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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律师毕业论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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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律师毕业论文要求

1、题目应简洁、明确、有概括性,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

2、摘要要有高度的概括力,语言精练、明确,中文摘要约100到200字。

3、关键词从论文标题或正文中挑选3到5个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

4、写出目录,标明页码。

5、正文,专科毕业论文正文字数应在3000字以上。

6、毕业论文正文: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前言(引言)是论文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现实意义、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并提出论文的中心论点等,前言要写得简明扼要,篇幅不要太长。

7、本论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包括研究内容与方法、实验材料、实验结果与分析(讨论)等。在本部分要运用各方面的研究方法和实验结果,分析问题,论证观点,尽量反映出自己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8、结论是毕业论文的收尾部分,是围绕本论所作的结束语。其基本的要点就是总结全文,加深题意。

9、谢辞,简述自己通过做毕业论文的体会,并应对指导教师和协助完成论文的有关人员表示谢意。

毕业论文的基本教学要求是: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学生处理数据和信息的能力。

2、培养学生正确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3、培养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研究;文献资料收集、阅读和整理、使用;提出论点、综合论证、总结写作等基本技能。

每本期刊每个出版社的要求也许都不一样,以汉斯出版社为例,他们要求论文初稿的正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建议字数5000-8000,初稿需包含中英文标题,摘要,关键词,查重率低于15%

毕业论文撰写格式相关要求

1、毕业论文一律打印,采取a4纸张,页边距一律采取:上、下,左3cm,右,行间距取多倍行距(设置值为);字符间距为默认值(缩放100%,间距:标准),封面采用教务处统一规定的封面。

2、毕业论文的字体要求

毕业论文所用字体要求为宋体。

3、毕业论文的字号

第一层次题序和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字;第二层次题序和标题用四号黑体字;第三层次及以下题序和标题与第二层次同;正文用小四号宋体。

4、毕业论文的页眉及页码

毕业论文各页均加页眉,采用宋体五号宋体居中,打印“河北大学xxxx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页码从正文开始在页脚按阿拉伯数字(宋体小五号)连续编排,居中书写。

5、毕业论文的摘要及关键词

中文摘要及关键词:“摘要”二字采用三号字黑体、居中书写,“摘”与“要”之间空两格,内容采用小四号宋体。“关键词”三字采用小四号字黑体,顶格书写,一般为3—5个。

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相对应,字体为小四号times new roman。

6、毕业论文的目录

“目录”二字采用三号字黑体、居中书写,“目”与“录”之间空两格,第一级层次采用小三号宋体字,其他级层次题目采用四号宋体字。

7、毕业论文的正文

正文的全部标题层次应整齐清晰,相同的层次应采用统一的字体表示。第一级为“一”、“二”、“三”、等,第二级为“”、“”、“”等,第三级为“”、“”等,具体格式要求详见模板(模板从河北大学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8、毕业论文的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要另起一页,一律放在正文后,在文中要有引用标注,如××× [1],具体格式要求详见模板

9、毕业论文的外文资料及译文

外文资料可用a4纸复印,如果打印,采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字体,译文采用小四号宋体打印,格式参照毕业论文文本格式要求。

10、毕业论文的图、表、公式

图:a. 要精选、简明,切忌与表及文字表述重复。

b.图中术语、符号、单位等应同文字表述一致。

c. 图序及图名居中置于图的下方,用五号字宋体。

表:a.表中参数应标明量和单位的符号。

b.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上方。

c. 表序、表名和表内内容采用五号宋体字。

公式:a.编号用括号括起写在右边行末,其间不加虚线。

b.公式中的英文字母和数字可以采用默认的字体和字号。

图、表与正文之间要有一行的间距,公式与正文之间不需空行;文中的图、表、附注、公式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章编号。如:图2-5,表3-2,公式(5-1)(“公式”两个字不要写上)等。若图或表中有附注,采用英文小写字母顺序编号。

