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毕业论文

首页 毕业论文 问题

原po解释定义本校学位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

原po解释定义本校学位毕业论文

学位论文是高等院校毕业生用以申请授予相应学位而提出作为考核和评审的文章。学位论文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个等级。1、学士论文:学士论文是合格的本科毕业生撰写的论文。毕业论文应反映出作者能够准确地掌握大学阶段所学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学会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对所研究的题目有一定的心得体会,论文题目的范围不宜过宽,一般选择本学科某一重要问题的一个侧面或一个难点,选择题目还应避免过小、过旧和过长。2、硕士论文:硕士论文是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撰写的论文。它应能反映出作者广泛而深入地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具有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对所研究的题目有新的独立见解,论文具有一定的深度和较好的科学价值,对本专业学术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3、博士论文:博士论文是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撰写的论文。它要求作者在博导的指导下,能够自己选择潜在的研究方向,开辟新的研究领域,掌握相当渊博的本学科有关领域的理论知识,具有相当熟练的科学研究能力,对本学科能够提供创造性的见解,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对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学位论文的特点:

1、学位论文是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毕业生为获得各级学位所撰写的论文。

2、学位论文是通过大量的思维劳动而提出的学术性见解或结论,具有一定的独创性。

3、参考文献多、全面,有助于对相关文献进行追踪检索。

4、一般不公开出版,单纯的文摘数据已无法满足读者需要,读者对电子论文全文的需求呈上升趋势。

学位论文只能有一个主题(不能是几块工作拼凑在一起),这个主题要具体到问题的基层(即此问题基本再也无法向更低的层次细分为子问题),而不是问题所属的领域,更不是问题所在的学科,换言之,研究的主题切忌过大。

因为涉及的问题范围太广,很难在一本硕士学位论文中完全研究透彻。通常,硕士学位论文应针对某学科领域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展开深入的研究,并得出有价值的研究结论。

学位学位论文是学术作品,因此其表述要严谨简明,重点突出,专业常识应简写或不写,做到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凝练、说明透彻、推理严谨、立论正确,避免使用文学性质的或带感情色彩的非学术性语言。论文中如出现一个非通用性的新名词、新术语或新概念,需随即解释清楚。

毕业论文(graduation study),按一门课程计,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专业教育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总结性独立作业、撰写的论文。从文体而言,它也是对某一专业领域的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进行 科学研究探索的具有一定意义的论文。一般安排在修业的最后一学年(学期)进行。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撰写并提交论文。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论文题目由教师指定或由学生提出,经教师同意确定。均应是本专业学科发展或实践中提出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通过这一环节,应使学生受到有关科学研究选题,查阅、评述文献,制订研究方案,设计进行科学实验或社会调查,处理数据或整理调查结果,对结果进行分析、论证并得出结论,撰写论文等项初步训练。2020年12月24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提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1][2]中文名毕业论文外文名graduation study面向人群应届毕业生及在职毕业生组 成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论文相关视频快速导航基本要求写毕业论文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本专业工作和进行相关的基本训练。毕业论文应反映出作者能够准确地掌握所学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学会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对所研究的题目有一定的心得体会,论文题目的范围不宜过宽,一般选择本学科某一重要问题的一个侧面。毕业论文的基本教学要求是: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学生处理数据和信息的能力。2、培养学生正确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3、培养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研究;文献资料收集、阅读和整理、使用;提出论点、综合论证、总结写作等基本技能。毕业论文是毕业生总结性的独立作业,是学生运用在校学习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去分析、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过程,也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果的综合性总结,是整个教学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撰写毕业论文对于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有着重要意义。毕业论文在进行编写的过程中,需要经过开题报告、论文编写、论文上交评定、论文答辩以及论文评分五个过程,其中开题报告是论文进行的最重要的一个过程,也是论文能否进行的一个重要指标。撰写意义1.撰写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在校学习成果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大学生在毕业前都必须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任务。申请学位必须提交相应的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后,方可取得学位。可以这么说,毕业论文是结束大学学习生活走向社会的一个中介和桥梁。毕业论文是大学生才华的第一次显露,是向祖国和人民所交的一份有分量的答卷,是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报到书。一篇毕业论文虽然不能全面地反映出一个人的才华,也不一定能对社会直接带来巨大的效益,对专业产生开拓性的影响。但是,实践证明,撰写毕业论文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出好人才的重要措施。2.通过撰写毕业论文,提高写作水平是干部队伍“四化”建设的需要。党中央要求,为了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领导班子成员应当逐步实现“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这个“四化”的要求,也包含了对干部写作能力和写作水平的要求。3.提高大学生的写作水平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无论是提高全族的科学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技知识和科学管理方法,还是培养社会主义新人,都要求我们的干部具有较高的写作能力。在经济建设中,作为领导人员和机关的办事人员,要写指示、通知、总结、调查报告等应用文;要写说明书、广告、解说词等说明文;还要写科学论文、经济评论等议论文。在当今信息社会中,信息对于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发挥着愈来愈大的作用。写作是以语言文字为信号,是传达信息的方式。信息的来源、信息的收集、信息的储存、整理、传播等等都离不开写作。论文种类毕业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种形式,为了进一步探讨和掌握毕业论文的写作规律和特点,需要对毕业论文进行分类。由于毕业论文本身的内容和性质不同,研究领域、对象、方法、表现方式不同,因此,毕业论文就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按内容性质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理论性论文、实验性论文、描述性论文和设计性论文。后三种论文主要是理工科大学生可以选择的论文形式,这里不作介绍。文科大学生一般写的是理论性论文。理论性论文具体又可分成两种:一种是以纯粹的抽象理论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严密的理论推导和数学运算,有的也涉及实验与观测,用以验证论点的正确性。另一种是以对客观事物和现象的调查、考察所得观测资料以及有关文献资料数据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对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概括、抽象,通过归纳、演绎、类比,提出某种新的理论和新的见解。按议论的性质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立论文和驳论文。立论性的毕业论文是指从正面阐述论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一篇论文侧重于以立论为主,就属于立论性论文。立论文要求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严密,以理和事实服人。驳论性毕业论文是指通过反驳别人的论点来树立自己的论点和主张。如果毕业论文侧重于以驳论为主,批驳某些错误的观点、见解、理论,就属于驳论性毕业论文。驳论文除按立论文对论点、论据、论证的要求以外,还要求针锋相对,据理力争。

论文后面的参考文献的[J][D]等的是什么意思? J代表期刊文章 D代表学位论文。 储有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 R(报告)S(标准)P(专利) 论文参考文献中J、M、D等是什么意思 ? 注:英文的文献标识码应与中文对应。[参考文献类型标识码]M专著Monograph;C-论文集Collection;N报纸文章News;J期刊文章Journal;D学位论文Degree;R报告Report;S标准Standard;P专利Patent;A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Article;Z其它末说明文献(1)文献类型标识:专著[M];期刊[J];论文集[c];学位论文[D];标准[S];报告[R];专利[P];报纸[N];(2)电子文献类型标识:数据库[DB];计算机程序[CP];电子公告[EB];(3)电子文献的载体类型及其标识:联机网上数据库[DB/OL]; 国家期刊出版格式要求在中图分类号的下面应标出文献标识码,规定如下:作者可从下列A、B、C、D、E中选用一种标识码来揭示文章的性质:A理论与应用研究学术论文(包括综述报告);B实用性成果报告(科学技术)、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总结(科技);C业务指导与技术管理的文章(包括特约评论);D一般性通讯、报导、专访等;E文件、资料、人物、书刊、知识介绍等。注:英文的文献标识码应与中文对应。[参考文献类型标识码]M专著Monograph;C-论文集Collection;N报纸文章News;J期刊文章Journal;D学位论文Degree;R报告Report;S标准Standard;P专利Patent;A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Article;Z其它末说明文献(1)文献类型标识:专著[M];期刊[J];论文集[c];学位论文[D];标准[S];报告[R];专利[P];报纸[N];(2)电子文献类型标识:数据库[DB];计算机程序[CP];电子公告[EB];(3)电子文献的载体类型及其标识:联机网上数据库[DB/OL];论文参考文献后面【M】【D】等都代表什么 参考文献可以在百度学术中找到。 参考文献规范格式 一、参考文献的类型 参考文献(即引文出处)的类型以单字母方式标识,具体如下: M——专著 C——论文集 N——报纸文章 J——期刊文章 D——学位论文 R——报告 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 对于英文参考文献,还应注意以下两点: ①作者姓名采用“姓在前名在后”原则,具体格式是: 姓,名字的首字母. 如: Malcolm Richard Cowley 应为:Cowley, .,如果有两位作者,第一位作者方式不变,&之后第二位作者名字的首字母放在前面,姓放在后面,如:FrankNorris 与Irving Gordon应为:Norris, F. & .; ②书名、报刊名使用斜体字,如:Mastering English Literature,English Weekly。 二、参考文献的格式及举例 1.期刊类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J].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举例】 [1] 王海粟.浅议会计信息披露模式[J].财政研究,2004,21(1):56-58. [2] 夏鲁惠.高等学校毕业论文教学情况调研报告[J].高等理科教育,2004(1):46-52. [3] Heider, . The structure of color space in naming and memory of twolanguages [J].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1999, (3): 62 – 67. 2.专著类 【格式】[序号]作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起止页码. 【举例】[4] 葛家澍,林志军.现代西方财务会计理论[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1:42. [5] Gill, English Literature [M]. London: Macmillan, 1985: 42-45. 3.报纸类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举例】 [6] 李大伦.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性[N]. 光明日报,1998-12-27(3). [7] French,W. Between Silences: A Voice from China[N]. Atlantic Weekly, 1987-8-15(33). 4.论文集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 【举例】 [8] 伍蠡甫.西方文论选[C].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12-17. [9]Spivak,G. “Can theSubaltern Speak?”[A]. & L. Gros *** erg(eds.). Victory in Limbo: Imigi *** [C]. Urbana: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88, . [10]Almarza, . Student foreign language teacher’s knowledge growth [A]. In and (eds.).Teacher Learning in Language Teaching [...... 毕业论文答辩是什么意思? 答辩就是你写好论文后,按照主考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的论文审核,由答辩组的老师围绕着你的论文提出各种问题,让你来回答,答辩合格才可以申请毕业。 硕士研究生要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小论文,什么意思 意思是发表的论文的研究内容与你的毕设(学位论文)内容是相关的,一般是其中的一部分。 比如你的毕设是研究一个完整的雷达系统,你的小论文可能只是介绍这个雷达系统的接收机部分,这可以叫内容相关。但是如果你发表了一篇研究诗歌的小论文,与雷达没什么关系,这就不能叫内容相关。 学位论文结构散是什么意思? 可能需要重新列提纲框架,记住论文骨架为论题服务,通用的架构就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大部分都要紧贴中心,不要无的放矢,否则就会中心不清,显得文章骨架的结构松散。 学位论文 和学术论文的区别 学位论文是为了申请到学位而公开发表的报告。一般有比较严格的字数和格式要求,内容也比较多,尤其胆其中的观点、论据逻辑层次也比一般论文复杂。其复杂程度依照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等也更加复杂。这种论文需要导师审核,还需要专家答辩,非常重要。代表的是作者的学位水平和学术素养。只能是个人撰写,不能与他人合作,属于自己的专署文章。不过大多写明指导导师的姓名。 学术论文是发表在杂志或学术会议上阐明自己学术观点的文章。首先根据会议或学术期刊的要求确定题目,然后提出论文的观点。然后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论证。一般理工科论文需要进行实验并对实验数据进行总结、推导,建立必要的数学模型等等,把方法介绍清楚,并得出相应的结论。 最后是对论文内容进行归纳、总结,得出和论文题目相符合的结论。一般经过会务组专家或期刊责任编辑审核后即可发表。代表的是作者的学术水平和研究深度。可以自己单独撰写,也可以与人合作联合发表。 专业论文指的是什么意思 毕业论文,泛指专科毕业论文、本科毕业论文(学士学位毕业论文)、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等,即需要在学业完成前写作并提交的论文,是教学或科研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论文格式 编辑 1.题目:题目应简洁、明确、有概括性,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不同院校可能要求不同)。本专科毕业论文一般无需单独的题目页,硕博士毕业论文一般需要单独的题目页,展示院校、指导教师、答辩时间等信息。英文部分一般需要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2.版权声明:一般而言,硕士与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内均需在正文前附版权声明,独立成页。个别本科毕业论文也有此项。 3.摘要:要有高度的概括力,语言精练、明确,中文摘要约100—200字(不同院校可能要求不同)。 4.关键词:从论文标题或正文中挑选3~5个(不同院校可能要求不同)最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关键词之间需要用分号或逗号分开。 5.目录:写出目录,标明页码。正文各一级二级标题(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标注更低级标题)、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 6.正文:专科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一般应在5000字以上,本科文学学士毕业论文通常要求8000字以上,硕士论文可能要求在3万字以上(不同院校可能要求不同)。 毕业论文正文: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 ①前言(引言)是论文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现实意义、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并提出论文的中心论点等。前言要写得简明扼要,篇幅不要太长。 ②本论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包括研究内容与方法、实验材料、实验结果与分析(讨论)等。在本部分要运用各方面的研究方法和实验结果,分析问题,论证观点,尽量反映出自己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③结论是毕业论文的收尾部分,是围绕本论所作的结束语。其基本的要点就是总结全文,加深题意。 7.致谢:简述自己通过做毕业论文的体会,并应对指导教师和协助完成论文的有关人员表示谢意。 8.参考文献:在毕业论文末尾要列出在论文中参考过的所有专著、论文及其他资料,所列参考文献可以按文中参考或引证的先后顺序排列,也可以按照音序排列(正文中则采用相应的哈佛式参考文献标注而不出现序号)。 9.注释: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在正文之外加以阐述和说明。 10.附录:对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附录中。有时也常将个人简介附于文后。 论文参考文献中的字母是什么意思 参考文献(即引文出处)的类型以单字母方式标识: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报告,S——标准,P——专利;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 参考文献一律置于文末。其格式为: (一)专著 示例 [1] 张志建.严复思想研究[M]. 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3] [英]蔼理士.性心理学[M]. 潘光旦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二)论文集 示例 [1] 伍蠡甫.西方文论选[C].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 [2] 别林斯基.论俄国中篇小说和果戈里君的中篇小说[A]. 伍蠡甫.西方文论选:下册[C].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 凡引专著的页码,加圆括号置于文中序号之后。 (三)报纸文章 示例 [1] 李大伦.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性[N]. 光明日报,1998-12-27,(3) (四)期刊文章 示例 [1] 郭英德.元明文学史观散论[J].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3). (五)学位论文 示例 [1] 刘伟.汉字不同视觉识别方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D].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心理系,1998. (六)报告 示例 [1] 白秀水,刘敢,任保平. 西安金融、人才、技术三大要素市场培育与发展研究[R]. 西安:陕西师范大学西北经济发展研究中心,1998. (七)、对论文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性的注释,置于本页地脚,前面用圈码标识。 这个都很简单的 毕业论文送审是什么意思? 查重复率的

