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保护我们安全的重要内容,存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法律8000字 毕业 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1:《浅谈法律信仰形成的法律基础》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 渠道 ,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2:《浅谈 保险 法律道德风险的法律防范》 摘 要 保险在我国社会中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民众所重视,在保险法律关系实践中也出现了相当多的司法案例。本文首先分析了保险活动中法律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并对我国《保险法》在防范保险道德风险上存在的缺陷分析,从法律人的角度,对我国保险法的制定和修改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关键词 保险 道德风险 保险道德 一、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 (一)保险道德风险的基本概念 道德风险是指与人的品德有关的无形因素,即是指由于个人不诚实、不正直或不轨企图,促使风险事故的发生或扩大,以致引起社会财富损毁和人身伤亡的原因和条件。 道德风险以前主要存在于经济领域,但是近年来随着保险领域的不断扩大,加之保险制度自身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道德风险越来越广泛的存在于保险领域,保险道德风险成为保险业中一个特有的术语。 “保险道德风险”是指通过投保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种精神或心理状态,即投保人为了谋取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而投保,通过促成或制造保险事故而骗取保险金的危险。 本文认为保险道德风险的主体除了投保人外,还应该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道德风险同一般的风险相比,具有自身特点。一般情况下,实际危险是有形的,而保险道德风险是无形的,很难运用保险业的相关法则加以预测,因此比较难以加以识别。 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在于分散危险和补偿损失,但是人为的保险道德风险却造成保险机制的非正常运转,因此有必要从法律角度寻求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具体 措施 ,以求将其发生率尽量降到最低。 (二)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 随着社会的发展,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常见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虚构保险标的;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故意违反告知和保证义务;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道德风险源于人的自利本性,人们在利益的驱动下,可能做出一些不法行为。加之保险机制的自身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就导致了保险道德风险的广泛存在。保险道德风险的产生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指在交易双方之间或者所形成合作关系的双方中, 一方拥有另一方所不知的信息,在相互对应的经济人之间不作对称分布的有关某些事件的知识或概率分布。 在社会保险活动中,投保人所了解的保险商品信息都来源于保险人和中介人的介绍。保险人则通过投保人和中介人来掌握保险标的信息。彼此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 2. 逆向选择的存在。所谓逆向选择( adverse selection) 是指事前隐藏信息的行为。保险人与投保人在保险过程中,必须要达到信息的完全对称与知晓,才能签订保险条约。但在现实中,这种绝对知晓与坦白的现象是不存在的,彼此都不能绝对知道对方的形象。因此,投保人在投保时,往往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性的投对自己有利的保险,而并不把这方面的所有情况让保险公司知晓。所以,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保险公司总是处于劣势。这样就导致了有些投保人不愿向保险人真实告之被保险人已存在的风险状况,保险人处于被动选择的位置为投保人的行为承担相应风险。 3. 立法对相关利益主体规制不足。人们追求利益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人就会做出一些不法行为,表现在保险活动中,就会引发保险道德风险。要想减少甚至消灭保险道德风险,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对相关主体的规制。正是因为现有立法对保险道德风险的规制不足,对骗保、诈保等行为惩罚不够,才会造成保险道德风险的广泛存在。 4. 我国保险法仍不完善。我国现在的《保险法》及与其配套的法律法规还不十分健全。存在着保险利益不清晰、归责原则不合理、缺少近因原则的规定等一些立法缺陷。特别是在约束方面,对保险欺诈的惩罚力度不够,客观上纵容了保险道德风险的发生。 因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以及逆向选择而引发保险道德风险,主要还是由于保险法中相关制度不健全造成的。可以通过在保险法中设立和适用相关的原则和制度来加以解决。通过在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并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制度来让投保人负担举证责任就对解决保险活动中信息不对称与逆向选择问题起到了有效的作用。也可以通过加大对骗保行为的处惩罚力度来约束各个保险利益主体,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所以,归根结底,我们要从立法角度来防范保险道德风险。 二、我国《保险法》在防范保险道德风险上的缺陷 (一)保险利益不清晰 保险利益原则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保险法对保险利益的法律规定却并不清晰。特别是对保险利益应该存在于何人何时,并未作详细的规定。 保险利益应该归于于何人,大多数国家规定为被保险人,而我国《保险法》规定为投保人。我认为,在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具有更明确的保险利益。因为,假如被保险人与保险标间不存在保险利益,其又为合同受益人,那么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不仅不会对其利益造成损害,反而为其带来利益。这样以来便容易引发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 (二) 缺少近因原则的规定 我国《保险法》只是在相关条文中体现了近因原则的精神而无明文规定。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资料。保险人应当及时予以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履行保险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拒绝给付保险金的通知”。近因原则是确认保险人之保险责任的主要依据。正确认定近因,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有重要的意义。在《保险法》中增加关于近因原则及其适用标准的明确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三) 归责原则不妥当 按照保险的一般规则,保险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考虑行为人有无过错,或说行为人有无过错对民事责任的构成和承担不产生影响。 就保险领域来说,就是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发生该事故的原因属于承保范围内的原因,那么保险人就必须承担保险责任。而不必考虑该事故是否是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过错造成。 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能使因保险事故遭受的损失得到及时的赔偿,有利于保护投保人等的利益。但由于保险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并不能及时准确的获得事故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这样,对于保险人来说,证明投保人等是否存在故意是十分困难的。在此情况下,无过错归责原则的适用客观上加重了保险人的负担,增加了保险道德风险发生的危险。 (四) 对骗保等相关行为的惩罚力度不足 《保险法》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实施了骗保等行为后,主要承担的是违约的合同责任。“利益与风险相当”是一句古老的法谚,它指的是获得一定的利益必须负担相当的风险,如果利益大于风险,则必然会导致不法行为的产生。实施骗保等行为后所承担的责任远远小于通过骗保行为所获取的利益,必然会引发道德风险。另外,如今保险道德风险在保险领域广泛存在的现实说明,仅让他们承担违约责任是不足以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所以《保险法》有必要加大对骗保、诈保行为的惩罚力度。 三、 防范保险道德风险的立法建议 (一) 进一步明晰保险利益 “无利益者无保险”,保险利益对保险道德风险防范的意义自不待言。保险利益具体明确,可以避免投保人利用对保险利益的不同理解而利用保险道德风险。 由《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可以看出,真正有权在保险事故发生时领取保险金的是被保险人,而非投标人。而《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可见,《保险法》第十二条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明显不一致。 保险利益存在于何时,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可见与保险合同订立时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根据英美保险法通例,保险利益存在于何时因险种不同而不同。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分别具有补偿性和给付性特点,决定着保险利益原则在适用过程中的时间限制不尽相同。其中,对财产保险合同而言,一般要求从投保时至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始终对于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与此不同,保险利益原则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时,仅要求明确一个时间点,至于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则在所不论。因此,我国《保险法》应该借鉴英美法的规定,明确保险利益产生于何时。 (二)增加近因原则的相关规定 由于我国《保险法》未明文规定近因原则。应在《保险法》中明确规定近因原则及其适用标准。根据近因原则的要求,认定近因的关键,在于寻找致损的因果关系。 关于近因原则的适用标准,保险界普遍认可的是直接作用论,即将对于致损最直接起着决定作用的原因作为近因。如果保险事故是作为直接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如果保险事故并非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的直接原因,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三) 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制度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对解决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保险合同签订前的逆向选择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对于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保险合同订立后的道德风险该如何解决呢?则依赖于过错责任推定制度。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保险理赔过程中,对保险人来说,想要证明投保人等是否存在故意是十分困难的。而将举证责任的负担通过法律规定合理分配给投保人,可以使其自身受到相应的约束,对于弥补保险人的信息滞后性,防范保险道德风险无疑有所裨益。 例如,对于常见的汽车骗保案件,由于经常存在投保人与汽修厂联手骗保,所以更具有隐蔽性,这无疑增加了保险人对案件事实调查的难度,造成联手骗保畅行无阻。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适用,将举证责任转移给投保人,给投保人增加了举证的负担,势必会增加联手骗保行为的难度,从而遏制保险道德风险的发生。 (四) 设立惩罚性的损害赔偿制度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对防范保险道德风险起着重要的作用。首先,通过对骗保人施加更重的经济赔偿责任来制裁他们的不法行为,更好达到惩罚的目的。同样,通过惩罚也达到了威慑的目的,可以防止道德风险再次发生。其次,这一制度具有补偿功能,在补偿性损害赔偿不足以补偿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时,惩罚性损害赔偿能更好的维护保险人切身利益。再次,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可以对保险交易起到鼓励作用。同样,这一制度在保险领域适用能够促进保险活动的正常进行,因为它使潜在的骗保人等认识到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比实施骗保行为更加合算。 注释: 程婧.保险道德风险的产生及规避.福建金融.2001(5).第37页. 尹田主编.中国保险市场的法律调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72页. 张新宝.侵权责任法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5页. 魏建文、邹国雄.论保险道德风险的法律防范.经济师.2002(3).第71页. 参考文献: [1]杨林.遏制保险欺诈.中国保险.2005(8). [2]张欢.中国社会保险逆向选择问题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管理世界.2006(2). [3]黄海骥.保险信息不对称的表现及影响.保险研究.2003(12). [4]卓志、熊海帆.保险领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经济分析.保险理论与实践问题探索.西南 财经 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法律8000字毕业论文篇3:《浅谈法律服务在军队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一、引言 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建立,军队的法制建设引人瞩目。其中,法律服务工作的蓬勃开展,直接促进了国家的政策法律在军队中得以更好的落实,这对贯彻中央军委依法治军的方针,保护国家军事利益,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但是,这只是法律服务工作显而易见的一些作用。其实,对军队来说,法律服务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不仅有利于加强我军的政治建设,发挥我军的政治优势,也在落实依法治军方针、依法管理部队、拓展政治工作职能和形成政治工作合力等领域发挥着作用,从而全面提高战斗力和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法律服务工作与军队政治工作的相互作用 (一)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 随着依法治军原则的提出和部队法治建设的需要,具有军队特色的法律服务工作在部队应运而生。1995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将司法行政工作、军队保卫工作、军事审判工作和军事检察工作作为军队政治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法律服务工作就是其中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政治工作条例》把“领导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服务”作为总政治部的重要职责,把领导、负责法律服务工作作为各级政治机关的主要职责之一。这样,在《政治工作条例》这一军队政治工作的权威法规中确立了法律服务工作在政治工作中的法律地位。因此可以看出是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军队政治工作体系中,在实践中有利于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健康发展。 (二)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政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政治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法律服务工作和政治工作的共同任务是“打击军内违法犯罪和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从政治上、组织上纯洁和巩固部队,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国家利益和军事利益,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这一任务的确定,是由法律服务工作本身的工作性质决定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和基层法律咨询工作,从法律角度为部队建设提供各项服务,适应部队建设需要,促进部队的全面建设。这些任务与政治工作中任务的方向是一致的。因此,军队政治工作中不能缺少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对加强军队政治工作,实现政治工作任务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三、法律服务工作在军队政治工作中的作用机制 (一)开启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军队政治建设 过去,我军的法律服务工作是潜在的,没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专业的法律队伍,也没有明确的人员职责分工。出现了法律问题,有了法律服务需求,则由保卫、组织、干部、宣传等部门办理。这些法律问题体现在为首长和机关提供法律咨询,为官兵涉法问题提供解答官兵,协调处理军地纠纷,参与诉讼和调解以及法制宣传 教育 等。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军方针的贯彻,法律已经涉及国家和军队生活的方方面面。单纯的依靠行政手段和途径,单靠组织、干部、宣传、保卫等部门的工作已不能满足部队政治建设的需要。只有开启法律服务工作,满足日益增多的涉法问题解决的需求,提高政治工作的有效性,发挥我军政治工作的优势。 (二)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落实依法治军方针 依法治军,就是依据法律管理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把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治军是军队建设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的形成,为依法治军提供了有力支撑。依法治军是一个系统工程,如何才能找到依法开展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那就是通过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是贯彻实施军事法律法规的重要方面,在依法治军,有效地依法管理部队上发挥着巨大作用。 (三)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形成政治工作合力 军队法律服务工作具有独立的工作对象、工作任务和业务范围,相对于政治工作中的保卫、组织、干部、宣传、纪检等工作来说具有独特性。但是,法律服务工作又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和政治工作中的其他业务工作存在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开展得好可以和其他政治工作形成合力。首先,法律服务工作与政治工作中的其他工作存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形成合力的关系。对政治工作是一个很好的充实,又促进了政治工作其他方面工作的开展,形成政治工作合力,更有利于完成政治任务。其次,法律服务工作对纪检、组织、干部、宣传、 文化 工作及群众工作等同样具有促进作用。法律服务工作与其他各项业务工作都能相得益彰,形成合力,将系统论中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原理运用到政治工作中,定会更好地搞好政治工作,实现其任务和职能。 (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政治工作 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在我军的建设和发展中,政治工作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基层部队的政治工作则是整个政治工作最基本、最具体体现,部队基层政治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部队的战斗力生成,对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基层政治工作必须做到有法可依,当前,基层政治工作主要依据《军队基层建没纲要》,那么在贯彻这一法规开展基层政治工作的过程中,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就显而易见,法律服务工作要做好《纲要》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基层官兵树立《纲要》就是法规的意识,从而增强贯彻落实纲要的自觉性。因此,法律服务工作应面向基层开展工作,帮助基层搞好依法管理、依法施训、依法理财、依法搞好教育和法律宣传、依法维权等。所以,法律服务工作在加强基层全面建设,加强基层政治工作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四、结束语 总之,军队政治工作的需求催生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政治工作任务的完成。军队法律服务工作在军队政治工作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猜你喜欢: 1. 法律毕业生论文 2.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3. 法律毕业论文4000字 4. 浅谈法律毕业论文范文 5.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本 6. 法律毕业论文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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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论我国电动自行车的行政法律规制