11、毕业论文的标点符号

注意中英文标点符号的区别,不能混用。

据学术堂了解,一篇完整、优秀的毕业论文分为:摘要、绪论、文献综述、研究假设、论证过程、研究结论、总结与展望,这七个部分:一、摘要摘要是一篇论文的浓缩和精华,用简短的话语向读者交代这篇论文讲了什么.简单来说,主要包括有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中文摘要最多不超过400字,外文摘要不超过250个实词.二、绪论这一部分主要是交代自己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看过大量的文献后,你就会对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现状有所了解.文献的搜索和整理是一个繁琐的过程,同学们可以按照高影响因子、近几年、高相关度的原则筛选文献,从读过的文献中选出十篇高相关的文献,仔细阅读他们的绪论部分找出共同点和差异.三、文献综述写论文与写其他文章最大的不同就是你每一句观点和结论都必须有出处,要么通过你自己的实验论证,要么需要有前人的研究成果作为支持.因此这一部分的内容相当于盖楼的地基,是文章的基石.这一部分是前人研究基础,很大部分是引用文献,因此这一部分更多不是自身原创性思想,引用文献时注意参考学校的格式,这部分的工作在论文的准备工作中就可以完成,在撰写时根据自己的研究问题有效的筛选并分类陈述.四、研究假设研究假设是在上一章的理论基础上,论述你提出了怎样的研究假设,也是你整篇论文的核心观点.研究假设也是你对所研究问题的猜测,需要文章后续进行论证.五、论证过程实证部分就是在你提出研究假设的基础上,对收集来的数据进行分析的过程,以验证你的假设是否成立.在阅读大量文献时,我们可以积累对于这类研究课题的实证方法,并可以结合提出自己的创新方法,采用比前人的研究更新更广的数据.六、研究结论这一部分其实在整个论文中是极为重要的,尤其是对于金融学来说,因为他不仅仅阐述你的研究过程得出了什么样的结论,你再第三章中提到的假设哪些成立或者是不成立?而且关系到你研究成果或论文的成果到底有什么意义,有没有适用价值.结论体现了论文的价值,要注意结论的全面准确,相关的对策建议适当精简.七、研究不足与展望这一部分更多是出于文章完整性的考虑,因为每一篇论文都是不完美的,当你写作的时候你一定能找出一万个缺陷,所以最后自我批评的时候就挑几个不那么原则性的问题说一说,比如:调研对象范围不够广,理论模型可以再细化等等……希望后人可以继续研究等简单展望一下.这里可以参考借鉴一些别人的文献都是怎么样自我批评和展望的,基本上都是一个套路.

涉外文秘毕业论文选题要求

提供一些秘书专业毕业论文的选题,供参考。1.试论档案的管理与利用2.档案的作用与管理刍议3.论档案人员的素质修养4.秘书人员与文书档案的关系5. 试论档案整理工作6.档案利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7.文书工作与档案管理8.电子档案与档案信息化建设9.档案管理在现代中的地位10.互联网时代档案管理面临的挑战与对策11.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12.现代文秘工作与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衔接13.文书档案鉴定工作之我见14.电子档案及其管理刍议15.声像档案及其管理16.现代秘书应具备的知识素质研究17.公文写作与修辞研究18.写作能力与现代秘书综合素质提高的关系19.文学修养与提高现代秘书“品位”(素质)的关系20.现代秘书快速写作研究21.应用文写作技巧研究22.现代秘书写作创新研究23.公文写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4.试论档案资源的开发和利用25.电子写作的速度与质量研究26.秘书提高写作能力的措施研究27.现代秘书做好辅助管理工作研究28.现代秘书应具备的行政管理素质研究29.党政机关()秘书实现与时俱进的措施30.试论角色意识在秘书口语交际中的重要性31.日常应用文写作规范与技法32.应用文语言也应讲究文采33.论秘书人员的角色意识34.公共关系手段在横向经济联合中的作用35.加入世贸后秘书人员的知识结构36.试论秘书处理人际关系的原则和方法37.试论知识经济时代的秘书素质38.试论现代公文写作人员素质的提高39.浅议电子档案的整理与保管40.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效益41.从当前改革看秘书工作环境的优化42.公文写作中的虚与实43.试论传统文化在现代公文写作中的作用44.论信息管理与秘书工作45.论现代办公自动化对秘书能力的要求46.关于秘书价值的思考47.论现代秘书工作的发展趋势48.浅议公文语言的精粹性49.秘书与语言文字修养50.现代女秘书的美学修养51.网络时代的文书档案管理52.论秘书职业的文化内涵53.浅析领导与秘书的相互影响54.浅谈文书档案管理55.办公自动化在文秘工作中的作用56.恪尽职守以文辅政——略谈秘书的文字撰写工作57.论文学修养与秘书语言58.试论市场经济下办公室职能作用的加强59.谈谈电子文件写作60.秘书参谋的艺术61.秘书人员的道德建设62.电子文化与“文档一体化”63.新形势下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64.论现代秘书创造性思维的运用和开发65.秘书与文学修养66.论公文的美感67.论公文写作的程式性68. 公共关系与人际关系的比较 69. 试论电子档案的利与弊 70. 浅议文书人员的素质要求 71. 浅谈通讯在秘书工作中的作用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种类型的企业纷纷崛起,文秘这一职位也越来越重要,社会对行政人才的需求量还在不断加大中。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文秘毕业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1、和谐社会构建中秘书人员的素质要求

