保证社会能有秩序和稳定,使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达到一定程度的平衡。标新立异:美国人可能是世界上最热衷于、也善于标新立异的民族。无论是从当年美国建国元勋建立美国联邦制政体来说,还是从美国最早决定政教分离来看;无论是从美国人在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来说,还是从症状国人在建筑工艺上的刻意创新来看;也无论是从当代美国青年爱理“朋克”头或阴阳头来说,还是从美国男男女女穿着的千奇百怪的服装来看,美国人处处显露出一种与众不同、别具一格的追求,一种极为自信、我行我素的风格。 从历史上讲,美国人的标新立异精神始于殖民时期。那时,许多政治或宗教上受迫害的欧洲人,尤其是英国人,认为欧洲受王权和神权统治,权贵们终日忙于勾民斗角,互相残杀,造成整个欧洲一直战火不断,民不聊生,生活无望。为了逃避这个腐败世界,这些欧洲人不惜冒着生命危险,远涉重洋,来到了北美这块荒芜之地。他们之所以离乡背井,甘冒危险,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为了在“新”世界里创建一个有别于、相异于旧世界的社会――所谓的“山巅之城”(a city upon the hill),供世人景仰,让世人仿效。在这样一个社会里,他们要设法使新建立的国家不仅在政府体制和社会结构上与欧洲国家不同,而且还要在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上与欧洲国家形成鲜明的对照。 从文化观念上讲,美国人的标新立异与他们的个人主义观念密切相关。我们知道,个信义的主旨是突出个人价值的本质,崇尚个人特性,而要突出个人价值,完成个性塑造,必然要求人们与众不同,标新立异。唯有如此,方可使自己在芸芸众生中鹤立鸡群,独领风骚。由于生活在这种文化氛围下的社会成员人人都追求创新、个个都刻意求胜,美国人对新奇的东西不仅能宽容地接受,而且还常常大加赞赏,褒扬一番。 也许因为标新立异观念已深深扎根于美国文化地壤,所以它反映在美国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譬如,有的人造了一些奇大无比的轿车,内设厨房、游泳池、电话、电视、客厅等各类设施。也有人别出心裁,拉上自己心爱的人,坐上热气球,待徐徐升空后,才向众人宣布此为婚礼仪式。还有的人更令人叫绝,竟三五成群地爬上电线杆子,互相比赛谁能在电线杆子上坐的时间更长。这类追求新奇性的事例在美国比比皆是,不胜枚举。这恐怕也是“吉尼斯纪录”不断被破、《吉尼斯世界大全》不停出版新版本的主要原因之所在。破除神秘。 世界上的不少民族有浓郁的神秘感,如非洲的一些民族和拉美中的一些民族对大自然、对上苍、对人类自身等事物怀有深厚的神秘感。他们或者对这些东西顶礼膜拜,深信不疑,或者对这些东西敬畏不已,不敢越雷池半步。美国人与这些民族迥然不同,少有诸如此类的神秘感。如果美国人发现某些东西过于神秘,他们往往没法将其破除,使它暴露“庐山真面目”。举例来说。政治在许多国家往往充满神秘感,国家领导人的确定,党派之间的倾轧较量,重大政策的决定,以及政府机制的动作过程等,对平民百姓来讲是一个永远解不开的迷。然而在美国,政治像一场颇具观赏性的游戏,普通老百姓可以借助报纸、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观摩政客们互相攻击、互相嘲弄、互相指责等各方面的精彩表演。大至总统竞选、国会听证会,小至学生会与校董会的冲突,人们无不可以从中窥见政治游戏中的权术运用、利益交换和官官相护等事例。只要美国政客们在玩政治游戏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他们就能够得到作为观众的选民们的认可一样。如果政客们违反有关规则,如尼克松的水门事件、里根的伊朗门事件,那么,他们就要受到有关机构的查询和调查,乃至曝光出丑。所以说,美国的政治因透明度较高而较少有神秘感,普通百姓对政治机制的运作也因此而有相当程度的了解。 还有,美国人的宗教热情很高,但这种对上苍的敬畏并没有阻碍美国人揭开上帝创造的这个世界之迷的勇气和努力。从西部边疆的开发,到外层空间的探索,从海底资源的研究,到大气资源的探索,美国人似乎并不因上帝的万能而被震摄住,而是无所顾忌地大胆试验,勇敢地利用科学知识来解答大自然中的秘密。美国人破除感的最显著例子表现在他们对人自身的认识上。《圣经》上讲,上帝创造了人。在美国,近95%的人自称相信上帝。但美国人对医生开胸破肚移植心脏、肾脏等“动手动脚”行为非但无异议,反而赞叹不已。更有甚者,美国人竟然违背“上帝造人”之千古常理,胆大妄为地搞起试管婴儿。当然,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美国人的性教育已全面走向“社会化”。性成为油盐酱醋一样人人皆知常识,几千年来人类蒙在性上的神秘感被美国人揭露得一干二净。可见,神秘感在美国鲜有市场。在开放、自由占主导地位的国度里,神秘感之被破除尚在预料之中。只是破除神秘走之过极,使privacy也不能幸免,这总让人觉得有点“那个”。
可以选择文学作品方面的翻译,这方面的文章很多,选择的空间比较大。
你好!xy如有疑问,请追问。
我推荐节日风俗像感恩节,圣诞节的习俗,每季都有;或者人际交往,像婚礼,拉拉婚礼什么的,拉拉婚礼第二季有,最混乱的婚礼筹办是第四季最后和第五季开头Ross和Emily的婚礼,最美的婚礼筹办是第七季最后和第八季开头Monica和Chandler的婚礼。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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