毕业论文解释主义哲学

拯救哲学

摘要:哲学原本是指导具体科学的,但因历史发展的原因,使得当今的哲学严重滞后。具体科学在没有哲学的制约下,像脱缰的野马一样肆意地发展。它不仅肢解了哲学还抢占了哲学的位置,逼得哲学无路可走,使之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不仅如此,具体科学的肆意发展还造成了地球生态失衡、环境污染、资源能源匮乏、自然灾害频发、人为的争夺战此起彼伏等凶险恶劣局面。为了改变现状,必须先拯救哲学。只有哲学得到拯救和振兴,具体科学才会规范有序地发展,恶劣的环境才会得到遏制,人类才能持续发展。反之,人类将走向衰败和灭亡。

关键词:哲学 具体科学 环境污染 拯救哲学 哲学创新

现今,很多哲学人士不明白哲学的含义,也不知道哲学应该如何发展,怎样发展,只能是偏解和糊弄。有的教授说,哲学研究的是超越了我们经验的东西,一些纯粹的东西。比如,研究纯粹的“红”,这就是哲学的工作。这种观点是分解了具体的实物和抽象的概念后产生的。还有教授说,我们只能解读伟人的哲学理论,不能创新。只解读不创新哲学能得到发展吗?更叫人不可理解的是一些教授竟然说,我们无法回答什么是哲学,哲学无法定义。既然不明白哲学的概念,不清楚哲学研究的是什么,如何教授学生哲学?如何研究和创新哲学?这种混乱的局面说明哲学在当今的处境很尴尬,很弱势。为了拯救哲学,就让我们务必弄清楚哲学的定义、研究对象、作用及其创新和发展。

一 哲学在当代的困境

现今,哲学被人们称为是无用的“糊涂学”。认为它什么都解释不清,什么都做不了,是无用的。因为哲学不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不能创造任何财富。那些晦涩、抽象难懂的概念只能使人头痛,不能给人带来任何帮助和经济利益,所以哲学应该被具体科学替代或淘汰。

具体科学则正好相反,它“如日中天”的发展着。不仅抢占了哲学的位子,还把哲学撕成碎片,溶进每门学科中,使得每门具体科学后面都可以挂上哲学两个字,像物理哲学、化学哲学、数学哲学、生物哲学、分析哲学、系统哲学、科学技术哲学、语言哲学……这些学科把哲学分吃殆尽后,哲学就只剩下一具空壳。这些现象表面看起来哲学似乎无处不在,任何具体科学中都有哲学的影子,好像是哲学渗透和覆盖了所有的具体科学,在所有具体科学中发挥着巨大的不可缺的指导作用。实则不然,这种发展情形等于把哲学撕成碎片撒到具体科学中,成为调剂和美化具体科学的调料和脂粉,使哲学成为具体科学的附庸,使哲学彻底失去自我,迷失自己的发展方向,无力创新和发展,无法解释清楚很多社会发展急待解决的问题,使之处于现今的“无用”尴尬状态,成为被人冷落的“糊涂学”。

其实,哲学应该研究的是宇宙的整体本质和规律,要回答的是本原问题。具体科学应该研究的是宇宙具体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要回答的是具体事物生灭的问题。但现在的情形是,具体科学研究和解释哲学的本原问题(比如大爆炸学说),哲学研究和说明具体科学的特性问题,哲学和具体科学调换了研究对象。在这里,具体科学抢了哲学的道,跑在社会发展的最前端,支配和左右着哲学的发展。哲学被具体科学压制的无路可走,只能是委屈自己,研究点具体科学的残羹剩饭。

很多哲学研究者在这样的情形下很迷茫,竟不知道什么是哲学,也不明白哲学研究的是什么。要么研究东西方哲学比较,要么研究东西方哲学的融合,要么把中国传统的思想同哲学结合着研究,要么跟着西方的某些思潮混混,要么始终坚持唯物主义,把唯物主义搞的再丰润一些,然后穿上一件新潮的衣服粉饰一下,要么拼命在具体科学里寻找哲学能够栖身的一席之地,卑微地想着与具体科学合作祈求发展,但这也只是蹭饭吃,遭白眼,找不到真正属于哲学的位置。基于这种状况,一些外国哲学家竟然说,中国没有哲学,只有思想。不过,在全球哲学都处于弱势的情况下,西方的哲学光景也不是太好,他们要么把先哲们的观点翻新一下,要么流行一些哲学思潮,要么也把哲学溶入具体科学中来研究。总之,西方的哲学也没有实质性的创新和发展。既然哲学得不到创新,就不能求得发展,不能发展就会被具体科学压制和替代,形成一边倒的弱势状态。哲学的弱势必然造成具体科学的疯狂和强势,具体科学的强势又从某种程度上形成对哲学的挤兑,这样的情形使得哲学既尴尬又无奈,形同虚设。

哲学滞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控的具体科学的肆意发展把地球环境搞的一塌糊涂。人类面临的是生态失衡、环境污染、资源能源匮乏、自然灾害频发,信仰迷失、人为的争夺战此起彼伏……的凶险恶劣局面。如果这种局面继续发展下去得不到控制,最后的结果必然是人类整体的衰败和灭亡。这种情形要求,哲学必须要发展,而且要正确揭示宇宙的真实面目,以用来遏制具体科学的疯狂和肆意妄为。只有这样,环境才能得到治理,人类才可能持续发展。

二 哲学滞后的原因

哲学滞后首先是自身发展的原因造成的。我们知道,宇宙只有一个,正确的宇宙发展规律也只有一个。但由于人类发展的局限性,使人不能一下就能正确认识宇宙的全貌,只能是“盲人摸象”般的众口不一的认识宇宙。这样就出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众宇宙观平起共存的混乱繁杂的发展局面。每一种宇宙观都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别人是错误的,但由于自身所存在的局限性,又都不能全面正确地解释宇宙的真实面目,以彻底否定对方,这就形成了唯物观和唯心观、认识论和本体论、形而上学和辩证法、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等宇宙观的对立和抗衡。众宇宙观的这种绝对对立和莫衷一是就造成了哲学无法发展下去的境地。又因为现今具体科学的迅猛发展,和具体科学的实用性,更是把哲学逼到了死胡同。具体科学以他强大迅猛的发展态势,几乎覆盖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得哲学失去了用武之地,致使人们觉得哲学已死,哲学无用,哲学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哲学不能创造任何财富……

其次,哲学的滞后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哲学所具有的政治属性。由于各国的国情不一样,宗教信仰不一样,发展速度不一样,使得哲学在很多方面不同程度地受阻。在中国,哲学与政治的关系非常密切,所以出于对政治的堤防,哲学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会受到阻碍。那些发达国家虽然不像中国这样,但他们为了争霸和扩张,都大力发展高科技和军事武器,很少把精力用到发展哲学上,这从某种程度上也阻碍了哲学的发展。

除去以上原因,哲学自身众多抽象的概念和以往哲学家晦涩难懂的语言,以及哲学高智慧的特性等,也从某种意义上阻碍了哲学的发展。如果哲学简单易学一点,如果哲学语言通俗一点,恐怕也会对哲学的发展有益处。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哲学的普遍性属性和规律给人的混乱感觉。因为哲学是人们对宇宙整体把握和认识的知识,是关于整个宇宙的普遍本质和规律的学问,是对宇宙万物共性属性和规律的概括和总结。表面看起来好像哲学无处不在,但落实到具体层面上又不能准确把握和界定。这就使一些人认为,哲学无法定义。还因为人们对有限和无限、概念和实物等矛盾的分解,也使很多人无法看清哲学的真实面目。这都不同程度地阻碍了哲学的发展,导致了哲学的滞后。

三 哲学和具体科学的定义及关系

什么是哲学?哲学的概念是什么?很多人对这个问题很迷惑,包括罗素和黑格尔这样的哲学大家都感到什么是哲学难以回答,难以定义。这真让人不可理解,这真是对哲学家的讽刺!如果说对哲学是什么都搞不明白,弄不清楚,很难想像他们能正确地研究哲学,正确地研究宇宙的规律性,正确地回答宇宙的很多疑难问题。