2、浅论不同历史阶段对秘书素质的不同要求

3、论现代企业中秘书人员必备的素质

4、秘书心理性格要求探讨

5、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秘书职业道德

6、秘书能力层次分析

7、切实加强秘书人员适应能力的培养

8、浅谈秘书写作思维能力的培养

9、秘书人员的举止礼仪探析

10、秘书工作中的生活礼仪

11、试析秘书的人际关系

12、浅析秘书人际交往的原则和方法

13、企业秘书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

14、试论秘书在领导决策过程中的地位及其作用

15、谈谈秘书与领导相处的基本原则

16、秘书辅佐职能分析

17、浅析市场经济中秘书工作的参谋职能

18、论秘书协调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9、论我国当前秘书工作的内容

20、秘书工作的特点与创新思维

1. 行政管理与文书工作

2. 试论档案工作中的保密

3. 档案信息自动化系统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

4. 电子信息技术与企业档案管理

5. 秘书如何做好信息工作

6. 论提高会议效率 毕业论文参考网整理

7. 论职业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关系

8. 当前企业秘书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9. 我国政府机关秘书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0. 秘书腐败的原因和对策

11. 秘书考核评估初论

12. 秘书人员选拔机制研究

13. 股份制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研究

14. 论秘书工作的发展趋势

15. 我国古代秘书选拔制度刍议

16. 中国传统行政中的秘书擅权现象研究

1. 论秘书的角色定位

2. 论性别对秘书工作的影响

3. 论秘书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

4. 新时期秘书综合素质之我见

5. 论秘书的知识素养

6. 论秘书的写作素养

7. 秘书辅佐职能分析

8. 论秘书的协调艺术

9. 论秘书协调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0. 论秘书信息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主要方法

11. 论秘书的会议管理

12. 论秘书的时间管理

13. 秘书工作方法谈

14. 论秘书工作的适度原则

15. 秘书工作“3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之我见

16. 试析公文的特点

17. 公文写作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用途与意义

18. 如何正确选用公文文种之我见

19. 公文写作思路初探

20. 公文与记叙文特点之比较

论文选题最为重要的是要有创新点,这个需要查阅大量的文献,其次要注意的是题目一定要具体一些,解决一个或者某个问题就可以了,不要太大,太大不好往下进行。

1.论文的论题切记大而空,题目要细,要有 针对性,不要 出现 太大的范围。2.论文选题时 要经常与导师邮件、电话沟通,但电话沟通要注意时间。3. 要熟悉 自己的 论文题目,根据题目 和 思路 列提纲,围绕提纲 搜集材料,整理成文字。

湖南涉外老师毕业论文

你是需要详细的大纲是吧?怎么发给你呢?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是中国教育部认定的本科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经贸类院校,毕业后具有同等学历认证。答译考试是涉外经济学院开设的一种公共英语考试,针对学生的英语翻译能力进行测试,毕业论文答辩时需进行答译考试。如果您准备在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毕业,建议您加强英语学习,提高翻译能力,认真备考答译考试,以使您更好地完成毕业论文答辩。