16、董事性别结构多样化的法律规制
17、基于OBE理念的法学本科生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研究
18、铁路电子客票法律问题思考
19、自动驾驶汽车致害的法律责任问题探究
20、破坏性膜拜团体法律规制路径分析
21、人工智能创作物的作品认定及法律保护
22、探究中职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教学对策
23、试论中国法律文化视角下辩诉交易的可行性及构建
24、浅析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实施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
25、政府采购中的供应商法律责任存在问题和完善对策
26、论商品外观的法律保护
27、公司初创期法律问题简析--以公司章程自治不足为角度
28、公司并购的法律风险防范 措施 研究
29、环境影响下企业生产经营中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分析
30、人工智能的刑事法律地位探讨
31、高空坠物问题的法律研究
32、夫妻共同债务裁判法律适用的研究
33、宪法法律在治国理政中的定位反思探究
34、提升社会工作者法律素质途径探析
35、法哲学视野下的自由意志、自主责任和法律刑罚
36、中国民航法律规制的发展与完善
37、论网络综合治理下自媒体的法律规制
38、从法律视域分析离婚时夫妻所持公司股权的分割问题
39、构建水利法律制度的保障体系研究--评《水利企业经理人法律风险防范》
40、主客体二分法视角下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之否定
41、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律制度研究
42、电力建设项目合同法律风险识别与防控
43、谈初中政治教学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44、完善我国技术移民的法律制度研究--基于德国的经验
45、保护矿产资源所有权的法律制度研究
46、股权众筹兴起背景下的证券法律制度变革
47、俄罗斯网络安全领域最新法律分析
48、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实施路径及法律保障
49、预告登记法律效力之理解与完善
50、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无纸贸易便利化"国际法律规制动向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51、房地产企业税收策划法律问题研究--以营改增制度变迁为观察重点
52、网络犯罪国际法律机制建构的困境与路径设计
53、关于航空 安全 责任书 法律关系的思考
54、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政策探析
55、地方隐性债务风险的法律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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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怎么写 一、标题 标题是文章的眉目。各类文章的标题,样式繁多,但无论是何种形式,总要以全部或不同的侧面体现作者的写作意图、文章的主旨。毕业论文的标题一般分为总标题、副标题、分标题几种。 (一)总标题 总标题是文章总体内容的体现。常见的写法有: ①揭示课题的实质。这种形式的标题,高度概括全文内容,往往就是文章的中心论点。它具有高度的明确性,便于读者把握全文内容的核心。诸如此类的标题很多,也很普遍。如《关于经济体制的模式问题》、《经济中心论》、《县级行政机构改革之我见》等。 ②提问式。这类标题用设问句的方式,隐去要回答的内容,实际上作者的观点是十分明确的,只不过语意婉转,需要读者加以思考罢了。这种形式的标题因其观点含蓄,容易激起读者的注意。如《家庭联产承包制就是单干吗?》、《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吗?》等。 ②交代内容范围。这种形式的标题,从其本身的角度看,看不出作者所指的观点,只是对文章内容的范围做出限定。拟定这种标题,一方面是文章的主要论点难以用一句简短的话加以归纳;另一方面,交代文章内容的范围,可引起同仁读者的注意,以求引起共鸣。这种形式的标题也较普遍。如《试论我国农村的双层经营体制》、《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条条与块块的关系》、《战后西方贸易自由化剖析》等。 ④用判断句式。这种形式的标题给予全文内容的限定,可伸可缩,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文章研究对象是具体的,面较小,但引申的思想又须有很强的概括性,面较宽。这种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的标题,有利于科学思维和科学研究的拓展。如《从乡镇企业的兴起看中国农村的希望之光》、《科技进步与农业经济》、《从“劳动创造了美”看美的本质》等。 ⑤用形象化的语句。如《激励人心的管理体制》、《科技史上的曙光》、《普照之光的理论》等。 标题的样式还有多种,作者可以在实践中大胆创新。 (二)副标题和分标题 为了点明论文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目的,对总标题加以补充、解说,有的论文还可以加副标题。特别是一些商榷性的论文,一般都有一个副标题,如在总标题下方,添上“与××商榷”之类的副标题。 另外,为了强调论文所研究的某个侧重面,也可以加副标题。如《如何看待现阶段劳动报酬的差别——也谈按劳分配中的资产阶级权利》、《开发蛋白质资源,提高蛋白质利用效率——探讨解决吃饭问题的一种发展战略》等。 设置分标题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清晰地显示文章的层次。有的用文字,一般都把本层次的中心内容昭然其上;也有的用数码,仅标明“一、二、三”等的顺序,起承上启下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要紧扣所属层次的内容,以及上文与下文的联系紧密性。 对于标题的要求,概括起来有三点:一要明确。要能够揭示论题范围或论点,使人看了标题便知晓文章的大体轮廓、所论述的主要内容以及作者的写作意图,而不能似是而非,藏头露尾,与读者捉迷藏。二要简炼。.论文的标题不宜过长,过长了容易使人产生烦琐和累赘的感觉,得不到鲜明的印象,从而影响对文章的总体评价。标题也不能过于抽象、空洞,标题中不能采用非常用的或生造的词汇,以免使读者一见标题就如堕烟海,百思不得其解,待看完全文后才知标题的哗众取宠之意。三要新颖。标题和文章的内容、形式一样,应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做到既不标新立异,又不落案臼,使之引人入胜,赏心悦目,从而激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二、目录 一般说来,篇幅较长的毕业论文,都没有分标题。设置分标题的论文,因其内容的层次较多,整个理论体系较庞大、复杂,故通常设目录。 设置目录的目的主要是: 1.使读者能够在阅读该论文之前对全文的内容、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以便读者决定是读还是不读,是精读还是略读等。 2.为读者选读论文中的某个分论点时提供方便。长篇论文,除中心论点外,还有许多分论点。当读者需要进一步了解某个分论点时,就可以依靠目录而节省时间。 目录一般放置在论文正文的前面,因而是论文的导读图。要使目录真正起到导读图的作用,必须注意: 1.准确。目录必须与全文的纲目相一致。也就是说,本文的标题、分标题与目录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关系。 2.清楚无误。目录应逐一标注该行目录在正文中的页码。标注页码必须清楚无误。 3.完整。目录既然是论文的导读图,因而必然要求具有完整性。也就是要求文章的各项内容,都应在目录中反映出来,不得遗漏。 目录有两种基本类型: 1.用文字表示的目录。 2.用数码表示的目录。这种目录较少见。但长篇大论,便于读者阅读,也有采用这种方式的。 三、内容提要 内容提要是全文内容的缩影。在这里,作者以极经济的笔墨,勾画出全文的整体面目;提出主要论点、揭示论文的研究成果、简要叙述全文的框架结构。 内容提要是正文的附属部分,一般放置在论文的篇首。 写作内容提要的目的在于: 1.为了使指导老师在未审阅论文全文时,先对文章的主要内容有个大体上的了解,知道研究所取得的主要成果,研究的主要逻辑顺序。 2.为了使其他读者通过阅读内容提要,就能大略了解作者所研究的问题,如果产生共鸣,则再进一步阅读全文。在这里,内容提要成了把论文推荐给众多读者的“广告”。 因此,内容提要应把论文的主要观点提示出来,便于读者一看就能了解论文内容的要点。论文提要要求写得简明而又全面,不要罗哩罗嗦抓不住要点或者只是干巴巴的几条筋,缺乏说明观点的材料。 内容提要可分为报道性提要和指示性提要。 报道性提要,主要介绍研究的主要方法与成果以及成果分析等,对文章内容的提示较全面。 指示性提要,只简要地叙述研究的成果(数据、看法、意见、结论等),对研究手段、方法、过程等均不涉及。毕业论文一般使用指示性提要。举例如下: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固然应服从上级规划部署的全局,但主要的着眼点应放在对下负责,对本地的经济发展,对本地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负责,这才是发展全局经济的前提,从而也自然在根本上符合对上负责。 ●变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为共同服务于企业,应成为部门工作的主要重点。(摘自《政府在市场经济中 如何定位》一文的内容提要) 内容提要的写作要求可以概括为“全、精、简、实、活”。具体说来: 1.内容提要要求具有完整性。即不能把论文中所阐述的主要内容(或观点)遗漏。提要应写成一篇完整的短文,可以独立使用。 2.重点要突出。内容提要须突出论文的研究成果(或中心论点)和结论性意义的内容,其他各项可写得简明扼要。 3.文字要简炼。内容提要的写作必须字斟句酌,用精练、概括的语言表述,每项内容不宜展开论证说明。 4.陈述要客观。内容提要一般只写课题研究的客观情况,对工作过程、工作方法以及研究成果等,不宜作主观评价,也不宜与别人的研究作对比说明。一项研究成果的价值,自有公论,大可不必自我宣扬。因而,实事求是也是写作内容提要的基本原则。 5.语言要生动。提要既要写得简明扼要,又要生动活泼,引人入胜,在词语润色、表达方法和章法结构上要尽可能体现文彩,以求唤起读者阅读正文的欲望。 四、正文 正文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部分。这是毕业论文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它章节有专门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 五、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又叫参考书目,它是指作者在撰写毕业论文过程中所查阅参考过的著作和报刊杂志,它应列在毕业论文的末尾。列出参考文献有三个好处:一是当作者本人发现引文有差错时,便于查找校正。二是可以使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教师了解学生阅读资料的广度,作为审查毕业论文的一种参考依据。三是便于研究同类问题的读者查阅相关的观点和材料。 当然,论文所列的参考文献必须是主要的,与本论文密切相关的,对自己写成毕业论文起过重要参考作用的专著、论文及其它资料。不要轻重不分,开列过多。 列出的参考文献一般要写清书名或篇名、作者、出版者和出版年份高技术战争的以上特征,对军事上的影响,可以说是革命性的。它要求国家战略、国防经济、国防科技和军品生产、军事思想、战争样式和作战方式、军队建设和管理、战争准备、战略战术、后方保障等各个方面,都要进行深刻的改革。高技术战争的出现,迫使从事战争的人们重新看待一些传统的观念、理论和原则,重新衡量以前的战略、政策和一些具体做法。 (一)对国家安全战略的影响 在高技术战争条件下,从保卫国家的安全角度来说,仅仅考虑核威胁、核保护战略已远远不够了。航天战略(或宇宙战略)将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一个国家的高技术水平是这个国家威慑力量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国家的安全除了有赖于必要的常规武器、核武器外,更加有赖于高技术武器。 (二)对国防经济的影响 高技术的发展,对国防经济要求很高,国家要以相当的经费来支持高技术武器的发展。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很多军事高技术与国家科技的发展密不可分,如用于外层空间的一些武器和设备,对开发宇宙资源和地球资源大有益处。开始,需要国家经济投资,但不久就可受益,反而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高技术战争的基础是高技术,发展高技术仅仅用有限的国防经费是不够的,需要有国防经济整个系统来支撑。而且光有钱还不是唯一的条件,国防技术人才和国防技术设施要与高技术的发展相适应。为了发展高技术,需要动员整个国家的尖端技术力量,而不单纯是军事技术力量。经费和技术,是发展高技术的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 (三)对战争样式和作战方式的影响 高技术武器用于战争,使战争的样式和作战方式有了很大发展。除了已经出现的用高技术手段进行的军事冲突和小型局部战争之外,还将有可能出现如外层空间的军事冲突和小型战争,以及星球大战和世界性高技术战争等等新的战争样式。这些新的战争样式,反映了现代复杂的国际关系,影响着战争的规模和结局。对于核武器,美苏等国正在从高技术中寻找防御的积极手段。现在已有不少人相信,运用高技术武器就可以有效地抗击核武器。因而,风靡一时的核威胁战略将受到挑战。高技术战争发动的方式和进行的方式与以往也有很大不同。远战可能多于近战,导弹战可能多于枪炮战,电子战可能充斥整个战场。作战双方利用智能武器和借助现代指挥工具进行的斗争将日益突出出来。 (四)对军队编制装备的影响 高技术战争将影响军队的组成、编制和装备。如将增加新的军种和兵种——天军、深海部队、机器人部队、飞行器分队等。军兵种的比例也将发生变化,天军、空军的比例将逐渐增大,陆军的比例将缩减。海军中深海潜艇的比例也将加大。军队人员的知识结构,必须要与高技术的装备水平相适应。军队的文化水平将大大提高,工程科技人员的比例将增大。军队人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觉悟,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坚强的体魄,娴熟的军事技能,能吃苦耐劳,克服困难,坚韧不拔,具有献身精神。军队有良好的训练水平和科学的管理水平。 (五)对作战行动的影响 作战空间增大。不光是同一作战单位的任务,正面、纵深大于以往作战,而且空中的支援和防护一般可分为超低空、低空、中空、高空,超高空以及高天(外层空间) 6 个层次。从几万米高空扩大到几百公里的外层空间。 由于远程火器增多,部队机动速度加快,作战部队的任务纵深大大地加大了。 作战行动的突然性增大。在谋略思维上能够跳出常规,在复杂的战争现象中,寻找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之点,在谋求突然性的优势中居主导地位。但是指挥决策的快速性和作战行动的快速性,无疑有助于突然性的达成。而后者,在高技术战争中是司空见惯的。 杀伤破坏程度空前残酷。既有大面积杀伤武器,又有精确制导的杀伤点状目标的武器。点面结合,破坏面积大,杀伤目标准,对人类带来的灾难超过以往。如果高能激光武器使用于战场,对其破坏杀伤力目前还没有找到抗御的方法。战场探测器材十分发达,凡是暴露的目标,一般都可侦知,凡是侦知的目标,一般都可摧毁。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存战场上的有生力量是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如果进攻者不能在冲击前对防御一方进行十分有效的压制,那末防御者就有可能在瞬间将暴露的进攻军队予以毁伤,而将在此以前的损失和消耗捞回来。克劳塞维茨说防御是较强的作战形式,在高技术战争中这句名言将再次得到证实。 电磁频谱的斗争更加激烈。这方面的斗争不单单是象以往那样主要反映在干扰和反干扰方面,除了干扰反干扰的斗争外,还将反映在侦察反侦察、制导反制导、 C3I 系统与反 C3I 系统等方面。高技术战争中,雷达是双方很注目的目标。电子干扰对方制导系统也将日益重要。破坏对方的指挥控制系统更有积极意义。电子压制斗争是火力压制的前提,否则,很难保障火力压制的效果。所以电磁环境的优势往往伴随着胜利。 在高技术作战中,发现目标是第一位的。包括侦察卫星在内的众多的探测器对战场目标的发现并不难。由于作战双方采取的伪装、隐形、隐蔽、设置假情报、发射假信号等手段,发现的目标是鱼龙混杂,真假难辨的。如何在发现目标之后识别真假是个复杂的问题。 打击目标是继发现识别目标后的积极行动。打击一般指火力打击,主要是空中火力和地面火力打击,同时包括采取电子摧毁的打法,或将目标杀伤,或使目标摧毁,或将目标给予破坏。这是高技术战争中最积极的手段。能否大量地歼灭对方的有生力量,在任何战争中都是有决定意义的,高技术战争也不例外。 占领或保护目标一般是作战的目的,这是继火力打击以后的行动,往往是歼灭敌方有生力量的结果。就一般的进攻(或防御)作战行动来说,占领(或保护)目标是衡量完成作战任务的标志之一。有利的地形如制高点、战役战术要点,仍是兵家必争之地。 (六)对指挥的影响 由于卫星技术和其它遥感遥测技术广泛使用于军队指挥系统,获取战略情报和战场情报已不是十分困难的事;由于电子计算机成为军队指挥的重要工具,大大提高了对信息的储存、处理能力;而使用激光通信、光纤通信、传真通信和数据通信等手段,通信的可靠性和适时性提高了。自动化的指挥控制系统使军队指挥既快速又准确,尤其运用人工智能专家系统,可以提出决策建议和行动方案供指挥员选择参考,作出最佳抉择。以高技术为支撑的 C3I 系统,可供战略指挥(全国、全球、甚至外层空间)使用,也可供战役、战斗指挥使用,甚至单舰、单机、单车、单兵都可使用。这就要求指挥员和参谋人员必须既是军事专家,又是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专家,熟悉自动化指挥程序和具有运用指挥设备的知识与能力。 (七)对后方保障的影响 高技术战争的极大消耗量对后勤保障提出了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供应补给量与消耗量要成正比,要以极大的供应量来保障高技术战争的极大消耗量。假设消耗量为 N ,那末供应量应大于 N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战争的持续进行,如果供应量小于消耗量,那就要影响战争的进行,甚至发生粮尽弹绝的危险情况。做到及时大量的供应补给,要掌握四个环节:①预见和准备。对一场战争的可能消耗情况,预先要有足够的估计,并据以作充分的准备。如作好各类物资弹药油料等的预先储备等。②有充足而可靠的输送力量。根据战争的进展情况和各作战方向、作战地域的消耗情况,能够及时地组织输送力量,迅速地将所需物资送到。③现代化的多种输送、管理手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多种输送手段,如铁路、公路、飞机输送,或人力兽力输送。二是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掌握战场上消耗情况,控制输送力量,保障重点方向、重点物资的筹划和供应。④有应急措施和掌握预备力量。智者千虑,必有一失。问题是当出现“失着”时,有裕如的应急措施,手里有预备力量可供使用。 由于高技术战争使前方后方的界限更趋淡薄,为了组织后方的有效保障,必须注意组织对后方机构的有效防御,防止空中袭击、远程武器袭击及空降兵袭击、敌方迂回穿插部队的袭击等。因此,后方地域必须组织防空、防炮、防导弹以及对地面和对外层空间的防御。这样,才能可靠而有效地组织后方保障。 希望有用 论中国国防建设在国家发展中的作用第一:国防建设可以带动经济发展,国防建设是由科技和工业实力所保证的,合理的国防建设可以促进工业的发展,盘活个企业间的联系,可以提高科技水平,促进科技发展 第二:强大的国防实力是保障贸易安全的重要因素,只有强大的国防实力才能保卫本国在海外的资产和贸易重要通道的安全,才能保卫本国公民在海外的人身安全 第三:提高国际威望.众所周知,在当今国际舞台上,已经不仅仅是经济因素等一系列硬实力的竞争了,还包括,国际威望等一些软实力的竞争,只有你在世界上有资格享有发言权,那么别的国家才敬佩你,才能尊重你,这样就有利于本国企业,文化,人口,等等在世界的发展. 其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强大的国防力量
国防军事教育,写写大热的航母好了。1.中国海权维护的需求2.大国的象征,可以找点资料从上面两个出发点来论述一下,第二点一笔带过就好。网上资料应该够多了。整理一下2500不成问题。
网上很多, 或者花钱买 ,你从这让别人周到的没有用