要想正确地定义哲学,就得明白哲学是研究什么的。我们知道,人类生存在宇宙间,想要看清楚宇宙的真实面目,想要弄明白宇宙是怎么来的,它的边际和中心在哪里,它有没有始终,人类与宇宙的关系是什么,人类是怎样产生的,宇宙中有没有外星人,人类能否认识宇宙的全貌,宇宙是谁创造的?宇宙之外有没有“上帝”和“神灵”?……人们对宇宙的这么多问题的研究就形成了人类的科学知识。人类的科学知识包括哲学和各门具体科学。哲学是人们对宇宙整体的把握和认识,是对宇宙万物的共性属性和规律的概括和总结,它研究的是整个宇宙产生——发展——灭亡更替的规律性,想要回答的是宇宙的本原问题。即是说,哲学是关于整个宇宙的普遍本质及其规律的学问,它不是关于宇宙具体事物的特殊本质及其规律的学问。各门具体科学是人们对宇宙具体事物的把握和认识,是对具体事物的属性和规律的概括和总结,它研究的是宇宙具体事物生灭更替的规律性。就是说,具体科学是关于宇宙具体事物的特殊本质及其规律的学问,而不是关于宇宙整体的普遍本质及其规律的学问。具体科学无法把握和全面正确地回答宇宙整体的规律性,更是无能为力解释清楚宇宙的本原问题。如果认为只有具体科学才是获得真理的最好方法,只有具体科学才能最终解释宇宙的本原,只有具体科学才能找到宇宙的开端,只有具体科学才能正确引导人类走向未来……这些都是极其谬误的观点。因为各门具体科学都存在着自身无法逾越的障碍和不能超出的局限,这些局限性限制了具体科学的发展,使得它们只能在自己的范围内有所创造和发挥作用。这就说明,具体科学无论怎样迅猛火热地发展,无论怎样具有实用性,它也不能替代哲学和包揽哲学,去完成哲学所能完成的任务,去发挥哲学所能发挥的作用。

以上看出,哲学和具体科学各自都有自己的定义和研究对象,也都有自己的任务和作用。哲学不能替代具体科学,具体科学也不能替代哲学。哲学具有理论指导性,具体科学具有实用性,两者既有差异又有统一,且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发展,两者的统一构成人类整体的科学知识。

通常,具体科学必须以哲学为指导,通过一定的哲学观来研究宇宙具体事物的特殊本质及其规律。而哲学也需要从各门具体科学中概括宇宙的普遍本质及其规律,以高瞻的姿态来指导具体科学的发展。哲学不能脱离具体科学,具体科学也必须以哲学为指导,两者是相互作用共同发展的,两者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但如今,具体科学则处于主导地位,左右着哲学的发展,使哲学处于尴尬淘汰的局面。这种情形非常危险,需要人们高度警惕和反思。

四 哲学的作用和解释宇宙的方法

很多人认为,具体科学可以用具体的公式、定义、公理和算式等来证明、计算、验证和解释宇宙万物的规律性,因此,只有具体科学才能正确解释宇宙。哲学全是抽象的概念,它无法用某种具体的手段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和理论,更无法确切地说明和解释宇宙,只有具体科学才能正确科学地解释宇宙。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因为哲学解释宇宙的方法与具体科学解释宇宙的方法不同,哲学需要从所有具体科学中概括总结宇宙的普遍本质和规律,再把这些普遍本质和规律高度概括成一些抽象的概念,然后,再用这些概念说明和解释宇宙存在的始因及生灭的规律,还有万物存在的始因、生灭规律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等。由于抽象的哲学概念很难使人一下明白其中的道理,还由于混乱繁杂的宇宙观所导致的人们的错乱认识,都使人们无法正确认识宇宙,也造成一些人的哲学无法证明和解释宇宙,哲学是无用的观点。

其实。哲学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属性,哲学既可以教人们如何认识宇宙,也可以引导人们正确地进行具体科学的研究。比如,哲学如果把宇宙是一个矛盾体,宇宙的始终是统一在一起的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告诉科学家,科学家在进行具体科学研究时就不会徒劳地寻找宇宙的开端。像物理学家为了证明宇宙起始于一个致密炽热的奇点的大爆炸,曾经进行了很多次的科学研究和实验,这些研究和实验既浪费人力也浪费物力,到最后还是无法正确说明宇宙的起始原因。这说明如果没有正确的哲学理论的指导,具体科学会走很多弯路。

当然,正确的宇宙观会正确地引导具体科学的发展,谬误的宇宙观也会错误地引导具体科学的发展。就像现在的一元论的宇宙观,这种观点认为,矛盾的一个方面可以独自派生另一个方面,单纯的物质或意识就能独自派生意识、精神或物质。在这样的宇宙观的引导下,一些科学家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纯正物质世界,这个正物质世界一定是由它的对立面(反物质)派生出来的,所以,如果找到了反物质也就找到宇宙产生的终极原因了。我国的物理学家就花大力气和高额的科研经费,组织很多人甚至与外国科学家联合研究,进行多次的科学实验,力求寻找到宇宙中的反物质,使之解答宇宙的生成原因。这其实也是徒劳的,因为宇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宇宙万物的存在原本都有正反的两种统一存在形式,

宇宙根本不是一个纯正物质世界,它是正物质和反物质统一起来的矛盾世界,而不是说单纯的反物质可以独自派生正物质世界,就像单纯的一个男人不能独自派生出一个女人一样。如果科学家能够认识到这一点,就不会徒劳地进行这方面的科学研究了。这说明,正确的哲学观点对人类的发展和人类的科学研究起着至关重要的指导作用,谬误的宇宙观会错误地引导具体科学的研究和发展。这种情形要求哲学必须正确地认识宇宙,正确地解释宇宙,正确地创新和发展,然后,正确地引导具体科学的发展。

五 哲学的创新和发展

综观当今的社会环境和地球自然环境的状况,人类社会未来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威胁。很多现实的社会问题急待解决,但具体科学因为自身的局限性使它不能一手遮天的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这就使哲学的作用凸显出来。为了充分发挥哲学的作用,哲学的创新和发展就势在必行,是当务之急。

为了拯救哲学使哲学得到创新和发展,更是为了人类可持续发展,哲学和具体科学必须各就各位。具体科学不能再肆无忌惮地欺辱哲学了,哲学应该回到它原来的位置上,恢复自己应有的指导职责,让自己正确的观点渗透到各门具体科学中,用强有力的先进的思想来指导和制约具体科学的发展。具体科学也要回到它自己的位置上,在哲学的指导下,收敛自己的行为,有计划地科学规范地发展。

那么,怎样拯救哲学呢?要想拯救哲学,必须创新哲学,哲学得到创新才能得到拯救。对于哲学的创新和发展很多人感到迷茫,不知道如何创新。有人认为,哲学与具体科学结合起来研究就是哲学的创新和发展。这种观点是非常谬误的。因为,哲学和具体科学结合起来就会形成哲学的具体科学化,这样的话,哲学就会失去自我,失去存在的意义。

其实要发展哲学首先要解决哲学自身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要明确什么是哲学,哲学研究的是什么,只有明确了这些问题,才能很好地发展哲学。当然,要解决哲学自身的问题,还要正确地回答宇宙的本原和终结问题、中心和边际问题等,还要搞清宇宙的属性和发展规律,更要把物质和意识两个绝对对立的概念统一起来,不要在认识论和本体论、形而上学和辩证法、存在主义和思辨哲学、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有神论和物活论……之间徘徊和纠缠,因为这些对立的观点会混乱人们的思想,误导人们的认识。就是说,物质和意识的对立不是小问题,人们千万不要小视了物质和意识的绝对对立,就是因为两者的长期对立才形成了诸多谬误的不全面的宇宙观,才造成了当今哲学发展的困境,才产生了有限的人类无法认识无限的宇宙的“难题”,和抽象的苹果无法食用的困难,以及普遍的哲学概念无法界定的尴尬局面。这说明,物质和意识的确切概念及其正确的关系对哲学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物质和意识原本是一对矛盾,是宇宙的两个基本组成方面,两者始终共存于一个宇宙矛盾体中。物质是宇宙的组成元素,意识是宇宙的组成规定,两者的关系是一个问题两个方面的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而不是派生关系。但通常人们总是把人类的思维认为是纯意识,具体的实物认为是纯物质,这就从根本上分解了物质和意识这样一对最基本的概念,也彻底把一个宇宙分成了自然和超自然的两个世界,致使人们无法正确认识宇宙。这里看出,要发展哲学,就要正确而全面地揭示宇宙存在的真实面目,正确回答人们无法解答的宇宙“难题”,建立一套科学正确的反映宇宙生灭规律的哲学体系,给人们一个认识宇宙,拯救环境,拯救自我和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世界观、方法论、思想武器和科学工具。

宇宙原本是一个矛盾体,这个矛盾体的基本载体是物质和意识的统一体,简称物意体,物意体承载了宇宙间所有的矛盾属性,是各种矛盾的统一体。这个矛盾统一体在对立统一的矛盾作用中,时刻都处在新和旧、始和终、产生和消亡、运动和静止、有限和无限……的矛盾更替中,没有哪一瞬间是绝对单纯的新世界运动的开始,也没有哪一瞬间是绝对单纯的旧世界静止的终结,整个宇宙就是在这种矛盾更替中永恒地发展着的。

从整个矛盾着的宇宙来看,物意体是宇宙的基本载体,矛盾性是宇宙的根本属性,辩证法是宇宙的存在法则,整个宇宙就是一个对立统一的矛盾体。只是因为人类发展的局限性,才分解了它所有的矛盾,致使一个宇宙整体人为的分成了两个(一个客观自然的物质世界,一个主观超自然的意识、精神世界),人们陷在两个世界之间始终无法认识宇宙的真实面目,也人为地给自己制造很多无法解答的宇宙“难题”。像宇宙的始终问题,中心和边际问题,物质和意识的统一难问题等等,这些所谓的“难题”其实很简单,只要人们真正认识宇宙是个矛盾体这个最简单的事实,这些问题就不解而自答。

为了说明这些“难题”很简单,我解答两个题就能说明问题。1、有限的人为什么无法认识无限的宇宙?2、具体的人为什么无法吃到抽象的苹果?我们知道,有限和无限是一对矛盾,两者始终共存于一个宇宙矛盾体中,两者的关系是一个问题两个方面的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而不是派生关系。无数个有限组成了无限,无限是有限的集合体,有限是无限的组成和发展瞬间。没有有限就没有无限,没有无限同样没有有限,两者不能分解开独自存在,也不能分解开独立来看。而宇宙(人类是宇宙的一部分)的存在就是有限和无限的矛盾统一存在形式。如果把有限和无限分解开,宇宙不能存在,人类也不能存在。但通常,人们总是把无限和有限分开来看,把人视为单纯的有限,把宇宙视为单纯的无限,让有限的人去认识无限的宇宙,这就出现了有限的人类无法认识无限的宇宙的难题,这个命题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因为,宇宙不是单纯绝对的无限,它是无限和有限相统一的矛盾体,人在其中“花开花落”生灭不止,也不是绝对单纯的有限。所以,只要人们正确认识无限和有限的矛盾性,正确认识宇宙这个矛盾体的矛盾存在规律也就认识了宇宙。之所以会出现有限的人无法认识无限的宇宙的“难题”,那是因为人们分解了有限和无限这样一对矛盾。

同样的道理,抽象和具体也是一对矛盾,两者也始终共存于一个宇宙矛盾体中,两者的关系也是一个问题两个方面的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两个矛盾方面也是无法分解开独立来看的。就是说,宇宙间的任何事物都是抽象和具体的统一体,都包含了实物和概念两方面的东西。当我们在吃实物苹果的时候,我们同时也在吃概念苹果;当我们在乘实物火车的时候,我们同时也在乘概念火车。就是说,事物的规定和组成元素是统一在一起的,概念和实物也是统一在一起的,概念不是脱离实物独立存在的,它是隐藏在具体实物中的。如不然,人就不能用思维把实物中的概念抽出来形成知识而认识事物的规律了。所以,如果把具体的实物组成和抽象的概念规定分解开,形成单纯具体的人和单纯抽象的概念,那我们就吃不到苹果,乘不上火车了。可以这么说,宇宙中所有的矛盾都是一个问题两个方面的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而不是派生关系,且都不能分解开独立看待。如果分解了它们,人们永远无法认识宇宙的真实面目,永远无法找到宇宙的开端和末端,永远不知道人类生存的意义,永远在自然界和超自然界之间徘徊,永远无法正确界定哲学的概念……