不难。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毕业答辩不难,答辩过程中答辩者要让导师对论文比较中意,自身能够在答辩上让评审老师感到言之有物、契合论点,态度要谦虚,要熟悉你论题的专业知识。

毕业答辩的好坏主要是取决于学生的准备情况和表现。在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毕业答辩的评分标准是比较公正和客观的,如果学生能够充分准备并表现出色,那么就能够顺利通过毕业答辩。然而,如果学生准备不充分或者表现不佳,就有可能不及格。因此,想要通过毕业答辩,学生需要认真准备,提前研究相关课题和理论,积极参与指导老师的指导以及与同学的讨论,做到扎实功夫,有条不紊地准备,这样才能提高通过率。另外,学生在毕业答辩中要注意保持镇定,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结论明确,条理清晰,尤其要准备好答辩ppt,给评委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总之,只要认真准备,理论扎实,表达清晰,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的毕业答辩是可以通过的。

涉外毕业论文指导老师

大学论文的指导老师是兼有教练员和裁判员角色。 教练员角色就是辅导你完成论文,你有不懂的就可以请教他。 我指导学生写论文时,首先担任教练员角色一般对于初学者,确定写作方向后,会先详细给他分析如何一步一步的写作,同时找一篇范文,让他模仿论文的格式、如何排篇布局、如何遣词造句、如何查找和引用文献, 等他基本掌握套路后,我就进入教练员和裁判员角色了。一边指导一边批判。 裁判员角色就是评判你的论文是否合格了。 到后期,指出问题,判断是否合格了。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毕业论文作为一个学习、实践、 探索 、创新的综合性教学阶段,是全面考查学生的学习质量,对学生进行综合训练和能力培养的主要教学环节。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必须由讲师(含讲师)以上教师担任,助教可以在高职称教师的指导下开展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要做到: 1.毕业论文选题应结合实际,以保证选题准确、合理、切实可行。 2.毕业论文选题一经确定,指导教师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并对学生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 3.学生开始进行毕业论文初始阶段,指导教师要认真审定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发现问题及时与学生联系并向系论文指导委员会反映并协助解决。 4.在毕业论文指导过程中,对每一环节都必须严格要求,经常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对学生进行具体的指导和帮助,对无拖延进度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应加强教育并及时采取措施。 5.指导教师要注意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的创新精神,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业务指导,教书育人,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和经济技术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6.毕业论文完成后,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毕业论文,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质量等写出评语。 7.总结毕业论文教学工作经验,不断改进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选一个研究的,而且年轻的就比较好。

毕业生,意思是在学校或训练班学习期满,达到规定的要求,准予结业的学生或学员。

论文题目由教师指定或由学生提出,经教师同意确定。均应是本专业学科发展或实践中提出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通过这一环节,应使学生受到有关科学研究选题。

查阅、评述文献,制订研究方案,设计进行科学实验或社会调查,处理数据或整理调查结果,对结果进行分析、论证并得出结论,撰写论文等项初步训练。

2020年12月24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提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从文体而言,它也是对某一专业领域的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进行 科学研究探索的具有一定意义的论文。一般安排在修业的最后一学年(学期)进行。

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撰写并提交论文。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如下:

第一,应该做到知己知彼。“知己”包括:自己属于什么水平,研究兴趣是什么,对毕业论文重视与否;“知彼”包括:有哪些导师可选,他们的水平怎么样,研究领域是什么等。在此基础上,选择与自己匹配度高的导师。

第二,可以从任课老师中选择 ,自己哪门课成绩在班里最好就选那个老师。老师一般对成绩最好的同学印象比较深,印象分也很重要。

第三,根据老师的口碑选择导师。先了解老师是否负责任,水平如何等等。

第四,如果有特别心仪的导师 ,应该提前跟老师打招呼,以免被调剂给其他导师。

当然,如果你对毕业论文要求不高,就不必大费周章了,选谁都一样。

毕业论文的基本教学要求是: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学生处理数据和信息的能力。

2、培养学生正确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3、培养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研究;文献资料收集、阅读和整理、使用;提出论点、综合论证、总结写作等基本技能。