尊敬的教官,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为期六天的军事训练今天在美丽的第二高阶中学正式开始了,首先我代表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对参加军训的1200多名新同学表示最热烈的祝贺,并向大力支援我校学生军训工作的全体教官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到本世纪中叶实现祖国富强,人民富裕,民族复兴的巨集伟目标.实现这一巨集伟目标,要求我们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大力加强国防建设,使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并为经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证. 同学们,回想中国近代史,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发生的列强侵略我国的重大事件有300多起,签定的不平等条约有上千个,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落后就要挨打的事实,只有民族团结,国家昌盛,才能避免历史的重演.同样,当今世界,尽管和平与发展的基本趋势不可逆转,但战争的危险仍然存在,尤其是国际战略格局处于新的调整时期,我国的周边环境又比较复杂,民族,宗教,领土争端从未停歇,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恐怖活动,台独势力依然威胁着我国的安全,更使我们意识到必须巩固国防,发展经济,增强国力,中华民族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同学们,国民国防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而国民的国防意识必须通过教育手段来实现,其中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军训进行国防教育是一个十分有效的途径.根据《国防教育法》的规定,2001年起每年9月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这是由全国人大以立法的形式为国防教育设立的全国性的宣传教育日,足以证明国防教育的重要性.今天我们举行军训活动,以实际行动响应党和国家提出的对青少年加强国防教育,普及国防知识的号召.我希望通过为期一周的军训,加强学校国防教育,增强师生国防意识,提高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 同学们,开展军事训练,是学生接受国防教育,组织纪律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族精神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军队优良传统教育的一门必修课程,是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增强学生体质,强化纪律观念,培养优良作风,锤炼顽强意志的一贯作法.军训是锻炼毅力,磨练意志的好机会,是学习军事常识的好机会,是培养团队精神的好机会,是接受考验,超越自我的好机会.每一个青年都有服兵役的权利和义务,今天我们参加军训学习军事知识,是为今后有机会服兵役创造更好的条件.同时,通过军训,牢固树立人民为先,祖国至上,诚实勇敢,自律自强,奋发有为,誓作栋梁,振兴中华,再造辉煌的远大理想.通过军训,加强组织纪律性的培养,加强锻炼,促进青少年自身健康成长,使大家能在未来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在短短的几天里我们将要完成伫列训练,内务整理,歌咏比赛,会操比赛等训练科目,时间紧,任务重,但我相信,全体师生在军训中都能发扬团结进取,顽强拼搏的精神,虚心向教官学习,刻苦训练,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完成好军训的各项任务. 同学们,我相信,在全体教官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顺利完成本次军训的各项任务.让我们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齐心协力圆满完成各项训练任务,度过一段美好的绿色人生! 最后,预祝军训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尊敬的教官,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高一(20)的后巨集福同学.很荣幸我能作为学生代表站在这里发言.此时此刻,我站在溧水县第二高阶中学美丽的校园里,心情万分激动,心中充满了骄傲和自豪. 当我还是个初中学生的时候,就常常听大人们提起溧水县第二高阶中学.那时它刚刚被评为省级重点中学,是一所有着光辉历史的学校,是孕育和培养人才的摇篮.学校的老师们学识渊博,爱岗敬业,有着丰富的教学经验,他们孜孜不倦地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优秀人才,遍布社会各地,为祖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学校的环境非常优美,绿树成荫,花草繁茂,是学习的好地方.而且那儿积极开展着丰富多彩的活动,校园文化生活很雅致,全校师生也因此而有着美好的情怀. 从初中时候起,我就梦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够踏上溧水县第二高阶中学这片美丽的土地学习,一展自己的抱负.今天,我梦寐以求的愿望终于实现了.我终于走进了溧水县第二高阶中学,走入了一个新天地,我也会从此拥有人生的一个新的起点. 在今后的三年里,我一定会树立崇高远大的理想,培养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继承革命传统,脚踏实地,百折不挠,并且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实践,勤于研究,勇于创新,提高自身素质,真正把自己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四有新人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军训马上就要进行了.对于这次军训,我们一定会认真对待,并投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 *** .军训是对身体的煅炼,是对精神和意志的磨炼.它是增强我们的国防意识的一次活动,也是对我们自己的一次挑战.我们要学习军人们钢铁般的意志,忘我奉献的伟大人格,不畏艰难险阻的强大精神以及艰苦奋斗的生活作风. 军训结束后,我们就要投入到紧张的学习中去.在新的学年里,我们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面向世界,放眼未来,珍惜今天的学习机会,加强学习和锻炼,掌握过硬本领,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把自己培养成高素质的人才,将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施展才干,在改革和发展中大显身手,做一个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不愧为溧水县第二高阶中学的学生. 谢谢大家. 欢天喜地,噼里啪啦,呱唧一下,我们迎来了高中的军训生活,大家可能会奇怪,我用了一些形容词,不过一点也不夸张,军训啊……,就好象从软软的云上呱唧一下掉进黑洞,那个黑洞啊…… 烈日的暴晒,严格的训练……让我们这些一向娇生惯养的人来说,还真有点扛不住.短短一上午,昏倒的人不在少数,这对我们个人意志力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但同时,也培养了我们吃苦耐劳的精神,让我们真正体会到苦和累的价值,带给我们的是一个尊严,一种力量,一种不向困难低头的傲岸品质,"不经历风雨,怎见彩虹;没有一份寒彻骨,哪来梅花扑鼻香."军训就像一锅粥:熬吧! 水平差啊 别说我啊 ················
军训,在我童年的印象中是充满著恐怖气氛的魔鬼训练——看高年级的哥哥姐姐们在烈日炎炎的操场上,一动不动像一个个木头人似的站上半天,还又要跑步又要跳高,中途都不能休息。 如今我已经四年级了,想到将要面对那童年印象中的魔鬼训练,心中充满了恐惧,但还是参加了这可怕的军训。 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里充满的不是阴森恐怖也不是傻气呆板,而是无尽无止的快乐。两位教官用和蔼可亲的话语向我们“发号施令”,同学们脸上带着轻松开心的表情,井然有序的做动作。虽然我们会不时的被教官吼上两句,但是仍然变换不了这张开心的笑脸,打破不了这快乐的氛围。 在我军训的第二天,教官让我们做训练科目中最基础的站军姿。当时我的头就有点晕,但还是晃晃脑袋,挺直身子站在自己的位置上一动不动,仿佛是一座雕塑。两鬓的汗珠慢慢的流到我的脖子上,但那是不能擦的,教官说站军姿就要像雕塑一样,一动不能动。这滋味别提多难受了。再加上脑子越来越晕,我中暑了。 感觉自己嘴唇无力,四肢发软,神智有些不清。眼前仿佛有一片绿色,有深绿、浅绿……支援不不住了,只好向教官报告,教官让我休息一会儿。 在休息时,耳边响起一首歌“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是啊,今天的我不再是昔日那个娇小、淘气、好半途而废的我了,而是一个意志如钢,敢于面对困难的小小男子汉。我们这些新世纪的小主人们,要经历些风吹雨打,吃些苦,受些罪,经历些磨炼,才能最终成材。经过了这件事,我改变了以前的自己,看来军训真没有白训啊! 当然我曾经想过不再参加军训,可妈妈说:“你参加军训的目的是提高自己,你现在已经做到了,不能半途而废。”妈妈这句话给了我很大信心,我认真的反复练习动作,做到一个小小“标兵”的责任。在结业式上,我认真听口号,做到了无差错的效果。 我的七彩军训生活结束了,我品尝了苦与甜,享受了痛与乐,从中我收获了很多。我希望学校多办些这样的活动,让我们这些“小花小草”们在锻炼中快乐成长!
本文论述了军事课在普通高等学校的地位与作用,主要针对新时期国防教育对青年学生教育的特点及重要意义。军事课在普通高校的开展,体现了我国国防教育不只是国防安全观念意识教育,更重要的是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使其覆盖社会各个领域,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通过军事课使他们掌握一定的军事基础知识和技能,结合所学专业知识,为改善后备兵员知识结构,为未来高技术区域性战争输送高素质后备兵员打下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军事课 普通高校 国防教育 素质教育 普通高校的军事课,自1985年教育部在部分高校进行大学生军事训练试点以来,不少高校将军事理论课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统称军事课)相结合的国防教育,作为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国防教育在普通高校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20年来,各高校军事课的开展逐步得到了完善,已经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它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国防建设培养高质量预备役技术人才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普通高校开展军事课在学生素质教育中的地位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通知要求,军事课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军事理论教学时数为36学时,军事技能训练为2-3周,学生成绩记入学生档案。军事课在普通高校虽然属于基本素质教育的范畴,但在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中它不仅具有“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提高全民国防意识”的功能,而且是对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趋于成熟的关键引导,特别是在强手如林的未来世界激烈竞争中,他们必须有坚强的意志,强烈的民族精神才能利于不败之地。所以,军事课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方面,具有其他学科所无法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1、学校领导及教师的认同感 多年来实践证明,开展大学生军事课,对大学生进行军事教育不仅使学生学到了一定的军事理论知识和技能知识,同时还培养了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对他们的健康成长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另外,各高校把军事课看成是新生入学的第一课,上好这一课将给大学生在校4-5年的学习生活中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被各高校领导及教师们认同。由于各所高校领导的重视,各部门的积极支援配合,给予了大量人力物力投入,所以军事课在普通高校中充分体现出了它的育人地位和效果。 2、学生的认同感 军训期间学生们能自愿接受紧张而艰苦的军事训练,亲身体验军营生活接受军事锻炼,部队派出的优秀教官进校军训,在完成承训任务的同时,把人民军队的好思想、好作风带进了校园,使同学们有了面对面向解放军学习的机会。解放军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和优良作风对同学们产生了直接影响,解放军的良好素质和军人魅力给他们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象,并建立了深厚友谊。虽然是十几天的军训生活,却能使他们终身难忘,军训后仍然留恋那十几天的军营生活,有人说,“军人的素质是一种永恒”,这足以证明军事课在当代大学生心灵深处的地位和影响。目前社会上一些企事业单位招聘高校学生,把学生是否经过军事教育作为一个优先选择的条件,学生本身也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在军事教育过程中积极主动接受军事训练,认真学习军事理论基础知识争取好的成绩。 3、家长及社会的认同感 家长及社会对高校的学生军事教育给予了大力的支援和认同。家长更希望自己的孩子能通过军事训练改变日常生活中懒散懈怠作风,锻炼他们的意志品德,平衡他们的心态。认为一个人要成就一番事业就必须有坚强的意志,聪明是一种财富,意志则是更大的财富。聪明人办小事,坚强者才能办大事的道理。社会上一些企事业单位招聘高校学生也把学生是否经过军事教育作为一个条件来优先选择,普通高校的军事教育得到了社会各界支援与鼓励,形成了良好社会风气。《2004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中说:“中国 *** 多年来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教育,提高国防观念。国防教育工作已初步形成 *** 重视、社会支援、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由此看出普通高校的国防教育有它素质教育的现实意义,是不可多得的实施人才兴国战略、培养“四有”新人的重要基地。 二、普通高校开展军事课在学生素质教育中的作用 军事课是高校国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国防教育与科学文化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心理素质教育等既有联络又有区别。学校的国防教育是通过集中军事训练,上军事理论课和分层次的多种形式国防教育,以及课程之外的国防知识演讲、竞赛、军事夏令营等军体活动来体现的,无论在德育,还是在智育、体育等方面,都为大学生成才提供了一个新的载体。它不仅有助于良好道德的形成,而且拓宽了大学生的知识面,增强了体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起到了其它教育形式所不能替代的作用。 普通高校的国防教育内容是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教学的,从教育目的、教育内容和手段及方法上看,国防教育为高校教育注入了活力,当代大学生思想活跃可塑性强,接受能力快,特别是刚迈入大学校门的学生,他们充满对大学的好奇和渴望,大学时期正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和形成的关键时期。高校的国防教育有着广阔的空间,使学生在军事课程之内接受系统国防教育,充分发挥着国防教育在学生素质教育中的作用。 1、通过基本军事技能训练能磨练他们的意志品质,并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和精神面貌。十几年的寒窗苦读使他们长期处于脑力劳动状态,再加上各种主客观因素,普遍存在心理素质脆弱,视力下降,身体素质差等问题。而高校的军事训练是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它集中训练的特点是,严格、紧张、统一、有序。这对于刚刚走出家门的大学生来说是对自我极限的挑战,军事训练很好的培养了他们顽强拼搏和集体主义协作的精神,增强他们的组织纪律观念和集体荣誉感,为他们的大学生活乃至将来的工作生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大学生学习军事理论对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具有重要作用,每一个国家和民族从自身安全出发,都把自己的最新科技成果运用到国防上,大学生通过学习现代军事科学知识,可以亲身感受到自己所学专业和知识在军事领域中的应用,从而极大的激发他们刻苦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可以增强勇于向困难挑战,勇攀科学高峰的意识。 3、普通高校的军事课,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灵活。目前,高校国防教育基本做到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相结合,利用多媒体教学,结合教学内容及要求制作教学课件,形象生动,增强了学生的感性认识,提供最新最快最先进资讯,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课外国防教育活动灵活多样,知识性与趣味性相结合,使学生产生浓厚兴趣,保证国防教育在高校具有稳定和长效功能。 三、普通高校开展军事课在学生素质教育中具有的深远意义 《国防教育法》指出:“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高校开展以学生军训、军事理论课教学和课外多层次多样式国防教育活动,是按照国防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适应我国人才培养的战略目标和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是提高学生全面素质的一个重要环节,所以搞好高校国防教育具有深远的意义。 学生是国防建设的后备力量,随着军事高科技的飞速发展,未来战争是技术的抗衡,是人才的较量。而这些人才的培养,仅仅靠军队院校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依靠地方院校来培养。青年学生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生动最具活力的群体。他们的素质高低,国防观念的强弱,将对社会起到巨大的“辐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社会公民绝大多数受过大、中学校教育,据2003年统计表明,全国有1100多所高等院校和11500多所高阶中学按照要求开展了学生军训,800多万学生接受军事训练及军事理论基础教育。因此学生军事课开设将在全体公民中形成越来越大的覆盖面,作为后备兵员的储备,对改善现代军队兵员文化、科学技术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通过学校国防教育所积淀形成的道德行为、意志品德,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成为二十一世纪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新人,是一件利国利民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所以,军事课在普通院校开设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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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写三个方面: 一是要广泛进行中国人民反抗外敌入侵斗争历史的宣传教育.回顾中华民族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奴役的历史教训,歌颂中国人民前仆后继、不屈不挠反抗侵略的英雄事迹,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二是要广泛进行国防在国家安全和发展中地位作用的宣传教育.明确建立巩固的国防是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要在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积极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三是要广泛进行加强国防建设是全党全民共同责任的宣传教育.明确国防与社会及每个公民的关系,认清社会组织与公民的国防义务,宣扬情系国防的先进典型,营造关心支援国防建设的社会氛围. “正是有了坚固的国防,我们的祖国才日益繁荣昌盛!” 补充: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为深入贯彻实施《国防教育法》,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热爱祖国,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读书的远大志向,各小学开展了以"爱我中华、心系国防""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 一是利用班队会时间观看抗战影片.在观看之前,精炼地讲解当时的时代背景,以及当时我军所面临的敌强我弱的严峻形势,使小学生能充分了解到我军的机智与勇敢,以及日军的狡诈与贪婪,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国防意识;二是利用升旗活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在升旗时间安排学生和老师讲述9·18的历史,使学生牢记历史,勿忘国耻,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三是开展"爱我中华,心系国防"征文活动.号召全区师生积极参加这一活动,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学生加深对中国近代史的了解,树立振兴中华的远大志向;四是课上向学生渗透爱国主义思想.在9·18纪念日来临之前,各科老师通过具体例项让学生了解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使学生从"知我中华"上升到"爱我中华",认识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五是认真总结国防教育经验.
我们伟大的祖国——中国以雄鸡报晓之势屹立在世界的东方。我的家乡泰州就是它的一部分,它地大物博,孕育了悠久的历史,成就了辉煌。 我们泰州人民众志成城,不断地书写泰州发展史上的辉煌篇章。近年来,泰州人民圆了期盼百年的火车梦、电厂梦、大学梦、大桥梦。新泰州敞开胸怀,融入苏南,开发沿江,接轨上海,走出里下河,崛起长三角。新泰州站到了更高更广阔的平台上,与世界平视,同强者对话。2005年,泰州在中国城市综合竞争力排序中跃至第57位。全面小康社会建设4大类18项25个指标中,有21项指标达到和超过序时进度。整个泰州市燃起了全市人民热爱泰州、建设泰州的热情,掀起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热潮。我置身于美丽的泰州里,心旷神怡。 同学们,你们都过著家给人足的生活,丰衣足食,高枕无忧,可知道我们现在的美好日子,都是解放军叔叔们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换来的,都建立在他们的脊背上。解放军们曾经生活在前沿阵地,比我们更懂得生活的甜美。可是为了军人神圣的使命,他们甘愿与死神为邻,将一腔热血泼洒在祖国的边疆,用宝贵的生命筑成钢铁般牢不可破的又一座“长城”,让青春在那战火分飞的土地上绽放出灿烂的花朵。这一切都是为了国家的安全,为了亿万人民的幸福。他们铮铮铁汉的本色永远烙印在我的心中。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身为一个中国人、一个泰州人,我要奋发向上,努力拼搏,以实际行动为祖国做出贡献。国防,你是我们中国人骄傲的资本,你是我们中国人美好未来的保证!