其次,要发展哲学还要摆脱旧哲学的牵绊和脱离政治的束缚。在哲学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不同时代都会产生不同时代的哲学知识。这些哲学知识的存在一方面是新时代哲学知识产生的基础,一方面也是新时代哲学知识发展的绊脚石。就像现时代,哲学的创新总是走不出旧哲学的圈子,总是受着旧哲学极深刻的影响和制约。如果不能摆脱旧哲学的牵绊,哲学的创新肯定是艰难的。另外,哲学由于自身所具有的指导性,总是被阶级所占有,被党派所利用,被国家所推崇。当哲学具有了政治色彩,拥有了权威性,哲学的发展和创新就注定受政治的束缚和左右。如果新哲学的出现与原有哲学相冲突或不一致,那么,就会被认为是反叛的思想而受压制。这说明,哲学的创新和发展如果不能脱离政治的束缚,也是很难得到发展的。

除去以上的限制和束缚,哲学的发展还要挣脱社会环境的限制才能得到创新和发展。这种限制是指某一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在广度和深度方面都同样有限的知识和见解的限制,以及该社会发展阶段的现状对哲学的需求度。就是说,一个社会发展阶段必定产生相对应的科学知识和哲学知识,在这个社会发展阶段有限的知识和见解的限制下,科学的发展和哲学的发展都会受到相应的制约。比如,古时候,人们对宇宙的认识就局限在很浅很简单的层面上,因此,那时候哲学的发展也就只有一些朴素的宇宙观。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不断发展,人们对宇宙的认识也逐步深入,这种环境下就出现了很多理论性和逻辑性很强的宇宙观,哲学在其中就得到了很大发展。现时代,具体科学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日益丰富,这时候,社会的方方面面对哲学的需求度不大,这必然阻碍哲学的发展。但由于具体科学的肆意发展又导致了环境污染,生态失衡,人们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这时候,社会发展现状对哲学的需求度就非常大。因为人们信仰的缺失,道德的沦丧,环境的污染等等,都需要正确的哲学知识来引导和整治,这就要求哲学一定要发展,要创新,要正确解释宇宙和人类的关系,正确揭示宇宙存在和发展的规律性,以用来正确指导具体科学的发展和人类的发展,达到治理环境、拯救人类的目的。在这里,创新哲学就是拯救哲学,拯救哲学就是拯救人类自己。

这个应自己去写,才能有价值,注意不要写废话,要列提纲,先介绍,在阐述,对这个发表自己的看法,还要写影响(如中国)只要认真去写,把精神融入进去,不怕写不好、写不长祝你写好文章

主义是指人们推崇的理想观点和主张,如马克思主义,其有科学与非科学、现实与非现实等划分形式。主义的概念一方面表示主导事物的意义。如资本主义是指资本主导社会经济和政治的意义。另一方面,主义的概念表示某种观点、理论和主张。 主义是强力推行的主张或学说,具有极强的排它性。哲学是有严密逻辑系统的宇宙观,它研究宇宙的性质、宇宙内万事万物演化的总规律、人在宇宙中的位置等等一些很基本的问题。它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也是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

对哲学的看法论文

有人说哲学就是在你不知向左拐还是向右拐的时候,告诉你左有左的好处、右有右好处、左有左的坏处、右有右的坏处。分享了对哲学的看法,一起来看看吧!

摘 要: 我觉得谈论的以下几个问题是任何哲学人都必须面对的问题,虽然人们的认知水平在不断提高,但哲学那些实质性的问题却没有得到真正解决;所以我们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提出一些更好地理解哲学家们所提出来的那些问题的新的见解或阐述,而不是另类独行的想完美地解决或发现这些哲学问题。

关键词:哲学;哲学问题

一、哲学是什么

(一)传统教科书对哲学的解释

哲学源于人们对实践的追问和对世界的思考;哲学是指导人们生活的更好的艺术;哲学是一门给人智慧、使人聪明的学问;哲学是对自然、社会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哲学是系统理论化的世界观等。

以上对哲学的定义表明上没问题,但我们知道教科书那些被定义了的东西就会变得固化,也许有人会这样认为:固化的定义利于理解;但我认为固定化便会失去活力,人们之所以想探究一门学问就在于它的神秘。很多初学者,爱用是非的观点来探讨哲学的问题,如某观点是错的或对的,但有些许研究的话,便知哲学无所谓对错,这些刻板印象往往都是受一些教学者的影响,所以单一的哲学角度去看待其它的哲学思想;这些哲学思想一直为我们研究,便足以其思想合理性。

因此,给哲学以一种明确的定义是很不明智的,会陷入危险,这就是为什么没有一个哲学研究者会对哲学进行定义,他会以严密的逻辑推演方式或以商榷的语气来说哲学。因此自己的方式去做哲学才是正确的道路。

(二)对几种哲学定义的批驳

哲学最早起源于希腊语philosophia,它是由philo和sophia组成,译爱和追求、 智慧。所以结合就译为爱智慧或追求智慧,谁能追求智慧呢?自然是人。据记载,最早使用philosophia和philosophos是南意大利学派的创始人毕达哥拉斯。在同西库翁或弗里阿西亚的僭主勒翁交谈时,使用了philosophia并称自己是philosophos,他还说philosophos才是追求真理的。因此,追求智慧的人也就归到了自由人的行列之中来。

哲学就是哲学史,即认为把整个哲学发展脉络弄清也就知哲学。我对该观点是否定的,首先把哲学当作历史来研究,就会把哲学和史学相混淆,而且研究量也是很大。其次真正做哲学的人都知道哲学在今天已不是保罗万象了;另外一个哲学家也不可能关注所有问题,他只会专注于他钟爱的领域,例如蒯英从不关心时事政治,他真正关心的是如何解决哲学难题和如何把思想表达得清。因此我们就不能采用史学的观点来研究哲学,哲学史应是有思维性和历史性并以历史性的内容来不断丰富哲学思维,最终实现哲学思想的活跃。

哲学是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这一说法跟据是恩格斯 “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我们仔细一看就会发现恩格斯加了“特别是”和“重大的基本问题”限定词,因古希腊的哲学没完全体现,这个说法自然就犯了绝对化的境地。因为马克思哲学就是属于现代西方哲学的,它自然不是知识论哲学,实践的观点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从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就不能划为思维和存在。

哲学是科学之科学也是错误的。就拿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它虽然对学习和研究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但它是不能代替科学的,因哲学揭示的是世界最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而具体科学揭示的是世界特定领域的特殊规律。

(三)我所认为的哲学定义

我认为哲学就是哲学,它不需要佐证来证明自己是哲学。一方面哲学与其他学科是紧密联系的,这是毋庸置疑的,其他学科也需要哲学提供指导;不过哲学与其他学科是有区别的,各学科都有自己独到的研究领域、研究对象、研究问题。我想这一点也就只有哲学能做到,即用哲学的回答方式解答哲学是什么,表明上什么都没说,却真正体现了哲学的独到价值和本质。不过哲学是没有本质的规定性,所以我们都不应该将任何一种哲学模式来称作哲学。

哲学就是爱智慧或者追求智慧,这是早期古希腊哲学家的看法,苏哥拉底在当时被称作是最有智慧的人,因为在当时苏哥拉底喜欢对问题不断地追思以及不断地善于找问题。自己能够主动去追求智慧,便可以体现出一个人内心中对知识的渴望与追求,不管他会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他也不会选择放弃,这不是哲学的精神吗?我想可以做一个肯定的回答。

哲学会对语言错误运用,这是基于维特根斯坦在1933年前后在哲学笔记和讲座中所论述的内容而总结出来。另外我们也可推出哲学是一种澄清命题意义或语言意义的活动,语言在这中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现代逻辑的产生把语言的表达问题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因为它清楚地认识到语言本身就是在对思想进行构建,所以很多分析哲学家们都认为,人从经验中获得了知识,而知识的构成是我们的知性能力和直观,但是知识的表达只能通过我们的语言才能完成,所以语言表达绝不仅仅只是一种工具,只有通过语言表达才能够表达和理解思想。

二、哲学的问题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哲学问题有其独特的性质,哲学问题是我们所遇到的最基本的问题,也是为大多数人所熟知的普遍问题;但哲学问题绝不是经验性的问题,因为凡是带有经验的问题往往我们可以用经验来回答它或者是否定它,而且不同的人肯定有不同的回答。例如我问:这支笔是什么颜色?视力正常的人会回答道这是什么颜色的笔,但对于色盲的人来说却是其它的颜色。

(一)哲学的基本问题

关于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毋庸置疑的,这一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可以划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二是思维能否认识存在,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这两个基本方面也就构成了我们整个哲学史的基本发展脉络。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或物质和意识的关系之所以是基本的问题,是因对其回答可以决定我们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例如我信神创论,那么我就会认为这个世界是存在神的,神创造出了人和万物。又或者我坚持世界进化的学说,必然我就不会同意神创造世界的看法,我们之所以相信神的存在,是想找到心灵的慰藉。我们从有神论和无神论的观点看问题,也能充分地体现我们对人生的基本看法。 (二)哲学的问题是关乎人的

海德格尔曾论述道:“哲学所探讨的东西是与我们本身休戚相关的,人或人的生命的本质就是哲学的,哲学在我们的生命最深处拨动着我们心灵之弦。或者说,哲学就存在于我们自身之内。或者更进一步说,人的存在就是哲学性的”。从中我们可看到海德格尔肯定了人在哲学中的决定作用,只有人才有理智,只有人才能根据环境的变化制造出有利于自己的工具,从而帮助自己更好的生存。也就只有人才有思想,比如我觉得思维缺乏时,我便会思考我是不是应该来补充我的思维又或者会常常思考:“我为什么要做这件事、未来的我究竟应走向何方”。我想也只有我们人才会有这样的思想,思想是我们人类的本质属性和存在方式。

正是因为人会思想,才会去思考和行动,哲学便是对这一现实应运而生。所以哲学家们的工作就是为人服务的,虽然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人、不同的学说,但这些哲学家们实际上是以一种更好的方式帮助我们理解这些问题例如。例如我们在提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大众化,就是想以一种通俗易懂的方式让人们理解接受它;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如果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关乎人的话,它就不会被国内外学者广泛研究。不过如今哲学的研究者却陷入了这样一种困境:只关注到一个哲学家的思想是什么,却没认真考虑其思想的现实意义,又或只醉心于他自己的理想国,不顾其合理性的存在。因此,我觉得哲学应该回归正途,关乎于现实和人的生存,如在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我们应该怎么去发展自己和社会、面对社会日益动荡的今天人类究竟应该走向何方。

三、如何做哲学

(一)沉淀和挖掘

做学问,离不开深厚的知识积累,只有这样我们才有素材,若空空如也,那么根本不可能做好一门学问。由于哲学自身的特殊性,做哲学更需要沉淀。我们这里的沉淀不是指化学意义上的沉淀,我所说的沉淀一方面是指在哲学的研究过程中,应多读原著。具体的过程是:首先读一些导论的书和文章,因为这些所说都是最显而易懂的理论。其次读原文加注释的书,我们初碰原文肯定存在诸多问题或理解有所偏差。最后读原著,在这里我们尤其需注意外文文献,因为不同翻译者可能会带有自己的感情色彩从而会导致我们对这一学说的错误理解。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注重对生活经历的积累,生活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因此我们需要多关注一些事实,从实践中获得对生活的感悟,沉醉于书本的知识理论中是绝对不可能有所顿悟的,正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仅有沉淀还不够,还需挖掘。所谓挖掘是指在做哲学中,我们能够把自己所内化的哲学知识运用到我们所想研究的问题和解释所遇到的问题中来。挖掘是一个至关重要的一环,要想把这些沉淀挖掘出来就离不开我们平时的多思多虑,多和别人进行交流,在交流中碰撞出智慧的火花。但需要注意不能投机取巧,必须要自己切实思考,做到真正脱离书本,直接面对问题本身,而不是选择去逃避。

