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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程水声系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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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程水声系毕业论文

浅析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质量控制毕业论文

摘要 :水利工程施工建设过程, 应该以质量控制为重点, 积极提高施工管理质量, 能够确保企业长效发展。为此, 本文基于有效工作实践, 进一步研究了影响水利工程质量的因素, 并提出了有效策略, 希望能提高工程质量, 促使施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关键词 :水利工程; 施工管理; 质量控制;

水利工程建设阶段, 为确保施工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应该不断结合有效技术, 制定科学的质量管控措施, 实现对于水利工程质量的严格把关, 从而提高水利工程建设价值, 进一步为人们生活水平以及国家经济发展提供有效保证。

1 水利工程质量的影响因素

人的因素

无论是任何一项工程, 人都是必不可少的参与者, 水利工程也是如此, 人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 质量管理人员要切实的将自身所担负的责任落实到实处, 发挥自身监督职能的作用, 对需要审核的施工情况依据相关的规范机制进行严格的检查。由此可知, 质量管理人员自身所具有的素质对于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不专业的检测技术就很难检测出存在于工程中的潜在隐患, 而不负责的态度则有可能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而水利工程各个环节都有人的参与, 从刚开始的图纸设计, 实际的施工到最后的竣工审核, 因此, 应该从根本上重视人这个因素在水利工程中的体现。

材料的因素

施工材料的质量以及对工程的适用性对于施工质量也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例如, 质量不符合设计的施工质量, 那么工程质量也就难以达到目标, 出现问题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而如果选择质量标准, 并符合工程适用标准的材料, 那么对于水利工程施工的整体都具有很积极的作用。由此可见, 施工材料对于整体的工程质量具有不可磨灭的影响。

施工工艺

施工工艺也是保证水利工程质量达到标准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之一。针对一项工程有很多种具体的施工技艺, 虽然最终的施工走向是一致的,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对于人力, 物力的消耗都具有很大程度的不同。因此, 即便最后所达成的质量目标相同, 但是过程中所产生的对于相关储备的消耗没有实现良好的控制, 而从另一面说, 其表面所达成的质量标准不代表其内在不存在问题, 因此, 在选择施工工艺的过程中应该将目光放长远, 选择一种所能达成的质量指标更高的工程技艺。

管理体制

良好的管理体制对于提升水利工程质量具有十分积极的影响。甚至于水利工程具有一个相对完善的管理体制就能够有效提升其工程质量。管理体制对于水利工程具有如此大的影响主要是由于, 一旦管理体制具有漏洞, 那么实际施工过程中进行决策或者是审核都会出现相应的问题, 那么对水利工程施工会造成十分不良的影响。由此可见,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制是很重要的, 从而促使水利施工过程中能够具有明确的, 科学的制度作为依据, 从而促使水利工程的整体质量得以提高。

2 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

提高对质量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水利工程整体建设所需要的时间, 物质资源等都是十分巨大的, 而由于其所能为人们创造出来的利益是无法估量的, 因此, 即便是再费时费工的建设也是值得的。但是其所能发挥的作用是建立在工程质量过关的基础之上的, 因此, 基于这种情况, 相关部门应该从帮助相关施工人员树立起正确的思想观念作为出发点保障工程的质量问题。水利工程工作人员作为工程施工的主要参与者, 其工作目标很简单也很明确, 就是要确保自己参与过的工程质量得以保证, 施工人员也要明确这一点对于自己的意义, 并以此来约束自己, 从而为水利工程达到工程质量标准而努力, 促使其最大程度上发挥自身作为造福国家的伟大作用。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随着社会和技术的发展, 施工单位还有承包商都应该一定程度上改良自己的技艺, 更新自身的观念, 加强对于水利工程中各个环节的重视程度, 从而促使我国基础建设实现整体的发展。通过开展培训会等方式为相关人员灌输工程质量对于社会发展和人民利益的重要意义, 从而让更多的人去重视, 促使更多的制度规范得以落实。再通过法律的角度为施工人员解释相关工程质量保障的重要性。由此可见, 水利工程的质量问题不仅仅是法律问题, 更是事关人民和国家利益的社会问题。因此, 引导相关的施工人员树立起正确的施工观念, 从而切实的遵守自己作为施工人员的责任, 认真的开展施工工作, 严格的对待各项审查工作。

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

水利工程项目中的质量控制已经细化到每一个小环节, 小步骤。在相关部门的要求下, 质量控制的目标设置已经切实的落实并细化到每一个负责人身上。从而无论在哪一方面发生情况, 都能找到相关的负责人员, 权利和责任既不会重叠, 也不会空白。对于其中受人为因素影响很大的部分, 单位应该通过相应的奖励机制促使其能够良好的处理自己的情绪, 将相应的责任落实相应的位置。工程在实际进行的过程中, 应该严格的将质量体系作为依据进行各项质量控制工作, 从而促使工程质量能够切实的达到一个明确的标准。

完善监理制度

监理在保证工程质量中所能发挥的作用占据了很大的比重, 因此, 在选择合作公司时, 需要明确其监理人员所具有的能力是否能够支撑起如此庞大工程的需求。上岗的监理人员前提必须具有一定的能力证明以及工作经验, 经常性的为监理人员提供培训, 学习的机会, 更新他们的监理理念, 发展他们的监理手段。监理人员的专业能力是必须的, 但是责任意识也是不可缺少的, 因此, 经常性的精神教育也是有必要的, 正确的认识到自己对于工程良好开展所具有的作用, 从而从根本上的保障了水利工程的质量。

完善施工工艺

施工工艺对于水利工程良好建设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 但是前提条件是合适并且实施良好的施工工艺。并且, 在设计所使用的施工工艺要具有实时性, 现实情况中, 工程施工现场随时可能发生各种问题, 现场就要随着发生的各种意外情况采取相适应的施工工艺, 避免出现影响施工质量的情况出现。

加强现场控制

施工单位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之上, 也要坚守一定的道德底线, 严格以合同为依据开展施工。施工单位应该对自身的施工工作, 施工人员以及所采用的各项机械设备, 还有材料物品都要采取高标准的要求, 对其进行良好的管理工作, 从而很好的进行质量和经费控制, 并减少施工现场一些安全问题出现的可能性。

打造优秀的质量管理团队

无论是水利工程的哪一部分都需要人或大或小的参与, 因此, 想要切实的保障水利工程的质量, 就需要从建立起良好的质量管理队伍作为落脚点。第一, 促使质量管理者具有明确的质量监督意识, 以及工程施工所应该达成的质量目标, 并在质量监督的过程中, 应该切实的将相关规范作为监督依据, 从而推动工程得以良好的进行。第二, 应该具有一个专业的质量管理团队作为后备支持, 对施工的相关部分进行专业的, 严格的检验, 确保其质量能够切实的达到一个标准。除此之外, 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承包商都应该加强自身对于工程相关知识的学习深度和广度, 从而能够随着社会发展, 自身也不断在进步, 避免被市场淘汰的悲哀结局, 并且能够形成自身的竞争力, 在相关行业中占据一定份额。

结束语

总之, 水利工程施工建设过程, 应该重视结合实际, 并积极采取有效的质量管理方式, 提高施工水平。作为相关工作人员, 更应该不断学习, 提高思想认识, 从而不断去完善各项有效的管理工作, 以规避管理风险,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月明。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质量控制措施分析[J].科技展望, 2016, 26 (10) :109.

[2]刘志光。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特点及质量控制刍议[J].水利技术监督, 2016, 24 (1) :29-31.

[3]鲁佳慧。关于农业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质量控制研究[J].四川水泥, 2015 (9) :207, 245.

哈尔滨工程大学水声工程就业情况良好,水声工程专业的毕业生,通常选择建筑与房地产行业,还有IT通信、电子和工业行业这类的单位,从事的职业可以有销售、项目经理、安全工程师、文秘、培训师、工程造价等。

待遇及收入情况不固定,要看具体所在的区域、所在单位从事的职业。水声工程专业随着工作年限和经验的增长,薪资也是水涨船高。1年以下经验的平均月薪为9k,1-3年经验的平均月薪上升到11k。

扩展资料:

水声工程培养目标:

培养兼顾声学、振动和信号处理的高层次水声研究人才。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扎实的声振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水声学科的特点和发展方向,具备从事水声工程应用基础研究的能力。

通过硕士阶段学习和论文工作的锻炼,培养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独立工作能力,能对与本学科有关的实际问题作出有创新的研究成果。

水声工程学院成立于2001年12月,是在原有水声工程系、水声研究所和水声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基础上组建而成。拥有国内水声技术人才培养和基础研究的最优质资源,号称“五星级学院”。拥有国家最早的水声工程国家重点学科、最早的博士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第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第一个水声工程院士。 中国工程院院士杨士莪、杨德森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水声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水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国防特色骨干学科水声工程国防科工委重点学科水声工程学院历史悠久,是由始建于1953年的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声纳专业历经五十多年发展而来。学院拥有两个本科专业,七个硕士专业和三个博士专业,现有教职工110人,其中教授24人,副教授33人。学院为水声行业及其相关电子、信息、环保、海洋科技等行业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学院已培养本科生2437人,研究生850余人,现有在校本科生678人,硕士研究生319人,博士研究生83人,博士后研究人员2人。水声行业的60%以上水声专业技术人员和70%以上的水声专家毕业于我们学院。学院在水声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有着优良的传统。学院装备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实验设施和仪器设备,在许多方向引领国内水声技术的发展。教师人均科研经费居国内高校领先水平。学院已经成为我国水声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在水声技术基础研究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逐步成为国家水声发展的人才库、专家库和水声技术基础研究中心。 主要从事与水声工程相关的水声物理、水声设备、水声技术以及水声信号与信息处理等方面的教学科研工作。现已成为我国水声行业高层次人才的主要培养基地,我国水声技术的重要科研基地,为我国海军建设、海洋开发、 船舶工业和国民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水声工程学院具有水声工程国家重点学科;船舶与海洋工程和信息与通信工程两个博士后流动站;具有水声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和通信与信息系统三个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水声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通信与信息系统、声学、环境工程、测试技术与仪器、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七个硕士学位授予权;在电子信息工程(水声)和水声工程 两个专业招收本科生。同时,学院还在船舶与海洋工程和电子信息工程两个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在水声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通信与信息系统三个学科招收教育硕士。水声工程学院具有国内一流的教学与科研条件。国家级水声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建在我院,每年接待许多人次的国内同行到实验室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紧跟国际发展动态,引领了国内水声工程相关领域的发展潮流。学院还建有声学和水声电子信息两个实验教学中心,保证了学院实践教学活动的正常和有序进行。水声工程学院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 名;教授、研究员27名,其中博士生导师14名;副高职人员29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为35名,形成了以杨士莪院士为学科带头人的老、中、青结合的学术梯队。在水声定位技术、矢量水听器及矢量声呐技术、海底地形地貌探测成像技术、小平台声呐技术、振动壳体减振降噪技术、新型换能器技术、DSP信号处理技术、水声物理和水中目标特性等研究方向实力雄厚,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已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及三等奖4项,已获省部级科技奖100多项,科研经费年到款额6000多万元。水声工程学院与国际水声界联系密切,已成功组织了四届“声学工程与技术国际研讨会”,美、俄、英、法、意、日、加、德及丹麦等国家的许多专家来院访问,进行学术交流。学院每年选送3~5名优秀的青年教师到国外进修,增进了与国际同行间的友谊和技术交流。水声工程学院培养的学生以本科毕业设计、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的高质量享誉全校,论文的题目均来自于科研课题和实际工程项目。已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一篇,提名两篇。学生能够充分利用学院多学科的特点,在电子、信息、计算机、声学以及海洋学等诸多理、工科中得到全面的训练和培养。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到100%,考取硕士研究生比例达到45%以上。2015年12月7日,哈尔滨工程大学水声工程学院教授杨德森,国内最先从事矢量水听器技术研究的专家之一,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水声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

大部分都选择考研,甚至考博了,工作普遍都是去研究所,就业是很好的,但是就业面比较窄,就是做科研,或者老师,这种工作工资不高,博士也就一万多,但是待遇很好,有额外收入,而且不累

基本学制:四年 | 招生对象: | 学历:中专 | 专业代码:081901

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较高的人文科学修养和创新意识,适应社 会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数学和力学基础,掌握船舶与海洋工程 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从事该行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技能,能够从事船舶与海洋结构物研 究、设计、建造、检验、维修和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工程科技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数学、物理、力学、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工程环境学等方面 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接受工程制图、力学分析、结构设计、工艺技术、计算机辅助工程、工程管 理等方面的系统训练,形成研究、设计和建造船舶与海洋工程结构物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人文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