第一段写关于军训你的感受(就是否辛苦之类的) 第二段结合现在国际形式说国防的重要性 第三段说军训对于国防的重要性 第四段感慨一下
学校国防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途径,是抵御国际敌对势力和平演变阴谋和武装侵略,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措施。 一、国防教育的目的: 全体师生通过共同参与“维护国家安全、共筑和谐家园”的主题活动,了解国家领土及主权知识;国旗、国徽、国歌知识,党旗、军旗知识;国防与战争常识等知识,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学生的国防意识。 二、国防教育活动主题: “维护国家安全、共筑和谐家园” 三、国防教育原则: 1、国防教育必须在贯彻教育方针的前提下,与党校德育及其他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有机结合,并注意发挥国 防教育的特点; 2、利用党校教育和教学工作的主渠道,结合各科教学和课外活动,采取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相结合的方法进 行; 3、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按照各级各类党校经常性的教育活动内容,由江入深、由易到难,有计划地安排 教育活动。 四、国防教育内容和要求: (一)小学1-3年级 国防知识: 1、建立家乡、祖国、首都的概念,认识国旗、国徽、党旗、军旗,了解其图案的意义; 2、了解“七·一”、“八·一”“十·一”等纪念日的来历,知道中国 *** 、人民解放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 者; 3、知道中国人民解放军是祖国的保卫者,会讲一些战斗英雄故事。 军事技能: 4、结合体育课学习跑、跳、走等技能,锻炼好身体,准备保卫祖国; 5、认识一般的枪、炮、飞机军舰等兵器; 6、会做简单的军事游戏。 国防观念: 7、树立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思想,尊敬国旗、国徽、党旗、军旗; 8、热爱、尊敬中国人民解放军,向历史上的少年英雄学习,热爱集体,艰苦朴素,关心他人。 (二)小学4-6年级 1、了解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党的领导下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的斗争史,老一辈革命家的革命实践活动 及历史上一些少年英雄的事迹; 2、了解中国人民解放军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功绩,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重要地位; 3、了解祖国的疆域及周边国家。 军事技能: 1、进行伫列训练,培养令行禁止、一切行动听指挥的作风; 2、了解常用兵器、弹药常识,结合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学习救护知识; 3、初步体验站岗、集合、执勤等军事生活。 国防观念: 1、了解历史上一些国家反抗外来侵略的正义斗争史,增强保家卫家的责任感; 2、了解我国是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台湾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定要实现祖国统一大业; 3、理解集体力量大于个人力量的道理;培养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的品质和集体主义精神,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 习惯; 4、学习革命先烈、少年英雄有英勇斗争事迹,培养革命英雄主义精神。 五、国防教育具体活动: 1、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由校长作主题讲话,动员全校师生积极参加“维护国家安全、共筑和谐家园”活动。 2、悬挂一条宣传标语,内容为“维护国家安全、共筑和谐家园”。 3、每个班级办一期以国防教育为专题黑板报。 4、邀请部队官员进行一次国防教育专题报告。 5、邀请全体班主任老师参加《维护国家安全、共筑和谐家园》班队活动课观摩活动,并在本班开展活动。 6、学校组织一次“军营现在时”武警官兵进校园活动。 7、五、六年级学生每人精心制作一个国防知识小书签,用于赠送给一、二、三年级学生,并评选优秀作品在学 校橱窗展览。 8、全校每班学唱一首爱国主义歌曲。 资料来自【潜意识军事教育】
可以写对军人的向往,对军人的认识以及军人涵养的。还有作为军人神圣使命的向往
1、入伍动机从问卷上看,大学生新兵入伍的动机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谋求建功立业型,二是实现曲线就业型,三是提升能力素质型,四是工资待遇吸收型。谈到入伍动机就不得不调查大学生对部队的认识。大多数同学能够认识到我国当代军队没有变质,仍然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对军队的社会地位和形象定位较高,对部队充满神圣光荣的情感,这个因素也是相当一部分同学投身军旅的重要原因。社会严峻的就业形势也是促使大学生参军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很多同学表示,希望通过部队的锻炼,提升自身能力,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暂避就业高峰,实现更好就业。当然,也有的同学看到的是受金融危机影响下的地方薪金持续缩水与军队待遇逐步提高形成鲜明的对比。调查中有位同学说:“报名参军可以获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这样就不用为了学费发愁了。”入伍动机是各种因素相互作用形成的,当然个人追求更好的发展无可厚非,然而调查中也发现了部分同学参军的功利取向过强,把参军入伍当做实现个人愿望的跳板。有的同学听说进部队后可能下到基层连队从一名普通的列兵干起,工资水平低或被分到艰苦偏远地区就迅速打消了参军念头,还有人问到当兵之后生活轻不轻松,福利厚不厚,住房给不给解决等问题,把待遇是否优越作为参军时考虑的第一因素。军队关系到国家的生命之本,入伍绝对不同于一般的就业,端正入伍动机是保证军队战斗力和实现自身价值的前提和基础。因此,针对这个问题采取必要的宣传与引导,是当下征兵机构应该考虑的。2、入伍前景规划大学生对自己入伍前景的规划是与其入伍动机相联系的。其中一部分人考虑的是留在部队发展,其余的则是将其作为一个为日后参加社会工作的平台。在采访过程中我们发现与受调查者对军队的热情相比,在留队问题上,他们表现得并不很积极,有65%的人表示希望留在部队,35%的人表示认为在部队的发展空间较小。而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是他们对自身发展没有信心的主要原因。在大学生眼中的部队常常是“手不离键盘,身不离战车”,而现实中直线加方块的生活、操枪弄炮的基础训练会使他们觉得枯燥乏味,感到没有施展才华的天地。部分被安排在普通班排的大学生战士感觉在这样平凡岗位上不能发挥自己的最大力量,也存在着“专业不对口”的问题。相当部分大学生战士的工作岗位和当初来部队时的期望相去甚远。另外一个因素是待遇上的反差。特招大学生、国防生、军校毕业生、直招士官一踏进军营就有“官“的头衔,拿得是工资。同样走来的大学生,却是兵的身份,拿得是津贴,服的是义务兵役。另一方面,由于政策的优惠,使得有些同学将参军作为跳板,如为考研赚取资本,为日后考地方公务员及就业增加筹码。采访中有同学直言不讳的说:“我们部队就是想锻炼两年,回去好安排工作。如果工作不满意,考公务员也可以加分。”由个人入伍前景规划可以看出两个问题,一是部分大学生在部队施展不了才华,二是有些大学生只是将军旅生涯看做个人职业发展的一个跳板,并没有达到应有的认识高度。
你的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大学毕业季,很多同学都写不好论文。写不好论文,不仅影响成绩,也影响毕业。所以,我在此分享一点经验给同学们。分析论文题目。大家在选定一个论文题目之后,一定要分析论文题目的写作重点,分清主次。收集材料,写读书笔记。当大家分析过论文的主要写作方向后,大家要开始收集与论文相关的论文材料。把自己找到与所选论文相关的材料记到读书笔记上,以备将来写论文的时候作为参考。国内外研究现状。大家要将论文中的主要研究目的找出来。然后寻找分析国内外对此题目的分析与研究。列举大纲。结合论文题目。开始列举大纲。先解释论文中相关的知识点。然后写当前的研究现状,接着写某题目的问题与不足,再写针对该问题的对策。注意,问题和对策要相对应。论文中要列举事例、添加数据、分析的图片等等。开始写论文。按照大纲开始写论文,但是要在必要的地方加上过渡段。然后是论文的脚注,引用、参考资料、结论等。最后,大家把排版做好。未尽事宜,请大家斧正。祝大家把论文写得更优秀。特别需要注意:注意,问题和对策要相对应。必要的地方加上过渡段
首先确立自己的思路,然后加固知识
73. 论行政拘留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字数:6982,页数:08) 74. 论但书情节的罪与非罪(字数:11170,页数:13 ) 75. 论受贿罪的情节与量刑(字数:12802,页数:14 ) 76. “不予处罚”在公安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字数:7605,页数:14) 77.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若干问题引起的思考(字数:7450,页数:13) 78. 安乐死立法研究(字数:12897,页数:25) 79. 城市房屋拆迁行为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字数:6845,页数:13) 80.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法律思考(字数:7009,页数:14) 81. 对我国死刑制度的几点思考(字数:8104,页数:16) 82. 对新保险法关于告知义务的思考(字数:7979,页数:14) 可联&>系Q+.Q:89..36.........后面输入....28..........接着输入......136Q+Q空间.里有所有内-容。可$代,$写83. 关于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思考(字数:7501,页数:15) 84. 计算机犯罪主体研究——增设单位犯罪的可行性分析(字数:6790,页数:14) 85. 论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字数:6475,页数:13) 86. 论夫妻共同财产(字数:6499,页数:12) 87. 论公民的遗嘱的权利(字数:7345,页数:14) 88. 论建设工程合同的争议(字数:8151,页数:16) 89. 论交通肇事罪的立法缺陷与完善(字数:8401,页数:16)
一、法理与宪法类: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构想中国宪法司法化探析试论宪法权威论宪法实施保障司法审查制度研究公民基本权利发展的若干问题探讨现阶段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探析论法的本质属性法制现代化新探公民法治观念淡薄的成因与法治观念培育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律移植问题探讨论法的时代精神法律与道德的互补——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论法治国家对法律的要求论司法公正与新闻自由法制与法治之我见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类: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适用与例外反权力腐败的法律和思想对策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制度的探析浅谈行政听证制度行政程序违法及其司法控制加入WTO对我国行政法的影响行政职务行为探析行政复议制度的性质和功能行政主体理论之探讨我国行政程序法的立法构想论无效行政行为论一般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论行政诉讼的范围行政赔偿若干问题研究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试论完善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行政审判中的事实审问题研究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三、民法学类:论人格权保护与舆论监督的相互关系论无因管理的司法适用及立法完善论合同保全制度论优先购买权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若干问题的探讨合同纠纷解决及风险防范研究论表见代理论善意取得制度关于保证的若干问题初探无权处分行为辨析我国债权人权利法律保护问题诚信原则的本质探讨及在我国民法中的定位善意取得的法理分析与法律规定预期违约制度研究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关于电子合同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论保证人的连带责任商品房预售制度研究浅析抵押权制度的完善论婚约的法律规制试论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制度论我国婚姻法增补“探望权”的必要性及其不足论婚姻中的夫妻财产及其处理离婚案中的夫妻财产制度研究高校知识产权的流失及对策浅议非专利技术的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及其保护论完善我国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制度四、经济法类:浅论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优化论公司法人的财产权公司组织机构及其职能的研究公司股东出资义务的法律研究论股东权之保护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法律思考试论宏观经济调控的法律调整国有企业目前的困境与改革的思考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制建设构想国有资产流失的现状与对策垄断行为透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表现与对策对商品质量管理监督体系的思考国有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偷税、漏税现象透视对经济法律监督体制现状的研究与分析试论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保护论完善我国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制度五、刑法类:论共同犯罪论犯罪未遂论犯罪中止论我国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论不作为的共同犯罪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如何认定投案自首及适用刑罚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妨害司法活动罪研究结果犯及其形态研究论职务犯罪主体的种类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弊端及对策死刑存废问题研究完善与发展我国罚金刑的思考浅淡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流动人口犯罪问题研究六、民事诉讼法类我国法官制度亟待改革论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彻底贯彻辩论原则,推进诉讼民主化进程公开审判,程序公正的保障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民事诉讼中的调解程序亟待改革论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实法院不应以职权追加当事人论我国第三人制度的完善论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免除问题研究诉讼权对审判权的制约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本证、反证辨析加强当事人举证责任,证据制度还须完善论开庭审理中法官的地位和作用论民事诉讼中的区际司法协助七、刑事诉讼法类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的探讨刑事逼供的历史渊源与成因对逮捕及其适用的探讨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我国刑事诉讼模式与改革研究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浅议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的保护谈不起诉制度的利弊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问题研究简易程序之我见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微试论程序公正与正义沉默权问题研究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建议完善我国刑事证据制度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论文格式就是指进行论文写作时的样式要求,以及写作标准,那么,法学论文的格式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带来的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希望大家喜欢。
一、性质地位
毕业论文是教学计划中的最后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加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严谨勤奋的工作态度和求实创新的科学作风、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提高学生全面素质的有效手段,也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综合考核,是达到培养目标的必要步骤。
因此,毕业论文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时间安排
1、毕业论文的时间为8周;
2、一般在毕业前一学期,社会调查完成之后进行。
三、选题原则
1、毕业论文选题应当在法学专业范围之内,并符合法律专业的特点;
2、毕业论文选题应当分为规定性命题和自选命题两种。选题时应当结合我国司法实践,选择应用性强或当前司法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论文的主要方向和主要内容;
3、鼓励学生对当前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
四、写作要求
1、论文应中心突出、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论述清楚、文笔流畅,符合规范的格式;
2、论文应达到一定的字数
本科:8000字以上
专科:6000字以上
3、论文应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出的、有学生自己观点和见解的学术性论文。在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要虚心学习,尊重导师,严谨为学,诚实为人。收集资料、占有材料均要实事求是,摘录要符合作者原意,不能断章取义,资料要注明出处。通过毕业论文写作应培养严谨的学术作风。
4、学员应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论文写作应有计划地进行,论文内容应包括:
前言含简要说明选题的意义,主要创新观点、见解、对策和结论;
论证分析部分这是论文的主要部分。要求思路清楚、逻辑严密、文字通顺、结论科学。全文应论点层次分明,要分章节或大小标题,标题要简洁醒目;论文不能只是材料的堆积,要言之有物,运用材料说明问题,论据充分、材料丰富且运用得当;论文要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最后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
对策建议创新见解要在这里总结、表述清楚。
结束语。
参考资料目录(包括:专著、著作、学术论文等)。
五、写作计划
论文应制定写作计划,包括:论文大纲,大小标题,基本论点和论点句;进度计划(社会调查计划,资料调研计划,时间进度表)。
学员撰写论文可以参照以下程序:
1、准备阶段:
完成“毕业论文写作指导”的学习;
了解毕业论文写作过程及要求。
2、选题阶段:
收集、阅读、分析资料和文献;
在导师指导下选题、命题和构思论文。
3、读书报告阶段:
在选好题目的基础上,调查研究、大量阅读文献、收集资料(含社会调查)、阅读消化、调查研究。要求每位学生阅读20篇以上文献资料,其中包括专著、著作、学术论文等;
写出3000字以上的读书报告(最后与论文一并交指导教师)。
4、撰写论文初稿阶段:
学生在读书报告基础上,撰写提纲并进行写作论文初稿。
5、论文修改完善阶段:
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论文做进一步的充实、修改与完善。
6、论文提交阶段:
根据导师最后提出的定稿意见做最后的完善;
检查论文的格式和文字等细节;
按照论文的统一格式排版并将最终的论文定稿打印、装订;
提交的论文为一式三份;
提交论文定稿的电子版给导师。
7、论文评审与答辩阶段:
由相关部门组成毕业论文评审、答辩小组组织毕业论文评审、答辩。
答辩在江苏大学或符合条件的校外教学站进行;
给出毕业论文综合成绩。
六、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及主持答辩的教师必须是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法学教师、法学研究人员或具有同等资历并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其资格由我校成人教育学院负责审核;
2、指导教师只能指导相关专业的毕业论文,不得跨专业指导;
3、一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0名,指导每个学生不得少于10个学时;
4、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全过程。一般应包括指导学生选题、收集资料、撰写提纲、撰写初纲、提出修改意见,直至定稿和写出评语。
七、论文格式
1.论文要求一律用a4白纸打印。
2.封面: 论文一律用统一封面,论文封面格式另行规定。
3.任务书: 内容包括论文要求、主要内容、进度安排等。任务书由学校统一印制。
4.摘要与关键词: 论文要有150-200字的摘要,并列出论文3-5个关键词(中、英文对照)。
5.正文: 论文统一用a4纸,计算机打印。正文标题用二号黑体字,行文用小四号宋体字。论文正文打印格式及尺寸要求:版芯尺寸为15cm×23cm,统一用小四号宋体字打印。
6.脚注: 论文中引用资料时要加以脚注。法学专业论文脚注统一使用小五号宋体字,脚注按:著者姓名、文献名、卷册序号、出版单位、出版时间、页码次序标注。
7.参考文献: 论文正文后须附参考文献,著明论文所依据的文献资料情况,文献著录格式主要有下列几种:
专(译)著:作者.书名(,译者).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连续出版物:作者.文题.刊名,年,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论文集:作者.文章标题:编者,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互联网资料:作者.文章标题,完整网址,年代。
8.鸣谢: 本页内,学生可以表达对论文指导教师和在论文写在过程中给予帮助和支持的其他人的感谢。
9.装订: 毕业论文按如下顺序排列和装订:
封面;
目录;
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页;
论文正文;
参考文献页;
鸣谢页;
封底。
读书报告另行装订。
八、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成绩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1、优:能很好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问题,论文选题恰当,能以正确的观点和方法提出问题,对研究的问题论述清楚,分析透彻,论据充分,资料丰富,层次清楚,文笔流畅;对所研究的问题有创建性发挥和见解;答辩时口头表达清晰,回答问题正确无误。
2、良:能很好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问题,论文选题恰当,能以正确的观点和方法提出问题,对研究的问题论述清楚,分析透彻,论据充分,资料丰富,层次清楚,文笔流畅;答辩时口头表达清晰,回答问题正确无误。