(二)敢于怀疑和分析归纳

敢于怀疑的精神才能促使哲学不断地向前进步,学习和研究哲学因此要尤其注重方法,每做一件事都应多问为什么,如果我们对周遭的一切始终保持平常态度,那么我们对哲学的研究便会陷入到停滞之中。敢于怀疑最著名的当然要数笛卡尔,他的哲学第一个信条就是“怀疑一切”,他在《哲学原理》中说道“要想追求真理,我们必须在一生中尽可能地把所有事物都来怀疑一次”。他为什么要有这样的态度并不是因为他挑剔,而是因为他相信感觉和理智有时会欺骗我们,他希望通过“怀疑一切”的方法把一切值得怀疑的东西排除出去,为我们的思考腾出空间。所以,笛卡尔的怀疑方法为休谟、康德等诸多哲学家运用。

分析归纳包括分析和归纳两个方面。摩尔:“分析就是给概念或命题下定义的方式”,所以分析就是把即将要分析的材料和概念按照性质或关系抽丝剥茧出来。这样一来我们就能够看清每个涵义在表达什么和推导出结论,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方法是不行的,分析是逻辑学家尤其重视的。所谓的归纳就是能把我们掌握细碎知识用一个词或一句话概括总结出来,那么归纳推论就是指能从过去的经验例证去推导未来将会是什么样子的。科学的一些规律就是运用归纳方法得到的,通过归纳的方法可以不断地促进我们进步,如弗朗西斯.培根尤其重视归纳,他认为研究经验事物最为有效的工具应该是科学的归纳法,即运用“三表法”:具有表、差异表和程度表,完成了这三表的收集,我们就可以进行归纳。因此,培根的学说大大推动了欧洲自然科学的发展,马克思称他为“整个近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

参考文献:

[1] 胡军. 哲学是什么-《人文社会科学是什么》丛书[M].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2] 《西文哲学史》编写组. 西方哲学史[M]. 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1.

[3] 孙正聿. “哲学就是哲学史”的涵义与意义[J].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1(1):49-53.

[4] 俞吾金. 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再认识[J].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7(2):68-77.

定位毕业论文原文

2021毕业论文总结范文

20_年_月,我开始了我的毕业论文工作,时至今日,论文基本完成。从最初的茫然,到慢慢的进入状态,再到对思路逐渐的清晰,整个写作过程难以用语言来表达。历经了几个月的奋战,紧张而又充实的毕业设计终于落下了帷幕。回想这段日子的经历和感受,我感慨万千,在这次毕业设计的过程中,我拥有了无数难忘的回忆和收获。

3月初,在与导师的交流讨论中我的题目定了下来,是:8031单片机控制LED显示屏设计。当选题报告,开题报告定下来的时候,我当时便立刻着手资料的收集工作中,当时面对浩瀚的书海真是有些茫然,不知如何下手。我将这一困难告诉了导师,在导师细心的指导下,终于使我对自己现在的工作方向和方法有了掌握。

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我认真准备了一个笔记本。我在学校图书馆,大工图书馆搜集资料,还在网上查找各类相关资料,将这些宝贵的资料全部记在笔记本上,尽量使我的资料完整、精确、数量多,这有利于论文的撰写。然后我将收集到的资料仔细整理分类,及时拿给导师进行沟通。

4月初,资料已经查找完毕了,我开始着手论文的写作。在写作过程中遇到困难我就及时和导师联系,并和同学互相交流,请教专业课老师。在大家的帮助下,困难一个一个解决掉,论文也慢慢成型。

4月底,论文的文字叙述已经完成。5月开始进行相关图形的绘制工作和电路的设计工作。为了画出自己满意的电路图,图表等,我仔细学习了Excel的绘图技术。在设计电路初期,由于没有设计经验,觉得无从下手,空有很多设计思想,却不知道应该选哪个,经过导师的指导,我的设计渐渐有了头绪,通过查阅资料,逐渐确立系统方案。方案中LED显示屏行、列驱动电路的设计是个比较头疼的问题,在反复推敲,对比的过程中,最终定下了行驱动电路采用74LS154译码器,列驱动电路采用74HC595集成电路。

当我终于完成了所有打字、绘图、排版、校对的任务后整个人都很累,但同时看着电脑荧屏上的毕业设计稿件我的心里是甜的,我觉得这一切都值了。这次毕业论文的制作过程是我的一次再学习,再提高的过程。在论文中我充分地运用了大学期间所学到的知识。

我不会忘记这难忘的几个月的时间。毕业论文的制作给了我难忘的回忆。在我徜徉书海查找资料的日子里,面对无数书本的罗列,最难忘的是每次找到资料时的激动和兴奋;亲手设计电路图的时间里,记忆最深的是每一步小小思路实现时那幸福的心情;为了论文我曾赶稿到深夜,但看着亲手打出的一字一句,心里满满的只有喜悦毫无疲惫。这段旅程看似荆棘密布,实则蕴藏着无尽的宝藏。我从资料的收集中,掌握了很多单片机、LED显示屏的知识,让我对我所学过的知识有所巩固和提高,并且让我对当今单片机、LED显示屏的最新发展技术有所了解。在整个过程中,我学到了新知识,增长了见识。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仍然要不断地充实自己,争取在所学领域有所作为。

脚踏实地,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的学习态度,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吃苦耐劳的精神是我在这次设计中最大的收益。我想这是一次意志的磨练,是对我实际能力的一次提升,也会对我未来的学习和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在这次毕业设计中也使我们的同学关系更进一步了,同学之间互相帮助,有什么不懂的大家在一起商量,听听不同的看法对我们更好的理解知识,所以在这里非常感谢帮助我的同学。

在此更要感谢我的导师和专业老师,是你们的细心指导和关怀,使我能够顺利的完成毕业论文。在我的学业和论文的研究工作中无不倾注着老师们辛勤的汗水和心血。老师的严谨治学态度、渊博的知识、无私的奉献精神使我深受启迪。从尊敬的导师身上,我不仅学到了扎实、宽广的专业知识,也学到了做人的道理。在此我要向我的导师致以最衷心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

2021毕业论文总结范文

随着毕业日子的到来,毕业设计也接近了尾声。经过几周的奋战我的毕业设计终于完成了。在没有做毕业设计以前觉得毕业设计只是对这几年来所学知识的单纯总结,但是通过这次做毕业设计发现自己的看法有点太片面。毕业设计不仅是对前面所学知识的一种检验,而且也是对自己能力的一种提高。通过这次毕业设计使我明白了自己原来知识还比较欠缺。自己要学习的东西还太多,以前老是觉得自己什么东西都会,什么东西都懂,有点眼高手低。通过这次毕业设计,我才明白学习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都应该不断的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知识和综合素质。

在这次毕业设计中也使我们的同学关系更进一步了,同学之间互相帮助,有什么不懂的大家在一起商量,听听不同的看法对我们更好的理解知识,所以在这里非常感谢帮助我的同学。

我的心得也就这么多了,总之,不管学会的还是学不会的的确觉得困难比较多,真是万事开头难,不知道如何入手。最后终于做完了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此外,还得出一个结论:知识必须通过应用才能实现其价值!有些东西以为学会了,但真正到用的时候才发现是两回事,所以我认为只有到真正会用的时候才是真的学会了。

在此要感谢我的指导老师___对我悉心的指导,感谢老师给我的帮助。在设计过程中,我通过查阅大量有关资料,与同学交流经验和自学,并向老师请教等方式,使自己学到了不少知识,也经历了不少艰辛,但收获同样巨大。在整个设计中我懂得了许多东西,也培养了我独立工作的能力,树立了对自己工作能力的信心,相信会对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而且大大提高了动手的能力,使我充分体会到了在创造过程中探索的艰难和成功时的喜悦。虽然这个设计做的也不太好,但是在设计过程中所学到的东西是这次毕业设计的收获和财富,使我终身受益。

2021毕业论文总结范文

珍贵的两年半的大专生活已接近尾声,感觉非常有必要总结一下大专两年半的得失,从中继承做得好的.方面改进不足的地方,使自己回顾走过的路,也更是为了看清将来要走的路。

学习成绩不是非常好,但我却在学习的过程中收获了很多。随着学习的进步,我不止是学到了公共基础学科知识和很多专业知识,我的心智也有了一个质的飞跃,能较快速的掌握一种新的技术知识,我认为这对于将来很重要。

在学习知识这段时间里,我更与老师建立了浓厚的师生情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使我体会了学习的乐趣。我与身边许多同学,也建立了良好的学习关系,互帮互助,克服难关。现在我已经接近毕业,正在做毕业设计,更锻炼了自我的动手和分析问题能力,受益匪浅。

通过两年半的大专生活,学到了很多知识,更重要的是有了较快掌握一种新事物的能力。思想变成熟了许多,性格更坚毅了。认识了许多同学和老师,建立起友谊,并在与他们的交往中提升了自身素质,认清了自身的一些短处并尽力改正。

回顾两年半,本人在思想觉悟上始终对自己有较高的要求,能用科学发展观来认识世界认识社会,能清醒的意识到自己所担负的社会责任,对个人的人生理想和发展目标,有了相对成熟的认识和定位。 在专业课程的学习上,根据自身专业方向的要求,有针对性的认真研读了有关核心课程,为自己的学习工作打下扎实基础;并涉猎了一部分其他课程,开阔视野,对本专业方向的应用背景以及整个学科的结构有了宏观的认识。

在学习工作上,根据导师的指导,研读了大量论着,逐步明确了发展方向,通过自身不断的努力,以及与师长同学间的探讨交流,取得了一些比较满意的成果。在这期间,综合分析等基本素质不断提高,书面表达的能力也得到了锤炼,尤其是独立思考判断和研究的能力,有了很大进步,这些对于未来的工作也都是大有裨益的。 平时生活中, 为人处世 和善热情,和同学关系融洽。根据自身爱好和能力,业余参与了一些活动,为个人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打下基础。

让专业的我来帮你!