2.掌握数学、力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掌握船舶和海洋结构物的力学分析方法、设计建造和施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4.具有应用计算机进行分析、设计、制图和工程管理的能力;

5.熟悉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的法规制度、行业要求、海事公约和规范标准;

6.了解船舶和海洋工程开发研究的学术前沿和先进设计制造理念;

7.具有从事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建造和开展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创新 的基本能力;

8.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的能力。

主干学科:船舶与海洋工程、力学。

核心知识领域:力学、工程图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建造工艺、结构物性能等。

核心课程示例:

示例一:理论力学(68学时)、材料力学(68学时)、工程图学(34学时)、船舶动力系统( 51 学时)、船舶与海洋工程结构设计(51学时)、现代造船技术(43学时)、船体构造与制图(51学 时)、船舶流体力学(68学时)、船舶结构力学(68学时)、船舶设计原理(51学时)、船舶原理I、 Ⅱ(119学时)。

示例二:理论力学(72学时)、材料力学(64学时)、工程图学(70学时)、流体力学(72学 时)、船舶结构力学(64学时)、船舶图形学(64学时)、船舶静力学、阻力、推进、耐波性(192学 时)、船舶设计原理(56学时)、船舶建造工艺(56学时)、船体强度与结构设计(56学时)、海洋平 台设计原理(32学时)。

示例三:理论力学(56学时)、材料力学(72学时)、工程图学(48学时)、流体力学(56学 时)、船舶结构力学(40学时)、船海工程构造与制图(48学时)、船舶静力学、快速性(112学时)、 船舶设计原理(40学时)、船舶强度与结构设计(40学时)、船舶建造工艺(40学时)。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专业课程设计、金工实习、专业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 毕业设计(论文)、科技创新性实践活动。

主要专业实验:工程力学实验、船舶与海洋工程结构物性能试验、船舶与海洋结构物结构力 学试验、专业综合性实验。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职业能力要求

职业能力要求

专业教学主要内容

专业教学主要内容

《船舶静力学》、《船舶操纵性与耐波性》、《船舶动力系统》、《船舶建造理论与工艺》、《船舶结构力学》、《船舶结构强度》、《船舶结构设计》、《船舶静水力计算》、《船舶流体力学》、《船舶设备与系统》 部分高校按以下专业方向培养:游艇。

专业(技能)方向

专业(技能)方向

海洋运输类企业:船舶设计、生产制造、质量检验、船舶管理、船舶驾驶。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继续学习专业举例

就业方向

就业方向

我国虽然在该领域内硕果累累,但仍明显落后于欧美国家,无法满足国家海洋战略的需求。因此,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和带动船舶工业全面发展。据调查显示,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现在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都很高,局部还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至于未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海洋战略的推进,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的前景则会更好。实践能力较强的毕业生可以去船厂做船舶设计师,工作相对较轻松;在造船厂当督工工程师也就是总工程师之类,必须现场督工,相对较苦,但报酬丰厚。理论研究能力较强的毕业生可以去研究院,研究所搞研究,要求学习能力非常高,专业基础非常好;也可在大学任教,基本要考到博士水平发展空间才比较大。

对应职业(岗位)

对应职业(岗位)

1.轮机工程系培养的学生就是管理船舶所有机电设备和动力装置的机电全能工程师。轮机工程毕业生受到中外远洋运输企业、大中型船厂、船舶机械制造和港口管理等企业的欢迎,连年呈现供不应求的态势。

2.由于轮机工程专业的毕业生技术含量高,职业素质要求严,培养成本大,所以轮机工程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待遇十分优厚,见习期满的毕业生的月薪多在2000美金以上,外派船舶轮机长的月薪高达6000~8000美金。

3.轮机专业毕业生既是各类大型船舶的高级管理人才,又是船舶建造企业和各类机械制造企业技术精英,被誉为职业群体中的“金领”。

4.水声工程主要研究水声技术的工程应用和各种水声设备的研究设计与制造。由于声波是在海水中探测目标、传递信息的有效工具,水声工程在经济建设中有着广泛的应用,该学科以国防领域为主要研究背景,主要涉及声纳总体技术、信号处理、传感器及声系统以及计量与测试技术。

5.毕业生就业前景光明,就业面宽,在船舶、兵器、核能、航空、航天、民航、交通运输、民用动力、环境工程等领域相关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部队有着广阔的就业前景,研究生毕业后可从事声学、电子、计算机应用及信息工程的科研教学工作,也可在渔业机械、石油、地质、海洋仪器、医疗仪器等部门从事设计、生产和科研工作。

6.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是真正的造船专业,主要学习船舶的构造、航行原理、安全性设计和国内外重要船级社的规范等知识,研究船舶的设计方法及如何保证航行的快速性、良好的操纵性和抗风浪能力等问题。

7.船舶与海洋结构物先进制造技术研究经过国家“211工程”的投入和建设,已获较大进展。目前正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完成国家经贸委的重大创新项目“船舶先进制造技术集成系统研究”。

8.本专业方向下还包括海洋水下工程与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结构力学、船舶与海洋工程流体力学等细分科研方向。船舶工业:海洋世纪的“综合工业之冠”与本专业联系最紧密的就是船舶工业。

9.船舶工业是现代工业的集大成者,被称为“综合工业之冠”,在国民经济116个产业部门中,船舶工业对其中的97个产业有直接消耗,关联面达84%,其中尤以机械、冶金、电子等行业最为密切。

10.据统计,2009年全国完工超过5000万载重吨船舶,拉动1500万人就业。每建造一万载重吨船舶,可以解决船舶及其上游产业3000个就业岗位。建大坞、造大船,一直是中国造船人的愿望。

11.中船重工集团党组成员孙波在2012年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过去的10年,是中国造船业从小到大的10年,未来10年,则是我国能否从世界第一造船大国迈向世界第一造船强国的关键10年。”从2010年至今,我国不仅是航运大国、海洋大国,更跃居为世界第一造船大国(虽然曾短暂被韩国超过,但2014年我国又重回世界第一位置)。

12.我国造船业的飞速发展,带动了包括船厂及一系列相关行业和配套设施的发展。以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两大央企为代表,我国涌现出一批在国际市场享有盛誉、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知名船舶企业。

13.由于造船与海洋工程工业是一项周期长、资金密集、科技密集、劳动密集型产业,也催生了对大量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目前的人才远达不到市场需求,满足不了企业的需要,这也是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近年来一直是就业前景佳的“绿牌”专业的原因所在。

14.虽然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最近几年国际航运市场持续低迷,新船成交量价大幅下滑,尤其是2011年、2012年全球造船业的形势并不乐观,国际造船市场处于深度调整期.

15.但经过了几年的调整之后,我国造船业已经“回暖”,从全球看,世界各个造船强国也都纷纷制定船舶工业发展战略和政策,保障造舰任务量,保持本国舰船工业的稳定发展。从长远看,在经过一个调整期之后,造船业依然前景看好。

高考 填报志愿 时,水声工程 专业怎么样 、学什么、前景好吗等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 整理的水声工程 专业介绍 、主要课程、培养目标、 就业前景 ,供大家参考。1、水声工程专业简介 水声工程为国家重点学科,本学科所依托的国家级“水声技术重点实验室”作为我国水声技术基础研究最重要的研究单位之一,研究方向基本涵盖了水声技术的全部研究领域,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水声装备研制和系统集成技术研究等多方面和谐发展。该专业具有四个相对稳定、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研究方向:声纳总体技术;信号处理;传感器及声系统;计量与测试技术。2、水声工程专业主要课程 自然辩证法概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基础英语、专业英语、矩阵理论、数理统计、声学原理与噪声控制、水声学基础、振动理论及其在工程中的应用、信号处理、数学物理方程、振动和声学问题计算、水下噪声学、近代试验技术、线性系统理论、最优估计理论与系统辨别、离散随机信号处理、学术报告会。3、水声工程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兼顾声学、振动和信号处理的高层次水声研究人才。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扎实的声振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水声学科的特点和发展方向,具备从事水声工程应用基础研究的能力。通过硕士阶段 学习 和论文 工作 的锻炼,培养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独立工作能力,能对与本学科有关的实际问题作出有创新的研究成果。培养要求 该专业主要学习水声工程方面的知识,应具有扎实的声振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水声学科的特点和发展方向,具备从事水声工程应用基础研究的能力。4、水声工程专业 就业方向 与 就业 前景 学生 毕业 后可在水声工程及相关领域中从事海洋声场分析、水下噪声及减振降噪、水声信号处理、声呐及水声对抗系统与设计、水声换能器与基阵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运营和管理等工作,或在国防工业领域和国民经济各部门中从事开发、应用水声技术与设备等工作。在船舶、兵器、核能、航空、航天、民航、交通运输、民用动力、环境工程等领域相关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部队有着广阔的就业前景。

哈工大软件工程毕业论文

教材什么的,到宏硕 哈工大 考研网看看吧,我在那买了市政工程的。

现在 应该是软件学院吧.......学费涨了应该是改成学院之后的事 ,我刚毕业 就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软件工程专业,我本科四年反正学费都是5000多(当初就是奔着学费便宜来哈工程的),现在没这个专业了,都改成软件学院那边去了。其他学校的软件工程专业后两年也是1万多吧 (我记得),那是按学分算的 一个学分多少钱好像是。毕业不管学得怎样工作你肯定能找到,就是你满不满意的问题,这和个人需求有关。在本校算 ,软件工程不算好的专业,核专业船舶专业才好。学习当然是计算机编程方面的知识,但是这个学科主要还是看自己练习的够不够,书上的不好使,大学四年拿电脑打游戏那就完了(我就打游戏了。。。。)祝你好运。

多国联合培养软件工程硕士基本模式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学院分别与法国、德国、爱尔兰、日本的多所大学合作,建立了跨国联合培养班,共同培养“跨学科,双边对等招生,联合培养,融合文化”的“MSE+X”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为学生建立了国际化学习环境,实现学生跨国工业实习,并采用“三导师制”,使学生受到国内大学、国外大学、外企导师指导,保证学生培养、工业实习与学位论文能够满足国际化办学要求,实现了跨国联合培养,联合答辩,联合授予双方学位。合作伙伴:法国波尔多第一大学,德国柏林工业大学、爱尔兰都柏林工业大学、日本会津大学、法国克莱蒙费朗第一大学、日本东北大学培养模式:第一学期:学生入学,在所在学校学习;第二学期:全部学生到中国哈工大学习;第三学期:国外来的学生回本国学习,中国学生赴选定(五选一)的合作学校学习;第四学期:工业实践并撰写学位论文,中国学生由选定的合作学校安排实习企业,学位论文答辩;专业方向:哈工大的专业方向为软件工程,各合作学校专业方向如下表所示。联合培养班 专业方向 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国波尔多第一大学 软件工程+生产系统及自动化MSE+Production System and Automation 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国克莱蒙费朗第一大学 软件工程+(待定)MSE+(待定) 哈尔滨工业大学--日本会津大学 软件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MSE+Computer Network System 哈尔滨工业大学--日本东北大学 软件工程+(待定)MSE+(待定) 哈尔滨工业大学--德国柏林工业大学 软件工程+全球化制造工程MSE+Global Production Engineering 哈尔滨工业大学--爱尔兰都柏林工业大学 软件工程+信息技术MSE+Information Technology注:多国联合培养班在当年录取的软件工程硕士中招生,单双证学生均可报名,加试英语(笔试+面试)跨国联合培养班学生国外学习期间须交一定的费用(波尔多第一大学为每生2700欧元,爱尔兰都柏林工业大学约为每生8000欧元,其他学校暂定不另收学费)。“MSE+X”联合硕士班现已招生56名学生; 其中:中国学生45名,外国学生11名;2006年: 中国学生12名,法国学生1名;全部13名学生均已毕业。2007年: 中-法联合培养班:中国学生10名,法国学生4名;全部学生现在法国学习; 中-日联合培养班:中国学生1名,现在日本学习。2008年: 中-法联合培养班:中国学生10名,法国学生5名; 中-爱联合培养班:中国学生5名,爱尔兰学生1名; 中-德联合培养班:中国学生6名; 中-日联合培养班:中国学生1名; 全部28名学生即将分赴各国学习。

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招生对象:1、参加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政治40,外语40,数学60,专业课60分,总成绩260分以上的考生,专业限制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类、自控类,电子与电气类、数学类、管理信息系统类,并获得相应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需在入学时提供)。2、未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本科专业为计算机、软件工程、通信与信息工程的学生,或非上述专业但已有3年以上从事软件开发经验的社会人员,可参加由哈工大单独组织的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数学和数据结构,考试时间初定4月26-27日,有考前辅导。学制与学位:软件工程硕士学制2-4年,成绩合格,通过答辩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的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学费共万元人民币(分两年收取)。