3、中:能较好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问题,论文选题恰当,能以正确的观点和方法提出问题,对研究的问题论述清楚,分析透彻,论据比较充分,资料比较丰富,层次清楚,文笔通顺;答辩时口头表达清晰,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4、及格:基本能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问题,论文选题尚可,能以正确的观点和方法提出问题,对研究的问题论述清楚,论据能说明问题,资料符合规定,层次基本清楚;答辩时口头表达基本清晰,回答问题没有明显错误。
5、不及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论文不及格:
未完成预定的论文写作内容;
抄袭他人的论文或文章;
没有掌握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论文分析有明显错误;
论文结构不合理;
质量较差;
字数少于规定要求;
打印装订不合格;
答辩时不能阐明论文内容,又不能回答提问;
(10)其他。
成绩评定方法与原则是:
1、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写作态度和论文质量给出建议成绩;
2、经过口头答辩,由答辩小组根据毕业论文与答辩情况给予成绩;
3、最终成绩由江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负责审定。
九、附则
1、本大纲由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2、本大纲未尽事宜,由江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另行规定。
国防军事教育,写写大热的航母好了。1.中国海权维护的需求2.大国的象征,可以找点资料从上面两个出发点来论述一下,第二点一笔带过就好。网上资料应该够多了。整理一下2500不成问题。
网上很多, 或者花钱买 ,你从这让别人周到的没有用
尊敬的教官,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为期六天的军事训练今天在美丽的第二高阶中学正式开始了,首先我代表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对参加军训的1200多名新同学表示最热烈的祝贺,并向大力支援我校学生军训工作的全体教官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到本世纪中叶实现祖国富强,人民富裕,民族复兴的巨集伟目标.实现这一巨集伟目标,要求我们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大力加强国防建设,使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并为经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证. 同学们,回想中国近代史,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发生的列强侵略我国的重大事件有300多起,签定的不平等条约有上千个,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落后就要挨打的事实,只有民族团结,国家昌盛,才能避免历史的重演.同样,当今世界,尽管和平与发展的基本趋势不可逆转,但战争的危险仍然存在,尤其是国际战略格局处于新的调整时期,我国的周边环境又比较复杂,民族,宗教,领土争端从未停歇,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恐怖活动,台独势力依然威胁着我国的安全,更使我们意识到必须巩固国防,发展经济,增强国力,中华民族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同学们,国民国防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而国民的国防意识必须通过教育手段来实现,其中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军训进行国防教育是一个十分有效的途径.根据《国防教育法》的规定,2001年起每年9月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这是由全国人大以立法的形式为国防教育设立的全国性的宣传教育日,足以证明国防教育的重要性.今天我们举行军训活动,以实际行动响应党和国家提出的对青少年加强国防教育,普及国防知识的号召.我希望通过为期一周的军训,加强学校国防教育,增强师生国防意识,提高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 同学们,开展军事训练,是学生接受国防教育,组织纪律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族精神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军队优良传统教育的一门必修课程,是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增强学生体质,强化纪律观念,培养优良作风,锤炼顽强意志的一贯作法.军训是锻炼毅力,磨练意志的好机会,是学习军事常识的好机会,是培养团队精神的好机会,是接受考验,超越自我的好机会.每一个青年都有服兵役的权利和义务,今天我们参加军训学习军事知识,是为今后有机会服兵役创造更好的条件.同时,通过军训,牢固树立人民为先,祖国至上,诚实勇敢,自律自强,奋发有为,誓作栋梁,振兴中华,再造辉煌的远大理想.通过军训,加强组织纪律性的培养,加强锻炼,促进青少年自身健康成长,使大家能在未来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在短短的几天里我们将要完成伫列训练,内务整理,歌咏比赛,会操比赛等训练科目,时间紧,任务重,但我相信,全体师生在军训中都能发扬团结进取,顽强拼搏的精神,虚心向教官学习,刻苦训练,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完成好军训的各项任务. 同学们,我相信,在全体教官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顺利完成本次军训的各项任务.让我们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齐心协力圆满完成各项训练任务,度过一段美好的绿色人生! 最后,预祝军训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尊敬的教官,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高一(20)的后巨集福同学.很荣幸我能作为学生代表站在这里发言.此时此刻,我站在溧水县第二高阶中学美丽的校园里,心情万分激动,心中充满了骄傲和自豪. 当我还是个初中学生的时候,就常常听大人们提起溧水县第二高阶中学.那时它刚刚被评为省级重点中学,是一所有着光辉历史的学校,是孕育和培养人才的摇篮.学校的老师们学识渊博,爱岗敬业,有着丰富的教学经验,他们孜孜不倦地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优秀人才,遍布社会各地,为祖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学校的环境非常优美,绿树成荫,花草繁茂,是学习的好地方.而且那儿积极开展着丰富多彩的活动,校园文化生活很雅致,全校师生也因此而有着美好的情怀. 从初中时候起,我就梦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够踏上溧水县第二高阶中学这片美丽的土地学习,一展自己的抱负.今天,我梦寐以求的愿望终于实现了.我终于走进了溧水县第二高阶中学,走入了一个新天地,我也会从此拥有人生的一个新的起点. 在今后的三年里,我一定会树立崇高远大的理想,培养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继承革命传统,脚踏实地,百折不挠,并且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实践,勤于研究,勇于创新,提高自身素质,真正把自己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四有新人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军训马上就要进行了.对于这次军训,我们一定会认真对待,并投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 *** .军训是对身体的煅炼,是对精神和意志的磨炼.它是增强我们的国防意识的一次活动,也是对我们自己的一次挑战.我们要学习军人们钢铁般的意志,忘我奉献的伟大人格,不畏艰难险阻的强大精神以及艰苦奋斗的生活作风. 军训结束后,我们就要投入到紧张的学习中去.在新的学年里,我们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面向世界,放眼未来,珍惜今天的学习机会,加强学习和锻炼,掌握过硬本领,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把自己培养成高素质的人才,将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施展才干,在改革和发展中大显身手,做一个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不愧为溧水县第二高阶中学的学生. 谢谢大家. 欢天喜地,噼里啪啦,呱唧一下,我们迎来了高中的军训生活,大家可能会奇怪,我用了一些形容词,不过一点也不夸张,军训啊……,就好象从软软的云上呱唧一下掉进黑洞,那个黑洞啊…… 烈日的暴晒,严格的训练……让我们这些一向娇生惯养的人来说,还真有点扛不住.短短一上午,昏倒的人不在少数,这对我们个人意志力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但同时,也培养了我们吃苦耐劳的精神,让我们真正体会到苦和累的价值,带给我们的是一个尊严,一种力量,一种不向困难低头的傲岸品质,"不经历风雨,怎见彩虹;没有一份寒彻骨,哪来梅花扑鼻香."军训就像一锅粥:熬吧! 水平差啊 别说我啊 ················
军训,在我童年的印象中是充满著恐怖气氛的魔鬼训练——看高年级的哥哥姐姐们在烈日炎炎的操场上,一动不动像一个个木头人似的站上半天,还又要跑步又要跳高,中途都不能休息。 如今我已经四年级了,想到将要面对那童年印象中的魔鬼训练,心中充满了恐惧,但还是参加了这可怕的军训。 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里充满的不是阴森恐怖也不是傻气呆板,而是无尽无止的快乐。两位教官用和蔼可亲的话语向我们“发号施令”,同学们脸上带着轻松开心的表情,井然有序的做动作。虽然我们会不时的被教官吼上两句,但是仍然变换不了这张开心的笑脸,打破不了这快乐的氛围。 在我军训的第二天,教官让我们做训练科目中最基础的站军姿。当时我的头就有点晕,但还是晃晃脑袋,挺直身子站在自己的位置上一动不动,仿佛是一座雕塑。两鬓的汗珠慢慢的流到我的脖子上,但那是不能擦的,教官说站军姿就要像雕塑一样,一动不能动。这滋味别提多难受了。再加上脑子越来越晕,我中暑了。 感觉自己嘴唇无力,四肢发软,神智有些不清。眼前仿佛有一片绿色,有深绿、浅绿……支援不不住了,只好向教官报告,教官让我休息一会儿。 在休息时,耳边响起一首歌“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是啊,今天的我不再是昔日那个娇小、淘气、好半途而废的我了,而是一个意志如钢,敢于面对困难的小小男子汉。我们这些新世纪的小主人们,要经历些风吹雨打,吃些苦,受些罪,经历些磨炼,才能最终成材。经过了这件事,我改变了以前的自己,看来军训真没有白训啊! 当然我曾经想过不再参加军训,可妈妈说:“你参加军训的目的是提高自己,你现在已经做到了,不能半途而废。”妈妈这句话给了我很大信心,我认真的反复练习动作,做到一个小小“标兵”的责任。在结业式上,我认真听口号,做到了无差错的效果。 我的七彩军训生活结束了,我品尝了苦与甜,享受了痛与乐,从中我收获了很多。我希望学校多办些这样的活动,让我们这些“小花小草”们在锻炼中快乐成长!
本文论述了军事课在普通高等学校的地位与作用,主要针对新时期国防教育对青年学生教育的特点及重要意义。军事课在普通高校的开展,体现了我国国防教育不只是国防安全观念意识教育,更重要的是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使其覆盖社会各个领域,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通过军事课使他们掌握一定的军事基础知识和技能,结合所学专业知识,为改善后备兵员知识结构,为未来高技术区域性战争输送高素质后备兵员打下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军事课 普通高校 国防教育 素质教育 普通高校的军事课,自1985年教育部在部分高校进行大学生军事训练试点以来,不少高校将军事理论课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统称军事课)相结合的国防教育,作为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国防教育在普通高校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20年来,各高校军事课的开展逐步得到了完善,已经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它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国防建设培养高质量预备役技术人才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普通高校开展军事课在学生素质教育中的地位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通知要求,军事课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军事理论教学时数为36学时,军事技能训练为2-3周,学生成绩记入学生档案。军事课在普通高校虽然属于基本素质教育的范畴,但在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中它不仅具有“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提高全民国防意识”的功能,而且是对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趋于成熟的关键引导,特别是在强手如林的未来世界激烈竞争中,他们必须有坚强的意志,强烈的民族精神才能利于不败之地。所以,军事课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方面,具有其他学科所无法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1、学校领导及教师的认同感 多年来实践证明,开展大学生军事课,对大学生进行军事教育不仅使学生学到了一定的军事理论知识和技能知识,同时还培养了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对他们的健康成长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另外,各高校把军事课看成是新生入学的第一课,上好这一课将给大学生在校4-5年的学习生活中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被各高校领导及教师们认同。由于各所高校领导的重视,各部门的积极支援配合,给予了大量人力物力投入,所以军事课在普通高校中充分体现出了它的育人地位和效果。 2、学生的认同感 军训期间学生们能自愿接受紧张而艰苦的军事训练,亲身体验军营生活接受军事锻炼,部队派出的优秀教官进校军训,在完成承训任务的同时,把人民军队的好思想、好作风带进了校园,使同学们有了面对面向解放军学习的机会。解放军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和优良作风对同学们产生了直接影响,解放军的良好素质和军人魅力给他们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象,并建立了深厚友谊。虽然是十几天的军训生活,却能使他们终身难忘,军训后仍然留恋那十几天的军营生活,有人说,“军人的素质是一种永恒”,这足以证明军事课在当代大学生心灵深处的地位和影响。目前社会上一些企事业单位招聘高校学生,把学生是否经过军事教育作为一个优先选择的条件,学生本身也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在军事教育过程中积极主动接受军事训练,认真学习军事理论基础知识争取好的成绩。 3、家长及社会的认同感 家长及社会对高校的学生军事教育给予了大力的支援和认同。家长更希望自己的孩子能通过军事训练改变日常生活中懒散懈怠作风,锻炼他们的意志品德,平衡他们的心态。认为一个人要成就一番事业就必须有坚强的意志,聪明是一种财富,意志则是更大的财富。聪明人办小事,坚强者才能办大事的道理。社会上一些企事业单位招聘高校学生也把学生是否经过军事教育作为一个条件来优先选择,普通高校的军事教育得到了社会各界支援与鼓励,形成了良好社会风气。《2004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中说:“中国 *** 多年来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教育,提高国防观念。国防教育工作已初步形成 *** 重视、社会支援、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由此看出普通高校的国防教育有它素质教育的现实意义,是不可多得的实施人才兴国战略、培养“四有”新人的重要基地。 二、普通高校开展军事课在学生素质教育中的作用 军事课是高校国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国防教育与科学文化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心理素质教育等既有联络又有区别。学校的国防教育是通过集中军事训练,上军事理论课和分层次的多种形式国防教育,以及课程之外的国防知识演讲、竞赛、军事夏令营等军体活动来体现的,无论在德育,还是在智育、体育等方面,都为大学生成才提供了一个新的载体。它不仅有助于良好道德的形成,而且拓宽了大学生的知识面,增强了体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起到了其它教育形式所不能替代的作用。 普通高校的国防教育内容是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教学的,从教育目的、教育内容和手段及方法上看,国防教育为高校教育注入了活力,当代大学生思想活跃可塑性强,接受能力快,特别是刚迈入大学校门的学生,他们充满对大学的好奇和渴望,大学时期正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和形成的关键时期。高校的国防教育有着广阔的空间,使学生在军事课程之内接受系统国防教育,充分发挥着国防教育在学生素质教育中的作用。 1、通过基本军事技能训练能磨练他们的意志品质,并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和精神面貌。十几年的寒窗苦读使他们长期处于脑力劳动状态,再加上各种主客观因素,普遍存在心理素质脆弱,视力下降,身体素质差等问题。而高校的军事训练是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它集中训练的特点是,严格、紧张、统一、有序。这对于刚刚走出家门的大学生来说是对自我极限的挑战,军事训练很好的培养了他们顽强拼搏和集体主义协作的精神,增强他们的组织纪律观念和集体荣誉感,为他们的大学生活乃至将来的工作生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大学生学习军事理论对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具有重要作用,每一个国家和民族从自身安全出发,都把自己的最新科技成果运用到国防上,大学生通过学习现代军事科学知识,可以亲身感受到自己所学专业和知识在军事领域中的应用,从而极大的激发他们刻苦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可以增强勇于向困难挑战,勇攀科学高峰的意识。 3、普通高校的军事课,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灵活。目前,高校国防教育基本做到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相结合,利用多媒体教学,结合教学内容及要求制作教学课件,形象生动,增强了学生的感性认识,提供最新最快最先进资讯,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课外国防教育活动灵活多样,知识性与趣味性相结合,使学生产生浓厚兴趣,保证国防教育在高校具有稳定和长效功能。 三、普通高校开展军事课在学生素质教育中具有的深远意义 《国防教育法》指出:“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高校开展以学生军训、军事理论课教学和课外多层次多样式国防教育活动,是按照国防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适应我国人才培养的战略目标和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是提高学生全面素质的一个重要环节,所以搞好高校国防教育具有深远的意义。 学生是国防建设的后备力量,随着军事高科技的飞速发展,未来战争是技术的抗衡,是人才的较量。而这些人才的培养,仅仅靠军队院校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依靠地方院校来培养。青年学生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生动最具活力的群体。他们的素质高低,国防观念的强弱,将对社会起到巨大的“辐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社会公民绝大多数受过大、中学校教育,据2003年统计表明,全国有1100多所高等院校和11500多所高阶中学按照要求开展了学生军训,800多万学生接受军事训练及军事理论基础教育。因此学生军事课开设将在全体公民中形成越来越大的覆盖面,作为后备兵员的储备,对改善现代军队兵员文化、科学技术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通过学校国防教育所积淀形成的道德行为、意志品德,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成为二十一世纪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新人,是一件利国利民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所以,军事课在普通院校开设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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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写三个方面: 一是要广泛进行中国人民反抗外敌入侵斗争历史的宣传教育.回顾中华民族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奴役的历史教训,歌颂中国人民前仆后继、不屈不挠反抗侵略的英雄事迹,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二是要广泛进行国防在国家安全和发展中地位作用的宣传教育.明确建立巩固的国防是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要在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积极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三是要广泛进行加强国防建设是全党全民共同责任的宣传教育.明确国防与社会及每个公民的关系,认清社会组织与公民的国防义务,宣扬情系国防的先进典型,营造关心支援国防建设的社会氛围. “正是有了坚固的国防,我们的祖国才日益繁荣昌盛!” 补充: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为深入贯彻实施《国防教育法》,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热爱祖国,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读书的远大志向,各小学开展了以"爱我中华、心系国防""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 一是利用班队会时间观看抗战影片.在观看之前,精炼地讲解当时的时代背景,以及当时我军所面临的敌强我弱的严峻形势,使小学生能充分了解到我军的机智与勇敢,以及日军的狡诈与贪婪,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国防意识;二是利用升旗活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在升旗时间安排学生和老师讲述9·18的历史,使学生牢记历史,勿忘国耻,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三是开展"爱我中华,心系国防"征文活动.号召全区师生积极参加这一活动,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学生加深对中国近代史的了解,树立振兴中华的远大志向;四是课上向学生渗透爱国主义思想.在9·18纪念日来临之前,各科老师通过具体例项让学生了解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使学生从"知我中华"上升到"爱我中华",认识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五是认真总结国防教育经验.