毕业论文是为了申请到学位而公开发表的报告。一般有比较严格的字数和格式要求,内容也比较多,尤其是其中的观点、论据逻辑层次也比一般论文复杂。其复杂程度依照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等也更加复杂。这种论文需要导师审核,还需要专家答辩,非常重要。代表的是作者的学位水平和学术素养。只能是个人撰写,不能与他人合作,属于自己的专署文章。不过大多写明指导导师的姓名。学术论文是发表在杂志或学术会议上阐明自己学术观点的文章。首先根据会议或学术期刊的要求确定题目,然后提出论文的观点。然后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论证。一般理工科论文需要进行实验并对实验数据进行总结、推导,建立必要的数学模型等等,把方法介绍清楚,并得出相应的结论。最后是对论文内容进行归纳、总结,得出和论文题目相符合的结论。一般经过会务组专家或期刊责任编辑审核后即可发表。代表的是作者的学术水平和研究深度。可以自己单独撰写,也可以与人合作联合发表。

论法律解释的原则毕业论文

题目是法学论文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起吸引读者的作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法学毕业论文论题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1、论法治社会中的人权保障

2、同案不同判的反省与现实出路

3、当代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与困境

4、论网络舆论监督的法治意义

5、网络舆情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6、论法治社会构建中的权利冲突

7、当代中国法治社会构建中的公权力定位

8、网络监督与司法公正

9、能动司法的意义及其局限

10、法制现代化中的问题及其解决

11、司法体制改革的困境与出路

12、网络时代的法治秩序建构

13、审判方式改革与司法独立

14、和谐社会的法治标准

15、当代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建构的意义与问题

16、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价值及其培育

17、论法的正义价值

18、论法治的社会基础

19、论法的自由价值

20、论法律解释的必要性及其局限

1. 论法官有限自由裁量权的意义及其局限

2. 论当代中国法律实施中的文化阻碍及其克服

3. 当代中国司法实践中法律论证的应用

4. 论法律解释的原则

5. 论司法裁判中法律原则的功能

6. 当代中国法治进程的困惑与出路

7. 论当代中国法治社会中习惯法的价值

8. 论网络时代的司法监督

9. 论中国法律文化传统中的合理因素及其当代价值

10. 论法律权利与人权的关系

11. 论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法与道德关系

12. 论法律原则的生成与实践价值

13. 公民文化与法治社会的构建

14. 论当代中国公民法律信仰的培育

15. 论法治国家的公民社会基础

16. 当代中国法治国家构建中法与道德关系的重新审视

17. 论当代中国法治发展中的传统文化优势与阻碍

18. 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和谐精神

19. 和谐社会构建背景中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20. 转型中国的法治秩序建构与困境