水排水工程毕业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适用于工科类、理科类专业) 课题名称 副 标 题 学院(系) 专 业 学生姓名 XXXXXX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给水排水工程 XXX 学 号 XXXX 2008 年 3 月 19 日 一、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背景(含文献综述) 1986 年以来, 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建筑给水排水专业迅速发展, 已成为给水排水中不可缺少而又独具特色的组成部分。 这一时期内, 在专业队伍上已具有积累了一定经验并经过专业培训的设计、施工、安装管理人员。在技术上, 积累了以前的实践经验、借鉴了国外的新技术,专业技术有了明显的突破和发展, 其中消防给水系统在建筑给排水中的发展尤为突出。在组织上, 成立了全国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标准技术委员会和中国土木学会给水排水学会建筑给水排水委员会。近年来学术活动踊跃, 并加强了国际间的技术交流。在1996 年召开了全国建筑给水排水青年工程师大会, 举行中日学术交流会, 并参加了国际给水排水会议(W PC) 等加强了技术联系。此外, 这个阶段内我国建筑给排水产品设备的发展也促进了建筑给排水技术的发展。建筑给水排水技术的发展是与科研工作、工程实践(设计、安装)、产品开发等多方面有关。近年来, 高层建筑给排水日趋增加, 例如上海在浦东将建成的金茂大厦( 88 层, 420m ) 和上海国际环球金融中心(Shanghai World Finance Center 96 层, 465m ) , 促进了建筑给排水技术的发展。我国在这方面的科研基础工作还做得较少, 但在工作实践中特别是设计方面已处于一定的水平。在产品开发上, 也不断引进先进国家的技术。为了使传统的给排水工程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我国的经济条件下有机结合, 我国正积极发展水工业,作为给水排水工程在21世纪的新发展。其中也要求建筑给排水向舒适、卫生、安全可靠发展。 1 给水 1. 1 供水方式 在居住小区给水的供水方式中, 逐步向多种形式发展。传统的屋顶水箱供水具有系统可靠、简单, 降低用水高峰值以缓解用水的供需矛盾, 能充分利用市政给水管网的压力, 投资省、维修方便等优点。但也存在水质易被污染、水压不足、抗冻性差、影响建筑外观、增加结构荷载等问题。上海市规定, 新建住宅区规模在400户以上多层住宅, 不宜采用水箱供水方式, 可采用水池——水泵等给水方式。 在高层建筑给水方式中, 一般有分区串联供水方式和分区并联供水方式。 1. 2 增压设施 在我国城市供水管网中, 管网最不利处的水压要求≮0. 1M Pa, 并且城市水厂的供水发展速度滞后于住宅和公共建筑用水需求的发展速度, 加之管道的老化、承压能力下降, 故对于大多数建筑的供水来说都需要局部加压和水量的贮存、调节。我国常用的增压设施是水泵、气压给水设备和变频调速给水设备, 后二者技术的运用已日趋成熟。 1. 3 减压方式 在高层建筑中主要运用减压阀、水箱、水泵三种方式来进行给水的竖向分区。现在采用最多的是减压阀,它克服了占地多、噪音大、二次污染、造价高的缺点。在生活给水系统中, 通常采用弹簧减压阀。生活给水系统要求卫生洁具的最大静水压力≯0. 6M Pa, 住宅、旅馆、医院等分区压力控制在0. 3- 0. 35M Pa, 办公楼等仅白天活动的建筑分区压力控制在0. 35- 0. 45M Pa。在消防给水系统中, 我国目前多采用比例式减压阀来分区。消火栓给水系统控制最 不利消火栓处的最大静水压力≯0. 80M Pa, 自动喷水灭火给水系统控制管网内的工作压力≯1. 20M Pa。 1. 4 储水装置 在外部管网供水不足的情况下, 设钢筋混凝土贮水池, 其底部及内壁应铺设白瓷砖。设于屋顶的调节水箱, 从材料和加工方式上向多元化发展, 有镀锌、搪瓷、复合钢板, 还有采用涂塑、玻璃钢和不锈钢的水箱, 目的是克服水箱的二次污染、减轻结构重量和施工不便问题。 1. 5 节水技术 我国人均淡水资源并不多, 加上水污染, 使节水成为一件很重要的工作。在建筑给排水中, 主要是推广节水配件和建筑中水道。节水配件有液压式冲洗水箱配件, 二档冲洗大便器配件、屋顶水箱的配重逆开止回阀、水力控制的多功能阀以及给水的卫生器具配件, 可具有限流、温度自动调节、高温限制等功能。配件的改进还着重于节省用水量和防止漏水。在建筑中水设计中, 将污废水分流, 废水经生化处理后回用, 用于冲洗厕所用水、循环冷却水补充水等。我国的北京、深圳等城市已明确要求废水回用, 以节约用水、保护环境。 1. 6 生活用水量设计秒流量计算 从1990 年至1995 年, 我国对城市生活用水定额进行了新的研究。采集了全国55 个城市的历年资料和77 个居住小区的测试资料, 提出了不同城市规模、不同地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综合生活用水量等建议值。 生活给水管道的设计秒流量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中给出了平方根和同时使用百分比的两种公式。近年又提出了当用水规律符合发达国家用水特点时, 按美国亨脱法(概率法) 来计算设计秒流量和热水设计秒流量。 1. 7 分质供水 在营造现代化生活的住宅环境和高质量的生活社区中, 人们对饮用水水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改善饮用水水质, 我国最初是以小型家用净水器的方式来处理饮用水, 其主要方式是用活性炭吸附过滤, 但是它在使用时滤料更换不易控制。近年来, 出现了“优质饮用水”这一概念, 它是指能达到直接生饮水水质标准的水, 其中有超纯水、纯水、蒸馏水、矿泉水和深度处理水等。优质饮用水的水源是来自城市自来水或地下矿泉水, 其处理工艺有离子交换、超滤、膜滤、蒸馏、消毒杀菌等。供水方式有桶装供应和管道分质供应, 桶装供应是在居住小区内设置集中的优质水供应站, 用桶装送至居民家中或自取, 这种方式在目前占大多数; 管道分质供水系统在上海住宅小区已建成一套, 该工艺采用臭氧氧化、活性炭吸附、预涂膜精滤、微电解和紫外线杀菌等技术, 可以去除对人体有害的有机物质, 特别是致癌、致畸、致突变物, 同时又保留了水中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优质饮用水经净化处理后送至每户厨房, 采用变频恒压供水系统, 管道末端循环。 1. 8 隔振、防噪 在水泵的隔振技术上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除了卧式泵外还解决了立式水泵的隔振元件, 开发了橡胶隔振器和弹簧隔振器。在水泵管路上还运用了可曲绕橡胶接头, 防止振动和噪音 的传递, 现已开发出大口径软接头, 还有可曲绕弯头、异径管接头, 使一个配件的功能增多, 便于管路的设计布置和安装。 在水泵的出水管上, 要求安装消声止回阀以及防止水锤和噪音。生活给水管内水流速度控制是, 当管径≤25mm 时, 水流速度控制在0. 8~ 1. 2mös; 当管径>25mm 时, 流速控制在≯2. 0mös。 2 热水 2. 1 热水的加热方式和设备 热水的加热方式有直接加热和间接换热。在采用热水锅炉加热设备中, 主要有燃气热水锅炉、燃油热水锅炉, 从总体上讲一次换热的效率要高于二次换热的效率。现国内研究出的全自动高效热水锅炉, 基本解决了热水锅炉设于楼上的安全问题, 以适用于我国南方无热力管网的地区。在直接加热中, 利用太阳能也取得一定进展。近二年, 国内还多次开展了热水供应、加热方式和设备方面的研讨。 在间接加热方式上, 采用的热媒主要为蒸汽和热水。其换热设备的理论得到一定的发展, 对容积式水加热的设计提出了“紊流加热”的概念, 即提高热媒和被加热水的流速, 以提高热媒对管壁的放热系数和管壁对被加热水的放热系数, 用以改善传热效果。在二次加热设备中, 出现了导流型容积式热交换器、半容积式热交换器、半即热式热交换器。在设计中已意识到综合考虑设备的安全、先进性以及设备一次性投资与占地面积的因素, 合理经济地选择加热设备。 2. 2 热水供应的设计计算 在综合性热水供应的场所,对最大小时热水用水量的计算有了合理的认识。对热媒耗量的计算能反映出水加热设备的产热水能力、热媒的加热能力和贮热量之间的关系。还出现了计算系统热量的最大极限值方法和循环水量的简捷计算方法。 在系统设计中, 注重保持供水水压、水温的平衡与稳定, 以达到用水舒适、节约的目的。在冷热水压力平衡中, 注意控制水头损失、重视水加热设备的设置位置、合理选择冷热水的竖向分区。在稳定水温控制中,选择合适的水加热设备的自动温度调节装置,处理好热水的机械循环系统。 2. 3 热水系统中的节能 热水供应系统节能问题提到新的位置, 其节能措施有: 提高给水温度、降低使用水温、采用混合龙头或恒温调节装置、减少热损失、选用优质的保温材料、改进加热方式、选用高效换热设备等。 2. 4 热水的水质处理 主要是防止热水结垢, 损坏设备管道, 降低传热效率。当用水量大、水质差时,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应在加热前进行水质软化处理, 在处理技术上除运用加药处理外还有运用静电处理技术、电子处理技术和磁化处理技术, 以保证热水在循环中的水质稳定。 此外, 热水中的军团菌(Legionella)问题, 也引起了关注。我国在热水器或贮罐的容积以及构造上进行了改进, 采取了一定的抑制细菌和军团菌滋生的条件。 3 排水 3. 1 排水立管通水能力的设计理论 塑料排水管的推广应用, 深入了排水立管通水能力设计理论的讨论。现存在三种观点: 一是环水膜重力流理论, 它假定立管内水流压力波动不大、不致破坏器具的水封, 由此产生了立管设计流量的负荷极限值; 二是对环水膜重力流量计算公式的否认, 在环水膜流状态下, 建立立管气流运动能量方程, 由此推出的立管排水量结果存在着矛盾; 三是认为环水膜重力流状态是为达到流量计算目的而高度假设的水流状态, 它用于计算是保守、可行的, 而用于建立气流运动能量方程则是不全面的。在这方面国内还缺少大量的试验和实践来加以验证。 立管通水能力的控制关键还是立管中的压力, 它是与上述的排水量、管壁粗糙系数, 还有水流速度等因素有关。 3. 2 排水通气技术 主要目的是提供排水中气体的散逸, 达到透气的作用; 防止排水系统中出现水封的负压虹吸及正压喷溅现象, 确保空气的循环; 保持排水迅速通畅、安静。其通气方式有内(外) 通气和透导式通气方式。并开展了通气阀和特制配件单立管排水系统的开发, 通气阀用于补气和防止管道内部气体进入室内, 现处于工程实践阶段; 特制配件单立管排水系统已出台了设计规程,其立管的通水能力增大、减少了立管的数量。但该产品现局限于铸铁制品。 3. 3 屋面雨水排水问题 通过多年工程实践经验, 对屋面雨水排水技术已有了较全面的认识, 并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在设计中明确管路系统中水流状态是压力流排水还是重力流排水,这二种设计方法均列入了我国的《屋面雨水排水设计 规程》。 3. 4 小型生活污水局部处理和消毒 我国在南方地区已在一定范围内设置建筑物用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这对建筑给排水的设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筑的生活污水与城市污水有一定的区别,其处理后排放标准有自己的特点。在处理工艺上常采用接触氧化、A2O 法、SBR 工艺流程, 处理的目的以降低BOD、COD 以及氨氮指标。处理构筑物可设在室外地下或建筑内地下室, 材料采用混凝土、玻璃钢或钢结构的。建筑污水处理还需考虑臭气的排放处理。 在污水消毒上, 南方采用氯片消毒较多; 北方地区采用二氧化氯协同消毒装置, 以电解的方式产生ClO 2混合气体。 3. 5 卫生洁具 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卫生洁具提出新的要求, 卫生器具更注重舒适、可靠、安静、节能, 现也出现了各类高标准的、休闲的卫生器具。国外很多知名厂家也进入我国生产各类新产品。 4 建筑灭火技术 4. 