我们伟大的祖国——中国以雄鸡报晓之势屹立在世界的东方。我的家乡泰州就是它的一部分,它地大物博,孕育了悠久的历史,成就了辉煌。 我们泰州人民众志成城,不断地书写泰州发展史上的辉煌篇章。近年来,泰州人民圆了期盼百年的火车梦、电厂梦、大学梦、大桥梦。新泰州敞开胸怀,融入苏南,开发沿江,接轨上海,走出里下河,崛起长三角。新泰州站到了更高更广阔的平台上,与世界平视,同强者对话。2005年,泰州在中国城市综合竞争力排序中跃至第57位。全面小康社会建设4大类18项25个指标中,有21项指标达到和超过序时进度。整个泰州市燃起了全市人民热爱泰州、建设泰州的热情,掀起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热潮。我置身于美丽的泰州里,心旷神怡。 同学们,你们都过著家给人足的生活,丰衣足食,高枕无忧,可知道我们现在的美好日子,都是解放军叔叔们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换来的,都建立在他们的脊背上。解放军们曾经生活在前沿阵地,比我们更懂得生活的甜美。可是为了军人神圣的使命,他们甘愿与死神为邻,将一腔热血泼洒在祖国的边疆,用宝贵的生命筑成钢铁般牢不可破的又一座“长城”,让青春在那战火分飞的土地上绽放出灿烂的花朵。这一切都是为了国家的安全,为了亿万人民的幸福。他们铮铮铁汉的本色永远烙印在我的心中。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身为一个中国人、一个泰州人,我要奋发向上,努力拼搏,以实际行动为祖国做出贡献。国防,你是我们中国人骄傲的资本,你是我们中国人美好未来的保证!
第一段写关于军训你的感受(就是否辛苦之类的) 第二段结合现在国际形式说国防的重要性 第三段说军训对于国防的重要性 第四段感慨一下
学校国防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途径,是抵御国际敌对势力和平演变阴谋和武装侵略,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措施。 一、国防教育的目的: 全体师生通过共同参与“维护国家安全、共筑和谐家园”的主题活动,了解国家领土及主权知识;国旗、国徽、国歌知识,党旗、军旗知识;国防与战争常识等知识,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学生的国防意识。 二、国防教育活动主题: “维护国家安全、共筑和谐家园” 三、国防教育原则: 1、国防教育必须在贯彻教育方针的前提下,与党校德育及其他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有机结合,并注意发挥国 防教育的特点; 2、利用党校教育和教学工作的主渠道,结合各科教学和课外活动,采取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相结合的方法进 行; 3、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按照各级各类党校经常性的教育活动内容,由江入深、由易到难,有计划地安排 教育活动。 四、国防教育内容和要求: (一)小学1-3年级 国防知识: 1、建立家乡、祖国、首都的概念,认识国旗、国徽、党旗、军旗,了解其图案的意义; 2、了解“七·一”、“八·一”“十·一”等纪念日的来历,知道中国 *** 、人民解放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 者; 3、知道中国人民解放军是祖国的保卫者,会讲一些战斗英雄故事。 军事技能: 4、结合体育课学习跑、跳、走等技能,锻炼好身体,准备保卫祖国; 5、认识一般的枪、炮、飞机军舰等兵器; 6、会做简单的军事游戏。 国防观念: 7、树立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思想,尊敬国旗、国徽、党旗、军旗; 8、热爱、尊敬中国人民解放军,向历史上的少年英雄学习,热爱集体,艰苦朴素,关心他人。 (二)小学4-6年级 1、了解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党的领导下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的斗争史,老一辈革命家的革命实践活动 及历史上一些少年英雄的事迹; 2、了解中国人民解放军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功绩,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重要地位; 3、了解祖国的疆域及周边国家。 军事技能: 1、进行伫列训练,培养令行禁止、一切行动听指挥的作风; 2、了解常用兵器、弹药常识,结合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学习救护知识; 3、初步体验站岗、集合、执勤等军事生活。 国防观念: 1、了解历史上一些国家反抗外来侵略的正义斗争史,增强保家卫家的责任感; 2、了解我国是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台湾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定要实现祖国统一大业; 3、理解集体力量大于个人力量的道理;培养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的品质和集体主义精神,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 习惯; 4、学习革命先烈、少年英雄有英勇斗争事迹,培养革命英雄主义精神。 五、国防教育具体活动: 1、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由校长作主题讲话,动员全校师生积极参加“维护国家安全、共筑和谐家园”活动。 2、悬挂一条宣传标语,内容为“维护国家安全、共筑和谐家园”。 3、每个班级办一期以国防教育为专题黑板报。 4、邀请部队官员进行一次国防教育专题报告。 5、邀请全体班主任老师参加《维护国家安全、共筑和谐家园》班队活动课观摩活动,并在本班开展活动。 6、学校组织一次“军营现在时”武警官兵进校园活动。 7、五、六年级学生每人精心制作一个国防知识小书签,用于赠送给一、二、三年级学生,并评选优秀作品在学 校橱窗展览。 8、全校每班学唱一首爱国主义歌曲。 资料来自【潜意识军事教育】
1、入伍动机从问卷上看,大学生新兵入伍的动机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谋求建功立业型,二是实现曲线就业型,三是提升能力素质型,四是工资待遇吸收型。谈到入伍动机就不得不调查大学生对部队的认识。大多数同学能够认识到我国当代军队没有变质,仍然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对军队的社会地位和形象定位较高,对部队充满神圣光荣的情感,这个因素也是相当一部分同学投身军旅的重要原因。社会严峻的就业形势也是促使大学生参军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很多同学表示,希望通过部队的锻炼,提升自身能力,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暂避就业高峰,实现更好就业。当然,也有的同学看到的是受金融危机影响下的地方薪金持续缩水与军队待遇逐步提高形成鲜明的对比。调查中有位同学说:“报名参军可以获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这样就不用为了学费发愁了。”入伍动机是各种因素相互作用形成的,当然个人追求更好的发展无可厚非,然而调查中也发现了部分同学参军的功利取向过强,把参军入伍当做实现个人愿望的跳板。有的同学听说进部队后可能下到基层连队从一名普通的列兵干起,工资水平低或被分到艰苦偏远地区就迅速打消了参军念头,还有人问到当兵之后生活轻不轻松,福利厚不厚,住房给不给解决等问题,把待遇是否优越作为参军时考虑的第一因素。军队关系到国家的生命之本,入伍绝对不同于一般的就业,端正入伍动机是保证军队战斗力和实现自身价值的前提和基础。因此,针对这个问题采取必要的宣传与引导,是当下征兵机构应该考虑的。2、入伍前景规划大学生对自己入伍前景的规划是与其入伍动机相联系的。其中一部分人考虑的是留在部队发展,其余的则是将其作为一个为日后参加社会工作的平台。在采访过程中我们发现与受调查者对军队的热情相比,在留队问题上,他们表现得并不很积极,有65%的人表示希望留在部队,35%的人表示认为在部队的发展空间较小。而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是他们对自身发展没有信心的主要原因。在大学生眼中的部队常常是“手不离键盘,身不离战车”,而现实中直线加方块的生活、操枪弄炮的基础训练会使他们觉得枯燥乏味,感到没有施展才华的天地。部分被安排在普通班排的大学生战士感觉在这样平凡岗位上不能发挥自己的最大力量,也存在着“专业不对口”的问题。相当部分大学生战士的工作岗位和当初来部队时的期望相去甚远。另外一个因素是待遇上的反差。特招大学生、国防生、军校毕业生、直招士官一踏进军营就有“官“的头衔,拿得是工资。同样走来的大学生,却是兵的身份,拿得是津贴,服的是义务兵役。另一方面,由于政策的优惠,使得有些同学将参军作为跳板,如为考研赚取资本,为日后考地方公务员及就业增加筹码。采访中有同学直言不讳的说:“我们部队就是想锻炼两年,回去好安排工作。如果工作不满意,考公务员也可以加分。”由个人入伍前景规划可以看出两个问题,一是部分大学生在部队施展不了才华,二是有些大学生只是将军旅生涯看做个人职业发展的一个跳板,并没有达到应有的认识高度。
普通的网络上查询下 就很多 也可以中国知网下载学术论文
浅谈青少年如何践行强国强军梦
国无防不立,民无军不安。作为信息化时代的钢铁长城,需要接受系统全面的教育、具备一定高科技知识和技能的大学生兵源,国家需要我们,人民需要我们!
作为有抱负的热血青年,我们是新时代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参军入伍,保家卫国,既是我们放飞理想的光荣职责,更是我们责无旁贷的神圣使命!
当代青少年,应坚守服务国家战略的文化使命,主动服务军民融合发展,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贡献智慧和力量。在抗日战争时期,青少年积极服务全民抗战大局,高扬文化抗战旗帜,坚守文化堡垒,不断向战场输送人才和技术。
青少年维持中国文化自信于不倒,军队在战场上的胜利则使这一文化自信成为现实的精神因素。青少年还着眼于未来,不仅增强了中国的国防军事力量,而且有力捍卫了中国人的文化自信,彰显了中华民族的创造力和生命力,成为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重要基石。
青年总是心怀梦想。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回顾我党百年奋斗史,处处闪耀着因梦想而奋斗的磅礴力量。周恩来少时就有“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雄心壮志,青年钱学森则是在海外立下志向“回国去,回国去,祖国建设需要你”……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知史鉴今、知史明志,广大青年官兵更要在党史学习教育和部队实践锤炼中坚定信心、信念、信仰。
军人的本色是奉献。军旅为家、艰苦为荣、祖国为重、奉献为本。从抗洪抢险的“怕苦不成人,怕累不是汉”,到抗击新冠疫情的“最美逆行”,一代代青年官兵有着极强的民族自信心和强军事业感,时代也需要他们用坚实的臂膀扛起强军兴军的重任。
携笔从戎的青少年士兵,是在为强军事业发光发热、添砖加瓦。把个人梦想汇入时代洪流,让激昂青春与强军梦想同频共振,让军人的本色更加纯粹,让青春的梦想更加绚烂。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法律的完善日益体现人性化和道德性。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法律本科 毕业 论文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1 论法学 教育 的困境与改革 一、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现状 中国法学教育源远流长,据历史记载,中国最早的法学教育起源于春秋。近代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始于清末,1904年,清政府建立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所法学教育专门机构——直隶法政学堂。从1952年开始“司法改革”运动,各大学原先设置的法律系撤销或合并,这一过程被称“院系调整”。从“院系调整”之后,“政法教育”代替了传统意义上的法学教育,大学法学系的任务是培养从事政法理论工作的人。 大幅度裁汰法律教育机构与大量吸收未受法律教育的人进入司法系统,造成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体制化。这种体制化一方面导致了法学教育主要局限于高等院校内部法学学科体系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另一方面致使法律职业未能走上职业化的发展轨道,存在泛政治化、行政化和大众化的倾向,至今还深深影响着我国的法学教育改革和发展。 改革开放后,法学教育开始复苏,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定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极大地促进了法学教育的发展。短短的30年,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国1977年恢复招生时,全国只有3所法学院系,100多个大学法学本科生,2008年有651所,在校法学专业学生76万人,其中硕士生8万人,博士生1万人,形成了以普通高等法学教育为主体的、成人高等法学教育和中等法律职业教育为补充的法律教育体制,建立了包括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和法律硕士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学位制度。但是,应当看到在我国法学教育繁荣发展的同时,其背后隐藏的深层次问题。 二、中国法学教育的困境 (一)从社会层面上看法学教育问题 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情况,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分离是20世纪50年代法律革命的产物。时至今日已经成为不可动摇的体制,中国的法学教育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法学人才培养的多元化和层次化,造成了国家教育管理的混乱和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 当年大量农民、工人和转业军人经过简单的培训进入司法机关,对他们的大规模在职教育催生了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化和层次化,这一法学教育体制一直延续至今。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从教育层次上有中专、大专、本科、双学位、研究生教育;从教育 渠道 上有正规普通高校法学教育,有法律函授、广播电大、夜大等非正规法学教育;从法学教育的招生类别来看,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有公费生、自费生和委托培养生,法学研究生教育也分计划内招生和计划外招生等。这些导致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人才标准口径不一,同时冲击了正规法学教育,影响了教育质量。 2.盲目扩大招生规模造成教学质量的下降,增加了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各类教育机构不顾自身的办学条件,在师资、图书资料等教育设施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招生,导致法学人才培养质量难以保证,现在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普遍存在法学基础不牢、实践能力差、法律思维能力低等问题。这样的毕业生无法处理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日益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 3.司法考试制度给我国法学教育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处理不好会影响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在我国,不仅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之间是分离的,就是法律职业各个行业本身也是相互独立的,我国最早有律师资格考试作为律师的准入条件。法院和检察院从20个世纪80年代末起也开始在系统内部进行相应的初任法官和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但是难度要小于律师资格考试,很大一部分转业干部或复转军人并不需要参加此类考试便可以直接当上相应级别的法官或检察官。鉴于此,从2002年开始,国家推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作为取得法律执业资格的条件,这就为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并不完善,其中主要体现在没有将法学专业作为唯一的报名专业资格,这与西 方法 治发达国家的法律职业准入做法不同,与其他行业(如医学)通行做法也不一致,使得我国法律职业精英化、同质化面临挑战和不确定性。 (二)从法学教育制度本身看我国法学教育的不足 法学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涉及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和如何培养两个基本问题,即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培养模式。法治发达的西方国家将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精英型”法律人才,综合理论素质、实际职业技能以及职业道德水平都达到了一定高度。而从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来看,原有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法治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法学教育出现了许多问题。 1.教学内容上,我国的课程设置不合理。开设的课程主要是以部门法学科的划分或国家颁布的主要法律为主,重在讲授原理和条文,忽视对原理、条文背后所蕴涵的价值取向、社会观念的讲解;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课程很少;忽视对学生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等。 2.教育方式上,重理论,轻实践。教师在课堂上过多地讲授理论知识,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教学、启发式教育等 教学方法 运用过少。这种教学方式很难调动起学生学习积极性,不利于学生法律思维的训练和培养。同时,很多学校的教学资源严重不足,没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多媒体、模拟法庭、实习场所等硬件设施都不到位,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3.师资水平上,我国的教师来源单一。大多数教师都是法学院高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他们没有任何法律职业实务 经验 ,这样的教师教学只能是理论的思辨,无法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同时,学校重科研、轻教学的情况严重,许多教师为了评职称,关注学术研究,忽视教学工作,这也不利于高素质法学人才的培养。 三、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 面对如此众多的问题,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应该向什么方向发展,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才,怎样解决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问题,怎样培养出适合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等现实问题摆在我们的眼前。 (一)更新教育理念,明确法学教育培养模式 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定位在社会需求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民主法治建设进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国际经济、政治、 文化 交往日趋频繁,各种复杂、新型的社会关系不断出现,社会对法学人才的法律认知、法律职业的 思维方式 和处理法律事务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识教育的培养模式已不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因此必须更新教育理念,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人才为目标。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掌握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广泛的科学人文知识;具备严密的法律 逻辑思维 能力和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同时注重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职业技能训练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二)规范办学层次,优化教育结构,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1.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和非正规法学教育。 我国目前法学人才培养分为三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从各国法学教育来看,法学专业的最低层次是法学本科,这是法学专业的学科性质决定的。我国法学专科教育起点过低,容易造成法学人才素质低下,因此应当取消法学专科教育,建立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法学教育层次体系,本科阶段以培养从事司法实务的实践型人才为主,研究生阶段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主。 2.规范非普通高校的法学教育,优化法学教育结构。 应当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是法学学历教育的唯一合法主体,禁止司法系统和行政系统兴办的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行政学院、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安院校、司法学校、培训中心以及各种广播电视大学、夜大等各种非普通高校开办法学学历教育,将这些学校的法律教育定位为法律职业培训教育或者法学继续教育。 3.完善司法考试制度,改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状况。 施行司法考试制度有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对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大有裨益,能够提升法学教育的学历层次;促使学校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要真正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同一性必须完善司法考试制度,确定法学本科是报考司法考试的唯一准入资格。 (三)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提高法学教育的教学质量 1.完善法学教育内容,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除了法学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和基本课程外,应该开设交叉学科,如哲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开拓学生的视野;为适应中国和世界接轨的要求,应努力培养熟悉WTO规则、国际条约和其主要成员国相关法律的法学人才。