毕业论文是毕业生总结性的独立作业,是学生运用在校学习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去分析、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过程,也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果的综合性总结,是整个教学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撰写毕业论文对于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有着重要意义。

毕业论文在进行编写的过程中,需要经过开题报告、论文编写、论文上交评定、论文答辩以及论文评分五个过程,其中开题报告是论文进行的最重要的一个过程,也是论文能否进行的一个重要指标。

这个要找个跟自己关系好的老师,因为论文到时候会与很多问题,老师可以给你细心讲解,有的老师不爱搭理你,有错误都不给你指出让自己找,那找得到啊,不要找事多的,事多的老师论文会让你改无数遍。

毕业论文涉及法律

委托人委托他人代为书写论文,法律并不禁止,但如果使用委托他人书写的论文用于评定职称、毕业论文答辩等需要委托人自行撰写论文的用途,则违反相关职称评定、学位颁发的规定。可能受到取消职称、学位等处罚,这一类处罚目前应该属于行政处罚的范围,即委托人可能承担行政责任。代写网站开办人以代为撰写论文参加职称评定、论文答辩等方式招揽“顾客”,其对论文的不正当用途是明知的,从这一点看,其亦应承担行政责任。同时,若其论文系剽窃他人论文而来,同样违法,应向合法的著作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并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是保护我们安全的重要内容,存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法律8000字 毕业 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1:《浅谈法律信仰形成的法律基础》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 渠道 ,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2:《浅谈 保险 法律道德风险的法律防范》 摘 要 保险在我国社会中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民众所重视,在保险法律关系实践中也出现了相当多的司法案例。本文首先分析了保险活动中法律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并对我国《保险法》在防范保险道德风险上存在的缺陷分析,从法律人的角度,对我国保险法的制定和修改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关键词 保险 道德风险 保险道德 一、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 (一)保险道德风险的基本概念 道德风险是指与人的品德有关的无形因素,即是指由于个人不诚实、不正直或不轨企图,促使风险事故的发生或扩大,以致引起社会财富损毁和人身伤亡的原因和条件。 道德风险以前主要存在于经济领域,但是近年来随着保险领域的不断扩大,加之保险制度自身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道德风险越来越广泛的存在于保险领域,保险道德风险成为保险业中一个特有的术语。 “保险道德风险”是指通过投保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种精神或心理状态,即投保人为了谋取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而投保,通过促成或制造保险事故而骗取保险金的危险。 本文认为保险道德风险的主体除了投保人外,还应该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道德风险同一般的风险相比,具有自身特点。一般情况下,实际危险是有形的,而保险道德风险是无形的,很难运用保险业的相关法则加以预测,因此比较难以加以识别。 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在于分散危险和补偿损失,但是人为的保险道德风险却造成保险机制的非正常运转,因此有必要从法律角度寻求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具体 措施 ,以求将其发生率尽量降到最低。 (二)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 随着社会的发展,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常见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虚构保险标的;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故意违反告知和保证义务;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道德风险源于人的自利本性,人们在利益的驱动下,可能做出一些不法行为。加之保险机制的自身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就导致了保险道德风险的广泛存在。保险道德风险的产生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指在交易双方之间或者所形成合作关系的双方中, 一方拥有另一方所不知的信息,在相互对应的经济人之间不作对称分布的有关某些事件的知识或概率分布。 在社会保险活动中,投保人所了解的保险商品信息都来源于保险人和中介人的介绍。保险人则通过投保人和中介人来掌握保险标的信息。彼此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 2. 逆向选择的存在。所谓逆向选择( adverse selection) 是指事前隐藏信息的行为。保险人与投保人在保险过程中,必须要达到信息的完全对称与知晓,才能签订保险条约。但在现实中,这种绝对知晓与坦白的现象是不存在的,彼此都不能绝对知道对方的形象。因此,投保人在投保时,往往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性的投对自己有利的保险,而并不把这方面的所有情况让保险公司知晓。所以,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保险公司总是处于劣势。这样就导致了有些投保人不愿向保险人真实告之被保险人已存在的风险状况,保险人处于被动选择的位置为投保人的行为承担相应风险。 3. 立法对相关利益主体规制不足。人们追求利益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人就会做出一些不法行为,表现在保险活动中,就会引发保险道德风险。