1 消火栓给水系统 建筑灭火设计已成为建筑给水排水的重要部分。在消火栓给水系统中更注重扑救初期火灾, 系统中常采用稳压泵保持系统的常高压。增设小口径自救式水枪, 提供非消防专业人员 使用。在分区中有采用减压阀的、多出口水泵的、还有采用稳压阀的, 以保证消火栓的水压和出水量。为保证灭火设置能及时投入运行, 加强了工作泵和备用泵的自动切换装置。 4.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高层、超高层以及大规模工业建筑的发展, 加强了自动喷水灭火技术的应用。自动喷水灭火设施设置在易起火部位、疏散通道、人员密集场所、不易发现火灾部位、人员不易疏散部位以及需喷水降温的地点。在高层建筑中对玻璃幕墙、中庭回廊、自动扶梯开口部位和普通防火卷帘处, 采取了喷头加密的方式来替代水幕。在高架仓库内引进了国外的大水滴喷头、ESFR 喷头,把喷水灭火从“控火”引入以“灭火”为目的。 4. 3 气体灭火 积极应用卤代烷的代用品。目前, 气体灭火剂和灭火系统日趋多样化, 有FM 200、CEA、IN ERGEN、Trio-dide 等等, 此外还有将水喷雾运用到电气灭火, 将泡沫喷水运用到汽车库灭火, 扩大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应用范围。 5 管材和设备 5. 1 管材及连接方式 在给水方面, 热浸镀锌钢管、给水塑料管和金属塑料复合管相继出现。硬聚氯乙烯是积极推广应用的化学建材, 它克服了管道的锈蚀问题, 水流阻力小、重量轻、安装方便。这些新材料已开始应用到热水供应、饮用水系统中。 排水方面, 建设部在1989 年颁布了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技术规程, 并在100m 以下的建筑内部排水工程中推行U PVC 管的应用。经过多年的工程实践, 管道的伸缩、耐热要求、抗老化性等技术问题已得到解决, 现侧重于接口防漏、排水噪音控制和塑料管在高层建筑中的应用。还出现了复合型塑料管减少噪音的传出, 采用防火套管来防止高层火灾的蔓延, 开始采用离心浇铸成型或采用球墨铸铁管。管道的连接, 除对夹式外还有柔性连接, 如RK 型、RP 型、STL 型、ZPR 型柔性接口。 5. 2 建筑给排水设备 在气压给水技术上, 出现了强制性水力自动补气方式, 有补气罐高位设置和低位设置形式; 出现可缓解、调节热水体积膨胀量的形式, 还可专用于消防水量的调节与压力控制。在变频调速给水技术上, 出现了变压变量给水设备、多点控制恒压变量给水设备、用于生活和消防系统的双恒压给水设备、变频调速和气压水罐相结合的变频式气压给水设备。在水泵产品上, 出现了低重心、低位出水的立式水泵, 有二个或以上出水口的多出口水泵, 有适用于消防给水用的流量—— 扬程曲线平缓的水泵等等。在热交换器生产中采取了改进措施, 如提高热媒流速使加热盘管颤动、行成局部紊流区、增设导流挡板、分隔水加热和贮存区域、减少被加热水的过水断面、设置循环水泵以在加热过程中不断循环、利用蒸汽凝结水的余热等等。另外, 国内已能生产给水减压阀并积累了一定的测试数据。在排水上已广泛应用潜水泵, 开发了带撕裂功能和碾磨装置的无堵塞排水泵。局部水处理设备, 如隔油池、沉淀池等已成系列。地漏生产有多通道、防溢、快开、可调、侧墙等多种形式。建筑内的生活污水处理、中水处理设备已有多种产品可供选用。游泳池水处理一体化设备, 开始应用机械制浪和 水力制浪技术设备。在循环冷却水系统中, 冷却塔生产已达到国际水平, 水质处理和稳定均有相应的设备。 6 其他方面 6. 1 工程建设标准 过去, 规范编制的周期较长、内容过于简单、技术滞后严重, 近年来加强了规范的修订工作。建筑给排水技术方面在有强制性规范的同时, 已完成10 多本推荐性规范, 填补了国内工程建设标准的空白。在标准图建设上也不断补充新的内容, 经常修改、更新, 增强可操作性。及时反映建筑给水排水技术水平, 提高了整体专业的水平。 6. 2 CAD 技术的应用 CAD 技术在设计人员中已推广应用。给排水专业出现了多种应用软件包。在计算机绘图方面, 能做到绘制平面图的同时自动生成并显示出透视图, 使平面和三维更直观。软件也可在平面绘制后再生成透视图。在软件的开发上,突出了专业的特点, 均以AutoCAD 为平台, 但是在计算和优化方面软件还未能较好开发。软件处于初级绘图应用阶段。 6. 3 智能化建筑中的给排水设计 重视楼宇自动化系统和运用计算机技术对给排水设备进行测量、监视及自动控制。给排水专业主要对卫生设备及灭火设备方面提出监控要求。在给水系统中,提出能对流量、压力(压差)、温度、液位的监视、控制、测量、记录; 排水系统中, 提出能对流量的测量、记录、阻塞的显示等; 消防灭火系统中, 提出监控方式、监测位置, 并能及时反映运行状态。 自动化系统起步较晚, 但现已有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在住宅区内, 给水计量开始推广应用远传水表。由于产品规格偏少、投资偏大, 限制了给排水对自控的要求。 为了我国建筑给水排水事业的发展,我们必须不断地总结经验,吸取国外的新技术,创造建筑给水排水技术体系,把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技术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毕业设计(论文)方案介绍(主要内容) 苏中话物设备通信楼建筑给水排水和消防设计的给水排水及消防施工图的设计和编制,扩初设计说明书和各系统计算书;外文翻译。 本建筑项目位于江苏省扬州市,西临新城河,北临文昌西路,本建筑地下二层,地上13层,总建筑面积万余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万余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万余平方米,高,属一类高层建筑。 下二层为非机动车库;地下一层设有一个战时人防物资库、水池、泵房、强弱电间等;一层与二层为客户接待服务处;三层为食堂及餐厅;四层为会议活动室;五~七层为呼叫中心;八~九层办公室;十一~十三层为数据机房;屋顶设机房层。 一)给水相关初步方案 本工程由城市市政自来水管进水以满足生活以及消防用水要求,从北侧文昌西路市政给水管接入,市政水压。 供水方式采用分区给水,地下室、一层以及二层采用市政管网直接供水,二层以上采用水泵和水箱相结合的“市政管网—贮水池—加压水泵—屋顶水箱—用水点”供水系统。 水池、水泵房集中设置在地下一层。 二)排水相关初步方案 生活污废水室内外均合流,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系统。 餐饮废水废水经隔油池除油,地下车库废水经隔油后提升至室外后排入市政管网。 屋面雨水采用重力流雨水系统,直接排入就近雨水检查井。 三)消防相关初步方案 1、自动灭火系统 本工程中故除建筑面积小于5平方米的卫生间、不宜采用水扑灭的电器设备间及与室外相通的敞廊以外均设置自动喷淋系统,以中危险级计算布置。 报警阀组集中设置于地下一层水泵房内。 喷淋用水通过喷淋泵从消防水池直接抽取,屋顶设消防水箱,室外设水泵结合器。 当消防水箱静压力不满足要求时设增压稳压泵系统。 另:所有数据机房,电池室和变电所拟采用七氟丙烷FM200气体灭火系统 一层柴油发电机房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 2、消火拴系统 消火拴用水通过消防泵从消防水池直接抽取,屋顶设消防水箱,室外设水泵结合器。 各层均设置消火拴灭火系统。 拟在消火拴出口压力大于处使用减压稳压消火拴。 当消防水箱静压力不满足要求时设增压稳压泵系统。 3、消防水池 由于本工程只有一路进水,故设消防水池保障消防安全性。消防水池设于地下室水泵房内。大小根据自动喷淋和消火拴保护时间用水量确定。 4、灭火器配置 本工程各个楼层均应布置灭火器。办公区域按中危险等级配置,机房区域按严重危险等级配置,强弱电间、电梯机房、控制室以及变电所均应加设灭火器。 四)人防工程相关初步方案 本工程地下室人防共设有一个人防物资库。需设自动喷淋以及消火拴灭火系统。 给水,排水以及消防系统设计计算时须参考各人防工程相关规范的具体要求。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参考文献 1)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1册(常用资料).第二版.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2)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2册(建筑给水排水).第二版.北 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3)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11册(常用设备).第二版.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4)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12册(器材与装置).第二版.北 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5) 陈耀宗,姜文源,胡鹤均.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二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 社,1994. 6) 王增长,高羽飞,曾雪华.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第五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5. 7) 冯翠敏,付婉霞.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循环方式与节水.中国给水排水.2001,17(9): 46~48.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50015-2003.中国计划出版社.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国计划出版社.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01.中国计划出版社.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中国计划出 版社. 12)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给水排水标准图集合订本 S1(下).北京:中国建筑标准 设计研究所出版,2002. 13)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给水排水标准图集合订本 S2(上).北京:中国建筑标准 设计研究所出版,2002. 14)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给水排水标准图集合订本 S3(上).北京:中国建筑标准 设计研究所出版,2002.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中国计划出版社.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中国计划出版社.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中国计 划出版社. 18) STD BSI BS EN 12109-ENGL.Bacuum drainage systems inside buildings.1999 19) AEA. User Guide.AEA Technology,Harewell,UK,1997 20) ATV REGELWERK(1992):Besondere Entwaesserungsverfahren Unterdruckentwaesserung -Druckentwaesserung