我国法学教育最大的问题是与法律职业相分离,法学人才实践能力差,因此要增加法律技能课,包括司法文书写作、法律文件起草的写作技巧、实用侦破技术、司法口才技能(如询问技术、辩护的技术等)。 2.转变教学方式,重点培养法科学生的司法实践技能。 首先,淡化理论的讲授,采用实践性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诊所法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法庭旁听等,让学生身临其境地学习、体会法律职业者的工作,学会用法律职业者的法学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其次,加大对法学教育的基础性投入,引进先进的科技设备和技术手段,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和互联网开展教学,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成果共享;建立法学教育实习基地,强化与法律职业团体的联系,让学生参与到法律实践中去。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法学教育培养目标。 法学教师是培养法学人才的关键,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到法学人才的培养。现阶段,我国的高校法学教师法律职业水平不高,因此,大学法学教师,特别是讲授实务性非常强的课程的教师要定期参与相关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或参与办理案件。同时高校也可以多渠道选任教师,聘请法律实际工作部门的优秀人才来校兼职客座教授,弥补高校教师实践能力的不足。高素质师资队伍的构建还有赖于提高教师的待遇,鼓励教师探索教学改革和实践,而不是仅仅将科研成果作为评价教师水平的决定性指标。 我国现代法学教育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从历史进程上看,还属于刚刚起步的探索阶段,存在问题在所难免。虽然法学教育的改革千头万绪、阻力重重,但是只要我们立足国情,对未来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科学的判断和稳步推进改革的具体方案,实现法学教育现代化将指日可待。 2017年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文篇2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摘要: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的实质是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之间的范式对话,环境法与民法二者之间在内容上存在着很大的冲突,其原因在于民法所采取的是个人主义范式理论,而环境法所采取的是整体主义范式理论,因此二者之间自然就会存在着差异性。由于当前环境问题的突出,致使法学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此实现法学与民法学的对话尤为重要,与此同时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自身的范式危机也是构成当前实现二者对话必要性的深层因素。基于此,本文首先阐述了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产生的动因,然后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了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再次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进行了探讨,最后为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提出对策,即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二者之路。 关键词:环境法学;民法学;范式整合;个人主义范式;整体主义范式 前言:当前,环境法与民法之间的互动性成为了法学研究界所关注的一大焦点,民法学关注此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绿色”民法典的呼声日益高涨,而环境法关注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当前很多关于环境法的基本问题都与此研究相关,而关于存在争议性强的问题通过法学的分析,也会归结到这一互动研究上。尽管当前关于此议题的探究已经上升到理论层次,但是还是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以全面的挖掘其所具有的深层意义,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产生的动因 (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 当前,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相关学术界一直为探索解决途径而努力,加上科学发展观的提出,面对日益复杂的环境问题,促使跨学术研究更加的活跃。因此,基于社会这股强大的政治氛围与理论氛围,环境法与民法之间对话得以实现。 (二)民法典立法的推波助澜 随着民法典立法进程的推进,民法学界为了进一步捋清环境问题对民法学的影响,因而需要与环境法学之间建立对话,以顺应对民法典立法这一项重任所带来的挑战。在民法的立法中,关于物权法的制定涉及到了自然资源方面的立法问题,关于侵权行为的相关法律的制定又涉及到环境侵权救济的问题,因此,民法必然会寻求与环境法实现对话的途径。 (三)环境法学探索者的推波助澜 针对当前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如何需找到有效的法律解决途径成为环境法学者当前所面临的一大挑战,而民法中的相关内容正符合了环境法学者的需求,因而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也成为了环境法学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环境法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先导,因而突破传统的束缚,实现跨专业研究,而民法又是集诸多部门法于一身的法学理论“储备库”,顺利成章的成为环境法学者寻求沟通的对象。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一)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可能性 1.二者同属中国的法律系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共存于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内,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其立法的本质属性、目的以及意义等在大体上所呈现出的共性特征,因此,环境法学与民法学之间是以共性为基础的,因此,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对话,只是基于学科设置不同而进行的分领域研究。 2.二者的历史渊源 二者的历史渊源表现在环境问题最开始的解决途径:在我国尚未出台环境法时,关于环境的相关法律问题都是通过民法来解决的。因此,从根本上讲,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有着内在的关系,从某种层面上讲,环境法学是民法学的继承者与进化者。而这种关联性就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性。但是,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也存在着冲突,其区别与独特属性使其构成了不同的法律学科,这在当前的法学研究学科的划分中也已经给予判定。因此,在环境法学与民法学探讨共同理论问题时,需要给予明确的界分。 3.二者之间的冲突的实质是选择 针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之间的冲突问题,其根源并不属于正确与否的判定,而仅仅是在二者中的选择问题。构建二者之间的对话的根本在于集合二者的力量以更好的解决当前社会环境问题所带来的困难与挑战,从而在完善各自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环境问题。因此,在解决问题时所面对的是民法与环境法,解决时所面临的是选择谁的问题,是到底以何种法律手段来确定解决问题方案的抉择。 (二)环境法与民法对话的必要性 二者实现对话的必要性总体来讲是为了更好的应对当前“挑战与危机”,其挑战是来自当前社会环境问题的严峻形势,而其危机则是来自于民法学危机与环境法学危机。对于其所应对的挑战是实现二者对话的根本动因,而关于二者所存在的危机的本质为理论研究范式危机。 1.理论范式概念 所谓的范式指的是:由从事某一特定学科研的学者们在这一领域内所达成的共识以及基本观点,是一个学科的共同体在研究准则、概念体系等方面的某些共同约定[1]。当前,在国内学术界对于范式的应用非常广泛,因而其内涵已经远远的超出最初库恩所赋予的定义,具体来讲,当前范式所指的是涉及到一个学术共同体时,学者们所构建的共有知识假设、研究模式、研究方法、价值标准,还包括了人们理解世界的知识体系。 2.环境法学范式危机 理论范式概念的诞生来衡量我国法学理论学科,能够充分的反映出当前其尚未建立属于自身的理论研究范式,这就证明了环境法学范式危机的存在。之所以说当前中国环境法学尚未构建自身的理论研究模式,可从以下实例找到原因:蔡守秋教授提出“调整论”在环境法学界引起轩然大波,对整个中国的法学界的影响也非常大。此理论的提出就充分的证明了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形成理论范式体系。但是,并不能因为中国环境法学尚未建立自身的理论范式,就片面的认为中国的环境法学就是弱势学科,事实上,范式危机存在于当前中国各法律学科中。 3.民法学范式危机 中国的民法是继承于大陆法系司法制度的成果,而大陆法系的民法制度又是以个人主观观念为基础建立的,在20世纪的私法公法化的呼声中,此观念的危机凸显,因而,民法由此开展了一系列的修正工作,在其完善的过程中又不断的承受着来自各新法律部门的挑战,进而危机四伏。中国民法在继承大陆民法制度的同时,也相应的继承成了大陆民法的理论体系,而这种民法法律体系的继承,使其陷入被动的地位。因此,如果用理论范式来恒定我国的民法学,在当今的改革阶段,显然其所承担使命的完成任重而道远。但是,不能因为当前我国的民法体系的不规范,就认为其要将其作为全部任务与使命,全身心的致力于此,这并不属于我国民法学的主要任务。因此,作为我国法律全局性的范式危机,只能说明我国的法律还过于“年轻”,只要一定的时间其必将能够茁壮成长。 4.范式的整合 实践作为理论存在的根本,是理论得以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动力因素。因此,不管对范式危机承认与否,都应该使理论还原于实践,通过实践来验证,并通过实践来使其“羽翼丰满”,只有直接的应对社会真实问题的挑战,才能促使理论体系的日趋成熟。环境问题当前就是社会中的一大问题与挑战,正是因为环境问题的存在才成就了环境法学的诞生,而同样是因为环境问题的日趋加剧,致使法学“绿化革命”的出现,这就充分的显现出传统的范式理论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而全新的理论范式正在发展过程中。因此,构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是理论打破重重危机并构建全新范式理论的最好方式。实现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使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的观念、立场等问题进行明确的界定,从而实现二者理论重构的目标,也就是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与重构。 三、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与功能 (一)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 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在于:使二者能够明确界定自身的观念、价值等,从而实现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各自的理论范式的整合与重构。 (二)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功能 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功能为:拓展双方的视野、转换双方当前的传统思维模式、更新双方的方法、实现各自价值的重构。在二者对话的过程中,各自将原有秉持己见的思想意识进行转变,从而更新自身甚是问题的立场与角度,协调二者之间的对话,进而以对话互动的形式来促进各自的发展与完善。也就是在对话中,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实现了换位思考,通过转变自身原有思维来实现对原有未知问题的发现与解决,从而也就形成了环境问题上的理论范式重构。此外,在实现对话的过程中,能够有效的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各自观念、立场以及价值等的重新认识与界定,从而在协调二者之间关系的过程中,也就实现了对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四、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内容与现状 (一)环境法学――以民法力量实现对环境问题的解决 环境法的形成与发展的理论根源是民法,在最初的环境法学中,其所用来解决环境问题的法律依据便是民法以及刑法,因此,民法对环境法的重要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当环境法面临着某些环境难题时,以环境法的思维方式很难寻找到解决的途径,而转换到民法上,很多时候会“另有一番天地”,这就是民法学对环境学的影响。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政府强调自身的主导作用,因此,促使环境法也具备了相应的行政法特点,因此,其在表现上通常以禁止性的规定或者强制性的规范为主,从而使自身局限于其中,因此,“行政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立法模式成为当前中国乃至全世界环境法立法界的共同呼声。而其中关于引进市场机制的观念,就是在环境法制度的制定上将民法的思维理念引入,以借助民法学的个人主义理论来实现环境法学理论范式的重构。 (二)民法学――环境问题给民法以及民法学理论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环境问题给民法学所带来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其理论上的个人主义,而在民法典制制定过程中,“绿色民法典”的呼声致使此挑战也成为了民法发展的机遇。因此,当前加强二者之间的对话,能够推进民法典制定以及民法学理论构建的进程。当前,民法学理论已经踏上了重构之路,只是尚需时间来实现深入研究与汇总。比如民法中关于物权法与合同法的理论:当前,在民法中关于物权法领域,如何实现物权法理论的生态化,成为了当前民法学者所关注的焦点。由于物权的社会化,致使将公法的支配与公法的义务融于物权概念中,从而展现了当前物权对社会群体利益的充分重视。因而,如果以此为思维意识出发点,就有学者提出了将环境保护融于物权理论中,从而构建生态物权;也有学者在研究农林牧副渔权的基础上,提出准物权理论的构建思想。在合同法领域中,同样存在着将合同法生态化的思想理论,即所谓的“环境合同”。 五、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范式整合的途径――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在当前民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的功能在于修正并限制“私法自治原则”。当前关于公共安全秩序原则,相关学者对其进行了 总结 ,大致分为十种,其中关于“危害国家工序的行为”的原则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概念解释。事实上,这一原则的实质便是个人主义理论范式接受整体主义范式观念修正的链接,因此,环境法与民法的关系也在此“公序良俗”原则中得以体现。为了更好的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民法学理论也自觉的承担起社会化、生态化的重任,结合自身理论框架的实际,最大程度的来实现对社会化与生态化的理论实践。 而当社会化与生态化在民法中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出现民法无法再调整现象,因此,这也是环境法学产生的原因之一,也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环境法等法学理论从诞生起便以社会法自居,其所注重的是强调对社会的公益性。基于此,民法与此类“社会法”之间不但在理论上、还在实际规范性上存在许多必然的关联性,而且其在调整的过程中在内容上也呈现出一定的承接关系,也正是基于这一意义,民法学者梅格库斯提出了经济法、劳动法与传统的商法等是一样的,都是“特别司法”。先忽视此种断论的正确与否,其观点已经表明了所谓的“社会法”―环境法,在内容的调整上与民法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与承接关系。事实上,将“公序良俗原则”作为民法与“社会法”的内容调解分工上的分界,可以将其视为当前法律体系的一种新的思路。 六、总结 综上所述,本文基于民法学与环境法学的整合进行了研究研究探讨,从而为二者之间的对话构建出一个系统的框架,并为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在范围上分界线的确定奠定基础。通过对民法学与环境法学对话的产生动因、可行性与必要性、目的与功能、内容与现状的探讨,提出以“公序良俗原则”为整合与重构。 参考文献: [1]陈新夏.康德的目的论与“人类中心主义”问题[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01):52-56. [2]叶俊荣.环境问题的制度因应―环境法律与政策[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 [3]曾世雄.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法律产生于权力,法律是人类行为规则中重要的一种。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 毕业 论文5000字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法律障碍和问题
一、知识产权融资的概述和必要性
知识产权融资是债务人和第三人用自己合法的知识产权出质,向债权人做出担保债权实现,获得贷款的融资方式。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见于:《担保法》第75条第3款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质押,并签订合同,相关本门登记自登记起生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十分普遍,在我国则处于起步阶段,《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指出要“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我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的融资需求大,而信用低,有形资产少,无形资产价值少并且未被充分利用,而银行和中介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传统的负面影响,知识产权的未来使用费的风险大,贬值高成为了其担保的障碍和观念的误区,并且法律的相关漏洞使融资得不到保障。在我国,中小企业拥有的专利占总量的65%,新产品占80%,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GDP(国民生产总值)60%,上缴税收占税收总额53%。所以知识产权的融资的市场和机会很多。并且加强知识产权的融资,可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的能力,减少政府的负担,符合我国“科教兴国”的战略,提高整体对外的竞争力和适应力,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创新能力的增强。
二、我国现存知识产权融资法律规定所存在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的法律规范不清,权利界定过于笼统
我国虽然有相关的《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着作权法》的出台,但是对如《担保法》:
第七十九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条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权利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规定过于笼统,对于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其操作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并不能完全涵盖。但对于专利、商标、着作权之间的交叉问题应适用何种法律也没有完整的规定,质押融资事件中面对复杂问题更无所适从。并且其规范的范围过于狭窄,没有商业秘密权,商号权,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并没有包括在内,也没有专门或集合立法,导致很多权利的真空和争议侵权的产生。还有担保法与物权法的衔接性较差。如《担保法》第79条对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生效的表述是:“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物权法》第227条则规定:“以 注册商标 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从严格的语义角度解读,“设立”与“生效”是两个法律后果截然不同的概念,两者相互矛盾,不利于法律的适用。
(二)知识产权融资的评估不完善
知识产权的资产评估的是整个融资担保的核心和关键,知识产权评估的内容包括:所含权利及限制、知识产权的价值、确定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是否明确和规范三个方面,但是由于我国的评估水平较低,标准的不统一,形式的不一致,并且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又没有使用不同类型的评估,使得评估并不科学风险的不确定性加大。
(三)知识产权的市场交易不成熟
由于知识产权的担保价值主要是它的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而知识产权本身的变现的难度大,风险和贬值的可能性高,而公开的市场交易规则不规范,其融资成本高。并且专利的时效性使得很多专利可能濒临浪费和报销,而且没有市场的交易的统一规范,是知识产权的交易秩序十分混乱,风险上升。还有就是知识产权难以转化,或转化条件高,例如专利权很可能依靠大的机器和设备进行,使得成果转化的效率很低。
(四)知识产权融资的中小企业和银行的信息不对称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身内控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使得银行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了解和信息甚少,自身的信用等级很低,很多的银行不敢把钱贷给中小企业,而又缺乏相关的调查和咨询,双方的沟通和联系并不紧密。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会提高融资的门槛和费用,并且对于其的流动性和用途进行细致而有限定性规定,大大影响了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五)我国的知识产权的登记制度混乱