要想减少甚至消灭保险道德风险,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对相关主体的规制。正是因为现有立法对保险道德风险的规制不足,对骗保、诈保等行为惩罚不够,才会造成保险道德风险的广泛存在。 4. 我国保险法仍不完善。我国现在的《保险法》及与其配套的法律法规还不十分健全。存在着保险利益不清晰、归责原则不合理、缺少近因原则的规定等一些立法缺陷。特别是在约束方面,对保险欺诈的惩罚力度不够,客观上纵容了保险道德风险的发生。 因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以及逆向选择而引发保险道德风险,主要还是由于保险法中相关制度不健全造成的。可以通过在保险法中设立和适用相关的原则和制度来加以解决。通过在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并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制度来让投保人负担举证责任就对解决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与逆向选择问题起到了有效的作用。也可以通过加大对骗保行为的处惩罚力度来约束各个保险利益主体,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所以,归根结底,我们要从立法角度来防范保险道德风险。 二、我国《保险法》在防范保险道德风险上的缺陷 (一)保险利益不清晰 保险利益原则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保险法对保险利益的法律规定却并不清晰。特别是对保险利益应该存在于何人何时,并未作详细的规定。 保险利益应该归于于何人,大多数国家规定为被保险人,而我国《保险法》规定为投保人。我认为,在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具有更明确的保险利益。因为,假如被保险人与保险标间不存在保险利益,其又为合同受益人,那么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不仅不会对其利益造成损害,反而为其带来利益。这样以来便容易引发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 (二) 缺少近因原则的规定 我国《保险法》只是在相关条文中体现了近因原则的精神而无明文规定。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资料。保险人应当及时予以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履行保险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拒绝给付保险金的通知”。近因原则是确认保险人之保险责任的主要依据。正确认定近因,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有重要的意义。在《保险法》中增加关于近因原则及其适用标准的明确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三) 归责原则不妥当 按照保险的一般规则,保险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考虑行为人有无过错,或说行为人有无过错对民事责任的构成和承担不产生影响。 就保险领域来说,就是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发生该事故的原因属于承保范围内的原因,那么保险人就必须承担保险责任。而不必考虑该事故是否是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过错造成。 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能使因保险事故遭受的损失得到及时的赔偿,有利于保护投保人等的利益。但由于保险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并不能及时准确的获得事故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这样,对于保险人来说,证明投保人等是否存在故意是十分困难的。在此情况下,无过错归责原则的适用客观上加重了保险人的负担,增加了保险道德风险发生的危险。 (四) 对骗保等相关行为的惩罚力度不足 《保险法》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实施了骗保等行为后,主要承担的是违约的合同责任。“利益与风险相当”是一句古老的法谚,它指的是获得一定的利益必须负担相当的风险,如果利益大于风险,则必然会导致不法行为的产生。实施骗保等行为后所承担的责任远远小于通过骗保行为所获取的利益,必然会引发道德风险。另外,如今保险道德风险在保险领域广泛存在的现实说明,仅让他们承担违约责任是不足以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所以《保险法》有必要加大对骗保、诈保行为的惩罚力度。 三、 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立法建议 (一) 进一步明晰保险利益 “无利益者无保险”,保险利益对保险道德风险防范的意义自不待言。保险利益具体明确,可以避免投保人利用对保险利益的不同理解而利用保险道德风险。 由《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可以看出,真正有权在保险事故发生时领取保险金的是被保险人,而非投标人。而《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可见,《保险法》第十二条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明显不一致。 保险利益存在于何时,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可见与保险合同订立时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根据英美保险法通例,保险利益存在于何时因险种不同而不同。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分别具有补偿性和给付性特点,决定着保险利益原则在适用过程中的时间限制不尽相同。其中,对财产保险合同而言,一般要求从投保时至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始终对于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与此不同,保险利益原则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时,仅要求明确一个时间点,至于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则在所不论。因此,我国《保险法》应该借鉴英美法的规定,明确保险利益产生于何时。 (二)增加近因原则的相关规定 由于我国《保险法》未明文规定近因原则。应在《保险法》中明确规定近因原则及其适用标准。根据近因原则的要求,认定近因的关键,在于寻找致损的因果关系。 