水利水电工程毕业论文

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那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人要怎么写论文呢?本文是我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水利水电工程毕业论文,欢迎参考借鉴。

摘要: 众所周知,水利水电工程的发展对我国农业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而这里面的防排水技术又是水电水利工程的基础,由于主要服务于农业活动,所以受到我国土地复杂的地形以及气候的干扰因素,导致工作难度加大,本文主要研究了水利水电工程防排水技术。

关键词: 水利水电;防排水;施工技术;主体建筑物

水利水电工程防排水施工受到气候和地貌的影响较大,如地形、地质、水文和气象条件等因素对工作人员以及技术干扰,所以只有在围堰的保护下才能对主建筑进行分期的施工,而在施工的过程中防排水对施工的安全具有很大的影响。

1工程中防排水简介

水利水电工程一般都是由拦河坝和电站厂房以及船闻构成。其中引水式厂房和河水需要有一定的距离,其他形式的厂房都会直接建设在河床或河道上。设计时根据使用的材料不同,拦河坝可分为土石坝、混凝土坝、橡胶坝及铜闻门坝等。本文讨论的水利水电工程一般使用的是混凝土坝,为水利水电工程防排技术的发展打下一定的基础。

2防排水系统的重要性

如果水利水电工程没有建立防排水系统,那么很容易出现较大事故,对工程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对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制造隐患,最重要的是对人民和工作人员的生命构成威胁。在水利水电工程中防排水做的不合格,那么在雨季,由于上游大量的水汹涌而下,使得大量积水无法排放,造成洪灾,所以设立防排水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只有防排水工作做好,才能保证农业的正常发展。

3围堰防排水系统的建造

围堰就是临时修建在建筑物旁起到维护作用的结构,,它的作用就是预防河水中的泥沙被冲到修建建筑物的位置,方便于挖基坑和围堰内的积水排除等工作。除了特殊的建筑物外,一般水利工程中的围堰在建筑物竣工后都会拆除,围堰的高度一定要高于最高的水位。在水利工程中围堰的作用非常之大,它不但有利于建筑物的修筑,还能对防排水体系产生巨大的影响。对于围堰的修建我要做到因地适宜,在一些黏土比较少的地段,围堰的外坡修建我们就要用混凝土,这样不仅能够做到防水防泥沙的作用,还能够避免降雨的冲刷。对于那些黏土含量较多的地段,我们可以用黏土来修筑心墙,对于外坡的.建筑使用堆石棱体修筑就可以,这样不但能够节省成本,还能够发挥出非常好的效果,还有一些更特殊的地方,如森林等,我们也可以建筑草木围堰等。我们可以通过观察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所在区域的地质地貌和建筑物的需求进行确定围堰的材料以及所需要的品质。一般的围基都会采用混凝土墙和喷射灌浆以及用黏土来进行铺盖对防排水处理。对于那些黏土含量少的地域,我们可以采用挖掘机进行协助作业,挖出的黏土进行回填来建筑墙体。

4坝基建造对防排水系统的重要性

水坝修建过程中,由于大量河水的集聚,导致水压对坝基的压力非常之大,这样就会对建筑物的稳定性造成巨大的影响,所以防排水系统在这个时候就显得异常重要。我们可以在临水区域使用帷幕灌浆来进行处理,防渗帷幕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所产生的坝基渗水现象具有良好的治理效果。同时防渗帷幕和坝基护坦的地方一起组成了水利水电工程中的防排水体系。

5主体建筑物防排水体系的设计

我们主要研究一下最常见的混凝土坝。在设计主建筑物的防排水体系时,我们一定要结合建筑工程的主建筑物功能和目的的特点进行设计。施工中的挡水建筑作用主要是防水,而用作排水的是挡土建筑物的设计。挡水建筑物在施工的时候对其影响最大的就是水位差引起巨大的水压,还有就是在施工时混凝土的凝固时间对其造成影响。因为混凝土坝的特点,护坡的排水方法我们可以使用土工布和排水管。将土工布和水管铺在护坡的表面或埋在护坡上,设置科学的排水系统可以让过程事半功倍;由于大多数的水利水电工程都具有较大的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排水的要求。但因为二期工程靠近闻门处混凝土的断面较小,无法承受河水的冲击力,会出现漏水现象。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施工时要一边浇筑一边封模来确保毛面和缝面的质量,这个办法可以保证缝面干净振捣有效,完美解决漏水现象的发生。因为方位的不同,在施工是我们所用的防水物质就要随时调换。如果我们用止水片,那么就要根据结合面的宽度等来确定使用的种类。坝肩的地质要求可以确定防水系统中的防水技术。

通过以上的研究,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会受到诸多方面的影响,因为建筑物主体的规模都不小,施工的过程较长要分期完成,在这段时间内防排水关系到施工人员的安全,以及竣工后建筑物的质量问题。同时它还会对河流的水位差造成影响,大坝的临水面要及时的采用相应的措施,不然就会对整个过程的质量造成影响。

参考文献

[1]杨康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第二版)[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9.