我国的知识产权的登记程序十分复杂,难度极大,有数十个部门进行监管,而且权力过大,费用过高,有些担保重复,而有些担保没有,不允许“未来财产”和“数量浮动的财产”作为担保物,使得登记的难度和成本增加。并且不同的知识产权种类,如专利和商标进行双重的质押,其流程和所经和部门就更难以操作。加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着作权因交易而移转或设定质权时,因缺乏公示机制。使情况更加复杂。
(六)知识产权的担保形式单一
对于专利的有较强的时间性和实用性来说,专利的质押不利于整个专利的使用和专利的升级,其的价值被大大限制,而且,知识产权担保物的担保价值不完全基于担保物的转让,更多地基于知识产权的预期现金流量;知识产权担保价值更接近于抵押价值,而非转让价值。因此,知识产权质押是值得质疑的。
浅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的法律规制
摘要 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倾向于在城市购房,其在农村的宅基地及其住宅因此被荒废,一些地方甚至出现“空心村”。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功能逐渐弱化,很多地方开始出现宅基地使用权的隐性流转,有必要将这些隐性流转行为置于法律的规范与调整之下。本文以维护交易安全为目的,从健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建立有效机构服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立法建议。
论文关键词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隐性流转 宅基地登记 宅基地退出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物权法》将宅基地使用权定性为用益物权,是一项他物权。我国物权方面的立法宗旨正在经历由罗马法“以所有为中心”向日尔曼法“以利用为中心”的转变,物权也由“重归属”向“重利用”方向发展,但与所有权相比,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仍然受到很多限制,在诸多方面需要让步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保证所有土地实行公有制,在此前提下实现农村宅基地的物尽其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 渠道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农村住房市场将会逐步放开,依据“房地一体”原则,积极改革探索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十分必要。在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改革前,宅基地使用权的隐形流转已经事实存在。常见的隐性流转方式包括转让、出租、赠与、抵押、入股、继承与置换等。隐性流转由于缺乏法律规制,大多属于“暗箱操作”,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出现的纠纷会造成流转各方权利受损,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本文拟从三个方面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的法律规制略陈管见。
一、将法律规制关口前移,健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
公示公信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物权如同 足球 场上的球门,若想进球,必须清楚标明球门的位置,物权登记是实现公示公信的必要手段。
(一)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是宅基地流转的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即宅基地所有权归乡镇集体、村集体或村民小组享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采取登记对抗主义,办理登记手续不是取得该用益物权的必要条件,但登记后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目前,我国正在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奠定产权基础。但基于我国的历史习惯和农村实情,确权登记工作推行难度大。建议采纳广东、安徽等地农村土地改革试点 经验 ,只有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手续的才可以流转,并且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 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登记应区别对待
隐性流转造成的宅基地使用权变动通常“披着合法的外衣”,以“房地一体”为原则有条件的转让或继承。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隐性流转终将抛开现行法律制度的限制,新的立法应区别对待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在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间做出恰当的选择。现行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也值得借鉴,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采取登记对抗主义,但对其他形式进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未做规定。
目前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只能随地上附着物一并转移,且受让人与转让人须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据农村“熟人社会”的特点,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转让行为自然可以达到公示公信的效果,宅基地转让得实行登记对抗主义。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赠与与继承都会造成享有该用益物权的主体发生变化,应着重审查上述行为是否符合实质要件。由于赠与与继承属于无偿取得,根据《物权法》规定,善意第三人主张行使对抗权应以支付对价为前提,赠与与继承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享有一般的对抗权。因此赠与与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时,应适用登记生效主义以确保法律关系的稳定。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出租、抵押、入股不会造成享有该用益物权的主体发生变化,立法对上述行为的登记可不予规定。租赁、担保、参股各方当属理性人, 租赁合同 、担保合同与认股权证的契约效力足以保障交易安全。相继成立的中介服务机构也可提供合同鉴证业务,强化契约效力。
二、拓宽法律规制视角,建立有效机构服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一)建立专门的行政机构统一登记农村土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做到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到户,内容规范清楚,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但此项规定在实践中落实困难。我国不动产登记存在多个登记机关,多头登记的现象。农民嫌麻烦不愿登记,个别登记机构为谋取利益收取高额登记费用也是造成宅基地登记工作难以推进的原因之一。因此,有必要建立专门机构统一登记农村各类土地使用权。
当前宅基地使用权的管理存在很多漏洞,主要原因是“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虚位问题,土地所有者未能积极维护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可发挥村民自治机构的基础性作用,在自治单位挑选联络员,开展 法律知识 的宣讲普及活动,各乡镇安排专员负责协调工作。通过科学的人员配置与机构设置强化宅基地所有权人作为管理者的身份与职能。各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据宅基地流转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登记,逐步实现与金融机构、民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全方位保障交易安全。
(二)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土地中介服务机构
借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成功经验,成立市场化运作的中介机构,提供信息发布、价格评估、合同鉴证、法律咨询与纠纷调解等服务。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周其仁院长建议建立一个农村土地交易市场,为包括宅基地在内的所有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服务。目前重庆、成都、武汉都在探索建立农村土地交易市场,但都在研究试点阶段。而且单一行政化运作的土地交易所难以解决宅基地流转过程中大量现实且专业化的问题,如流转信息发布渠道不畅通,土地价格评估不专业,交易手续复杂当事人难以应对,流转后土地价金发放比例及 方法 难以确定,交易当事人权利救济途径缺失等。
市场化运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应运而生,中介机构以居间人身份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各方提供专业化服务,按照一定比例收取佣金。城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运营模式可以作为参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可发掘研究此类业务。在探索分类业务、分项经营的基础上,逐步成立综合性的市场运营机构,如宅基地委托代理机构、宅基地评估公司、宅基地 保险 公司、宅基地投资经营公司等。
三、统一法律规制口径,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原则,然而不少农户可基于继承或接受赠与等原因获得多处宅基地,“一户多宅”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农户甚至超出标准面积建房,建造新房却不拆除旧房,或未经审批违法占地建房。据调查,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铁炉街道下辖的刘村,仅375户农户,但宅基地却多达500处,闲置宅基地96处,其中,无房空宅基56处,超过30%的农户存在一户多宅现象。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此类现象,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宅基地闲置率有可能进一步攀升。默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只是权宜之计,且隐性流转的不规范会导致宅基地价格降低,损害农民利益,造成集体资产流失。要从根本上规制宅基地的隐性流转,应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
按照不同的情况,农村宅基地退出可以采用无偿与有偿两种方式。出于公益事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建设和旧村改造的需要占用农民宅基地的,不涉及农民主观意愿,为单方行政行为,适用各地农业用地征收补偿标准,此处不再赘述。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退出
《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退出的情形包括:不合规定的“一户多宅”或超出标准建房的;自批准建房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非法转让宅基地或住房的;④笔者增加一种情形,村民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第一种情形下应鼓励村民主动退出,违法占用的宅基地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给予适当补偿,面积超标且超标部分房屋灭失的不在补偿之列。后三种情形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村民委员会或村经济合作社直接无偿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偿退出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偿退出的前提是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基金。但是我国目前的现状是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村集体大多没有相关资金来源。 宅基地退出补偿基金的资金来源应以“谁投资,谁受益,谁受益,谁投资”为原则,以国家财政拨款为基数,鼓励村办经济和集体组织成员加入,在土地收益实现的情况下,按照基金份额分配收益。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民都是理性人,若要让其自愿退出原本无偿取得、拥有无期限使用权的宅基地,应积极探索宅基地退出激励补偿机制,包括制订符合市场行情的补偿标准,扩大补偿范围,探索赔偿金的发放方式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等。
除货币化补偿外,广东、重庆、天津等地已经开始试点“宅基地换房”,即农民自愿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置换标准,换取小城镇内的一套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这种以宅基地使用权换取房屋所有权的方法看似美好,却存在不少现实问题。由于小城镇住宅建设成本较大,这种置换必须成规模、大面积进行,集体成员内部意见不一致时,少部分村民的利益恐难以保障。迁入小城镇也为日后从事农业生产带来不便,在以传统粗放型耕作为主的农村,“宅基地换房”模式难以推广。
在《司法研究》2000年第三期有篇文章和你的需要相似,你可以参考参考!祝你一切顺利了!!目前部队涉法问题解决难度加大的原因近年来,随着军人涉法问题对部队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影响日趋明显,部队各级和社会各界对此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并收到了一定效果。为使大家对军人涉法问题有更深的了解,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和下部队调查作出粗浅分析,仅供参考。一、军人涉法问题的常见类型 当前,在部队官兵当中反映比较强烈的涉法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破坏军婚问题。近年来,在两地分居的营以下干部或士官当中出现婚姻危机或离婚纠纷的,呈逐年上升趋势,在许多女方提出的离婚纠纷当中,被证实有第三者插足。但由于种种原因追究第三者法律责任去非常困难。2、军人、军属受不法伤害案件。这与其他公民遭到人身伤害没什么两样,各种情况的案件都有.3、宅基地和邻里纠纷。主要发生在农村藉官兵当中。有的是当地政府以战士户口不在为由不予批准或收回宅基地;有的是因与邻居争宅基地而发生纠纷;有的是因建房、通道、采光、栽树、挤占等相邻关系发生纠纷。4、有关合同纠纷。一是官兵家庭在经济承包、加工承揽、合伙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二是战士本人在入伍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因服现役而无法继续履行,为中止还是终结劳动合同,所交的风险抵押金如何退还等问题引发纠纷;三是有的企业改制后,不考虑军人家属的特殊性,强迫其入股,不然就以不发工资或解雇相威胁;四是战士入伍前曾代理所在的公司、企业签订过经济合同,待其入伍后发生经济纠纷,原单位一推了之,致使战士家庭承担责任。5、家庭成员内部利益纷争。主要是因为财产继承、分家析产、赡养老人、家庭债务等引起的纠纷。如战士小李的父亲为其姑家搞池塘养鱼向其叔叔借款而作担保,后因姑家养鱼赔本无力偿还,李叔为索债逼走李父,打伤李母,并强行将李家60头肥猪赶走。6、优待金不落实。这是近年来基层普遍反映的老大难问题,主要分布在一些经济相对不发达省区的偏远农村。有的是违反自愿原则强行将优待金入了义务兵的养老保险;有的是当地有关部门自立章程,不按“优待金应当年兑现”的规定,搞退伍后一次性发放;有的是强行抵了农业税、提留款及修路费、义务工等各种摊派;有的是被村干部随意侵占、截留或变相克扣。二、军人及军属涉法问题日渐突出的原因 当前,军人、军属遇到的这些涉法问题成因各异,但大都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新情况紧密相关,应该放在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中加以思考和认识。首先,社会经济生活变革的冲击。在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伴随着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公民经济意识进一步增强,再加上分配方式多元化的出现,军人及其家庭在各种利益关系方面出现矛盾纠纷不可避免;还有企业转制、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使一些军人家属受到裁员、下岗、减资等冲击。由于军人职业的特殊性以及物质生活待遇的相对下降,他们在这场冲击面前问题更多,困难更大。第二,思想道德观念变化的影响。一是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人们的价值观、道德观发生改变,自我实现欲望增强,在义利权衡中重利轻义,使本来不大的矛盾酿成大的纠纷。二是在一些单位和地区过分强调局部利益,不重视国防教育,也不按国家规定落实优抚政策,致使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保护。三是公民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由过去的怕“打官司”,倾向于向法律讨“说法”,从而使军人、军属在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就摊上了官司。四是在婚姻家庭问题上,人们崇尚爱情、追求婚姻质量的愿望在增强,而军人家庭多是两地分居,承受的心理和生活压力大,面对的各种诱惑多,容易使军人的“港湾”不再宁静。第三,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较弱。从一些军人军属涉法问题中发现,不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导致涉法问题发生的又一重要原因。在现实生活中,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旨在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的法律法规,但从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看,一些官兵对此了解不多,更谈不上如何运用。另外,官兵亲属在社会生活和经济交往中法律意识淡薄,对一些能够预防的法律纠纷没有充分的准备,一旦纠纷发生后,又不按法律程序解决,有理不懂起诉,无理不敢应诉,败诉不愿执行,却对部队报有很大期望。三、部队处理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的现状 官兵本人或其家庭出现涉法问题,对部队建设的影响比较大。有的思想波动不安心工作,有的情绪激化产生报复念头,有的悲观失望怨天忧人。特别是当亲人遭到不法伤害,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处理不公时,有的同志直接成为不安全因素。对此,部队各级领导机关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有些问题的圆满解决,往往能收到“帮助一人,稳定一片”的效果。尤其是随着军队司法行政工作的加强,广大军队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骨干积极开展法制教育,热情帮助军人军属处理涉法问题,在促进部队思想政治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总的看,部队法律服务与法律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正是由于处理方法上的软弱和滞后,使小问题变大问题,新问题成了老问题。从涉法问题本身来看,处理难度越来越大。有的问题涉及经济的、民事的,甚至行政的数个法律关系,再加上人为因素,处理起来相当困难。从部队工作来分析,一是思想观念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一些单位对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官兵涉法问题,在认识上还有偏差,有畏难情绪和无所作为的思想。所以,在解决军人军属涉法问题时,习惯用教育疏导和行政管控手段,常常导致工作被动。二是客观条件不利于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人员都是兼职,多数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能力素质很低。解决军人军属涉法问题没有专项经费保障,部队承受不起。四、解决军人及军属涉法问题需要军地双方共同努力 解决军人、军属涉法问题关系到国防军队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既需要部队内部加大力度,又需要军地之间密切协调,军地双方要共同努力。笔者认为以下两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1、继续研究探索解决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的有效途径,并从司法制度上形成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近年来,部队各级按着江主席关于“努力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治军的特点和规律”的指示要求,积极探索解决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的方法途径,收到了明显效果。一些地区的司法机关对解决军人军属涉法问题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我们也应认识到,这些还只是刚刚开始,典型经验的推广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研究探索和总结推广工作,尽快从司法制度上形成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才是最根本的途径。2、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执业律师在解决军人、军属涉法问题中大有可为,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拥军活动。由于部队法律专业人员少,为数不多的军队律师又都兼职在师以上政治机关,很难做到为部队官兵提供全面、及时的法律服务,在基层团队无论是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法律服务骨干培训,还是解决部队涉法问题,都感到力不从心。部队作为武装集团,对发生在官兵家庭的涉法问题,客观上也不可能花费太多的精力去帮助解决。即使部队出面干预,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发展,也必须通过法律程序。军分区、人武部在协调处理军人军属涉法问题中,都迫切需要得到当地司法机关和律师的帮助。所有这些都表明,司法行政部门和执业律师介入军人军属涉法问题,不仅非常必要,还将大有可为。实际上,有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法律拥军活动,受到了部队官兵欢迎,并取得了社会赞誉,就证明了这一点。