1、中国奴隶制法制特点研究

2、成文法的公布及其对中国法律发展的意义

3、秦律研究

4、汉律研究

5、“文景之治”与汉代的刑制改革

6、唐律研究

7、白居易判词研究

8、宋代司法审判制度研究

9、明大诰研究

10、中国古代清官现象研究

11、清代少数民族立法研究

12、清代法制对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扼杀

13、中国死刑制度的发展演变研究

14、领事裁判权制度研究

15、清末变法改制研究

16、太平天国法律制度研究

17、中国古代法官自由裁量问题研究

18、国民党六法全书评析

19、东北解放区土地立法问题研究

20、黑龙江流域金代法制研究

摘要:准确界定法律规范的概念,是进行逻辑结构分析的前提。根据语义分析哲学对概念的功能论理解,法律规范作为一个被建构起来的概念,应当强调它是能够相对独立地发挥法律调整功能的最小单元。由于法律规范的“最小单元”性质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以往诸种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各有利弊得失,却存在一个共同的缺陷:把“法律规范间的逻辑结构”(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逻辑结构”)误为“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这一误区导致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的解释力和应用性受到影响,不仅难以解释刑事法律规范的结构,而且很少在部门法中被实际运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应当采用新的“三要素说”:法律事实+规范模态词+法律效果。关键词:法律规范;逻辑结构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是法学规范理论中的一个亮点,法律或法学的科学性在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这一类具有较强“技术性”的理论上。这就更要求此类理论本身具有经得住推敲的“科学性”,进而具有较强的应用性。以这样的要求反观现有的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我们会发现存在许多的混乱和不明之处。对此做出深入研究和必要的澄清,对于法理学与部门法学良性互动,提升法理学的科学性品质,具有基础意义。事实上,这一理论恰恰在热衷于“宏大叙事”的学术氛围中被长久忽略。由于法学理论中此类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内容并不多见,对它的忽视而导致的错误就更加损害法学的科学性品质和形象。我想,法学需要“宏大叙事”,也需要“雕虫小技”。本文将首先致力于分析“法律规范”概念的准确界定,然后总结归纳现行(含以往)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并对其利弊得失给予简要的分析评判,最后在上述两项工作的基础上,提出本文对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的新理解。一、“法律规范”的准确界定法律规范[①]的界定,是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的前提。没有对法律规范概念的清晰界定,所谓的逻辑结构分析就没有明确的对象。对象不明确,则无法进行有效的学术讨论,因而也就不可能得出确切的和有益的结论。但是复杂之处在于,对法律规范的界定实际上是以对其功能、作用的思考及其与相近概念(比如“法律规定”“法条”“规整”等)的关系的思考为基础和前提的,正如凯尔森所说:“我们对自己智力工作中想当作工具的那些术语,可以随意界定。唯一的问题是它们是否将符合我们打算达到的理论目的。”[1](P5)因此,作为一个重要的法学术语,法律规范的科学含义的确定,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反思的平衡”的结果(借用罗尔斯的术语)。这一过程可能较为复杂,其引发的思考带来如下启示:法律规范作为一个基本的法律概念,是根据需要“建构”起来的,所谓需要,在这里就是我们确立一个概念的目的,即是让它发挥何种功能或作用。这与我们一般把概念当作“给定的”通常处理方式不同。这里需要克服的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即突破对概念的实体论的理解,而代之以“功能论”。对概念的实体论理解实质是一种“反映论”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有它的用武之地,但显然不适于法律规范这类概念的界定。概念的本质问题是贯穿哲学史古今的一大课题,它的一个突出表现便是中世纪唯实论与唯名论的争执,简单地说,唯实论认为,共相(概念)是独立于具体、个别事物的实体性存在,“在人类思想的世界与外部现实的世界之间存在着一种严格的对应。”[2](P32)唯名论则认为,“概念只是一种名称,亦即称谓。这些称谓在客观自然界并没有直接的、忠实的复本和对应物”。[1](P32)对概念的实体论理解实际是唯实论思想的体现,这一思想传统构成了西方哲学史上的主线,由古希腊的柏拉图至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而登峰造极。按照这派的观点,概念是本原、实体,有固定的所指和确定的含义。而概念的功能论则与唯名论的根本主张一致,认为概念并不是抽象的实体,它的确切含义只有在使用中、在具体的语境中才能确定。可见,概念的功能论理解比实体论理解更为灵活。随着20世纪哲学的“语言转向”,分析哲学、实证主义以“拒斥形而上学”为旗帜实现了对传统哲学的一次反叛。现代西方分析哲学、语言哲学的研究和洞见为深刻理解“概念”的本质提供了令人耳目一新的视野。维特根斯坦曾明言:“一个词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使用。”[3](P31)这一思想在新分析法学的倡导者哈特那里得到重视,他在分析了“通常的定义模式并不适合于法律的领域”后,阐发了源自边沁的思想:“我们一定不能把这些词拆开了、孤立地去看,而应把它们放回到它们的扮演独特角色的句子中去,从而进行一个整体的衡量。”[4](P29)这一思想可以说是19世纪中叶实证主义兴起、特别是20世纪分析哲学成为西方哲学的主导特征以后,得到普遍认同的思想。“法律术语的意义是以这些术语被使用的语境、使用这些术语的人、以及运用这些术语的目的来确定的。”[②]在研究法律概念时,不要问某概念的本质是什么?而应问这个概念的功能是什么?[5]概念功能论的思想是深刻而富有启发的。根据这一思想,概念既是灵活的又是清晰的。“灵活”是说概念可由人意欲它发挥怎样的功能来确定,而概念的功能取决于学科建构的要求、需求、目的。“清晰”是说概念的含义一经由此确定,就应当一以贯之地加以使用。在此意义上,法律规范是一个“建构性”的概念,而不应当简单地理解为一个“反映论”的概念。在我看来,“建构”这一概念的核心目的,在于使“法律规范”承担起法律分析的基本单元的作用,正如“商品”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概念一样,“法律规范”至少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承担着这种功能。而分析法学在概念或规范分析上的卓有成效的建树及由此体现出的方法论上的优势,对整个法学理论具有基础和前提性意义,“错也要错得清楚”实在是走向可能的正确的必经之途。以概念的功能论为基础,我们才有可能对法律规范概念进行一番建构。据此,本文把法律规范定义为:作为法律的基本要素,具有严密逻辑结构的、能够发挥法律的规整[③]功能的相对独立的最小单元(这是就形式方面给法律规范下的定义,就内容方面,法律规范无疑是以权利性、义务性或责任性法条为具体构成)。根据这一界定,法律规范的概念包括如下要点:第一,法律规范是法律要素之一,与通常所说的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共同构成完整的法律要素。第二,法律规范在实定法中占有最大比重,是构成法律的主要成分,这一点可从绝大多数法律都以权利或义务性的规定为主要内容得到证明,而“是否授予权利或设定义务是检验一个法条是不是法律规范的标准。”[6]第三,法律规范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这正是本文要论述的内容。第四,法律规范是能相对独立地发挥法律的规整功能的最小单元。对此作如下说明:(1)法律的根本目的或作用在于发挥对社会生活的规范、调整作用,因而法律规范作为法律的主要构成要素当仁不让地承担这一功能;(2)任何法律规范都是在一个法律体系中存在的,都必须在与整个法律体系及其所蕴含的立法目的等价值因素协调一致的基础上,才能发挥其调整作用,在这个意义上没有绝对独立地发挥规整功能的“单元”,因而是“相对独立”;(3)之所以是“最小单元”,是基于理论上确立一个概念的目的就是用这一概念能够较为方便地建构或有效地解释整个的知识或文本体系,因此研究者必然寻求各种意义上的“最小单元”,正如生物学把“细胞”、马克思把“商品”作为其相关研究的“最小单位”一样。在这个意义上,笔者不赞同龙卫球教授对“法规范”概念的理解和用法,他把“法规范”等同于“法律”;没有使用“法律规范”的概念,而以“法律规定”即拉伦茨的“规整”代替之。[7](P37)我国法理学家对法律规范已有不少研究成果。张文显教授认为,法律规范作为构成法律的主要要素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8](P91),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9](P53)孙笑侠教授把法律规范定义为:通过法律条文表达的、由条件假设和后果归结两项要素构成的具有严密逻辑结构的行为规则。[10](P50)刘星教授将法律规范表述为: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职责的准则,或者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11](P75)这是目前国内有代表性的几部法理学教材对法律规范的界定,它们的共同点是:第一,都强调法律规范是关于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规定;第二,都强调法律规范有严密的逻辑结构,尽管具体表述不尽相同。但是这些定义都忽视了对法律规范是“能够相对独立地发挥法律调整功能的最小单元”这一重要之点的强调,正是这种忽视造成了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的普遍误差。我们认为法律规范概念从功能要求上说,应当是构成法律的细胞,“相对独立”、“最小单元”应是其题中应有之意。二、现行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的分析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的核心,是对各种具体的法律规范的构成进行抽象、分析、分解,进而得出所有法律规范共有的、抽象的“构成要素”,因此,这是一种通过抽象分析的方法得出的适用于所有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要素”及其关系(即结构)的理论。以下本文对我国法学理论中关于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的代表性观点作简要述评。观点1:法律规则(规范)=假定+处理+制裁这一观点来源于前苏联法学著作。它认为法律规范是由三部分组成的:假定、处理和制裁。按通常解释,假定是规定一定行为准则适用的条件的那一部分;处理是法律规范中反映行为规范本身的那一部分,也就是法律规范中规定允许、禁止或要求人们行为的那一部分。制裁是规定强制实施法律规范的可能性或违反这一规范所招致的法律后果的那一部分。评析:这一理论曾是前苏联和我国的法学理论中的通行观点,尽管现在已为“通说”所摒弃,但是在抛弃此说的理由即对其缺陷的指证上,本文与学界已有的分析不尽相同,阐述如下:第一,正如这一理论自己解释的那样,“处理”本身就是行为规范。我国著名法理学家沈宗灵教授明确指出:“处理就是行为规则本身,也就是法律规范中指出的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或者要求做什么哪一部分。这是法律规范的最基础部分。”[12](P33)既然“处理”本身即行为规则,那么它怎么又同时是自身的构成要素呢?要素总是相对于系统或一定的结构而言的,但如果一个系统只有一个要素(即其自身),显然就不能成其为系统,原因在于并未对系统进行“分析”,所谓的“要素”其实是换了一个称呼的“系统”。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作为法律规范下位概念,至少需有两个才能成立。因此上述对“处理”含义的解释固然正确,但说“处理”是“法律规范的最基础部分”是不确切的。准确地说,它是法律(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最基础部分。第二,如果不对“处理”进行特别定义,“处理”和“制裁”在语义上和实际上都可能重叠:所谓“制裁”不过是一种特殊的“处理”,即违背了法定义务而导致法律责任时的一种“处理”。第三,并非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有相应的“制裁”性规定(尽管这一点常常被指为法律规定空白或欠缺),更非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是“制裁”性的。第四,在这一理论中,“假定”似乎只是法律规范的附属部分,甚至是在法律规范之外独立存在的部分,这意味着“假设”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中没有适当的位置。观点2:法律规则(规范)=假定+处理这是西方学者的观点。假定指出了规范适用的条件,处理则是一个规范性规定。以“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这一法律规范为例,其“假定”部分是:如果一个人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其“处理”部分是:此人无法律能力。评析:这一理论模型是对观点1的局部修正,克服了简单的逻辑缺陷,即取消了“制裁”。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中“制裁”并非一个必备要素,大量的法律规范没有“制裁”的内容。正如王涌博士指出的:“所谓法律规范就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规范性陈述,它只包含假定与处理两个部分,制裁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规范的必要因素。而其中‘假定’就是对事实情境的设定,而‘处理’就是对特定的事实情境中的法律关系的规定。”[5]但是这一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同样是把“处理”理解成规范本身,观点1的缺陷仍有残存。观点3:法律规则(规范)=行为模式(权利、义务的规定)+法律后果的归结这是以张文显教授为代表的我国法理学界目前通行的观点。张文显教授分析了前述观点的缺陷,择其要点如下:第一,西方学者的两分法明显地忽略了合于或违反法律规范的后果这一不可缺少的构成因素。第二,苏联学者的三分法只注意到否定式法律后果,而忽视了肯定式法律后果。肯定式法律后果是合法行为的后果,否定式法律后果是违法行为的后果。第三,“假定”不是构成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的独立要素。因为如果“假定”指规定该规范适用的条件和情况的那一部分,它就不是法律规范的内在构成因素;如果“假定”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权利之行使条件和方式或义务之履行的条件和限度,那它已包含在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中。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与其适用的条件、方式、限度是不可分开的。人为地将它们分割开,有关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就成为不可思议的东西。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五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如果把“订立经济合同”(所谓的“假定”)与后半句分开,后半句的规定就是莫明其妙的东西。鉴于此,张文显教授提出,任何法律规范都是由如下两部分构成的:(一)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二)法律后果的归结。法律后果分为否定式法律后果和肯定式法律后果两种。否定式法律后果是国家对违反该法律规范的行为所抱的不赞许态度,对这一违法行为的否定和责罚。主要的责罚形式有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肯定式法律后果是国家对于合于该法律规范的行为所抱的赞许态度,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具体形式包括对一定状态的确认(如认定合同、婚姻有效),对一定行为的奖励(如对发明创造的肯定和奖赏,批准专利申请等),对不法侵害的恢复(如支持当事人的执行申请等)。[6]评析:张文显教授所代表的目前法理学界的主流观点认识到西方的二要素说和前苏联的三要素说有缺陷,特别是提出肯定性的法律后果,在理论上具有重要贡献,但在指证缺陷的具体所在上可能有欠精准,论证如下:第一,依据两要素说没有“制裁”而断定这一理论模式欠缺“法律后果”,失之简单,有欠公允。如前文所述,“处理”本身无论在一般语义上还是在法学理论中都可以包含“制裁”这一“法律后果”。造成这种认识上差别的原因在于“处理”、“法律后果”等概念的确切含义有待澄清。我认为这两个概念用词不同,却有同等的意义。“法律后果”的概念,既如张文显教授所深刻认识到的那样不仅包括否定性的法律后果,也包括肯定性的法律后果,那么“肯定性的法律后果”的进一步分析表明,它并不限于或主要不是“奖励性”的、如同法律责任那样单独列出的一种法律规范。张文显教授指出,对合法行为的确认、肯定、保护本身就是一种“法律后果”,也就是一种“处理”。比如,《合同法》第77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其中“处理”和“法律后果”完全是不可分的。再如《公司法》第214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其中的“吊销营业执照”既是“处理”,又是“法律后果”。对具体法律规范的分析表明,“处理”与“法律后果”(或“法律效果)是一个东西。第二,张文显教授深刻指出“肯定性法律后果”的存在,补充了以往对法律后果的片面认识,这一理论贡献意义重大,它通过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表明:法律不仅是制裁性、惩罚性的,现代法律更是权利性的。但不得不承认,由于提出这一理论模型的背景和旨趣在于通过与否定性的法律后果(即通常易见的“法律责任”“法律制裁”)的比较而构造全面、准确的“法律后果”概念,由于它关注和侧重的是上述宏观层面的问题,在“肯定性法律后果”的存在形态上,这一理论并未作具体的探讨。人们对此也很少作进一步的追问,通常就把“肯定性的法律后果”简单地理解为与惩罚性法律后果相对应的“奖励性法律后果”,照此理解,笔者发现包含所谓“肯定性的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寥寥无几。[④]这与以权利为本位的现代法律的特征相当不吻合。症结何在?把肯定性法律后果理解为“奖励性”法律后果的误导所致。在进一步的思考中,笔者发现“肯定性法律后果”的存在不应作如此狭隘的理解,它的存在形态之多样和广泛,远超过“否定性的法律后果”。因为,所有权利性规范都可以看作是具有肯定性后果的法律规范。此外,我们还应看到“肯定性”与“否定性”作为一种价值判断有较为复杂的意义:(1)“肯定”和“否定”是相对而言的,并非泾渭分明的两种类型,一个救济性法条(比如在一个侵权案件中作“恢复原状”的处理)既是对侵权人的“否定”,同时是对受害人权利的“肯定”。“肯定”和“否定”完全取决于对何种主体而言。(2)现有理论对“肯定”和“否定”的理解仅限于对当事人来说代表利益还是负担(或惩罚),但作为一般的法学理论,更应当从立法目的的高度理解“肯定”和“否定”的实质,无论是对正当利益的肯定还是对不义之举的否定,都是对代表着人民利益的立法者意志的“肯定”。第三,把“假定”融入“权利义务性规定”而不把它作为单独的法律规范构成要素,论证清晰有力,结论正确。但笔者注意到,在张文显教授2001年再版的《法哲学范畴研究》一书中(前述主张见于1999年版的《法理学》教材),又把这一结论改了回去,即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假定(行为发生的时间、各种条件等实施状态的预设)、行为模式(权利和义务规定)和‘法律后果’(含否定式后果和肯定式后果)三部分。”[13](P49)这一情况说明关于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的分析还需进一步阐明。同时,这一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的观点表述给我们提供了另一个重要信息: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与“行为模式”是在同一意义上使用的,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且容后面分析。第四,把“权利义务性规定”(行为模式)作为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的要素之一,与“法律后果”一起构成完整的法律规范逻辑结构,这一观点存在逻辑上的问题。既然法律规范是能够发挥法律的规整功能的最小单元,并且法律是通过“权利或义务性规定”发挥这种功能的,但是如前所述,权利或义务性规定本身就意味着某种法律后果,因为权利义务性规定本身已经是完整的法律规范,而不应当是它的一个要素!因此再加上“法律后果”就成为多余。这即是说,假如把“法律后果”与“权利义务性规定”放在一起作为法律规范的要素,是画蛇添足;假如只剩“权利义务性”规定作为“要素”,是同语反复,理由如前:只有一个要素就不成其为要素。第五,“行为模式+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逻辑结构模式,难以解释刑法规范,尤其刑法分则以刑罚为内容的责任性规范。比如,“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在这一类刑法规范中没有“行为模式”,即没有关于权利义务的规范,只有对某种事实状态赋予一定的法律后果。固然我们可以依据法律责任是第二性义务的理论[⑤],把责任性规范还原为义务性规范,以此间接地解释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也适用于刑法规范,但对此类刑法规范毕竟难以直接应用现有理论给出便捷的解释,更重要的,依据本文对法律规范的界定,把一个责任性规范还原为一个义务性或权利性规范,这前后已经是彼此独立的两个规范,应当分别进行逻辑结构的分析。因此本文认为以“还原法”来解释刑法规范的逻辑结构不能成立。刑法是一大重要法律部门,如果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不能涵盖、解释主要的刑法规范,显然其理论说服力将大打折扣。总之,目前法理学界的通说一方面把先前的“两要素说”收回到“处理”中的“制裁”,经过修改完善(补充了“肯定性后果”)以“法律后果”之名重新释放出来;另一方面把“假定”从先前的“两要素说”、“三要素说”中收回来,融入一个新的概念:行为模式(权利义务性规定),形式有所变换,但以往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的根本缺陷仍未被凸现和纠正。这一缺陷使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仅仅存活于法理学的范围内,稍微深入到部门法的规范分析,就捉襟见肘。以较为得到公认的通说为例,我们在部门法的诸多规范中,可以直观到“权利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权力性规范”、“职责、职权性规范”可以通过还原法归结到权利或义务性规范)、“责任性规范”,但是,除了在“责任性规范”中我们能看到符合我们想象的“法律后果”,在权利性、义务性规范中“法律后果”在哪呢?我们说这些规定本身就是对权利、义务的确认、肯定,也就是所谓的“法律后果”。这与人们通常所理解的“法律后果”确实有出入。以《公司法》第138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为例,这一权利性规定本身已经是一种“法律后果”,并不需要在这一规定之后再加上一个单独的“法律后果”,比如“股东依法转让股份,受法律保护”等。更为要紧的是,即使现实迫切需要一个与之相关的责任性规定,比如“设置障碍限制股东股份依法转让的,应到受到处罚”,并且在制定法中列入了这样一条规定,但这已经是另一个法律规范了,尽管它与前者有关联——这种关联应当被视为是法律规范之间的关联(或结构),而不是法律规范“内部”的“结构”。这里必须明确的是,讨论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只能在“一个”规范的限定下来谈,而不能将其混同为法律规范之间的逻辑结构。如果把这种从反面规定违法责任的规范,与原规范联系起来讨论其“逻辑结构”,那就进入了另外一个研究领域:法律规范之间的逻辑关系或逻辑结构,实际上是法律文本的逻辑结构,甚至是跨文本的法律的逻辑结构。前述把“制裁”“法律后果”作为法律规范的结构要素的诸说,共同性的失当在于混淆了“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与“法律规范间的逻辑结构”的区别。对此,我们以一个简化的法律规范的模型加以说明:“如果A,则B”、“如果非A,则C”,按本文的界定,这里已经呈现了两个法律规范,而不能因为二者的关联性就把二者视为一个法律规范。把“法律后果”作为要素,恰恰是把A当作“假定”,把B当作“处理”,把C当作“制裁”(法律后果)了。举例来说:公司法第172条规定: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第202条规定: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两个法条是各自独立的两个法律规范,应当分别进行逻辑结构分析。而现行的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把前条(172条)当作了“行为模式”,把后条(202条)当作“法律后果”。造成这种误差的根源在于忽略了法律规范的相对独立的“最小单元”的性质,而错误地把两个有关联的法律规范当成了一个法律规范。本文认为,不宜按这种理解进行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分析。原因在于:第一,如果按此种理解,则我们对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的分析可以无限制地扩展下去,进入法律规范间关系的分析领域,而有关联关系的法律规范不仅存在于同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中,还可能存在于多个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以及此种分析完全可能是“跨文本”的。第二,并非所有关于权利义务性的规定都有相应的责任性规定,在此情形下,按照通行的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会得出结论:相当多的“法律规范”由于缺少“法律后果”,因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规范,这与法律规范是占主要成分的法律要素的事实不符,是不妥当的。其实把没有责任性规定视为法律的缺陷是法律“命令说”的观点,“奥斯丁认为,不完善的法律,例如没有制裁规定的法律,是有缺陷的,是不具有命令特点的法律。”[14](P15)“命令说”对法律的理解不仅为自然法传统所不能接受,也为奥斯丁之后的法律实证主义所批判,足见强调责任性规范为法律逻辑结构的必需组成部分的观点有片面性。