[2]李建鹏.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研究[J].科技促进发展,2010(2).

[3]谢拥军.水利水电工程中混凝土单价预算的编制[J].中国城市经济,2011(14).

哈工程法学毕业论文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法律的完善日益体现人性化和道德性。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法律本科 毕业 论文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1 论法学 教育 的困境与改革 一、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现状 中国法学教育源远流长,据历史记载,中国最早的法学教育起源于春秋。近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始于清末,1904年,清政府建立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所法学教育专门机构——直隶法政学堂。从1952年开始“司法改革”运动,各大学原先设置的法律系撤销或合并,这一过程被称“院系调整”。从“院系调整”之后,“政法教育”代替了传统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大学法学系的任务是培养从事政法理论工作的人。 大幅度裁汰法律教育机构与大量吸收未受法律教育的人进入司法系统,造成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体制化。这种体制化一方面导致了法学教育主要局限于高等院校内部法学学科体系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另一方面致使法律职业未能走上职业化的发展轨道,存在泛政治化、行政化和大众化的倾向,至今还深深影响着我国的法学教育改革和发展。 改革开放后,法学教育开始复苏,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定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极大地促进了法学教育的发展。短短的30年,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国1977年恢复招生时,全国只有3所法学院系,100多个大学法学本科生,2008年有651所,在校法学专业学生76万人,其中硕士生8万人,博士生1万人,形成了以普通高等法学教育为主体的、成人高等法学教育和中等法律职业教育为补充的法律教育体制,建立了包括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和法律硕士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学位制度。但是,应当看到在我国法学教育繁荣发展的同时,其背后隐藏的深层次问题。 二、中国法学教育的困境 (一)从社会层面上看法学教育问题 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情况,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分离是20世纪50年代法律革命的产物。时至今日已经成为不可动摇的体制,中国的法学教育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法学人才培养的多元化和层次化,造成了国家教育管理的混乱和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 当年大量农民、工人和转业军人经过简单的培训进入司法机关,对他们的大规模在职教育催生了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化和层次化,这一法学教育体制一直延续至今。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从教育层次上有中专、大专、本科、双学位、研究生教育;从教育 渠道 上有正规普通高校法学教育,有法律函授、广播电大、夜大等非正规法学教育;从法学教育的招生类别来看,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有公费生、自费生和委托培养生,法学研究生教育也分计划内招生和计划外招生等。这些导致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人才标准口径不一,同时冲击了正规法学教育,影响了教育质量。 2.盲目扩大招生规模造成教学质量的下降,增加了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各类教育机构不顾自身的办学条件,在师资、图书资料等教育设施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招生,导致法学人才培养质量难以保证,现在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普遍存在法学基础不牢、实践能力差、法律思维能力低等问题。这样的毕业生无法处理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日益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 3.司法考试制度给我国法学教育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处理不好会影响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在我国,不仅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之间是分离的,就是法律职业各个行业本身也是相互独立的,我国最早有律师资格考试作为律师的准入条件。法院和检察院从20个世纪80年代末起也开始在系统内部进行相应的初任法官和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但是难度要小于律师资格考试,很大一部分转业干部或复转军人并不需要参加此类考试便可以直接当上相应级别的法官或检察官。鉴于此,从2002年开始,国家推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作为取得法律执业资格的条件,这就为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并不完善,其中主要体现在没有将法学专业作为唯一的报名专业资格,这与西 方法 治发达国家的法律职业准入做法不同,与其他行业(如医学)通行做法也不一致,使得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面临挑战和不确定性。 (二)从法学教育制度本身看我国法学教育的不足 法学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涉及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如何培养两个基本问题,即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培养模式。法治发达的西方国家将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精英型”法律人才,综合理论素质、实际职业技能以及职业道德水平都达到了一定高度。而从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来看,原有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法治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法学教育出现了许多问题。 1.教学内容上,我国的课程设置不合理。开设的课程主要是以部门法学科的划分或国家颁布的主要法律为主,重在讲授原理和条文,忽视对原理、条文背后所蕴涵的价值取向、社会观念的讲解;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课程很少;忽视对学生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等。 2.教育方式上,重理论,轻实践。教师在课堂上过多地讲授理论知识,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教学、启发式教育等 教学方法 运用过少。这种教学方式很难调动起学生学习积极性,不利于学生法律思维的训练和培养。同时,很多学校的教学资源严重不足,没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多媒体、模拟法庭、实习场所等硬件设施都不到位,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3.师资水平上,我国的教师来源单一。大多数教师都是法学院高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他们没有任何法律职业实务 经验 ,这样的教师教学只能是理论的思辨,无法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同时,学校重科研、轻教学的情况严重,许多教师为了评职称,关注学术研究,忽视教学工作,这也不利于高素质法学人才的培养。 三、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 面对如此众多的问题,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应该向什么方向发展,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才,怎样解决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问题,怎样培养出适合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等现实问题摆在我们的眼前。 (一)更新教育理念,明确法学教育培养模式 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定位在社会需求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民主法治建设进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国际经济、政治、 文化 交往日趋频繁,各种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断出现,社会对法学人才的法律认知、法律职业的 思维方式 和处理法律事务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识教育的培养模式已不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因此必须更新教育理念,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人才为目标。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掌握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广泛的科学人文知识;具备严密的法律 逻辑思维 能力和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同时注重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职业技能训练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二)规范办学层次,优化教育结构,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1.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和非正规法学教育。 我国目前法学人才培养分为三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从各国法学教育来看,法学专业的最低层次是法学本科,这是法学专业的学科性质决定的。我国法学专科教育起点过低,容易造成法学人才素质低下,因此应当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建立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法学教育层次体系,本科阶段以培养从事司法实务的实践型人才为主,研究生阶段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主。 2.规范非普通高校的法学教育,优化法学教育结构。 应当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是法学学历教育的唯一合法主体,禁止司法系统和行政系统兴办的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行政学院、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安院校、司法学校、培训中心以及各种广播电视大学、夜大等各种非普通高校开办法学学历教育,将这些学校的法律教育定位为法律职业培训教育或者法学继续教育。 3.完善司法考试制度,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施行司法考试制度有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对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大有裨益,能够提升法学教育的学历层次;促使学校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要真正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同一性必须完善司法考试制度,确定法学本科是报考司法考试的唯一准入资格。 (三)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提高法学教育的教学质量 1.完善法学教育内容,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除了法学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和基本课程外,应该开设交叉学科,如哲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开拓学生的视野;为适应中国和世界接轨的要求,应努力培养熟悉WTO规则、国际条约和其主要成员国相关法律的法学人才。我国法学教育最大的问题是与法律职业相分离,法学人才实践能力差,因此要增加法律技能课,包括司法文书写作、法律文件起草的写作技巧、实用侦破技术、司法口才技能(如询问技术、辩护的技术等)。 2.转变教学方式,重点培养法科学生的司法实践技能。 首先,淡化理论的讲授,采用实践性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诊所法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法庭旁听等,让学生身临其境地学习、体会法律职业者的工作,学会用法律职业者的法学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其次,加大对法学教育的基础性投入,引进先进的科技设备和技术手段,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和互联网开展教学,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成果共享;建立法学教育实习基地,强化与法律职业团体的联系,让学生参与到法律实践中去。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法学教育培养目标。 法学教师是培养法学人才的关键,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到法学人才的培养。现阶段,我国的高校法学教师法律职业水平不高,因此,大学法学教师,特别是讲授实务性非常强的课程的教师要定期参与相关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或参与办理案件。同时高校也可以多渠道选任教师,聘请法律实际工作部门的优秀人才来校兼职客座教授,弥补高校教师实践能力的不足。高素质师资队伍的构建还有赖于提高教师的待遇,鼓励教师探索教学改革和实践,而不是仅仅将科研成果作为评价教师水平的决定性指标。 我国现代法学教育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从历史进程上看,还属于刚刚起步的探索阶段,存在问题在所难免。虽然法学教育的改革千头万绪、阻力重重,但是只要我们立足国情,对未来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科学的判断和稳步推进改革的具体方案,实现法学教育现代化将指日可待。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2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摘要: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的实质是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之间的范式对话,环境法与民法二者之间在内容上存在着很大的冲突,其原因在于民法所采取的是个人主义范式理论,而环境法所采取的是整体主义范式理论,因此二者之间自然就会存在着差异性。由于当前环境问题的突出,致使法学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此实现法学与民法学的对话尤为重要,与此同时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自身的范式危机也是构成当前实现二者对话必要性的深层因素。基于此,本文首先阐述了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产生的动因,然后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了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再次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进行了探讨,最后为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提出对策,即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二者之路。 关键词:环境法学;民法学;范式整合;个人主义范式;整体主义范式 前言:当前,环境法与民法之间的互动性成为了法学研究界所关注的一大焦点,民法学关注此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绿色”民法典的呼声日益高涨,而环境法关注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很多关于环境法的基本问题都与此研究相关,而关于存在争议性强的问题通过法学的分析,也会归结到这一互动研究上。尽管当前关于此议题的探究已经上升到理论层次,但是还是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以全面的挖掘其所具有的深层意义,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产生的动因 (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 当前,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相关学术界一直为探索解决途径而努力,加上科学发展观的提出,面对日益复杂的环境问题,促使跨学术研究更加的活跃。因此,基于社会这股强大的政治氛围与理论氛围,环境法与民法之间对话得以实现。 (二)民法典立法的推波助澜 随着民法典立法进程的推进,民法学界为了进一步捋清环境问题对民法学的影响,因而需要与环境法学之间建立对话,以顺应对民法典立法这一项重任所带来的挑战。在民法的立法中,关于物权法的制定涉及到了自然资源方面的立法问题,关于侵权行为的相关法律的制定又涉及到环境侵权救济的问题,因此,民法必然会寻求与环境法实现对话的途径。 (三)环境法学探索者的推波助澜 针对当前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如何需找到有效的法律解决途径成为环境法学者当前所面临的一大挑战,而民法中的相关内容正符合了环境法学者的需求,因而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也成为了环境法学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环境法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先导,因而突破传统的束缚,实现跨专业研究,而民法又是集诸多部门法于一身的法学理论“储备库”,顺利成章的成为环境法学者寻求沟通的对象。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一)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可能性 1.二者同属中国的法律系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共存于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内,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其立法的本质属性、目的以及意义等在大体上所呈现出的共性特征,因此,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之间是以共性为基础的,因此,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对话,只是基于学科设置不同而进行的分领域研究。 2.二者的历史渊源 二者的历史渊源表现在环境问题最开始的解决途径:在我国尚未出台环境法时,关于环境的相关法律问题都是通过民法来解决的。因此,从根本上讲,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有着内在的关系,从某种层面上讲,环境法学是民法学的继承者与进化者。而这种关联性就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性。但是,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也存在着冲突,其区别与独特属性使其构成了不同的法律学科,这在当前的法学研究学科的划分中也已经给予判定。因此,在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探讨共同理论问题时,需要给予明确的界分。 3.二者之间的冲突的实质是选择 针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的冲突问题,其根源并不属于正确与否的判定,而仅仅是在二者中的选择问题。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的根本在于集合二者的力量以更好的解决当前社会环境问题所带来的困难与挑战,从而在完善各自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环境问题。因此,在解决问题时所面对的是民法与环境法,解决时所面临的是选择谁的问题,是到底以何种法律手段来确定解决问题方案的抉择。 (二)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必要性 二者实现对话的必要性总体来讲是为了更好的应对当前“挑战与危机”,其挑战是来自当前社会环境问题的严峻形势,而其危机则是来自于民法学危机与环境法学危机。对于其所应对的挑战是实现二者对话的根本动因,而关于二者所存在的危机的本质为理论研究范式危机。 1.理论范式概念 所谓的范式指的是:由从事某一特定学科研的学者们在这一领域内所达成的共识以及基本观点,是一个学科的共同体在研究准则、概念体系等方面的某些共同约定[1]。当前,在国内学术界对于范式的应用非常广泛,因而其内涵已经远远的超出最初库恩所赋予的定义,具体来讲,当前范式所指的是涉及到一个学术共同体时,学者们所构建的共有知识假设、研究模式、研究方法、价值标准,还包括了人们理解世界的知识体系。 2.环境法学范式危机 理论范式概念的诞生来衡量我国法学理论学科,能够充分的反映出当前其尚未建立属于自身的理论研究范式,这就证明了环境法学范式危机的存在。之所以说当前中国环境法学尚未构建自身的理论研究模式,可从以下实例找到原因:蔡守秋教授提出“调整论”在环境法学界引起轩然大波,对整个中国的法学界的影响也非常大。此理论的提出就充分的证明了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形成理论范式体系。但是,并不能因为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建立自身的理论范式,就片面的认为中国的环境法学就是弱势学科,事实上,范式危机存在于当前中国各法律学科中。 3.民法学范式危机 中国的民法是继承于大陆法系司法制度的成果,而大陆法系的民法制度又是以个人主观观念为基础建立的,在20世纪的私法公法化的呼声中,此观念的危机凸显,因而,民法由此开展了一系列的修正工作,在其完善的过程中又不断的承受着来自各新法律部门的挑战,进而危机四伏。中国民法在继承大陆民法制度的同时,也相应的继承成了大陆民法的理论体系,而这种民法法律体系的继承,使其陷入被动的地位。因此,如果用理论范式来恒定我国的民法学,在当今的改革阶段,显然其所承担使命的完成任重而道远。但是,不能因为当前我国的民法体系的不规范,就认为其要将其作为全部任务与使命,全身心的致力于此,这并不属于我国民法学的主要任务。因此,作为我国法律全局性的范式危机,只能说明我国的法律还过于“年轻”,只要一定的时间其必将能够茁壮成长。 4.范式的整合 实践作为理论存在的根本,是理论得以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动力因素。因此,不管对范式危机承认与否,都应该使理论还原于实践,通过实践来验证,并通过实践来使其“羽翼丰满”,只有直接的应对社会真实问题的挑战,才能促使理论体系的日趋成熟。环境问题当前就是社会中的一大问题与挑战,正是因为环境问题的存在才成就了环境法学的诞生,而同样是因为环境问题的日趋加剧,致使法学“绿化革命”的出现,这就充分的显现出传统的范式理论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而全新的理论范式正在发展过程中。因此,构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是理论打破重重危机并构建全新范式理论的最好方式。实现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使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的观念、立场等问题进行明确的界定,从而实现二者理论重构的目标,也就是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 三、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在于:使二者能够明确界定自身的观念、价值等,从而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各自的理论范式的整合与重构。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功能 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功能为:拓展双方的视野、转换双方当前的传统思维模式、更新双方的方法、实现各自价值的重构。在二者对话的过程中,各自将原有秉持己见的思想意识进行转变,从而更新自身甚是问题的立场与角度,协调二者之间的对话,进而以对话互动的形式来促进各自的发展与完善。也就是在对话中,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实现了换位思考,通过转变自身原有思维来实现对原有未知问题的发现与解决,从而也就形成了环境问题上的理论范式重构。此外,在实现对话的过程中,能够有效的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观念、立场以及价值等的重新认识与界定,从而在协调二者之间关系的过程中,也就实现了对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四、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 (一)环境法学――以民法力量实现对环境问题的解决 环境法的形成与发展的理论根源是民法,在最初的环境法学中,其所用来解决环境问题的法律依据便是民法以及刑法,因此,民法对环境法的重要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当环境法面临着某些环境难题时,以环境法的思维方式很难寻找到解决的途径,而转换到民法上,很多时候会“另有一番天地”,这就是民法学对环境学的影响。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政府强调自身的主导作用,因此,促使环境法也具备了相应的行政法特点,因此,其在表现上通常以禁止性的规定或者强制性的规范为主,从而使自身局限于其中,因此,“行政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立法模式成为当前中国乃至全世界环境法立法界的共同呼声。