关于近因原则的适用标准,保险界普遍认可的是直接作用论,即将对于致损最直接起着决定作用的原因作为近因。如果保险事故是作为直接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如果保险事故并非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的直接原因,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三) 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制度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对解决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保险合同签订前的逆向选择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对于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保险合同订立后的道德风险该如何解决呢?则依赖于过错责任推定制度。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保险理赔过程中,对保险人来说,想要证明投保人等是否存在故意是十分困难的。而将举证责任的负担通过法律规定合理分配给投保人,可以使其自身受到相应的约束,对于弥补保险人的信息滞后性,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无疑有所裨益。 例如,对于常见的汽车骗保案件,由于经常存在投保人与汽修厂联手骗保,所以更具有隐蔽性,这无疑增加了保险人对案件事实调查的难度,造成联手骗保畅行无阻。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适用,将举证责任转移给投保人,给投保人增加了举证的负担,势必会增加联手骗保行为的难度,从而遏制保险道德风险的发生。 (四) 设立惩罚性的损害赔偿制度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起着重要的作用。首先,通过对骗保人施加更重的经济赔偿责任来制裁他们的不法行为,更好达到惩罚的目的。同样,通过惩罚也达到了威慑的目的,可以防止道德风险再次发生。其次,这一制度具有补偿功能,在补偿性损害赔偿不足以补偿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时,惩罚性损害赔偿能更好的维护保险人切身利益。再次,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可以对保险交易起到鼓励作用。同样,这一制度在保险领域适用能够促进保险活动的正常进行,因为它使潜在的骗保人等认识到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比实施骗保行为更加合算。 注释: 程婧.保险道德风险的产生及规避.福建金融.2001(5).第37页. 尹田主编.中国保险市场的法律调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72页. 张新宝.侵权责任法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5页. 魏建文、邹国雄.论保险道德风险的法律防范.经济师.2002(3).第71页. 参考文献: [1]杨林.遏制保险欺诈.中国保险.2005(8). [2]张欢.中国社会保险逆向选择问题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管理世界.2006(2). [3]黄海骥.保险信息不对称的表现及影响.保险研究.2003(12). [4]卓志、熊海帆.保险领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经济分析.保险理论与实践问题探索.西南 财经 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3:《浅谈法律服务在军队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一、引言 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建立,军队的法制建设引人瞩目。其中,法律服务工作的蓬勃开展,直接促进了国家的政策法律在军队中得以更好的落实,这对贯彻中央军委依法治军的方针,保护国家军事利益,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但是,这只是法律服务工作显而易见的一些作用。其实,对军队来说,法律服务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不仅有利于加强我军的政治建设,发挥我军的政治优势,也在落实依法治军方针、依法管理部队、拓展政治工作职能和形成政治工作合力等领域发挥着作用,从而全面提高战斗力和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法律服务工作与军队政治工作的相互作用 (一)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 随着依法治军原则的提出和部队法治建设的需要,具有军队特色的法律服务工作在部队应运而生。1995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将司法行政工作、军队保卫工作、军事审判工作和军事检察工作作为军队政治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法律服务工作就是其中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政治工作条例》把“领导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服务”作为总政治部的重要职责,把领导、负责法律服务工作作为各级政治机关的主要职责之一。这样,在《政治工作条例》这一军队政治工作的权威法规中确立了法律服务工作在政治工作中的法律地位。因此可以看出是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军队政治工作体系中,在实践中有利于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健康发展。 (二)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政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政治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法律服务工作和政治工作的共同任务是“打击军内违法犯罪和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从政治上、组织上纯洁和巩固部队,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国家利益和军事利益,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这一任务的确定,是由法律服务工作本身的工作性质决定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和基层法律咨询工作,从法律角度为部队建设提供各项服务,适应部队建设需要,促进部队的全面建设。