我可以帮你写 详细要求发给我就行 按照你的要求做 包通过↓↓↓↓↓下面可以找到我

法律产生于权力,法律是人类行为规则中重要的一种。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 毕业 论文5000字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法律障碍和问题

一、知识产权融资的概述和必要性

知识产权融资是债务人和第三人用自己合法的知识产权出质,向债权人做出担保债权实现,获得贷款的融资方式。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见于:《担保法》第75条第3款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质押,并签订合同,相关本门登记自登记起生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十分普遍,在我国则处于起步阶段,《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指出要“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我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的融资需求大,而信用低,有形资产少,无形资产价值少并且未被充分利用,而银行和中介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传统的负面影响,知识产权的未来使用费的风险大,贬值高成为了其担保的障碍和观念的误区,并且法律的相关漏洞使融资得不到保障。在我国,中小企业拥有的专利占总量的65%,新产品占80%,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GDP(国民生产总值)60%,上缴税收占税收总额53%。所以知识产权的融资的市场和机会很多。并且加强知识产权的融资,可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的能力,减少政府的负担,符合我国“科教兴国”的战略,提高整体对外的竞争力和适应力,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创新能力的增强。

二、我国现存知识产权融资法律规定所存在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的法律规范不清,权利界定过于笼统

我国虽然有相关的《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着作权法》的出台,但是对如《担保法》:

第七十九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条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权利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规定过于笼统,对于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其操作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并不能完全涵盖。但对于专利、商标、着作权之间的交叉问题应适用何种法律也没有完整的规定,质押融资事件中面对复杂问题更无所适从。并且其规范的范围过于狭窄,没有商业秘密权,商号权,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并没有包括在内,也没有专门或集合立法,导致很多权利的真空和争议侵权的产生。还有担保法与物权法的衔接性较差。如《担保法》第79条对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生效的表述是:“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物权法》第227条则规定:“以 注册商标 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从严格的语义角度解读,“设立”与“生效”是两个法律后果截然不同的概念,两者相互矛盾,不利于法律的适用。

(二)知识产权融资的评估不完善

知识产权的资产评估的是整个融资担保的核心和关键,知识产权评估的内容包括:所含权利及限制、知识产权的价值、确定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是否明确和规范三个方面,但是由于我国的评估水平较低,标准的不统一,形式的不一致,并且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又没有使用不同类型的评估,使得评估并不科学风险的不确定性加大。

(三)知识产权的市场交易不成熟

由于知识产权的担保价值主要是它的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而知识产权本身的变现的难度大,风险和贬值的可能性高,而公开的市场交易规则不规范,其融资成本高。并且专利的时效性使得很多专利可能濒临浪费和报销,而且没有市场的交易的统一规范,是知识产权的交易秩序十分混乱,风险上升。还有就是知识产权难以转化,或转化条件高,例如专利权很可能依靠大的机器和设备进行,使得成果转化的效率很低。

(四)知识产权融资的中小企业和银行的信息不对称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身内控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使得银行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了解和信息甚少,自身的信用等级很低,很多的银行不敢把钱贷给中小企业,而又缺乏相关的调查和咨询,双方的沟通和联系并不紧密。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会提高融资的门槛和费用,并且对于其的流动性和用途进行细致而有限定性规定,大大影响了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五)我国的知识产权的登记制度混乱

我国的知识产权的登记程序十分复杂,难度极大,有数十个部门进行监管,而且权力过大,费用过高,有些担保重复,而有些担保没有,不允许“未来财产”和“数量浮动的财产”作为担保物,使得登记的难度和成本增加。并且不同的知识产权种类,如专利和商标进行双重的质押,其流程和所经和部门就更难以操作。加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着作权因交易而移转或设定质权时,因缺乏公示机制。使情况更加复杂。

(六)知识产权的担保形式单一

对于专利的有较强的时间性和实用性来说,专利的质押不利于整个专利的使用和专利的升级,其的价值被大大限制,而且,知识产权担保物的担保价值不完全基于担保物的转让,更多地基于知识产权的预期现金流量;知识产权担保价值更接近于抵押价值,而非转让价值。因此,知识产权质押是值得质疑的。

浅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的法律规制

摘要 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倾向于在城市购房,其在农村的宅基地及其住宅因此被荒废,一些地方甚至出现“空心村”。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功能逐渐弱化,很多地方开始出现宅基地使用权的隐性流转,有必要将这些隐性流转行为置于法律的规范与调整之下。本文以维护交易安全为目的,从健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建立有效机构服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立法建议。

论文关键词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隐性流转 宅基地登记 宅基地退出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物权法》将宅基地使用权定性为用益物权,是一项他物权。我国物权方面的立法宗旨正在经历由罗马法“以所有为中心”向日尔曼法“以利用为中心”的转变,物权也由“重归属”向“重利用”方向发展,但与所有权相比,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仍然受到很多限制,在诸多方面需要让步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保证所有土地实行公有制,在此前提下实现农村宅基地的物尽其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 渠道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农村住房市场将会逐步放开,依据“房地一体”原则,积极改革探索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十分必要。在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改革前,宅基地使用权的隐形流转已经事实存在。常见的隐性流转方式包括转让、出租、赠与、抵押、入股、继承与置换等。隐性流转由于缺乏法律规制,大多属于“暗箱操作”,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出现的纠纷会造成流转各方权利受损,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本文拟从三个方面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的法律规制略陈管见。

一、将法律规制关口前移,健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

公示公信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物权如同 足球 场上的球门,若想进球,必须清楚标明球门的位置,物权登记是实现公示公信的必要手段。

(一)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是宅基地流转的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即宅基地所有权归乡镇集体、村集体或村民小组享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采取登记对抗主义,办理登记手续不是取得该用益物权的必要条件,但登记后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目前,我国正在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奠定产权基础。但基于我国的历史习惯和农村实情,确权登记工作推行难度大。建议采纳广东、安徽等地农村土地改革试点 经验 ,只有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手续的才可以流转,并且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 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登记应区别对待

隐性流转造成的宅基地使用权变动通常“披着合法的外衣”,以“房地一体”为原则有条件的转让或继承。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隐性流转终将抛开现行法律制度的限制,新的立法应区别对待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在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间做出恰当的选择。现行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也值得借鉴,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采取登记对抗主义,但对其他形式进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未做规定。

目前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只能随地上附着物一并转移,且受让人与转让人须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据农村“熟人社会”的特点,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转让行为自然可以达到公示公信的效果,宅基地转让得实行登记对抗主义。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赠与与继承都会造成享有该用益物权的主体发生变化,应着重审查上述行为是否符合实质要件。由于赠与与继承属于无偿取得,根据《物权法》规定,善意第三人主张行使对抗权应以支付对价为前提,赠与与继承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享有一般的对抗权。因此赠与与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时,应适用登记生效主义以确保法律关系的稳定。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出租、抵押、入股不会造成享有该用益物权的主体发生变化,立法对上述行为的登记可不予规定。租赁、担保、参股各方当属理性人, 租赁合同 、担保合同与认股权证的契约效力足以保障交易安全。相继成立的中介服务机构也可提供合同鉴证业务,强化契约效力。

二、拓宽法律规制视角,建立有效机构服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一)建立专门的行政机构统一登记农村土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做到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到户,内容规范清楚,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但此项规定在实践中落实困难。我国不动产登记存在多个登记机关,多头登记的现象。农民嫌麻烦不愿登记,个别登记机构为谋取利益收取高额登记费用也是造成宅基地登记工作难以推进的原因之一。因此,有必要建立专门机构统一登记农村各类土地使用权。

当前宅基地使用权的管理存在很多漏洞,主要原因是“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虚位问题,土地所有者未能积极维护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可发挥村民自治机构的基础性作用,在自治单位挑选联络员,开展 法律知识 的宣讲普及活动,各乡镇安排专员负责协调工作。通过科学的人员配置与机构设置强化宅基地所有权人作为管理者的身份与职能。各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据宅基地流转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登记,逐步实现与金融机构、民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全方位保障交易安全。

(二)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土地中介服务机构

借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成功经验,成立市场化运作的中介机构,提供信息发布、价格评估、合同鉴证、法律咨询与纠纷调解等服务。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周其仁院长建议建立一个农村土地交易市场,为包括宅基地在内的所有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服务。目前重庆、成都、武汉都在探索建立农村土地交易市场,但都在研究试点阶段。而且单一行政化运作的土地交易所难以解决宅基地流转过程中大量现实且专业化的问题,如流转信息发布渠道不畅通,土地价格评估不专业,交易手续复杂当事人难以应对,流转后土地价金发放比例及 方法 难以确定,交易当事人权利救济途径缺失等。

市场化运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应运而生,中介机构以居间人身份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各方提供专业化服务,按照一定比例收取佣金。城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运营模式可以作为参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可发掘研究此类业务。在探索分类业务、分项经营的基础上,逐步成立综合性的市场运营机构,如宅基地委托代理机构、宅基地评估公司、宅基地 保险 公司、宅基地投资经营公司等。

三、统一法律规制口径,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原则,然而不少农户可基于继承或接受赠与等原因获得多处宅基地,“一户多宅”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农户甚至超出标准面积建房,建造新房却不拆除旧房,或未经审批违法占地建房。据调查,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铁炉街道下辖的刘村,仅375户农户,但宅基地却多达500处,闲置宅基地96处,其中,无房空宅基56处,超过30%的农户存在一户多宅现象。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此类现象,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宅基地闲置率有可能进一步攀升。默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只是权宜之计,且隐性流转的不规范会导致宅基地价格降低,损害农民利益,造成集体资产流失。要从根本上规制宅基地的隐性流转,应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

按照不同的情况,农村宅基地退出可以采用无偿与有偿两种方式。出于公益事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建设和旧村改造的需要占用农民宅基地的,不涉及农民主观意愿,为单方行政行为,适用各地农业用地征收补偿标准,此处不再赘述。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退出

《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退出的情形包括:不合规定的“一户多宅”或超出标准建房的;自批准建房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非法转让宅基地或住房的;④笔者增加一种情形,村民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第一种情形下应鼓励村民主动退出,违法占用的宅基地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给予适当补偿,面积超标且超标部分房屋灭失的不在补偿之列。后三种情形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直接无偿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偿退出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偿退出的前提是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基金。但是我国目前的现状是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村集体大多没有相关资金来源。 宅基地退出补偿基金的资金来源应以“谁投资,谁受益,谁受益,谁投资”为原则,以国家财政拨款为基数,鼓励村办经济和集体组织成员加入,在土地收益实现的情况下,按照基金份额分配收益。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民都是理性人,若要让其自愿退出原本无偿取得、拥有无期限使用权的宅基地,应积极探索宅基地退出激励补偿机制,包括制订符合市场行情的补偿标准,扩大补偿范围,探索赔偿金的发放方式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等。

除货币化补偿外,广东、重庆、天津等地已经开始试点“宅基地换房”,即农民自愿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置换标准,换取小城镇内的一套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这种以宅基地使用权换取房屋所有权的方法看似美好,却存在不少现实问题。由于小城镇住宅建设成本较大,这种置换必须成规模、大面积进行,集体成员内部意见不一致时,少部分村民的利益恐难以保障。迁入小城镇也为日后从事农业生产带来不便,在以传统粗放型耕作为主的农村,“宅基地换房”模式难以推广。

本校学位毕业论文

本科毕业论文(学士学位毕业论文)即需要在本科学业完成,获取学士学位前写作并提交的论文,是教学或科研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其实是同一篇论文,只不过本科毕业的时候,如果你的论文分数达到学校的要求,会在毕业证书外授予你学士学位,而如果你的论文分数偏低,就没有学位了,只是毕业证书,如果除了论文不达标,平时成绩也不达标,或有其他的情况,可能连毕业证书都拿不到,只有肄业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