而其中关于引进市场机制的观念,就是在环境法制度的制定上将民法的思维理念引入,以借助民法学的个人主义理论来实现环境法学理论范式的重构。 (二)民法学――环境问题给民法以及民法学理论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环境问题给民法学所带来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其理论上的个人主义,而在民法典制制定过程中,“绿色民法典”的呼声致使此挑战也成为了民法发展的机遇。因此,当前加强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推进民法典制定以及民法学理论构建的进程。当前,民法学理论已经踏上了重构之路,只是尚需时间来实现深入研究与汇总。比如民法中关于物权法与合同法的理论:当前,在民法中关于物权法领域,如何实现物权法理论的生态化,成为了当前民法学者所关注的焦点。由于物权的社会化,致使将公法的支配与公法的义务融于物权概念中,从而展现了当前物权对社会群体利益的充分重视。因而,如果以此为思维意识出发点,就有学者提出了将环境保护融于物权理论中,从而构建生态物权;也有学者在研究农林牧副渔权的基础上,提出准物权理论的构建思想。在合同法领域中,同样存在着将合同法生态化的思想理论,即所谓的“环境合同”。 五、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范式整合的途径――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在当前民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的功能在于修正并限制“私法自治原则”。当前关于公共安全秩序原则,相关学者对其进行了 总结 ,大致分为十种,其中关于“危害国家工序的行为”的原则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概念解释。事实上,这一原则的实质便是个人主义理论范式接受整体主义范式观念修正的链接,因此,环境法与民法的关系也在此“公序良俗”原则中得以体现。为了更好的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民法学理论也自觉的承担起社会化、生态化的重任,结合自身理论框架的实际,最大程度的来实现对社会化与生态化的理论实践。 而当社会化与生态化在民法中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出现民法无法再调整现象,因此,这也是环境法学产生的原因之一,也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环境法等法学理论从诞生起便以社会法自居,其所注重的是强调对社会的公益性。基于此,民法与此类“社会法”之间不但在理论上、还在实际规范性上存在许多必然的关联性,而且其在调整的过程中在内容上也呈现出一定的承接关系,也正是基于这一意义,民法学者梅格库斯提出了经济法、劳动法与传统的商法等是一样的,都是“特别司法”。先忽视此种断论的正确与否,其观点已经表明了所谓的“社会法”―环境法,在内容的调整上与民法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与承接关系。事实上,将“公序良俗原则”作为民法与“社会法”的内容调解分工上的分界,可以将其视为当前法律体系的一种新的思路。 六、总结 综上所述,本文基于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整合进行了研究研究探讨,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通过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产生动因、可行性与必要性、目的与功能、内容与现状的探讨,提出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 参考文献: [1]陈新夏.康德的目的论与“人类中心主义”问题[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01):52-56. [2]叶俊荣.环境问题的制度因应―环境法律与政策[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 [3]曾世雄.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法律是保护我们安全的重要内容,存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法律8000字 毕业 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1:《浅谈法律信仰形成的法律基础》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 渠道 ,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2:《浅谈 保险 法律道德风险的法律防范》 摘 要 保险在我国社会中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民众所重视,在保险法律关系实践中也出现了相当多的司法案例。本文首先分析了保险活动中法律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并对我国《保险法》在防范保险道德风险上存在的缺陷分析,从法律人的角度,对我国保险法的制定和修改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关键词 保险 道德风险 保险道德 一、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 (一)保险道德风险的基本概念 道德风险是指与人的品德有关的无形因素,即是指由于个人不诚实、不正直或不轨企图,促使风险事故的发生或扩大,以致引起社会财富损毁和人身伤亡的原因和条件。 道德风险以前主要存在于经济领域,但是近年来随着保险领域的不断扩大,加之保险制度自身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道德风险越来越广泛的存在于保险领域,保险道德风险成为保险业中一个特有的术语。 “保险道德风险”是指通过投保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种精神或心理状态,即投保人为了谋取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而投保,通过促成或制造保险事故而骗取保险金的危险。 本文认为保险道德风险的主体除了投保人外,还应该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道德风险同一般的风险相比,具有自身特点。一般情况下,实际危险是有形的,而保险道德风险是无形的,很难运用保险业的相关法则加以预测,因此比较难以加以识别。 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在于分散危险和补偿损失,但是人为的保险道德风险却造成保险机制的非正常运转,因此有必要从法律角度寻求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具体 措施 ,以求将其发生率尽量降到最低。 (二)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 随着社会的发展,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常见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虚构保险标的;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故意违反告知和保证义务;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道德风险源于人的自利本性,人们在利益的驱动下,可能做出一些不法行为。加之保险机制的自身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就导致了保险道德风险的广泛存在。保险道德风险的产生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指在交易双方之间或者所形成合作关系的双方中, 一方拥有另一方所不知的信息,在相互对应的经济人之间不作对称分布的有关某些事件的知识或概率分布。 在社会保险活动中,投保人所了解的保险商品信息都来源于保险人和中介人的介绍。保险人则通过投保人和中介人来掌握保险标的信息。彼此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 2. 逆向选择的存在。所谓逆向选择( adverse selection) 是指事前隐藏信息的行为。保险人与投保人在保险过程中,必须要达到信息的完全对称与知晓,才能签订保险条约。但在现实中,这种绝对知晓与坦白的现象是不存在的,彼此都不能绝对知道对方的形象。因此,投保人在投保时,往往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性的投对自己有利的保险,而并不把这方面的所有情况让保险公司知晓。所以,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保险公司总是处于劣势。这样就导致了有些投保人不愿向保险人真实告之被保险人已存在的风险状况,保险人处于被动选择的位置为投保人的行为承担相应风险。 3. 立法对相关利益主体规制不足。人们追求利益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人就会做出一些不法行为,表现在保险活动中,就会引发保险道德风险。要想减少甚至消灭保险道德风险,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对相关主体的规制。正是因为现有立法对保险道德风险的规制不足,对骗保、诈保等行为惩罚不够,才会造成保险道德风险的广泛存在。 4. 我国保险法仍不完善。我国现在的《保险法》及与其配套的法律法规还不十分健全。存在着保险利益不清晰、归责原则不合理、缺少近因原则的规定等一些立法缺陷。特别是在约束方面,对保险欺诈的惩罚力度不够,客观上纵容了保险道德风险的发生。 因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以及逆向选择而引发保险道德风险,主要还是由于保险法中相关制度不健全造成的。可以通过在保险法中设立和适用相关的原则和制度来加以解决。通过在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并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制度来让投保人负担举证责任就对解决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与逆向选择问题起到了有效的作用。也可以通过加大对骗保行为的处惩罚力度来约束各个保险利益主体,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所以,归根结底,我们要从立法角度来防范保险道德风险。 二、我国《保险法》在防范保险道德风险上的缺陷 (一)保险利益不清晰 保险利益原则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保险法对保险利益的法律规定却并不清晰。特别是对保险利益应该存在于何人何时,并未作详细的规定。 保险利益应该归于于何人,大多数国家规定为被保险人,而我国《保险法》规定为投保人。我认为,在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具有更明确的保险利益。因为,假如被保险人与保险标间不存在保险利益,其又为合同受益人,那么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不仅不会对其利益造成损害,反而为其带来利益。这样以来便容易引发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 (二) 缺少近因原则的规定 我国《保险法》只是在相关条文中体现了近因原则的精神而无明文规定。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资料。保险人应当及时予以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履行保险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拒绝给付保险金的通知”。近因原则是确认保险人之保险责任的主要依据。正确认定近因,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有重要的意义。在《保险法》中增加关于近因原则及其适用标准的明确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三) 归责原则不妥当 按照保险的一般规则,保险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考虑行为人有无过错,或说行为人有无过错对民事责任的构成和承担不产生影响。 就保险领域来说,就是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发生该事故的原因属于承保范围内的原因,那么保险人就必须承担保险责任。而不必考虑该事故是否是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过错造成。 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能使因保险事故遭受的损失得到及时的赔偿,有利于保护投保人等的利益。但由于保险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并不能及时准确的获得事故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这样,对于保险人来说,证明投保人等是否存在故意是十分困难的。在此情况下,无过错归责原则的适用客观上加重了保险人的负担,增加了保险道德风险发生的危险。 (四) 对骗保等相关行为的惩罚力度不足 《保险法》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实施了骗保等行为后,主要承担的是违约的合同责任。“利益与风险相当”是一句古老的法谚,它指的是获得一定的利益必须负担相当的风险,如果利益大于风险,则必然会导致不法行为的产生。实施骗保等行为后所承担的责任远远小于通过骗保行为所获取的利益,必然会引发道德风险。另外,如今保险道德风险在保险领域广泛存在的现实说明,仅让他们承担违约责任是不足以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所以《保险法》有必要加大对骗保、诈保行为的惩罚力度。 三、 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立法建议 (一) 进一步明晰保险利益 “无利益者无保险”,保险利益对保险道德风险防范的意义自不待言。保险利益具体明确,可以避免投保人利用对保险利益的不同理解而利用保险道德风险。 由《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可以看出,真正有权在保险事故发生时领取保险金的是被保险人,而非投标人。而《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可见,《保险法》第十二条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明显不一致。 保险利益存在于何时,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可见与保险合同订立时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根据英美保险法通例,保险利益存在于何时因险种不同而不同。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分别具有补偿性和给付性特点,决定着保险利益原则在适用过程中的时间限制不尽相同。其中,对财产保险合同而言,一般要求从投保时至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始终对于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与此不同,保险利益原则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时,仅要求明确一个时间点,至于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则在所不论。因此,我国《保险法》应该借鉴英美法的规定,明确保险利益产生于何时。 (二)增加近因原则的相关规定 由于我国《保险法》未明文规定近因原则。应在《保险法》中明确规定近因原则及其适用标准。根据近因原则的要求,认定近因的关键,在于寻找致损的因果关系。 关于近因原则的适用标准,保险界普遍认可的是直接作用论,即将对于致损最直接起着决定作用的原因作为近因。如果保险事故是作为直接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如果保险事故并非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的直接原因,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三) 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制度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对解决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保险合同签订前的逆向选择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对于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保险合同订立后的道德风险该如何解决呢?则依赖于过错责任推定制度。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保险理赔过程中,对保险人来说,想要证明投保人等是否存在故意是十分困难的。而将举证责任的负担通过法律规定合理分配给投保人,可以使其自身受到相应的约束,对于弥补保险人的信息滞后性,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无疑有所裨益。 例如,对于常见的汽车骗保案件,由于经常存在投保人与汽修厂联手骗保,所以更具有隐蔽性,这无疑增加了保险人对案件事实调查的难度,造成联手骗保畅行无阻。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适用,将举证责任转移给投保人,给投保人增加了举证的负担,势必会增加联手骗保行为的难度,从而遏制保险道德风险的发生。 (四) 设立惩罚性的损害赔偿制度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起着重要的作用。首先,通过对骗保人施加更重的经济赔偿责任来制裁他们的不法行为,更好达到惩罚的目的。同样,通过惩罚也达到了威慑的目的,可以防止道德风险再次发生。其次,这一制度具有补偿功能,在补偿性损害赔偿不足以补偿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时,惩罚性损害赔偿能更好的维护保险人切身利益。再次,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可以对保险交易起到鼓励作用。同样,这一制度在保险领域适用能够促进保险活动的正常进行,因为它使潜在的骗保人等认识到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比实施骗保行为更加合算。 注释: 程婧.保险道德风险的产生及规避.福建金融.2001(5).第37页. 尹田主编.中国保险市场的法律调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72页. 张新宝.侵权责任法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5页. 魏建文、邹国雄.论保险道德风险的法律防范.经济师.2002(3).第71页. 参考文献: [1]杨林.遏制保险欺诈.中国保险.2005(8). [2]张欢.中国社会保险逆向选择问题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管理世界.2006(2). [3]黄海骥.保险信息不对称的表现及影响.保险研究.2003(12). [4]卓志、熊海帆.保险领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经济分析.保险理论与实践问题探索.西南 财经 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3:《浅谈法律服务在军队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一、引言 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建立,军队的法制建设引人瞩目。其中,法律服务工作的蓬勃开展,直接促进了国家的政策法律在军队中得以更好的落实,这对贯彻中央军委依法治军的方针,保护国家军事利益,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但是,这只是法律服务工作显而易见的一些作用。其实,对军队来说,法律服务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不仅有利于加强我军的政治建设,发挥我军的政治优势,也在落实依法治军方针、依法管理部队、拓展政治工作职能和形成政治工作合力等领域发挥着作用,从而全面提高战斗力和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法律服务工作与军队政治工作的相互作用 (一)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 随着依法治军原则的提出和部队法治建设的需要,具有军队特色的法律服务工作在部队应运而生。1995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将司法行政工作、军队保卫工作、军事审判工作和军事检察工作作为军队政治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法律服务工作就是其中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政治工作条例》把“领导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服务”作为总政治部的重要职责,把领导、负责法律服务工作作为各级政治机关的主要职责之一。这样,在《政治工作条例》这一军队政治工作的权威法规中确立了法律服务工作在政治工作中的法律地位。因此可以看出是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军队政治工作体系中,在实践中有利于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健康发展。 (二)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政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政治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法律服务工作和政治工作的共同任务是“打击军内违法犯罪和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从政治上、组织上纯洁和巩固部队,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国家利益和军事利益,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这一任务的确定,是由法律服务工作本身的工作性质决定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和基层法律咨询工作,从法律角度为部队建设提供各项服务,适应部队建设需要,促进部队的全面建设。这些任务与政治工作中任务的方向是一致的。因此,军队政治工作中不能缺少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对加强军队政治工作,实现政治工作任务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三、法律服务工作在军队政治工作中的作用机制 (一)开启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军队政治建设 过去,我军的法律服务工作是潜在的,没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专业的法律队伍,也没有明确的人员职责分工。出现了法律问题,有了法律服务需求,则由保卫、组织、干部、宣传等部门办理。这些法律问题体现在为首长和机关提供法律咨询,为官兵涉法问题提供解答官兵,协调处理军地纠纷,参与诉讼和调解以及法制宣传 教育 等。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军方针的贯彻,法律已经涉及国家和军队生活的方方面面。单纯的依靠行政手段和途径,单靠组织、干部、宣传、保卫等部门的工作已不能满足部队政治建设的需要。只有开启法律服务工作,满足日益增多的涉法问题解决的需求,提高政治工作的有效性,发挥我军政治工作的优势。 (二)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落实依法治军方针 依法治军,就是依据法律管理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把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治军是军队建设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的形成,为依法治军提供了有力支撑。依法治军是一个系统工程,如何才能找到依法开展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那就是通过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是贯彻实施军事法律法规的重要方面,在依法治军,有效地依法管理部队上发挥着巨大作用。 (三)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形成政治工作合力 军队法律服务工作具有独立的工作对象、工作任务和业务范围,相对于政治工作中的保卫、组织、干部、宣传、纪检等工作来说具有独特性。但是,法律服务工作又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和政治工作中的其他业务工作存在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开展得好可以和其他政治工作形成合力。首先,法律服务工作与政治工作中的其他工作存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形成合力的关系。对政治工作是一个很好的充实,又促进了政治工作其他方面工作的开展,形成政治工作合力,更有利于完成政治任务。其次,法律服务工作对纪检、组织、干部、宣传、 文化 工作及群众工作等同样具有促进作用。法律服务工作与其他各项业务工作都能相得益彰,形成合力,将系统论中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原理运用到政治工作中,定会更好地搞好政治工作,实现其任务和职能。 (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政治工作 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在我军的建设和发展中,政治工作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基层部队的政治工作则是整个政治工作最基本、最具体体现,部队基层政治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部队的战斗力生成,对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基层政治工作必须做到有法可依,当前,基层政治工作主要依据《军队基层建没纲要》,那么在贯彻这一法规开展基层政治工作的过程中,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就显而易见,法律服务工作要做好《纲要》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基层官兵树立《纲要》就是法规的意识,从而增强贯彻落实纲要的自觉性。因此,法律服务工作应面向基层开展工作,帮助基层搞好依法管理、依法施训、依法理财、依法搞好教育和法律宣传、依法维权等。所以,法律服务工作在加强基层全面建设,加强基层政治工作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四、结束语 总之,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政治工作任务的完成。军队法律服务工作在军队政治工作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猜你喜欢: 1. 法律毕业生论文 2.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3. 法律毕业论文4000字 4. 浅谈法律毕业论文范文 5.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本 6. 法律毕业论文范本