这些任务与政治工作中任务的方向是一致的。因此,军队政治工作中不能缺少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对加强军队政治工作,实现政治工作任务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三、法律服务工作在军队政治工作中的作用机制 (一)开启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军队政治建设 过去,我军的法律服务工作是潜在的,没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专业的法律队伍,也没有明确的人员职责分工。出现了法律问题,有了法律服务需求,则由保卫、组织、干部、宣传等部门办理。这些法律问题体现在为首长和机关提供法律咨询,为官兵涉法问题提供解答官兵,协调处理军地纠纷,参与诉讼和调解以及法制宣传 教育 等。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军方针的贯彻,法律已经涉及国家和军队生活的方方面面。单纯的依靠行政手段和途径,单靠组织、干部、宣传、保卫等部门的工作已不能满足部队政治建设的需要。只有开启法律服务工作,满足日益增多的涉法问题解决的需求,提高政治工作的有效性,发挥我军政治工作的优势。 (二)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落实依法治军方针 依法治军,就是依据法律管理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把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治军是军队建设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的形成,为依法治军提供了有力支撑。依法治军是一个系统工程,如何才能找到依法开展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那就是通过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是贯彻实施军事法律法规的重要方面,在依法治军,有效地依法管理部队上发挥着巨大作用。 (三)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形成政治工作合力 军队法律服务工作具有独立的工作对象、工作任务和业务范围,相对于政治工作中的保卫、组织、干部、宣传、纪检等工作来说具有独特性。但是,法律服务工作又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和政治工作中的其他业务工作存在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开展得好可以和其他政治工作形成合力。首先,法律服务工作与政治工作中的其他工作存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形成合力的关系。对政治工作是一个很好的充实,又促进了政治工作其他方面工作的开展,形成政治工作合力,更有利于完成政治任务。其次,法律服务工作对纪检、组织、干部、宣传、 文化 工作及群众工作等同样具有促进作用。法律服务工作与其他各项业务工作都能相得益彰,形成合力,将系统论中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原理运用到政治工作中,定会更好地搞好政治工作,实现其任务和职能。 (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政治工作 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在我军的建设和发展中,政治工作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基层部队的政治工作则是整个政治工作最基本、最具体体现,部队基层政治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部队的战斗力生成,对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基层政治工作必须做到有法可依,当前,基层政治工作主要依据《军队基层建没纲要》,那么在贯彻这一法规开展基层政治工作的过程中,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就显而易见,法律服务工作要做好《纲要》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基层官兵树立《纲要》就是法规的意识,从而增强贯彻落实纲要的自觉性。因此,法律服务工作应面向基层开展工作,帮助基层搞好依法管理、依法施训、依法理财、依法搞好教育和法律宣传、依法维权等。所以,法律服务工作在加强基层全面建设,加强基层政治工作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四、结束语 总之,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政治工作任务的完成。军队法律服务工作在军队政治工作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猜你喜欢: 1. 法律毕业生论文 2.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3. 法律毕业论文4000字 4. 浅谈法律毕业论文范文 5.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本 6. 法律毕业论文范本

你好,法律方面的论文大部分是按照这个思路去写的:1.选题,你在生活中发现存在哪些法律问题,你对这个法律问题有看法。比如:论保险代位求偿行使中的若干法律问题。2.选好你要写的论题后,就开始查找有关论题方面的资料,比如现行规定,学者们对这方面的定义,主流的观点,这方面的案例等。3.大概熟悉在你论题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对问题的认识后,就可以开始着手正文了。4.各个学校都有对论文格式的要求,一定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格式来完成论文。多和同学交流,不懂就问老师。5.跟你说说正文怎么写。本科论文可以分成三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是中文摘要,引言,相关概念特征,立法现状等;第二部分,重点是第二部分,这一部分要求你提出在存在的问题,然后针对问题给出解决的办法。第三部分就是把你的参考文献列出,再致谢就可以了。谢谢,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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