以下是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写作的一些建议,希望有所帮助.1.刘南平博士说:简单地讲,它(命题)应该是贯穿整个博士论文的中心论点,是你试图在论文中探讨或论证的一个基本问题或基本观点.2.在初步阅读文献的基础上,可以拟一个提纲,提纲可以澄清思路,也可以使作者一目了然地看出自己的思路是否前后一致;还可以列一个参考文献目录,使自己明白要看和要找的资料;与人讨论自己的论文构思,也是一个好办法.3.问题是否成熟不完全在于这个主题下已经有多少篇论文了,而在于问题是否被人看到了、解决了.4.如果你仅仅检索、参考和引用论文,你只能在一个狭隘的圈子里说话,而且往往还无甚新意.5.如果你要梳理一个制度的来龙去脉、一个概念的生发演变,那些故纸堆里的东西可能正好是你要找的,那些变化的细节也许正是值得你关注的.6.可以这么说,一手资料是金,二手资料是铜,三手资料是垃圾.7.一个初入门者,可能会借助作者身份、期刊或者出版社、发表 或者出版 的时间 版次 、被引用乃至下载次数等外在因素去判断,这些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一个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可以假定比一个三流刊物上同主题的文章要靠谱;一篇被频繁引用或者大量下载的文章,总比一篇没人引用的同主题文章要好一些;一本几次再版或者多次印刷的教科书,大体上是品质的保证;你所了解的一位名声在外而素来严谨的学者写的东西,永远值得重视;8.在我看来,文献质量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思想的原创性或者出处的原生性;二是论证的严谨性或者报道的准确性;三是影响力;思想的原创性,指一个学术概念或者观点最早是谁、在哪里提出的,或者一个事件最早是谁报道的,通常只有阅读了大量文献,理清思想的脉络以后,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9.以美国为例,主流的 Law Review 差不多每个法学院都有,其中最有名的当数「哈佛法律评论」「耶鲁法律杂志」「哥伦比亚法律评论」.10.互联网上的信息,必须查到它原始的出处;没有找到原始出处,都属于道听途说.11.国家统计局网站提供了各种官方统计数据或者数据链接,.内事不决问百度,外事不决问谷歌也.13.查找文献有两种方法:一是确定范围、全面排查,即确定检索范围、检索方式和检索词,进行地毯式的检索;二是顺藤摸瓜、延伸阅读,即根据已有文献提供的线索做进一步检索;这两种方法应当交替并用,只用一种还不行.14.四种比较常用的方法,即现场观察、深度访谈、问卷调查和文献分析.15.描述状况的具体方法有好多种,比较常用的有举例说明、统计数据和类比说明三种方法.16.要注意的是,用于类比的事物与类比对象不一定有实质上的同源性,其类比也不见得精确合理.17.属性分析在教科书中是相当常见的,每讲到一个重要概念,教科书都会给出一个定义,指出它的属性.18.如果大家都是从自己定义的概念或者自己奉行的教条出发,以不具有共识的观点作为论证的前提,就无法进行有意义的学术讨论;要真正解决前面所说的行政合同一类的问题,恐怕需要回到原点,把它放在现实情景中重新探讨它的属性.19.理想类型则是在对纷繁芜杂的现象进行整理、提炼所得的典型;它不完全对应于经验事实,不是对现实的精确描绘,但又基于经验事实,抓住了现实的一些基本特征.20.法律条文作为论据也不是所向披靡的,它作为论据的有效性取决于几个因素:一是法条含义的明确性;二是法条自身的有效性;三是法律条文与论证主题的相关性;21.体系解释,指根据相关条款在法律文本章、节、款、项中的位置来解释该条款的含义;这是文意解释的延伸,但仍然是在法律文本.22.运用学说作为论证根据,要注意分析其内在理路,避免简单地"耍大牌"或者"数人头":你搬出梁慧星,我抬出王泽鉴;支持你观点的只有两位学者,支持我观点的有五位学者······这都不是理性讨论的态度.23.标题的功能有两种:一是表明论题,二是表明命题.梁慧星教授曾提出,标题"必须是动宾结构的短语,不能是句子;只确定研究对象,不表达作者观点".24."考",多用于事实问题的考证;"批判",则火药味较浓,宜慎用;"论纲",多指问题很大,现在只能说个纲要.25.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应当是:与你的研究主题相关的重要的学术文献.26.一个最基本的要求是,用自己的语言把相关文献做一个概括叙述;要叙述,而不是罗列.27.对相关文献的叙述应当有详有略:相对研究主题来说至关重要的文献,宜于在正文中直陈其作者、文献名乃至出处,简短概括其观点或者方法;一般重要的文献,可以总而言之,作者、文献名和出处放在脚注中即可;不太重要的文献,不必一一提及;28.一般来说,文献综述需要交代前人已经研究了什么、还有什么悬而未决或者基本忽视的;你的研究是针对那些悬而未决或者基本忽视的,文献综述也应当指向这些问题.29.归纳现有研究的不足之处,也就暗示了你所做研究的意义所在,这是文献综述必不可少的一部分.30.文章中的"注"有两种:一种是标注文献出处的,即"注引";另一种是解释相关概念、观点的,即"注释".31.概而言之,引注有三个基本问题,这里先简单作答如下:(1)什么情况应当引注?引证重要观点和资料来源,读者可能需要查核和延伸阅读,而又不便在正文中叙明的,应当以引注的方式标明;(2)引用谁的文献?应当引用相关的、重要的、原始的文献,并保证引用的全面性和准确性;(3)如何引用?保证提供引证文献的必要信息,力求文字简省、意思连贯;这三点也可以说是引注的三条基本原则.32.论证中所涉及的关键环节,包括涉及的重要观点和关键概念,应当援引相关文献并标明出处.33.对中国读者来说,通常不必详细标明哪年哪月哪日由几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几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几号发布、哪年哪月哪日起施行等信息,更不必标明载于哪个出版社的哪本书上;否则,就太"老外"了.34.实践中,存在一些不恰当引用的现象:一是就便引用,即对相关文献不做系统检索,就便引用自己手头的一两本着作;二是"名家引用",即专门引用名家的着作,而忽略了那些不太有名(包括尚未成名)的年轻学者、学生的文献;三是不当自引或者"友情引用",即专门引用自己的着作或者学术亲朋的着作.35.有的学生喜欢引用人家着作中提到的印象深刻的事例或者貌似精妙的话语,却不注意该着作的核心观点,这样的学生大概还没有学会引用.36.援引前人观点,不遗漏重要的观点.37.同一观点有多人表述的,应引注最早的着作,或者同时引注其他有代表性的着作;"普遍认为""主流观点",原则上应当援引至少三种权威文献.38.目前,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等出版物转载或者摘登已经在法学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这些工作为读者了解学术动态、查阅论文提供了一些方便,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学术评价的作用;但它们都是二手文献,不宜直接引用.39.作为一条原则,作者有义务查检文献是否发表;已经发表的,就应当标注发表的信息.40.同一篇文章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后再收入文集的,一般只引注学术期刊信息,不引文集,这也是对学术期刊首发权的尊重.41.法学论文采取篇末尾注很少见,采用页下脚注才是"国际惯例".42.引注符号用阿拉伯数字,有的还加圆圈或方括号;对整句话的引注,引注符号置于句后标点符号外;其余情形,引注符号一般放在句中标点符号前;引注整句话的,可以在引注符号之后空一个字符,以使版面疏朗美观些.43.比较通行的有这样几种:一是「中外法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多家刊物所使用的体例,其中略有不同,姑且称为"法刊体";二是高校文科学报上统一使用的体例,姑且称为"学报体";此外,还有「北大法律评论」开创的搬用「哈佛法律评论」的体例,姑且称为"哈佛体";这种体例有些 "食洋不化",现在很少人用了,连「北大法律评论」自己也改了.44.直接引用文献的,省略引领词"见";间接引用的,一般要求加引领词"参见",但也可以不加,因为从引文上是能够看出直接引用还是间接引用;如显示其他支持性文献,可用"另参见";其他不同见解或者否定性文献,则加说明性字句,例如"不同的观点,参见······".45.我国早在1987年就制定了「文后参考文献着录规则」 GB7714-1987 ,作为国家标准施行;目前施行的是2005年修订的版本 GB/T7714-2005 .46.作者必须时刻牢记,他要努力引起读者的注意并保持读者的兴趣;听众出于礼貌得把讲演一直听完,而读者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放弃阅读,而一旦他放弃阅读,作者毫无办法让他回头.47.人说话要好听,必须去掉那些废话;满口"然后""然后",听起来就不舒服;学术论文要好读,必须去掉废词,太多的介词、连词和助词,读起来也不舒服.48.如果一个句子连着出现两个"的",最好能够去掉一个;如果一个句子连着出现三个"的",你一定要想办法去掉一个.49.又如,一些作者习惯"但是······却······"连用,语法学家认为,这是个语法错误.我倒不觉得绝对不可用,一些时候可以舒缓舒缓语气;但两者连用,毕竟不那么利落,还是慎用.50.类似的连接词非常多,这里只举几个常见例子:(1)表示并列的,如:"首先、其次、最后","第一,第二,第三";(2)表示比较的,如"同样"、"类似的"、"相反";(3)表示转折的,如"但是""尽管如此";(4)表示让步的,如"当然""诚然""固然";(5)表示实情的,如"其实""事实上";(6)表示因果的,如"由于""正因如此""之所以";(7)表示推论的,如"可见""据此";(8)表示总结的,如"总之""综上所述".51.太多的"但是""由于""总之",也会让文章变得滞涩.52.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倍行距,每段开头缩进两字.53.小标题的序号,有两种标法:(1)一种是,用"一、二、三""(一)、(二)、(三)""1、2、3"依次标明序号;论文篇幅特别长的,有的还分章节,章节之下再"一、(一)、1",目前常见的是这一种.(2)还有一种是,用"1、2、3""、、" "、、"依次标明序号,这一种在法学论文中尚不多见.54.在前述第一种标法下,标题序号与标题之间往往用顿号连接.55.文章标题用宋体或者标宋,小二字号,加粗,居中,有人把标题用大号字加粗、居左,也可以;各章标题 如果需要 用宋体三号字,加粗,居中,各章分页 用分页符隔开 ;各节标题 如果需要 用宋体小三号字,加粗,居中,各节之间空一行;节以下的一级标题,即"一、二、三······",使用宋体 或者黑体 四号字,加粗,与正文对齐 缩进两个小四字符 ;一级标题上面,空一行;节以下的二级标题,即"(一)、(二)、(三)······",使用宋体小四,加粗,与正文对齐;二级标题上面,也可空一行;节以下的三级标题 如果需要 ,即"1、2、3······",使用宋体或者楷体 小四号字,不加粗,与正文对齐.56.脚注用宋体小五号字,一倍行距,开头缩进两字.57.思来想去,在学术文章以及正式学术会议上,称"×××教授"之类的学术头衔还是一个比较得体的称呼.58.(1)不要贬低他人的智商;(2)不要否定他人的人格;(3)不要轻率推翻他人观点;(4)不要光抓人家小辫子.59.「社科学术规范」对学术引文提出两项明确的要求:(1)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2)学术论着应合理使用引文: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均属学术不端行为.(本回答来源于学术堂)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流程与写作技巧广义来说,凡属论述科学技术内容的作品,都称作科学著述,如原始论著(论文)、简报、综合报告、进展报告、文献综述、述评、专著、汇编、教科书和科普读物等。但其中只有原始论著及其简报是原始的、主要的、第一性的、涉及到创造发明等知识产权的。其它的当然也很重要,但都是加工的、发展的、为特定应用目的和对象而撰写的。下面仅就论文的撰写谈一些体会。在讨论论文写作时也不准备谈有关稿件撰写的各种规定及细则。主要谈的是论文写作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和经验,是论文写作道德和书写内容的规范问题。论文写作的要求下面按论文的结构顺序依次叙述。(一)论文——题目科学论文都有题目,不能“无题”。论文题目一般20字左右。题目大小应与内容符合,尽量不设副题,不用第1报、第2报之类。论文题目都用直叙口气,不用惊叹号或问号,也不能将科学论文题目写成广告语或新闻报道用语。(二)论文——署名科学论文应该署真名和真实的工作单位。主要体现责任、成果归属并便于后人追踪研究。严格意义上的论文作者是指对选题、论证、查阅文献、方案设计、建立方法、实验操作、整理资料、归纳总结、撰写成文等全过程负责的人,应该是能解答论文的有关问题者。现在往往把参加工作的人全部列上,那就应该以贡献大小依次排列。论文署名应征得本人同意。学术指导人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列为论文作者,也可以一般致谢。行政领导人一般不署名。(三)论文——引言 是论文引人入胜之言,很重要,要写好。一段好的论文引言常能使读者明白你这份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在这一研究方向中的位置。要写出论文立题依据、基础、背景、研究目的。要复习必要的文献、写明问题的发展。文字要简练。(四)论文——材料和方法 按规定如实写出实验对象、器材、动物和试剂及其规格,写出实验方法、指标、判断标准等,写出实验设计、分组、统计方法等。这些按杂志 对论文投稿规定办即可。(五)论文——实验结果 应高度归纳,精心分析,合乎逻辑地铺述。应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但不能因不符合自己的意图而主观取舍,更不能弄虚作假。只有在技术不熟练或仪器不稳定时期所得的数据、在技术故障或操作错误时所得的数据和不符合实验条件时所得的数据才能废弃不用。而且必须在发现问题当时就在原始记录上注明原因,不能在总结处理时因不合常态而任意剔除。废弃这类数据时应将在同样条件下、同一时期的实验数据一并废弃,不能只废弃不合己意者。实验结果的整理应紧扣主题,删繁就简,有些数据不一定适合于这一篇论文,可留作它用,不要硬行拼凑到一篇论文中。论文行文应尽量采用专业术语。能用表的不要用图,可以不用图表的最好不要用图表,以免多占篇幅,增加排版困难。文、表、图互不重复。实验中的偶然现象和意外变故等特殊情况应作必要的交代,不要随意丢弃。(六)论文——讨论 是论文中比较重要,也是比较难写的一部分。应统观全局,抓住主要的有争议问题,从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进行论说。要对实验结果作出分析、推理,而不要重复叙述实验结果。应着重对国内外相关文献中的结果与观点作出讨论,表明自己的观点,尤其不应回避相对立的观点。 论文的讨论中可以提出假设,提出本题的发展设想,但分寸应该恰当,不能写成“科幻”或“畅想”。(七)论文——结语或结论 论文的结语应写出明确可靠的结果,写出确凿的结论。论文的文字应简洁,可逐条写出。不要用“小结”之类含糊其辞的词。(八)论文——参考义献 这是论文中很重要、也是存在问题较多的一部分。列出论文参考文献的目的是让读者了解论文研究命题的来龙去脉,便于查找,同时也是尊重前人劳动,对自己的工作有准确的定位。因此这里既有技术问题,也有科学道德问题。一篇论文中几乎自始至终都有需要引用参考文献之处。如论文引言中应引上对本题最重要、最直接有关的文献;在方法中应引上所采用或借鉴的方法;在结果中有时要引上与文献对比的资料;在讨论中更应引上与 论文有关的各种支持的或有矛盾的结果或观点等。一切粗心大意,不查文献;故意不引,自鸣创新;贬低别人,抬高自己;避重就轻,故作姿态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而这种现象现在在很多论文中还是时有所见的,这应该看成是利研工作者的大忌。其中,不查文献、漏掉重要文献、故意不引别人文献或有意贬损别人工作等错误是比较明显、容易发现的。有些做法则比较隐蔽,如将该引在引言中的,把它引到讨论中。这就将原本是你论文的基础或先导,放到和你论文平起平坐的位置。又如 科研工作总是逐渐深人发展的,你的工作总是在前人工作基石出上发展起来做成的。正确的写法应是,某年某人对本题做出了什么结果,某年某人在这基础上又做出了什么结果,现在我在他们基础上完成了这一研究。这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表述丝毫无损于你的贡献。有些论文作者却不这样表述,而是说,某年某人做过本题没有做成,某年某人又做过本题仍没有做成,现在我做成了。这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有时可以糊弄一些不明真相的外行人,但只需内行人一戳,纸老虎就破,结果弄巧成拙,丧失信誉。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还是不少见的。(九)论文——致谢 论文的指导者、技术协助者、提供特殊试剂或器材者、经费资助者和提出过重要建议者都属于致谢对象。论文致谢应该是真诚的、实在的,不要庸俗化。不要泛泛地致谢、不要只谢教授不谢旁人。写论文致谢前应征得被致谢者的同意,不能拉大旗作虎皮。(十)论文——摘要或提要:以200字左右简要地概括论文全文。常放篇首。论文摘要需精心撰写,有吸引力。要让读者看了论文摘要就像看到了论文的缩影,或者看了论文摘要就想继续看论文的有关部分。此外,还应给出几个关键词,关键词应写出真正关键的学术词汇,不要硬凑一般性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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